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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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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第1篇

截至2013年底,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征地共涉及18个村、1个社区,面积达到4090公顷(62350亩)。其中,征地面积处在第一档次(600~699公顷)的是何棠下村和枫下村,征地面积分别达到696.68公顷和661.53公顷;征地面积处在第二档次(300~399公顷)的是燕塘村、黄田村和佛村,征地面积分别是399.91公顷、360.66公顷和300.64公顷;征地面积处于第三档次(200~299公顷)的有四个,分别是凤尾村、汤村、长庚村和重岗村,征地面积分别达到273.58公顷、253.24公顷、248.58公顷和230.91公顷。

中新知识城征地空间分布主要以2020年为时间分界点,2020年以前规划征地面积为2024公顷(30360亩),而2020年以后规划征地为2066公顷(30990亩)。中新知识城2020年以前征地占整个征地规划的49.5%,而2020年以后征地占整个征地规划的50.5%。

1、中新知识城留用地规模划分

中新知识城留用地规模规划分为近期留用地布局、中期留用地布局和远期留用地布局。

近期留用地布局。萝岗区在征地的过程中,考虑到重点项目引进、产业结构升级、产业集聚等多重因素,规定各批次的征地过程中都可以使用留用地,前提条件是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城乡规划。

中期留用地布局,又称2020年留用地布局。中新知识城规划2020年留用地共322.3公顷,其中符合2020年土地规划建设用地的留用地为189.2公顷;在已征地的4090公顷范围内的有153公顷。

2、中新广州知识城留用使用情况

留用使用主要包括留用地性质和留用地开发。中新广州知识城留用地性质主要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四种。一般而言,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规模较大。2020年留用地中工业用地和商务用地分别达到105.73公顷和122.75公顷,占留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3%和38%;而远期留用地规划中工业用地和商务用地分别达到212.82公顷和162.30公顷,占留用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7%和28%。这充分表明,留用地的主要用途在于工业和商业。

二、萝岗区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留用地产权不明确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等文件中,对农村集体土地收益、增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集体土地行使权是不充分的。同时,地方性的文件规定,集体经济留用地不能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个人名义进行登记管理,而要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进行登记管理,且不允许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把土地分配到集体组织中的个人。

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的产权分割政策不明确。在《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都没有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用地的产权问题。只是规定留用地原则上保持集体土地性质,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留用地可以征收为国有土地。留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通过其他形式用于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假意的程序和办法,通过招拍挂土地市场方式进行。

在政府实际操作层面,由于留用地产权不明确,致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个人在地方政府实际征地的过程中对留用地的地块选址、留用地价值等方面只有简单的知情权,没有实质性参与土地估价、议价和定价的过程,农民合法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得到保障。

2、留用地规划不详细

广州开发区留用地规模只是根据征用地的10%进行保留,但是,没有对其用途、地块的选址等进行合理的规划。没有对留用地的规模进行详细的规划。从《广州市萝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中可以清楚看出,在土地规划中,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规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推行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和产业集聚,总体上形成中新知识城与七个城区共同发展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3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8900公顷;而全区耕地保有量为51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00公顷。而对经济留用地没有进行总体的规划和控制。

3、留用地政策不够细化

首先,国家层面的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次修订)》(简称《土地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土地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但是没有进一步将集体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进一步细分为留用地和非留用地,留用地的土地性质、土地用途、开发性质等都没有相关的解释,从而会引起留用地在项目开发实际操作过程中较多的问题。《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第十六条“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中规定“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三条“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中规定“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以上的文件均没有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留用地问题,留用地如何储备、如何评估、如何入股、留用地开发、留用地项目处置、留用地项目的增值分配、留用地融资抵押等一系列问题均未涉及。

其次,广东省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方面的政策法规主要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施行〉的通知》、《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上的文件虽然对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的留用规模、选址、补偿方案、开发模式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但是对于留用的性质仍然没有完全界定清楚。《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留用地应当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留用地原则上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留用地可征收为国有土地”。这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规定了留用的性质问题,但是还比较含糊,在实际操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都不敢轻易开发留用地。

三、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有效利用开发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同时满足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使萝岗区成为“知识经济先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智慧城市样板区、宜业宜居生态区”,要切实做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极大限度地利用开发好农村经济留用地,使之既能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保护好耕地资源集约节约可利用,保证经济留用地合理开发,又能确保国家、省乃至市县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促使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进一步明确留用地产权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留用地在国家征用的过程中产权转变问题,即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土地的过程中,应该享有国有土地在市场上同等的待遇,不应该进一步区分为集体留用地和非集体留用地,应统一视为国有土地,按照市场价格统一在市场上流转。其次,明确留用地项目产权问题,主要指留用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产权分割问题,产权分割问题又进一步涉及到房地产前期购买问题和后期转让问题。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的规划管理

对经济留用地要严格按照可建设征地(符合“两规”)的10%返还留用地,同时结合中新知识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采取“货币补偿、物业置换、实地返还”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应按照中新广州知识城当前征地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需要,对农村经济留用地进行总量控制,并结合萝岗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也能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求。结合知识城发展的阶段和规划,按照“服从规划、同一部剧、合理安排、节约集约使用”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的选址进行科学合理的统一安排。由萝岗区政府、广州经济开发区和中新广州知识城会同国土规划局等单位进行规划,鼓励各个村之间实现跨村选址、集中连片区留地。

3、加强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留用地的开发管理

首先,要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重点项目发展规划等要求,对留用地进行有序开发,鼓励公益性项目,限制环境污染项目。其次,在对农村留用地的开发管理过程中,应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功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引进计划等,将中新知识城合理划分为核心区、一般区和边缘区,分类对留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核心区应该遵循城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从而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档次和品味。再次,对留用地要采取规划、开发和监管并重措施,有效盘活留用地,加快中心城区发展,同时有效壮大集体经济,在征地的过程中,要全面考虑留用地政策的适应范围、留用地指标核发、留用地指标管理、留用地指标使用等,从而能够合理对留用地的位置、规模等进行科学布局。最后,进一步完善留用地项目开发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开发应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自主开发、留用地货币化、合作开发等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城镇规划的基础上,对集体经济留用地进行自主开发。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项目可以根据新建项目用地实际需求出发,参照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以招拍挂方式在土地市场上进行公开出让。为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可以先通过土地储备中心备案,通过土地评估机构对留用地进行客观评估,交易过程公正公平合理,使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合作方的需要,共同开发农村集体经济留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第2篇

一、新平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1.发展现状:

(1)资产负债情况

从2009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资料看(共列入121个村委会,1458个村民小组),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45046万元,与2008年的30640万元相比,增长14406万元,增长的原因一是由于2009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多,向上级争取资金大幅上升;二是三江公路征地补偿费;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负债4001万元,其中义务教育负债50 万元,道路建设负债380万元,兴修水电设施115万元,卫生文化设施1012万元。

(2)收入支出情况

据2009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年报资料显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451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997万元,占总收入的15%。在121个村委会中,当年无经营性收入的村70个,占总体的58%,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51个,占总体的42%,其中有经营性收入在在5万元以下有49个。2009年全县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3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82万元,其余都要由村集体经济自行解决。

从以上数据结合实际调查情况看,新平县有不少的 “空壳村”、“负债村”存在,村级集体经济状况非常薄弱,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农村社会化服务功能大大削弱。

二、存在问题

新平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村集体收入来源单一,大部分没有经营性收入,其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及其有限,有的连正常的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

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极分化”明显。 区域位置好的村,依靠工业园区,以镇带村、租赁经营、股份制合作等办法,多渠道获得稳定的收入,如桂山的克租克小组,依靠良好的区域优势,多方引进资金,建成了电子城,既盘活了资产也增加了集体和农户收入,而偏远的山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度大,增收后劲严重不足。

3.人才短缺也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发展集体经济既需要管理人才也需要技术人才,而这两方面恰恰是目前农村中最缺乏的人才。加之部分村干部缺乏市场营销知识,所以许多村干部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信心不足、办法有限,即使是已经实施了以镇带村项目的村集体的发展也受制于管理人才短缺。

4.项目效益不明显,缺乏带动示范效应。由于市场、技术、人才、时间、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已经实施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没有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5.部分村级债务沉重,2009年村集体经济共负债4001万元,平均每个村委会负债33万元,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6.农经队伍力量薄弱,与工作量不相适应。目前,新平县各乡镇仅有1至3名专职(兼职)农经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任务重、强度大,哪里需要哪里跑,时常处在被动应付面上工作的状态,根本顾不上指导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考

1.要提高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的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作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群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大激励扶持力度,优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环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规划,镇村要制定好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各级财政应从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周转金,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应安排一定的贷款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在税收、工商管理上,对村级兴办的集体企业和各种经营项目政策从优。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干部制定奖励政策,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和事迹要加强宣传,形成发展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首先着眼于农村党支部班子的加强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要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在选配上一定要坚持标准,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意识、开拓精神和无私奉献、不怕吃苦、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人选进班子。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用好的典型、经验激发他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一是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尽管有些村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大部分村组来说仍然还有许多资源有待开发利用,二是积极清收村级债权。应回收的欠款一定要想办法回收,加快资金流转,把死钱变成活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第3篇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1

新津县地处四川省成都市三圈层,全县辖12个镇乡,86个村、15个涉农社区、1256个组。近年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进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特别是组级集体经济有较大发展,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然较慢。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组为基础的体制,村级只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绝大多数村(社区)没有经济实体。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扶持村级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正在积极稳步发展。

一、现状

1、经济现状。全县村级现有资产6602.75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219.67万元;应收款1198.71万元,其中50%以上是农户三金尾欠;库存物资4.73万元;林木资产417.41万元;长期投资53.23万元,短期投资1.6万元;固定资产3658.38万元;在建工程49.02万元;负债总额963.94万元;所有者权益(积累)5638.8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大部分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

2、收益情况。20XX年,全县村级总收入3387.04万元,其中:发包收入520.89万元,补助收入73.61万元,投资收益14万元,其他收入300.04万元(大部分是农户土地流转收入,要分配给农户)。支出总额3016.16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480.78万元,管理费用299.96万元,其他支出235.42万元。收益370.88万元。在全县101个村(社区)中,无收益的村13个,占13%;有收益的村88个,占87%。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5-10万元以上的村9个,10万元以上的村15个。

由此可见,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多数村组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工作开支,部分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入,因此全县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村村组集体经济分配主要是资产性的分配(土地征占费)。

二、主要做法

1、落实责任,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为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增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各镇乡建立了党支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和经济工作任务下到支部,责任落实到支部书记,按照表现评优树先,按照能力选拔干部。调动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突出抓了村级财务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镇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社有乡管”。取消了村级招待费,每年可节省开支20多万元,减少了集体资产浪费,增加了农村积累。同时针对各村债权债务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帐目进行认真地清理、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减了负,松了绑。

3、更新村干部思想观念,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的问题。为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各镇乡经常组织村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走出去参观学习,从而解放了思想,增强了竞争意识、超前意识和开放意识。

4、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路子。贫困村由于家底子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往往缺乏信心。县上相关部门针对贫困村致富无门路,发展无思路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重新制定发展目标,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因地制宜,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拿手戏,寻求自己适宜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临近城镇、集镇的村,集体经济较为雄厚,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边远的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目前,除新平、五津、邓双、永商四个镇外,其他镇乡集体经济都很薄弱。

2、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的资金和资本。从目前村级经济现状看,全县村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占63%。在5638.81万元积累中,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而固定资产大部分是非经营性资产,如村委会大楼、提灌站、学校等,难以形成资本。

3、地域条件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丘区,虽然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也较大。在全县20个薄弱村中,丘区就有9个,占45%。

4、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发展集体经济思路狭窄。当前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有两怕:一怕担责任,创办经济实体失败后,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遭群众谴责;二怕困难,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发展集体经济面临诸多问题,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三、案例情况

1、主动出击抓机遇。20XX年以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干部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工作,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土地整理,鼓励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格田整理、废沟处理、完善水利设施、撤院并院等,将新增土地中的360亩由社区经营,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

2、依托专合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社区依托川浙花碑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方兴镇创新合作社、方兴镇食用菌合作社规模种植蔬菜瓜果,社区不仅实现了土地流转收益28.8万元,同时也带动当地600户农户增收。

我县经济状况最差的村是金华镇五星村。金华镇五星村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678户,农业人口2028人,耕地面积1116亩,人均土地0.55亩。村集体资产总额3.41万元(均是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总额49.73万元,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多年来,村级开支主要是村民小组、农户集资和镇乡的支持,其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村办企业(砖厂)亏损倒闭,使村上背上了40多万元的沉重债务,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企业亏损倒闭,给干部、群众留下深刻教训,重新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信心不足。为此,我们建议:

1、该村要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债务问题,单靠村级经济偿还十分困难,摆脱了债务,才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起点。

2、该村地处金华镇政府所在地,与津华路、金普路、火车站相通,交通便利,有较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鼓励农民到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可以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后的增加土地,全部留作村集体统一经营或通过招商引资联营等方式,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于支持和优惠,使该村集体经济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四、对策和建议

1、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以专合组织为纽带组建经济实体,发展集体经济。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地理环境优势,以村委会为主体,村社合一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社或创办经济实体。通过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结合本村的地理条件、产业优势确定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部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要“一村一策”。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以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土地资源引进业主投资,盘活非耕地资源,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增加集体收入;可以依靠村级成立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集体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收购公司,使农副产品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中实现多次增值,使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可以依托地理优势,开发饮食服务、商业流通、运输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3、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撤院并院,新增土地由村上通过调整,集中成片统一经营,其收益在保证组级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村上参与收益分成,增加村级收入。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一是要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一是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集体原有的厂房、设备等资产及农村“四荒”资源,要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以此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加强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村级债权债务是当前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对各村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应回收的各种欠款一定要收回;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村社集体资金“社有乡管”制度。严格规定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6、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2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情况。

乡地处华蓥山中段,位于区东部,距离城区16公里。川陕公路、襄渝铁路纵贯全乡。本乡东接达州市大竹县,南与区龙滩乡相邻;西与区观阁镇、广兴镇接壤,北靠渠县。全乡面积46.2平方公里,人口13575人。20XX年全乡13个行政村目前仅村、村两个村存在集体经济收入,共计25500元,平均每村1961元。有收入的村3个,占总村数的23%;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村2个,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村0个,收入1000元至5000的村1个。

(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全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主要靠资源承包、从企业收取公路维修费取得集体经济收入。

村:出租10亩塘堰一口,租期5年,每年取得村集体经济收入2000元。

村:出租闲置空地900亩,租期5年,每年取得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3500元。

村:收取煤矿村村级公路损坏维护费用10000元。

(三)村级集体资产现状。

截止20XX年,全乡各村集体资产总额约为5万元,主要为村级活动室、远程教育设备、电脑、电视等固定资产,货币资产因维修办公室、办公经费开支、垫支保险费用等基本用完。

(四)村级集体债务状况。

全乡13个行政村目前有2个村负债,总计负债36000元。村因垫付社长工资负债21000元;村集体资金2000元因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目前已没有剩余;村集体资金10000元因维修公路目前没有剩余;村集体资金13500元因业主搞开发占用农民土地,已全部拨付群众,此外,因维修村级公路滑坡负债15000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状况分析

(一)集体收入开支入不敷出。

全乡13个行政村除极个别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外,绝大部分村都没有集体收入,全靠上级拨款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只能依靠上级财政投入办公经费维持日常运转,无力兴办公益事业,也无力增加村民福利,更无力发展创收实体,全乡收不抵支的村占绝大多数。

(二)主要收入增量不足。

土地收益成为村集体的.主要收入。20XX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靠土地取得的收入为15500元,占全乡集体经济收入的60.8%,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

(三)收入来源途径单一。

村级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村办企业破产,集体资源开发力度小是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普遍状况。仅有的集体经济收入也只是靠出租土地资源的方式取得,收入来源单一且集体收入低。

三、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集体经济始终处于低落状态,主要是受思想观念、创业意识和生产资源的影响,使集体经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严重地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积累。

一是村级领导班子素质不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不合理。

有的长期处于软弱涣散状态,有的村干部一提及发展,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很好地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

二是集体资金积累来源渠道单一,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积累为负数,集体全部收入几乎仅来源于少数的机动地。

除利用土地资源为集体增收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增收渠道。

三是资源没能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如、五星、内槽、等村地处华蓥山区,林地资源异常丰富,村干部未能充分把握资源优势引领群众致富。

四是非生产性支出过大,财务管理不严。

部分村干部乱支滥用,管理上有漏洞,导致集体积累流失的现象较为严重。个别村集体账目混乱,常年未向群众公开账目,在工作中甚至存在挪用集体资金支付党报党刊的情况。

五是产业带动无助集体经济发展。

部分村除传统的种养殖业外,大力发展了特色产业,如五星村万亩油牡丹种植、村千亩茶叶基地、内槽村百头山羊养殖,发展势头良好,为业主和群众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集体经济从中受益甚微,甚至没有受益。有的村虽然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但没有规范化运作,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村集体也没有参与其中,更没有任何受益。

村级集体经济调研报告3

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格局,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变“空壳村”现状,成为加强基层政权、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这些年来,省州党委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当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

有的认为国家公共财政将覆盖农村,不需要发展;有的认为村级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比重小,无碍大局,尤其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土地和山林承包到户,没有预留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源和空间,现在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有的顾虑重重,村级组织三年一换,到时候怎么处理等等。

二是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人才队伍。

以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的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者,缺知识、缺经验、缺抓手,如何培育、引进和打造一批人才成为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是缺少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工作指导。

大多数村缺乏总体规划,而且有关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数据也模糊不清,给政策制定带来相当大的难度,集体经济发展也还缺乏规范指导等问题。

四是集体资产管理混乱。

农村集体资产形成时间长,构成复杂,绝大部分没有进行确权登记,产权不明,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容易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

五是发展模式单一。

大多数村一村一个发展项目,风险大且资源初级开发、产品粗加工和一般性的服务创收居多,经济效益低下,发展质量不高。这些问题给我们造成了很大困惑,集体经济到底要怎么做?

前段时间我们在XX、XX两县的农村随机调研,基层的一些做法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和鼓舞。

一是理清思路做规划。

集中时间抓调研,对集体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调研市场导向,确保科学规划有力推动。

二是盘活现有人才。

发挥村干部、本地经济大户优势,送出去学、到兄弟县市看,接回来思考论证,不搞竭泽而渔、不举新债、不搞一锤子买卖,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慎重选定发展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

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大,村干部积极性高,干劲十足。XX县西山村发挥村干部大多是菜农的优势,在明年春节节令培植葡萄产业的时差内,在基地培育马铃薯,2吨薯种已到位,村干部和指导员准备打一个时间差,要把抓集体经济的信心和效益首先体现出来。

四是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抓手。

XX县碧溪乡采取“专业合作社+支部+农户”等模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制定《股份构成(村干部、经济大户、村民),股权配置(村集体30%),股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操作层面的配套文件,保证规范运作。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镇化;规划;农业;交通;政治体制改革

一、引言

城镇化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城镇化是衡量一国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欧洲、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对于我国发展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国外城镇化经验

(一)注重规划对城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

欧洲的英国、法国和德国,亚洲的日本和韩国都重视规划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引领作用。以英国为例,1909年,英国颁布了《住宅、城镇规划条例》,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职能的一项职能。1947年颁布实施了《英国城镇和乡村规划法》和《综合发展地区开发规划法》,在法律上将城乡纳入一体进行统筹规划与建设,1952年还颁布了《城镇发展法》。2004年修订的 《城乡规划法》强化了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为政府用规划立法来干预、调节、规范、引导城乡的有序建设、发展发挥了保障作用。

(二)注重产业支撑作用

城镇化建设必修有产业支撑, 要将城镇化与第二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日本为例,以制造业为开端的工业化是日本城镇化的最初动力。制造业的集聚使城市成为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心,制造业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如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城镇化水平。如京浜工业地带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第三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向中心城市集聚,带动了城市发展与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第三产业取代第二产业成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主要动力。

(三)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德国为例,德国在城镇化进程中注重区域协调发展,形成一种统筹城乡、分布合理、均衡发展的独特模式。在德国的城市区域中,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挥着重要的产业支撑作用,德国产业政策的重点均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主,这些城镇数量多且分布均匀,虽然规模不大但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明确,经济发达。

(四)统筹城乡发展,注重农业的基础作用

农业发展是推进城镇化的前提,农业与城镇化是相辅相成关系,农业只有实现机械化、现代化,才能形成推动城镇化的强大动力。以韩国为例,1970年韩国发起了“新农村运动”,用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开发的模式,发动农民建设家乡。韩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确保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合理补偿。对于土地补偿,韩国遵循了“谁开发,谁补偿”、现金支付、确保一次性到位和公平分配的原则。合理有序地开发农村土地,使韩国的城镇化率得以进一步提升。

(五)注重村庄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社科院调查显示,我国“漂”在城镇的农民工中70%以上希望在家乡周边就业。在原有的村庄基础上发展现代城镇,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英德等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原有村庄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德国在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城镇本身的建设用地规模并没有变得越来越大,而是都市区中的传统农业型村庄转变成为二三产业工商城镇的越来越多。如果说美国人的中心城市和郊区结合在一起绵延百里,那么德国人是原有的乡村居民点转变成为规模不等的工商城镇,同时保持城镇周围的土地用途不变,保证三次产业在城市区域内并存。直到今天,土地整理和村庄更新仍然是德国乡村建设和乡村城镇化的主要方式。

(六)注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先行,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于更好地引领和推动美国城镇化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区域性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具有重要作用。

三、国外城镇化发展的教训

(一)大城市人口过渡集中,城市的承载力难以支撑

以韩国为例,战后国家急于重建,结果导致大量的城市问题。韩国因人口短时期内向京釜轴及首都圈集中,引起了在有限空间内对住宅、道路、上下水道以及教育、防火等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的急剧扩张。城市人口超短时间、超高密度的集中使得土地价格暴涨。城市又因地价高涨而进行了高密度开发,而两者相互影响,形成地价高涨与城市高密度开发的恶性循环。

(二)缺乏产业支撑,城镇化缺乏动力源泉

以拉美为例,20世纪50年代,拉美各国普遍实行进口替代战略,目的是在国家大力扶植下,有计划地促进国内民族工业的发展。在国家长期高筑贸易壁垒的保护下缺乏必要的竞争,该产业未能真正发展起来,反而越依靠政府的保护和资金支持。自90年代后期起,拉美经济严重恶化,GDP和人均GDP增速双双下滑,而外债却有增无减。缺乏产业支撑,城镇化就将失去发展的动力源泉。

四、我国发展城镇化的政策建议

(一)科学制定规划,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

推进城镇化,必须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要科学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人口发展规划、文化保护规划等相衔接,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坚持城乡统筹,兼顾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发展、区域发展之间的关系,明确城镇长远发展方向、空间战略布局、长期发展目标,形成可考核的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二)强化农业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作用

农业不仅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同时也为工业产品提供原材料,能否解决好三农问题,直接决定城镇化的速度和质量。鼓励农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集中规模经营,政府按照经营规模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性,使更多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为工业和服务也提供劳动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培育和建立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意识,加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基层地方政府应采用经济杠杆鼓励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对于采购蔬菜、水果和粮食等农产品直接进入农产品有形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政策。

(三)强化产业支撑作用

围绕构建城镇化战略格局,优化生产力布局,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的行业立项审批。要把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和调整工业内部结构作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鼓励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鼓励小城市发展能吸纳更多人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小城镇发展与农业相关的企业发展,解决农民就地城镇化。鼓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在财税制度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保障更多的人口就业。

(四)通过村镇更新和土地复垦模式推动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我国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以大带小的原则,发挥大城市的辐射作用。提升大城市的区域经济中心、对外开放门户、科技创新基地、教育文化中心等功能,增强其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其在城市群中的龙头作用。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以县城和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乡镇和中心村为重点,采用村镇更新的模式,将农村人口逐步集聚到中心村和乡镇,对于人口全部转移的村庄进行土地复垦。通过村镇更新和土地复垦的模式实现小城镇可持续化发展。

(五)加强交通网络建设

加强城市与城市间的公路网和铁路网建设,强化城市群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以发达的公路网将城市与农村连接,保障生产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快速流动。加强城市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降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成本,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政治体制的弊端已经影响到我国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集中体现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等方面。

1.户籍制度改革

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籍限制,逐步放开大城市户籍限制,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农民向城市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以居住地为依据的人口登记制度,最终消除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

2.土地制度改革

改革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弱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强化集体建设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与城镇化建设,缩小征地范围,非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企业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让企业和农民获取更大收益。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进行转让、抵押。允许宅基地入市,进行转让、抵押,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保障宅基地退出的农民能够享受到城镇住房和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现有的征地制度,提高土地征收区片价格,将社会养老保险安置写入土地管理法,使失地农民生活有所保障。

3.财税制度改革

以节流和强化民众监督为主,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地方财政日益依赖土地收入,主要原因不是收入减少,而是支出膨胀乃至失控。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要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入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比例,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公共财政进行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效率,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参考文献:

[1]宋峰,吕峰,孔霞等.城镇化与新农村协调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01).

[2]刘恩东.英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经验[EB/OL].新华网,2013-04-02.

[3]张杨,郑秋红,俞慰.刚试论日本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和整合机制[EB/OL].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2009-12-31.

[4]叶齐茂.借鉴德国经验思考城镇化进程[J].武汉建设,2009(03).

[5]吴伟,许美婷,俞慰刚.韩国城市化道路的分析与思考[EB/OL]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2009-12-3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第5篇

对小产权房要进行大量的摸底调查,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对于那些村集体之间通过整合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而建设的小产权房要与那些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用地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在政策上区别对待。对于前者,可以通过补办集体土地变性、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并补交相关费用之后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再予以土地权属登记确认;或者政府通过收购等方式将这些小产权房转变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或回迁房。要制定解决这类小产权房土地征转用手续的程序和办法,减少环节、降低费用。对于后者,也要区别对待,如果时间太长并且已经实际居住的,要慎重对待,要研究通过其他途径和办法予以解决;对于近期建设的、没有实际居住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

二、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与今后更长远的问题结合起来

1.把解决小产权房同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土地和住房管理制度结合起来

小产权房实际上就是一种商品房,只不过它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既然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销售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实土地集体所有的意义就已经不存在了。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某一个住宅小区,实际规模很大,土地没有转变为国有土地,名义上是集体土地。但是,这个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谁去主张这些住宅所占用土地的权益?所以,小产权房的客观存在,实际上是对现有的土地和住房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课题。小产权房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既然大量存在就说明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因此,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小产权房并将其纳入规范管理的渠道,是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2.把解决小产权房与采取多种途径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结合起来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已经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这实际上说明我国在土地使用管理和住房管理方面又向前迈了一步。而购买小产权房的城市居民大多是中低收入者,购买和居住小产权房是他们自身寻求解决住房问题的无奈之举。承认这部分房屋的合法性既保障了居住者的权益,在很大程度上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些问题: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是否只有国有土地一种形式;在可控的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是否也可以作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一种途径。

3.把解决小产权房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当今,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一步推进的阶段,一些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也带有很浓的城市化倾向,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但是,从世界范围的城市化进程看,当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时,就会出现“逆城市化”现象,一些城市居民重返乡村不仅是一种向往,很可能成为一种趋势,更多的人会把消费农业和农村文明作为一个选项,对此我们应该有所预料,并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现在的问题是农村人可以进城购买房屋,城市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房屋,目前应该是从保护我国的农业和粮食安全的角度考虑。但是,如果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者是对农业经济有利的居住方式,应该值得今后认真考虑。因此,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眼前,应该从更长远的角度思考和研究,稳妥并审慎地解决。

三、将小产权房建设、分配纳入规范化管理

由于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承认小产权房,但是又没有制止住,所以呈现出无序和失控的状态。因此,把小产权房的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在可控的范围内允许建设及销售应该作为一个解决途径。

1.把小产权房的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计划中,在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并且在保证必须是建设用地而不是农业用地的基础上允许建设,但不能无序无限制建设。对于不按照政府计划擅自建设和销售的,要有明确的拆除、没收、冻结等一系列政策法律规定。

2.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模,把农村建设用地纳入城乡统一计划中。用严格的措施控制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保护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3.小产权房的建设要有规范的符合村民意愿的程序。由于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因此,必须在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经过所有集体组织成员承认的法定程序,为下一步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创造条件。

4.小产权房的销售要纳入政府行政许可管理范畴内。要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样办理销售许可证。在销售、备案、产权登记等环节规范起来,以避免日以后产生各种问题。购买小产权房的对象原则上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居民,或者是虽然收入高于住房保障标准但在城市无住房或住房标准较低者,并经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同意。

四、改革现有的房产登记体制,将城乡房产及住房纳入统一登记体系内

1.逐步把小产权房纳入土地、房产统一登记,实现城乡房地产登记一体化

根据《物权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制度”。目前我国基本上是房屋和土地分别登记,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也是分别登记。这种分离式的登记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无论是对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还是房产、土地管理以及资产抵押融资等都十分不利,也存在着经济的不安全性。《物权法》虽然在法律上明确了统一登记的原则,但是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一直没有解决。承认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并纳入统一登记是解决目前城乡房产分别登记的有利契机,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的有利措施。

为了与现行体制实现顺利对接,城乡房产统一登记实行市和县两级负责。城市房产部门负责城市范围内(包括城市郊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登记工作。县级土地部门或房产部门负责县域范围内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登记工作。两个登记体系相互对接、互通信息,实现城乡房地产登记一体化。

2.根据房屋占有的土地性质和使用情况进

行分类登记,为解决小产权房和今后土地及房产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创造条件总体上分成两大类,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分为出让和非出让两种。国有非出让土地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公有承租房(即没有参加房改的公房)、公共租赁房、机关团体用房、教育、医疗及其他公共用房。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出让还是非出让不仅在房屋的价值上有差别,在管理上也应有区别。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集体土地商品房,也就是小产权房,指城市居民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集体土地新建的楼房。二是,集体土地村民房,指的是新农村建设后搬入住宅小区的楼房。三是,宅基地房,即农村村民原有状态的房屋。

五、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必须多方联动、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小产权房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个部门根本无法解决,必须纳入更高层次统筹解决,要从实现城乡一体化、集体土地权益和国有土地权益逐渐平等、城乡房产逐渐有序流动的角度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在目前城乡房地产统一登记不可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应首先由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联手将小产权房纳入住房保障管理范围内,从土地、规划、建设、分配等几个方面入手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化不利为有利,使小产权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成为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有意义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土地制度,为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解决创造条件

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与我国集体土地性质不明确、产权权益不完整有关。《土地管理法》第10条对集体土地产权作了如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