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拆除不符合安全居住、生产的违建出租屋、厂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三叉街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违建出租屋及厂房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叉街街道出租屋及厂房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城管办(科)。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三、整治时间及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9日)。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包社区科室要结合本辖区和职能范围确定打击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动员活动。形成全民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意识。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6月20日-7月9日)。一是各社区要对辖区内违建出租屋及厂房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要采取措施责令迅速搬离或停产停业。同时,分类、分别及时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非法违建情况。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城管办、安办)及包社区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各社区的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并自行组织重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所在社区,由所在社区列入排查摸底情况,整治领导小组于7月9日前将汇总情况书面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派出所、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__]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强化执法检查。要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要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进入我镇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国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打非”工作。要严格落实镇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质监分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

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威胁公共安全的地点、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2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规划和培训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销毁企业过期、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到2月24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培训和许可发证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13年2月25日到3月15日,重点抓好临时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0〕56号)要求,2020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0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市*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简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年专项整治“14个100%”等目标的巩固和深化。

(一)在保持全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等三类基地以及水产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以上三类基地监管率达到100%;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三)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镇内的食品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村、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七)全镇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保持全镇范围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保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并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我镇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培训宣传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

2、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大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生产、销售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

4、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办牵头)。

1、开展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抓好淡水塘鱼以及白对虾、罗氏虾、甲鱼、鳗鱼、桂花鱼等水产品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行为予以查处。

2、开展认证水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获认证水产品的资质、产地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求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严厉打击超范围使用和盗用无公害水产品标志的行为。强化对获认定产地、认证产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三品”的质量和品牌形象。

3、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以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结合推进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渔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及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小榄镇豆腐作坊集中管理模式,争取年内能效仿小榄镇的做法,引导小作坊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严把许可准入门槛,落实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分局牵头)。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监测,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和重点商品质量安全。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防保所牵头)。

1、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原料溯源制度,按照《广东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指引》,加强各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索证监督。

2、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3、加快对*年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放的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清理工作,加大指导和整治工作力度,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临时卫生许可已到期,但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续期,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卫生监督,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5、进一步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和效率,探讨信息社会电子政务环境下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6、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7、加强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镇防保所配合)。

1、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行业自律机制、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2、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力度。建立健全全镇药品质量检测评价系统,对近年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品种实行针对性抽验,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加大抽查检验力度。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办牵头)。

1、全面整治小型屠宰场。加强对屠宰厂(场)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确保猪肉卫生质量;二是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淘汰条件简陋、屠宰规模小的手工屠宰场(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肉品配送,从源头上提高定点屠宰的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推动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提升屠宰企业经营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屠宰肉品安全管理,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三是进一步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肉品召回等制度,以及生猪进厂、生猪产品出厂、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登记台账制度。

(八)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对*年2月20日后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

2、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对5类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获证企业质量违法行为。

3、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准入许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二是严格区域监管,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三是严格过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产品出厂检验关,要求企业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4、整治规范与扶持发展相结合。一是对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利用中国名牌、产品免检、地理标志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二是建立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三是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五是建立健全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镇经贸办配合)。

1、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对本辖区内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的出口生产企业数量、规模、分布、生产能力、安全质量管理、执行标准以及出口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基本状况。对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对法检目录外重点商品出口企业,逐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2、坚持除劣扶优原则,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加强三类企业的整顿,狠抓问题企业的治理。

3、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

4、强化进出口5类重点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控制体系,实施油漆高风险原材料、外发加工备案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出口5类重点商品安全、卫生、环保、防止欺诈项目的检测力度。

5、构建全方位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生产质量自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产区政府联动机制等,全面提高相关产品的检验监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作用。

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市政府将于*年6月对各镇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拓展监管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完善分类监管措施,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借鉴小榄豆腐集中生产的经验,在辖区范围至少设立1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村”、“示范街”或“示范点”,以豆腐、烧味或河粉等为突破口,大力推广集中生产监管模式。

3、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违法药品广告泛滥、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制度难以长期坚持、临时许可证发放后续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组织2次以上大规模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成果。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机构和执法建设;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6、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订和质量管理等工作。

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