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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镇级督战。联系县领导负责对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涉及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薄弱环节进行挂牌督战。
(二)村级督战。贫困村由定点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督战,非贫困村由镇党委政府和定点帮扶单位挂牌督战。
(三)专项督战。扶贫专项工作涉及各办公室和各单项负责人,牵涉到贫困户补贴实物和资金的,一是要收集完善2014年扶贫工作以来至今所有年度所有贫困户到户的扶贫项目、危房、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增减挂钩、产业项目、扶贫日捐款资金、资产收益分红、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贴息)、集体经济分红、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贴、养老金、高龄补贴、畜牧站畜禽产业方面补贴、退耕还林(包括公益林、天保工程等)、地力保护粮食直补、优抚、奖励扶助、医疗保险代缴、医疗报销、医疗救助、民政救助、雨露计划、栋梁工程、教育扶持、贫困户电费减免、安全饮水等情况。二是要收集完善到村到镇的所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内容、项目规模、投资金额等。各站所办务必清理完善,将最终确定版本电子档传镇脱贫攻坚办和各村。三是要紧盯“一低三有”、“一低五有”、“一超六有”以及“两不愁三保障”重要指标,报账全域达标。四是要完成项目实施和报账销号。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四不摘”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1.人均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4.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5.“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8.项目库建设使用和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9.“五个一”“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和方式
按照镇级统筹、现场督战、分项推进、逐级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时完成。
(一)镇级统筹。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研判形势,部署工作。适时召集各村和涉及办公室,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从态势和趋势上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找准问题、发现短板,逐项督促相关村和帮扶部门压实攻坚责任,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攻坚举措,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镇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督办、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问题等。
(二)现场督战。一是组织好每月的脱贫攻坚例会,听取各村工作汇报,认真排查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短板,有效开展挂牌督战,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二是镇脱贫攻坚办牵头,组成13个督战指导组,进村入户,帮助找准“两不愁三保障”和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其按要求整改到位。每月20日前将开展督导情况,发现问题以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巡回督战指导组成员要认真研究各村存在问题,梳理重点督战事项,结合网格精细化管理中排查的问题和后续整改,对各村统筹开展巡回督战指导,并将督战情况梳理报送主要领导。
(三)分项推进。有挂牌任务的镇级站所办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后,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全镇各村各站所办对本辖区本站所办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整个督战工作贯穿2020年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统筹开展、科学调度,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战”出水平,“战”出佳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开展督战工作。各乡(镇)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乡(镇)的督战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战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脱贫攻坚业务熟悉的优秀干部参与督战。
一、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自查评估验收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在做好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确保不发生任何“极端”事件的前提下,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帮扶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坚持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结对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有序开展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全覆盖、无遗漏检验2019年单位成立以来的脱贫帮扶成效,精准核查各扶贫政策落实台账。逐户核实比对分析研判2019年以来结对帮扶户“两不愁三保障”、易地搬迁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扶贫政策落实不漏户不漏人,通过逐户核实比对发现存在有异议的,再次组织入户核实核查,上下沟通进行精准修正、查缺补漏,
二、强化责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去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照“一超六有”脱贫标准,聚焦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松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
(二)下沉基层,入户走访。按照既定目标、既定措施开展帮扶,每月至少走访结对户家中三次,今年累计走访结对户家中65次,深入了解贫困户实际状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生活工作状况,帮助贫困结对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8件,并与结对户交心谈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结对户宣传讲解中央第七次工作座谈会精神、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等重点思想工作内容,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培养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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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2020年河南省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马头镇党委、政府立即把相关要求通知到各村委和帮扶单位,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思想高度重视。马头镇对此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专门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夏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镇村干部会,研究部署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对27个村委、3个帮扶单位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做专门安排部署。
立即组织行动。各村委和帮扶单位立即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人等相关人员入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应急局局长祝振欣一行23日一大早就到所帮扶村司庄村,走村入户、核查整改。
一是对账实不符问题开展排查。
对账实不符特别是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劳动力状况、帮扶措施录入、手机号码、外出务工地等有关信息进行再核实再排查,特别关注省办系统录入的帮扶措施涉及金额是否正确(如低保贫困户电费补贴每月是10度电,不是每月10元钱),根据国办系统和省办系统内容信息及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账实不符问题立即整改。县工信局及时入村召开贫困户会议,安排环境整治和政策讲解等工作。
二是对资金项目情况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项目申请、批复、招标、实施、验收、决策、监理和公示公告情况。确保资金项目资料齐全,公示公告要素齐全,项目质量和使用正常,项目资料各种签字盖章不缺项。县天龙湖管委会逐户电话联系了解帮扶情况,对问题户逐户解剖式整改。
三是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对贫困户享受的政策进行排查,看看贫困户应该享受的政策是否享受到位,办理的各种证件是否使用到位,补贴的资金是否补贴到位;特别关注残疾人是否办理残疾证(有多种残疾的,如既有精神残疾又有肢体残疾的,是否进行了两项鉴定办理复合型残疾证),关注重度残疾人家庭是否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对历年来进行的危房改造进行逐户排查,主要排查危改资料是否齐全,各类签字是否规范,公示公告是否进行,资金拨付是否到位,高度关注改造质量,不存在改后又成危房、墙体开裂、脱落、少门无窗等现象。
一、日常工作推进情况
(一)日常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继续保持政策、措施和资源的投入力度,紧紧围绕国家“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及时制定了《县2020年16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全年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做到谋划不漏项、标准不降低、目标不动摇。二是组织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审议了阶段性重点工作、资金项目等,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高效。紧扣县委、政府六大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及时开展年度扶贫项目评审和论证,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及时下达2020年度项目资金10335.6万元,安排实施项目39个。对已安排的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推进有序有力,并加大对资金和项目监测力度,定期通报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到精准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
(三)问题整改有力。一是对照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自查发现问题8条,省级交叉成效考核反馈问题9条,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县脱贫攻坚2019年各级督导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并在县第二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主动认领,扎实开展整改,目前,已完成国家成效考核自查问题整改4条,省级成效考核反馈问题5条,剩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二是对照省委第九、第十一巡视反馈问题开展了2019年脱贫攻坚方面自查,共计查找问题9条,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截止目前,完成整改5条,剩余4条正在整改。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准确核实手机app数据。及时按照省攻坚办《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扶贫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帮扶干部,及时下载国扶子系统手机app,注册登记后,核实核准帮扶户家庭成员、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和帮扶措施等信息数据,并及时在系统内修改完善。
(二)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攻坚办于3月底制定印发了《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并迅速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及工作组开展了督战,深入实地逐村逐户解剖筛查,并安排五大片区督导组开展了“回头看”督导,已全面完成督查核查工作,共计查找出“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问题23条,已完成整改23条,排查出脱贫监测户1户、边缘户3户,现正组织相关部门与乡(镇)制定下步帮扶措施,确保有效防止返贫和出现新的绝对贫困。
(三)及时实施“帐帐相符、账实相符”核查。为迎接全国核查普查工作,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特制定《县“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查工作方案》,并于4月9日召开领导小组会安排部署“帐帐相符、账实相符”核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会后五大片区核查组庚即深入各乡(镇)实地开展相关工作,截止目前,以全面完成核查工作,共计查找个性问题1886条,共性问题108条,正在制定下步整改措施。
(三)扎实整改“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按照去年和“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时限”要求扎实整改,截止目前,“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查找问题10条,已全面完成整改,“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查找问题106条,已完成整改92条,剩余14条为湾坝乡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因泥石流受灾导致安全隐患,纳入避险搬迁救助,正在实施建设中,计划6月前全面完成建设。
(四)做好全国核查普查准备。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及时成立了核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场所,明确责任分工,目前,初步确定组织抽调56人组成国家核查普工作组。
三、巩固脱贫成效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四不摘”持续巩固成效。坚持摘帽县“四不摘”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持续实行“双组长”制,强化组织队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持续强化工作措施,常态化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18个扶贫专项、“五个一帮扶”等日常工作,并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全国核查普查、防返贫致贫和帮扶等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壮大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扶持,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障贫困户收入稳定,努力增强脱贫群众致富能力,提升幸福感和满意度,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收官战”。
(二)扶贫项目开工复工、资金支出等情况。3月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无法施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消除疫情带来困难,县攻坚办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乡(镇)采取措施,及时推进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截止目前,2019年续建项目24个投资4722.7万元,其中开工建设16个、完工8个,共计拨付资金2716.22万元、拨付率57.51%;2020年新建项目39个投资10335.6万元,其中未开工12个、开工建设19个、已完工8个,共计拨付资金2716.22万元、拨付率26.28%。
(三)脱贫摘帽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1.退出贫困村“五有”、已脱贫户“一超六有”达标、巩固情况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我县19个已退出贫困村“五有”、1877户6950人脱贫户“一超六有”全部达标,后续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效”目标任务,在村集体经济、产业、基础设施、惠民政策等方面下大力气,制定巩固提升方案,一是2018年、2019年分别统筹整合贫困村每村100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和非贫困村50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入股隆之汇公司,实现全县63个行政村全部股权量化、保底分红,在全州率先实现非贫困村拥有村集体经济。二是2019年共计整合涉农资金10778.7964万元,实施项目86个,其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58个、产业发展类项目16个,其他项目12个。三是持续发展就业、医疗、教育等各类民生政策,2019年,完成技能培训27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095人、转移就业280人;拨付两免资金171.5万元、发放贫困户中职学生特别资助136人6.8万元,全县辍学率为0;落实医疗健康扶贫十免四补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治疗个人支付比例占比为4.55%。确保所有贫困户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
(二)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结合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情况,今年4月又全覆盖开展了进一步排查,并组织五大片区督导组深入乡(镇)开展实地复核,摸清了非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2019年和2020年共计排查出边缘户20户,其中因残、因病有致贫风险的13户、因学有致贫风险的3户、因灾有致贫风险的2户,其他原因有致贫分险的2户,下步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户分类制定帮扶整改措施,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达标。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在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