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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访人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走访选民,联系群众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最重要最常用的渠道。为此,我镇要求每位市代表联系15户以上选民,2家以上部门和企业,全镇共发放便民联系卡1200多张,要求人大代表定期和不定期走访选民,在走访中收集社情民意,走访中宣传政策方针,联系群众中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群众最期盼解决的,代表们收集整理后形成建议积极向人大会反映,争取重视,协调解决。其中2015年上级安排项目解决两个村近3000居民的安全饮用水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近三年来我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到村组、学校、企业,调查了解镇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宣传各级政府惠民措施在本地区的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共200多条,分别在市镇人大会上反映,畅通了民生政情的交流渠道,凝聚发展活力。
(二)规范阵地建设,搭建履职平台。按照市人大关于建设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搭建起市镇代表履职平台。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分别在羊古(第一代表小组)、黄荆坪(第二代表小组)、农大(第三代表小组)、鸭头(第四代表小组)、山田等(第五代表小组)村(社区)建立了代表小组联络活动室,每个活动室做到“八有三公开十上墙”,
建立了代表接访制度和代表接访台账,设立代表接访回音壁。自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以来,共开展各类活动50多次,解决实际问题90多项。第一代表小组开展了集中走访、代表述职等活动。第四代表小组开展了经验交流、知识培训等活动。2014年分别组织了第一代表小组张国平代表和第二代表小组周慈英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推进代表履职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辖区内市人大代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向群众进行宣传解读。十以来,镇人大多次组织市代表宣传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策。同时,突出依法治国方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督促部门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建议落实。代表小组组织市代表针对群众密切相关的农村水利交通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集镇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引导代表在调研中提出问题,提准建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中掌握业务,提升履职水平。近三年来,市十六届人大二、三、四次会议期间市代表形成、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共65条。而市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答复解决,督促各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重点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
(一)做好工作评议,督促依法行政。近年来,一是多次组织市代表参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并对城管、计生、林业等相关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积极组织市代表做好对市直单位的工作评议。近三年,组织我镇市代表参加对市人社局等13家市直单位的专项工作评议。并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150多条,均得到各部门的回应、重视和解决。关于加快金阳大道建设步伐尽快隧道入城的建议均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解决和回应。
(二)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
进展。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体现代表对政府工作监督中的理解、支持。每年7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参加市政府半年情况通报会,同时,2013年7月各代表小组分别听取镇政府工作半年情况通报。2014年8月全体市镇代表集中参加政府半年工作通报会,会上,向代表征求了政府半年工作意见并进行了测评,同时对各站、办、所和驻镇单位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效促进了部门的服务提升和作风改善,为优化环境,提高效能、助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组织代表视察,推动工作落实。近年来,镇人大组织市代表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教育、文化、卫生、社保事业的发展等开展视察,组织市代表开展了《社会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环境保护监督等专项行动。2014年8月份组织全体市代表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11月份对农田水利畅通工程建设、狮岩村河道治理、高田村示范屋场建设、山田集镇亮化等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今年人大会期间,我镇组织全体市镇人大代表对全镇重点项目进行了观摩。有效助推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认真调研当群众意见的代言人。按照“三联”活动要求,将代表便民联系卡分发到户,并进行定期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问题解决率达95%以上,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当好了群众意见的代言人,部分代表因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拥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村级换届选举时被选为了村干部。如市代表周慈英当选为鹤源社区主任,成为了村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张晚魁、戴检芝、朱书仲、张国平、周慈英等代表又是村(社区)书记或主任,在服务群众、夯实基层、改善民生、推进村民自治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
(二)自主创业当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积极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鼓励代表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全镇15名市代表中,朱书仲等代表从事烤烟栽培、油菜栽种,在主导产业升级上起带头作用;吴丹、周慈英、王武良、戴胜等代表自主创业,在谋求带头发展上起示范作用。田孟良、杨文传等代表从事企业管理,在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助推作用。全体市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是全镇民营经济迅速崛起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当地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较好地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风采。
(三)热心公益当回报社会的有为人。我镇积极为人大代表创建联系社会各界的活动载体,通过“三联”(即联部门、联企业、联群众)活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作用。一是组织市代表开展帮扶农村偏远学校“十百千”捐款活动,我镇共筹资31.2万元,发放2万元助学金,重点支持向坪学校、洞庭学校建设。二是组织代表支持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如张晚魁代表每年自掏腰包定期慰问楼古医院住院患者,他的优秀事迹曾在红网《书记去哪儿》栏目专题播出。还有部分市代表都确定了帮扶对象,以生活物资或慰问金进行帮扶,近两年代表们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达150多人次,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代表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关爱。
目前,就我镇而言,人大代表在履职行权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重选举,轻管理,履职意识不强。
从工作中看出,一部分代表觉得一旦当选就和选民无关了,简单认为履职只要参加一下会议就行。有的甚至把代表身份当成是一种个人政治荣誉,认识不高,定位不准,仅在会议期间才启用代表身份,甚至把代表工作视为额外负担。平时也很少主动联系选民,导致与选民关系疏远,被称为挂名代表。有的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甚至因外出经商、办企业,对参加会议“不感兴趣”;有的代表对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有的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要求消极被动,履职意识淡薄。
(二)重本质,轻业务,履职能力不强
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水平的高低。一部分代表不能适应新要求,没有掌握新业务,凭威信说话,靠经验做事,甚至部分代表即使了解民意面临新情况,受自身各方面能力约束,说不上事,更解不了难。
(三)重现实,轻长远,履职眼界不高
部分代表对为民办实事是很热心,但由于工作、生活范围的局限,往往把职责理解得非常简单。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事关全镇的重大问题知之不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透,对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应该顾全局、抓重点、议大事把握不到,缺乏引导和调研,会议发言,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往往停留在为本村(组)、本家族争取具体的、现实的利益上,甚至带有“私事”色彩和个人情绪。不能着眼全局,立足长远,展望未来。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工作经验等形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领导、重调研、抓保障、促规范等措施的落实,使“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顺利推进。
为建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功能作用,__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选联工委,由相关委(室)协调联系各乡(镇)共同抓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创建工作。常委会每年都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做安排部署,下达各乡(镇)建设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多次带领相关委(室)人员深入基层对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展开调查。在对全县人大代表活动室分布及使用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建立单独活动室还是联合活动室、活动室配备哪些硬件、软件设施等问题以电话、表格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大意见,最后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的意见》,对全县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提出了要在__年实现全县122个村(社)“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全覆盖的建设任务,并要求凡建好“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代表小组,要紧紧依托“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
“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按统一规格,在村(社)选择面积为18-25平方米的房屋,室外挂一块“人大代表之家”标志性牌子、一个选民意见箱,室内配备桌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等,档案按“九簿二册”归档整理,即: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簿、议案建议记录簿、联系接待选民登记簿、结对帮扶登记簿、办好事实事登记簿、创先争优记录簿、人大代表小组会议记录簿、活动记录簿收文发文登记簿以及人大代表名册、人大代表活动剪影册。墙上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制度牌,做到代表名单及相关信息、代表权利和义务、代表活动制度“三上墙”。本着方便活动、就近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在村(社)所在地;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社)按高标准单独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与村级其他组织活动场所合并建设,一室多用。__年建设31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__年建设38个,__年建设53个,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配置选民意见箱、“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标志牌、室内制度牌,其他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设备按每室5000元的标准统一拨款到乡(镇),由乡(镇)统筹安排,负责按标准采购及配备,经济基础好的地方还配备了电脑。
从__年起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补助10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到__年底,全县122个行政村(社)已完全按照统一的标准建成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确保市、县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安排、统一采购、统一标准配置的方式,意见箱、标志牌、制度牌等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询价、招标、采购,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对下拨资金,常委会在相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中也多次要求各乡(镇)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使资金运行安全有保障。
在狠抓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管理,在要求各乡(镇)对建设点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选联工委不定期采取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室硬件使用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全面建成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实行“一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的监督管理模式,分别组织了2次检查,由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带领相关委(室)深入到各地对建设巩固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和评估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当年度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补助经费才可以兑现。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跟踪问效,促使各代表小组依托“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真正成为“学习培训之家”、“履职交流之家”、“联系选民之家”、宣传示范之家”和“为民服务之家”,代表履职效果明显增强。
一是发挥“学习培训之家”作用,组织代表学习,提高代表素质。__县共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38名县人大代表204名,乡(镇)人大代表615名。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制定了代表培训计划,对驻“家”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所有“人大代表活动之家”都订阅了人大刊物,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学习资料和经验介绍材料,重大事项及时通报,为开展代表活动提供各类信息,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联系职责,换届后“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还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各级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
二是发挥“履职交流之家”作用,广泛开展代表活动,帮助代表相互促进。__县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德邦向选民报告人代会精神、代表接受选民评议、代表评议议案建办理情况、代表评议人代会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一报告三评议”工作,以“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作为阵地,代表们精心准备发言内容,广泛收集民意,认真撰写履职报告,积极负责地向选民报告工作并接受选民评议,分析测评结果,相互学习探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提高履职能力,使代表们在履职过程中议论有场所、交谈有知音、倾诉有对象。 三是发挥“联系选民之家”作用,接待选民和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双联”制度要求,每位县代表联系选民3-5人,代表小组以“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为阵地组织代表每年联系走访接待选民10-15人次,如实记录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并综合整理形成议案建议向各级人代会提出。各代表小组还在代表中开展民情日记活动,代表如实记录基层选民所需解决的问题并定期梳理,充分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利。县人大代表郑红英经常在自己的选区金龙街道桃园社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接待选民,当得知桃园正尽力打造“万亩桃花园”项目缺乏资金时,及时协调前期项目经费2万元;当得知当地村组干部身患癌症时,组织捐赠几千元;平时还利用自己的农业科技专业技术,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业生产。由于有了固定的场所,方便了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沟通,接待选民和群众的气氛佳、效果好。
四是发挥“宣传示范之家”作用,代表模范带头,做好宣传教育。县直机关第二代表小组发挥本组公、检、法从业代表较多的优势,到龙华街道办事处石羊“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深入浅出的法律宣讲和赠送常用法律书籍活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一些涉及拆迁项目多的代表小组在利用“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开展活动中,引导代表积极参与调解社会热点和社会矛盾,主动带头进行评估和拆迁,起到了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各代表小组在“两委”换届工作中,积极宣传、讲解基本的选举知识,切实增强选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发挥“为民服务之家”作用,提升履职意识,服务地方发展。以方便群众、扶贫帮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效果。龙华街道庄家湾选区选出的县人大代表陈少有,在自己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里向选民传达人代会精神,并重点围绕城市拆迁等工作给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围绕新城区规划建设,为群众创事业、谋发展出谋划策。各个“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在组织春耕助耕、烤烟收购中,在动员捐款、扶贫救助中,在为群众办理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中都积极发挥作用,“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良好效果日趋显现。
“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之所以活动开展正常,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都把“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建设列为常委会重要工作,年初安排建设任务,年底组织检查验收,保证“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深入调研是基础。在创建活动中,实施方案制定是否符合实际是收到良好效果的基础,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才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因地制宜是前提。要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全县就“人大代表活动之家”的标牌、制度、档案等进行统一要求,但其他硬件设施及活动具体内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确保建成之后的“人大代表活动之家”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四)经费投入是保障。“人大代表活动之家”采取市、县、乡(镇、街道)、村四级投入以县为主的方式,建成后,又解决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经费补助和“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年度活动经费补助,从而保证了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
乡镇工作重点在村居,难点在村居,焦点在村居,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抓好村居班子建设成为乡镇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的关键。而加强村居班子建设应着力解决好村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带着这一课题,对全镇村级班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村居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合村并组后,**镇辖10个行政村,现任村居干部52人。在全镇村居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干部年龄比例不均、部分干部任职时间过长、个别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1、待遇偏低,选人留人困难。许多村干部的月收入就在400-600元之间,与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形成了较大反差。村干部工作岗位对农村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断下降。现在,农村中优秀的年轻人几乎都通过上学、参军、经商、务工等途径离开了农村,直接造成了人才缺乏、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在任的少数村干部不安心工作,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人不愿在村级工作。
2、权责不等,履职履责困难。镇村干部一直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前线,是所有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一个交汇点,责任重大。而近年来,随着基层管理制度的更加完善,镇村两级基本已从管理者转向了服务者,村干部的权力不大但责任重大。
3、管理偏软,规范行为困难。由于村干部这个群体较为特殊,乡镇由于种种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管理,重业绩、轻品行的倾向,导致对村干部的监管相对薄弱。纪律上,缺乏刚性约束;作风上,难以严格要求;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
4、保障偏弱,难以激发热情。长期以来,村干部工作上是干部的要求,但身份上仍然是普通群众,离岗后没有任何“想头”,他们后顾之忧多,保障体系不完善。许多村干部辛辛苦苦一辈子,个别干部只是得过且过,工作积极性无法充分调动起来。
二、稳定村居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村居干部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给基层政权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研究对策,为农村基层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一)满足“尊重需要”,加大政治激励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满足他们的“尊重需要”,才能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一是认真落实考试选拔制度。近年来,**县通过公务员考试,让一部分村干部进入到乡镇公务员队伍中,在政治上关心村干部,让基层一线干部看到希望。二是搭建平台,为村干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推荐中,加大对党性强、作风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的推荐力度,为他们建言献策和发挥作用创造机会、提供舞台。三是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提升职业荣誉感。每年“七一”等重大节日,表彰优秀的村干部。大张旗鼓地宣传村干部甘于奉献、争创业绩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村干部的先进典型,提高他们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
(二)提高经济待遇,满足其正当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1、分类实施,提高村干部的岗位补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岗位补贴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生活水平的要求。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干部的岗位工作量,建立村干部工资增长机制,对年度考核称职的村干部可按两年一次月增20元标准提高经济待遇。
2、老有所养,实施离任补偿办法及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离任补偿。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龄60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本镇平均水平的村级主干,给予每月不少于30元的补贴。
二是养老保险。目前,**镇对在编的村干部全部进了社会养老保险,让他们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
3、病有所医,建立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村(居)干部均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在就医问题上压力减轻。我们建议,对村干部的就医报销问题,除农合报销外,也可依照镇干部的医疗保险制,给在编村干部进医保,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加大后备干部培养,确保选人用人的源头活水。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形势教育,提高对执法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
自我市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口计生、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为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应当清醒看到,当前我市治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对于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执法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案源管理,将治理工作关口前移
各镇街、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村级计生服务员和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完善“分片负责、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两非”案源报告制度,及时将“两非”情况报告给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要将村级计生服务员与社区责任医生及时报告“两非”信息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聘用等挂钩。对没有认真履职、及时发现“两非”案源的基层管理人员要进行批评或处理。各镇街要通过生育对象孕情消失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形式,拓宽“两非”案源发现渠道。对涉及“两非”活动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要信息互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三、加强执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人口计生、卫生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公立医疗机构要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人员,模范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任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两非”违法活动的,依法注销该机构相应诊疗科目,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并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明确设有“妇科、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专人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和问题责任倒查制,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拒绝接受执法监管。
四、加强执业人员监管,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各镇街、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教育,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重危害性。对于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含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不管是现职的,还是退(离)休的;不管是公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是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或是个体行医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于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的人员还要依法给予其他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大曝光力度,以形成良好的性别比治理氛围。
五、加强引产管理,规范定点引产管理制度
除被审定的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计生指导站5家定点单位外,其它单位一律不得实施引产手术。对施行非医学需要引产的,各定点机构必须查验由市计生委出具的《施行终止政策内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证明》或由各镇街计生办出具的《施行终止政策外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证明》,并核实孕妇身份,方可实施引产,并做好登记和信息报送。
六、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严格执行B超配备准入制度,个体诊所原则上不得配备B超。医疗保健机构购置、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超声诊断仪,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项目,B超诊断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B超操作上岗证。超声诊断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使用超声诊断仪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每年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一次责任书,并定期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超声诊断登记和警示制度,在超声诊断室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警示标志。非经临床医生申请,超声诊断人员不得擅自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检查。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进行超声检查时需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并在登记表上签名备查。
㈠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㈡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⒉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⒊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⒋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3日内以函告或挂号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⒌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执法检查安排
㈠总体原则
⒈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⒊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单位不少于10家,每年检查60家以上。每月应侧重以下检点: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⒋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对各村组织履职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对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⒈检查范围:重点单位20家、一般单位24家、其他检查单位140家。⒉检点:见本计划第四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㈢专项执法检查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⑵检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⑵检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职业卫生专项检查⑴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10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⑵检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大量存在冶金煤气管道、纸浆池、发酵池、酒槽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及储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⑴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⑵检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㈠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村级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㈡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㈢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㈣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㈤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登录“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