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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双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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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双减实施方案

小学生双减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精神,现就本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cn)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2016年5月21-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验证日期。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精神,2016年本区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2016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本市户籍确有困难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相对就近”为原则,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7、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

8、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以及招收寄宿生人数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2、民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纠正,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4、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5月8日。

6、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学习《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2016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要建立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各幼儿园要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6、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8、各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9、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6学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注册对象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10、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11、各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12、各学校应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五、监察要求

1、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在招生期间认真执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察制度,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区教育督导部门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

3、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六、日程安排

2月25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办(更正)。

2月29日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3月7日

对各中小学校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月31日前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月9日—23日

1.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不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4月23日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24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7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学生面谈

5月7—8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学生面谈

5月9日—10日

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

5月12日—13日

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

5月15日—16日

民办学校(限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5月21—22日

1.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

2.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5月30日

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30日

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小学生双减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我校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亲切关怀下,全学年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在教学质量提升、校园规化、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本学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绩与荣誉

1.学校的荣誉:合江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等奖”、合江县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二等奖”、 合江县学校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

2.教师的获奖:第一学期,丁兴圣被评为泸州市“优秀教师”,唐开顺等五名教师主研的课题《农村初中现代教育技术情景下课堂交流与对话实践的研究》荣获泸州市教育局成果评选“二等奖”,赵楚荣撰写的〈初中数学作业批改方式的探索〉荣获泸州市教育局论文评选“一等奖”,王文君等10名教师荣获县级论文评选和说课比赛分获一、二等奖; 第二学期,唐开顺被评为合江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先进个人,汤连鲜被评为佛荫镇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牟小红在“三八节”被镇党委、政府评为“巾帼建功标兵”,何祖权被县委宣传部评为“2016年度优秀新闻阅评员” 汤连鲜、王登轩参加校长优质课获“二等奖”,赵楚贤等9名教师参加县上论文、实验操作比赛分获一、二等奖。

3.学生学业质量及获奖:2014级126名学生参加中考,43名学生硬上线合江中学。韩光兰同学在全市中小学生“法润泸州、法育未来”法治征文活动中,获中学组征文“二等奖”。丁晓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小小百家讲坛”人间处处有真情获“三等奖”。

二、工作回顾

(一)善于管理,正确指引学校发展

1.加强依法办学。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要求,这学期学校校务管理以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为抓手,修订完善《合江县佛荫镇中学岗位晋升考核评定方案》、《佛荫镇中学教师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核评定办法》。本年度,我校成立了以汤连鲜校长为组长,王登轩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办学领导小组,聘请了佛荫镇派出所指导员李光桥同志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向广大师生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齐课程,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方案,无违法举办重点班、无节假日有偿补课、无强制订购校服、无强制购买保险、无出租学校设施办班等现象,教材征订规范,学生入学、休学、复学、转入、转出、毕业、升学手续齐全、规范,并为“留守儿童”和“问题学生”建立了关爱帮扶档案,班主任和授课老师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家访,认真做好家访记录,并撰写帮教心得,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由于我校重视依法办学,措施得力,师生面貌得到根本性转变,学生违法犯罪一直保持零记录,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无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2.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本学期,学校党支部按照“围绕中心,拓宽渠道、发挥功能”党建工作思路,在凝聚人心、民主监督、师德建设、核心价值观引领都发挥出了积极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校园里强化政治学习、弘扬先进事迹、不断传递正能量。下半期,召开了党员民主生活(扩大会),会上学习了新的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自我剖析。增进了班子成员的规范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遇到重大事情,支部成员深入教师中间进行宣传,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引导全校教职工关心支持学校工作。学校党支部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位党员虚心学习,根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党员素质和组织凝聚力。

3.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今年,学校继续推进民主管理,学校制度修订,先提出讨论稿交教师讨论征求建议意见,对教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教师会上进行解答,最后有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同意制度才算通过。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教师绩效考核等学校重大事项都有教师代表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深化党务、校务公开,下半期对职称推荐委员会、教师代表、工程领导组、绩效考核审查小组、理财小组进行换届改选,民主管理使得制度更加公平合理,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二)精于教学,雕琢教学全部过程

这学期,学校教学以“精准、精确、重过程”三个关键词统领整个学年工作,开展常规工作的项目化管理,改善师生关系,促进个别化教学,加强教研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检查与督促,探讨新形势下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建立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课堂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下半年,学校开展九年级视导活动。班子成员和教研组长深入各班级课堂听课并及时反馈信息,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建立全校性的月考反馈制度,了解教与学的第一手材料,及时调整教与学的规划。

2.深化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以“两增两减一提高”为目标,促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将课堂教学改革纳入绩效考核,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学科教学研究能力。扎实有效地开展师培师训、继续教育、校本教研工作,市级普教科研课题《农村初中学校校园安全有效监管动作策略研究》顺利开民研究。

3.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工作。各个教研组坚持间周1次的教研活动,学期活动不少于8次,每次活动有主题,参与面达到100%。积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44名教师成功晒课。积极开展走出去、引进来活动,2017年3月份汤连鲜校长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去纳溪合面中学开展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均衡教育迎检、学生活动的组织学习交流,4月份王登轩副校长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去纳溪大渡中学开展校园文化建、均衡教育迎检、大课间活动的组织学习交流,5月份汤连鲜校长带领教务室、教研组到泸州十二中开展对流学习;2017年上期县教师进修校对我校送培:《教师专业情谊的自我培育》、《薄弱学科课堂教学把控与“一分三率”提升策略》文理分科、《班级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多媒体课件制作与应用》、《如何实现信息技术和教学深度融合》共六次全员培训。

4.有序推进“学困生”转化工作。学校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二县四镇八校的学困生帮扶联盟,成立了以汤连鲜为组长的学困生帮扶工作领导组,确立了以“小组合作”帮扶模式,以教务室牵头的学困生帮扶工作室,参加联盟组织的三次交流学习,2017年春期开学以班为单位分班组织学困生帮扶暨教学质量提升研讨会,形成了《佛荫镇中学学困生转化工作手册》。

(三)乐于探究,搭建多元成长舞台

学校德育工作本着培养“感恩、自信、担当、自律”的佛荫学子为目标,以“自主管理”为载体,重点抓班集体建设中的内涵和外延建设;又以“学生社团建设”为载体,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成长视角和舞台,增强了班主任队伍的问题研究意识,促进了学生的自我教育。

1.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常规工作,通过以会代训,布置工作,交流探讨团的工作方法及经验,本学期共组织了两次团干部的培训活动,同时各支部制定了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每次活动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根据开学初的工作计划,以及联系学生思想实际,确定每周升旗仪式主题,增强了升旗仪式教育的实效性.此外,在五四期间又发展了27名新团员,壮大了我校团员队伍。

2.丰富学生活动,促进内涵发展。上学期开展了队列体操比赛、“一二、九”演讲比赛、组织参加县上乒乓球比赛,本期举办学校田径运动会、“五四”青春正能量诗歌朗诵比赛、组织参加县上田径运动会,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团队品质,提升文化品位。

3.落实常规教育,提高学生素质。通过开展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了即将面临中考的初三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教育活动,磨练学生意志;开展“安全教育周”、全民国防教育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宣传周活动、“七五”普法启动之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绿色星期三”垃圾分类日等各类主题活动周(日)活动,使学生接受了法制、安全、环保等各方面的教育。

4.加强家校合作,发挥教育合力。本学年,学校筹备“校级、年级、班级”三级结构的家委会组织,召开两次家长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促进了“密切的接触,高效的合作”。

(四)勤于服务,创建美好温馨校园

这学期,后勤工作在全体后勤人员的共同努力,本着全心全意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财务和固定财产管理。学校财务工作,严格按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认真做好2017年度的预算和结算工作,确保收支平衡;在学生收费管理上,对代办性收费项目及时做好备案审批工作,做到无乱收费现象,及时进行清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做好财产记账和报损调整工作。

2.完成每期开学准备工作和设施设备养护。开学初,及时维修,服务到位。维修更换电管200多只,更换水管开关阀门60余只,零星维修50余次,跑道维修200多平米。及时采购教师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打印纸80件,备课本100个,会议本100个。改善教学环境和学习环境,调整办公室,由原来的学科为办公室改为以年级为办公室,便于同年级同班的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每间办公室都有2台电空调,3台电脑,1台打印机。为教师和学生的生活服好务。每天坚持检查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及其它方面安全,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及其它安全,给食堂安装了一台空调,更利于食物的存储保鲜。

3.我校现共有建档立卡生67名,2017年春期比2016年秋期建档立卡生新增3名。建档立卡生享受资助政策有住校生生活补助以及教育救助基金补助(住校生生活补助为625元/生,主要针对建档立卡未脱贫学生;教育救助基金主要是免教辅资料费用具体金额依据每个年级教辅使用情况而定,补助学生为全体建档立卡学生)以及2016年秋期特困贫困生教育救助基金的补发(人员数为8人,主要是根据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以及贫困情况来定,并做了具体情况说明)。

4.本学期学校投入了一些资金对食堂内部环境进行改造,添置了消毒柜等设备,安装了监控,达到了上级规定标准,并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培训,食堂“两证”齐全,每天对食品进行留样待查,总务处每天查看,严把食品的入货关,要求各样食品从正规渠道进货,票据齐全。

5.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检查,学校360万元综合楼项目于6月份正式开工,9月初完成建设,9月底投入使用,运动场项目前期手续已基本完成,7月份动工,8月底完工,9月初投入使用,运动场新征地6亩左右,现已完成农户租地合同,7月初动工,8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学校硬件建设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校容校貌明显改善。

(五)落实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1.健全安全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按照学校安全工作“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层面的安全职责及岗位“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将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2.加强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的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上好安全课,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周开展1次专项培训,每月开展1次安全应急演练。

3.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关键环节的安全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投入,进一步提高“四防”标准,防控效果=人防效果×(物防效果+技防效果+心防效果),增加学校安全系数;加强门卫管理,健全外来人员审查、通报、登记制度,严格全面审查、控制进出车辆,加大对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加强“一岗双责”、各时段各区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督促落实;加强带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产安全,

三、工作设想

(一)启动规划,逐步推进规划落地。制定好各项配套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细化规划学期任务,让每位师生参与到规划的实施中来。

(二)加强建设,不断优化教学工作。学校教学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提升和改进的地方。拟在教育科研上、课程建设上、多元评价建设上都将进一步完善。

(三)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德育实效。在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教育科研以及在对个别行为偏差生的教育上还应多动脑筋多想办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