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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对各市、区环保局层转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并对2008-2013年已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涉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摸底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市、区环保局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一是组班子。各市、区环保局成立了由环境监察、农村(生态)、规划财务、各乡镇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市、区环保局,负责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明责任。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摸底调查基本情况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我市自2008年至2013年底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全市共累计完成36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农村点469个,采用集中式独立设施的318个,建成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317套。其中正常运行的603套,不正常运行的32套(其中因设施问题的23套,配套问题的9套)。我市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市场化的运行管理机构对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目前已将完成验收的216套污水处理设施交由第三方有资质、有能力的专业化运营公司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市、区住建局或水务局负责运营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我市目前生活垃圾实现了全治理。一是各市、区共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4个,设计生活垃圾焚烧量5450吨/日,实际生活垃圾焚烧量5300吨/日。二是各市、区都建设了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对部分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填埋量约1400吨/日。
三、下阶段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通过全面整治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水库水质污染、河道采砂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流域水环境。
二、整治目标
将、沿线所有污染源全部纳入监管和整治范围,严厉打击各类向河内及其支流非法排污的行为。通过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全县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达到《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说明及管理规定》饮用水源二类标准以上,断面水各项指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流域沿线涉水企业进行排查,并列出涉水企业的名单,建立沿河、沿溪涉水企业监管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医药化工、造纸、国控污染源、涉重金属等企业,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检查管理。二是跟踪查处小无企业。对全县竹凉席生产等小型无证无照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县竹凉席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全县未批先建且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四是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企业限期治理;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私设排污口、私设暗管等违法排污行为,直排、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关闭。(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委)
(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
一是严格紧抓落实。制定《县2016年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养殖企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畜禽废物进行有效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原则,乡、镇(场)是第一责任单位,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牵头,联合环保、财政等部门开展全县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和检查验收工作。三是建立奖补机制。为调动养殖户自觉治污的积极性,对于按照规定时限内自行关闭治理的养殖企业,县政府将按下列标准落实以奖代补政策:(1)禁养区内自行关闭、拆除栏舍的养殖企业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2)在限养区和可养区内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沼汽池的养殖企业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责任单位:畜牧水产局、环保局)
(三)水库水质污染整治。
对水库承包养殖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肥水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按照《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5号)要求,对定江流域饮用水源水库养殖行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养殖的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库全面实行人放天养;拆除或关闭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检查非水源水库库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污水收集、贮存、清运等情况,打击水库禁养区的养殖行为,整治限养区违规养殖,规范可养区养殖方式。(责任单位:水务局、畜牧水产局)
(四)河道采砂污染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河道采砂、水政监察等工作。确保、流域水质。推行河砂采掘定量化政策,由水利部门核发采掘指标。实行河砂采掘“黑名单”制度,将有超采、过采和损毁河床行为的采掘采砂船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采掘执照。开展河道巡查,规范河道秩序,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
(五)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
重点做好“一提升、二整治”。一是提升农村垃圾处理工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重点流域沿线乡镇集镇和村庄的生活垃圾暂存、中转设施,落实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处置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二是开展“村居庭院大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集镇街道乱摆乱停、占道经营、农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洒、车辆乱停乱放、墙面乱涂乱贴等现象。三是开展“河塘水库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打捞河道水库池塘的各类垃圾、废弃漂浮物,包括生活、工业、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以及漂浮的水葫芦杂草、枯枝烂叶等,确保河道两岸无垃圾。(责任单位:农工部)
(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2016年新建管道如期完成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站的监管,落实乡镇负责人,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抽查,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城管局、环保局、各乡镇)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县环保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水质现状开展调查,掌握污染企业名单,查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成立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2月上旬)。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滞后的工作加紧推进,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开展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有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县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综合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职责:统筹研究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畜禽养殖治理、水库水质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协调各地各单位落实实施方案。
一、复查对象
全乡17个行政村及乡属各部门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农村环境整治
1、村庄、河道、县乡道路卫生要求。根据属地负责原则确定各村卫生实施范围,农村公共场所、县道乡道和村内主要场地要保持整洁,地面无垃圾、污水、污物,特别是本村内的河道及县乡道路要保持清洁,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及垃圾清理转运。村庄内柴火、石块、砖头等杂物需堆放整齐。
2、水库的卫生整治。对于全乡环境整治重点区域王浪水库区块,我乡集中力量对其进行清扫整治,实行专人落实清理制度,由乡水利站站长庞坤龙和祥何办事处主任余启平负责实施。
3、垃圾生态处理。按照“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捡、生态处理”运行机制,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因地制宜,落实专职卫生保洁人员。保洁员每把垃圾箱中的垃圾统一清运到村口的垃圾分拣场,各村垃圾分拣场要正常投入使用,并进行分类处理,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对金属类、纸、玻璃、塑料泡沫制品等可回收垃圾由村保洁员变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对秸秆、剩饭剩菜、水果类、家禽粪便等可降解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沤成有机肥料还田,实现循环利用;对渣土、建筑材料等无机垃圾进行就地填埋;对破旧衣服、泡沫等不可回收且难分解垃圾以及废电池、废日光灯等有害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堆放,由乡统一运到县环卫部门处理。垃圾的生态化处理模式不但能使村庄经常保持卫生整洁,而且把堆沤发酵的垃圾进一步开发为有机肥进行还田利用,变废为宝。
4、乡属各部门各自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垃圾清理转运至就近的垃圾分拣场内。
(二)污水处理设施
1、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各村由村巩固成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故障,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规范植被种植,在设施周围进行杂草清除,使整个设备能够清晰可见。
2、乡级污水处理设施。我乡于投资35万元建成日处理量达1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站,由乡生态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乡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操作手册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设备维护,建立规范的运行记录,进行归档。为了使污水处理设施能更好地运行,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其进行维修防护。
三、时间要求
6月中旬前各村开展自查;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村针对本村存在问题开展整治;7月中旬至8月上旬准备迎检。
四、成立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1、为了切实做好迎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复查工作,我乡特成立了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以及分管副乡长担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相结合,深入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清洁家园、美丽乡村”活动,紧密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建设等活动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至2014年底,实现全县村庄整治覆盖率9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卫保洁“三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机制和“五个一”(即一个财政预算作保障的投入机制,一支保洁员队伍,一套保洁管护制度,一支监督队伍,一套基本的环卫设施)措施全面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日产日清”,群众环卫意识明显提升。
垃圾清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级保洁员职责明确、工作到位,村级环卫主体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并运行正常,并做到垃圾收集不滴漏、存放不暴露、清运不延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各地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护制度,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良好运作,确保生活污水得到及时处理。
“六乱”治理:紧紧抓住“三改一拆”活动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着力整治各类乱搭乱建现象。加强对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贴等现象的整治工作,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村庄绿化:以“四边三化”活动为契机,全面实施城乡绿化,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增绿行动,在继续抓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推进公路边、河边、山边、海边绿化工作,并重点做好村庄绿化工作,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
三、进度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做到村村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沟、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建设等工作载体,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和“清洁家园”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将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纳入“康居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考核范畴,与“清洁家园”活动同步实行考核。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对策,进一步提升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水平,逐步形成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建设。按照“广泛覆盖、全面惠及、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对全县尚未整治的规划保留村开展村庄整治建设。以整乡整镇整治为重点,对照村庄整治建设标准,实施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拓展、延伸。2013年度要完成省级整治村建设任务20个、县级整治村建设任务17个。要配套推进“农村道路联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民安全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要突出抓好村庄绿化和生活污水治理。要实现村庄绿化与村道硬化同步实施,绿化质量与数量同步提升。要按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明确每个村庄的处理模式、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实施和指导;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要提高户接入率,同时要建立村一级管理机构,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要扎实推进中心村与农房集聚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集聚的重要节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二)巩固提升“清洁家园”活动。不断深化“三有”机制和村级“五个一”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区域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属地监督管理、村域立体保洁”的垃圾清扫模式,配足村级专职保洁员,做好保洁员培训、监督、奖惩,因地制宜开展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做到区域、职责、人员“三定”,推进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化。充分发挥村级妇联、老人协会等组织监管作用,做到农村环卫保洁监管常态化,提升保洁效果和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环卫经费筹资机制,积极筹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开展“美丽农家(家庭)”评比工作,引导群众提升环卫意识。
(三)全面推进“六乱”治理行动。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拆除各类房屋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整治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画现象。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生产、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重点整治在公共地带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行为。深入开展城中村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清洁家园”活动,把“清洁家园”活动作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双清”专项行动,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突出抓好农村治乱、保洁监管、群众环卫意识提升等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推进机制。镇、村一级要专门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全面建立以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将“清洁家园”活动专项资金列入政府预算,全面提高保洁员报酬水平并实现按月发放。积极探索垃圾有偿收费制度,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时,要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建设美丽乡村。
在农村,村民大多是直接抽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由此可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不仅事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5年中国水利部农水司的调查显示,中国农村饮水污染问题的受影响人口约为3.23亿。有关人士表示:农村水污染问题加剧,城市污染源又不断扩大到农村,长期积累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加上目前中国农村大多采用分散式饮用水源,迟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全国仍有2 .98亿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不安全,20%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在2012年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强调。
我国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大致为东部70%,中部40%,西部不到40%,农村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现实表明,农村饮用水主要来源于河水、井水、泉水等,基本不采取净化措施就直接饮用或烧开饮用。目前,针对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投资还较少被提及。要知道,农村饮水工程一般由地方水利部门建设后,移交给使用村庄,建设前期,地方环保部门基本没有介入,更不要说经过环评了。因此,农民不像城市人那样,喝的是经过检测、净化、消毒后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事实上,农村早已是我国水环境污染的重灾区。近3亿农民饮用的是非安全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年上升。这无疑是令人黯然的现实,不少地方出现癌症村,显然与农村环境不佳大有干系。
综合来看,造成农村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业污染。过去饮用水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由于工业污染,饮用水水质则是越来越多的化学甚至毒理学指标超标,直接饮用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一些农村靠近工业区,工厂排放的废水经过多种途径直接进入村民饮用水源,工厂废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降雨、直接沉降等多种方式也进入到饮用水源。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面源污染是指在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以及人畜粪便和垃圾随意排放,使氮和磷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或农田渗漏,造成对江、河、湖泊等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影响范围大、因素多、方式复杂、强度难以定量评估等特点。三是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我国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东北及西北地区的部分省(自治区),长期饮用高氟水,会产生地方性氟中毒,包括氟斑牙和氟骨症等,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湖南、江西、吉林等省(自治区),饮用高砷水不仅损害近期人体健康,尤为严重的是,会引起人体长期恶性化改变,如癌变、突变和畸变。农村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华东等地区,长期饮用苦咸水会引起高血压、心血管等方面的疾病。
供水方式落后,水质监测不力也是造成农村饮水安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据初步统计,全国9亿多村镇居民的自来水普及率约为40%,其中镇区约50%,村庄约30%。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低,大部分地区都是直接从河道、坑塘、山泉、水库、浅层地下水取水,供水设施简单,几乎无净水处理设施,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设施不完善,造成饮用水中细菌学指标污染物、有害矿物成分超标等严重问题。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存在底数不清、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的短板问题,环保部制定了改善农村环境的“十二五”目标,希望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使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基本治理;改善农村饮水状况;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处理水平显著提高,解决农村土壤污染问题。
有关专家表示,治理农村污染只有对症下药,才有可能药到病除。农村饮水安全出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长期以来,化肥、农药及各类激素长期大量应用于农业生产,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积累增加,加剧乡村的水土恶化。据报道,在不少地方,乡镇企业得到发展,但各种作坊式的企业呈现出一种无序发展的态势,乡村污染问题逐渐显现。更应该看到,当下城市环保治理较为有效,但那些环保不过关、被“驱出”城市的高排放企业纷纷“下乡”,由此乡村污染形势急剧恶化。
当然,农村污染也与农村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一些农民生活习惯传统有关。日前,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环境保护问题作报告时指出,全国4万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但大部分都没有环保基础设施,不少地方还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态。
相比人口和资源高度集中的城市,广大的农村地区幅员辽阔,江河湖泊遍布,对于污染有着相对较高的自我吸收和净化能力。但这只适用于牛粪、秸秆等生物污染源,面对塑料袋、重金属、农药等新的污染,自然的降解和净化能力就变得无能为力,远远赶不上污染的速度。说“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还是有点太乐观了,对于塑料袋、农药残留等污染,靠风刮和蒸发根本无济于事。
在这样的污染之下,农民的饮食和饮水安全都成问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又如何能够保证?不能吃的又何止“镉大米”一种?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治理方面“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已是习惯,城乡环保差距一直十分突出。但事实上,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轻视,不仅是对农民的不公平,也是对所有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忽视。
欣慰的是,环保部近日表示,将加快编制清洁水行动计划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抓紧研究修订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防治计划》也有望年底公布,国家预计投入2万亿元。
然而,分散、水质成分复杂且波动性大等污水特征,较高的后续运营成本以及村民环保意识的薄弱,都对乡镇地区水环境处理技术及商业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要想真正“走乡入镇”却并非易事。
由于我国大部分乡镇地区的污水排放尚未纳入城市市政管网的覆盖范围,污水靠蒸发直排就成为农村的普遍状态。这也造成我国90%以上小城镇的水体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8%的城镇河段不宜作饮用水,50%的城镇地下水受到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主任刘俊新表示,虽然农村地区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及日变化系数都很大,但处理程度却很低,这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负荷。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王守中表示,农村地区的污水具有点多、面广、量少、分散等显著特点,与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相比,不仅在水质、水量及建设模式上有所不同,在工艺选择、工程建设与投资、运行管理保障模式等方面也有较大区别。
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我国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平均达到70%,建制镇平均达到30%。但就目前来看,专家表示,由于小县城及村镇地区经济承受能力较弱,污水处理可供选择的技术少,管理也缺乏相应的规程、规范、准则和标准,很难完成“十二五”污水处理目标。
此外,在业界看来,资金短缺是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难题之一。 就目前来看,我国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大多简单套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模式,排放标准也主要沿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这种造价昂贵的方案与农村技术经济极不相符。
北控水务技术中心总经理邵彦青则提到,在国家财政投入方面,中央财政拨款和国债审批过程烦琐,这在规模小、资金较为分散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中表现更为明显。
即便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国内也不乏一些成功的案例。
在江苏省常熟市,政府通过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来减轻村镇财政压力,由市财政按照实际工程量的80%予以奖励,另20%由镇、村财力承担,后续运行电费也由市财政承担80%。短短4年间,该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从29套增加到37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