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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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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安全培训

留守儿童安全培训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幼儿安全教育;意外伤害

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医学的进步,幼儿因健康问题引发的死亡率下降,意外伤害事件成为导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据相关研究的数据显示,“跌落撞伤、烫伤烧伤、硬物夹伤和宠物咬伤在幼儿日常意外伤害事故中所占比率较高”〔1〕。在生活中,幼儿在家庭中的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已造成一些幼儿伤亡。家庭作为幼儿成长的重要场所对幼儿健康成长具有关键作用,但反思现今幼儿的家庭教育,发现其中的安全教育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因此,家长需要分析其背后的原因,提出相应的策略,以便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一、家庭教育中幼儿安全教育存在问题

(一)家庭教育中安全教育的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家庭要有教育意识,保障幼儿安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然而,在现实中发现大多数家长在教育方面更加关注对幼儿智力的开发,忽略对幼儿安全知识及技能方面的培养,这与家庭保护的角色相悖,也是家庭教育中安全教育缺位的重要表现。近几年,我国留守儿童问题凸显,而留守儿童出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饮食安全问题、交往安全问题、交通安全问题和游玩安全问题〔2〕,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教育缺位,尤其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安全教育问题愈发突出。家庭教育中安全教育的缺位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尤其造成幼儿安全意识的薄弱,而且在学前期的幼儿对周围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从而增加了其遭遇危险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其不知道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潜在危险,也不知道如何避免危险的发生,更不知道当危险来临时自己应该如何做。

(二)家长安全教育内容仅限于书本,缺乏操作技能

部分家长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因此会在日常生活中向幼儿渗透一些安全知识,尤其当幼儿出现一些不安全的行为时,家长会告诉其行为的危险性。如,当幼儿要将手放在插线板的孔中并去抠时,家长会立即制止并告知幼儿不能这样做。但仅仅禁止幼儿做这些行为还不行,应该进一步告诉幼儿,这么做会造成怎样的后果,不然有些幼儿会在家长不注意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再去一探究竟。而且大多数家长对幼儿关于安全方面的教育仅限于绘本或是现实中遇到的情况,缺乏成体系内容的教育,更缺乏一些必备技能的训练,如在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事故中,溺水和交通事故占比较大〔3〕。倘若在幼儿时期就加大对儿童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其游泳技能的训练、交通知识的普及以及其他应急技能的训练,将会大大降低这些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保障儿童的生存权。

(三)家长教育方式存在滞后性与随意性

家长在安全教育过程中的教育方式存在滞后性与随意性。如,部分家长会在幼儿发生意外之后再对幼儿进行教育,但有的意外对幼儿造成的伤害已无法弥补;还有的家长对幼儿安全教育具有随意性,家长随意的态度与方式会影响幼儿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使幼儿产生不用重视安全问题的错觉,这也违背了安全教育的目的。这些教育方式反映了家庭中对安全教育的不重视。但是,有的家长认为安全教育就是随机教育,具有偶发性,不用采取正式的教育方式,认为随着幼儿的成长,其对安全问题的认识会随着经验的增加而增加。这些家长忽视了经验的增加有时会付出一些代价。如果家长在这之前就对幼儿进行系统、正式的教育,那么就会大大降低幼儿面对危险的风险性。除此之外,家长安全教育方式的随意性还表现在其对安全问题的讲述方面,部分家长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属于简单粗暴式,是命令式的,如“不可以动”“不可以摸”“停下”等,这样的方式一时能够起到震慑的作用,但有时反而会激发幼儿的好奇心,从而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二、幼儿安全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家庭教育中关于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家长态度方面,同时也包括其知识层面及技能方面。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缺乏以及对安全培训不重视,具体表现如下:

(一)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

家长忽视安全教育,究其根本还是家长对安全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这种心理也是造成现今安全问题多出现在家庭中的原因之一。相关研究表明,家长的安全意识与家庭中的安全隐患成负相关〔4〕。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家庭环境中的安全隐患也愈发隐蔽,也就逐渐弱化了家长的安全教育意识。如,现今很多家庭住在高层小区中,一些家长认为高层建筑更安全,防护措施更加严密,从而放松了对幼儿安全的警惕,从而造成幼儿从高层坠落事件频发,且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家长不在场的几分钟之内发生。还有很多交通安全事故是由于家长玩手机而疏忽照看幼儿,从而造成悲剧的发生。这些意外的发生都表明家长不重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甚至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安全都有所忽视。

(二)家长安全技能缺乏

目前,不少家长对安全教育的理解仅限于书本知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些安全问题时更需要的是如何解决问题,即安全教育“既需要理性传达,还需要动作传达”。〔5〕幼儿家庭安全教育中也存在缺乏相关技能训练的问题,这是因为有的家长自身对安全技能的掌握就有所欠缺。如面对幼儿不慎跌伤或是骨折的情况,有的家长就会移动幼儿,正确的做法是不要移动幼儿,以免造成二次伤害。除此之外,对基本的急救措施,很多家长都是有所欠缺的,如面对异物卡住幼儿的喉咙时家长不知道怎么做;面对幼儿溺水时不知道怎样处置等。这些基本的急救措施都是家长应该学习的,不仅学理论,还要进行相关的实际操作练习,以防万一。总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际操作经验更有价值。

(三)家长对园所和社区的安全培训工作不重视

面对幼儿安全问题,幼儿园和社区都高度重视,同时注重向家长传授相关知识,如有的幼儿园定期举行安全培训活动,对容易出现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进行剖析,并就相关措施予以展示或讲解;社区相关部门面对社区家长举行一些讲座或实践活动,向家长宣传相关安全教育知识,比如防火防盗、如何预防幼儿疾病等方面内容。大多数家长都会参加相关活动,但部分家长在讲座或培训现场做其他事情,没有学到相关知识,这体现了家长对幼儿园及社区培训工作的不重视;还有的幼儿的父母不去参加相关活动,让孩子的祖辈去参加,如果发生一些意外,老年人因为年老体弱等原因可能起到的作用不大,甚至弄错了一些急救措施,反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三、家庭教育中幼儿安全教育策略

(一)家长要提高安全教育意识

安全教育意识是家长进行教育的首要条件,因此家长要认识到安全对幼儿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教育意识。首先,家长要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一个对自身安全都不重视的家长,很难意识到幼儿的安全问题;其次,家长要优化安全意识,不应只把眼光放在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发展上,而且对幼儿身心健康尤其是生命安全都要予以关注。不论是家长提升自身安全意识,还是优化安全意识,都是加强家长安全意识的重要方面。在此基础上,家长才能够在脑中有安全这根弦,从而会有意识地在幼儿家庭教育中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并成为一种习惯。

(二)家长要增加安全知识和提升安全教育技能

对安全知识的学习是家长提升其安全技能的重要基础,因此,家长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首先,家长可以通过书籍或是网络进行学习,尤其是现今网络资源的丰富,使家长可以通过视频对相关急救技能有更直观的感受,便于自己的操作练习;其次,家庭重视与幼儿园合作,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家长要重视园所及社区安排的培训活动,积极参与并有所反馈,切实提升自己在安全方面的能力,同时可以利用这些机会与专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解决平时遇到的问题,建立家庭、幼儿园和社区为一体的综合安全教育。此外,家长可以把一些简易的急救方法教给幼儿,提升幼儿的自救能力,为幼儿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家长要重视园所和社区的安全培训

目前,我国的整个安全教育系统并不完善,应建立从幼儿园到高校、从家庭到教育机构的完整安全教育体系,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同时将国外好的安全教育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改造,使整个安全教育系统完整而有效。首先,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幼儿园、中小学以及高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其次,各个教育阶段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将安全教育纳入平时教学中,如高校应该将急救这门课定为必修课;再次,卫生防疫部门可以连同医院为准父母提供相关培训,或是倡导产前培训机构增加这门课程。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系统,为家长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家长对于园所和社区的安全培训工作一定要重视,配合整个安全教育系统的工作,重视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认真参加各种安全培训,使自己的安全教育技能得到显著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幼儿的安全教育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总之,一个人的成长源于家庭教育,安全是一个人成长与发展的基础,因此在幼儿时期就应该加强家庭教育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增长幼儿的安全知识,提升幼儿的自救能力,这些都与家长自身安全素质有关。家长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也要注意与幼儿园的配合,从而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倪慧渊,何敬瑜.在园幼儿家庭安全教育的调查报告〔J〕.上海教育科研,2008(11):47-49.

〔2〕张荻金.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4.

〔3〕胡涵,郭琳琳.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隐患:溺水、交通事故与被〔EB/OL〕.(2015-07-01)〔2017-03-16〕.

〔4〕来鑫.家庭中幼儿安全教育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内蒙古教育(职教版),2016(5):40-41.

留守儿童安全培训范文第2篇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

某县2015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15-10-23 08:48:05

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留守儿童安全培训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4-02

1 目前我国农村校车安全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始实施教育资源调整,明确提出“中学向城区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幼儿园联片集中办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市和乡镇中心集中”,实行这样的资源调整目的是集中优势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农村,村上的很多学校开始合并,由原来的“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幼儿园几乎都是在镇上集中办理,而目前农村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护这些儿童的责任多由家里的老人或者亲戚承担,上学采用走读制较多,因此需要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上学,这就使得在校车事故中农村校车的安全隐患比城市更多。近一段时间,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三无校车”和“黑校车”大量存在,农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是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中,实载9人,超载64人,19名儿童遇难,43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超载率600%,这一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震惊整个社会。

如何有效地防止这样悲剧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围绕农村校车安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就此展开论证分析导致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校车安全立法滞后

首先,我国早在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校园安全的有关议案,而时至今日《校园安全法》也没有启动,可见校车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导致每次校车事故之后,相关部门仅是“一阵风”的专项整顿。

其次,在现行法律中有关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仅有很少涉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又存在着一定法律空白,既不集中规范,也不成系统配套。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将校园安全纳入常态法律管理之中,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2.2 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

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被迫上学和放学都要乘车,这就使得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在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可是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市场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3 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

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大多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并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

第二,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掌控,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驾驶司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握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超载运营;

第三,由于学校资金薄弱无力购买校车,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这些车辆大多都是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有的是虽然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达不到使用标准。更有甚者,有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或者是改装车,只是图了个颜色就冠冕堂皇的标明“校车”二字。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4 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高

一方面,有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去安监部门登记车辆运营,校车司机也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非常单薄,司机除了自己基本工资以外,校车运营的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的开支需要七八千元,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多拉学生,多赚钱,根本不会考虑是否超载,不遵守交通纪律违规行驶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比较远,孩子上学放学都必须坐车,再加上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家长们或者是监护人往往为了省钱、省事方便,就会让这些孩子坐车。加上目前校车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黑车或者私人车辆,家长们又不得不让这些孩子坐车上学。可见,大多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而学生自己安全意识非常单薄,为了能够按时上学和放学又必须坐这种车辆,有时候遇见交警检查校车孩子们都处于不理解的心态,觉得根本没有必要。

3 完善农村校车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校车安全

将法律责任、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国家赔偿等等进行全面有序地规范和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不管是那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同时立法也能理顺教育、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推动校车安全上路。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以制度保障。目前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校车安全条例》,这项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校车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给校车运营有坚强的制度予以保障。

3.2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投入,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应加强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赋予校车优先同行的权利。同时,校车要纳入学校后勤保障系统,要尽快制定《校车运营条例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3.3 明确划分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权力

首先,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主体地位,有权协调公安、运营公司等部门。校车运营体制则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将运营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审核有资质的公司和政府配合运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

其次,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或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严格校车查验,坚决杜绝为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一经发现就要加大处理,对有些超载司机要从严打非,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驾驶照,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就拘留,要毫不手软。

最后,在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上,国家安监局部门表示,目前国内校车分为自购车辆和租用车辆两大类,责任认定上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校自购车辆,责任主体归学校;如果是校方租赁的车辆,租用正规的客运公司车辆,由校方和运输公司签署协议,那么车辆责任主体就是客运公司,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资质等负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则要对学校进行监管;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赁私人车辆,那么责任主体依然是校方,监管责任在交警部门,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真正建立“政府扶持、管理到位、部门负责”的良性体系。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按照规定对司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校车安全乘行手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家长和学生要普及安全知识力度,对那些超载的校车坚决不坐,对学校的“三无校车”、“黑车”一定要坚决予以举报,防止这些“校车”横行,加大对这些校车司机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违规行驶,严格按照道路规则行驶。同时也要对全社会的公众进行普及知识教育,尊敬校车,爱护校车,养成让校车先行,让“校车”地位能够真正的驻进每个人心目中,给予校车“优先权”。

4 结语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使得这项系统工程健康有效的运转下去,不仅“软件”需要上政府引导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校车准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知识,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模式,而且也需要强化“硬件”,如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补贴,改善政府各部门服务职能等,把校车安全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建立起坚强的防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参考文献

[1]郑港溪.浅谈校车安全管理[J].安全与健康,2007,(4).

[2]周前忠.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问题的对策思考[J].理论探讨,2011,(7).

[3]任长稳.避免校车成“马路杀手”[N].蚌埠日报,2008.

[4]王颍懿.堵住校车安全管理漏洞[J].安全与法治,2011.

留守儿童安全培训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强化消防联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高低大化”、仓储物流企业、粮食存储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发现问题要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能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正常供水。

4.紧盯演艺休闲、特色民宿、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5.紧盯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逐户排查检查,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严防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6.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 “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加大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各社区、村要组织对“九小场所”、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联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报告辖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动车治理。严禁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3.电气火灾治理。检查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

4.生命通道治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5.保温材料治理。以社区、村为单位,分行业、分阶段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三)夯实基层基础

1.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按照“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今年改造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我市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

2.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按照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一并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全面改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3.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农村社区宣传。依托村和社区,建立多功消防宣传室,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和学习体验设施,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农村广播“村村通”,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改变不良消防习惯。针对鳏寡孤独老人、偏僻农村村民、 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以普及消防知识和协助查改火灾 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2.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社区、村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社区、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社区、村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 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社区、村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阶段、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留守儿童安全培训范文第5篇

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在事业规划、资源配置、监管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创新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和配备补充机制,学前教育监管和指导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充分满足多样化需求;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总体目标。利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普遍改善,保教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到2013年,全市中心城区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高质量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

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加大政府投入,未来三年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50所左右,幼儿入公办园比例达到60%左右。在幼儿园建设中,要按规定合理确定幼儿园规模。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要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资助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农村集体组织等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幼儿园。

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教育等部门要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监管。城镇小区和旧城改造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用地按国家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二)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要依法维护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要制定扶持民办幼儿园的优惠政策,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对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托管民办幼儿园或合作办园,公办幼儿园可以吸纳社会投资,举办民营机制幼儿园。建立公办、民办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对执行政府定价的公益性民办标准化幼儿园,在水、电、煤气、采暖、物业等公用事业性收费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资金补助。

(三)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县、乡两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城镇和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设施、教育设备器材及教师等资源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城镇小学办幼儿园调整改造转为公办幼儿园,逐步实行独立办园。每个乡镇要建成一至两所标准化的独立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几个村联合办园,或由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巡回指导教师,依托村委会或农户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完善县、乡学前教育网络。

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通过“园与园”的合作、对口课题指导、教研活动交流、骨干教师送教下乡等活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四)实施幼儿园标准化评估。根据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省幼儿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和《省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从开始,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幼儿园设置、园舍设备、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安全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已经举办的校办幼儿园按标准进行规范,中心城区校办幼儿园逐步实现独立办园。

(五)建设高素质的保育教育队伍。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比例确定为1:6,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要按此标准保证人员配备。公办幼儿园据此核定人员定额,除了中小学转岗的在编人员外,其他需要补充的人员在核定的人员定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经费由财政予以补助。

健全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多渠道扩大保教人员来源。中小学的富余教师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建立幼儿教师培养基地。继续办好中等幼儿师范教育,在符合条件的中等专业学校设置幼教专业,依托省内高校建设学前教育专业。加强对保育员、营养师以及育婴师的培养和配备。实施农村幼儿园教师“特岗”招聘计划。

加大保教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序列。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教师培训机制,制定《市幼儿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三年内对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保健医、保育员进行一轮全员免费培训。组织学历、专业不达标的园长、教师进行在职进修。壮大骨干园长、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切实保障保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幼儿园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园和公民个人办园教师配备、进修提高、待遇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各级各类幼儿园聘任教职工均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聘任教师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规范课程设置和教学行为,防治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具有特色的幼儿园课程体系,鼓励幼儿园尊重幼儿成长规律和幼儿园发展规律,把幼儿园办出特色,培养幼儿个性特长,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和园本教研,实施《市学前教育三年科研计划》。建立全市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

加强示范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省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鼓励省、市级示范幼儿园采取结盟弱园、举办分园、承办新园、合作办园或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七)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要依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完善幼儿园办园标准,建立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幼儿园年检制度,完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幼儿园人员资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继续实行幼儿园分类管理、动态评估制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一类以上、各县(市)区负责二、三类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工作。

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要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为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对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建立属地公安机关与幼儿园联动机制,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幼儿家庭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幼儿家庭合理分担成本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按成本合理定价,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无证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定整改时限,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过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要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建立教育、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学前教育秩序。

(八)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等群体的入园需求。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等群体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儿童、零就业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实行资助政策。加强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与康复训练的研究,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开展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实验,促进儿童孤独症、脑瘫、智力迟缓等特殊群体教育康复办法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实行同城同待遇。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依托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学校建立少数民族幼儿园。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

(九)开展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建立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及科学育儿指导的教育网络。构建由政府统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运作,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科学育儿指导教育服务体系。依托有资质的早教机构开展早教实验课题研究,启动育婴师培训工程,实施早教进社区公益项目。对三岁以下的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开展科学育儿指导。

三、发展学前教育的保障措施

(一)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规划制定、投入保障、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和保障公平等方面的责任。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是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遵照本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和分年度任务,并根据人口分布状况、未来人口出生状况以及外来人口变化趋势,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

市政府对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加以分解,设计重点工程项目,连续三年列入民生行动计划。

(二)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学前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教研机构,充实行政管理和教研人员,切实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三)加强学前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按照省管县财政体制,县级学前教育资金由县级投入,市、区两级投入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两级政府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