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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工作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为指南,从我市肉类行业的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探索建立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起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试点工作目的和原则
(一)工作目的
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改善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和树立肉类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意识,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肉类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克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肉类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做法,既要加强组织领导,也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三、试点工作内容
(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主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放心工程和信用典型案件等)的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活动,切实提高试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奠定一个较好的基础。
(二)根据肉类行业的特点,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形成一套符合我市实际、可操作的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探索、改善信用自律、信用监管机制,使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
(三)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具体指导和经验,使更多的企业规范信用管理。通过试点,明确相关信用服务的内容与程序。
四、试点工作步骤
按照市试点工作的安排,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年6月—7月)
1、6月底前成立肉类行业试点工作小组。由市贸易局牵头,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和肉类行业的专家按职责分工及行业管理要求,共同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服务工作。
2、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6月底前确定试点企业。通过调查摸底,推荐确定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名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肉类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有关制度。
3、开展调研工作。7月底前,对我市肉类食品的生产、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我市肉类食品的安全现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管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20*年7月—20*年3月)
1、宣传发动(20*年7月)试点工作小组配合市主管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肉类食品安全知识和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组织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倡导诚信建设,营造肉类食品安全氛围;对肉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培训,让企业了解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了解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与方法、评价标准、依据、披露途径与方式。
2、整顿规范(20*年8月—20*年3月)按工作小组的实施方案组织落实。
(1)实行社会公示、公开承诺和责任保证制度。确定的试点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试点企业要向市肉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承诺书,明确责任。
(2)推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示范文本,规范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通过组织引导和制度建设,促进试点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诚信度,做到经常性的自律。
(4)按照肉类行业有关产品质量、卫生状况、无公害情况、受污染风险程度等指标,按征集的安全信息和评价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5)20*年4月前,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研究、解决试点企业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阶段(20*年4月—5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中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提升视频监控联网率、在线率和完好率。
二、主要任务
以产业园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为依托,积极配合厅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的产业园区视频监控建设,扎实开展省工考中心领域内视频监控建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各部室要高度重视“雪亮工程”攻坚提升活动开展,中心成立“雪亮工程”攻坚提升工作小组。充分调动积极性,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攻坚提升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队伍,提升能力。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才和队伍建设要求,积极培养中心视频监控综合管理人员、视频监控专业应用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大宣传”氛围。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从4月1日至5月中旬。
三、宣传内容及任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第二批)和《安徽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补充的重点品种目录》。
3、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典型案例。
4、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四、宣传形式
1、现场宣传咨询。各地各有关部门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图版;展示假劣食品,宣传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广场悬挂宣传标语、条幅(见附件)等。
2、媒体宣传。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市委、市政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在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食品安全知识等。各部门的工作网站也要及时、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
3、传授食品安全知识。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三进”活动,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市教育部门在学校的普法教育中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市卫生部门组织学校和工地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一次《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切实做到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声势浩大。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出强大的社会声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各地各部门请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情况于5月1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2198676 电子邮箱:fuyangyaojian@
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附件:
食品安全宣传标语
(1)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4)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5)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7)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8)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9)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
(10)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
(11)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12)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紧紧围绕关注和改善民生这一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路子,与时俱进,加强监管,确保了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两节”食品安全
(二)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防止企业在通过gsp认证后出现“滑坡”现象,2012年1月8日至1月30日,我们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购货渠道、超范围经营、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等违法违规问题。经检查发现,经过gsp认证的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认证的标准进行经营,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各项记录不全,甚至没有记录;个别企业进货单位资质不全、质量保证协议过期,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混乱等违规现象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后对这些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检。通过这次检查,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使我县的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开展了查处假冒药品的专项整治
(四)信息化网络监管工作
为了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我们开展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信息化远程监督管理。截止目前为止,又新增入网户7户,已有200户药品经营企业完成了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将数据上传到县局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做好特殊药品、细贵中药材监督投料工作
一季度,按照日常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2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做到每月到企业检查一次,企业每月按要求报告上月生产情况,监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总结,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两户企业存在安全隐患2处,经复查已经整改到位。1-3月份,共对辖区内1户药品生产企业的1个品种、6个批次,利用4天时间进行现场监督投料,保证了特殊药品安全、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六)加强药品抽验,认真抓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不断加大药品抽验工作力度,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了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一是加强对药品抽验人员的培训。通过专家指导、外出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提高药品抽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将药品抽检与日常监督、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把药品抽验工作融入到执法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三是针对市场上容易出现的假冒药品,把该品种真品与伪品逐一进行对照、比较,从中积累大量外观鉴别真伪的实用经验。四是加强对贵重、特殊药品生产的监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10批次药品的抽验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1份。
(七)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目前,已经把创建规范药房需要的标准及相关材料下发到各卫生院进行准备和自查,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创建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分离”和行
政许可“三分开”工作程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药品,保障药品安全。
2、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抓手”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食品市场安全检查工作,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全整顿工作安排》的要求,履行职责,运用“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政府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机构的作用,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落实措施,扎实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大力规范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4、加强工作责任制的督办落实,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作的过错追究,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