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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壤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途径;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262-01
土壤是农产品生产的基本要素,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对申请者、生产环境都有严格要求,特别是土壤环境。人们所获取农产品的数量与品质由土壤质量直接决定[1]。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大量城市发展的废弃物向农业环境转移,加之农业生产中滥施化肥和农药,畜禽排泄物中兽用药物残留等的增加,有害物质不断渗入土壤,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扬尘也会随着降水进入土壤中[2]。土壤本身有一定的自净功能,但如果污染物累计数量过高,超出其承载能力,土壤结构会遭受破坏,其中的微生物群落也会遭到破坏,失去净化污染物的能力,从而导致这些污染物由农作物的根系吸收进入农产品内,严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3]。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土壤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1 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国内土壤环境污染的总体形势较为严峻,2007年,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严重的耕地在2 000万hm2以上,占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4]。受到工业“三废”污染的农田、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污水灌溉耕地、有机污染物污染农田分别为近700万hm2、近13万hm2、超过220万hm2、3 600万hm2,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达16%~20%。每年因土壤环境污染造成的减产在1 000万t以上,形成的各种经济损失为200亿元[5]左右。
2 土壤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
2.1 不合理使用有机肥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养殖业快速发展。据报道,我国每年畜禽粪便排泄量超过20万亿t,达到了工业废弃物的3倍,若未经无害化处理即投入使用,其中的大量残留重金属、抗生素和有毒有害微生物将引起土壤环境污染,某些地方畜禽废弃物污染甚至成为土壤主要的污染源。
2.2 过量使用化肥
我国耕地占全球耕地的比例在10%以下,但氮肥使用量却占全世界的33.3%[6]。长期大量使用氮、磷等速效化学肥料,会导致土壤板结、地力减退,在不断推升农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也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在发生地面径流或土壤风蚀时,未被土壤吸附固定的多余的养分物质会转移至其他地方,土壤环境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
2.3 农药污染
农药是不可或缺的农业生产资料,在稳定产量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据统计,全国每年使用的农药量近60万t,农药平均施用量为13.9 kg/hm2,是发达国家的2倍[7]。与此同时,滥用农药致使农药在水土中残留,土壤中As、Hg等重金属元素大量富集。
2.4 污水、污泥的使用
据统计,我国农田污水灌溉面积在330万hm2以上。若生活和工业污水未经妥善处理进行灌溉,其中多种有害物质(重金属、有机物和病原菌等)会导致土壤中的重金属富集。此外,长期灌溉养殖污水存在重金属积累的潜在风险[8]。污泥的重金属含量较高(Zn、Cd、Hg等),随着其在农田培肥中的广泛应用,必然导致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1-6]。
2.5 污染大气的干湿沉降
油漆工业、冶金工业、化石燃料的使用等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粉尘、废气、交通扬尘及尾气等进人大气后沉降进入土壤[2],其中的致酸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土壤会致其酸化,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3 土壤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过量使用农药会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降低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性[2-3],严重降低了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目前制约我国农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重金属经农作物根系吸收并在体内积累,某些酶的活性会受到抑制,蛋白质合成受到影响,细胞膜系统遭到破坏,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降低,从而使植物生长发育受到影响[2]。同时,由于重金属的影响,农作物体内的营养成分都有相应的变化,从而影响农产品的品质[8]。
研究表明,氮肥过量施用会导致植物体内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积累;过量使用磷肥,会导致Cd、Pb等重金属严重超标,对植物产生毒害作用,严重时甚至绝收。饲料作物过量使用化肥,会导致硝酸盐过多,妨碍牲畜体内氧气输送,使牲畜患病,甚至死亡[9]。
4 防治对策
4.1 加强土壤环境整治力度
坚持 “防重于治”的基本方针,从污染源头上杜绝污染。严禁污染物直接进入农田,控制灌溉污水、污泥施用量;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作有效技术处理后方可用作肥料,防止其二次污染环境[10]。
4.2 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为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生产技术素质,应强化对农户和农民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指导,进行长期的环保意识宣传[2]。
4.3 建立健全污染防控制度体系
环保部门要对农田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密切关注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方式,严防疏漏。发现污染必须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消除污染。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各个环节(从农业生产投入品到食品加工、储运等)的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1-2]。
4.4 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投入力度
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化肥、有机肥(经过充分腐熟发酵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农药,充分利用天敌生物,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5 参考文献
[1] 梁尧,李刚,仇建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其防治措施[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3):9-13.
[2] 卢信,罗佳,高岩,等.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防治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4,42(7):288-293.
[3] 张有彬.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防治对策[J].农技服务,2015,32(2):92-93.
[4] 王晓蓉,郭红岩,林仁漳,等 .污染土壤修复中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6,25(2):277-280.
[5] 徐明岗,李菊酶,张青.从土壤环境改善和新型肥料研发看食品安全[J].腐植酸,2005(4):11-26.
[6] 朱兆良,孙波,杨林章,等.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政策和措施[J].科技导报,2005,23(4):47-51.
[7] 王律先.2011年全国农药生产运行回顾及2012年展望[J].农药市场信息,2012(5):4-7.
[8] 章明奎,刘丽君,黄超.养殖污水灌溉对蔬菜地土壤质量和蔬菜品质的影响[J].水土保持学报,2011,25(1):87-91.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XX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政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配合省上、XX市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
2配合省上、XX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3.完成耕地分类划定,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分别负责)
4.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0年底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5.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林业局负责,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6.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7.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8.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9.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工信局备案并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10.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配合)
11.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配合)
12.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13.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推进“垃圾围堰”整治;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14.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渗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高效施药器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15.优先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区域推进降解农膜应用示范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结合农业项目实施,示范推广0.01毫米厚度农膜,提高残膜回收率。创新农膜回收机制,推进农膜回收处理试点,积极落实农膜生产经营者回收处理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6.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饲料、兽药等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菌药物行为。深入开展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全市推进项目和健康养殖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17.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负责,农业农村局配合)
18.减少生活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处理。(市城管局、各镇、街道分别负责)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19.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20.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等。(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年度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途径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培训,努力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良好氛围。
【关键词】土壤污染与防治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5-0008-02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一门研究土壤中污染物污染规律、迁移转化及治理的一门专业课程,它着重于对土壤污染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使学生认识土壤污染的性质、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完善环境科学知识结构,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将来从事土壤污染与修复工作奠定知识和基础技能。
一、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日益受到重视。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从污染开始到后果显现需要一个长时间、间接、逐步积累的过程,土壤中的污染物往往是通过农作物吸收、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进而引发人们健康的变化,最终才能被人们认识和发现。土壤污染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直到1955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在日本富山市神通川流域出现了“痛痛病”后土壤污染研究才步入正轨。更重要的是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移动速度缓慢,土壤受到污染和破坏后很难恢复,同时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不完善,污染治理的主体不明确,进一步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困难。在高校开设《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不仅能提高学生对土壤污染状况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够培养出一批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工作者,同时提高全民防治土壤污染的意识。
二、课程的主要内容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介于土壤学与环境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土壤科学的发展较早,起初仅是研究土壤圈内部的理化性状和质能交换,随着研究技术与手段的提高,土壤科学所涉及的范围已扩展到自然界的各个圈层。由于土壤是人类处于镉圈层活动的一个纽带,同时自身又是一个复杂的自然体,联系面宽、用途广,因此,土壤学是一门综合而又十分复杂的自然学科。总的来说,土壤学是研究土壤中物质和能量运动规律及其与外界环境条件和植物生长关系的学科。
从土壤学的角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是土壤学向环境学渗透而产生的新分支;从环境科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属于环境科学的一个专业领域。我们所理解的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人类与土壤污染”这一对特殊矛盾体为其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无机、有机物染污物在土壤中迁移转化等动态规律,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与防治,土壤环境背景值与土壤环境容量及质量评价,土壤污染的修复与利用技术。
从传统土壤学与土壤污染与防治的主要任务可以看出来,两者既有一定的联系也有所区别。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传统土壤学为基础的一门新兴边缘科学,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土壤学的基本知识内容是学习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讲授中没有对土壤的基本知识再行赘述。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着重强调了土壤污染的危害、污染的规律、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及土壤污染的评价。
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土壤污染与防治,则主要以土壤中污染物质的迁移转化为重点,及由于人类的不恰当利用方式对土壤造成的损害及其修复。土壤污染与防治方面的教材共有四部,分别是林成谷(1989年)、杨景辉(1995年)、夏立江(2001年)、洪坚平(2005年)进行编写的。就选用教材内容分布来看绪论占5%,土壤污染占8%,无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3%,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0%,肥料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8%,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12%,污水灌溉对土壤的污染与防治占8%,酸沉降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占6%,污染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占8%,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占12%,工矿区污染土壤的合理利用与复垦占10%。
就整个教学内容来看,课程教授内容以土壤圈与土壤污染的关系,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发展史、现状、危害,特别是土壤污染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及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内容与任务开始,详细讲解了土壤污染物性质、种类、来源,及无机、有机污染物、肥料对土壤的影响,阐述了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固体废弃物、污水灌溉、酸沉降等对土壤与环境的影响、工矿区污染土壤的特点,着重阐述了对污染土壤监测评价与修复技术,具体学时分布见表1。
按照讲课内容28个学时来看,土壤基础内容的讲述仅有4个学时,这对于从未接触过土壤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对于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其专业课的学习中,有专门讲述土壤学、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化学的课程,如用55%的时间来讲解土壤污染与防治,如用较大篇幅讲解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危害,不仅重复,也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土壤学基础知识。
三、关于《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教学方法
1.采用多媒体手段提高教学成效
多媒体教学具有画面多、信息量大、直观性强的功能。在《土壤污染与防治》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利用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这些特点,更加有效地展开教学活动。
通过两位主讲教师的努力,制作了精美的多媒体课件。通过将环境污染现象的真实、生动的画面展示在屏幕上,让学生了解现实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使学生产生一种身临其境、触目惊心的感受,更真切地体会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引征众多研究的数据,展示了污染物在土壤中转移的规律,参考大量文献资料,详细介绍了国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手段让学生近距离接触了现场,提高了学生对土壤污染的直观认识,同时由于采用多媒体教学,减少了板书的时间,有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实验、实习教学提高学生案例处理能力
实验、实习教学是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未设置实验、实习学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验及动手能力,可将工矿、企业、农田污染地作为学生实习与实验的基地或采样点,必须从实习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实习教学方式的改革入手,真正解决实习过程中教师“教什么”和“怎么教”、学生“学什么”和“怎么学”这一关键问题。让学生自己取样,调研当地土壤的基本结构与情况,分析存在的污染问题,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在调查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对采样点土壤给出客观合理的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该土壤污染问题治理与修复的方法,并设计出可行有效的实施方案,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习结束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知识独立完成实习报告,要求学生必须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认识,努力克服实习报告的“克隆”现象。
3.开展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主动探究的学习活动。它是一种学习的理念、策略、方法,适用于学生对所有学科的学习。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研究性学习指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载体,创设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情境和途径,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壤基本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判断土壤是否有污染发生、为何种污染物、危害程度及相应的污染源情况等,进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农业生产上对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即将全面结束,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我国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有效处理土壤污染的问题,需要高校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随着环境科学的不断发展,《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知识也将不断更新,因此要充分注重教材的建设与改革,以不断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洪坚平.土壤污染与防治[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土壤修复;技术;监管;资金筹集;建议
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218
近年来,湖南“镉大米”、“常州外国语学校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暴露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拷问我国土壤污染治理成效。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从国家公布的数据来看,污染超标率已达15%以上,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耕地土壤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
1 土壤修复概述
土壤修复指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从根本上说,污染土壤修复的技术原理可分为2类,改变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或同土壤的结合方式,降低其在环境中的可迁移性与生物可利用性;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浓度。
2 土壤修复中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随着重污染企业淘汰力度的加大,以及一些关联的综合性老工业区改造、城市旧改,将使得大量的城市土壤修复问题涌现。目前我国土壤修复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土壤污染的底数不清
土壤污染的“家底”是所有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因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布局变化、重污染企业(化工、电镀、冶炼、制革等)关停、搬迁等,工业企业退役污染场地与日俱增;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污泥施用、污水灌溉和周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沉降等导致的农田耕地污染场地不断增加;因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及其冶炼等导致的矿山开采污染场地不断增加;因石油勘探、抽取、输送和存储等环节造成的污染场地不断增加。目前国内土壤污染的具体情况,包括污染面积、污染分布、污染程度、污染种类、环境风险、影响范围等情况,缺乏相关基础数据,土壤污染数据库尚未建立。
2.2 土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土壤修复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我国推进土壤修复进程的主要障碍。同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相比,土壤污染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截止目前,土壤修复方面除2016年5月31日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外,仅过部分土壤相关的部门法规,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该体系应包含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测监控体系、修复技术体系等。
2.3 修复过程管理不全面
由于目前国内的污染土壤修复多为土地开发驱动型,因此修复技术多为异位修复为主,修复评价方法也多为评估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然而在异位修复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污染土壤的挖掘、长距离运输、异地暂存以及异地实施修复等环节,而现有监管部门不可能实现分阶段、分区域密切跟踪。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在修复过程中对二次污染的控制不到位、开放式挖掘、没有控制措施的随地堆放、甚至出现偷倒现象。另外,一些修复技术将土壤中的污染物从固相转移至液相或气相,而监管往往只注重土壤是否干净,忽略了对转移污染物后的介质治理的监管。
2.4 修复工作起步晚,技术及人才缺乏
虽然我国在某些领域的技术(如植物修复)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但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技术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水平,且技术应用、工程经验、管理水平、修复装备、关键修复材料、高层次技术人才总体上落后于发达国家,专业从事土壤修复、具备完整产业链和先进治理技术的实力型修复企业更是屈指可数。
2.5 修复资金的筹集渠道不丰富
我国土壤修复市场一直依靠专项资金带动,行业资金严重缺乏。修复资金的筹集渠道很窄,多渠道融资的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政府投资,这是当前污染土壤修复中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约占当前修复资金总量的70%,其中包括国有企业修复自身污染土壤产生的费用(因为在当前的关停与搬迁企业中,多数污染企业为建厂时间很早的国有大型企业);国际援助资金,来自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和双边援助等,一般多用于对中国一些履约化学品污染土壤的修复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社会资金,土地开发商在开发能够增值的地块时,愿意全部或部分付费进行修复,从而拥有对修复后地块的开发权。
3 推进污染土壤修复的建议
综观我国当前污染土壤修复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结合国际趋势和我国的实际需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进污染土壤的修复进程。
3.1 开展调查,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3.1.1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以现有调查为基础,制定详细调查方案,明确调点(如重污染企业退役场地、受污染农用地等),开展污染土壤状况详查,掌握污染土壤的面积、分布及其影响,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3.1.2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整合优化各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先进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现数据共享。
3.2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3.2.2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3.2.3 系统构建标准体系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如质量标准、风险管控、调查评估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2.4 加强污染土壤修复全过程监管
3.2.4.1 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以土壤中含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污染土壤类型为重点,以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学校、医疗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
3.2.4.2 全过程监管污染修复过程
修复已原址修复为主,在土壤挖掘、堆存等过程中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在施工前要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工程完工后要将治理与修复效果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要对修复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内土壤污染修复成果;上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3.2.4.3 为污染土壤修复提供坚实的技术人才支撑
3.3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基础研究(如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土壤环境基准、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风险管控、土壤污染诊断、治理与修复等)。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优化整合科技计划,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
3.4 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根据污染类型、程度等因子,针对典型污染地块,结合国内外实际案例,选出一些适应我国国情的实用技术,逐步建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默认清单制度,实现修复技术快速和规范化的选择,降低修复技术比选成本,减少和避免修复技术盲目选择现象的发生。
3.5 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3.6 加大财政投入
整合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3.7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发行股票、债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
3.8 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废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并在某些行业开展试点。
4 结语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全区环保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我们将更加坚定自觉地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底线思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内蒙古。
一、以中央h保督察为契机,坚决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明确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抓好环境问题整改。自治区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盟市和有关委办厅局签订了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通过落实台账管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舆论引导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认真、坚决、彻底地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以尾矿库、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垃圾焚烧项目等为重点,切实强化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抓出一批群众关心、直接受益的执法成果,有效减少环境问题存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二、以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区环保系统将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22台小火电机组烟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突出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做好迎接党的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不达标水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力争尽快实现湖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启动编制自治区及3个重点防控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筛选确定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三、以绿色化为引领,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道路,促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融合互动。全区环保系统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作用,推动自治区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一是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结合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快制定配套管控措施和评价考核办法,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二是编制完成自治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战略环评。通过强化战略环评的源头引导,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要求转化为区域开发和保护的刚性约束。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审批与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定布局、定产业、定规模,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四是统筹协调总量指标。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控制新增量、扩大削减量、盘活富余量上做足文章,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全力支持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
四、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考察内蒙古时要求我区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区环保系统将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经济政策,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保护建设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探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二是不断完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尽快出台配套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三是全力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组织制定自治区改革实施方案,努力构建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四是加快构建环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改革,以内蒙古环司为龙头,加快推进环保基金、技术服务、排污交易、环保产业四个平台建设,采取“资本+技术+市场”的运营模式,弥补我区环保资金、技术等方面短板,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五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文化培育。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加快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和知识,积极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文化。围绕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广泛宣传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就,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