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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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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的特征

网络市场的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市场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不仅享受到了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但同时不正当的网络竞争给整个网络的可信度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传统非正当竞争行为的变异,其本质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一、网络市场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具有的特征

1.具有网络化的特征

互联网是一种交换信息的系统,通过信息线路的相互连接而组成。互联网实现了各类交易系统的连接,并由此组成了网络市场。因此,网络市场当中所出现的非正当竞争也具备了网络化的天然特征,此类非正当竞争能够利用互联空间,并以电脑终端的处理接点作为媒介,向整个系统发散。

2.具有数字化的特征

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是网络市场的支撑,网络市场的媒介为互联网,在互联网当中,信息形成的速度极快,当形成信息之后,就可以即时传播,并可以进行实时互动。而网络市场当中的非正当竞争得以实施的基本手段为网络数字技术,数字是技术的基本载体。

3.具有虚拟化的特征

在网络市场当中,存在着一个较为独特的形式即虚拟化。虚拟化首先表现在市场的本身,在虚拟市场当中,交易环境是虚拟的。其次,网络市场的主体也具有虚拟化的特征,其与现实中的具体形象是相互脱离的,网络中表现身份的形式均为角色符号及相关的数字代码。最后,网络交易行为是一种虚拟化的行为,即以互换文本的方式进行交易。

二、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分析

1.法律应对非正当的竞争行为进行适度干预

要使市场机制的作用能够在网络市场当中得到发挥,那么法律就应当允许网络市场存在一定的自由,但要维护网络当中的交易秩序,则需要法律对其进行适当干预。第一,之所以要对网络市场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其目的也在于使网络市场得到有效的竞争,并为网络当中的市场主体提供更为自由的竞争环境及空间。在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过程中,应当以自由理念作为基本原则,确保市场机制成为网络竞争机制的基础与手段,所以法律应当让自由竞争在网络市场的交易行为当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第二,坚持适度干预网络市场当中的竞争。网络市场当中,虽然存在更多的交易机会及竞争形态,但究其本质,仍然是现实市场不断延伸的结果,网络市场因现实需要而产生及存在,因此网络市场行为应该能够满足现实市场主体的需要。由此可以发现,网络市场当中的竞争机制与现实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当网络竞争机制发生失灵时,需要法律进行适当的干预,且采用法律进行规制具有重要作用,因为法律能够保护网络市场的正当竞争,法律规制不仅实现了私人保护,也实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对于网络市场的发展也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2.对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应注意使用多元善治的方法

实现多元化的价值已成为当代法律进一步发展的目标。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其市场所追求的价值也是多层次及多方面的。因此,法律既要鼓励在网络当中开展正当的竞争,同时也要避免因新兴网络技术而引起的非正当竞争;不仅要重视发挥网络的优势,更要预防利用网络市场当中的漏洞来损害经营者或消费者正当利益的行为。因此,在法律规制网络市场行为的过程中,应注意协调多种价值,并使其实现多元化的平衡。因网络市场具有虚拟性、技术性及信息化的特点,所以在其中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也会变得更为宽泛,不仅有消费者及经营者,还存在着许多相关利益着,所以传统的管理机构难以对其实行较强的控制,因此在构建法律规制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并协调多方的利益。

3.在构建法律规范体系的过程中,要实现软法与硬法的结合

这里的硬法指的是经国家审核制定及实施的传统法律,强制力是硬法得以实施的基础,发生于网络市场当中的不正当竞争,是一种客观的违法行为,所以需要法律对其加以规范,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构建出针对性的规制,以起到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的作用。此外,也应使软法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软法对于网络市场竞争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可以有效预防不正当竞争的出现。这里的软法指的是与法律规定相符的,且用于网络市场交易及竞争的技术规程,换而言之,就是应使技术规制实现法治化。网络市场建立在系统应用协议及应用软件的基础上,而组成协议及软件的基础为代码,而代码能够约束及控制一些网络市场行为。因此,可将代码当成一种规制。以法律作为准则来构建代码,限制因网络技术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

三、结语

在当今社会,互联网被人类广泛应用,由此而形成了网络社会;在网络社会之中,存在着一些现代法律无法管辖的区域,致使一部分网络行为无法可依。因此,要做好法律规制工作,以确保网络市场能够维持在一种正常竞争的状态,从而优化网络市场,并使网络市场得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策分析[J].消费导刊,2009,24(20):947-948

网络市场的特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网络经济 网络外部性 标准化 进入壁垒

         新经济下的产业以很大范围产出上的平均成本递减、相对于新企业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可以获得的融资而言不算太大的资本投入、非常高的创新率、迅速而频繁的进入和退出、消费的规模经济为特征的,满足这些特征,要求在标准设定方面实行垄断或者企业间的合作,纵向一体化在新经济中往往更为普遥。而这些特征都把新经济推向垄断,同时也推向竞争。

        一、新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形成 

        1.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和需求方规模经济

        网络外部性作为新经济最基本特征,是指某一信息产品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者可兼容产品用户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因用户数目增加而增加效用是产品的直接外部性,而由于用户数目的增加导致更多互补产品供给而实现效用增加则是产品的间接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网络规模扩大过程中的一种规模经济。产生于市场需求,是一种需求方规模经济。需求方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某一特定网络产品用户越多,该产品具有的价值越大,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由此形成网络扩张的正反馈效应。在此效应作用下,信息产品市场迅速扩张,市场占有份额提高,市场垄断性加强,可能形成独家垄断性市场结构。     

        而工业经济下亦存在的正反馈效应,也有规模经济效应。但是这种来自供应方规模经济导致的正反馈效应,在产品达到一定产量便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负反馈将发挥支配作用。因此旧工业经济时代,厂商很难将规模扩大到垄断整个市场的地步,单个公司主宰市场的现象难以出现。         2.兼容性与标准化竞争     

        产品的兼容性指一个“系统”中两种组件结合并工作的能力。两种产品结合并共同提供服务但没有成本时,就说是兼容的。这种产品之间的兼容性程度直接影响网络规模大笑,从而影响产品的应用速度和市场地位。如果产品兼容,拥有的网络价值相同,以成本竞争优势地位。但是如果产品之间不兼容,而网络外部性较强,如果厂商采取先发优势进入市场并形成行业标准,在正反馈效应作用下,可以获取巨大的超额利和市场控制力,甚至垄断市场。由于标准选择中的锁定效应,使得信息市场中,消费者预期对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重要影响。在信息市场上,新生产品想要进入时,除了自身技术优势,还要通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差异化竞争等手段来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反馈效应来形成和扩大市场垄断地位。

         3.产品或市场进入壁垒     

        进入壁垒是导致市场垄断的重要因素。在信息市场上,先入者的技术标准构筑起后入者的市场进入壁垒,从而导致市场垄断。归根结底是因为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从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惰性产生的锁定效应来看,消费者是进入壁垒的设立者,虽然并非自己选择。但是,信息市场上,技术创新是动态过程,创新而带来竞争的持续不断,竞争可以打破垄断形成新的垄断,技术标准也会不断更新。这些竞争围绕技术标准化展开,先入方用作进入壁垒的技术标准成为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障碍,竞争也就以此为关键,由此,信息技术不断被替代和升级,也出现了网络经济时代垄断的一方面特征:高竞争和高更替。

  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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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知识产权是为了鼓励知识产品生产而授予知识产品生产者的一定程度的垄断权,对促进技术持续创新十分必要。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己经如此。企业是要从创新的利润中汲取创新动力的。而利润才通过发明专利加以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理垄断。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效应更使得企业在信息技术快速变化发展的情况下保持一定市场垄断性。比如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网络经济条件下垄断市场的特征 

        1.垄断市场的技术性     

        新经济时代的竞争主要是技术创新的竞争,技术垄断是企业在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的关键因素。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由于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技术的不断扩散和难以仿制的特点,创新企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技术垄断,对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和旧的工业经济时代不同,工业经济时代影响竞争的决定因素在于资本,企业只有拥有足够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才能在竞争中胜出。因此,竞争的积累主要是资本积累的竞争,垄断的企业多是资本雄厚的大企业。而网络经济时代占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一定开始都是大企业,垄断地位不能单凭市场份额来判断。

         2.垄断市场的易变性     

        在新经济时代,垄断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垄断,技术创新是形成市场垄断的关键性因素。由于创新技术的不易性和进入壁垒,以及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再结合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特征,垄断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较强的优势和稳定的市场垄断地位。一浪高过一浪的创新活动也使得信息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新经济下的垄断具有很强的世时期性和脆弱性,更是暂时性的垄断。新经济下的市场垄断稳定性和变动性并存,造成了整个市场的易变性。 

        3.垄断市场的竞争性     

        新经济下垄断与竞争的关系特征也发生了不同于旧工业经济时代的变化。不复是交替性关系态势,而一定程度上互为强化。伴随着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技术产品生命周期虽短,创新频率提高。另外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减小创新的障碍,所以信息市场,垄断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比尔·盖茨就已在警告员工,微软离破产只有18个月。而竞争和垄断之间呈现了交替性,并互相激发。         4.垄断市场的合作性     

        旧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企业之间合作,但多以价格和产量的合谋形式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福利而为反垄断法所规制。但在新经济中,企业合作大大加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企业合作的价值更大。另外,消费者导向的市场之形成也成为企业合作的必须选择。此外,网络技术为企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条件。新经济时代因产品技术性和开发风险的提高,封闭式创新模式已不再适用。 

网络市场的特征范文第3篇

新经济是基于信息技术新经济的内涵及外延而产生的新兴产业部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产业,软件制造业、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商业即互联网接入提供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以及为上述产业提供支持的通信服务与设备业。

新经济始于20世纪90年代,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柱,以知?、信息为依托的新型经济。

而传统经济以自然资源为支柱,以传统产业为依托,是建立在建筑业基础之上的旧经济。新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关键区别在于新经济下科技、创新因素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经济主要围绕网络产业展开,无论是软件制造、互联网相关提供商还是支持上述产业的通讯服务和设备业都是以网络产业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网络产业是新经济的主要驱动力量,网络产业本身的特征深刻地影响了新经济的发展,对新经济条件下反垄断法的实施以及市场界定都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本文主要以网络产业中的市场界定为研究对象展开论述。

二、新经济的属性及其对市场界定的影响

(一)具有网络外部性

与传统经济不同,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具有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一种反馈现象,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和间接网络外部性。其中,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会随着消费与该产品相兼容产品的其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间接网络外部性则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随着与该产品相兼容的互补性产品种类的增加而增加。这种网络外部性体现为:用户规模的增加会导致产品价值增加进而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进来。网络外部性引发的规模效应对企业来说价值非凡,比如: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电脑用户规模的增加会激发软件开发商的研发动力,拥有越来越多、越来越好的软件会显著提高操作系统的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电脑用户的加人。为了鼓励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成长型企业往往在初始阶段会实行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来推动用户规模的增加,一旦市场建设成熟、完善,成为主导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企业可以凭借其规模优势在市场上发挥优势力量,甚至可以无所不能。

与网络外部性相伴发生的问题是锁定效应。消费者在竞争性产品间作出选择后,由于使用习惯的固定或者出于转换成本的考量,很难抛弃原有安装基础而转向新的产品,即用户被锁定在初始选择上形成“路径依赖”。此时,市场上的价格、品质等竞争因素不再占据主导地位,锁定效应可能导致市场准入变得困难,潜在的竞争者因为沉淀成本太大或者难以开发出突破锁定效应的革新性产品而放弃进入相关市场。此外,网络产业的高沉淀成本与低边际成本使得先进入市场、完成初期投资的企业可能以几乎零边际的成本参与竞争,并凭借在用户规模上的优势牢牢占据有利地位,持续地获取垄断利润,出现了所谓“赢者通吃”的局面。

网络外部性带来的问题是,在新经济条件下,评估一个企业的市场地位时,市场份额的意义并没有其在传统经济中那么重要,市场份额与市场势力的相关关系弱化,高份额并不一定代表企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低份额也不意味着企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些企业虽然在相关市场中的市场份额较低,但是由于进入市场较早,凭借庞大的用户规模带来的先行优势实现“冒尖”,其仍可以不受竞争约束行使垄断势力。因此,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必须首先考虑企业的先行优势、用户规模和被锁定的程度,在此基础上再来计算市场份额。由此可见,市场份额分析不再是把万能的钥匙,其必须适应新经济的特征,自身寻求不断发展。

(二)具有动态创新性

新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创新的速度很快。创新是新经济的一个关键词,新经济的本质在于创新性。传统经济产业如钢铁、石油等制造业,其发展壮大主要依靠资源优势,创新因素体现得并不是那么明显。而新经济环境下,创新风暴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绩效。创新在新经济中的地位犹如价格之于旧经济。

受高技术、快速创新的影响,在网络产业中一些垄断企业的产品即使占有再大的市场份额都可能是暂时性的,垄断仅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也是新一轮更为激烈的技术创新竞争的开始。技术的快速变化意味着市场的霸权仅是暂时的霸权。快速创新使得暂时拥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不敢高枕无忧,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唤醒了企业忧患意?,必须不断加快创新步伐以保持领先优势不被市场淘汰。

这种动态创新的特征意味着企业的市场势力不可能仅仅取决于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传统市场份额的分析方法不再适用于快速创新的动态竞争领域。一方面,如果企业未能紧跟创新步伐,可能会转瞬失去市场占有率,不考虑创新因素的市场份额分析会夸大企业的市场势力:另一方面,因为核心技术是企业获得市场优势地位的杀手锏,尽管其目前市场占有率不高,但是只要握有“致命武器”,其取得市场优势地位几乎是可以预期的,这种情况下,不考虑创新影响的市场份额分析会低估企业的市场势力。

创新作为一种重要的非价格竞争因素导致原有市场界定方法受到置疑。需求交叉弹性与SSNIP(小幅持续涨价测试标准)都是建立在价格分析基础之上的,无法评估创新因素对需求及供给的影响,同样无法测算出竞争对手的反映。有学者提出一种替代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即不以价格的提高而以产品性能的提高来进行测试。“看看如果一个产品性能的提高能否导致其被另外的产品替代,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即使产品基于两个相互排斥的技术也应该被界定成一个相关产品市场”。但是以产品性能为基础考察创新对竞争的影响非常困难,因为性能是无法像价格一样被量化,性能提高或降低的幅度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以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网络产业中,将高新技术、核心设施等创新因素纳入市场势力的视野,并客观合理地评价市场份额分析的地位、作用是新经济条件下市场界定的重要课题。

网络市场的特征范文第4篇

(1)可衡量性。

可衡量性是指表明消费特征的有关资源的存在或获取这些资料的可衡量性。可衡量性难易程度,即网络营销细分市场不仅范围明晰,而且能大致判定其容量的大小。

比如,以地理因素、消费者的年龄和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市场细分时,这些消费者的特征就很容易衡量,该资料的获得也比较容易;而以消费者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进行市场细分时,其特征就很难衡量。

(2)实效性。

实效性是指网络营销市场的细分范围能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实效性。实效性利益,企业在这个细分市场上所获得的销售量和销售额,不仅能够有效地覆盖市场的开发成本,而且能给企业带来足够的盈利。

例如,阿里巴巴公司在电子商务服务中,专门开辟了一个服务于"温州"的企业专场。因为在开辟温州市场之前,阿里巴巴公司对温州的经济和国际贸易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认为在温州有大量的企业需要提供国际电子商务服务。

(3)可接近性。

可接近性是指企业对所选中的网络营销目标市场,能有效地集中可接近性。可接近性营销能力,开展营销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企业能够通过一定的媒体把产品信息传递到细分市场的消费者,另一方面是指产品经过一定的渠道能够到达该细分市场。

例如:在通过网络进行宣传推广的消费品中,数码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数码类产品的线上宣传力度高居网络广告的首位。这是因为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网民的受教育程度、年龄构成、收入比例,是非常适合数码产品的宣传对象,可以说,大部分网民都是数码产品的潜在消费者。因此,数码产品通过网络进行推广是一种很有效的途径。

(4)稳定性。

网络细分市场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便企业制定较长稳定性。稳定性期的营销策略,有效地开拓并占领该目标市场,获取预期收益。相反,如果细分市场变化过快,网络目标市场犹如"昙花一现",则企业经营风险也将会随之增加。

网络市场的特征范文第5篇

北京时间9月24日凌晨,美国西雅图当地时间23日下午,浪潮与思科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首期共同投资1亿美元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研发网络技术与产品。根据协议,浪潮占股51%,思科占股49%,双方的合作范围主要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服务、物联网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共同研发、制造包括高端产品在内的系列产品。 ”

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这是第八届中美互联网论坛上的重要。据悉,参加本届中美互联网论坛的中美双方企业代表,可谓聚集了包括互联网、芯片、数据中心、硬件、软件、资本各个领域的顶尖科技力量。这些企业之间,随后还会产生哪些化学反应,也非常值得期待。

那么,浪潮、思科成立的合资公司到底会是怎样一家企业?对市场竞争格局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虽然浪潮与思科共同的官方新闻的内容对合资公司所述不多,但却有几大关键点值得关注。

解读一:全新品牌搅局中国网络市场

不同于普通的战略合作,这是双方真金白银投入的合资公司。如果依据合资企业惯例,可以预测将有全新的网络设备品牌参与市场竞争,不论未来它是否放眼全球,中国都将是这个全新品牌的立足之地。

中国网络设备市场,可圈可点的多年来基本就是思科、华为、新华三、锐捷、瞻博网络等几大网络品牌。与全球市场对比不难发现,全球网络市场的前三名思科、惠普、瞻博网络中,惠普和思科在中国市场都已相继“变身”:紫光今年5月22日通过资本合作,收购惠普网络子公司H3C 51%股份,并结合中国惠普企业硬件业务变身新华三;而这次,思科紧随其后,与浪潮成立合资公司共建独立品牌,无疑将为中国网络市场格局平添变数。

那么,全球网络设备市场第三名――瞻博网络,在“推动中美两国加强网络空间互信合作”的背景下,未来是否也会变身,又将如何变身,也同样值得期待。

解读二:技术合作是新时代合资公司的特征

新合资公司将采取何种形式?涉及哪些系列和品类?据官方新闻,两点值得关注,即“共同研发”与“高端产品”。思科的网络技术当如何授权,哪些高端技术可以授权,浪潮和思科又将如果共同研发,虽然并未直接说明,但是就合资公司形式来看,技术合作是这家合资公司的显著特征。

从外企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在经历了将中国作为制造工厂、将中国作为销售市场、将中国作为人才基地的三个阶段之后,迎来了如何顺应中国自主创新发展的全新阶段。中国在这一阶段的基调是“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推动中美两国加强网络空间互信合作”。由此可见,这一新阶段的特征是技术合作。

与早期的市场合作、资本合作不同,技术合作的明显特征是知识产权和技术投资。

比如,思科就已经在今年早些时候表示,未来五年将在中国投资100亿美元。与早期重大投资多用于中国制造工厂的升级不同,与浪潮的合作意味着技术投资将是未来的重头戏。

又比如去年,IBM Openpower联盟中授权IBM高端服务器POWER处理器的知识产权,并与中国苏州中晟宏芯的合作也是一大典型技术合作案例。

那么,思科与浪潮合资公司将如何在技术上展开合作呢?

笔者预测,思科的研发和知识产权将集中在通用网络技术,浪潮的研发和知识产权将集中在系统级安全技术上,以及客户方案的个性化开发上。

就全球第一大网络设备企业思科来看,它就如全球网络技术的黄埔军校,目前全球重要的网络设备企业和新兴的网络设备企业,多多少少都与思科有着技术关联。

而浪潮在服务器、存储技术和产品,以及云计算相关系统软件上技术的积累可圈可点,尤其是对中国客户需求的把握,以及云服务运营上的优势都是外企所不具备的。

解读三:中国云数据中心市场多足鼎立

从产业变局角度看,云计算的出现打破了IT世界原有的格局。尤其对于企业级硬件系统提供商来说,云计算数据中心才是转型方向,未来的竞争也将在云服务中展开。

服务器、存储、网络是云计算数据中心IaaS层的三大核心技术内容。因此涉足云计算数据中心的企业期望具备这三大核心技术能力,从而发挥系统级协同优势成为一条技术路径。浪潮此前已经拥有服务器、存储和系统级软件技术的积累,和思科成立合资公司将补足网络技术这块短板。

如果从这一角度来看,在中国市场上,华为,新华三和浪潮目前都已具备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的全线实力。不过三者有所不同,华为是自主研发的代表,新华三是资本合作的代表,浪潮则是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的代表。相比早年的贸工技和技工贸之争,在技术融合的云时代,企业的发展模式显然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