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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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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

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兼职打工,对策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和交流领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大学生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走出校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打工、兼职几乎成了他们在校期间一种不可或缺的经历,但是,大学生因兼职打工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正确看待大学生的兼职打工现象,已成为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大学生兼职打工的现状

1.大学生兼职打工的功利性较强。大学生兼职打工应以锻炼自己、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可现实情况是很多大学生兼职目的不明确,打工的盲目性、随意性比较大,仅仅以赚钱为主要目的。学生的收入有的为积攒学费,有的为赚取生活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也有部分学生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高消费的生活需求和攀比心理。这种把金钱作为衡量自己付出与所得唯一标准的价值观,往往导致了学生缺乏长远的目标,对于更能锻炼个人能力的工作如学生会、社团和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不屑一顾,对学校、集体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下降,价值观出现偏差。

2.兼职打工形式多样化,但专业性不强。大学生兼职打工的种类繁多,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动因会寻找不同的兼职工作。但目前的情况是由于在校大学生的学业尚未完成,专业知识欠缺,加上很少有用人单位愿意提供短期的专业岗位,大多数学生不能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合理统筹规划工作,所从事的行业和自己的专业并不对口,大多以体力劳动为主,如推销员、服务员、售货员、话务员、发传单、家教、工厂一线工人、校园等,虽然岗位具有一定的多样性,但技术性、专业性不强,在工作中不能很好的运用专业知识来巩固和提高学业。

3.兼职打工与学业发生冲突。大学生应以学业为重,兼职打工只是丰富课外生活的一种形式。大学四年是学习的最佳时期,兼职打工原本就侵占了正常的学习时间,有的学生为了多挣钱还主动要求加班、加工作量,甚至同时打几份工,这样一来,在正常休息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也就谈不上读书学习了。特别是很多学生由于主观认识上的偏差,把学习与兼职的关系本末倒置了,没有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反而把兼职打工作为大学阶段的重要工作甚至是第一要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学业,甚至有部分学生会因为兼职打工而发生逃课的情况,最终影响了学业,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4.在校大学生兼职打工权益缺乏保护。 在各类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的今天,对涉及大学生打工群体的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却还存在盲点,使得市场主体的雇佣方的许多行为得不到规范和约束。市场的无序与混乱,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劳动者权益应有的关注,在出现劳动纠纷的争议时,少有大学生主动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致大学生兼职打工期间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权艰难。大学生兼职打工被侵权主要表现为工作时间长、工作量超负荷、没有最低工资保障、 被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雇主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被黑中介公司欺骗、遇到劳动伤害时没有保险等。

二、改善大学生兼职打工现状的对策建议

1.高校要做好大学生兼职打工教育引导工作。高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更加重视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提供大学生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平台,开展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同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兼职动机和学习观,教育大学生兼职不能本末倒置,应清楚自己的第一身份仍是学生,要正确处理好兼职和学业的关系,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便为自身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兼职时也尽量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注重自己职业素质的培养,对赚钱多少不要过分苛求,不能最终获得了实践而缺少了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因为兼职打工荒废了学业。

2. 高校要重视和加强对大学生兼职打工的管理。高校应充分认识到正确对待大学生兼职打工是事关校园稳定和提高大学生素质的重要环节,要将其纳入学生管理工作的范畴,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真正建立起对口管理部门,如在学生处设立下属职能部门或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兼职中介中心,制定正式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配以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全权负责管理打工岗位的设置、培训、考核和反馈工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定期向学生兼职信息,对学生兼职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同时,与某些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专场兼职招聘会,增加大学生与用人单位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并积极对用人单位进行走访,实地考察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并做出反馈意见,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以交由学校出面与用人单位协调。这些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避免大学生兼职打工过程中的出现的一些不良状况。

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就业形势;创业创新能力;培养分析

大学生就业难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大学生本身具有自己的优势,如较高的教育资历水平等。但社会上大多企业需要的是具有更多社会经验的劳动力。所以,大学生常常被拒之门外,无法积累社会经验。创业创新能力不仅能够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也能间接地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一)学校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

在我国的教育理念下,高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全面型、专而不精型的“弱能”型人才。这种人才脱离了社会实际、社会需求,没有实际动手能力和经验能力,完全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培养定位不准、专业设置结构失调、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等都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毕业生的就业观念难以转变

高校毕业生往往对自己的就业定位在高起点、高期望上,这在无形之中加剧了就业的难度。就业观念应该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作出相对的调整,重新定位。忌眼高手低,要求苛刻。不怕苦、不怕累。

(三)毕业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

目前,企业、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甚至有的企业、单位根本不愿意录用毕业生。综合能力要求就是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企业、单位不仅要求毕业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强的专业技能,还要求毕业生能够吃苦耐劳,甚至要求一些其它的条件,如英语水平、驾驶能力和计算机水平等。但毕业生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实际动手能力薄弱。这是高校课程设置导致的结果,致使许多大学生具备专业知识,而被拒之门外。

二、培养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下,大学生创业创新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一方面,目前,我国有大量的创业者。其中,有部分创业者素质低下,导致企业产量低下,制约了企业的壮大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城乡结构的不断调整转变,适应城乡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要求也不断提高。新型劳动力不仅要具备基本的劳动技能,而且还要具备一些新技术、新能力,如开发和创新、创造能力。所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正符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人才需求的要求。

(二)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需要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也逐年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高层次劳动力流向各地。在大学生难以就业的形势下,自主创业成为一项不错的选择。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就业不仅解决了本身的就业问题,也间接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壮大大学生的创业队伍是十分之有必要的。在大学生创造财富的同时,形成一股大学生创业的新风潮、新风气,鼓励更多人创业,不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自身要求

(一)基本素质

创业者应当具备强硬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包括创业者的自我意识、情感、性格等要素。自我意识应当自信或是自主;情感应当理智、理性;性格应当坚韧、开朗。身体素质,指创业者应该具备健康、体力精力充沛的基本要求。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在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压力下坚持过来。知识素质,要求创业者具备专业的知识。包括熟知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经营知识和管理方法、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科技文化知识等等。能力素质,包括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社交能力等等。

(二)要有充分的资源

创业之前要认真思考、考虑成熟再行动。首先要考虑资源问题,如业务资源、客户资源、财务资源、人力资源、行业经验资源、技术资源等等。这些资源创业者并不一定要全部具备,但至少应该具备一些重要的资源条件,如财务资源和客户资源,这两者之一的任何资源都足以去弥补缺失的某种资源。如果以上的资源条件都不具备,那么就要谨慎考虑是否创业、创业能否成功。

四、如何培养大学生创业创新的能力

(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高等教育的方式和思想观念

在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学生为主体,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树立创新创业教育、开放教育、素质教育和个性教育的新理念;必须重视作为主体的大学生的主体价值,激发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他们的能力;系统训练大学生的思维能力、选择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实践能力等。

(二)开设创业教育类课程

创业教育类课程的开设,能够使大学生学习到有关创业的理论知识。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创业毕竟是一种对综合理论知识运用的实践行为,所以相关创业的理论知识在创业过程中是举足轻重的。在创业教育类课程的开设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去施行。一是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创业教育类基础课程;二是以第二课堂的形式开设创业教育类知识的自主学习;三是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创业教育类特色课程。

(三)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对于缺乏实践、只有理论知识的大学生来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非常有意义的。鼓励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积极性。有“点子”、有“灵感”就可以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直接接触社会,参加各种社会实践,了解社会的真正需求,选准创新创业项目,不断地实践,积累经验。有想法、有计划就可以参加创新创业竞赛。通过项目培训、市场调差、完成创新创业计划书等阶段,大学生可以获得模拟创新创业的经验和创业知识。

(四)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更好地引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行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高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高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作出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后,国家也需要出台鼓励、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作者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劳动法,课程,大学生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劳动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表明,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不仅对大学生就业有直接的帮助,而且对大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的择业直至创业都将发生重要的影响。而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对劳动法一无所知,因此在大学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中应当将劳动法作为必选课,以提高大学生在兼职和就业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综合素质。

一、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或创业的谋生方式要求高校加强对《劳动法》的重视

大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从事某类专业所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自食其力,改变一直依靠父母或他人获得生活来源的问题。现在大学生毕业后找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很多学生只要有工作就会立即签约,不管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怎样,或尽管有些条款于其非常不利,也会毅然签下该合同;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条款从法律角度看是陷阱或是用人单位单方事先设定的圈套,一旦出现纠纷,大学生无法自救。

对于创业的学生来说,了解劳动法可以使其在创业之初就能完善公司的管理和规章制度,使企业正规化运作,为企业将来做强做大奠定良好的基础。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绝不是靠坑害员工发家致富的,而是靠员工群策群力,靠企业创新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

二、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劳动纠纷要求大学生能够运用《劳动法》保护自己

目前,我国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而其中工伤、职业病等以劳动者为受损害一方的劳动仲裁案件呈现急速上升趋势,同时案件的标的额也逐年攀高。面对工作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高校必须让学生了解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内容,知道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使学生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高等教育中《劳动法》的教学不仅可以使毕业后的大学生在就业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迅速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救济被损害的权利。高等教育是培养未来优秀劳动者的教育模式,劳动法的教学是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体系中的当然内容,对未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劳资关系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能为大学生在未来的兼职和就业中提供劳动保护,为未来创业的大学生排除劳资关系的障碍。

三、劳动法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设置建议

(一)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突出劳动法课程的实用性

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劳动法目的是为了解决今后兼职或就业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劳动纠纷,事先能预防,事后能迅速救济受损的权利,实用性是首要的教学目的。当明确开设此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后,课程设置就应当围绕这个目的,抓住劳动法的相关重点,对学生进行详略得当的讲授。例如在讲解《劳动法》时,对于立法背景、总则等概括性知识以及促进就业、对用人单位的行政监察等与学生今后工作联系不是很紧密的内容,可以简略讲解;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时间的起算、工资标准及其计算方式、加班费的计算、福利待遇的保障、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等与学生以后工作联系较密切、今后可能会运用的条款应该进行详细讲解等等。这些知识将会让学生受益一辈子,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

(二)结合具体案例,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法学课程本身不枯燥,但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由于没有相关的理论背景,法律对他们来说,还是比较枯燥的。但如果结合案例教学,将大为改观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将案例与法律条款相结合来讲解劳动法,既可以丰富讲课内容,使课堂生动有趣,又可以加深学生对劳动法的理解。但是教师在结合案例时,应当注意切不可将报刊、网络上搜集来的案例原封不动、不做任何修改地作为分析材料。应对案情进行一定的简化,例如省略案件发生地、将当事人名字简化等,同时抽丝剥茧,针对某一具体条款,将实际案例中的相关法律关系提炼出来,使学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案情,并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其加以分析,解决问题,从而达到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效果。

(三)解释为主,重点讲授

我国1995年起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及相关解释,是我国劳动法体系的大纲。但是劳动关系同时还受《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民法中的其他法律规范的调整。例如,工伤问题,《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五十六条和九十三条对其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而《工伤保险条例》作为特别法更为细化地对其进行了具体的规制。再如,劳动者在工作实践中很有可能因为经验的积累和个人的创造性,而对某项产品进行改造,或者对某项技术进行改良,由此而产生的专利权归属(属于劳动者个人还是用人单位)问题,就涉及到了《专利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因此,教师在课程设置时,应当在以《劳动法》为主讲解的同时,适当扩展,将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合进劳动法的内容当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范文第4篇

然而,即使是这样一种有很多可取之处的社会实践方式,却因为受大学生的功利主义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积极意义很难发挥出来。具体而言,原因如下:其一,大学生暑期打工缺乏专业的职业规划,只以赚钱及消磨时间为主;其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出现劳动纠纷时不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其三,大学生暑期打工岗位多以体力劳动为主,大多专业不对口。鉴于此,大学生暑期打工非但未能以此增加就业砝码,反而会因为打工陷阱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大学生涉世未深,甚至对就业毫无概念,茫茫然步入社会,被各种繁杂信息蒙蔽双眼在所难免。然而,要使大学生暑期打工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社会实践方式,成为学校教学之外的有力补充,学校、社会及大学生都必须加强重视,从市场秩序管理到学校日常教学,再到大学生社会实践观念等,都必须综合考量,全方位地为大学生暑期打工奠定基础。

第一,注重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高校是大学生培养的主阵地,肩负着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责任。日常教学中,高校应提供大学生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平台,利用一些富有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教育。从教学内容而言,应强化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就业指导而言,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应从现在的毕业生群体扩展到非毕业生群体,在全员中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帮助在校大学生联系假期实习、工作单位。如筛选进校开展兼职招聘的企业单位,从专业角度做好资质审核,减少欺骗行为;借鉴毕业生三方协议,与在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兼职协议,切实保障暑期兼职学生的权益。

第二,规范用工市场和中介机构,营造全社会关爱“学生工”的用工氛围。工商管理部门加大对用工市场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力度,杜绝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本就是其工作职责之一,而强化大学生假期用工市场与中介机构的监管,则有更深远的意义。大学生是国家人才储备的重要力量,是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他们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价值观必然会受影响,有的大学生在打工期间遇有不公正的待遇,进而会对自身甚至对社会产生不信任,以同样的方式回报社会。这些关系国家建设和地区发展的大学生如果能在诚信、公正的社会氛围之下学习、成长,则必然会诚信、公正地反馈社会,对社会稳定有一定影响。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用工市场和中介机构合法性的监督与查处;用人单位也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在假期为学生工提供一定比例的假期岗位,在保障大学生权益的同时,科学地利用大学生专业优势,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成长的平台。

第三,端正假期打工的态度。假期学生工的热潮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寒暑假已经成为大学生增长社会阅历、增加人生体验、减轻父母负担的重要途径。然而,与选择暑期工作岗位相比,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对假期打工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与态度。其一,假期打工最原初的目的在于通过劳动获得报酬,解决个人和家庭的部分经济问题。这是现实的需要,但打工者应谨防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观念,将辛苦取得的收入用于挥霍,或者购买与自身经济能力不相匹配的奢侈品或电子设备,更应避免因购买此类物品而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其二,假期打工者在某种程度上以家境相对贫寒的大学生为主,他们因为家庭的原因不得不利用假期打工自筹学费和生活费,部分学生难免因此而心生怨气,对现状自怨自艾。贫困大学生不应对假期打工抱此态度,相反,更应该将这份苦难当作财富,当作增加社会阅历和就业砝码的有效渠道。其三,假期打工的首要目的是获得报酬,但这并非最终的目的。通过假期打工,大学生可以将专业所学与社会实践有效结合,迅速了解社会所需及个人知识技能的欠缺,从而增强返校后的学习动力。这才是假期打工者应有的态度。

大学生专业劳动实践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供给因素;需求因素;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

分析大学生就业形势应该把握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量,这样才能从参与的主体中找出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因素,也为进一步分析大学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原因选择一个正确的出发点。

一、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供给与需求因素

(一)供给因素。大学毕业生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力量,所以大学生自身方面的不足便构成了供给方的缺陷。笔者认为一些大学生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也因此影响了这些学生的就业,加大了其就业难度。

1、学生的理论知识不足。在校期间,一些学生痴迷于网络游戏或者小说之中,对所学专业知识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结果在企业的招聘考试中不会用学过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第一轮的笔试中就不具备脱颖而出的能力,无缘进入面试选拔阶段。

2、学生就业心理偏颇。大学生虽然接受了四年的高等教育,但是在许多问题(自然也包括就业问题)上缺乏分析、判断、决策和解决能力。在择业就业时,心理偏颇。

(1)攀比心理。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在寻找选择就业单位时,往往用自己身边同学的就业标准来定位自己的就业标准。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即使某单位非常适合自身的发展,但因某方面比不上其他同学选择的就业单位,就彷徨放弃,事后却后悔不已。

(2)求高心理。部分大学生单向考虑自己的就业理想,要求用人单位十全十美,却没想如此完美的单位能否接受自己。不考虑自己的才学,不给自己合理定位而盲目求高,最后与适合自己的用人单位失之交臂。

(3)不平心理。部分大学生或因自身素质和能力不足,或因时机把握不准没有找到适当的、理想工作单位,但这些大学生往往不去总结经验教训,反而怨天尤人,从而产生不平衡心理,这种不平衡心理往往导致一些大学生对社会对人生产生偏颇的看法。

(4)自卑心理。在激烈竞争的求职场上部分大学生因所学的专业不景气,或因自己的专业技术、专业职能及综合素质不如其他的同学,或因求职屡次受挫,产生自卑心理。有这种心理的大学生在求职中往往没有勇气和信心面对用人单位,不能很好地展现自己的特长,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就业和择业。

(5)自负心理。与自卑心理相反,有部分应届大学生因所学的专业市场需求较好,或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较高,或因被多家单位所看好,不但不能马上就业,反而挑三拣四,错过了不少用人单位。

(二)需求因素。毕业生自身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存在偏差。现代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一改过去单靠文凭或职称来认定人才的做法,既懂专业知识又具备自身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用人单位大都很看重学生的专业知识、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精神、诚信的品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基本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但相当一部分学生往往缺乏以上素质,还有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意踏踏实实,“从零做起”,这样学生自身素质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造成用人单位不愿也不敢招聘应届毕业生。

(三)高校毕业生劳动力市场供需分析。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为559万人。2003~2007年教育部直属和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生人数从30.08万人增长到39万人,地方高校毕业生人数从152.46万人增长到352.1万人,民办高校毕业生人数从5.21万人增长到56.69万人。可以看出,地方高校毕业生是大学生就业的主力军。

高校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平衡。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全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统计数据,对2003年第三季度、2008年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供需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

1、劳动力市场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比例,2003年为17.7%,2008年为22.7%,上升了5个百分点。第三季度需求人数从47万人上升到100多万人,说明劳动力市场对高校毕业生具有较大的吸纳能力。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占整个劳动力市场求职人数的比例方面,2003年为23.7%,2008年为28.4%,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第三季度求职人数从近70万人上升到近140万人,说明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与劳动力市场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同步增长。

3、不同层次高校毕业生求职情况比较。2003年劳动力市场对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的需求人数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大专文化程度求职者人数之比为0.65,本科生则为0.71,研究生为1.19;2008年三者分别为0.77、0.77和0.96,说明劳动力市场对专科、本科毕业生的容纳能力在增强,高职院校学生(主要是专科)就业形势稍好。对研究生而言,整体上就业形势相对较好。

虽然整体上看,劳动力市场失衡程度并不明显,但是要具体到一些特定行业,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是严重不均衡的,下面就2008年第三季度太原市各行业的需求人数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太原市的劳动力市场内部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其中批发、零售企业需求量占总量的39.94%,住宿和餐饮业的需求量占需求总量的25.36%,两者之和就占了60%。与之相对比的金融保险业只占0.13%,由此可见,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业的就业困难是显著存在的。

二、指导与对策

(一)转变就业观念,适应社会需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用人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广大高校毕业生应正确认识求职中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的正常规律,树立起自主就业和多元化就业的意识,认识到“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思想理念。第一份工作对许多人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锻炼、一种实践、一种融入社会的渠道。职业是可以变化的,就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就业了也可能失业,失业了就应该再就业。因此,要树立起动态的就业观,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再发展的就业观念,这样才能比较顺利地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立创业意识,勇于开拓创新。毕业生要想在求职时脱颖而出,就必须全面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不能单纯以书本知识为主,而要在成长过程中融入更多社会的东西,提高自身的素质。但是,综合素质的培养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所以,在校大学生在读书期间就应更多地与社会接触、实践来积极培养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让自己在毕业时顺利完成由大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实现成功就业。大学毕业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业中,不仅可以为社会带来财富,而且创业者本身也成为就业岗位的创造者。大学生中若有相当一部分走向自我创业,将很大程度地缓解现行的就业问题。大学生的“创业”不仅仅表现为开公司、办企业,更多地表现为树立开拓创新、不折不挠、积极进取的创业精神,立足岗位创业、工作创新。

(三)调整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学科设置是专业设置的基础,它们的根本就是人才的培养。从人才培养的质量看,毕业生的发展潜力、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很大程度由学科设置所决定,因此高校应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适应市场对不同层次人才在质量、数量上的要求,把为社会培养各类各级专业人才为目的,加大实习力度,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企业的课题研究和生产实践,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并根据这种需求及时地调整学科结构、专业结构,把培养学生的学科和专业方向定位好,使高校能够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四)加强就业指导。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是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基础。大学毕业生就业主要由学校、人才市场举办招聘会等比较原始和低效的方式获取信息,与需求方见面,信息渠道比较窄,成功率比较低,因此就业指导工作进入课堂势在必行。就业指导应当从早着手,进行全程化开展,新生入学的第一年,就开始进行职业教育,帮助他们接触和了解就业状况,同时进行一些就业政策的指导,使毕业生从进校开始就了解国家的就业政策、法规;大二开给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让他们正确地认知自我、认知职业、认知社会,从而对自己毕业后的职业定好位,养成正确的择业观;大三开始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进行一些社会实践和实习,让学生尽早了解就业市场的一些情况;大四开始帮助学生进行一些求职的准备,比如说求职简历的制作、面试技巧、择业技巧等,有条件的话可以进行一些模拟招聘和应聘演练,提高学生应变求职中的特殊情况,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这种就业指导贯穿了大一到大四的整个过程,让他们从一进校便树立起良好的就业观,为毕业后成功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总的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因个体而异、因专业而异、因地域而异的。作为毕业生,只要能正确认识当前的就业状况并理性地做出择业意向,主动地转变就业观念、调整自身的素质,以充分适应社会,相信一定能够实现顺利就业。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健文.今年就业压力将达到峰值[N].中国青年报,200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