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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标:
本研究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调查,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假期生活状况,并对当前的现象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挖掘出当代大学生假期生活状况的共性。并以此为基础,剖析现象成因,找到问题所在,提出相应的建议,引导大学生科学安排假期时间。根据以上的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详细了解我校,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大学生的假期实际生活状况,找出普遍性问题
2、在找出普遍性问题的基础之上,进行深入剖析,探究产生现象的原因
3、依据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以达到引导大学生形成自我学习的习惯,自主合理安排假期时间的目的
研究内容:
基于以上研究目标,本文拟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当代大学生假期的实际生活状况
1、当代大学生假期实际生活情况的调查
2、统计、分析调查数据,找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第二部分:个案访谈,典型案例分析
1、选择出两个个案进行访谈研究,从不同角度对个案进行重点调查
2、纪录访谈,深入分析,形成访谈报告。
第三部分:从各个角度分析现象,剖析问题成因
1、根据已有的数据结果,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
2、联系当今青少年成长中所存在的问题,寻求大学生假期实际生活状况背后的
3、总结分析结果
第四部分:研究结论与提出建议
1、归纳研究结果
2、提出对于大学生假期规划的几点建议
3、提出对于大学生假期生活的几点希望
研究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在不同类别的大学生中广泛发放问卷,对具有突出特点的个案进行深入访谈。随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本课题的总结和讨论,并形成最终的科研报告。
调查时间:
二、问卷调查及分析
问卷构成:
本次问卷由十一道客观题,两道主观题构成。问卷分别从对于假期生活的感受,假期主要活动,对于假期学习、打工的看法,假期同父母的交流以及长期规划对于假期的影响这几方面考察了我校大学生假期的生活状况。
问卷发放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60份,收回有效问卷57份。此次问卷调查范围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问卷发放分布于大一、大二,专业分布很广。其中大一被调查者人数占到总人数的52.6%,大二则占到47.4%,在被调查者中有14%的同学属于贫困生。
结果及分析:
通过分析问卷调查的各项数据,本调查小组总结出以下几种现象:
1、我校多数大学生并未形成学习的习惯,假期的主要活动大多以睡觉,看电视等休闲娱乐活动为主。
在对于假期学习的态度这一问题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45.6%的被调查者觉得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没有了考试压力就不想学习,另外还有26.3%的同学觉得假期就应该最大程度的放松,可以暂时不学习,而选择学习很重要,假期也要抓紧学习的只占到被调查者的15.8%。而在选择自己假期的主要活动时,排名前三的选项分别是看电视(22%)、睡觉(18%)、上网(16%)。大多数的同学都觉得没有了考试的压力、学校的氛围,也就没有了学习的动力,假期中不想学习、只想睡觉上网也就成为了大学生中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反映出我校大学生并没有养成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在大多数同学的眼中只是作为一名学生所应该完成的任务,终身学习,时刻学习的理念并没有贯彻于每一个当代大学生。
2、我校大学生认识到了当今社会竞争的激烈性,对于提高自身实践能力的意愿较高,接触社会的主动性大。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66.1%的被调查者认为假期外出打工是大学生接触社会、提升自身能力的良好途径,而在假期计划中以打工或参与社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也占到了22.5%。这说明同学们都认识到了当今社会竞争的激烈性与残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自身社会实践能力的不足,并愿意在假期中参与一些实践活动,为自己今后步入社会做好准备。
3、我校多数大学生存在着惰性大,自控能力差等问题,并对同学们假期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在上文中已经提到,大部分的被调查者都具有很高的接触社会,进行社会实践的意愿,但也有很多人表明自己在假期中没有了压力就不想学习。在对于假期计划地制定以及实施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选择制定计划但没有实施的同学所占比例最大,达到57.9%。这些调查结果都表明了我校大学生惰性大,自控能力差的问题。很多同学原本对于假期有着非常充实而有意义的设想,但放假回家后却并没有实现,这其中自身的原因是主要的因素。很多同学回到家中就开始过度放松自己,懒得出门,懒得学习,呆在家中则只是睡觉、上网、看电视,再加上家长对于上了大学,放假归来的孩子管教的减少,更是滋长了大学生的惰性。而自制能力差也成为了我校大学生假期生活较为混乱,空洞的一个重要原因。管不住自己,忍不住要上网,看电视,以至于将假期开始前所制定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完全打乱。由于惰性和自制力差,同学们的假期开始陷入毫无克制的睡觉,看电视,上网之中。
4、大学生心理趋于成熟,更加注重同父母的沟通,同父母的沟通也更加顺畅。
在对于大学生假期同父母交流频率这一问题的调查中,有45.6%的同学选择假期时同父母经常谈心,38.6%的同学选择假期中偶尔和父母谈心,只有15.8%的同学选择几乎没有在假期中和父母谈过心。在被调查者中68.4%的同学觉得自己同父母的关系如同朋友一般交流无障碍。同初高中生的叛逆心理相比,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同父母的关系都较为融洽,这表明进入大学后,同学们的心理都逐渐趋于成熟,开始逐渐认识到父母的辛苦,由于远离家庭独自生活,大学生们也意识到应该珍惜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多与他们谈心、交流以消除两代人之间的隔阂。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自己的假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父母的影响,占到了被调查者的59.6%。父母对同学们的假期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在调查过程中通过询问调查者和总结自己的假期生活我们发现父母对大学生假期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父母所具有的生活习惯、传统思想对大学生假期生活的影响。
5、多数被调查者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方向并不明确,这也对他们的假期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是否有一个较长期的计划这一问题多数人都选择了没有,占到被调查者的54%。多数同学对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比较迷茫,这也使得他们的假期很难起到为自己未来规划作准备的目的。这也使得大学生假期生活缺乏了学习和实践的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大学生假期乏味的生活状况的形成。
6、贫困生的对于自己的假期满意程度相对较高,假期充实度也相对较高。
在被调查的贫困生中有50%的同学觉得自己的假期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一比例大大超过了其他的被调查者,而选择假期计划中以打工或参与社会工作为主要活动的也占到了42.9%.这表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大学生对于自己的假期满意程度普遍较高,这表明了贫困大学生对于假期的时间安排更为合理,大多数的贫困大学生觉得在假期应该外出打工实践,而不是整天沉溺于睡觉、上网、看电视之中。
三、个案调查
个案一:
小榕同学是我校一名大一学生.性格开朗,家庭殷实.属非书呆子型.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假期活动情况,,我们从假期计划,主要假期活动,对打工的看法以及家庭因素对假期的影响四个方面对她做了访谈
暑假寒假对大学生来说都是一段不短而又具有完全支配权的时间。每当快要放假的时候,一个个假期想做的事情就成为大家热烈讨论的焦点。很大一部分同学都为自己做出了假期计划。这些计划到“假末清算”的时候到底结果如何呢?
计划不能实现?!
小榕同学在放假前有度过一个充实假期的愿望,并把看书的作为计划中的一项。放假后通过挑选,带上了四本书回家。但实际却只读了小部分而未完成自己的读书目标。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计划流于形式?小榕同学萌发了一个“放假后我要看看书”的想法型计划,却并没有做出有步骤的具体实施方案。计划在假期里实际上被无限期的拖延,直到开学才发现书还处在未翻动状态。从中可以看出,具体可操作的细致假期计划是引导大学生度过优良品质假期的前提与保证。
假期生活多种多样,面对学习,娱乐,赚钱等等我们何去何从?
是不是在假期一定要想尽办法来锻炼自己呢?也许,单纯地把假期当做一个放松的机会也不错.小榕同学认为假期之所谓为假期就应该给人一种放松的状态,抛下学习的压力。其意义在于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即使在家吃吃东西,看电视,打牌,串串亲戚,虽然不够充实,但是觉得放松了自己,很舒服,惬意。在自己选择的假期生活中虽然没有获得物质等上面的回报,却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假期生活也是人生的一部分,都应为自己的人生创造价值,每个人对自己的假期期待不同,但目的都是要让自己有所收获。我们提倡健康而有价值的假期生活。
打工是对大学生来说和考研出现频率一样的词。在各个大学的宣传版面上我们常常能看到一些类似招聘小时工之类的广告.虽然打工现象普遍,但仍一部分同学认为打工并不是必要经历.就如小榕同学认为.实际上,大学生打工市场大多是一些低级的劳动力市场.能学到的对自己将来的职业等没有太大的价值.自己所需要的能力可以通过非打工方式来获取。对于大多数家境殷实的同学来说,他们并不重视打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看中的是其中的带来的社会体验.广大大学生对于社会要求更多的职业型实习而非出卖廉价劳动力。当社会还不能满足我们时,是否打工就成了一件值得大学生认真考虑的事情。对打工我们需要的是理性对待而不是盲目跟风。
2、客观因素
A.家庭环境的因素
(1)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多数同学同父母的交流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仍旧形成了假期中比较封闭的生活状态,这其中除了自身的主要原因外,还有部分原因源于父母。进入大学后,由于学习负担的减轻,父母对于孩子的过度放松促使同学们开始了毫无节制的睡觉、上网。
(2)贫困大学生由于较为特殊的家庭情况,在假期大多选择了外出打工,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到了家庭贫困状况的影响。
B.社会环境因素
(1)我国现存的应试教育制度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性和实践性,使得大学前长期接受这种教育模式的同学们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缺少自我创新意识,因而也不敢,不愿在假期中独自寻找社会实践机会。同时,这种制度也使得考试成为鞭策同学们学习的最重要因素,难以让同学们形成时刻学习,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
(2)当今社会并没有为大学生假期实践进行科学的引导,也没有为大学生假期实践提供良好的途径。使得放假在家的大学生们不知道怎样选择社会实践的工作,也找不到有助于提高自身能力的岗位。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陷入了没有好机会或者只能发传单的尴尬境地。
六、可行性建议
针对调查结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A.自身方面:
1.大学生假期空虚,无所事事,因此应积极培养自身兴趣,不要虚度假期宝贵的时间,过一个充实的假期。
2.对于“想一套,做一套”的同学,应努力提高自控能力,学会自控自律。
3.作为一名大学生,应主动关心时事,关注严峻的就业形势,关注社会现状,珍惜时间,做好准备,不断完善自我,迎接挑战。
4.现实与计划“南辕北辙”,因此制定计划时应贴合实际,不要“眼高手低”,应脚踏实地,量力而为,按部就班完成计划。
5.为自己拟定一个目标,做好人生规划,职业规划,定好未来发展方向。
B.家庭方面:
1.家长作为子女的第一启蒙老师,应加强与子女沟通,尤其在假期做好正确指引,不能放任其自流。
2.家长应为子女树立正确榜样,生活有规律,为大学生假期生活营造一个健康的氛围。
3.即使大学生大多已是成年人,但自控能力,是非观念仍未足够,因此家长应监督子女假期行为,适当为其添加压力,避免过分放纵。
C.社会方面:
1.学校方面,应增强对学生假期安排的指引与教育,引导大学生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2.社会媒体应利用其影响力,为大学生提供假期安排建议,给大学生作为参考。
3.政府相关部门应不断改进教育制度,不断改进现今应试教育模式,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更自主更丰富的大学生活。
七、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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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确保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实践、有益的寒假,现就假期如何教育孩子提出如下建议:
一、制定计划,完成学业
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合孩子特点的寒假计划,不仅可以培养孩子学习生活的计划性、自觉性,引领孩子健康、有益、快乐地度过假期,还可以增强家长对孩子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所以请家长朋友们近两天一定要指导孩子制定好假期学习、生活计划,科学安排寒假的学习、锻炼、娱乐等活动,如体育锻炼、书面作业、课外阅读、家务劳动、社会实践、串门拜访等。可将计划贴在醒目的位置,引导孩子自觉实施。家长要尽到监管职责,多鼓励少批评,多指导少惩罚。
二、加强教育,防患未然
假期中教育孩子注意安全。要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拐骗、防鞭炮炸伤、防食物中毒等,同时教育孩子节日游玩时在公共场所谨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不让孩子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家长多关注孩子的去向以及交往的朋友。
三、孝亲感恩,文明过年
“百善孝为先”,请您利用春节走亲访友之际,加强对孩子孝道教育,引导孩子感恩父母、感恩亲友、感恩社会。教育孩子对自己的压岁钱要科学管理,合理消费。指导孩子适当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如打扫房间、洗衣洗碗、收集春联等,让他们懂得体贴父母,增强适应社会的本领。
四、加强交流,成为挚友
家长要加强和孩子的交流,做孩子成长道路上可信赖的朋友,让您的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学会正确处理成长道路上的困难和挫折,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各位家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孩子在您的正确引导下,一定能合理地制定作息时间,让孩子们在您浓浓的亲情滋润下,惜福感恩度寒假,快乐平安过春节,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衷心祝愿家长朋友们阖家幸福、工作顺心、万事如意!祝愿可爱的孩子们身心健康、快乐学习、天天进步!
《立法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可见“特别”两字加上去,法律地位就提高了。
对于如何执行《特别规定》,读者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疑点之一:“过渡期”女职工产假究竟休90天还是98天?
《特别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款是将产假从90天延长至98天,实现了产假与国际相关公约的接轨。现在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是新法的追溯期问题,即能否确定适用新规定,是以生产日期为界限,还是以产假届满日期为界限?比如说到3月初生产,到6月初刚刚休满90天产假的女职工,她的产假能否再延长8天?这有待于各地有关部门明确执行口径。
从理论上讲,应当以生产日期为界限,因为无论产假中的产前休息还是产后休息,都是围绕生产这一天安排的。但是“从宽处理”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而且历史上是有先例的。1990年11月1日《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施行时,关于增加工资时对待假期的实施时间问题,当时的上海市劳动局规定:“凡1990年11月1日仍在产假、产前假或哺乳假(需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的)的女职工,在增加工资时,其两个半月产前假、产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均作出勤对待。10月31日以前(含当天)上述假期已届满的女职工,仍按企业规定执行。”
其实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多加8天产假实际负担的增加不是很大。因为第一,女职工“三期”总天数并未增加;第二,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而由社保方面支付生育生活津贴。问题在于多请8天产假的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是否也能相应增加?如果社保那边的待遇不增加,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又不发工资,这8天岂不成了“无薪假”?所以在有关部门明确之前,在用人单位实际操作中,我既不建议一味从严,也不建议一味从宽,而是建议用人单位与生育女职工签订一个协议,让女职工本人选择休90天或98天,同时提醒女职工本人: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由社保方面支付生育生活津贴,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疑点之二:“三期”女职工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应享受什么工资待遇?
某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对所有的在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升职、加薪,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予以降职、降薪,对劳务派遣员工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最近,销售部一名派遣女工小张在考核中不合格。这名女工正处于孕期,她的约定工资为5000元,本人也同意回劳务公司,但要求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继续支付原约定工资。而劳务派遣公司只同意支付最低工资。
《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小张被退回派遣公司后,到底是应按原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发放呢?
由于法律法规对处于“三期”期间的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明确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所以实践中大多数地方性执行口径是:对于处于“三期”期间的女职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原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工资。但是对于劳务派遣的女职工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再出现“三期”情形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故可按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还有对于享受生育假期女职工的工资计算标准,《规定》所称是“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是《特别规定》所称是“不得降低其工资”,是指女职工享受假期前正常出勤月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疑点之三: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待遇吗?
原来《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依据法规解除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职工的劳动合同,这个好像有点问题,但是如在单位规章制度中将此列为严重违纪行为,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地方还是得到有关部门支持的。
但是《特别规定》有了一个很显著的变化,就是删除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而且在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生育包括合法生育和非法生育。不管是合法生育还是非法生育,都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比较一下《特别规定》第五条和《规定》第四条,区别也是很明显的。所以《特别规定》施行之后,用人单位再因为人家未婚生育、违规生二胎什么的解除劳动合同,那是肯定行不通了,即使是作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行。
当然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依据现行地方上的规定,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发工资,生育职工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等待遇按有关规定处理。”所以在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用人单位尽管不可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但可以不支付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待遇。
疑点之四:女职工离职后发现怀孕,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如果女职工离职后才发现怀孕,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这里讲一个真实案例。
2006年11月,吴颖进某公司工作,双方签署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根据约定,吴颖任公司营业助理职务,月薪1460元。2011年4月29日,双方签署《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1年4月30日起正式终止,由公司支付吴颖经济补偿金5788元。
2011年5月27日,经上海东方医院妇产科超声检查,吴颖被诊断为早孕。就诊中,吴颖自述停经日为2011年4月8日。同年6月20日,吴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退工协议,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同年8月中旬,该仲裁委的裁决支持了吴颖的请求。在仲裁审理期间,吴颖又提供了康桥社区服务中心证明,该证明记载:吴颖孕15周加2天,末次月经2011年4月2日,预产期2012年1月9日。
公司则认为,诊断意见中的孕期是根据吴颖自述的,因此公司对上述裁决不服,于当月29日到法院称,在合同届满前吴颖提出离职,经协商双方于2011年4月29日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在协议书签署之日起双方再无任何劳动争议,请求法院判令不与吴颖恢复劳动关系。
吴颖是否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她当初的离职属于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按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劳动合同,即使事后女职工发现自己已经在离职前怀孕,一般是不能反悔的。
为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XX学年第1学期定于3月1日下午1:00学生报到。3月2日(正月十二)正式上课。
二、假期生活
“珍爱生命”篇
1、假期是各类伤亡事件高发期,各位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监护人的责任,由于雾霾天气增多,望能减少燃放次数。如需燃放烟花爆竹需教育孩子做到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并需有成年人陪护,并注意培养孩子防寒、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范的技能,严防各类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3、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上下车、行车都要遵守公共秩序。
4、孩子单独在家,请做好教育工作,学会自我保护,注意水、电、火安全。
“慈孝礼仪”篇
在假期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为父母、为社区、为弱势群体多做好事、实事。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带头发扬社会好风气,展示“戎徐彩虹兵”良好精神面貌。节假日期间,倡导给亲友送去问候、祝福,享受浓浓亲情。继续开展“节日感恩”五个一活动:向长辈拜一次年,对父母说一句感谢的话,给老师发一条祝贺新年的短信,帮助父母打扫一次家庭卫生,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
“快乐阅读”篇
继续开展“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少年向上 真善美伴我行’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从小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开学4-6年级每班上传优秀作品征文3篇,字数1000字以内。
“阳光健体”篇
继续进行“我健体 我阳光”假期健康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假期体育锻炼,争做健康少年。每位同学把活动情况如实记录在自行设计的“假期健体卡”上,开学统一上交,并根据锻炼情况评选“健体明星”。
同学们:
本学期即将结束,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健康、有趣的假期,为了保护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现在我们共同将假期内大家要注意的重点的安全知识再次作以强调。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里,时时、事事、处处注意安全,确保过一个快乐的假期。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防溺水必须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另外,我们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要下水营救,应通过其他方法营救,如呼叫成年人救助,打110报警,利用竹杆绳索,利用车胎作为救生圈等。村子周围的许多水池、水库水况不明,不宜游泳,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禁止到这些地方去玩耍。
二、注意交通安全。
大家假期出行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同学们一定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绿灯行,红灯停";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主动避让机动车辆。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3、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嬉戏。4、交通规则规定: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5、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不要拥挤。6、不乘坐超载车、"三无"车辆、非营运车辆、车况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7、不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也不能骑坐"死飞车".
三、防止感染传染病。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充足睡眠、勤于锻炼、减少压力、均衡营养,提高免疫能力;2、避免接触传染病人。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四、预防食物中毒。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2、生吃瓜果要洗净。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三无"食品、过期食品。6、不喝生水。7、不吃、不喝陌生人或品行不良人给的食品、饮料,防止被动吸毒,或造成其他伤害。
五、提高警惕,防拐骗、敲诈、侵害。
1、不答应陌生人的邀请;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不给陌生人开门;不独自或私自结伴外出;不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碰到紧急的事拨打"110"报警救助。2、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来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的帮助。3、记住自己家里的地址和爸爸妈妈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4、女生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如确需单独外出,要提前做好各种防护准备,如带防狼剂等应急物品。
六、防自然灾害
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野外、高地、大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在家里应关好门窗。地震来临时,要冷静对待。要迅速逃离建筑物,无法逃离的应迅速躲在桌椅下或卫生间、楼梯道等狭小房间,等待救援。
七、防触电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3、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物品直接与电源接触。4、不要用湿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或触电。5、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八、网络安全
1、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2、不要浏览"儿童不宜"的网站或网站栏目。3、根据与父母的约定,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每天不超过2小时。4、不要受约,不要与网友见面。
九、安排好假期生活。
1、制定暑期活动计划表。在征求父母意见后,制定好暑期生活安排计划表,使我们的暑假生活富有条理性和次序性。2、安排好暑期的学习活动。暑假期间,我们要完成暑期作业,包括老师布置的复习和预习。可以利用暑假期间要求家长配合自己完成一些社会实践活动。3、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大家可以利用暑假时间学习一些新技能,比如绘画、打球、书法等,做到劳逸结合。4、读读课外书。暑假里读一两本好书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选好你要看的书,精读,体会。这有利于我们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开拓眼界,激发学习兴趣,促进思考,所以,多读书,读好书的作用不可估量。5、分担家务劳动。假期里父母仍然要上班,我们可以主动为父母分担一些家务,这不但能减轻父母的劳累,而且对于锻炼自我的劳动能力、自理能力都有好处,所以建议同学在暑假期间能多帮助父母分担一些家务劳动。
十、假期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