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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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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审计报告

地方债务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地方债并未整体失控

近日,审计署公布了对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抽查”结果,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5万亿元,两年来增长12.94%。根据审计报告,有9个省会城市的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超过100%,最高的达到219.57%。

应该说,大部分地方政府把借来的钱都投向了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交通运输等方面,这样的投资方向是正确的、科学的,也就是说,这些债务形成的都是一些优质的实物资产。从银行借贷导致的短期内期限错配可能造成流动性问题,但地方政府主要将债务资金投资于在未来可能获得较高收益的基础设施上。

专家认为,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目前政府拥有的可变现资产较多,有能力应对部分债务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当前地方政府总体负债和国有资产总量相比,应该还是个小数目。整个国有资本的偿债能力是相当强大的。虽然中国地方债务规模还要系统摸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现在没有爆发债务危机的可能性。

风险防范仍不可放松

政府适度适时举债,并合理运用,可以发挥维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功能。然而,由于预算软约束等机制安排先天不足,部分地方政府举债动力十足、还债意愿较低的现象并不鲜见,相关债务责任的分担缺乏透明度和规范化,已经显露出诸多问题。

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披露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加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债压力较大;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等。

尽管整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正在加大。若放任债务问题发展,不仅会使债务规模再创新高,最终也会造成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货币增发,物价上涨,并影响产业结构调整进程,拖累高新技术产业等的发展,对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不利。

中国政府的总负债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而言,仍然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前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中国政府负债占GDP的比重只有22.8%,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110.2%,也低于亚洲的32.2%。

借钱花应有制度约束

楼继伟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担保承诺或违规融资行为。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工作,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专家认为,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债务管理制度,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等管理仍显薄弱。

地方债务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审计;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参考资料:

[1]胡晓明.《资产评估与审计关系的综述及思考》.资产评估,2011.1.

[2]将应光.《浅析实务中的资产评估与审计的相互协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5.

[3]程德元.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过程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国资产评估,2011.3.

地方债务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阅读和利用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之前,我们首先必须对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加以明确:由于制度性原因,大多数情况下,我国注册会计师实质上是由被审计单位自己聘任来对自己的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鉴证意见的,他们从一开始就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作为鉴证性中介机构至关重要的独立性。所以,我们所能够看到的大多数审计报告,都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即上市公司对报告能够接受,以达到其保配、保牌等目的;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还要对自己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风险作出评估:如果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出具了审计报告,自己能否承担得起报告风险?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怎么出台的呢?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都会按照审计准则并依据一定的审计程序,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或多或少地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帐务处理过程中有损报表合法性、公允性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是上市公司有意或无意留下的),并会给上市公司提出调整要求。如果上市公司根据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了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会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上市公司拒绝按注册会计师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会根据需要调整的因素对报表公允性、合法性程度的大小,决定是否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与上市公司进行讨价还价。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严重影响,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而一旦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报告“说明段”里所透露的信息就非常值得投资者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了。

根据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的报告,2000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保留意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重大事项说明、损益的确定、资产质量的判定、会计核算的改变和报告主题的改变、持续经营能力和审计范围受限等7个方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这些保留意见中得到的最重要、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些意见是否已经影响、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特定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确定?是否会影响到过去和未来该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进一步地,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揭示的因素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那么这种影响是否已经威胁到了该上市公司的前景、甚至威胁到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之,结合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报表,深入保留意见背后所包含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内容和深层次趋势,才是投资者应该从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得到的重要信息。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0年度被出具了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司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7亿元,利润总额约1.5亿元,这样的业绩应该说还算不错的。但是,注册会计师的说明段却非常值得注意——该上市公司的集团销售公司已经累积欠其约7亿元的货款,而且该销售公司已经出现了连续数年的亏损。进一步的数据显示,该上市公司的关联对其货款的累计应收帐款合计已经高达约10亿元。对此,投资者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了:该上市公司的对外销售是否主要依靠集团公司?在多大程度上依靠?它是否具有自己健全的销售?在与关联企业的销售往来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已经出现连续亏损的集团销售公司是否能归还巨额货款?这些的答案,将直接影响对该上市公司赢利能力的评价和其历年报告利润的含金量,还将直接影响到对其独立经营能力的评价。

还有一种特别值得关注的保留意见——审计范围受限。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帐面报告为盈利,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里有“无法对该公司某某子公司实施实地审计”的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说明极为关键,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几乎以此就可以判断这家上市公司的“猫腻”就在这家没法让会计师实地审计的子公司身上——如果这家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赢利能力,恐怕不会成为审计受限范围吧?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笔者认为,在阅读非标准审计报告时,拒绝发表意见和否定意见报告倒不需要过多,因为一家被出具这两类意见报告的上市公司,大多已经到了ST、PT的份了,其资产状况肯定已经到了恶化的境地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被出具保留意见类报告的上市公司,往往说明段的背后,正是其将来可能出现重大不良逆转的导火绳。

事实上,由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在被说明方面很可能已经到了纸包不住火的阶段了,被注册师关照的地方包含有其难言之隐。这不也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线索吗?

非标准审计意见:到底出在哪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政策的一贯性进行审计后所出具的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审计报告时须重点关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前者指的是无保留审计意见,而后者包括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又分为无说明段保留意见和带说明段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情况。根据我们对截止2001年4月30日已公布年报的1117家公司(除沪市的四砂股份和深市的ST金马外)进行统计,2000年度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60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85.94%;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157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14.06%,其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5,保留意见的公司有48家,拒绝表示意见公司13家,否定意见公司1家。通过对2000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焦点。

一、重大事项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这些重大事项的说明主要是在审计意见中的说明段中反映,具体事项有(1)对公司发生的资产或股权变动的说明,如股权收购活动(如600899信联股份),资产置换活动(如600845ST钢管等),股权质押事项(如600799科利华,600783四砂股份),股权冻结事项(如0893广州冷机,600743ST幸福);(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项目暂不实施或停产,前者如0893广州冷机,后者如0498丹东化纤,募集资金项目转让如600853ST北特钢;(3)不确定事项的揭示,未决诉讼如0011ST深物业,0049深万山等,或有事项如600847万里电池,该公司对下属销售网点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由于这些销售网点是以万里电池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其相关活动万里电池将承担连带责任。或有损失如600715松辽汽车,该公司有一诉讼标的额为8748.35万元,此案正在审理中。截至审计截止日,该案仍无判决结果,存在或有损失;(4)违法事项引致公司报表调整,如600167 ST黎明被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对其检查的问题及相关数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且该公司正在接受税务检查,但尚未对其违反税法行为下达检查结论;600755厦门国贸,2001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走私普通货物判处公司罚金4000万元,公司将上述罚金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帐,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会计报表。(5)资产转让或关联购销手续不全。600853ST北特钢2000年转让给母公司北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其中房产和长期投资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负债尚未征得债权人同意。0886海南高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左幅公路1999年度补偿收入36,006,922.25元及2000年度补偿收入42,759,211.53元,上述款项尚未得到海南省厅确认。0567琼海德A的子公司接受投资,但截止审计外勤结束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未办证过户;待安装设备尚未送达该公司;(6)其他,如600667太极实业从事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取得股票投资收益2438.64万元;600737新疆屯河进行了资产重组,经营主业由水泥产业转变为果蔬深加工产业等。

二、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

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是注册师与上市公司关注的焦点,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或者为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者为保留意见。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所揭示的事项进行,我们可以发现:

1、大股东等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不遗余力的支持是上市公司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其表现形式有资产转让收益、托管收益、债权转移或费用的豁免等。如600679凤凰股份,该公司将六家子公司转让给集团公司,并从该次转让中产生收益2,959,837.72元;600670 ST高斯达实现托管利润2,900万元。600715松辽汽车,集团公司将为该公司垫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款项予以豁免,全年合计226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0622岳阳恒立,该公司的两大股东承担了该公司2000年度职工内退、下岗、办及其他事项费用等900万元,该公司冲减了2000年度“管理费用”,相应等额增加利润总额,占该公司2000年度利润总额2095.47万元的42.95%。

2、提前或尽量多确认收入,减少费用或延长、停止费用摊销是上市公司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如600733前锋股份,在其购入的相关的资产移交和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已经确认收入2,793.28万元,是该公司2000年度利润的主要来源。600130波导股份则,由奉化波导有限公司为其承担2000年度广告宣传费104,277,116.67人民币元的70%,计72,993,981.67人民币元,并且该公司与开发费用8,834,130.67人民币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摊销。0909数码科技,该公司对生产用模具费采用定额摊销的会计政策,截至2000年12月31日注模分公司彩电模具费中有5,686,040.40元系以前年度彩电老型号的模具费,本年未生产也未摊销。另外,该公司在账面停用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为55,869,086.15元(原值为73,007,236.95元,累计折旧为17,138,150.80元)。

3、转让亏损子公司或实现不良债权的转移是上市公司实现利润的另一重要手段。这种转让不仅可以不确认来自子公司的投资损失准备或坏帐准备,而且可以将以前年度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和坏帐准备冲回,增加本年度利润。600137ST包装,该公司于2000年12月28日向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长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截止1999年12月31日,长信公司拥有资产18889万元,净资产-2,037万元。ST包装对该项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投资损失1600万元,投资成本减至零。泰港实业以总价款4800万元受让该项股权,公司确认该项投资收益4800万元,成为公司本年利润的主要来源。600708东海股份,该公司2000年度清理与上海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工商集团东海总公司的占用资金,致使截止2000年12月31日上述两公司的资金占用减少157,008,005.17元,相应冲回短期投资跌价损失15,700,800.52元,占利润总额的133.94%。600852中川国际本期按帐面值转让1780.68万元债权给四通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冲回已提坏帐准备539.45万元,列入本期损益。600822物贸中心2000年因与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实施资产置换冲回坏帐准备2,502.75万元,计入2000年度利润总额。

4、提前确认所得税返还收入,注册会计师在说明段中对此予以揭示。对于上市公司收到的所得税返还,上市公司应在收到年度入帐。但部分公司提前予以确认。如600088中视股份2000年度实际返还的所得税中有608.70万元是于2001年2月20日收到;600003东北高速,该公司按国家法定税率33%缴纳企业所得税,由财政返还18%,财政应返还的企业所得税贵公司已计入2000年度损益,但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收到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财政返还款计23,136,281.22人民币元。

5、准备金计提不充分。根据我们的统计,这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中多有涉及。具体包括(1)坏账准备金少提,如600818ST永久,0788ST合成,0660南华西、0611民族集团、0592ST中福等公司。又如0885春都A对应收款项中的关联方往来未计提坏帐准备。按应计提数额,1999年利润总额-3,343,536.07元,影响2000年利润总额-28,294,056.09元。(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如600768ST甬华通、0028深益力(3)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如600650新锦江、600051宁波联合。

三、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判定

资产是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赖以获取利益的资源,资产的质量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2000年报审计意见中涉及资产质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具体为:

1、注册师对于上市公司资产中存在的风险通过说明段予以揭示,其中以往来款项的质量最为堪忧。有些上市公司往来款项数额大,并到公司的经营活动。如600878北大,该公司本年末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总计比上年末增加25,984.35万元,增长率为181.96%,占其年末流动资产的比例达83.08%,挂帐金额较大,已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另外,不少上市公司的往来款项能否收回有着不确定性,如600812华北制药,截止2000年12月31日华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欠华北制药货款66712万元,而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600703ST天颐、600216浙江医药也存在这种情况。定期存单等银行存款这类流动性极强的资产也会存在未收回的风险。如0586川长江,0545恒和制药,0660南华西,600618氯减化工等公司。

2、资产的价值及其相关损益难以判定,多出现在保留意见和拒绝表示审计意见中。具体包括:(1)存货价值的判定,如600831ST黄河科贵公司,年末存货113,779,305.69元中,因有属于开发费用和电视机的原材料及在制品,由于这些存货存放时间过长,难以判断这些存货的实际价值,对以上存货可能造成的损失尚无法做出适当的估计;(2)应收款项的确认与收回,如600763北京中燕、600759ST琼华侨、600743ST幸福、600708东海股份、600692亚通股份、600603兴业房产、600065大庆联谊、600667太极实业;(3)无形资产减值,如0730环保股份拥有的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沈阳市养鸡场4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191,105,272.98元,该公司未能按照财政部财会字2001〗17号文《贯彻实施(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的规定》的要求,提取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2000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该项土地使用权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4)长期投资和股权投资差额,如0707双环科技,注册会计师暂不能确认公司投资深圳市双环灵顿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及本期投资收益。又如0689ST宏业,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荣华电解铜厂的投资成本及相关的应付投资款项的真实、合法和按权益法调整的本期投资收益及以前年度损益难以确认。(5)银行存款,如0597东北药,该公司所属东北制药总厂(以下简称总厂)截止200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为16,937万元,经核对的银行对帐单余额为15,224万元,其差额涉及的未达帐项是由于总厂银行帐户开设的较多、总厂银行帐户与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银行帐户串项等原因尚未核实,对其余额暂无法确认。

四、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

上市公司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应当遵循一贯性原则,以提高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若变更其会计程序和,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和报告主体的改变。

1、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1)费用核算方法变更,如600870厦华变更部分营业费用的核算方法;600668尖峰集团对按年终经营情况确定的奖金部分由原计入实际发放年度损益,改变为按权责发生制采用预提方式进入了发生年度的当期损益并使得1999年度及2000年度的年终奖金均计入了2000年度的损益;600205山东铝业从2000年起公司每年按年销售收入超额累进计提法计提技术开发费。本年计提未使用的技术开发费余额为338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坏帐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如600646国嘉实业2000年度变更了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使得2000年度坏帐准备减少计提1,963万元;2054深建摩B改变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并按变更后的计提比例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足额提取了相应的坏账准备;0675 ST银山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计提变更为按6%计提,并使公司2000年度增加利润634.38万元;600745 ST康赛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由35%变更为45%,该会计估计变更累计影响减少2000年12月31日净资产48,631,578.99元;0404华意压缩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比例为25%)改为帐龄法,而增加本年净利润12,689,211.76元。

(3)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者如0404华意压缩2000年将库存商品的发出计价方法由以前年度的加权平均法改为后进先出法,由于公司年末存货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此项政策变更对本期利润基本没有。后者如0013深石化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自2000年1月1日起发生变更,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与变更前相比,有关变更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为人民币743万元。

2、会计主体变更会计主体变更主要指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审计意见中较为常见的是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说明。如600793宜宾纸业的子公司四川省宜宾劲松制浆有限责任公司仍处于建设阶段,未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0698ST宏业的子公司停业整顿,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0697咸阳偏转们则将处于筹建期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该公司(筹)本期净利润为16,592,294.76元。

五、持续经营能力

持续经营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越来越关注,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具的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具体有:

1、注册会计师在说明段中揭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一定影响,根据我们的统计,因持续经营被出具说明段审计意见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因财务指标恶化等财务方面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有600813ST鞍一工,600647ST粤海发、600603兴业房产、0689ST宏业、0535ST猴王等;因主业经营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有600768ST甬华通;至于面临着财务和经营双重困境并进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由于财务报表对上述情况已作出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因此而不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有600818 ST永久。另外,600762金荔由于资产置换导致经营性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变动将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0592ST中福则是由于子公司中福(香港)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而被出具持续经营说明段。

2、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并出具保留意见。如600853ST北特钢公司由于受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虽然公司采取的措施虽取得一定实效,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0696 ST联益因国务院下发了(2000)1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该公司受宏观面影响,从2000年下半年起已全面停产,已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了重大影响。

3、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的合理性难以判断。根据我们的统计,在2000年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发表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13家公司中,除了ST深华源,其他12家公司均被指出存在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如0015PT中浩A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已连续发生较大数额的亏损,该公司的持续经营将依赖于未来所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措施;0411PT凯地已连续三年出现重大亏损,截至2000年末合并会计报表的净资产为44,586,110.05元,每股净资产仅为0.387元,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如再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经营将产生重大困难。但值得注意的是,在PT东海A和0047ST中侨的审计报告中我们发现注册会计师明确指出难以判断这两家公司的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但出具的审计意见却为保留意见。

4、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2000年仅600833PT网点被出具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贵公司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重大事项涉及金额巨大,且贵公司1997年度、1998年度、1999年度及2000年度产生巨额亏损,导致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负数,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存在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因此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六、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师无从判定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程度。引起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事项有:(1)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如600728新太;(2)财务管理混乱,对其年末多项重大资产和本年度多项重大交易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600768ST甬华通;(3)境外限制,尤其是对境外子公司的审计,如600755厦门国贸;(4)其他,如600891秋林集团,因秋林商厦工程与秋林大厦工程在2000年度仍未决算,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对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费用分摊标准。0965天水股份公司下属水泥分公司在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年末将产成品盘盈4,331,648.60元冲减了本年度管理费用。但注册会计师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对此盘盈结果进行确认。0015 PT中浩A由于公司诉讼事项较多,众多资产被查、拍卖以及存在其他资产负债事项的不确定性,而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以致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七、法人治理结构

对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现象,注册会计师也在审计意见中多有涉及。具体有(1)三分开现象,如600179黑化股份的炼油厂、聚氯乙烯厂与其关联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分开;0535ST猴王贵公司与猴王集团公司未彻底实行“三分开”;(2)配股资金不到位,导致公司减资。如600745ST康赛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在1998年配股过程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黄石康赛实业有限公司应缴配股款68,749,516.80元,实际上是从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公众股配股款中借出的,至2000年审计截止日,此款历时近二年仍未偿还,导致配股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与披露情况不符,造成股本不实。经公司4月23日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拟将实际未到位的配股资金待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减资,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减持本公司股份5371056股。(3)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大股东占用。根据我们的统计,注册会计师对此而出具说明段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多达十家,除了0535ST猴王外,注册会计师在600299ST棱光、0603威达医械、0573粤宏远、0013深石化、0522ST白云山等公司的审计意见中指出大股东占用的资金能否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另外,上市公司也存在为大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600893吉发股份、600663陆家嘴、0660南华西等。

八、相关思索和结论

1、利润操纵仍可见,但操纵手段已经有所更新,其中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是常用的手段。尽管证监会日前了新修改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做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不得确认债务重组差额收益,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对这些重组的债务往往都计提了坏帐准备金,债务重组后可以冲回坏帐准备金增加利润,2000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所涉及事项中多有提及。资产置换与债务重组有异曲同工之妙,且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更大。现行较为常见的资产置换多是股权置换应收款项,不仅可以冲回坏帐准备金,而且置换进来的股权将带来持续收益。

地方债务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上海家化 投资者保护

2014年3月13日,上海家化公布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是2014年我国公布的第一份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也是继新华制药、北大荒、天津磁卡、贵糖股份、海联讯之后我国出现的第6份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海家化为何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对投资者利益有何影响?如何完善内部控制审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投资者保护简述

(一)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必要性

1.内部控制审计是保证内控审计质量的必然要求。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的时间并不长,仍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且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强制披露只针对主板上市公司,众多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广大非上市企业当前仍处于自愿披露阶段。这使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有些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披露的内控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对内控缺陷避重就轻、避而不谈,甚至会拉拢事务所帮其遮掩。只有完善内部控制审计,使之走向规范化,才能保证内控审计质量,避免当前存在的种种内控审计乱象。

2. 内部控制审计是揭示内部控制缺陷、提高公司质量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对揭示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提高公司质量有重要作用。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使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效,提高公司整理质量。王美英(2013)通过对2007-200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描述性分析,发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会计信息质量都显著好于未披露公司,表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能够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质量。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

内部控制审计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被投资单位内部控制状况的重要途径,其审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信息的可靠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科学性并决定资金的选择与流向。冉筱奇和刘阳(2014)通过对2011-2012年深、沪两市A股上市公司股票的日异常收益率(AR)和累计异常收益率(CAR)的研究,验证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引起了股权投资者的关注并显著影响着股权投资者的决策,使其投资更加趋于理性,具有决策有用性。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审计能提高投资者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低下,报告披露得不充分、不及时,则会对投资者的决策起误导作用,导致决策失效,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所以,内部控制审计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上海家化案例分析

(一)案例回顾

2014年3月13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家化”)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认定上海家化存在三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分别涉及关联交易、销售返利和运输费用核算、财务人员培训领域。这是2014年我国公布的第一份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也是继新华制药、北大荒、天津磁卡、贵糖股份、海联讯之后我国出现的第6份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二)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原因分析

上海家化此次被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涉及关联交易问题。

关联交易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自2013年5月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与公司大股东平安信托内斗牵出的“小金库”问题后,上海家化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简称“沪江日化”)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12月17日上海家化发表整改报告,正式承认沪江日化为其关联公司,并详细披露了此前证监会责令其披露的与沪江日化的关联交易情况,这些交易之前从未经过审计和披露。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三方面:

1.未在年度报告中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整改报告显示,不但是上海家化,上海家化集团也入股了沪江日化。上海家化集团与沪江日化的关联关系始于2008年3月。当时,上海家化集团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退管会”)和上海家化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家化退管会”)双双出资沪江日化,前者持股10%,后者持股15%。2009年2月,集团退管会在沪江日化的持股比例增加至15%,上海家化退管会的持股比例增至30%。2012年1月,上海家化退管会的持股比例增加至33%。2013年5月,集团退管会15%的股份全部退出,上海家化退管会持股比例减少至30%。7月,上海家化退管会30%的股份全部退出,沪江日化管理委员会解散。图1显示了上海家化及集团与沪江日化之间的股权关系。

2.未对采购销售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 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24.12亿元,其中,向沪江日化累计采购金额为14.33亿元,累计销售金额为9.79亿元。各年份采购和销售情况见表1。

由表1可知,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除2008年销售金额外,各期采购、销售项金额均逾1亿元,远远超过《上市规则》中规定的300万元、3 000万元上限;从采购、销售金额各自占净资产的比重来看,各期发生的采购、销售金额均超过当期净资产的5%,其中2011年比重达到最高值,分别为21.41%、14.71%。如此巨大金额的关联交易,之前竟从未经过审计和披露,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自从入股沪江日化以来,上海家化的采购金额逐年增加。资料显示,上海家化入股后的2008年9个月采购金额为1.35亿元,2012年采购金额上升至3.2亿元。而上海家化当年年报显示,公司从前5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合计为7.02亿元,这意味着仅沪江日化一家就占到前5名总金额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与沪江日化的关联交易在上海家化日常经营活动中分量之重。该关联交易未披露,严重影响了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

3.未对资金拆借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披露。2008年沪江日化因车间改造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申请向公司借款,2008年12 月20日公司与沪江日化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规定公司向沪江日化提供有偿借款,金额为2 000万元,利息参照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计算收取,2009年1月4日公司支付沪江日化2 000万元借款。2009年,沪江日化因厂房改造规模较原先预期扩大,又向公司申请借款1 000万元,2009年9月1日公司与沪江日化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规定公司向沪江日化提供有偿借款,金额为1 000万元,利息参照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计算收取,2009年9月14日公司支付沪江日化1 000万元借款。2010年12月22日,沪江日化按协议规定归还 3 000万元借款,沪江日化按年支付公司利息。截至2011年5月11日,沪江日化支付完毕相应利息,共计224.64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而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发生的累计 3 000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在之前从未披露过,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不得以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而上海家化将如此巨大数额的资金拆借给关联方沪江日化,也违背了《通知》中的规定。

(三)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信息披露对公司股价的波动有重要影响,而股价与投资者的利益密切相关。通过观察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公布当天对应公司股票的涨跌情况,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表2是我国出现的6份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公布当天各自股票涨跌情况。

1.对投资者利益的负面影响。由表2可知,大多数公司在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公布当天的股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这反映出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布对投资者利益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表明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投资单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利消息,刘焱等(2013)证明了公司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之后对股价大体上会产生负面的市场反应,投资者会对此产生厌恶情绪,致使股价下降;而股价下降则会导致相关投资者利益的流出。因此,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布,对投资者利益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2.对投资者利益的正面影响。表2中,虽然多数公司股价在公布当天下跌,但上海家化却逆向而行,当天股价非但不降,反而大幅上涨,使相关投资者获利。这一反常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审计报告传达出的正面信号。

当一家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时,是否意味其财务状况就较差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审计机构提出了企业内部控制部分失效,但企业若能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修正以保证财务报表有效,这样的结果是可以被投资者所接受的。上海家化对前期对应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编制年报时也避免了可能存在的差错,使其年报得到与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截然不同的结果: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3年年报。年报显示:2013年上海家化实现营业收入44.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74%、28.76%。这也使投资者理性地认识到:虽然上海家化内控出了问题,但其财务状况还是良好的。投资者不会因为上海家化的否定意见内控报告而对其全盘否定,反而对其良好的财务状况给出了积极的反应。

同时,在内部控制审计还不完善的现阶段,上海家化并没有像部分企业那样为自己找“遮羞布”,而是接受了普华永道作为外部审计师为其提出的意见,普华永道在审计过程中也保持了自己的审计独立性,这都是非常值得肯定和学习的地方。由此可见,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布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并非都是负面的,随着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报告的理性认识不断深入,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的公布也能为投资者带来利益流入。

三、完善内部控制审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建议

鉴于当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文提出以下对策:

(一)实行统一规范的内控审计披露制度

当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强制披露只针对主板上市公司,众多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广大非上市企业当前仍处于自愿披露阶段。而实事求是的披露内控缺陷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利益流入,在非强制的政策下,多数企业会“报喜不报忧”,粉饰性披露或干脆不披露。将强制披露制度覆盖到所有上市公司,则可避免企业因“自愿原则”造成的利己行为。而统一规范是强制性披露的必要条件,对披露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实行统一规范的制度规定,能有效避免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弊病。

(二)建立健全惩戒监督机制

规章制度的完善并不能保证实践环节的有效运行,这就需要政府加强监督和惩戒力度,以经济处罚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处罚。分清责任方,对不同程度的未披露内控缺陷分等级实行经济和行政处罚,为实践环节的有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上市公司应加强内控、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上市公司应完善自身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重大缺陷。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积极配合内控审计人员的工作,为其合理要求提供人员、资金和环境支持;虚心接受审计方提出的建议,不得以辞审、扣费等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进行威胁。

(四)审计人员应提升执业能力、保持独立性

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存在的缺陷应如实指出并披露;审计过程中要保持自己的审计独立性,对被审计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应予以坚决拒绝。同时,应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让实施内控审计的从业人员能全面把握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内容,并在实践中提升执业能力。

(五)投资者应提高判断力,加强对信息的关注理解

作为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主要需求者和使用者,投资者对审计信息的关注度和理解,会反过来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的高低,从而影响审计对被投资单位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力度。投资者对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重视与监督,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走过场,促进上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审计真正发现存在的控制缺陷,减少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应加强对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重视和理解,把握实时动态,密切关注相关信息的披露与进展;同时应拓展相关知识,提高对信息的鉴别判断力,使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X

参考文献:

1.李兆华,史春蕾.内部控制有效性与投资者保护实现路径[J].现代审计与会计,2014,(2).

2.刘焱,姚海鑫.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披露现状研究――基于2011年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4).

3.陈留平,胡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基于2012年沪市数据[J].财务与会计导刊,2014,1(下).

4.孙伟.集团关联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管理浅析[J].会计师,2010,(11).

5.向佳.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分析――新华制药被出具否定意见[J].企业导报,2012,(11).

6.余建耀.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探讨[J].会计师,2013,10(上).

7.孔萍,张佩璐.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探析[J].国际税收,2013,(10).

地方债务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审计市场需求 审计质量 虚假报告 舞弊 执业权利

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审计价值在于提高被审计财务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审计价值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实现审计价值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审计质量、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以下同)。但从当前暴露的问题看,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是不容乐观的,甚至出现了大量出具虚假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西安康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量虚假验资报告,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57份虚假验资报告,厦门市2名注册会计师为升汇集团公司及下属23家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30份虚假审计报告等。近年来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或惩戒了一批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因出具不实报告被判刑的案例也时常发生,注册会计师明知要承担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大量出具虚假报告,其主要原因当然是职业道德问题,但是注册会计师怎么会自甘堕落、为什么要“前赴后继”的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也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本文着重就中小企业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以求发现注册会计师大量出具虚假报告的外部原因,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治理对策提供参考。

二、审计市场需求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股东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生了受托经济责任,所有者由于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就产生了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所有权监督)的需要,从而产生了服务于所有权监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我国当前诚信问题比较严重,股东之间因不信任而不容易维持良好合作关系,大部分中小企业(本文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例)股东人数很少,基本是“夫妻店”、“父子店”等家族式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全部股东都参加经营管理,股东担任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股东(或其近亲属)还担任出纳、实物保管、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等重要职务,股东可以完全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就不存在所有者监督问题,也就没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真正需求。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没有分离,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是重合的,强制审计制度造成委托人需要委托注册会计师来审计自己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使得注册会计师难以保持独立性;另一方面,委托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完全是为了获取“审计报告”以应付行政监管,委托人关注的是政府监管部门对审计报告的接收和认可,而不是审计质量。杨援朝(1995)认为,企业经营者委托审计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应当改为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委托审计。笔者认为,在所有者和经营者没有分离的情况下,经营者委托审计和所有者委托审计并没有本质区别,即使财务人员委托审计也肯定是经过老板(执行董事)授权或者同意的,实际上也就是股东会或董事会委托审计。另外,虽然《公司法》已经规定了委托审计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但是法律不能禁止股东参加经营管理,仍然无法解决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重合问题。

(二)债权人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债权人“外部人”地位决定了其利益是最容易被损害的,公司的“有限责任”特性决定了股东已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我国《公司法》把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作为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很多条款规定了对债权人的保护。法律设立强制审计制度的宗旨之一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审计报告增加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的了解,并据以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如卖方根据审计报告了解买方的资金实力并作出是否与其签定买卖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等决策;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审计报告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经济决策;因此,债权人应当是一个很重要的审计报告使用者。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陶水莲、熊巍俊(2007)指出,小企业最主要的债权人是股东的亲友、企业员工和金融机构,这些债权人对小企业财务信息的关注程度都不是十分强烈。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不够理想的环境下,大多数债权人都很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债务人的信用额度,对赊销采取谨慎态度;例如买卖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主要是预收货款、即时清结(银行汇票、支票等)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在当前经济状况不是十分景气而且企业破产倒闭案件时常发生的情况下,中小企业通过股东亲友和员工筹资现象也必将大为减少;大多数中小企业的主要债权人是作为贷款人和商业汇票承兑人的银行,而银行发放贷款和提供承兑原则上是要求企业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担保的,因此也不需要实质上使用审计报告。即使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或者对于其他没有担保的债权人来讲,也不是将审计报告作为经济决策的依据的。顾建平(2008)认为审计报告使用者很少在使用时想到要利用审计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往往是事后再去看看审计报告是否有漏洞,能否从中获得补偿损失的机会。

(三)政府监管部门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工商部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如《公司法》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验资证明等资料;再如《公司法》规定企业财务报表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是公司参加企业年检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在实践中工商部门却很不重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如有的地方工商部门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说明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异常有关的事项,否则就不接收该验资报告、不予办理企业登记;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在企业年度检验时只接收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就不予年检;一方面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也正说明了工商登记机关仅仅将审计作为一个法定手续、将审计报告作为“资料”,而不是真正意义上予以使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第7条第2款规定了审计报告是公司参加企业年检时必须提交的材料的情况下,《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却以“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为理由只要求少部分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工商部门要求公司提交审计报告仅是迫于法律的规定。

(四)审计市场需求问题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缺少高质量审计需求导致恶性竞争。马文波(2008)认为国内行业间恶性竞争造成审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李明(2003)认为竞争激烈是降低收费的原因,高旭(2007)认为激烈竞争是注册会计师降低执业质量的原因;杨援朝(1995)认为会计市场供大于求导致不正当竞争和审计质量的下降;但是均没有探究恶性竞争的根本原因,没有认识到根本原因在于审计市场需求缺乏问题、而不是供给过剩问题。如果审计需求是真实的、审计报告是作出有关决策的依据、审计报告使用人关心审计质量,即使竞争再激烈注册会计师也不敢降低审计质量,也不会降低收费,反而会形成一种以“质量取胜”的良好竞争关系;委托

人也会去积极寻找胜任能力高的注册会计师,就象病人找医师那样首要考虑的问题是该医师的医术、而不是费用的高低。有关文献研究表明:委托人不关注审计质量,就必定会关注审计收费;委托人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必定不愿意支付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费用。如顾建平(2008)认为委托人选择注册会计师的标准是“价格低、手续简单、速度快”,顾奋玲(2008)认为委托人是根据审计价格的高低而不是根据质量、信誉、规模等内在价值选择注册会计师;指出了导致恶性竞争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需求决定供给是经济学基本规律,当前缺少高质量审计的市场需求,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努力就是没有意义的,在审计费用一定的前提下,追求审计质量只会增加审计成本,降低经济效益。现实中有一部分“头脑灵活”的注册会计师以降低收费、简化审计程序甚至不履行审计程序就出审计报告的方式招揽了大批的审计业务,走上了“发财致富”的道路;其他注册会计师为了生存以及保持竞争力,只能降低收费;最后导致收费越来越低,审计程序越来越简单,审计业务质量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结果。(2)缺少高质量审计需求产生虚假报告的市场需求。既然审计报告不是经济决策的依据,也就没有审计质量的要求了;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续”,审计报告只是一份书面“资料”,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就不重要;经过包装粉饰的财务报表在形式上更好的满足了融资、招投标等的需要,对这些虚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需求也就产生。因贷款风险控制的需要,金融机构都要求严格控制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和贷款条件,对企业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要求很高。在实务中,往往出现基层银行认为可以给某个中小企业贷款,但该企业某项或某几项财务指标达不到管理行规定的财务指标标准的矛盾情况。为了规避这一内部贷款控制制度,基层银行的信贷人员会授意、指导企业(即借款人)修改财务报表数据,以使其财务指标达标。这样一来,银行就成为胁迫、引诱企业造假的元凶,也成为虚假财务信息的需求者。为了应付上级管理行的信贷风险检查,并规避出现不良贷款时的个人责任,基层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进行限制,拒绝接收非标准审计报告,而乐意接收虚假的标准审计报告。虚假报告市场需求导致注册会计师即使发现了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也不能在审计报告上披露。(3)导致注册会计师没有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马文波(2008)将注册会计师素质低列为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之一,李雪(2000)认为执业人员业务水平低、执业胜任能力不足是审计质量低下的一个原因;但没有对注册会计师素质低的原因进行研究。笔者认为:如果有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就有了注册会计师专注专业的必要,注册会计师自然会千方百计的提高胜任能力的;但缺少高质量审计的市场需求加上缺少职业保障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没有保持和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在当前恶性竞争的环境下几乎没有委托人会主动找上门委托审计,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职业保障的,如何招揽业务是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当前招揽业务主要依靠社会关系,支付回扣、佣金和介绍费现象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胜任能力高的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任何优势,花时间精力去提高胜任能力没有任何效益,相反还可能因为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作为现实社会中理性人的注册会计师必定会放弃提高胜任能力的投资,转而投资于人际关系、与权力勾结。注册会计师不愿意花时间花精力于提高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没有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年检的必要内容。很多注册会计师不会参加继续教育;在培训中如果没有考核制度,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听课。注册会计师没有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又必定导致胜任能力的下降、审计质量下降,造成恶性循环。

三、中小企业现状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混乱、股东舞弊普遍。陶水莲、熊巍俊(2007)指出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会计造假现象普遍存在;陈国清(2006)指出私营企业主不重视会计核算,或受利益驱使有意阻碍会计规范核算;王建林(2006)也指出很多小企业存在不设账、以票代账、账目混乱和恶意漏税等问题;王飞华、蒋品洪(2008)指出企业在增资中存在较多的虚假出资行为。笔者认为,股东舞弊和会计核算混乱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混乱的根本原因是股东舞弊,会计核算混乱正是为了掩饰股东舞弊。中小企业存在着股东隐瞒收入、侵占财产等各种严重舞弊现象,会计的职责只是根据出纳提交的凭证(即经过股东精心挑选的、可以入账的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外聘会计(非股东及其近亲属的)往往无权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对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主要作用就是应付税务等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不具有反映实际情况的职能,更加没有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些企业账务上往往存在着多头开户、银行存款账户没有全部人账核算,现金、存货账实不一致,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款账实差距较大等重大问题。在审计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经常发现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往来款无法核对一致的现象,也是账实不一致的重要表现。股东舞弊导致成本核算混乱,并要求会计以混乱的成本核算来掩饰股东舞弊。如多数中小企业未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有些企业甚至连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明细账都不设立,有的企业存货明细账只核算金额不核算收付存数量。在审计实务中发现,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平时不进行成本核算、在下月初一次性记录上月存货明细账,记账方法是“以销定产”,即根据产品本月销售数量来确定产成品的发出数量、根据本月销售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估计的销售成本率)来确定产成品发出金额;然后根据产成品的发出数量和金额,考虑库存数量的基础上确定产成品完工入库数量和金额(也是生产成本完工结转数量和金额);再估计生产成本期末余额,根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本月完工入库数倒轧计算生产成本发生额;最后是以生产成本发生额减去直接人工薪酬和制造费用数来确定领用材料金额,记录原材料发出的数量和金额。实物保管部门根据上述会计记录来编制实物收付存报表以及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即根据记账凭证来编制原始凭证),以达到实物流转凭证和账簿记录的一致。这样就形成了账面记录似乎比较完整规范,但是实物和账簿记录绝对不一致的虚假会计记录。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目标主要是应付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会计处理必定是遵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如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应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因此在实务中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不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更不采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计量。中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减轻了纳税调整的工作负担,但不能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出了一道难题。

(二)中小企业监管现状 陈国清(2006)指出当前我国确实存在着有些国家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会计舞弊的打击不力的情况;有些地方部门为了达到政绩上的目标,如希望多开办一些企业,盈利企业多一些,对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作假则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甚至推行地方保护主义。企业为减少纳税而隐匿收入或虚列费用是个公开的秘密,企业营业收入账户反映的只是开具了发票的营业额,很大一部分营业收入由于不需要开发票就未入账核算。实务中被审计单位账面大额亏损却不断购置设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账面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却大量购置房地产就是隐匿收入或虚列费用的重要表现;其他应付款中有较大的与股东往来的发生额和余额,实际上就是由该股东收取的营业收入款项(现金交易形成)。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治任务,当地政府往往承诺给予企业某些不合法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免,同时为了防止本地企业外迁,还会指示税务机关不能严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也惧怕因为自己的依法征税和依法查税行为而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和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视而不见。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要求税务机关完成较重的招商引资任务,并根据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或惩罚;税务机关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艰巨任务和获得奖励,往往会私下承诺给予其引进的企业某些“税收关照”。另外,当前税收征管中实现分配税收任务的制度,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是及时完成税收任务,而不是企业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偷逃税款。因为如果依法征税就可能会超额完成当年的税收任务,该税务机关在来年会被分配更高的任务、承担更重的征税压力。当然也可能出现依法征税而完不成当年税收任务的现象。所以,在经济形势较好的年度,因为容易完成税收任务,税务机关会授意企业少报收人、少缴税款;在经济形势不太好的年度,完成税收任务会比较困难,则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提前缴税或者多缴税款。同样基于完成或者配合招商引资的需要,工商部门也不敢严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反而放任这些行为。

(三)中小企业现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限制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李明(2003)调查发现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工作是制约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由于存在着股东舞弊,中小企业账面反映的会计信息是不可以信赖的;为了掩饰舞弊,必定会限制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如被审计单位不允许注册会计师盘点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等,也不让参加存货、固定资产盘点,甚至不同意发函询证等,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2)会计账务处理遵照税法规定进行造成“调表不调账”的怪现象。即使被股东不存在舞弊行为的,单就中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就不能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即“把所得税会计调整为财务会计”),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还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却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被审it@位不调整有关账簿记录),造成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的情况。在审计实务中,经常发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期初数(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利润表的上年数等,以下同)和上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期末数(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和利润表的本年数等,以下同)不一致,就是被审计单位未按注册会计师要求调整账簿记录造成的恶果。肖开芳、鲁玮、王致用(2006)认为被审计单位“调表不调账”违背了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种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严重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调表不调账”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来对本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相应调整,并确定期初数调整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实际上相当于做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后任注册会计师就可能无法理解财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情况了,特别是前任注册会计师已经对该被审计单位执行了多年的审计的,就更加难以确定以前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了。在实务中,后任注册会计师为了搞清楚审计调整事项,一般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但是前任注册会计师没有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义务,后任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权利,使得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成为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3)委托人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披露重大错报。如前所述,股东控制生产经营以及股东舞弊的存在,造成了“真实审计”与股东利益相冲突的尴尬局面;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报表或者在审计报告上反映发现的重大错报,就被视作是与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作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往往基于成本效益思维方式,认为委托审计就是“花钱消灾”,支付了审计费就要得到相应的收益(即审计报告要起到为自己掩盖舞弊的作用)。因此,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不但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反映问题,而且要求注册会计师与之共同对外,逃避行政监督管理。如果注册会计师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账务或者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能给被审计单位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话,委托人就会坚决更换注册会计师。这种结果是处在竞争激烈、招揽业务困难的环境下注册会计师不愿意或不敢面对的。笔者认为,在中小企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并不是造成审计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问题是在审计中发现了的重大错报不能在审计报告上反映(或者只能向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反映),勤勉执业、发现重大错报不但不是审计工作的成绩,反而是注册会计师的额外包袱,因为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了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而审计报告上未反映,将被认定为故意出具不实报告;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上未记录任何问题,即使该审计报告被认定为不实,也只能认定注册会计师存在过失,最多也就是重大过失。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只能修改有关审计工作底稿,把记录了所发现问题的底稿抽掉、换掉。(4)政府监管部门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披露问题。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查出隐瞒收入或者虚列成本、费用,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相关损益并补提补缴相关税金时,不但会引起被审计单位的不满和反感、而且会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多管闲事,甚至被认为是在故意找税务机关不依法征税的问题、是与政府过不去。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披露了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问题的,会被工商部门退回。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权利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利 当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企业,注册会计师是自由职业者。在实践中,有关政府部门干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指定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审计意见类型和收费标准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运用职业判断决定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

段中说明的事项还有: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者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等。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往往无法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除了前述的被审计单位、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的干涉以外,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审计报告主要使用者的工商部门的干涉。如在增资审验时被审验单位在验资截止日存在其他应收款较大余额的,可能涉及前期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说明段中予以说明,但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却不允许说明,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在企业年度检验时只接收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更加不能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这些干涉,应当披露的问题未予披露,就是出具虚假报告。

(二)审计取证权利不足以查明舞弊 如前所述,中小企业舞弊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往往属于股东集体舞弊,舞弊者职位高,必定狡诈程度高、串通程度高,注册会计师不但不能信赖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也很难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要发现被审计单位舞弊引起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必定要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审计证据。在我国,权力思维、人治思维深深扎根于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所有国民意识中,人们看重的是权力而不是法律法规(审计准则),愿意配合享有权力的政府机关而不愿意给没有权力的注册会计师提供信息。即使法律授予注册会计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否能够得到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积极配合也是个未知数(如《律师法》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但实务中还是存在律师取证难的问题),更何况当前法律并没有授予注册会计师调查取证权。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可靠审计证据的有效方法,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被询证者回函的义务,甚至没有规定被询证者虚假回函的责任,审计准则反而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来评价函证的可靠性,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很大程度上替被询证者承担了虚假回函的责任。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时要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发询证函(询证函需要被审计单位盖章,给被审计单位与被询证者串通舞弊提供了机会),到有关单位查询资料也要被审计单位协助,后任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等。中小企业股东舞弊以及会计核算混乱和虚假会计资料的大量存在,导致如果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是很难通过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如被审计单位收到货款(现金结算)不入账却被股东侵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虚列,如果不能实施函证就很难发现和确定该错报;又如被审计单位伪造房屋产权证据、伪造购建合同和发票,如果不向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查询就无法核实该房屋的真实性。

(三)注册会计师只能在形式上遵守审计准则 当前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小企业审计业务时,被夹在市场不需要高质量审计和审计准则、行业监管对审计质量的高要求的缝隙中。执行什么审计程序、如何执行审计程序既要考虑审计准则的要求,也要考虑怎样才能不引起被审计单位反感;既要考虑如何防止被惩戒和处罚,还要考虑如何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调查取证权利的缺失,加上不追求审计质量的恶性竞争环境,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会选择更加注重如何简化审计程序以让客户满意,并以应付执业质量检查的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如前所述,中小企业隐匿收入是个公开的秘密,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50条规定:“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第89条规定:“根据本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后,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得出该结论的理由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但在中小企业审计实务中,由于不设立原材料、产成品明细核算(或者虚假的明细核算)等会计核算混乱现象导致无法适用收入成本的分析程序,没有存货明细核算导致无法核对实物资产账实是否一致、也无法实施收入成本的截止测试,加上无法有效实施函证等替代程序,注册会计师在收人确认方面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肯定是不足的,注册会计师无法得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计结论。收人无法确认却又必须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将导致整个审计工作失败,除非解除业务约定(因为大部分中小企业审计业务都是这情况,实际是很难做到解除业务约定的),注册会计师已经无法在实质上遵守审计准则而只能满足于形式上实施有关审计程序。在审计工作各个环节中均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决定了不能把审计准则当作机械操作说明书、不能僵化执行审计准则,而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审计准则,也就决定了审计工作具有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实践证明,不同的审计人员执行同一项审计业务会计划和实施不同的审计程序、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对同一审计证据作出不同的评价并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因此评价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质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当前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中往往比较重视表面的、形式化的东西,如习惯于按照“审计程序表”逐项核对审计程序是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底稿要素是否齐全等等;有的检查人员还把审计工作底稿上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截止日和会计期间等要素不齐全,审计业务约定书上审计报告份数、审计收费等要素不全作为重要问题反映;却没有重视考核和评价实质性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选取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执业中是否持职业怀疑态度、是否保持了必要的执业谨慎、作出职业判断的推理过程是否正确等重要问题由于难以量化评价就不作为检查内容;强化了以应付检查态度执业的思维方式,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满足于完成既定的通用审计程序、填制要素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而不考虑被审计单位实际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不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等实质性问题,导致审计工作越来越简单(审计变成抄账、底稿填空)、审计质量越来越低,也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保持和提高越来越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