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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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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审计报告

公司税务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注册离岸公司不需要资金到位,香港公司标准股本是1W港币,注册国内公司则需要验资到位(2015年开始也不需要验证)。

2、经营范围

离岸公司经营范围无限制,国内公司则不能。

3、公司名称

离岸公司可任意起名,可加任意地名,中间可加实业,集团,控股,国际等,香港、英国公司查名仅需五分钟;国内公司必需以城市名作起首,手续繁琐,重名多,多有客户递交几十次后还未通过。

4、办公地点

离岸公司允许壳公司也就是皮包公司存在;国内公司注册须有办公室,必须承担写字楼租金。

5、收款账户

离岸公司是境外公司,无论开设的账户不管是大陆离岸帐户还是香港本地账户,都是无需接受大陆外汇管制,可自由收汇;国内公司难有实际进出口权,且收外汇要申报。

6、审计税务

公司税务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感召下,越来越多的公司以海外直接投资、并购及国际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实施“走出去”战略。风险与收益并存,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中国公司也出现了各种税务问题。根据多年海外工作经验,分析了中国公司海外经营中产生税务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应对“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

海外经营;税务;原因;管控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15802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尤其是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抓住政策红利,纷纷抢滩海外,掀起了以形式多样、资源导向、项目多元、专业开发为特点的境外投资热潮。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所涉足地区和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由于自身经营管理和外部环境方面的原因,中国公司在境外面临着种种异国税务问题,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公司在“走出去”的同时,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务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各类税务风险,实现海外工程项目的正常、安全和健康运营。

1 中国公司海外经营中出现的税务问题

海外经营应遵守所在国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税收政策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得收入必须按规定依法纳税。如果企业不能充分了解所在国的税收种类、税率、征税方式和税收优惠,不能从会计制度以及签订合同等环节中采取合法的减税、免税和避税措施,或者避税失败,将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各国纷纷加强税收监管的大背景下,税务问题更呈不断上升之势。

从税务问题的发生原因和影响来看,中国公司海外经营通常存在的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筹划的失败是税务问题的主要诱因。绝大多数中国公司海外经营时为降低税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都进行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由于其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环境的多样性、复杂性,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税务筹划是有风险的,即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涉嫌违法而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因此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减少税收成本时,要特别关注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和防范。

(2)中国公司由于没有对项目当地的会计和税务制度充分了解或存在机会主义的思想,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3)中国公司海外经营运作时,一般都会遇到当地税务机关例行性的外帐税务审计。在南美、中东、北非等不少国家都设有针对一定规模外资企业涉税事务的大企业管理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进行税务审计。由于东道国及母国的税收监管带来的税务检查、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税务纠纷和处罚措施,对企业经营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4)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用好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造成多付税金的风险。在投资架构安排实施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母国等各方的税务处理差异而导致的对所得双重征税的风险。

2 原因分析

公司的涉税管控能力、会计核算水平、内控制度以及涉税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海外经营的整体税务风险。由于近年来海外项目发展太快,相关人才储备没有跟上,各级管理者对此并未引起高度重视,一旦有了项目,还是派遣国内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还是沿用国内那一套。即使这样,财务管理机构还是过于精简,人员是少之又少,在素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又担负大量的业务工作,导致管理上不完全到位。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相关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以及各国税收法规、财务法规的复杂性可能会出现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理解偏差,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愿望,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涉税诚信基础之上,与企业的管理决策者和相关人员对税务筹划的认识程度有十分重要的联系。一旦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下,相关信息严重失真或领导部门对税务筹划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甚至于与找关系、钻空子等同起来,就会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基于这种基础的税务筹划,风险性会更大。个别中资公司管理层,低估了项目所在国特别是非洲、东南亚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准和执法能力,结果为自己的主观片面认识和错误的税务税收筹划付出了沉重代价。

中国公司海外经营出现税务纠纷也有一些客观原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经济、体制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跨文化冲突无处不在,给项目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国内成熟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模式整体移植导致水土不服,管理失效,严重者引致项目失败。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不同,导致各国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同,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差别很大,集中体现在税务处理方面。各国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差异给中国公司海外项目的税收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与很多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部分协定目前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落实到实际操作中。二是企业对各税种政策的掌握程度,因为很多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目较为复杂,因此在各税种的政策把握和计征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随着国际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涉及的施工领域越来越广,承包商与国外公司间的各项合作也在扩大,合作收入的分配、资金的流动、成本的分摊、利润的分配、税金的缴纳等事项,都涉及多国法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操作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设备物资进出口、外汇管制、适用的会计制度等各国之间都有差异,这就要求公司管理层和业务经办人员熟悉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知己知彼,保证主动,防患于未然。

3 海外经营税务风险管控措施

3.1 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强化税务风险防控意识

境外工程自身及其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给风险识别带来很多困难,已知的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风险。因此,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必须尽可能全面、细致和准确,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税务风险是与政府财税机构相关,与税收法律相关,所以海外企业应树立严格的守法观念,提高风险意识。排除无足轻重、麻痹大意思想,打消偷税漏税、违法筹划念头。把税务风险防范作为企业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人人管风险、事事想风险”的氛围,把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3.2 完善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建设高素质、国际化和复合型的人才队伍,是现阶段中国公司跨国经营过程中一项相对紧迫的任务。选拔和招聘有较好当地语言沟通能力、一定涉外税收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海外项目的财务团队。母公司财务部门可适时调整财务岗位,增加财务管理人员,提高对海外公司管控能力。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除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熟悉业务、懂管理且有外语基础的人到国外高校接受系统的培训外,更要重视选派人员到成功的跨国公司学习与锻炼,参与跨国经营的具体业务,从实践中培养才干,积累经验。国际化公司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参加定向培训或定期培训等多种渠道,帮助项目经理、财务、进出口和法律等海外一线涉税人员加强项目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转移定价等税收筹划主要流程,了解、更新和掌握税法新知识,能及时合理地发现和估计潜在的税务风险。

3.3 优化管理体系,健全内控制度

国际化公司应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灵活适用的国际经营管理体制和科学、高效、严密、可发展的制度和执行体系,并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国内经验和国际经验,逐步形成适合海外市场的管理模式。完善的内控制度是项目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保障。境外项目内控制度要以中国的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总部的内控制度为依据,同时要结合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在充分了解当地合同、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清晰的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划分人员权限、明确岗位职责、完善项目财务核算体系等,这样才能保证国外项目规范健康运行,为化解税务风险提供制度保证。

3.4 聘请当地中介,借助高水准“外脑”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机构,不仅可为中资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服务,更重要的是规避涉税风险。中国公司境外经营不可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当地所有的政策法规,纳税信息滞后,通过中介服务可以做到未雨绸缪。中介税务服务的内容为纳税信誉评估,即通过税务鉴证,税务机关认可独立的审计报告,对纳税义务人的综合纳税情况给予信誉等级评估,因而减少纳税检查次数、给予公司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负面效应。中介机构通过事前独立的纳税检查,既帮助纳税人整改经济事项从而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又承担了涉税责任。

加强项目外账财务管理,聘用信誉可靠、工作能力强的当地会计师,特别是四大协助进行当地账务处理、税务申报、审核和编制当地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财务报表,发挥他们在语言和当地政策了解上的优势,这对海外项目处理好财务特别是税务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3.5 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合理避税

税务筹划是一项需要长期规划、综合考虑、细致实施的工作,它要求相关人员在实施时既要着眼于税法的基本原则考虑,又要从税法具体条款的操作性着手来进行规划。同时,节税应与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营运决策和收益分配决策结合起来,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从而谋求纳税人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实际操作时,应该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务必使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这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基本保证。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综合考虑和全面权衡税务筹划所带来的风险,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3.6 积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审计

海外项目在接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审计通知后,应当准确了解税务审计的性质、进场时间、审计内容等,提前准备好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缴税证明等文档,做好税务自查工作。企业应当在税务审计中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给税务机关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利于企业日后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计的同时,注意选择合适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税务检查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采取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方式妥善处理。对于税务审计结论,特别是涉及补税或其他违法行为认定的,必须仔细审核,如存在争议,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企业应当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利益。中资企业海外项目机构应以税务审计为契机,针对审计结果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税务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 结束语

从劳务合作到工程承包,从单一产业到多轮驱动,中国公司凭着一股“敢为人先”的勇气,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一直保持着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海外经营之路。“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加强税务风险管控已是海外企业当务之急。海外经营的管理者特别是财税工作者,必须深入研究、反复探索并勇于实践税务风险管理,从而促进海外事业有质量、有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旭红,王瑛琦.“走出去”国有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J].国际税收,2013,(2).

公司税务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一、在文莱可以设立以下几种形式的企业:1、独资经营企业;2、合伙经营企业;3、公司(私人或公共);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所有企业必须注册名称,名称需经注册师的确认后才可注册。每个名称征税5元文币。

1、独资经营企业:(1)、经批准成立后发给许可证,征收牌照费文币30元;2、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税;3、外国人不许注册;

2、合伙经营企业:(1)、由个人、本地公司或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组成;(2)、最多的合伙人数为20人;(3)、经批准成立后发给许可证,征收牌照费文币30元;(4)、由外国人提出的申请须先得到移民局、经济计划发展局和劳工局的批准,才能注册;(5)、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税;

3、私人有限公司:(1)、以股权和抵押为有限责任;(2)、由2人以上50以下共同设立;(3)、股东可以为文莱人或其他;(4)、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和禁止对公众招股;(5)、子公司应当持有母公司的股份;(6)、注册时必须按规定指定公司章程;(7)、一经批准,则发给执照并收取25元文币的费用;(8)、注册费根据注册资本的认可股数征收;(9)、股本不设最小值;(10)、私人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指定在文莱注册的核算师;每年提供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董事报告;每年向财政部经济规划处报送财务数据;每年报送包含董事和股东信息的资料;保留以下记录:a、会员会议记录;b、董事会议记录;c、经理会议记录;d、会员登记信息;e、董事和经理的登记信息;f、主管的登记信息;(11)、公司税为年利润的30%;

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注册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a、公司章程的副本,必要时提供英文翻译件;b、含公司董事名称和地址的清单,其中需有一个以上居住在文莱,并能代表公司接受通知。

(1)、一经批准,将发给执照并收取25元文币的执照费。(2)、每年提交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及董事报告。(3)、提交分公司报表。(4)、每年向财政部经济规划处报送财务数据。(5)、每年报送包含董事和股东信息的资料。(6)、保留以下记录:a、会员会议记录;b、董事会议记录;c、经理会议记录;d、会员登记信息;e、董事和经理的登记信息;f、主管的登记信息;g、公司税为年利润的30%。

二、2001投资促进法

免税促进模式如下:

1、先锋工业

凡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以下要求的可以获得先锋产业资格证书:a、符合公众的利益;b、该产业文莱未达到饱和程度;c、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产品应具有该产业的领先性;

免税期从生产日开始计算;

免税期如下:注册资本金额、免税期:(1)50万~250万文元、5年;(2)250万以上、8年;(3)高科技园区内、11年;(4)免税期延长每次3年,总共不超过11年;(5)(高新区)免税期延长每次5年,总共不超过20年;

投资促进措施:a、免所得税;b、先锋产业免30%的公司税;c、免公司进口机器、设备、零部件、配件及建筑构件的进口税;d、原材料进口免税;e、为生产先锋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免征进口税;f、可以结转亏损和津贴;

2、先锋服务公司:a、符合公众利益;b、从事以下经营活动:(1)涉及实验、顾问和研发的工程技术服务;(2)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3)工业设计的开发和生产;(4)休闲和娱乐的服务;(5)出版;(6)教育产业;(7)医疗服务;(8)有关农业技术的服务;(9)有关提供仓储设备的服务;(10)组织展览和会议的服务;(11)金融服务;(12)商业顾问、管理和职业服务;(13)风险资本基金业务;(14)物流运作和管理;(15)运作管理私人博物馆;(16)部长指定的其它服务和业务;

免税期:8年免税,可延长,但不超过11年。

投资促进措施:a、免所得税;b、可结转亏损和补贴。

柬埔寨

一、在柬申请注册公司,要由公司的一位董事或股东到商业部法律事务部门填写注册登记表并登记其身份证或护照;并要当着商业部法律事务部门官员的面,签名确认其提交入档的所有文件正确、完整、无虚假陈述方可。

二、如发现任何文件中有不明确之处,法律事务局局长将请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董事作解释,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注册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3、文件属实声明;4、在指定刊物上广告的申请;5、全部董事或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6、全部董事或股东的照片(4cm×6cm);7、董事无犯罪记录证明;8、股权分配决定(如有自然人参与);9、关于办公地点:a、如办公地点设于其中一位股东的住宅内,该公司须提供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居住权);b、如办公室在租用的场所内,须提供租赁协议;c、如办公室设在酒店内不到一年,须提供由酒店业主出具的租赁协议证明。

印度尼西亚

1、公司类型:

(1)100%的外国直接投资(PMA)的独资企业;(2)外国与印尼的合资企业;这两种企业都应当是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PT),并在印尼注册。

2、如何设立公司:

(1)提交申请

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也可以在各省由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批准,或者可以由投资协调委员驻某些外国的代表处批准。因此,投资者可以方便地选择上述任何一个机构递交其投资申请。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经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其投资申请。

(2)审查

在外国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给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或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如某些行业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估。若评估中需要进一步澄清有关事项,将专门发信给投资申请者,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3)颁发注册证书

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主席颁布投资批准证书。

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

在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款,以章程公证的形式,依法成立。

3、申请材料:外国投资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专门表(PMA),并向印尼共和国大使馆、总领馆和领事馆,或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及拟投资地点相对应的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递交填写完整的表格。

为了确保投资申请提供审批所需的完整信息和全部文件,下列文件应当作为附件随申请一起递交:A、由外国投资方提供的:1、英文或印尼文的公司章程;2、外国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B、由外国投资公司(PMA)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条款;2、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C、由印尼投资方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条款,或个人身份证;2、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D、1、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加工业原材料规格;2、服务业经营活动的描述;E、若一个或多个投资方由其他方代表,签署申请书的律师委任书;F、按照《资金投资技术指南》有关规定,涉及到其他部委的政策法规,须提供满足条件的依据;G、伙伴合作经营业务所需:1、根据小型企业指导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签订的协议中,应当确定合作各方的名字、地址,以及合作形式、权利和义务;2、由相关小型企业出具一份声明,表明本合作项目符合1995年第9号法律“小型企业准则”的有关规定。若不能提供上述所有文件,投资申请的批准将会顺延;

设立地区代表处的批准程序

除金融行业以外,外国公司地区代表处(KPWPA)的设立需经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批准。

递交申请时,外国投资申请人应填写外国公司地区代表处(KPWPA)表格,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并附下列文件:1、一份母公司的任命书;2、若委任其他方为代表,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3、母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全部修改条款复印件;4、拟担任代表处负责人的有效护照的复印件;5、一份声明书,内容包括希望在印尼居住,并仅作为代表处负责人工作,不进行其它任何贸易活动等。

老挝

以下是关于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的一些规定:

一、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办企业须事先征求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对国内企业境外投资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1、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3、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4、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5、违反老挝的法律法规或与老挝风俗相悖的;6、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二、驻老挝使馆经商处受理和回复下列征求意见函:1、地方企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2;中央企业可直接发出征求意见函;3、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4、商务部(合作司)在必要时发出的征求意见函。我驻老挝使馆经商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征求意见函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征求意见函涉及可能影响双边关系的重大境外投资,经商处须报请驻老使馆后再行回复。

三、拟在老挝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勘探、开采、加工等经济活动的,需在准备阶段向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在向老挝矿产资源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前,须征求中国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在经商处回复征求意见时,有关企业或公司须出具《境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备案回执》、发改委有关批文及企业相应行业资信证明材料。经商处将根据老挝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并到我驻老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马来西亚

一、在马经商可通过下列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1、个人独资;2、两人或更多人(但不超过20人)合伙;3、根据1965年公司法的规定在本地注册的公司或外国公司;4、所有独资及合伙企业均要根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向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

二、外国公司的登记

有意在马经商或设立营业场所的外国公司须向马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向吉隆坡的公司监管委员会或其在国内的任何分支递交表格13A提出申请。如果所拟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申请则被批准,而名称保留给该公司,时间为3个月。

申请者须于获得批准后,向公司监管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

1、1份经验证的原登记国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的副本;

2、1份经验证的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或其他组成公司章程的文件的副本;

3、1份董事名单与某些相关的法定细节(表格79);

4、如果有马本地董事,一份阐明该董事权力的备忘录;

5、1份任命状或委托书,授权一个或多个在马来西亚居住的人士代表公司接受送达的法律令状及任何应交予该公司的通知书;

6、公司人根据规定格式而作的宣誓书(表格80);

7、指定人负责公司须依法执行的一切事项。人如有变更,须通知公司监管委员会;

8、在马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开始营业的1个月内,根据核定的表格向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其在马的注册办公处;

9、每年须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1个月内,交上1份年度报告,并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的两个月内,交上1份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1份经审计的账目表,阐明其在马营运所涉及的资产负债,以及1份经审计的损益表。

缅甸

一、如何设立公司

(一) 提交申请

按规定办理完我国内有关手续后,应向缅方提供经中国公证机关或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缅甸驻华使馆认证或证明的以下资料:1、企业资金平衡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账务情况);2、银行证明信3、母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总经理授权书;4、新公司的名称、章程、董事会名单;5、出具由我驻缅甸使馆经商处出示的证明信或推荐函;

(二)审查

以上材料交由缅甸计划发展部所属的投资和公司管理总局(DICA)审查,如符合缅甸有关法律要求,再提交给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MIC)批准;

(三)颁发注册证书

经MIC批准后,将由DICA下属的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并颁发证书,注册证将注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公司运作

取得公司注册证书后,新成立的公司才能按有关规定开设外币和缅币账户。

二、注册资本

根据投资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生产型公司:50万美元;2、服务型公司:30万美元;3、外国投资者资金所占比例至少为35%。

三、设立公司形式与合作伙伴

外国公司可与缅甸国营公司、合作社公司和私人企业举办各种类型的公司,如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或合作公司。

四、公司所得税

按《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设立的公司,其所得税如下:

公司设立的头3年,免征公司所得税,并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延期。如未获准延期,3年免税期满后,应征收30%的所得税。但是,如果该公司的产品是供出口的,其所得税可减半,即15%。还应向缅甸商务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办完上述手续后,公司才算正式设立。

菲律宾

中国人要想在菲律宾成立公司可参考以下规定:

一、申请程序

1、立项,由公司行文向我国公司所在省(市)级外经贸委提出申请,省(市)级外经贸委向我驻菲使(领)馆经商处(室)征求意见后报外经贸部审批;

2、准备新建公司的组织章程;

3、向菲律宾证券委申请公司名称,经审核无重名后方可注册;

4、向菲银行开立账户,汇入或存入注册所需资金,并由银行出具证明:(1)、 向菲证券委申请注册(如为独资公司,则申请注册的机构为菲律宾贸工部国内贸易局)。如外籍投资者的股份超过40%,须向菲律宾投资署申请营业许可权;如在有优惠待遇的行业投资并要获得优惠,在菲证券委注册后,再报菲投资署审批;(2)、 向公司营业地市长办公室申请营业许可证;(3)、 通过营业地会计师向菲税务局登记,申请纳税编号、印制或购买增值税发票;(4)、 向菲社会保险署和劳工就业部注册公司职工表;

二、设立分公司的资本要求

1、 设立分公司或注册独资公司

在菲律宾设立公司或注册独资公司,应至少向菲银行汇入(含设备、技术作价)投资20万美元(如是先进技术企业或雇用50名菲员工,则可减为10万美元),菲证券委、投资署在得到菲银行出具的有关证明后,才考虑办理注册手续,但注册手续较为简便,一般在1个月左右即可办妥;

2、 设立合资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注册手续比较快,而且在投入资金方面不受20万美元的最低限制。按有关规定,最低注册资金为2万比索,最低实缴资本为5000比索即可,但除新行业及产品出口超过70%的企业外,一般行业菲方股份必须占60%以上。如要设立此类公司,首要前提是必须在菲找到合适的有信誉的合作伙伴;

独资公司与合资公司在政策待遇上无区别,菲律宾政府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根据投资行业、地区或产品是否出口划分的,与是否独资及投资比例关系不大。

三、办理注册登记需向菲律宾有关部门提供的文件材料

1、 申请表一式5份(按式样);

2、 菲证券委确认申请为无重复名字(注册公司名称批复单);

3、 我国内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证明);

4、 我国内公司董事会议在菲设立公司的授权书(译成英文,经公证);

5、 我国内公司章程(英文);

6、 菲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财富宣誓书、检查银行账户的授权书及菲证券委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7、 我国内公司情况调查表(按式样);

(注释:第3、4、5项应有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经菲律宾驻华使馆或领事馆的再认证。)

驻菲律宾公司人员,可先向菲律宾驻华使馆(领事馆)申请访问签证,持此类签证允许滞留菲律宾59天,到期后还可申请延长4个月,持证人员可在此期间办理长期工作签证,期限为1年。

新加坡

一、主管机构与注册规定

新加坡商业注册局(英文简称ROC),是新加坡公司注册唯一的主管机构。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须经ROC注册。申请注册公司从事商业活动,除了银行/金融/保险/证券/通讯/交通等行业和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行业需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外,商业机构和公司的设立,只需向注册局登记即可。

二、在新成立公司需交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与细则;2、守法宣誓书;3、身份证明书;4、董事受任书和资格宣誓书;5、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时间报告表;

此外,董事经理、公司秘书和审计师详情表和股票发出记录,需于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呈交。

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可以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也可以产生债务。

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但又未缴足的数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它责任,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四、注册资本/缴足资本和注册费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最低新币10万元。股东可随时决定提高注册资本和缴足资本,只需在注册局填写表格和交纳费用即可。

注册资本代表公司可向股东发出股本之限额,公司可在这个额度内发出股票,并要求股东一次或多次交纳所认购的股票之款项。经认购而又缴足了的股票即是公司的缴足资本。

五、董事

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2名董事,其中1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永久居民或就业证持有者。董事人数、退休和连任方法都应在公司细则里加以规定。

六、审计师

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审计师的任务是在公司年终结账时,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提出审计报告。

七、公司秘书

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包括:1、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3、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4、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

八、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必须于14天内通知注册局。

中国公民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有两名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工作证持有者。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分公司的手续和个人设立公司是一样的。

泰国

在泰有三种类型的公司组织:1、独资公司;2、合作公司;3、有限公司;

一、在外国投资者中最常见的是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要求最少有7个发起者,必须起草一份联合备忘录,组织一个法定的会议,注册公司,申请公司税卡。必须遵从有关的民事和商业会计程式。

二、在公司征税方面,公司需代缴所有雇员个人收入税。增值税需在生产过程的每一步征收,增值税7%,而且按月缴交。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公司除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特别经营税,税率根据净利润不同征收0.1%~3.0%不等。公司收入所得税是净利润的30%。每财政年度征收两次,年终利润预测须说明预缴税额。

三、泰国承认三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1、专利法保护发明、产品设计及医药产品;2、版权法保护文学艺术作品,所有未经作者同意的翻版和出版行为均被视为违法行为;3、商标法保护已注册的商标不受侵犯。

四、外国人职业法规定:所有在泰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首先取得工作许可证;若获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其外籍雇员可在30天内办理申请,并允许其在办理工作证期间工作。申请工作证必须持有非移民签证。

越南

中国公司在越南设立公司代表处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按照越南有关法规,中国公司在越南设立办事处,其国内公司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其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的文件要完备,并且原则上与越南要有一定的贸易关系。

二、在越注册时,需要国内公司注册文件的复印件(需公证),国内银行的资信证明,证明与越南公司有过一定贸易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当地的贸易厅或贸易局办理,手续费为100万越盾,材料齐备后审批时间为20天。

三、在越设立代表处,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房租水电、差旅费等。在越租房,很多中国公司都采取租私人别墅的形式,这样可以商住两用,相关价格要视地点、面积、设施而定,一般公寓写字楼价格较高。

四、在越长期从事经贸活动需办理暂住证,目前,一般一年延期一次。在出入境方面,中国与越南公务护照互免签证,居留期限最长为3个月,持因私护照可办理多次往返签证,在中国,可在北京、广州和昆明三地申请赴越签证。

以下是关于外商在越投资的部分规定:

一、外资在越南可以三种方式出现:1、在合作经营合同基础上形成的合作经营方式(不产生新的法人);2、联营企业;3、外资独资企业。

(1)、联营企业 :外资一方资金所占比例除政府规定外不能低于30%。董事会是联营企业的领导机构,由其委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按规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是越南公民。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及补充。

(2)、外资企业 :在越南的经营时限根据项目而定,但不得超过50年。对于一些个别项目,经营时限可放宽,但不得超过70年。

二、按规定,外资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应优先选用越南公民,而对于一些越南人无法承担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可选用外国人。越南鼓励外国公司向越南转让技术,特别是先进技术。

三、外资企业可按规定在越南商业银行购买外汇,以满足正常经营需要。

四、在税务方面,首先,外资企业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行业的不同一般在5%至10%之间。其次,外资企业须缴纳25%的利润所得税,当然根据行业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变化。

五、对于鼓励投资的项目,企业所缴利润所得税根据不同情况可依次降为20%、15%和10%。如果外资企业投资的项目属于越南鼓励的领域和地区,可免两年所得税,从企业赢利开始免缴50%所得税两年,如外资企业投资的项目能满足多项鼓励政策则减免时间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