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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节能降碳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的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良好风尚。皇华镇皇华小学推行多项举措加强绿色节能校园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更好地推动建设低碳节约型校园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站、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电子屏等校内舆论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开展环保节能知识竞赛、环保节能宣传图片展以及节能减排、崇尚节约征文等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三是加强家校联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鼓励家长参与到节能降碳活动中来,让学生带动家庭参与“低碳环保生活”行动。积极发挥学生的监督作用,发现不良生活行为,能够及时给予指正,把监督工作做到家里,营造良好的低碳生活氛围。
四是加强校容校貌整改。结合学校建设和校园楼层环境,整改供水管道、线路、教学等相关设施,加强校园环境改造,积极打造绿色的校园环境,带动师生自觉投身到节能低碳的生活之中,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品位。
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其中低碳日时间为6月13日。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
二、总体要求
宣传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及张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1.2017年xx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6月11日(周日)上午9:00,在文城镇xx公园举行。以简洁方式,启动我市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xx市科工信局、xx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单位:xx靓菲招牌制作中心)
2.节能科普及节能技术产品宣传展示。6月11日,在xx公园,以宣传画板、摊位展示、现场演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节能科普知识、节能降碳成就和典型案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展示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节能减碳咨询活动,发放《节能降碳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旅文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xx供电局、文城镇政府)
3.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配合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1日在xx公园,组织海马、小二租车等公司开展电动汽车绿色低碳出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宣传行动
1.部门行动。宣传周期间,主办单位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内容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等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及口号;在电梯间、会议室、宣传公告栏等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普知识、技术及产品宣传。在校园、社区、商业网点和长途客运站、码头等地方悬挂宣传条幅。编印节能降碳技术产品推广案例等资料,印制节能宣传周海报及宣传单,向社会发放。(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协,文城镇政府)
2.媒体行动。宣传周期间,在《侨乡xx》等报刊等上刊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内容、开设节约用电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旅文委)
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话题,在微博、微信上进行节能低碳的互动讨论。(责任单位:共青团xx市委)
(三)节能进机关活动
1.参加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市级公共机构组织参加xx市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要求市直机关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级和下属单位开展好节能宣传活动。各镇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批影响较大、氛围浓厚、参与率高的宣传活动,增强节能宣传效果。
2.营造活动氛围。宣传周期间,公共机构要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同时组织相关媒体宣传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3.举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公共机构将同时举行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停开四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关停办公区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绿色出行方式践行节能减排;通过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办公室无人时及时关闭办公电脑、空调及照明开关,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等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支持节能工作。
4.开展节能政策法规宣讲。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安排专门时间,学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指导性文件,学习贯彻情况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5.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制作示范单位创建宣传展板,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事例,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6. 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积极推进直饮水和电开水器改造项目。
7.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及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培养节能环保理念,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环保意识。
8.组织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要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师生和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节能进校园活动
1.利用周一升旗时间,举行节能宣传仪式,向全体学生发出宣传倡议,通报活动安排。依托学校LED屏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宣传标语;通过校园广播站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相关信息;在宣传栏、校园内适当处悬挂节能宣传条幅、节能宣传海报,整体营造倡导节能低碳宣传氛围。
2.以宣传节能减排相关法规为主线,依托学校官方及各单位“双微”渠道,开展节约用水、用电、粮食宣传教育微活动。
3.开展绿色低碳体验活动。6月13日举行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停开学校4层以下办公楼、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电梯、停关办公区空调等方式开展电力紧缺体验,倡导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4.学生会积极行动,开展校园节能活动周的各种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到食堂、教室等地,张贴节约用纸、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空调控制温度26度以上等节能宣传标语,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共青团xx市委)
(五)节能进企业活动
1.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有企业创建活动。动员国有企业深入开展节能和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加快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加大国有企业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节能减排低碳专业技能。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装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2.在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广大职工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崇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职工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3.开展全市燃煤锅炉淘汰督导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六)节能进社区活动
1.组织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利用社区宣传栏或设立展板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政策,推动居民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社区节能低碳宣传。宣传周期间,到社区派发节能宣传手册、传单、宣传品,现场咨询家庭节能节电及低碳有关知识。(责任单位:文城镇政府)
(七)节能进农村活动
1.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新技术推广力度,积极运用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农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研究与开发。
2.推行节肥、节药、节水生产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节水农业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科学合理使用新技术,推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肥利用率。
3.引导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蕴藏着能源资源,引导采用沼气发酵技术处理后,能产生高品质的清洁能源——沼气,以及优质的有机肥——沼渣沼液。(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八)交通节能宣传活动
1.充分发挥公交、港口等公共场所及车船的宣传阵地作用,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码头LED 显示(宣传)屏及公共交通工具、客货运站场张贴宣传节能标语标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积极宣传交通节能低碳技术、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推广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1.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应用知识,组织各建筑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学习《关于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7〕8号)等。
2.组织绿色建筑(小区)知识宣传。宣传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政策、知识,提高公众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标准宣贯培训会,宣传培训《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琼建科〔2017〕x号)、《xx省海绵型建筑与小区设计导则》等内容。
3.组织学习《xx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7修订版)》,提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多元化方面引导政策,鼓励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
4.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xx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
(十)绿色商业宣传活动
1.加大绿色商业宣传力度。在流通行业、商场、超市等的基础上,把宣传范围扩至居民小区各社区,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鼓励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标准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采购绿色商品,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在营业场所布置节能环保宣传标识标语,引导绿色消费行为。
2.增强绿色商业宣传手段。鼓励流通企业使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组织节能技术产品设备供应商与流通企业对接,举办节能技术交流会、改造案例分享会等,促进流通企业发现节能机会,挖掘节能潜力。举办社区绿色兑换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册、图版展示和技术人员现场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低碳专题活动
1.低碳知识宣传。以宣传展板、节能低碳产品展示等方式,宣传低碳知识及我市推进低碳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2.组织宣传节能减碳适用技术。开展科技示范宣传,普及节能减碳实用技术,组织太阳能技术和产品体验周活动,提高公众节能减碳科技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科协)
(十二)资源节约宣传活动
1.宣传散装水泥政策法规。总结近年来我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建筑产业化成果,宣传专项基金征收规定调整情况等。(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市商务局)
2.限塑及空调温度控制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大中型购物商场、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超薄塑料袋使用及温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宣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文城镇政府)
3.“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专项检查。采取资料核查、建筑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
(十三)节能知识普及活动
1. 组织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员培训班,开展节能法规及节能业务知识培训,推介节能技术。(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2.组织开展节能“四个一”实践活动(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强化青少年节能减排实践,从小培养节约意识。(责任单位:共青团xx市委)
3.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宣传教育。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组织机构
2017年我市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活动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牵头(办公室设在市科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旅文委、市教育局、市国土环资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体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xx供电局、文城镇政府等为主办单位。xx广播电视台、《侨乡xx》等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负责宣传工作。
五、有关要求
组织人员精心制定并出台了《2014年自治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总体规划好我县节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6月9日,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周密部署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形成部门各司其责,密切合作,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组织好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6月10日上午8:30,在县城繁华地段的建行前面举行了以“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为主题的2014年县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县政府办、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电局等主办单位和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1名领导和2名业务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政府吴冬副县长在启动仪式上做重要的讲话。仪式启动后,各主办单位以宣传画板、摊位展示、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我省和我县节能减排降碳成就和典型案例、我省和我县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及限塑规定等,开展节能减碳咨询活动,解答群众咨询4500多人次,发放《节能减排低碳宣传手册》、《节约用电小窍门》等宣传材料3800多本(张),悬挂宣传横幅10条。
三、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一)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停开四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关停办公区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开展电力紧缺体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绿色出行方式节能减碳。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营造节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网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倡导全县师生和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6月11日,各公共机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节能政策法规。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节能低碳行动”,利用学校校报、校刊、广播、网络、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组织“三个一”活动,在中小学校举办一次能源资源国情报告会或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讲座,组织一次节电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有关节能低碳的团队活动或班会,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低碳创意思考和创作,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共青团县委倡议全县幼儿园学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步行或乘公交车上下学,体验能源紧缺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活动。县国资委动员国有企业深入开展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和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加快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县总工会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电力资源和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县科工信局印发《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二批),为相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快推动节能减排降碳适用技术产品在我省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开展“节能低碳进社区”活动。县科工信局利用社区宣传栏或设立展板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政策,推动居民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开办居民家庭节电课堂,培育良好的用能习惯,引导居民节约用能用电。到社区派发节能宣传手册、传单,现场咨询家庭节能节电及低碳有关知识。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农村”活动。县农技中心组织县级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节水灌溉等节能减排的农业低碳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推介节约型农业相关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大力宣传适合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和农业低碳发展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在客运站点等公共场所及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上利用视频、海报等形式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以及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印发绿色出行宣传手册,引导广大车友多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合作乘车,环保驾车和使用低排放、低能耗汽车等出行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七)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宣传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方面的成效,提高公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建筑节能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知识、宣传绿色建筑、太阳能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等。
(八)开展绿色饭店、绿色消费活动。县商务局组织编印《绿色饭店节能降碳案例》,推广一批适合酒店餐饮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节能技术产品,推进宾馆酒店绿色运营。在全县各大型商场和超市开辟绿色消费专柜,向消费者和顾客宣传节能知识,推介高效家用电器产品,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九)低碳专题活动。县发改委倡议“建设低碳,争当绿色公民”,激发公众保护环境、建设低碳的信心。以宣传展板、节能低碳产品展示等方式,宣传低碳知识及我省、我县推进低碳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低碳培训和讲座,聆听企业代表、普通公众对我省及我县低碳发展的诉求。
(十)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县商务局在加油站户外媒体开展节能宣传,派发宣传单、使用节能环保油品等活动。宣传国家及我省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商场空调温度设置情况、商品能效标识、用能用水行为。对大中型购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贩、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塑料袋有偿使用和超薄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一)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二)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条件,实行节能服务产业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节能低碳认证、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四)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
二、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五)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32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110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200万吨标准煤。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完成3亿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2.5亿千瓦燃煤机组拆除烟气旁路,4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安装脱硫设施,6亿吨熟料产能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到2015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230万吨、260万吨以上。新建日处理能力1600万吨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到2015年底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能力200万吨、30万吨。加强对氢氟碳化物(HFCs)排放的管理,加快氢氟碳化物销毁和替代,“十二五”期间累计减排2.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2014年淘汰5万台小锅炉,到2015年底淘汰落后锅炉20万蒸吨,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25万蒸吨,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40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10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2014年底前,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全国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15年,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
三、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1%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15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2.5亿吨标准煤以上。 (十)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亿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一)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全国联网工程。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1400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15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3年降低4%以上。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将40%以上的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办公区建成节约型办公区。2014-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均降低2.2%,力争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
四、强化技术支撑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在能耗高、节能减排潜力大的地区,实施一批能源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等综合示范科技研发项目。实施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完善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以目录、召开推广会等方式向社会推广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新增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实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
(十五)完善价格政策。严格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
(十六)强化财税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实施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开展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十七)推进绿色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节能减排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
(十九)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现有交易平台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将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由28类扩大到35类。整合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制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将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由117类扩大到139类,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建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继续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通过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2014-2015年节约电量400亿千瓦时,节约电力900万千瓦。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强化统计预警。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
(二十三)加强运行监测。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试点,2015年基本建成。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
(二十四)完善法规标准。推进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推动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等工作,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研究制定节能监察办法。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
(二十五)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2014年下半年,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针对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监察。环保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落实目标责任
(二十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省(区、市)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二十七)落实重点地区责任。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云南、贵州、广西、新疆等减排工作进展缓慢地区,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减排目标。强化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尽可能多削减氮氧化物,力争2014-2015年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年能源消费量2亿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地区和东中部排放量较大地区,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要多作贡献。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出台措施推动多完成节能任务。18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15年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15年,全国要创建80个特色鲜明、示范意义强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形成一批园区低碳发展模式。
据高新区产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创建低碳园区试点,是一项涉及园区经济社会建设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高新区将以园区低碳发展规划指导发展和布局,构建低碳发展的规划标准体系、建设低碳技术孵化平台、推进产业节能改造、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建筑低碳化、推进交通低碳化、建设多元化低碳发展宣传体系、加强低碳发展能力建设等8大方面行动,全方位打造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
根据高新区规划,到2015年,园区基本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消费低碳化,低碳技术孵化初具规模,低碳产业集群效应初现,低碳经济效益明显,争取成为国家低碳工业示范园区。2015年-2020年,则为高新区低碳经济深化发展阶段。这段时间,低碳产业园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相继完成,实现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5%的目标。
据介绍,自“十二五”以来,湘潭高新区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积极行动,已形成“钢材深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先进运输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为主的产业体系。具备了打造低碳园区的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