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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划规范化
电厂严格按照国家、华能集团及澜沧江公司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规定,以“厂级每月查、部门每周查、班组每日查”为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6类33项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同时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按区域制定下发了12项月度厂级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区域、组织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确保每项检查均有侧重点。从源头全面规范检查类别、检点、检查周期等管理要求,杜绝盲目检查导致的检查走过场、走形式等问题。检查责任网格化结合“一厂三站”点多面广等实际问题,电厂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按照电厂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划分及设备设施所属专业岗位情况,明确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安全检查整改责任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同时履行安全检查整改领导责任。厂级安全检查均根据电厂领导分管业务实际情况,按照由对应分管厂领导作为安全检查组组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自查整改,主管厂领导带队复查的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整改工作;部门级安全检查均由对应分管厂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相关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等整改工作;班组级安全检查均由对应设备设施所属专业岗位全面负责相关设备设施日常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安全监督体系突出对各类各级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及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电厂建立并完善了“电厂—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检查责任网和“岗位自查、部门周查、电厂不定期抽查”的安全检查机制,实现“一级抓一级”“横向共同担责,纵向逐级负责”的立体安全检查责任网格,促进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
检查项目清单化
为了确保各类各级检查内容全覆盖、检查项目不漏项,电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季节性安全检查、“两票”执行情况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防洪度汛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安全检查、外包工程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管理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检查等31个629项专项安全检查标准化清单。安全检查清单对照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DL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T2893.5—2020《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39480—2020《钢丝绳吊索使用和维护》等标准规范,以及华能集团出台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澜沧江公司出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两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安全检查清单明确了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标准、依据,以及问题记录、整改措施制定等要求,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对照检查,实现安全检查清单化管理。同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有效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检查不全面、难以发现或不愿发现问题的现象,提升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水平。
检查人员差异化
针对各类各级安全检查,电厂均结合各级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储备、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交通及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教育培训)、运行管理、检修管理、设备设施(包括机械、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监控自动化、水库水工)、作业安全(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标志、作业环境、作业行为、职业危害)进行专业分类,择优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对应安全检查。在确保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提升安全检查专业化的同时,全面提升安全检查人员的针对性,实现了安全检查人员差异化管理,促使建立完善全员参与查风险、辨隐患、反违章的良好安全检查机制。
问题整改绩效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保证幼儿生命安全,根据我市幼儿园实际情况,下发本通知,望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熟知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幼儿园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幼儿园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并做好过程化总结记录。
(一)教玩具安全检查:对户外大型体育器材、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幼儿户外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小型及幼儿学习用玩具,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适合幼儿使用,并定时消毒清理。
(二)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市食堂管理标准》,做好食堂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及出入库、食品加工等工作,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杜绝不安全食品进入幼儿园。
(三)加强教学过程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适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体育活动前,要认真检查幼儿穿戴情况,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身体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的管理和检查:做好饮水、加餐、就餐、入厕、午休、楼道上下秩序等的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午休的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随时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进一步完善入园、离园交接制度。入园时,家长要亲手将幼儿送到所在班级;离园时,教师要将幼儿交接给家长。有班车接送的幼儿园,上下车时要严格检查,清点人数,严防遗漏幼儿。司机收车时,要对车辆状况和车厢内部重新检查。离园后,要做到三清查:清活动室、活动场所和整个幼儿园的每一个部位。
三、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一)要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审批程序,不符合办园条件和要求的,不予注册。对年检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办整改,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
(二)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提高园长和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关于改进跨区办分园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跨区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
四、要密切同消防、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定期检查维修灭火器、沙包、水桶等消防设备,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完善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泾河园物业服务处陕西西安710201
摘要:近年来,我国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用燃气普及范围越来越广,每年因为燃气泄漏引发的爆燃、火灾、中毒事故越来越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燃气使用安全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2010 年以来,在油田系统社区多次发生由于居民天然气泄漏和使用不当危及居民生命、房屋安全等事故,已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长庆龙凤园社区作为企业主导型社区,是供长庆油田职工家属纯生活居住的一个大型社区,因此搞好社区燃气安全管理,将是安全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 :社区;燃气管理;安全
1 社区燃气管理面临的主要现状
1.1 燃气从业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提升,这是搞好燃气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
1.2 个别居民家庭燃气设备设施选择不当,燃气灶具、热水器购置质量不达标,连接软管不符合要求,长期使用且受高温影响,存在连接软管老化等现象。
1.3 龙凤园社区居住群体主要为以一老一少群体为主,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7800 人,社区人口步入老龄化阶段,他们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在居家安全方面容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
1.4 针对居民家庭、居民住宅楼的燃气泄漏应急预案、演练不多。
1.5 社区内现有7325 户居民家庭中,只有1200 户家庭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户数占总数的16%,居民家庭天然气报警仪监测与维护保养存在不到位现象。
1.6 燃气管道,尤其是地埋管道,随着使用年限延长,日渐老化、腐蚀,安全状况无法确定;由于维护保养、地面施工等管理原因,容易造成超压、破损、泄漏,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
2 龙凤园社区燃气管理的主要做法
2.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我们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把燃气使用作为龙凤园社区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先后完善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入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矿区事业部《入户安全检查规范》和《入户检查表》,使燃气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为社区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证。二是成立了龙凤园社区天然气维护服务班。在服务处主要领导的倡导下,2009 年我们首次成立了天然气维护服务班组,制定燃气管护职责,建立了居民参与,专业队伍带动的长效管理机制,为顺利开展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撑。三是健全完善和天然气公司的沟通管理机制。服务处生产安全部和天然气公司保持全天候联络,保证信息畅通,并定期互动走访,天然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经常深入社区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座谈交流燃气安全管理,解决燃气安全使用疑难问题。
2.2 落实基础管理,明确燃气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龙凤园社区居住大多都是老年人,能否保证居民安全使用燃气,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区的稳定与和谐。第一物业服务部全员认识明确,根据社区燃气管理状况,及时明确燃气工作重点,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一是完善天然气系统的各项台账。对燃气管网材质、管径、走向、埋深等参数全面掌握,建立台账,并绘制燃气管网流程图,建立燃气管网基础资料。二是健全完善燃气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服务处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我们定期组织燃气泄漏应急预案演练,并建立24 小时应急处置报警电话,随时受理居民的求助和咨询,形成完整的应急处置、救援保障体系。三是入户检查形成制度。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末有总结,落实有考核。四是明确燃气维护工作职责。设备设施及入户检查分区域承包到人。我们对全部燃气设施及7325 户天然气入户检查实行区域承包,做到每一处燃气设施检查、每一户的检查整改落实到人,彻底杜绝了安检人员以往的等、靠、拖的思想。同时专人对同一个区域进行反复检查,对住户信息、设备情况也将了解的更为详细透彻。五是完善天然气标识,实现目视化管理。园区安装天然气标示桩512 个,明确标有天然气管网走向及编号。入户立管旁、调压箱前安装警示牌1389 个,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努力实现天然气管理使用安全。
2.3 细化各项措施,深入做好燃气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燃气管线及设施的巡视和检查。二是加强天然气管线检测评估工作。为提高燃气管网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我们实行天然气管线定期检测评估制度。三是做好燃气安全促进工作落实。结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我们大力实施居民家庭燃气使用安全项目,根据社区老年人多,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制作燃气安全操作模型台,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燃气安全现场教学和模拟操作,加强安全社区教育的针对性。
2.4 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做好居民入户安全检查。我们认真按照以下燃气安全检点,认真做好居民入户安全检查的落实。
淤居民户内天然气总气阀、气表、自闭阀、三通、弯头、燃气软管及各接头处有无气体泄露;于燃气灶具是否使用专用的燃气软管,软管是否老化或破损;盂燃气热水器(淋浴器)的安装是否安全规范;榆是否还有在用直排式热水器;虞燃气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有无锈蚀和重物搭挂。
2.5 建立燃气检查预警平台,实现居民燃气科学有效管理。我们充分依托社区数字化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燃气入户检查预警平台,实现了到期检查、到期更换提前预警功能,检查人员只要及时将居民家中的天然气检查及胶管更换信息录入数字化平台,每户居民每年的天然气入户检查情况及软管更换信息即可实现即时查询,到达下一次检查及更换时间时,系统会自动提前30 天进行预警,提醒安检人员及时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换胶管。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统计汇总时间,确保了龙凤园社区每一户居民燃气安全检查信息可控,得到了国家安全社区评定专家的一致称赞,燃气安全管理可防可控。
一、总体思路
以“抓纪律、夯基础、重基层、严管理”为安全管理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推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班组建设为重点,树立科学理念,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为**油库生产经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奠定基础。
二、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油库与各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照油库要求,将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班组以及每一名职工。三是实施安全责任监控,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生产从面上指导向项目跟踪的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治理隐患、解决难题。四是油库各班组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未遂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班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吸取教训、搞好安全生产。
2、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班组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层组织,加强班组的安全基础工作的建设,是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必要条件。一是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使安全检查表真正起到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的作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提醒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的作用。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特别是班组长、生产骨干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加强对职工《新版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有计划做好培训工作,从而夯实班组安全管理基础。
三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班组规程、规章制度、标准及考核、评价情况,消除班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四是选树典型,按照省公司制定的《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安全环保责任书考核标准》对班组进行考评,对优秀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每季度组织一次班组长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安全生产。
3、继续抓好消防安全演练工作
制定**油库全年演练计划,根据计划每月组织演练一次,并根据每次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4、是抓好关键作业(特种作业、检修作业、交叉作业、临时作业、事故处理及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环境作业)的安全。加强安全措施及责任的的落实,细化过程管理,完善安全确认制度。
5、是抓好关键人员的安全。**油库共有员工31人,分为四个生产班组。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要重点监管,重点培训、重点教育。时刻关注关键人员的思想动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对全员职工的安全确认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在**油库上半年及下半年的生产淡季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操作技能。
(2)、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确认。重点是严格按照《安全检查表》的检查内容进行组织。
(3)、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和治理隐患的力度
(1)突出专业安全检查。实施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油库月检查、班组周检查、当班人员日检查),重点对**油库的电器、储油、输油设备、消防、工作纪律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通知相关班组进行落实整改,并负责跟踪对隐患整改情况。
(2)强化日常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坚决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作业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解决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季节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开展各种安全检查。雨季应以防雷电、防汛、防触电为内容进行检查;冬季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抓好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求检修班组技术负责人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报油库审核后,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贯彻执行。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健全快递安全防控体系,夯实快递安全基础,提升快递安全生产操作水平,国家邮政局日前正式《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邮政行业标准(YZ 0149-2015)。该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及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适用于快递服务组织从收寄到投递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操作。
《规范》明确了快递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坚持文明操作,避免违规操作。《规范》同时强调,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为保障收寄安全,《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规范》还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以人为本”是《规范》坚持的另一个重要原则。《规范》明确,快递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应优先考虑保障快递业务员、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快件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制定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安全为基,着力建设安全邮政的有效抓手,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快递经营行为,保障快件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促进本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安全管理按照预防为主、规范经营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快递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快递安全管理统筹协调工作。
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快递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商、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从事国际快递经营业务的,还应当遵守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服务能力:
(一)符合标准的快件处理场所;
(二)符合标准的快递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三)符合本市运输标准的机动车辆;
(四)能够提供寄递快件的电话查询服务,具备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系统;
(五)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的比率不低于40%;每个营业场所配有2名以上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
第七条采用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从事快递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并签订书面特许协议,特许人应当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快递安全保障和协查通报制度。
快递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信件专营和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不得寄递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不得寄递。
第九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验视、机检、巡检、抽检等形式的安全检查。具体办法由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制定。
第十条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场开拆包装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长期、大量、多次快递服务时,可以与经营者签订安全保障协议,采取其他方式验视内件,保证快件寄递安全。
第十一条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快递企业,应当在快件处理场所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从外埠进入本市的快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或者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寄递快件、对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快递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快递服务标准的规定设置,并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交寄、分拣、储存等环节,并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条快递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具备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素质教育和从业考核,建立快递从业人员档案制度,完善快递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第十五条快递企业应当制定快递安全操作标准和流程,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快递从业人员对危险性物品的识别能力和处理能力。
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按照职责对快递企业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递企业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影响快递时限或者涉及快件寄递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十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操作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
第十八条运输快件的车辆应当符合本市道路交通运输和货物运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采用统一的快递运输专用标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为快递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收寄和投递快件的车辆应当封闭,标明快递企业标识,并符合本市道路通行要求。
第十九条快递企业寄递快件需要进入社区、高等院校时,相关单位应当提供车辆通行和临时停放、快件派送等便利条件,快递企业应当遵守社区、校区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
第二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投诉意见。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
第二十二条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保密等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快递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快递安全的监督检查。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快递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快递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
邮政、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交通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递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四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快递行业安全规范,为企业提供快递安全培训服务,提高快递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因经营纠纷或者发生治安案件造成快件滞留的,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快件寄递延误;未及时处理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快递企业及时处理;涉及治安案件的,公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特许人未办理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未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未按照规定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监控设备未正常运转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在露天场地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未按照规定集中销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看了“快递安全管理办法”还看了:
1.快递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2.快递公司管理规定3篇
3.物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最新快递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5.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范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