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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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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事关校园安定稳定。各校要从全局的高度,本着对师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食品卫生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反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的管理。根据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卫生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学校食堂由校方经营,不对外承包。自年秋季起,全区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由学校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各校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必须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进一步改善食堂卫生设施和条件。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有计划地对学校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硬件要求设施进行改造,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各项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加工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和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严格把关。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从业人员在从事食品加工过程中严禁吸烟,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帽,确保师生用餐安全。二是建立台帐,坚持食品留样。学校食堂要有专用的食品留样冰箱和留样盒、冷藏设备,留样食品一般为100克,时间保留48小时。三是严格把好食堂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应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2年。有定点向供货方采购食品的,应签订有确保食品安全及原料卫生质量条款的采供协议书,索取供货方的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向供货方批量采购的,应同时索取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要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杜绝不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的食品及原料进入食堂。禁止使用非食物原料,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等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四是规范存放、加工食堂食品。学校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按要求存放各种食品原料,有明显标志,粗加工间应分设蔬菜原料、肉类原料和包括水产品的清洗池、操作台和用具,并有明显标志,售菜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有洗手消毒设施,有专用冷藏设备。五是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并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应装有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应有防蝇门帘或装有纱门,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学校要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六是加强安保措施。学校食堂要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在食品加工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七是规范学校小卖部的管理。各校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开设小卖部,确需开设的,要报批。同时向卫生、工商等部门报批《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高校 食品安全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1研究背景及方法

近年来,随着学生生源的增加和学校的优化整合,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学校应试教育的需要和学生及家长对升学期望值的增大,绝大多数学生由传统的走读制变成寄宿制,使得学校食堂就餐人数急剧增加,压力不断增大。高校食品处理和加工、公共卫生、学生保健服务、学生自由选择就餐场所的机会很少,高校学生日常就餐大部分就是在学校。学校的饮食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次调查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门工作”的方式进行,制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调查表,通过逐一走访、查看现场、询问形式,现场评定。主要调查学校食堂许可情况; 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实施设备、配餐间、餐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情况以及冷藏设备及食品容器使用情况等方面以及小卖部和小吃店的卫生情况。

2调查结果

(1)学校食堂许可及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学校均能做到日常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在许可办证方面,普通高校食堂办证率达 100%,其次是中专技校为96. 1%,通高校食堂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较好,各项指标均约在 94%以上。

(2)经调查发现,普通高校食堂在设施设备的三项指标合格率均在 94%以上;高校在“肉类、水产、蔬菜原料分台操作”、“肉类、水产、蔬菜原料分池清洗”方面,一般合格率在 80% 左右。“冰箱( 冷库) ”的较好,除幼儿园外均在 92%以上,但“有标记”却较低,普通高校食堂最高也只有88.42%。除普通高校食堂“有标记”、“定位存放数”合格率均在80%以上,反映了各高校对食品的存放管理还还是不错的。

3主要问题

3.1许可发证情况

目前,各级学校食堂与大、中型餐饮单位归属同一类别,采用相同的许可审查标准,对食堂场地面积、食堂布局等硬件有严格的要求。公办高校的食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经济条件较好的学校也投入部分资金对学校食堂按标准化的要求改造扩建,硬件设施尚能基本符合许可发证标准。而部分公办经济薄弱高校、民办高校用于食堂建设资金不足,食堂场地面积、食堂布局等按同样的许可标准难以达到发证条件,因而造成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条件较差。

3.2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部分学校未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忽视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操作流程规范化,没有重视其自身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流于形式。餐饮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就业门槛低,多数未进行系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个人卫生习惯较差,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3.3食堂设施情况

在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的高校由于教育部门和其它主管部门以及学校自身对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不够,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全,洗碗、洗菜共用水池,无专用的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的设施和设备。部分食堂无专用配餐专间,容易造成食品的二次污染。

4监督管理对策及建议

4.1创新食堂食品采购模式

在严格考察供应商资质、场所、实力、信誉的基础上,每种食品原材料至少要选择两家供应商为学校食堂供货,每学期开学前都要召开供应商会议,签订供货协议和食品安全协议。同时,完善采购制度,对采购原则、采购组织、采购范围、采购程序等做出统一规定,健全物资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与生产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食堂私自采购食品饭菜原料,以防止劣质食品进入学校。

4.2改善高校食堂的卫生条件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学生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建立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同时还要坚决做好高校食堂的清洁与消毒工作,严防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必须具备工作服、帽、口罩、鞋等,并及时洗手消毒。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执行体检计划并设有体检档案,涉及到有疾病、伤口或其他可能成为污染源的人员要及时隔离。

4.3加强对高校餐饮人员的岗位培训

高校要定期安排食堂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专业培训,使之了解国家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熟悉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安全专业知识,提高做好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能力。还要对食堂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使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操作。加强培训不仅是餐厅也是个人的加油站,更是食堂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

4.4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厨房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由于学校食堂是人员聚集之地,大锅菜是学校饮食的主体,所以厨师在主观意识中往往有“萝卜多了不洗泥”的观念,这就势必影响饭菜的质量。因此,高校后勤食堂应建立以厨师长为首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厨房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厨师长按照厨师不同的熟练程度、知识水平、技术等级和责任心等要求各自负担起不同岗位的职能。

参考文献

[1] 冯伟.高校食堂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可行性分析[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33).

[2] 武新胜.谈如何加强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管理[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26).

[3] 王富刚.浅议高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与对策[J].教育管理与评价,2010(4).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推进“五个体系”,切实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一)推进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监管水平。继续推广流亭豆制品集中加工园经验做法,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食品集中加工园区,引导无证小作坊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年内各街道要建立食品生产式流通集中园区1处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