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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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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产项目;景观设计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房地产项目中的景观设计管理最主要的问题是解决成本(包括设计费用及施工成本)、时间(设计周期)和质量(设计风格和景观特点)的控制问题,同时设计中的各专业沟通交流也是常常出现问题的地方。

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景观设计中的问题,需要房产开发商、景观设计公司以及施工单位共同努力。在景观设计管理中,开发商的主导地位贯穿始终, 他是整个项目开发链的管理者,也是整个项目中设计成本控制、设计周期分配以及设计风格基调的把握者,同时还是整个项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者,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景观设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设计周期失控

这里面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

①、设计管理人员对项目情况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没有准确地对项目整体情况进行预判,导致制定的设计周期不符合实际情况,使设计院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很难完成设计任务,于是出现设计周期拖延的情况,如果不及时调整设计周期和任务计划,则设计周期失控的问题就会越来越突出,最后造成设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问题;

②、设计过程中因景观专业介入项目较晚,造成建筑等专业对景观设计条件预留的不充分,使得景观设计介入项目后发现问题再反提修改条件,最后造成项目设计周期的延长;

③、设计过程中因乙方不能准确领会甲方的意图,设计成果不达标从而反复修改导致的设计周期的不断延长;

2、设计成本失控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材料成本的失控:在景观专业中,设计提出的标准如构筑物的造型及工艺、铺装选材、小品灯具的选型、植物的品种及规格等因素都会对项目的成本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景观设计阶段不考虑成本的因素,或对限额设计的管理不够严格,都将会给项目带来极大的影响,要么导致项目最后成本超支,要么就是在项目后续阶段重新进行设计修改,这样就会造成项目周期的拖延和项目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甚至会造成设计费用的增加导致设计费成本也失控的问题,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设计之初确定好产品的成本标准(即限额设计)就成了景观专业管理的重点;

②、设计费的失控:不根据项目的情况选择相匹配的设计单位,盲目和追求境外设计公司的品牌效应,最终可能严重导致设计费用超标;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反复修改也会造成设计费的增加。

3、景观设计项目特色不明确、设计风格不明晰

目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很多直接参与设计的设计人员对项目及开发商的需求根本不进行深入了解就开始了设计,设计内容也是东搬西抄,青浦的项目搬到嘉定去应用,上海的项目搬到苏州去复制,设计元素没有依据地随意搭配,设计体现不出任何项目特色,特征性缺乏,因为是抄来抄去的通用设计方案,因而设计风格也是含糊不清,定位不清晰,甚至于建筑的设计风格相差十万八千里。

4、项目全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脱节、信息交流不对等

设计过程是多专业相辅相成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协调不充分,各专业的图纸上便可能会反映出诸多矛盾,导致施工过程中返工、拖延工期,直接、间接地增加了许多额外的成本支出。比如在建筑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只从建筑专业的角度来进行设计,不考虑留给景观专业足够的空间,使得最后景观设计开始进行的时候,没有足够的空间位置来进行设计理念的表达,造成景观设计的先天不足,除非建筑专业进行返工修改,否则景观很难做出好的东西来,而如果建筑返工修改,又会造成项目周期的拖延;再如:建筑专业的设计修改如果没有及时通报给项目的其他专业相关人员,则最后必定造成项目的返工修改;又如:如果设计管理人员不及时与施工管理人员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则最后设计出的成果很有可能与实际脱节,造成不必要的设计修改和项目周期的延长。

二、如何解决设计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

1、有效地的控制设计周期

对于一个项目的景观设计来说,设计周期往往与项目的大小存在一定的关系。一般来说,景观设计周期大致分概念方案、方案深化、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当然也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比如:有些项目只有方案、扩初、施工图三个阶段,有些小一点的项目甚至只有方案和施工图两个阶段。

通常我们建议景观设计在规划设计进入项目的同时即可介入设计,但不主导设计。景观设计如果在这个时期介入,第一可以站在景观设计的立场对规划设计提出有效的建议;第二可以使景观设计公司对项目的情况有所了解,从而准确地提出设计的理念和风格,对其后的景观设计有帮助,加快设计进程;第三,因为对项目情况足够熟悉,可以使了解项目的时间与规划设计时间叠加,从而缩短总的设计时间。

如果方案不理想,则会经历反复而漫长地修改过程,从而使设计周期拉长。因此在设计初期挑选好的设计单位显得尤为重要,他能够在理解项目的基础上拿出吻合甲方需求的设计成果,不耽误设计周期;同时,如果甲方在设计任务书中能给出明确的产品设计指引(即产品定位、设计方向等,一般由策划部门提出),则可帮助设计公司更好地理解项目、找到设计灵感,从而大大缩短设计的周期。

2、合理地控制设计成本

①、房地产项目中景观设计对于产品材料成本的控制:

首先,要根据开发商成本部门的成本核算额度来进行设计。在进行设计委托的时候,需将限额设计以任务书的形式告知景观设计公司,并将之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设计方。

其次,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自身情况来均衡设计,把钱花在重要的地方。根据区域和功能的不同区别对待。对于主要的景观区域、重要的节点部分,可以倾向性地采用高质量、档次高的材料,以突出重点,烘托气氛,而在次要的、非重点区域、可适当降低造价以均衡整个设计成本。

②、对设计费的成本控制:因根据公司对项目的定位、策划报告等综合考量项目的情况,并依据以上条件来选定相应的设计公司,合理均衡设计费在整个项目费用中的比例关系。

3、深入分析公司的需求和项目产品定位,结合项目突出产品的风格特色、找到销售亮点

①、深入分析地产公司的需求和项目的产品定位,结合项目状况寻求最适合项目的设计团队,因为好的设计单位拥有较强的综合设计实力及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在站在开发商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给出合理的服务建议和服务成果,设计能力差的单位不仅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设计任务,使项目陷入困境,同时还会耽误宝贵的时间,影响设计进度,给公司带来极大影响;

②、景观设计特别强调因地制宜。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地域情况、当地人文特色、气候和地质水文条件、开发商的产品定位、针对的消费人群、地块中的建筑风格等情况来开展设计,这样的设计才是开发商所需要的。因此,作为景观设计管理人员,在设计成果审核地过程中应坚决杜绝没有任何特色的“复制”景观,要结合项目自身情况突出产品的风格特色并结合自身特点找出产品的销售亮点。

4、各专业管理人员之间,开发商与设计方、施工方三方加强沟通协调

景观设计方案的优劣关系到后期施工等各个环节,而景观设计方案会受到诸如策划方向、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市政方案以及造价预算、设计周期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应加强景观设计各个环节的管理,发挥开发商管理平台为各方提供信息交流的枢纽作用。

在景观规划和设计的前期过程中,对内会涉及到开发商的内部决策、营销策划、成本合约、产品研发等部门,对外会涉及到的专业有规划、建筑专业等。景观管理人员须和这些部门取得相关联系,综合各方信息来比选设计方案,从而实现产品的最优性价比。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开发商内部的营销、产品研发、工程管理、成本核算、物业管理都会参与进来,而外部的除了建筑设计专业,还有市政的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等均会先后进入项目,也需要景观设计管理平台提供信息的交流和沟通。

在制定出最终的景观施工图设计之后,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设计管理平台同样需要强化施工方与设计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景观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得以实施。

三、结语

本文对景观设计管理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作了简要的归纳和分析,并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希望本文能给目前设计管理中的同行一些建议,同时也欢迎同行朋友们的批评与指教。

参考文献

[1] 田彦.《房地产营销》.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2] 袁伟锋,蒋益锋.《景观房产及景观设计的应用探讨》.城市开发,2003(3):34-36.

[3] 郭向东.《园林景观设计论述》.北京:中国民艺出版社,2006.

[4] 包亚钧.《房地产可持续发展论》.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

[5] 李玉华.《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看住宅景观设计》.商业文化,2008(6).

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当前,工会经费在管理与使用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不按法规制度办事,一是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把不符合工会经费开支的项目也列支在工会账目上;二是工会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报销不按审批程序办理;三是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没有专职财务人员,加之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感,甚至个别单位由领导个人决定工会经费管理,造成工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四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虽然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成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但由于人员都是兼职,因本身工作忙,很难履行职责,造成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没有严格的监督,没有形成约束机制。

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也阻碍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已成为工会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要提高对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工会财务是为职工理财的,工会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职工会员的要求,这是关系到工会是否为职工所信赖的大问题,因此,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必须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合理安排,从物质上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实事,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提高各级工会领导对工会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工会法》中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工会经费,工会经费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循独立管理原则,建立工会独立账户。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严格预算等。

三、建立和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财务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用制度加强管理、推动工作。根据《工会法》和全总下发相关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程序严密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工会经费使用不出现问题。

四、要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素质。我县基层工会财务人员都是由所在单位人员兼职,因此要加强工会财务基础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一是要选配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做财务工作,对于做工会财务工作的兼职人员也必须学习和掌握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二是要加强对工会现职财务人员的培训,力求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对经过培训确实不能胜任财务工作的应调整岗位;三是工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对相关财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四是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坚持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度,要向领导、职工宣传,为加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hydropower engineering, this paper explores contract management as well as some issues. By illustrating problems in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brief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puts forward several way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actual work.

关键词: 水电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Key words: hydropower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 and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7-0076-02

0 引言

在水电工程管理中,对其进行不断的加强不仅能够使水电站单位的规模进行扩大,而且还可以对水电企业的信誉、形象和管理水平、经济效益进行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在水电站的工程管理中,水电站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问题是比较要紧的两个方面。本文就是把某个水电站的建设为实例,对水电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探析。

1 水电站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合同管理是施工建设中的首要内容 在水电施工建设中有很多种不同的管理工作,比如说有质量保障的管理、原料管理、本钱管理、规划管理以及合同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居于法律性的主要地位。合同管理在水电施工中具有衔接各个环节的作用,覆盖着整个过程。在合同管理中规划管理、原料管理、本钱管理等等都是互相配合,互相辅助,缺一不可。因此合同管理在水电站施工建设管理中是重要的枢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2 合同管理对科学管理有利 水电站施工建设的活动波及的范围比较广以及投资量大,这样就要求有一个科学的管理方案。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在水电站施工建设中充分体现了。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表明,水电站建设中合同双方作业要有凭借,施工查核要有数据,工程的更动要有法令,支出要有依据。

1.3 合同管理可以规范行为 水电站的合同管理本身就是承包单位或者人与业主之间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目标所划定的内容,相互明白合作的法律关系而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在合同管理中从开始工程准备到工程的交接使用都要认真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水电站施工管理中合同管理对行为有规范性和制约性的作用。

1.4 合同管理可以保障企业信誉 在招标或者投标的时候,施工建设企业的信誉度以及合同完成的百分数在评标的时候非常的重要。合同完成的百分数越高,企业信誉度就会越好,中标的几率就会越大。相反,就会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力,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 水电站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2.1 合同双方的承诺其中一方不能实现 在水电站的施工过程中,根据一些规章制度规定,承包方要把实施计划的方案提供出来,确保“三通一平”,而且在水电站施工建设的周围环境中要考虑到建设的协调性。但是由于一些承包方不能够马上提供这些专业性的保证,让这些施工建设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开工。

2.2 合同内容有较多变更 水电站的施工建设主要受地形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土壤条件、水利资源等的影响,不论是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还是业主都无法预知。比如在施工建设中,地底下的水位由于某些情况上升了而产生了排水的困难性,堤坝在排水难的时候发生塌陷;有的在没有先兆的基础上地基发生裂碎,这样的话就要进行灌浆。在本质上,这些问题跟合同上规定的内容有很大区别,因为这些不是人为原因,都是自然条件所导致,不能在预先的合同上表明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就需要补充合同的内容。

2.3 合同签订不够严谨 水电施工的过程中波及面较大,工期又比较长而且投资大。合同就是以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来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使合同中的条条款款严谨合理,有详细健全的制度,在各个环节中严格要求,这样才能在水电建设过程中为出现的不定问题提供根据。但是在施工建设中,承包方和业主之间定的合同内容不完善,不明确的状况经常会有。造成合同不够完备和操作性不全面。

2.4 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不时的出现 在签订水电站工程合同的时候,一些不法承包方就会来欺骗业主骗取原料费;虚报水电站的的预算金额;自身没有承包能力却糊弄对方签合同,或钻合同缝隙在对方违约的时候向对方索取违约的费用。

3 加强水电站合同管理的方法

3.1 要全面规范合同 首先,我们要把合同的范本推广到全国水电站工程项目中,水电站建设项目在推行“四制”以后,水电站工程建设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具有进步性,形成了水电站建设项目自身的合同范本,范本形成了之后就使水电站建设的合同内容更加的具有操作性和严密性。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更加有效的避免有不平等、不合法的合同条款出现,对合同管理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再者就是业主和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想到季节和现场地质环境的影响比较大。在合同方案的基础上,还要尽可能的考虑到不定因素的影响而补充合同内容,这样万一合同发生变更,就会有条约可遵循,减少了很多没有必要的纷争。

3.2 对合同实施管理进行强化 合同实施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校正的过程,在考虑到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不断的改革发展。合同管理作为水电站施工建设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成本、进度以及质量进行探析,找到误差而且要及时的改正。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索赔和反索赔问题,制止产生不必要的亏损,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承包方以及工程师要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落实进度计划,每一两周进行一次会议研讨,对建设现场的机器设备和进度进行考察并作出报告,这样可以更加直观的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使工程能够按照计划如期进行。这些的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和进度监督是能够让合同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

3.3 避免发生合同变更 水电站建设的合同一旦发生变更就会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因为合同的变更要经过很多道程序严格进行,首先要申请工程合同变更的建议书,让监理工程师来检查,然后再让业主检查通过批准就可以变更实施了。在中间,业主要向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拨款等等。合同变更比较大的还要再委托人进行设计。在这些环节的变更过程中,就会导致一些问题,比如说工期的延后。还有就是承包方在设计完成变更后增加的项目时,要重新准备技术力量、原材料、施工机械等等。这样就会难免对建设施工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在合同的管理中,必须要合理分析各种技术和经济实力,保证合理完善、制度先进、技术先进的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必要的准备,防止设计变更的不良影响。

3.4 合理解决合同争议 在承包方与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提到合同争议的解决措施,而且对于某个合同条款不能达成共识的时候,这样就可以由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权威人士对其进行调解,使其达成意见一致。不要诉诸于法院等仲裁机构,避免导致双方矛盾加深,这样就更加不利于合同的实行以及工程的进度。双方在有争议的时候,要冷静的面对问题、找出共同点,保留不同意见、诚实守信,争取得到共同的最大的利益。

4 结束语

水电工程管理是一个设计人员太多,环节很多的一个项目,这样大型的运作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控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严谨的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测管理,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才能得到更大的盈利。

参考文献:

[1]刘晓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2005(5).

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问:为什么要修改《条例》?

答: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因此,加强农药管理十分必要。现行《条例》是1997年公布施行的,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农药管理工作的需要,亟须修改完善:一是临时登记门槛低,导致低水平、同质化农药供给多,安全、经济、高效农药供给少,需要依法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药质量水平。二是农药生产管理存在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需要调整管理职责,优化监管方式。三是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需要依法推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四是农药使用中存在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现象,需要依法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促进科学使用农药。五是现行《条例》的法律责任处罚力度不够,需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等多种措施,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必要修订《条例》。

问:《条例》在农药登记方面做了哪些修改?

答:《条例》对农药登记制度主要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取消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经登记试验、登记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并公告。二是规定农业部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农药登记评审,并明确了登记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三是规定申请农药登记,首先要进行登记试验,登记试验报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须经农业部批准。四是规定登记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登记试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试验单位对登记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五是规定了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以及农药登记机关的审批时限等。六是规定了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的内容和有效期,以及农药登记证的延续、变更程序。

问:《条例》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针对农药生产管理存在的重复审批、管理分散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条例》做了以下修改:一是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由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二是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明确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三是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采购原材料要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记录。四是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农药出厂销售应当经质量检验合格、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建立出厂销售记录制度。五是规定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并明确了标签应当标注的具体内容,特别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的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

问:《条例》在农药经营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针对农药经营主体规模小、布局散、秩序乱,有的制假售假甚至销售禁用农药等问题,《条例》做了以下规定:一是取消农药经营主体仅限于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主体的规定,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明确了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营场所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和生活区域有效隔离等条件,以及申请农药经营许可的程序。二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三是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四是规定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

问:农药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在农药使用管理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答:针对农药使用中存在的擅自加大剂量、超范围使用以及不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等问题,《条例》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提高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水平。二是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三是要求农药使用者遵守农药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四是要求农药使用者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等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五是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

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自农村中心成立以来以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村级网格化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民合作社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为中心,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完成中心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按照区委公益事业单位调整目标,全面完成了农村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调整、固定资产划拨、办公地点整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银行账户和社保账户设立等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这个目标,以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内部管理为突破口,认真研究制定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公文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2.全力推动村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农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农委、区委农办相关文件要求,12月初制定印发了《静海区村级网格化管理信息统计表》,组织各乡镇开展村庄三级网格员确定和网格划分工作。到目前为止18乡镇383个行政村,选定一级网格长383名,二级网格员1498名,三级网格员11540名(另配备党员7199名),农村网格化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入静海镇、蔡公庄镇、西翟庄镇等多个乡镇的村庄走访调研,推动村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村级网格管理考核细则》(初稿),现已报送区委农办审定。12月28日会同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对各乡镇政府辖区内行政村的村级网格电子地图划分工作进行了培训,目前各乡镇正在全力推动落实。

3.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区委“一个试点、一个方案、一个专班”的要求,农村中心配合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专班积极开展宅基地摸底调查工作,目前,先期确定的6个试点村已制定出了初步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根据试点村调研情况,形成了《静海区宅基地改革试点村调研情况汇总表》,起草了《静海区宅基地改革试点村情况报告》、《静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所有权管理暂行办法》、《静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资格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宅基地管理系统设计需求》等初步文稿,制定了《静海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所有权管理办法》(暂行)等10个管理办法,并分别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村征求意见。

4.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配合区农委开展村庄污水处理项目督查,成立了3个专项督查组,由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分别对中旺镇等7个乡镇的9个村庄开展督查工作。通过与乡镇、村、施工方对接,协调解决各方问题、困难,圆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

农村中心联合区帮扶办成立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资金专项核查小组,对工程中的水泥路面硬化、里巷红砖硬化、面包砖硬化、修葺护坡、健身广场、环村植树等项目进行实地测量、验收,目前已开展了对13个乡镇43个村的缺口资金项目核查工作。

5.认真落实合作社和农村“三资”工作

2020年农业合作社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共有1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1家;市级合作社3家;普通合作社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