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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税人而审计的审计理念
虽然还没有发现这里有谁将“为纳税人而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理念提出,但无论是从他们关于审计的言行,还是审计结果公开模式上,笔者都强烈地感受到,这里确实在践行着为纳税人而审计的理念。
首先听他们的言论。2003年,前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在听取市审计局的工作报告后指出,政府投资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分分厘厘来之不易,必须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当时的代市长、现任市委书记李鸿忠也在人大常委会上指出,政府投资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必须时刻想着这是纳税人的钱,一定要用好、管好。在笔者与这里审计工作者接触的几个月中,每当他们审计发现损失浪费等问题时,总是能听到同一种感概声:这是纳税人的钱啊!怎么能这样?在他们的工作总结性文书中,“对纳税人负责”之类的语句高频率出现。
再看他们的行为。纳税人的钱使用得怎样,也就体现在财政支出上。于是在审计署要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由收入审计向支出审计转变之前,这里的审计目光早已聚焦在财政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上。他们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为重点,审查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以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财政资金更为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的水平和效果。对最能凸显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状况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更是重中之重。这个区审计局2005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7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就有96项,占82.1%。在此基础上,深圳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绩效审计,实际上是进一步揭示纳税人的钱用得好不好。
对纳税人负责,就要向纳税人交代,从而就要有相应的审计结果公开模式。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公开审计结果这一层次,我们都是按照《审计法》的规定,每年一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而这里每年法定要报告三次,除了同样内容的一次外,还有两次分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报告和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在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的层次上,当内地基层审计机关都还在顾虑重重的时候,深圳市审计局于2005年2月了第一批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开了8个绩效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社会反响很好。
对纳税人负责,还体现在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上,舆论称之为“问责风暴”。他们在每份审计报告的结尾,都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意见、建议,按规定的时间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全年综合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这个区审计局2004年审计提出的111条意见、建议,落实或基本落实的占92%。2005年审计揭示了167个问题,在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报告并取得支持后,区审计局与监察局联合发文,责成各被审计单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检查整改成效,认真吸取教训;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明确整改时限;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限期报送整改措施、整改进展及成效、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的书面材料。
全面监督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深圳从一个边陲小镇,在短短20多年时间里,发展成为一座目前仍在高速成长的现代化大城市,纵横交错的城市道路和相应设施,星罗棋布的公立学校、医院和公园、图书馆、展览馆,无所不在的公共体育和绿化场地,无不体现出政府对公益事业的巨额投资,从而决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必然要成为深圳审计的重头戏。这个区前几年每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政府投资都在10亿元左右,市级财政的政府投资肯定数倍于此,以至于市审计局下面还设立了政府投资专业审计局。
这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是全方位实施,不仅对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而且对项目前期的预算(标底)、建设程序进行审计,最后还要对项目可行性、投资管理、资金使用、投资效果进行绩效审计评价;不仅对建设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而且对与项目有关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购单位和社会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揭示的主要问题有:未招投标或招投标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或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无设计或随意更改设计、无监理、无验收、随意签证、多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不规范、超计划投资、损失浪费、虚报冒领等。
这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财政与审计的分工非常明确,而不象江西有些地方,先由财政部门在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竣工决算的基础上审核、批复,审计机关再介入审计,既造成重复审计,又容易产生矛盾。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通过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财政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由审计机关审核。该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审计监督的职能,同时规定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性文书,对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个人均具有约束力。
走在全国前列的政府绩效审计
深圳的政府绩效审计能够走在全国前列,既得益于积极探索,又得益于立法支持。从2001年开始,他们多次派人先后到丹麦、澳大利亚和香港专题考察绩效审计或培训。也是在这一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将绩效审计定义为:“是指审计机关在对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责时财政资金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程度,并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专项审计行为”,同时规定每年第四季度须提交绩效审计报告,从而使绩效审计成为深圳审计机关每年的法定审计项目,进而于2002年开始实践,到2004年已普及到区一级。这是主观努力方面,深圳作为发展了20多年的经济特区,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倾向于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相对充裕的财政资金和逐步构建的公共财政框架,以及市民具备一定的民主意识和效益观念,都是诞生绩效审计的客观基础。审计署规划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对尚处于“吃饭财政”状况的内地来说,恐怕不能一概而论。
政府绩效审计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很大区别:审计目的是业绩审核、项目评估和促进管理,直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而不是维护财经秩序;审计目标是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只是基础;审计对象是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公共管理活动,而不一定是单个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审计立项的依据有重要性、时效性、可行性和增值性,也就是值不值得审,而不是突出重点或考虑覆盖面,因而审前调查显得特别重要,并且必须在立项之前进行;审计评价是以政策和技术、经济数据为标准,而不是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审计方法是调查、统计和经济分析,查账不是主要手段;审计结果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而不是送达被审计单位。
对社会审计资源的全方位利用
人少任务重,是深圳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这个局基建审计科在编3人,还长期轮流有一人到居委会挂实职锻炼,每年要完成几十上百个审计项目,自身审计力量显然是杯水车薪。为了缓解这一问题,一般都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计。
事实上,社会中介机构已经成为深圳政府审计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政府投资项目是全年聘请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事务所协审,协审费用主要按核增核减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计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审计调查等项目。则在任务集中忙不过来时,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审,协审费用按协审人员实际工作日计取。为了控制由此而放大的审计风险,该局采取了一系列办法。
首先是严把协审单位选择关。通过招投标,采用量化指标评标,按得分高低确定3~5家年度协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还要按审计质量实行动态打分,按动态排名分配协审项目,淘汰更新协审单位。
第二是严把协审人员管理关。不仅在聘用协议中明确了协审单位派出合格协审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的义务,并且规定协审人员必须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包括“八不准”和保密纪律,限制协审人员单独与被审计单位接触,违者解聘。2005年就处理了一名泄漏审计工作记录的协审人员,三年内不得受聘参与协审业务。为了便于管理,实行协审人员集中办公,以前是利用会议室,今年在政府的支持下安排了一间大办公室。同时加强对协审人员的培训,除了日常的业务辅导外,每年还集中办几天培训班,强化审计相关法规和技术学习,进行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关键词:绩效审计;发展历程;战略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8-0098-02
总理日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如何确保这4万亿资金用好、用实、用出效益,也就是如何把钱用在刀刃上,杜绝损失浪费,引起了人大代表以及百姓的热议。人大代表所强调的加强4万亿投资监管的三个关键点之一就是跟踪审计。因此日前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当前阻碍绩效审计发展的问题,全面推动绩效审计的发展,为中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中国绩效审计的历史实践与特点
(一)绩效审计实践的三个阶段
1.审计署成立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末。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绩效审计理论研究和试点工作,提出:“从财务审计入手,加以分析,落脚到经济效益。”据1984年审计资料记载,当时,全国有22 个省、市、自治区的270个县以上审计局,对1 263个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试审,试审中充分注意到经济效益问题,诸如:天津铁厂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湖北省两户纺织企业效益审计报告、辽宁卷烟厂效益审计报告、山西小氮肥行业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鞍钢和山东审计局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都是当时比较典型的经济效益审计实例。
当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出各类问题总金额30 692万元,其中属于经济效益差的是9 195万元,通过试审,对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收节支起了积极作用。20世纪80年中期以后,绩效审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2. 20世纪90年代。1991年初,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都要确定一批大中型企业进行经常审计,既要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方面延伸,并作出适当的审计评价,推动经济效益的提高。”
在这个时期,中国审计机关还结合宏观经济财务收入审计,开展了一些事后来看带有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性质的经济监督活动。
3.加入WTO后的绩效审计情况。在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开始注入了绩效审计内容,如进行了绩效调查审计,在外资审计领域,明确提出其审计目标是提高外资使用效益。不少地方审计机关积极制订计划,在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等财政投入较多的部门,实施绩效审计,取得一定成效,向审计现代化迈出可喜一步。
(二)中国绩效审计特点
绩效审计走进中国这些年,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尽管时断时续,然而,它仍然体现了自己的特点。
其一,根据中国不成文和成文(《审计法》)法律条文关于“真实、合规、效益”的规定,把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结合起来,或更严格意义上说,绩效审计寓于财务审计之中。其二,主要以国有企业为审计对象,即是微观经济领域的效益审计,且较多地集中在其财务成果的分析上,对经济活动审计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都需要进一步开拓。其三,绩效审计主要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国家审计机关尽管试验性地实施了一些绩效审计,但与内审机构比要少。其四,事后审计多,事前审计尚不多见,而事中审计,即对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控制和调节,以推动被审单位改善未来经济效益,实现其潜在利益则更为少见。
(三)绩效审计的初步成效
其一,通过对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或调查,初步摸清了被审单位资金运行的效益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其三,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被审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四,一定意义上开拓了政府审计领域;其五,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基建项目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未来绩效审计发展,具有典型意义。
(四)中国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1.在现行审计体制下,中国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围绕着党政工作中心实施审计监督工作,显然这种对国家审计的定位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监督朝服务于人大立法监督方向的转移。
2.在现行审计体制下,审计监督的对象、范围、目标、结果等往往受某个或某些大权在握的领导的个人意志所左右。在现行审计体制下,决定审计根本大事和工作重点的决策者必然是政府首长而不是审计机关自己。这样审计工作的安排就与政府首长工作职责、政绩评价甚至个人偏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3.在现行审计体制下,目前绩效审计主要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对审计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4.中国的现行审计体制不利于绩效审计的发展。当前绝大多数的预算决策及项目投资的决策和使用权集中在政府或个别负责人手中,权力的集中往往伴随着权力运作上缺乏透明度,如再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制约,既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又容易纵容决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等现象发生,从而无可避免地使财政资金出现巨大的浪费和损失。由于许多问题与政府行为有关,审计机关也无可奈何。
5.国家审计机关对在中国条件下,如何实施绩效审计,缺乏一个战略性认识,缺乏一个系统、完整的具有战略性、宏观性的思路,缺乏一部战略性发展规划。绩效审计方面有组织的理论探讨、人才培训很是欠缺。
二、中国发展绩效审计的战略思考
(一)应用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目光,重新认识绩效审计在中国审计的地位
我们讲的中国国情,自然是中国审计直面的国民经济活动,要点有二:一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高速度低效益且重速度轻效益问题;二是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大量严重违纪违规、经济犯罪问题,这两个问题给国民经济所造成的后果和危害是一样的,长时间以来,人们对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低效益,甚至不讲效益,不认识,甚至熟视无睹。
在中国发展绩效审计,可以说是为解决国民经济发展低效益、轻视效益问题,找到其中一条出路。人们称审计者是经济医生,我希望经济医生把绩效审计作为中医药方,对中国国民经济低效益采用既治标又治本的中医疗法,而把财务审计作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应紧应急的西医药方,对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经济犯罪,采用西医疗法。只要尽我所能,定有成效。
(二)宏观绩效审计范围和重点
1.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审计。通过审计弄清有无因支出范围和用途计划不当而可能造成损失浪费现象,这种事前审计是把其作用在预算过程中,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的节约度。
2.财政决算审计。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弄清被审单位所花费的财政资金是否获得了效益,这种事后绩效审计的作用在于帮助被审单位总结经验,挽回效益方面损失,从而促进财政资金运行的有效性,或潜在效益。
3.投资项目审计。是对国家投入的建设资金经过投资活动取得的有用效果进行审核和评价。投资项目效益审计标准是:(1)是否以最低的消耗、最少的投资、最好的质量和最快的速度形成最大的综合生产能力;(2)能否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投产后的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投资回收;(3)能否为国家提供最大效益,这是杜绝中国民经济发展低效益最重要之渠道。
4.金融审计,即主要对信贷项目计划执行及其结果的审计,在中国金融行业,贷款项目没效益甚至副效益“打水漂”问题十分惊人,审计机关除着力审计其违纪违规、内外勾结的经济犯罪案件外,势必要把对贷款项目效益审计提到日程,这也是解决经济发展低效益的非实行不可的举措。
5.税收审计。通过绩效审计弄清税源流失所造成的损失,以提高税收率。
6.专项资金审计。国家专项资金繁多,审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带有典型主义的资金项目,通过绩效审计,提高其资金使用效果。
(三)微观绩效审计范围和重点
对其绩效审计范围主要是:(1)评价企业效益的指标状况,诸如对活劳动的经济效益指标(包括生产率与工资利润率),物化劳动的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率和单位设备产品率),劳动占用量和劳动消耗量的综合效益指标 (资金利润率和成本利润率)等的评价;(2)经济效益指标体系计划管理情况;(3)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通过绩效审计,确保企业潜在经济效益的实现。
(四)加强绩效审计立法
绩效审计急需强调人大立法监督。从绩效审计的产生和实质看,绩效审计是为了提高政府预算和公共资金支出的透明性和有效性,是为了增强对政府受托经济责任更深层次的评价与监督,这显然就有利于加大对政府公共权力约束的力度,这也正是建立良好所需要的。要积极探讨适合绩效审计的一套完整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使绩效审计的监督成效公平、公开。
(五)加快绩效审计人才培训
一个有效的绩效审计工作者,必须具备宏观经济知识和意识;具备宏观透视能力和较强的信息意识;具备高度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专业竞争能力和判断力。这些应当是绩效审计人才培训要实现的目标,也是绩效审计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
(六)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绩效审计经验
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绩效审计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更为现实的阶段,它们的绩效审计成功经验,同样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必将为我发展绩效审计以启迪。
合理安排,循序渐进,逐步摸索绩效审计新路子,创建一套适合绩效审计的操作模式与报告模式。绩效审计是更高层次的审计监督,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已成必然。但就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经济秩序状况以及审计工作质量和人员的总体素质而言,要达到这方面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澳大利亚审计署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对联邦公共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当时主要是适应建立高效率政府的要求,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改善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20世纪90年代绩效审计在澳大利亚得到迅速发展。1997年议会通过《1997审计长法案》取代了《1901审计长法案》,确立了审计长和审计署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审计长是议会的独立议员,确立了审计长的独立性和其与议会之间的惟一关系;规定了审计长作为联邦公共部门的外部审计人员,享有对联邦政府部门(Agency)、事业单位和公司(authorityandcompany)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绩效审计的权力,并根据部长、财务大臣和议会会计审计联合委员会的要求,对政府企业(GBE)进行绩效审计。
目前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审计署的一项主要任务。从绩效审计报告的数量看,绩效审计在审计署的审计业务中占相当重的分量。2001—2002年度审计署向议会提交的绩效审计报告占审计报告总数69%;2000—2001年度和1999—2000年度这一比例均达到85%以上。根据澳大利亚审计署的绩效审计实践,实施绩效审计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预备研究
在对具体项目实施绩效审计以前,审计人员首先进行预备研究以确定是否进行绩效审计。预备研究的内容主要是调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检查组织内部某一个行政单位的运作情况,或某项具体职能的履行情况,或组织内部的某项活动的系列程序等。预备研究的目的是在正式实施审计前,调查研究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并根据发现的问题确定是否对其进一步实施绩效审计。如果不实施审计,则向议会报告预备研究的结论;如果实施审计,应制订项目审计实施计划。审计实施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目标、责任关系、资源、程序和经营、管理程序和系统,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计划聘用外部专家;制订具体审计标准;评估潜在的审计影响;制订审计实施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审计经费预算。
(二)审计实施
1.审计进点会。在预备研究中,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人员就审计的目标、范围和重点作出说明,并对实施审计的具体事项作出安排。在没有开展预备研究的项目中,审计组通常在审计开始的时候与被审计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举行进点会。举行进点会的目的是:使审计组能够会见被审计单位的重要管理人员;进一步解释审计的类型和目标、范围、时间安排和采用的方法;给被审计单位提供向审计署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在管理层和基层建立合适的联络安排,对阶段性建议和初步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确保被审计单位清楚地理解审计的程序,包括对其实施审计的权力和保守机密;说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澄清任何疑问和误解;为审计组作出行政安排,如办公场所、出入手续、人员、文件、系统和资料。
2.审计取证。在绩效审计中涉及的证据主要是:通过查看和调查取得的审计证据;通过会谈取得的证词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文书证据包括法律文件,部长的声明、报告、会议纪要、备忘录、参照标准、会计记录的摘录、正式的图表和文书传递流程的说明、系统设计、操作手册、组织机构和职能图表等;通过对审计人员所收集信息的分析取得的审计证据。
二、我国绩效审计的发展严重滞后
我国审计理论界在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审计制度建立不久,就开始探讨绩效审计(当时也有人称之为经济效益审计)问题,并提出我国审计工作应该朝绩效审计方向转变。国家审计署对此也是一直持积极态度,倡导和鼓励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探索和开展绩效审计。但我们在2002年下半年针对我国审计体制问题所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审计机关目前仍主要是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主,很少开展绩效审计。
(一)现行审计监督体制存在严重缺陷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花钱一直遵循一个惯例:每年“两会”期间,政府先拿出一个财政预算,然后由人大表决通过。但以后钱用到了何处,是不是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却很少有人知道。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一些部门将财政资金当成“摇钱树”,本着“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的心态,随意支出,往往劳民伤财却并没有产生多少积极的效果。根据我国《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审计体制是行政型审计监督体制,实施审计的主体实际上仅是政府下的一个机关。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理论研究组王景东认为,这种体制存在先天不足,妨碍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不利于国家审计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和执行权的制约与监督。把国家审计放在行政框架内,在实践中审计、财政、税务在各自的监督活动中行使各自享有的行政权,无法体现国家审计的最高监督。即使进行绩效审计,由政府下属审计部门向人大提交绩效审计报告,也要经过政府选择决定,这实际上意味着是“我要告诉你什么,你才能听什么,才能审计什么”,也就是“自己审计自己,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难免出现走过场现象。而且,在现实的审计工作绝大部分属于“事后审计”,即便查出些问题,原先项目的有关责任人要么换岗、要么退休,审计机关最终得到的很可能只是一堆看似“证据确凿”却“无用”的数据。
(二)绩效审计结果的处理无法可依
监督政府花钱,绩效审计完善了财政资金的监管链条,但是,如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怎样追回损失的国有资产等等,都没有相应规定。有学者提出,不妨实行“上审下”,即由上一级的审计机关来负责对下一级政府的审计。“这样虽然避开了政府对审计机关的羁绊,同时也存在了信息不对称和行政成本增加的问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立勋认为:“要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机关就不能依附于各地方行政机关,而应该是独立于各地方行政机关,直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也有学者认为:当前,国家审计监督的法治化需要解决的是独立性和公开性两大难题,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同时,有步骤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保持国家审计监督的公开性。
绩效审计应作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用、拓展人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确立下来。对审计出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尽快建立健全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把绩效审计结果与经济责任、行政监察等结合起来,解决审计结果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施行的《审计法》颁布实施于1995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环境改变,审计监督、执法的客观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修改、补充《审计法》的部分内容已变得十分迫切。
三、我国对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借鉴与思考
(一)绩效审计的监督成效急需公平、公开
现行审计体制下,审计监督成效受政府首长个人意志左右。应该认识到这种在行政型体制下必然出现的现象是有其制度上和法律上的依据的,也是政府首长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责的必然结果。那么在现行审计体制下,决定审计根本大事和工作重点的决策者必然是政府首长而不是审计机关自己。这样审计工作的安排就与政府首长工作职责、政绩评价甚至个人偏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诸如审计机关审查哪些部门、哪些方面、哪些事项和哪些重点以及问题如何披露、如何处理等方面无不受到政府首长个人意志的影响。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视不够
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保证每一笔财政扶贫资金均能得到合理运用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目的之一。目前,大多数审计部门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缺乏深入认识,因而也大大影响了绩效审计力度。现阶段,虽然资金管理愈加细化与严格,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的绩效审计水平依然不高,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和传统审计在实践中侧重点各有不同,对传统审计而言,事项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其更为关注的,而绩效审计则将重点放在了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上。所以,应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完善,避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在绩效审计中发生。
(三)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首先是轻事前、事中的绩效监控,而对事后结果评价过于重视。事后审计是现行绩效审计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却很难取得那些真实、详细和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如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以及执行过程等,如此一来,事前和事中的绩效情况上,并没有真正体现有效的审计监督,而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也流于形式。其次是轻政策与制度绩效,重资金与项目绩效。审计人员在查找效益低下问题时总是习惯于从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实施中入手,而没有对政策与制度层面在设计与执行中存在的影响绩效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需知这些均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因素。最后是轻社会与生态效益评价,而重经济效益评价。不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并非都是直接体现的,其显现的时间非常长,量化考核非常难,审计人员因为受到多方原因的制约(取证困难、技术方法与手段有限),所以往往便会避难就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指标上,而对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所忽略,致使绩效审计的力度与深度受到影响。
(四)未充分公开审计结果
现阶段,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但就扶贫资金审计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从审计实践情况看,公开的大多是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相对公开较少,且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选择。第二,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报告披露程度等不同程度地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三,审计建议执行存在难度。目前,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具体问题,政府部门等被审计单位绝大多数都能整改纠正到位,但是对于涉及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执行起来存在难度,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体系的原因,也包括其他原因,使得更加侧重于提出审计建议的绩效审计开展情况不理想。
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在支持我国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首先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审计人员还应认识到,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助于优化配置资源。最后,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必经之路就是?Ψ銎蹲式鹂?展绩效审计,其目的在于以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并以此促进政府政务公开。
(二)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制度建设。同时,还应在审计过程中科学制订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方案。现阶段,为了切实提高政府绩效审计法律地位,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还应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做进一步完善,在对绩效审计法律手段予以明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规范体系。既要对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上做出明确规定,还应明确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与类型。另外,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也应包含在明确范围内,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进而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体系。
(三)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一,同样重视事前预测与事中监督两个环节,将审计在整个运用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针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情况要做到仔细观察,找出运用资金时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事先提出在实施项目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便于尽早处理。
第二,在利用与运作资金上,应更多地站在政府政策和当地整体的大环境方面考虑,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运用,使之无法取得较高的效益,绩效审计应基于这一出发点,提出更切合实际、更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审计建议。
第三,关注项目远期收益,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的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较为关注,因此需要审计机关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利益上,立体化、全面化衡量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衡量扶贫项目方案上力求做到全面、准确。
(四)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需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报告中的比重,全面反映政府机构运用扶贫资金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而在这一过程中,需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即加强同上级部门、纪委以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好地实行审计意见,并及时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其次,由审计署定期汇总梳理各级审计机关全年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并进行深度分析,将普遍性、典型性与倾向性的问题归纳出来,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展开深入剖析,尽可能从多个方面提出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如体制、机制以及制度层面,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反映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汇总结果,并就工作成果展开评价。
大力开展创新争优,以提高项目质量为重点、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以统筹事业发展为支撑,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保障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思路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宏观性和时效性,更加注重反映总体情况,揭示深层次问题,分析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议,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实施决策、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依据,更好地适应发展战略机遇期条件和内涵的根本变化,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具体项目安排
(一)财政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把促进财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深入分析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以及政策目标未实现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有效;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合理高效的使用。2013年3月开始,5月中旬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
2.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对7个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按照党的十和两办规定要求,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见》要求,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重点加强对“三公支出”(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小金库”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审计中关注权力行使与责任落实,促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推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3.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对3个村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深入贯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涉农居委会)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突出审计重点,深化监督内容,促使提高村(涉农居委会)“三资”管理水平,促进村集体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三)行业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
4.专项资金审计。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以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突出对那些掌管国家资金分配权的重要部门和关系社会建设及相关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重点抓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农业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规范资金的管理。同时,结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量力争达到50%以上。2013年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下达的行业性审计项目另行安排。2013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5.建设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做好软件园、社区教育培训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以及动漫基地等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继续强化“在现场抓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和现场资料,确保跟踪审计无缝对接。全区日常工程审计中,着重加强与4个新划入的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济开发区城建规划局、财务审计局的业务联系,提高其对重大项目必审、小型项目送审的意识。严控廉政勤政风险点,动态整合专家库与工程审计人员业绩档案,严格把好审计质量关,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行业性工程审计项目。2013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6.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审计署、省、市要求,结合本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际情况,继续对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审计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审计,揭示和查处“校安工程”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为发展小学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013年将该项目转为日常管理项目,继续抓好此项工作。
(五)审计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审计)
7.信息系统审计、AO审计案例及审计方法。紧紧围绕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重点,全面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审计项目业务质量和机关公文流程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发挥计算机中级过关审计人员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审计署及省审计厅AO实例和审计方法评选活动,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审计成果“精品”和“高端产品”,形成“以计算机能手作引领、以计划项目压担子、以目标考评促应用”的良好局面,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2013年1月开始,10月结束。具体时间以市局信息化考核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