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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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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一、文艺精品创作实现新突破

我们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底蕴,抓好以“三

枝花”为主的文艺精品创作,打造县域文化品牌,并通过文化交流展现县域文化的风采。年内,参加省市大型文艺演出20余次,荣获重要奖项14个。

二、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样

在组织重大文化活动的同时,我们充分利用文化阵地、文艺人才等文化资源优势,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活动。年内,送戏下乡200余场,送文艺下乡60余场。深入机关、厂企、学校和农村辅导200余人次,辅导文艺骨干2000余人次。

三、全民健身运动日趋活跃

老人节庆祝活动,进行了13项文体表演。年内的全民健身活动次数之多、项目之丰富、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近年来唯一的,许多活动都是首届,充分体现了“健康滦南、幸福人民”的主题。年内,市人大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唐山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给予了高度评价。作为市局确定的示范单位,我局按市局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各类人员体育锻炼状况调查,工作经验被市局在全市推广。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及传承得到国家及省、市的充分肯定。1月份,我县乐亭大鼓、评剧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3月份,滦南民间剪纸艺术、靳派乐亭大鼓艺术、滦南旱船和滦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按照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滦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具体要求,精心部署,层层抓落实。全年召开普查动员会、信息交流会、工作座谈会等各类会议8次;下乡督导、检查、辅导30多次,下发《普查情况交流》信息12期。全县17个镇普查领导小组逐村逐项逐人进行走访,已收集到大量文字及图像材料,查到了很多宝贵的遗产项目,完成了总字数达50余万字的《滦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这是我县建县以来首次全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涉及地域广、规模大、普查内容多(共十六大项,二百余小项)、历时时间长。在6月3日的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市文化局白局长对我县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工作方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将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8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省文化厅、市文化局验收后,初步建立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五、基础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完善

2、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我们积极申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省市下拨的健身工程46个,目前已全部到位。同时,省下拨的县城广场体育健身器材已到位,在县城文体活动广场安装健身器材23件。为配合健康滦南、幸福人民行动,我们在全市县(市)区中率先在部分主要干道、宾馆、公园、广场及主要健身场所设置了体育锻炼提示牌和体育运动量标识。

3、30个村新农村书屋工程全部落实。该工程总投资60万元,涉及我县项目村30个,目前图书已发放到各项目村。每个书屋配备图书2000余册、音像制品百余种,确实为农民送去了精神食粮。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一、文化工作完成情况

㈠出色完成全市重大文化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开封文化软实力。

精心参与组织承办 “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活动。参与组织4500件文物及展品参展、600件拍品拍卖、80篇论文学术交流,为群众鉴宝1000件、300人次,完成了市博物馆改造、宋都御街牌楼的修缮工程。依法征得伊朗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河南博物院、郑州博物馆、洛阳博物馆等馆藏精品参与展出,元青花瓷、明仇英《清明上河图》等国宝文物精品,让国内外来宾和开封市民大饱眼福,引起省内外媒体网络广泛关注。通过首届论坛的成功举办,为把七朝古都开封建成一座享誉海内外、集收藏活动与收藏经济开发为一体的有较大影响的收藏文化发展基地,推动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切实抓好新郑门遗址“城摞城”博物馆的项目开发。开封地下构成的“城摞城”奇特景观,是世界古代都城发展史上是非常少见的。为进一步发展宋都古城的历史风采,在市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地抓好项目开发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详细科学的考古发掘方案,提供充足的专业技术材料,邀请相关专家召开研讨会,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与澳大利亚裕万责任有限公司投资方广泛接触谈判,签订了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城摞城”博物馆的项目开发,对丰富开封文化旅游资源,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位,推动我市大遗址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认真做好第25届花会文化活动组织工作。组织举办了菊会开幕式大型鼓舞表演《万人千鼓庆菊会》和菊会大型文艺晚会,举办花会文化活动20个。特别是开幕式大型鼓舞表演《万人千鼓庆菊会》,汇聚市属五县五区1000名鼓手、1000面盘鼓,擂响开封,激越豪迈,营造了强烈的文化氛围,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新成果。

全力组织好“文艺精品”《清》剧的进京演出活动。接到市委、市政府复排大型原创歌舞剧《清明上河图》晋京演出的任务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清》剧晋京演出作为文化系统的中心工作,相关领导及全体演职员牺牲春节长假,不分昼夜组织排练,加工提高。3月7日、8日,在首都北京天桥剧场为全国“两会”演出,受到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赞誉,宣传了开封,展示了开封文化风采,《中国文化报》以整版篇幅宣传报道了演出盛况。

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彰显良好势头。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摘要:泥金彩漆是宁波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工艺“三金”之一,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完美的装饰效果在泥金彩漆甬式家具上有着广泛应用。但是与许多传统手工艺一样,泥金彩漆也面临着后继乏人的局面。民族工艺品制作(泥金彩漆)专业的培养目标,基于泥金彩漆技艺工作过程,梳理了核心技能,提炼了核心课程,制定了课程标准,确定教学项目,明确课程框架,制订教学计划,研发配套教材及多媒体教学资源库,完成浙江省民族工艺品制作(泥金彩漆)教学指导方案,培养出了一批熟练掌握制作泥金彩漆的各种基本技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使得湮没已久的泥金彩漆绝技重新焕发生机。

关键词 :泥金彩漆核心课程项目教学

一、研究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世代相承的文化瑰宝,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泥金彩漆是宁波传统工艺“三金”(朱金漆木雕、泥金彩漆、金银彩绣和骨木镶嵌)代表性传统工艺之一,内容丰富多彩,尤以取材特殊,创意独特,为人称奇,是一种泥金工艺和彩漆工艺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漆器工艺。2010年,“泥金彩漆”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近年来,随着现代人们生活观念和习惯的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瓦解,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失,泥金彩漆也失去了它生存的市场。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作为文化机构,又是首批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继承、弘扬泥金彩漆等这些民间的文化遗产有义不容辞的教育责任。因此宁海县第一职业中学将民间工艺利用和挖掘起来,通过学生的制作学习,进行“活态”的继承,培养学生对民间传统工艺的保护和自觉意识、培养学生制作泥金彩漆的能力,为泥金彩漆技艺培养传承人。

实践过程遵循“以核心技能培养为专业课程改革主旨、以核心课程开发为专业教材建设主体、以教学项目设计为专业教学改革重点”的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新思路,立足课堂,制订并实施本成果行动构想。

二、实施策略

1.进行专业调研,确立培养目标

泥金彩漆地域性强,全国仅宁海县内一家工艺品企业(宁波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还保留着完整的泥金彩漆技艺,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该企业和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充分摸清该技艺的整个工作岗位状况,以此了解泥金彩漆技艺对人才需求,进而有目的地进行教学改革,建立基于民族工艺品制作(泥金彩漆)专业职业导向的教学方案与课程标准。

根据调研计划,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人物专访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随机问卷调查100名宁波市民;对宁波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宁海文化馆、宁海工艺美术协会进行实地调查和采访;调研内容包括产品的市场定位与需求,技术人才的需求和岗位能力,相应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岗位对知识能力的需求、相应的职业资格等,从宏观上把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与职业学校的培养现状。

据此,我们确立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宁海及浙江省传统工艺行业发展需求,力求培养德、技与艺全面发展,具备泥金彩漆工艺美学、江南十里红妆民俗史、泥金彩漆艺术设计与制作等基础理论和相关技能,能从事泥金原料制备与管理、堆塑造型设计与制作、泥金装饰、传统工艺品包装与展示、生产管理与销售等相关工作,达到相关初级工水平的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的生产与管理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人”。

2.基于工作过程,提炼核心技能

泥金彩漆是一种泥金工艺和彩漆工艺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漆器工艺。主要是在木制胚件上,将打成薄片的金银箔碾成粉状,调入漆料后或涂或描或填,并采用蚌壳片、镜片、砂会、沥粉等工艺技法精心装饰;也有以竹片;竹编为胎的。纯手工技艺制作,工艺考究、精致,共有箍桶、批灰、上底漆、描图、捣漆泥、堆塑、贴金、罩漆、上彩、铺云母螺钿、分天地色、修边、挖朱等20多道工艺,约3个月器物才能成品。其中,堆塑(堆泥)是泥金彩漆最具特色的手工艺,也是与其他漆器最大区别所在,为宁波所独有。

基于泥金彩漆技艺制作的整个工作过程和工艺流程,我们提炼出民族工艺品——泥金彩漆制作的四大核心技能:泥料配制技能、选图绘制技能、堆塑技能、装饰技能,并明确了相应的技能要求,泥金彩漆制作的核心技能及要求。

例如针对备料(购料、筛粉、配料、捣泥、保存、工具制作)过程,我们提炼出的核心技能是泥料配置技能,其核心技能要求是:蛎灰、瓦灰、金箔、金胶、矿物颜料、油漆等质量鉴定;原料的比例;泥料的搅;敲打的时间;密封、阴晾;木制工具、竹制工具、金属工具、模具。堆塑的工作过程有绘制图案、关框、造型三大工艺,其核心技能包括选图绘制技能、堆塑技能,核心技能要求有:传统团鉴赏;白描手绘、拷贝;绘制边框;搓泥线;上漆胶和编线等。贴金的工艺流程由上彩、涂金胶、剪金、贴金、扫金组成,核心技能为装饰技能,核心技能要求有调色、撒云母、镶嵌螺钿、修补等。

3.开发核心课程,分解教学项目

在明确了掌握“泥金彩漆”技艺所需的四大核心技能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和能力需求,我们开发出“泥金彩漆”四门核心课程:材料处理、图案绘制、堆塑工艺、综合装饰,并细化分解出核心课程各自的重点教学项目(见表1)。

4.制定课程标准,突出职业能力

为了量身打造技艺传承人培养规格,校企共同研讨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标准和开发校本教材,探索形成了符合本专业发展的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做到教中学、学中练,实现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无缝对接。

(1)明确课程设置,制定教学指导方案。泥金彩漆作为一种手工艺品,表达了作者创作时所想表达的意境,手工原创作品应充满激情神韵。所以,泥金彩漆传承人必须有相当的传统文化修养,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懂得写生和速写,要有深厚的传统的技艺功底。只有懂得泥金彩漆的地域特色和艺术风格,才能以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所想表达的意境;只有熟练掌握了泥金彩漆的堆塑造型制作技能,才能心到手到,完整表达出所想要的最终图像效果。

因此,民族工艺品制作(泥金彩漆)专业课程的设置,除了核心课程(含教学项目)外,还开设了素描、色彩、书法、制作技艺工艺、计算机、美术等公共课程,还开设了以中国古典诗词为主要内容的文学欣赏课,以及不同方向的工艺美术技能课程(泥塑、雕刻、工艺绘画、Photoshop等),形成不同的专业方向(泥金彩漆方向、平面设计方向、家具装饰、室内设计、古玩鉴赏)等模块,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更具有深厚的潜力和较大的发展空间,为他们今后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文化艺术基础。

目前,学校泥金彩漆的课程设置见图1。

这一课程设置,突破了以往中职艺术人才培养照搬专业艺术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既遵循民间艺术人才培养规律,又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彰显地方性、应用型,使人才培养定位更加准确;把艺术人才培养和地方艺术产业的发展、地方旅游业的开发相结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在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学校进一步确定民族工艺品制作(泥金彩漆)浙江省教学指导方案,制订了本专业3年制(2+1)的整体教学计划,即2年在校学习和1年顶岗实习。核心课程占总课时的26%,顶岗实习占32%,选修课程占10%。选修的相关专业课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自编校本教材,丰富教学资源。泥金彩漆技艺要“活态”传承,关键之一要有合适的教材作为载体。泥金彩漆有一套独特复杂的工艺流程,气候与环境条件要求极高,全是手工技艺,没有一本完整介绍和记录该技艺的书籍资料,全靠师徒口传手授,代代相传,没有相应的教材作载体,教学的随意性大,目标任务也往往不能很好完成,所以非遗教材体系的编写成了需要充分考虑的问题。

校企双方成立编写组,鼓励具有编写资格和条件的专业课教师创编泥金彩漆的教材、辅助教材及讲义。通过到企业调研,走访民间艺人、进入车间,了解每道工序,整理汇编泥金彩漆资料,全程记录泥金彩漆的技艺过程。

经过多次教材编写会议,几易其稿,《泥金彩漆技艺系列丛书》之一的《花鸟篇》(配套光盘)最终完成。该教材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泥金彩漆技艺的全过程,教材以职业需求为依据,以工作过程为基础,以能力训练为主线而编写。全书共分绪论和四大教学模块(边框造型、植物造型、动物造型和花鸟综合造型)。每个教学模块又分解成相应的教学项目,涵盖了制作泥金彩漆所要学习的全部技艺。每个项目任务按“实训目标、知识准备、学习内容、任务拓展、项目评价、训练感想”板块设计编写,从提出任务到完成任务,循序渐进,同学们想看、爱学、易做,通过自身的主动学习,可以完成整个项目任务的操作,从而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法,享受自主学习的快乐和成功感。教材既可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实训配套教材,也可作为相关行业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教材和参考用书。

三、小结

基于泥金彩漆技艺工作过程,梳理了核心技能,提炼了核心课程,制定了课程标准,确定教学项目,明确课程框架,制订教学计划,研发配套教材及多媒体教学资源库,培养了一支高水平、谙熟泥金彩漆制作工序及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学校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群建设,探索数控、模具与民族工艺品制作专业的整合、转型、升级,打造品牌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培养出了一批熟练掌握制作泥金彩漆的各种基本技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使得湮没已久的泥金彩漆绝技重新焕发生机。这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保护非遗项目模式的成功运行为其他非遗项目的传承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本和案例。

参考文献:

[1]黄才良,赵广玲.绚丽多彩的泥金彩漆[J].收藏,2009(1).

[2]赵福莲.宁波泥金彩漆口述史[M].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3.

[3]陈文斌.融入民间美术文化拓展美术教学空间[J].科学大众,2010(2).

[4]董继群.中国传统民间工艺[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5]刘金丽.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与传承[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1).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项目教学实施;设计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6-0174-02

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了“非遗”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目前在对“非遗”传承创新上存在着信息缺失、表现缺失、机制缺失等问题。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只有科学与文化相结合,技术与艺术相结合,通过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艺术手段并用,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创新人,发挥高职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作用、服务作用和促进作用,才能最大程度地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作为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专业教学资源库的项目主持单位,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原则以“非遗”为主要内容,基于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群),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教学资源库,搭建保存、传承、传播和创新民族文化的重要平台,解决资源与需求的突出问题,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满足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资源库建设过程中,我院的艺术类的课程根据课程授课需求与非遗资源开发融合,提高了学生将非遗传统文化与数字媒体技术相结合的能力,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

一、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教学的思路

以教学思想观念更新为突破口,突出文化传承与创新,以项目教学与非遗资源深度融合为重点,树立理论服务实践、学科逻辑服从工作逻辑、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课程教学观,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核心能力的过程中,在非遗资源数字化、数字化资源产品化、文创产品商品化的教学实践中整体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成数字化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动画流程式展示、虚拟沉浸式互动体验、三维仿真式修复留存、视频表达演示呈现、跨终端跨平台式传播等多媒体手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平面传播保护向互动式立体化传承、主动式创新转化提供借鉴模式。搭建作品资源与产品资源双向转化平台。将学校教学过程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作过程紧密结合,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推进职业教育与民族文化产业对接,为学校创意成果转化和企业订单交易、信息提供可参考的解决方案。

二、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教学案例剖析

1.项目情况简介――非遗电子读物设计。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教学资源库的任务之一就是电子读物设计。随着屏幕的互联化,社交式阅读、拍照式阅读、分享式阅读的沉浸式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传统载体如书籍、文献、画册等正面临巨大的挑战。非遗电子读物为非遗传承创新提供了一个高效、智能平台。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学生主要承担非遗电子读物的开发任务。在院系领到的统筹和安排下,我们教研室的老师组织了集体备课,制定了涵盖PC终端、移动终端、网络终端全平台开发的任务。每一种资源实现PC终端的多媒体光盘、网页、移动终端的APP版本的开发。

2.非遗素材采集、整理与同类产品调研分析。融入非遗资源的课程会在授课过程中组织学生进行同类产品市场调研。分析现有产品的优缺点,取其精华,避免设计创意雷同。在互动媒体设计专业教学中,学生分组进行市场调研,以市场资料搜集和汇总的方式进行。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针对课堂所讲授的非遗资料和非遗元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目前跟非遗文化传承相关的网站、光盘、APP等电子读物展开调研,深入分析其优缺点,作为设计开发的参考要素。将采集组采集的非遗素材进行处理与归档,提取应用元素,这些非遗元素包括历史由来、风俗奇趣、工艺流程、传承大师、造型特征、典型纹饰、具象元素等内容,将素材进行整理,并通过素材采集汇报会,使大家能了解到各组所获得的非遗元素特征,扩展学生知识面,拓展课程授课内容。

3.访谈非遗传承人。学生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北京几个主要的非遗文化比如景泰蓝、花丝镶嵌、兔爷、北京风情泥塑的传承人进行走访,开展深度访谈。将走访这些地点以及对非遗艺人进行深度访谈作为课程作业,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京津地区的非遗传承人、艺人进行深度访谈,深入了解非遗艺术。学生在进行非遗艺人访谈过程中,会更注重和传承人的深度访谈工作。学生会与传承人面谈,了解京津地区的非遗资源工艺特点、历史由来、传承大师、风俗奇趣,并拍摄了传承人访谈的视音频。为非遗电子读物的开发奠定了基础。

4.信息架构与概念设计。非遗电子读物设计如何传达信息?创意点在哪里?在问题的引导下,项目引导学生反复思考收集到的资料,综合重组排列,进行设计概念筛选。全方位思考,力求创新;寻找空白点是进行电子读物概念设计的出发点。景泰蓝APP开发小组,从访谈景泰蓝传承大师那里得到启发,将景泰蓝从制胎、掐丝、点蓝、烧蓝、磨光的整个流程以交互游戏的方式呈现给浏览者,形成在交互体验中了解景泰蓝的产品概念。然后从发散思维开始勾画草图,寻找不同的表达方向。在头脑风暴阶段的任何创意灵感要多记录,不断产生新想法,不断对前面的想法进行修正,反复推敲尚不完整的创意,并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改、发展、完善,直至形成较成熟的创意构想。因此,要求学生通过草图绘制的方式,快速地把创意构思过程记录下来,用简单的图形与说故事的形式将创意表现出来,经过艺术处理逐步形成创意概念,最后形成相对完整的创意草案。在完善电子读物创意时,集思广益,征求各相关者的意见,然后确定创意方案。

5.非遗电子读物开发实现。通过相关电子读物开发平台将之前设计制作的界面、音视频、动画及创意阶段的交互构想打包到一个平台,完成交互展示。学生除了完成交互设计创意及部分动画视频创作之外,一些关键的交互程序,学生还应学会与程序员合作完成电子读物开发与测试。反复与非遗传承人及爱好者沟通获得对创意设计的反馈意见,对已形成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价、补充、修改,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迭代设计,使之更加完善。

三、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的创新与成效

从高职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特点和职业岗位的要求出发,以非遗资源为教学载体,将教学成果与资源库项目验收要点结合,同时作品参加北京市动漫设计比赛,将非遗内容与课堂教学及专业参赛深度结合,把职业能力训练与具体的项目结合起来,通过教学,实现了各方面的“多赢”。

1.学生作品水平得到提高。非遗资源融入课程是对课程内容和载体有益补充;设计作品将传统文化与互动技术结合,有利于学科交叉的发展;学生面对非遗类选题比较感兴趣;作品艺术水准得到提交,到达入库标准。

2.学生驾驭项目的能力全面提升。在非遗内容融入课程的过程中,学生在真实项目实践中扮演企业设计师的角色,可使学生置身于从接单到客户沟通直至提交完成品的完整行业工作情境,以“准员工”的身份,在规定的岗位上,完整体验和承担符合学生接受度的“仿真项目”工作任务。非遗项目教学让学生全面了解自己的角色作用,将所学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融会贯通于每一个非遗项目的实践中,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设计、制作能力,还能根据不同的企业需要或竞赛要求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能熟练运用各种不同类型的设计表现形式,准确传达项目信息;丰富的非遗创造元素和题材能拓展学生的设计思维,加深学生自身的艺术修养,提升学生作品的艺术表现力。提高了学生的创意设计和传统文化应用创新意识,使学生能够自主学习以及向国际传播中华传统文化。

3.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使艺术设计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得到有益的彰显,是培养职业型设计师的重要途径。教师在此类课堂教学中起到主导作用,教师在课前、课后都感到备课和教学的压力,提高了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以非遗资源带动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以资源库项目带动科研”,可以促进教师的成长,有利地提高了教师的科研水平。我院教师在承担资源库建设及非遗资源融入课程的过程中,结合资源库项目建设成果,申报各项科研课题多项,开发多套教学案例,都为日后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让教师的专业素养在互动研讨中提高,教科研成果互相转化,让教师在教学研讨中受益。

4.专业教学成果不断涌现。非遗资源融入项目课程的非遗电子读物、网页、动画作品经过资源库审核小组审核,全部纳入国家级非遗传承与创新教学资源库,学生作品直接入库在我院属于首例。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完整的职业能力,还可增强学生的成就感,能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作品参加第四届北京市动漫设计大赛取得了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的好成绩。

参考文献:

[1]成阳.“融”“溶”之别─传统视觉元素融入当代设计的创新思路[J].装饰,2013,(6):72-73.

[2]刘明.岭南地域文化艺术的再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走进大学课堂[J].美术学报,2009,(3):70-73.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里程碑[N].光明日报,2011-02-26(4).

[4]施王伟.谈高职艺术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J].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2):77-80.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起端于2003年,2005年承接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列入国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十个试点项目”为标志,拉开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建设的序幕,已形成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格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新疆成立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在领导协调、专家咨询、保护研究三方面形成了区、地、县三级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同时,于2008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文化厅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当前,除自治区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并新增了7个全额事业编制外,新疆已有90%的地州、县(市)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截止到2009年底,新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人员已达557人。

(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

首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从2006年开始,新疆各级文化部门投入本系统人员1896人并吸收社会力量9063人参与,经过三年的全面普查,获得阶段性普查成果3772项,初步掌握了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其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新疆已形成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其中,世界级3项,国家级70项,自治区级293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13个世居民族都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国家级和自治区保护名录。2012年计划建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名录项目”,实施分类保护。再者,注重扶持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新疆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7名(共3批),中央财政每年给予每人传承补助8000元;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427人(共3批),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人传承补助3600元。各县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登记各民族传承人17483人,给予一定的传承补贴。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和对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的考核机制,贯彻落实权利义务和奖惩制度。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各民族优秀民间艺人的社会地位,而且充分调动了他们传承、教习的积极性。最后,积极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通道。以维吾尔木卡姆的保护传承为重点,逐步开拓了五种传承通道。一是坚持原生态传承,统一规划建设10个木卡姆传承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3个,4个在建,实行民间艺人就地传习、教学、展示;二是专业传承,积极支持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做好维吾尔木卡姆的收集、整理、规范、展示等工作;三是文本传承,《十二木卡姆》已有3个版本,《哈密木卡姆》已有2个版本,《吐鲁番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各有一个版本出版,经过深入研究,还将出版更为完整、严谨的木卡姆版本以传之后世;四是教育传承,区内有关大专院校开办维吾尔木卡姆传承班、招收木卡姆专业研究生,编写维吾尔木卡姆的普及型乡土教材,推动其进校园、进课堂;五是多媒体传承,出版有关维吾尔木卡姆的多种图书和音像制品,编制《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数据库。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与传播

由新疆艺术研究所和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头编撰的《中国戏曲志•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曲艺志•新疆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新疆卷》“十大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已出版面世,该套志书始于1985年,历时24年,是全面搜集、整理新疆各民族优秀民间文学艺术浩大工程的标志。此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等陆续面世,2012年“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正式启动。从2006年起每年“文化遗产日”系列展示活动、“新疆民间文化艺术节”、“第六届国际木卡姆研讨会”、“首届哈萨克族阿依特斯全国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依据“十二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拟在新疆13个世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街区、村落或特定区域,建立莎车县“维吾尔木卡姆生态保护区”、布尔津县“哈萨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等4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在地整体性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活态传承和发展。

(五)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2011年吾库萨克乡热合曼•阿布都拉传习所———民族乐器制作技艺(维吾尔族乐器制作技艺)列为文化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2年第七个文化遗产日举办了“2012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成果展”。目前正在落实设立4个自治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保护实验区,推进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产业发展、文艺创作繁荣,促进其在民间的保护和活态传承。①

二、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实践

最早对民间文学艺术给予立法保护始于1985年1月1日文化部颁布实施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是对民间文学艺术立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目前拥有“新疆美术工艺大师”126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名。199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其间国家版权局曾于1997年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2年推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被列为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同年,国家版权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为:“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列入“开展‘民族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内容纳入中国民间文艺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形成可操作的中国民间文学数据库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的工作措施。我国2004年8月加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此后国务院先后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并于201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制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批转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体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8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2010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施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法制轨道。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2010年4月19日新疆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传统知识、民间艺术、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促进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发展被列为专项任务,以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成为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新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新疆地理标志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文件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的工作措施。

三、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司法保护实践

新疆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所引发的典型纠纷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积累了有益的司法实践判例。

(一)民间文学艺术权利归属纠纷

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之争引发人们的关注最早要追溯到“西部歌王”王洛宾与西部民歌版权纠纷,这也是我国最早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纠纷。1992年王洛宾在台湾与晏茜茜女士签订协议,将《达坂城的姑娘》、《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等十首民歌作为个人的著作财产由台商买断。期间王洛宾指控罗大佑推出的《情歌纪念日》专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和署名权。罗大佑就此在上海召开记者招待会,希望通过学术界、音乐界、文化界和法学界弄清这些“根本是民族遗产的新疆民谣,究竟版权归属什么人”。此事件在音乐界引起一片哗然,在西部也引发了许多关注。1994年《人民音乐》从第6期开始开辟专栏,展开了持续一年针对王洛宾和西部民歌版权的讨论。

(二)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著作权纠纷

代表案件之一是关于王洛宾多曲民歌权利归属问题出现的多起案件。在新疆洛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与哈力旦•乌甫江等侵犯著作权案中,涉案歌曲《高高的白杨》经过鉴定与原告《我的花园多美丽》的曲调在音高组织、旋律骨干音及旋法节奏形式、句式结构等主要方面基本相同,在节拍形式、具体的润腔及结构细部有所差别。两首歌曲中曲调的母体均源自同一首维吾尔民歌,只是歌词不同而已,因而无法认定《高高的白杨》是由原告作品改编而成的作品。因此,在王洛宾生前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不能被确认为侵权作品的情况下,王洛宾应享有《高高的白杨》的著作权。①代表案件之二是万志民诉葛顺中等侵犯著作权案。歌曲《相爱》是原告万志民在原始民歌的基础上整理后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司法实践认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一方面归属于某一区域内的群体,但为促进民歌的进一步传播与发展,应允许公众对民歌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被告进行改编不需经过原告许可,形成的《送我一枝玫瑰花》的作品著作权应归有独创性贡献的葛顺中。判决多次提及两首歌曲改编自民间艺术作品,在署名上仍应注明民间艺术作品的来源。②

(三)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纠纷

新疆近年来民间文学艺术标示纠纷以“刀郎”之争为最。首先是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诉罗林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受理法院认为:尽管“刀郎”一词具有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等含义,但因罗林以艺名方式推出其歌曲作品为公众所认知,“刀郎”一词不仅带有原有含义而且亦兼具“演唱者罗林”的特定署名含义。飞乐影视制品公司与潘晓峰专辑在其包装上标示演唱者时,弱化使用“西域”,突出放大“刀郎”,构成对罗林“刀郎”艺名的使用和演唱者身份的假冒,侵犯了罗林的作品署名权和表演者权。③此后的“刀郎”商标被热注成为酒、刀具和服装类商标,早先被注册为酒类商标的“刀郎”商标行情看涨,据称将以3000万元的底价拍卖。④“刀郎舞之乡”新疆阿瓦提县县委宣传部注册了daolang.cn、“刀郎”等近10个域名。⑤类似的争议还有“木卡姆”注册商标专用权⑥以及“阿凡提”注册商标纠纷案等。⑦

四、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制约评析

从行政、立法和司法来看,对新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行政保护方面,新疆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框架下,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传承体系的建立健全,遗产整理与传播以及生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的推进。在立法保护方面,新疆在全国列位于较早开展地方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省区,开辟了我国专就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省级地方单项立法的首例,并首创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保护的初步尝试。在司法保护方面,新疆多起相关案件,既有较为普遍的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权利案件,更有全国首例民间文学艺术纠纷案件,在司法保护方面具有积极有益的判例作用。通观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可见一条这样分明的脉络:法制层面从国家到地方,《著作权法》第6条勾画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路径,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第22条“利用木卡姆艺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应当依法保护木卡姆艺术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并尊重木卡姆艺术传统样式和特定习俗,不得对其歪曲、滥用”的规定首开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立法尝试。但这两条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都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法规与之配套,其实际的法制效用是非常有限的。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现有民事法律机制架构实际就是一部国家法律和一个地方条例的相关条款,除此之外的法制依据,从《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均是行政法规。行政立法保护与行政政策的保护是互为因果的,从这个视角来看,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行政保护与立法保护实际是在同一行政法律机制架构下展开运行的。而在司法实践层面,大量的民间文学艺术权属异议关乎的都是知识产权制度:除了民间文学艺术再创造作品可以直接适用著作权法的条款之外,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元素在“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未出台之前事实上处于民事法律调整视阈之外,充其量依托极特殊个案判例,①或现有可援引的法条来展开运行,而后者方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本体。由此,新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呈现出法制层面事实上的不均衡、法制与司法事实上的脱节:行政法律机制丰沛而民事法律机制单薄;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面临大量的民事案件无法可依,现行法律捉襟见肘的局面。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中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事实上遭到了忽视。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这种状况也正是我国整体状况的一个缩影。

五、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出路探析

文化的本质使民间文学艺术既是精神智力文化、又是经济文化、也是政治文化,这客观需要将其视为文化人权与,也需要将其视为经济产权;民间性使民间文学艺术具有突出的公共属性,客观需要将其视为公共利益;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维持族群与其文化间的互力,维持族群与其他文化利用者之间良好互补,客观需要将其视为群体私益。公权与私权、公益与私益的交织客观决定了保护机制的非单一性出路。知识产权民事保护机制是以市场为环境的交易制度保障,以权属的厘清为市场行为的基本前提,遵循市场法则并呈现市场调节的特点。其优势在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注重激励、自发淘汰,形成微观经济体的竞争活力;其劣势在于利益至上、两级分化、宏观失调。民间文学艺术是体现价值创造和精神需要的智力成果,凝结着民族的价值、信仰,传递着民族的历史、知识,承载着民族的精神、灵魂,实际上无法也难以以市场价值来衡量其价值。①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二位一体权利;其主体二元统一,体现出浓重的公共品格;民间文学艺术的族群人权性要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私权与人权协调;市场机制全球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意义从族群生存发展需要,扩展到维护民族独立与国家,关系国家的文化安全乃至政治安全。这与产权机制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行政保护机制高效、统筹、均衡的特点,能对市场机制实行有效互补,方能维护民族文化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利用优势资源后发赶超,增强文化软实力。行政法律机制是借助行政法规与行政政策,将管理者宏观目标通过被管理者贯彻落实。以国家管理组织结构为网络,遵循政府管理法则并显现宏观调控的特点。其优势在于总量控制、调节分化,形成宏观经济环境的健康;其劣势在于对微观经济主体的指导滞后,导致活力不足。在新疆实地调研中可以深切感受到行政法律机制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卓著成效的巨大推手,其效用持久与政策力度成正比,这对行政管理部门的投入荷载是严峻考验。行政法律机制外在的善意在极大提升族群文化自尊自信的同时,族群自身应对环境的能力建设依旧滞后,这种差距使族群总体缺位于主动的文化保护和促进,并引发文化传承内核虚化、文化开发内涵空化。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浮现:第一,当前法律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主体仅涉及到代表性传承人,更多的普通传承人、民间文学艺术族群主体的权利搁置,这在实践中已经引发矛盾纠纷,削弱了族群成员个体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第二,整理者的权利义务缺乏相应规定导致争端;第三,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新创作对原作品与素材的权利尊重问题;第四,商业性演出以及改编民间文学艺术中的歪曲、不当使用造成精神伤害问题;第五,开发利用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获益有限,主体缺位难以实现对保护利用的有效监督;第六,跨境共有民间文学艺术申报与归属问题。这些问题都根源于缺乏民间文学艺术权利归属认定,尚未建立相关群体、个体传承人与再创作者之间合理利益分享机制,尚未设置保障公众使用的权益机制。而这些正是知识产权机制努力的方向。无独有偶,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最重要的两个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近年来的相关立法活动,表现了在探索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侧重点发生变化和保护传统文化的不同视角,走向民事法律机制的私法保护与行政法律机制的公法保护二位一体的进路。WIPO于2000年成立了专门机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WIPO-IGC),其工作主要围绕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等三个主体展开。着手探讨传统文化保护问题,推动各国相关立法,继续发挥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主导作用。UNESCO所辖的诸如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对传统文化保护的国际制度安排进行了有益探讨,发动了超越WTO体制的“软法”造法活动:一是颁布保护传统文化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二是鼓励各国尽可能利用《知识产权协定》的弹性条款和开放性条款,在协定的“总轮廓之内型塑权利和权力的结构”,“以满足缔约方政治、社会、经济和其他政策目标”。②先后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国际社会保护传统文化、保护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行动框架。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①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经济属性出发,其权利形态是私人产权,这即是WIPO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从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文化属性出发,其权利形态是集体文化权利,这即是UNESCO的非知识产权保护模式。WIPO主张的著作权或专有权,都是授权性的保护措施,即是以赋予产权的方式对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保护。UNESCO在其公约中所提出的“保护”,包括“保存”、“维护”和“加强”等9种方式方法,主要是行政性的保护措施,即是国家从文化出发对传统文化资源所采取的文化政策和措施。可以说,两种保护方法分属于民事法律机制和行政法律机制的不同领域。②回观新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的轨迹与现状,也是这种需要和进路的翻版,这与民间文学艺术非实现国际保护不能成就其真正保护不无关联。概观国际、国内保护脉路,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综合保护、全球协调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经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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