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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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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计划

乡镇食品安全计划范文第1篇

2020年在区食药监和食安委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镇以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开拓进取的精神,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2020年主要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使得食安委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大,使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今年机构改革,**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式成立,对我镇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的小作坊、大中型的餐饮单位、食品批发商户和超市等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2020年我所共出动检查295人次,其中流通环节56人次,餐饮环节153人次,小作坊60人次,食品生产企业86人次。

二、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镇辖区幼儿园较多的情况,**市场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每学期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对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食堂开展检查,2020年共检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82家次,并对中考期间**中学考场开展餐饮保障,为中考考生保驾护航。

三、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2020年共对园区和**镇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抽样217批次,较去年增加62%,实现了辖区内的校园食堂、小作坊、食品厂、超市全覆盖。产品经由第三方检测后,未发现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6%。

四、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食品安全保障作用,在2020年共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14场次,成功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农产品质量保障方面,为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每月按时完成农产品快检任务,在2020年共进行农产品抽样快检30批次,合格率达到了100%。

2020年我镇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一刻都不能松懈,2021年我镇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在继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前提下,重点加强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以监管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将环境保护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辖区沿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排以及圩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2020年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批次较多,但是抽样结果并未能很好的利用,只对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小作坊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计划2021年对抽样结果的进行全面分析,使得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加全面准确。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把我镇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打造成农村食品安全保障阵线上的中坚力量。

乡镇食品安全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食品领域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努力把我区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全力打造经济强、文化兴、民生优、环境好的中心城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创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十大目标。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率达到100%。

——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各乡镇街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生产加工行为明显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行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街、9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有效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实行统一管理,每年食品安全综合信息不少于2次。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明确4个行业20家食品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不断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氛围浓厚。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率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到90%,居民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每年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不低于一次。

三、工作内容

(一)综合基础工作(由区食安办、农业局、林业局、工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负责)。

1、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区、乡镇街、村(社区)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区创建办上报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定期统一制度。

2、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确定20个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

3、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响应迅速,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处置措施及时准确,力争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加投入,配备设备和人员,按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逐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制定统一的检测计划,统一抽验。

(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滥用和残留超标、兽(鱼)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产、禁售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

2、认真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年增加。制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划或计划,每个乡镇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区质监局、工信局负责)。

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强检、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进行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严格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监管部门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食品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或上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四)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区工商局、商务局负责)。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清理排查工作,健全完善经营者档案。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各乡镇街、行政村(社区)食杂店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庙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秩序整治。

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及未获生产许可证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消除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的“三无”和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合格的食品。

3、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

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乡镇和常住人口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农家连锁店,食品推行统一配送。

(五)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1、进一步规范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开办前的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无证餐饮服务单位整治到位,无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划,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达到100%。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组建一支健全有力的工作队伍。具体负责本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所辖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各乡镇街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究,推动工作落实。每个乡镇确保建成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个规范化食品加工企业、一个经营规范的市场和一批示范店。

(三)各乡镇街要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接待户、餐饮服务队的调查摸底和安全监管,规范其经营活动。要重点做好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的备案登记和现场监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创建要求,负责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并主动与各乡镇街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五)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办)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街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工信、林业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区属报刊、网站、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使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创建内容,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区创建办牵头组织各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三)自查整改阶段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区创建办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街、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考评验收阶段。区创建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食安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街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乡镇食品安全计划范文第3篇

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充分发挥县、街道(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各街道(乡镇)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按照“职能清晰、主辅分明、条块衔接、体系完整”的原则,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确保建立全县上下对口、协调一致、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建设。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重点落实街道(乡镇)和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建设,制定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完成梳理机构、人员和职权,全面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新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对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考评采取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合格的给予工作建议,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文明创建、平安考核、卫生创建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重点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专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办案经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发挥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重点加强对食用油、水产品、蔬菜、肉类、豆制品等的检测,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确保公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乡镇食品安全计划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导下,各乡镇、有关监管部门明确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并确定一名食品安全信息负责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网上公开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食安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政策措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动物防疫检疫、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以及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的公开。

县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管政策措施、日常监管动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检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等的公开。

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管政策措施、日常监管动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检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等的公开。

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管的政策措施、日常监管动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检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等的公开。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养殖政策措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动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检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等的公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的行政许可、监管的政策措施、日常监管动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检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等的公开。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

三、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由信息公开的部门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相关要求,在本单位网站首页“主动公开”中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药品安全”、“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除公开上级部门文件外,重点应公开本单位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备案信息等内容,含办理流程、指南及办理结果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案件处理等信息)、“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包括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执法人员资格及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布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食品安全常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内容)等7个二级栏目,对信息进行。各责任单位应梳理2014年以来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今年以来产生的信息应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乡镇食品安全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思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强化经营者自律责任。至2012年,辖区90%以上的社区(乡镇)达标,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落实项目

(一)细化工商所食品监管项目,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保障有力。一是监管到位,留有痕迹。按照分局《对食品经营业户实行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规定及上级工作安排,对食品业户分类制定巡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巡查监管。规范填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巡查笔录》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笔录》。二是完善档案,底清数明。全面巡查摸底,利用《全区食品经营业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照《工商分局食品流通许可及监管工作规范》要求的食品业户建档标准,完善辖区食品业户动、静态监管档案,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要信息一致、互为补充。片区监管员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落实“八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市场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8项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四是拉伸监管链条,消除薄弱环节。逐项自查分局“一卡一单”食品供货商溯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上可追溯食品生产源头、下可追溯食品零售终端的全程监管,实现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一条线、处置问题点对点的防控格局。五是辖区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规范运转。对全区386个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补充完善12315联络员档案,加强教育规范和业务指导,挖掘消费纠纷中的案源线索,建立食品安全防控互动机制。

(二)强化对经营者的检查、指导和规范,实现行业自律、守法经营。一是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固定经营门店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统一规范使用进货凭证粘贴簿留存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经营户,可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进货查验并留存供货商主体资格、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备查,或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食品批发业户统一规范使用进货凭证粘贴簿留存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的同时,建立销售台帐并留存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的销货清单,做到货帐对应可追溯,引导规模较大的食品经销商使用专业进销货管理软件,实现电子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实名信息在经营场所公示,佩戴从业人员胸牌,接受监督;购进的散装食品,要有合格证明,自制的散装食品,要有详细的原料来源凭证和加工制作记录,以标牌形式公示,并配备防尘防蝇设施;集贸市场、庙会熟食经营户及所经营食品的基本信息要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四项制度”落实率达100%。二是证照齐全,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三是自觉执行国家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深化对外沟通、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向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政府做好汇报沟通,力争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的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努力形成政府发文牵头、全区共同创建的工作机制,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引导经营者自律。通过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印制知识手册、墙体广告、食品安全讲座、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三是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村镇的12315维权联络站要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定期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各工商所要建立经营企业商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档案,聘请社区(村镇)干部、热心群众担任“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增设“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点”,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健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变更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责下设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机动预备组,畅通各组件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体系、处置程序、应对措施、装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本所的应急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反映、准确处置。三是切实提高应急执行能力。各工商所要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细应急处置的流程、措施,分局适时组织模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比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操作能力。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上启动此项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参加的创建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宣传活动,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通沟交流,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集中进行摸底调查。每所选择1个社区(村),分局选择1个乡镇,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考核细则(见附件),试点开展创建活动,于5月下旬分局将组织检查验收。6月上旬召开分局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树立样本典型。

(三)规范提高阶段。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补充完善创建标准、规范制度,分局消保科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规范和指导,试点范围扩大至区40%以上的社区(乡镇)。

(四)考核评审阶段。根据《分局创建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各工商所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局。

(五)深入推进阶段。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两年内,确保全区100%的社区(乡镇)达标。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