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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辖区内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了例行抽查,覆盖率达85%,并发出试验室抽查意见书37份,并对部分工程进行了整改情况的复查。
二、对辖区内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核准备案27家,并按时上报工地临时试验室登记报表。
三、制定常用产品抽检计划,组织对在建工程原材料及常用产品质量的专项检查
按时制定常用产品抽检计划并向省站上报工程常用产品登记报表。组织了对在建工程原材料及常用产品质量的专项检查。检查共抽取水泥7组、钢筋8组、钢铰线1组、橡胶支座2组、粗集料6组、细集料3组,通过检测,除橡胶支座有一组弹性模量不合格外,其他原材料各项指标均满足要求。对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已及时发出了清退通知,并督促在建各方对原材料的控制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了试验检测的行为管理,共抽查20余项次;
四、根据省厅质监站[20*]162号文《关于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专项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省站抓好交通工程现场专项检测管理。对进入我市的专项试验检测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检测成果备案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对基桩检测中发现为三类桩的要求检测单位及时采用电话通知等办法,掌握工程现场质量情况。并对试验专项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工作,特别是对第一次进入我市的专项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能力检查及试验检测设备状况检查。开展了全市在建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专项大检查工作,抽调了试验检测专家库人员,对在建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进行了现场技能考核、基桩抽查(验证复测)和检测资料检查。
五、组织在建工程工地试验室专项大检查
对本市在建工程工地试验室组织了3次专项大检查。主要是杭长高速公路和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各一次,市管在建工程一次。针对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对所出具的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还充分利用试验检测中心的试验检测力量,对已完工程的立柱,箱梁等砼进行了回弹抽检,对已完成的挡土墙进行现场拆除,检查砂浆的饱满度,并将该次检查的试验数据整理后归档,并入今后交工检测的资料,通过提前介入,尽可能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做好提前预控制工作,且方便交工检测资料的积累。
本次检查发现,各工程项目部对工地试验室的工作,在主观意识上重视程度有所加强,工地试验室整体试验检测水平有所提高,人员,设备基本能够按要求到位,设备及时标定,但仍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工地试验室有超核备范围试验情况,砼试件制作欠规范,标识上唯一性的体现较差(如同一桩基不同部分的砼试件标识相同),部分砼的均匀性较差。经回弹部分构件,同一立柱或箱梁不同部位的回弹值偏差较大,部分原始记录未装订成册,信息填写欠齐全等;个别由乡镇实施的工程对工地试验室重视程度不够。
对存在的问题,通过抽查意见书及通报等形式进行了反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市在建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其控制作用,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六、组织全市工地试验室及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联合市交通学会于20*年4月12日至13日举办全市试验检测人员培训班。培训针对今年省厅开展公路路面质量整治工作及《关于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鉴于我市沥青路面即将大面积施工的实际,专门聘请了试验检测专家,对在岗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了沥青路面试验检测技术培训,并进行了业务水平摸底考试。5月份又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了工地常用试验检测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了补考,对补考不及格的试验检测员共6人,认为不具备承担工地试验检测岗位的能力,建议业主予以清退或降为试验辅助工使用,得到了各业主的赞同。
督促每个试验检测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交通,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
七、为贯彻落实交通部20*年第3号令及20*年第4号令的要求,根据我省今年检测工作的重点和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的调研工作,以运营、在建与待建公路为对象,全面摸清我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规模。通过调研发现试验检测工作中重点和难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为省站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对策提供参考依据。
八、组织贯彻部、省工程建设等有关方针政策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等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组织了宣贯会,贯彻落实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省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公路养护质量专项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厅20*年试验检测工作重点,并对主要试验检测文件进行了汇编。会议参加人员有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业主、指挥部(建设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分管试验检测工作负责人、工地试验室主任及试验人员、湖州市各公路水运工程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市站相关科室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约120人。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了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新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各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要求、申报程序、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及技术考核申请方法、试验检测人员的分类及考试方式等。
九、根据《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接受省站的委托,对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二期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市管项目如1*国道湖州段杨家埠至杭长桥、长和公路、长牛线等工程,在交(竣)工前对项目的主要鉴定指标,如:弯沉、压实度、桥梁砼强度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十、加强质量监督手段,完善正通试验检测公司
为加强质量监督手段,完善正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注重发挥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挖掘最大潜能,通过到兄弟试验检测单位的走访,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出台了计件奖励制度。为了更了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出台了试验检测人员责任考核制度,与每个员工签订工作责任书。组织了交通工程的资质申报准备工作,注重加强试验队伍建设,继续引进人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新增员工3人。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组织员工参加各种试验检测业务培训,内部实行每星期一次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省厅、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沥青能力比对试验,及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的全市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会议,迎接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的监督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成立了以质量负责人为首的自查小组,严格按照《计量认证监督检查表》的各项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查小组通过查阅质量体系文件、档案、报告,查验原始记录,检查现场和人员考核面谈等方式对公司的质量体系运行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自查报告。这次监督检查了促进公司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使出具的报告更加科学、准确,保证了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深入学习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八荣八耻”观,目的是让大家在掌握各类试验技术的同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修养,把全体员工都培养成既懂技术,又有政治修养的高素质人才。圆满完成省市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任务和建设各方的试验任务,服务于“交通六大工程。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冽冽寒冬,想工程所想,急工程所急,不怕苦累,从无怨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不拖工程后腿。做好申嘉湖杭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申嘉湖高速公路的试验任务,也得到了项目公司和指挥部领导的好评。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采用材料异常情况通知单方式及时告知参建各方,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整改意见反馈后,进行复查。并做为质监站的质量窗口,及时反馈信息,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将质量事故隐患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项目公司中心试验室的建立,不仅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预先得到行之有效的控制,而且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存在的问题,为指挥部和质监机构快速提供现场信息,使工程有序顺利的开展。善于创新,拓展市场,市水利部门及市经济开发区,通过对公司的试验基地察看及对检测业务上的能力考查,认可了我们的试验检测能力,使公司跨出了业务横向扩展的新步伐,分别取得了水利监督现场检测及开发区基桩检测业务。还与申嘉湖杭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达成了成立练杭段中心试验室意向,不断拓展检测领域的新市场,加大试验检测公司的影响,同时加强分公司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一、配合省站布置的其它工作如参加省厅质监督站组织的试验检测工作会议,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项目调查工作,做好省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专家库人员推荐工作,沥青路面督导组试验检测工作、举报查办、对浙江省公路、水运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次讨论稿)的回复意见和建议。
十二、组织检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检测质量检查,对6家丙级试验检测机构组织监督检查,
十三、与湖州交通学校合作,建立教学实习基地
本着扩大交流、优势互补的目的,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发挥双方优势,一方面为学生们提供更多实际操作的机会,进一步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增强感性认识,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为试验检测中心更了解学生,贮备后续力量,选拔更好的人才,还能通过学校教师理论知识上的优势,共同研究开发适用于湖州实际的新项目、新课题。
作者:于洋 赵胜春 张语 单位:铁岭市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段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铁岭市弘达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国现有的施工规范、标准较为全面,基本适用于现有的施工操作需要,我们是否可以考虑由国家部委相关单位,对全国公路建设进行全面的考查,将原有各地方形成的内业资料管理模式进行系统的研究,将内业管理进行细化后,做全面的统一。这样由国家出台一个内业管理规范。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规范,这样就大大提高资料管理水平,也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更能在全面提高公路工程质量上走出至关重要的一步。确定管理资料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目前公路行业现状来看,从高等级公路到低等级公路跨度较大,确定适合这些公路标准的内业管理的范围应该是最为重要的,在高等级公路与普通公路采用相同的管理模式显然是不合道理,也是难以执行的。所以能够以实际情况确定适用范围,从而使内业管理更能体现公路等级的特点,更方便于操作才是根本转变现有内业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乱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可以将公路工程内业管理分为高速及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及等外级公路。对于高等级公路、一级公路的管理内容及办法做为一个最高级别的标准,二级公路做为一个单独的标准,三四级以下做为一个标准。这三个标准之间可以在相同相似的工程分项上是子集的关系,在不同的工程分项上也可以设定相对独立关系,但对文字表述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这样可以简化管理规范的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同时也能体现出各个工程的特点。确定管理资料的使用范围当我们确定了适用范围后,我们要把资料管理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范,以往常常看到有些人对于内业管理上的看法,总是说要有责任心、要细心、要几个部门进行统一,其实没有一个详细的管理办法,我们再细心,再有责任心,也是无法做好的,就象一个国家的法律一样,必须有明确的内容,才可能做到司法的科学、公正。这里的道理应该是一样的。在管理办法的内容上,应该确定内业管理的分类,首先要确定使用范围,也就是说由哪个部门来使用,大体应该分为四类:(1)项目业主。在这类内业管理上应该着重强调的是业主对于工程管理上的一些要求性使用文件,应该参考相关的管理模式进行细致化分。(2)监理单位。这类内业管理办法,应该参考过去较为成熟的监理管理办法执行,所要重视的是一些传统上对行业的误解,和对中国现在国情的正视,我们现有的监理模式本身已经容入了很多中国式的管理,从目前很难一下子行成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那把相对先进的东西与中国现行和管理模式相结合,在理论上加以创新,在规范上明确规定,总比有着相对较高的理论,而无操作性好得多。(3)承包商。现有的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就是承包商,因为他们是工程的直接建设者,所有的工程建设的每个点都是要经过承包商完成的,所以承包商对于内业管理的水平高低,对于内业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因此这部分应该把所有的可执行的内容都要分清、细化。(4)监督部门。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部分,应该把管理内容相对集中,管理方法也应该加以规范。
确定管理资料的内容这个部分是内业管理主要的部分,法律有详细条文,我们的管理规范也应该有较为详细的内容,比如内业管理要分成管理文件、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工程影像记录、工程交接记录等等,这些也要按照管理使用范围进行分项,各部门有单独的管理内容,这些文件、记录都应该有标准的格式与记录方式,根据不同管理内容的需要,在同一个项目、同一个分部、同一个分项上,因为着重点不同,那么使用的方式、格式是不一致的,因此我们在做这些要求的时候应该加以不同的标注。对于工程内业,工程实体记录部分,也就是我们常用的记录表格目前存在着太大的差异,东南西北各有不同,对于这部分的统一是对工程资料管理的重中之重,其实经过这些年施工与监理的实践,我觉得这里面主要的问题在于大家对工程了解或是理解的程度不同,对工程内业管理的性质认识差异较大。在编制内业管理规范的时候就应该多方听取意见,统一在施工记录上的认识,形成一个较为科学、大家广为接受的规范。我们所有用于填写的表格应该按施工内容详细化分,可设定专用表格,当有些新工艺出现时,或是在少量使用的情况下,可设定通用表格,但不管哪种表格,都要加以标注说明,标明此数据从何而来、量测标准、如何计算、结果应该如何处理等,这种指导性的说明可以使大家加深对表格填写的理解,并达到高度的统一。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隐蔽工程等难以再次检验的工程部位,都应该做好相应的影像记录,在以往的记录过程中也是五花八门,很难对这些重要部位的质量进行有效的记录,在管理规范中应该加以规定,对于拍摄的角度、距离,使用的设备等都要加以确定,对于整理、保存的要求也应该给定。对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的自检,所用的格式,要求监理工程师检验所用的文件形式,以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的结果、检查方式等都要在新的规范中有所明确。在以往的监理实践过程中,就出现了不同地方、不同工程所用的检测形式是不相同的,对于抽检的概念也不是清楚的,现在大部分采用监理工程师抽检百分之二十的方法,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没有发现明确的要求,只是在有的文件中提出对试验检测要做百分之二十的抽检要求,那么这百分之二十的检查,有的则认为是对所有分项的百分之二十的检查,这样一来,有的检测点数根本达不到评定标准上的频率,更有的只能检测一点来确定工程质量,这些都是不科学的,有背于评定标准的基本要求,所以对于这些我们都需要在深入探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定义上的明确,以便让所有的参与单位在规范的指导下统一对内业管理的认识。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的公路工程内业管理仍处于一种各自为战的状态,这种状态直接影响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因此在现代化的公路工程管理中,标准的工程内业管理不可缺少,只有出台统一公路工程内业管理规范,才能打破现有工程内业管理的瓶颈,从根本上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认真做好宣传月工作,市政府和市三绿工程办公室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市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开展清仓查库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三绿宣传月工作。2、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是集中开展清仓查库活动,净化食品市场。组织商务、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节日市场检查力度,对清查出的有问题的商品,一律撤柜封存。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年12月26日,按照统一部署,“省暨**市三绿工程咨询日活动”在市府广场举行,省、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部分企业开展市场准入、安全检测、合理膳食、绿色市场认证、放心品牌推荐等相关知识的咨询和宣传;印发了“三绿工程百问”、“安全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万余份,摆放了40余块宣传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的画板,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同时,我们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电视台新闻频道从2月15日至18日连续4天播放了**市三绿办改编制作的三绿工程专题宣传片,宣传介绍我市的三绿工作;我们还编印了《绿色消费指南》,翻印了《三绿工程百问》等资料,广泛发放,并在**商务信息网上开辟《绿色消费》专栏,系列介绍绿色消费知识等。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通过各类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播发我市的三绿新闻不下五十次。三是开展畅销品牌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结合正在开展的**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活动,我们组织专家库的专家对申报供应商的企业和品种的资质进行认定,首批对申报的25家企业单位给予了**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供应商资质,并大力开展向消费者推荐活动。对其中获无公害认定或知名名牌称号的16个企业的19个品种向国家、省三绿办作了推荐。四是加强了绿色通道的开辟工作在已有的2条省际通道、3条市际通道的基础上,市公安、交通部门又出台了新的扶持办法,对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制作了《三绿工程运输通行证》,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受理,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五是抓好创绿示范店的考核验收,树立绿色消费的典范。宣传月活动期间,市三绿工程办公室还组织办公室成员对参加申报的金满楼、蜀王、江南春等共50余家大中型餐饮企业进行了考核和验收,授予23家企业的36个门店“**年度**市创绿色餐饮示范店”称号,为餐饮企业树立绿色消费的典范。六是启动了创建**市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活动为推动绿色市场的培育,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03),以经营农副产品的超市为起点,在全市经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市场开展创建“**市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的活动。确定了家乐福**长江店、好又多望江路店、合家福购物广场、红府超市舒城路店等4家超市首批进行试点工作。通过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我市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绿氛围日趋浓郁。
二、**年**市三绿工程工作要点
三绿工程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各地区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实施三绿工程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三绿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20__年__市将在三绿工程方面重点作这么几件事: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食品__全为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行基地、检测、索证、索票、检测、认定、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从提倡绿色消费抓起,积极培育绿色市场,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引导绿色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思路:一是“反弹琵琶”,从消费抓起,通过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__全意识,并在市场提供简单易行的食品检测手段,使污染超标的食品无法销售,从而引导生产;二是实行全程卫生质量控制,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手段,在每个环节都建立食品__全保障体系;三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以抓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等卫生质量为重点,再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370号文)以及《*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四)配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路路基的交验及路面施工认可审核工作;
(二)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将所用原材料及试件按规定频率送检,负责混凝土路面取芯抽查和芯样送检工作;
(三)配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四)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履行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内业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含原材料、半成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查、取证;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情况,并取证。
第五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100%,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多个项目或按片区集中统一向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直接委托。
第二十三条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批复文件以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
(二)施工许可文件;
(三)如果实行监理的项目,附监理委托合同副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果有)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五)资金拨付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所签订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确定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并根据本年度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要部位。以申报监督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送建设等参建单位。
第六章质量鉴定与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完成。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或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完工后,均应由地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完成质量鉴定,出具竣工鉴定报告。
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抽检结果、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的抽查、以及交工检测的结果,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市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公路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竣工验收按《*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违反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