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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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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

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范文第1篇

(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化工行业整治领导小组

二Ο二一年三月

 

目录

 

1.1 概述

1.2 政策法规

1.3 安全生产管理

1.4 环保治理

1.5 节约资源与清洁生产

1.6 设备设施监管

1.7 应急管理

1.8 负面清单

 

 

1.1 概述 为加快推动化工行业向绿色、集聚、高端方向发展,按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要求,以生产智能化、自动化、清洁化、安全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绿色安全、循环高效”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监管、设备设施监管、能源节约与清洁、生产应急管理、负面清单等方面提出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标准(50条),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改)所列的第C26-27类行业。

1.2 政策法规 (1)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

1.3 安全生产管理 1.3.1 厂区布置和设计 (2)工厂布置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之间和与相邻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储存区要与办公区隔离,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

(3)化工生产企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应具有相应甲级化工资质单位进行设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布置和区域使用性质。厂区内要设置限速、限高、禁行和导引等标志,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装置、设备、设施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静电消除装置。

(4)控制室不能与甲乙类生产车间在同一车间,间距符合《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版)表4.2.12条等规范要求,且控制室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包括值班值守、报警处置、视频巡查、应急调度等在内的自控室管理制度。

1.3.2 精细化工反应安全评估和中试管理 (5)按《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下列情形,应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风险控制措施: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涉及金属有机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现有危险工艺装置涉及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变更以及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涉及其他放热的反应、蒸馏、精馏、稀释、干燥等工序的;需要贮存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产品及危废;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要根据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安装必要的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温度、压力、加料等联锁自控,反应工艺危险度3级及以上的,要首先进行工艺优化和工艺改进,产业化实施必须进行区域隔离,并设计安装应急终止或超压泄爆装置,达不到要求的实施淘汰。

(6)采用间歇或半间歇反应工艺且投用10年以上的生产车间,每三年由企业聘请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计诊断和风险评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推倒重建。

(7)新开发的不涉及的国内首次的工艺的化工工艺、技术由企业自行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生产工艺经逐级放大试验后,方可进行工业化生产。对于国内首次的工艺的化工工艺、技术应按有关要求进行。严禁在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中(扩)试装置应单独设置,且采用自动化远程控制,现场原则不能有人,确有需要的控制在2人以下。中试前,须完成完整的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论要符合中试及今后工业化生产安全要求。企业应确保物料安全、设备安全、反应安全、操作安全。

1.3.3 风险管理和重大风险控制 (8)建立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制度,落实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和每日公开承诺,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建立自下而上的层层风险研判、层层记录归档、层层风险报告、层层签字程度的制度,一天一预警提示、一天一承诺公示。

(9)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对其工艺进行开停车条件确认和风险识别(其他的每5年开展一次风险辨析分析)。

(10)“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须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应建设具备安全网络条件的APP在线安全管理平台,应按规定确定、配备、运行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生产现场和危险化学品甲类仓库(罐区)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能接入安全监管平台。

①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应实现自动化控制,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对于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车间内同时布置的非危险工艺装置要按照危险工艺的自动化要求进行设计;反应工艺危险度2级及以上的,SIS、DCS等控制系统使用年限达到6年的,由企业委托控制系统提供商等进行性能判定,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提升改造。

③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制定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超工艺指标运行。应按规定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实现双电源供电,控制系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应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等。

④应设计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在役装置应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企业应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11)罐区或仓库应按分区、分类存放标准储存介质,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得将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并在仓库门口(按照每个防火分区)设置风险告知牌和物料定置牌。企业应对进出物料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储罐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以及剧毒化学品的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1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和管线,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以上的,以及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要强制淘汰更新。

1.3.4 人员素质和能力 (13)对申请办理安全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办理相关企业的安全许可证。

(14)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人负责制,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及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在企业全面管理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下同)须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1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应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招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现有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于2023年前完成学历提升;新招普通岗位一线操作人员应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安全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老员工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于2023年前完成学历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6)化工生产企业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至少应达到15%,并逐步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不低于企业从业人数的2%,专职安管员应具有化工或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国民教育化工或安全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十年以上化工安全管理经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危险工艺化工企业专职安管员还应取得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化工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

1.3.5 门禁管理 (17)企业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应经安全教育或安全告知;任何人员进入企业生产、储存区域应接受安检,按规定穿(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涉及光气、氯气、氟化氢、硫化氢等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按规范配备专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火种,禁止携带任何非生产性电子设备。

(18)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企业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在指定区域停放。

1.4 环保治理 1.4.1 基础管理 (19)建立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包括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处理设施运行部门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包括自行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危险废物处置台帐。项目审批、验收、整治、核查、排污许可等“一厂一册”档案资料齐全。

(20)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应具备基本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鼓励具备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满足内部环保管理需求。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应及时制定、更新、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并按规定上墙公开。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废水、废气治理方案,复杂项目的需经有关专家评审。应及时签订相关废水纳管、固废处置等三废委托处置合同,并及时更新。

1.4.2 源头管理 (21)宜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产车间宜采用垂直流设计。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高挥发性原辅材料,车间废气应采用可靠的尾气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应采取先进装备设施、工艺技术和方法,加强过程控制,鼓励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密闭化、连续化、管道化。在生产工艺适用的情况下,鼓励选用单锥、双锥、闪蒸干燥等先进的干燥设备。应淘汰水喷射泵、蒸汽喷射泵和水冲泵等真空设备,确因特定工艺要求使用的,应做好使用水的冷凝和回收,完善设备密闭和废气收集措施

(22)挥发性液体物料固定顶储罐须采用呼吸阀、氮封、降温设施、气相平衡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呼吸废气宜应采用冷凝回流或其他方式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液体物料装卸必须采用装有平衡管且封闭的装卸系统。使用桶装液体原料的必须密闭正压输送并设置密闭投料间,不得真空抽取。除物料装卸场所临时使用外,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应使用刚性管道,不得使用柔性塑料管,以减少环境风险。反应釜、管道等装备拆除前必须清洗清理干净,原料、产品、使用过的物料桶和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应及时处理,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

1.4.3 废水收集处理 (23)须做好清污分流工作,各类废水做到应纳尽纳,应关注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对策。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高毒害、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做到分质分流,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罐区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各类废水输送采用明管或明管高架方式实行管道化输送,输送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标注统一颜色及流向,不得设置地埋管、临时管。工艺装置废水不得落地且不得进入车间明沟(渠),新建企业及项目车间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水不得设置地下废水收集池,地面清洗水或现有企业整改确有难度的须采用池中罐的形式收集废水。

(24)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容积满足规范要求,初期雨水切断装置应采用智能控制,雨水沟、收集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清理封堵废弃排放口和管道,雨水排放口必须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最终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并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和应急泵。

1.4.4 废气收集处理 (25)废气收集应按照小风量、高浓度原则设计,除安全因素以外,严禁稀释收集、处理。液体投料应采用重力流或正压输送,固体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无法使用固体投料器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在生产中易挥发或异味明显的物料、中间体、产品,宜采用密闭生产体系,投料、转移、出料以及抽滤、离心、干燥、烘干等固液分离工序宜采用密闭设施,无法密闭的应采用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挥发性或异味明显的成品包装单元,根据包装形式,应选用效率高、物料转移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的包装设备,异味难以收集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设置密闭隔间的,须对废气产生点位采取局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提高效率减少换风次数,减少总风量。

(26)应采用国家和省里推荐的高效处理方式处理废气,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吸收方式处理,禁止将高浓度废气直接与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混合。

(27)企业主要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应规范安装监测采样阀门及平台,采样电源保持稳定供电。企业应科学管理废气治理设施,鼓励安装光控、声控等报警装置及时预警设施故障,重点废气治理设施鼓励采用传感器方式全方位监管设施运行情况。

1.4.5 固废处理 (28)产生管理及包装要求:①产生管理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建立产生点位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在包装容器上初步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已完成包装的危险废物在产生点位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②包装要求: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贮存量不得超过容器最大贮存的90%,产生异味的危险废物须密封容器口或袋口,易散落的危险废物应进行打包缠绕,防止脱落。

(29)设备建设及贮存要求:①设施建设:贮存设施应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外部设置不小于一立方的收集池,收集池应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并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参照危险废物化学品贮存设施等级要求建设相应设施,焚烧和综合利用类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贮存挥发性危险废物的设施应设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与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②贮存要求:不得贮存与危险废物管理无关的其他物品;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不得贮存在同一场所;不同类别危险废物需分区堆放,间隔一米以上,划定分隔线或隔离墙;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地面接触;在贮存设施内外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并及时更新;应由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其中危废要求规范存放、及时清零。

(30)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档案,分类建档:①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和批复及固废核查报告;②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类别);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申报登记;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⑥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⑦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环评、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处置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31)除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特性进行判别外,还需根据生产原料、工艺等对危险废物特性做进一步判别,对可能具备易燃性的危险废物需进行其他特性分析,并根据特性判别结果指导贮存、堆放、处置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同时将危险特性告知利用处置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报年度管理计划、产生处置台账、转移联单。上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300吨/年的产生单位应在下年年初自行组织固废核查和论证,生产工艺调整、新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法定核定量相比变化幅度超过20%的须组织固废核查并与管理计划一同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利用处置外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自行利用处置)需按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必须在物流的出入口、贮存场所、主要产生(处置)设施安装“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1.5 节约资源与清洁生产 1.5.1 节约能源 (32)禁止使用或严格淘汰国家明令禁用或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全面淘汰落后及相对落后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大力推进绿色化工技术,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能源梯级利用、螺杆膨胀动力驱动、溴化锂制冷等技术,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余热余压,实施热泵辅助精馏、MVR蒸馏、膜分离,凝液回收、聚合母液处理及回用、酸洗废水净化等技术改造。加快老旧电机更新改造,积极使用国家重点推广的高效节能电机。

(33)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能源管理员,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须持证上岗。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的能源生产、输送、分配、使用各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主要工业产品单耗应低于国家和省限额标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符合《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中规定的要求。

1.5.2 节约用水 (34)以“节水优先”为用水原则,采用节水型工艺、节水设备,加强用水管理,建立用水用水三级计量管理制度,用(取)水定额满足《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水资[2020]8号)相关行业的先进值要求。结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建立和完善循环用水系统,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现有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20t/万元,新建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10t/万元。

1.5.3 节约用地 (35)企业应加强集约用地管理。除特殊工艺外,企业应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在附近配套区块建设或租用生活设施用房,厂区内除研发用房、管理用房和值班人员用房外,原则上不得建设员工宿舍用房。亩均增加值和亩均税收应符合《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中规定的要求。

行业名称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行业名称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8.1

110.5

0.7

医药制造业

44.0

145.6

3.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36.7

129.5

0.5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6.0

97.8

1.6

肥料制造

5.8

44.5

0.1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92.1

289.7

8.6

农药制造

8.8

73.9

1.1

中药饮片加工

13.4

102.4

4.9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9.1

100.9

1.5

中成药生产

39.7

117.1

4.0

合成材料制造

25.9

118.8

0.6

兽用药品制造

24.7

80.3

3.3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1.0

82.6

1.2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71.1

217.6

4.5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8.5

37.0

6.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38.1

124.0

3.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40.6

156.9

4.2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18.2

81.2

1.2

1.5.4 清洁生产 (36)企业应定期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主要清洁生产方案,大宗液体物料须管道化输送,其他液体物料原则淘汰桶装,保持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1.6 设备设施监管 1.6.1 特种设备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不得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3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应当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一机一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当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建立定期巡查档案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档案。

1.6.2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安全设施 (39)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等要求,在厂区安装防雷装置;按照《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要求,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7 应急管理 1.7.1 环保应急管理 (40)企业应建立环保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和设施,进行日常培训、演练、备案。敏感区域建立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企业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1.7.2 安全应急管理 (41)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紧急疏散、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的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及物资;按规定建立应急队伍、配备专职人员。企业应结合实际,以实战为导向,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

1.7.3 消防应急管理 (42)企业内所有厂房及仓库均应提供消防行政许可证明文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企业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符合规定,保持畅通;所有企业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消控室企业安装远程监控系统,不得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如不符合要求且不能当场整改的所涉厂房停产整顿,对于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43)在危险生产、储存区域外围增设针对性的消防设施和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相应的灭火药剂,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备救援器材专柜。

(44)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和消防车辆,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其它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成立灭火救援专家小组,第一时间协同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1.7.4 气象灾害应急防御 (45)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建立特殊气象情况接受预警机制,做好防雷电、防大风、防暴雨(雪)、防高温及防结冰等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工作。

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范文第2篇

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原料及生产产品设计的范围比较广,而且大部分都会涉及到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物质,另一方面由于其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往往会因为这些条件的影响而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一旦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而目前有些化工企业一味的追求利益,在此过程中忽略了生产过程的安全性,或者并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导致了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的频发。本文就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

1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化工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化工是我国的支柱行业,而化工生产由于其特殊性,往往带有其他行业不具有的危险性,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设备的故障,或者个人工作的疏漏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关注化工生产的安全性,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来保证化工生产的安全性,而目前国内对于化工安全生产仅仅只依靠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是不够的。化工企业要想获得长足发展,其生产的安全性是最基本的保障和前提,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生产条件和生产基础,就没法让化工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在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必须要发挥出现代化工生产的优势,努力实现化工生产的安全性能够持续运行。

2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2.1企业危险物品较多,火灾危险性级别高通常来说化工企业的生产加工和生产原料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会引起爆炸,致使爆炸范围扩大,这对于化工企业来说是极具杀伤力的。这种爆炸火灾事故不但会导致企业生产停滞,设备,甚至会危及到周边地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财产甚至的人身的安全威胁。

2.2企业使用危险物品多,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火灾发生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利用一些工艺使用一些产品导致有污染甚至有毒的排放物的产生在所难免,而这些污染物一旦排放到江河中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必须氯气、硫化氢、含磷的污水如果排放到江河中甚至会对人们的生命造成威胁,而另一些有毒化工原料由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泄漏后,则会对大气和水造成严重的污染,甚至引发大火、爆炸等更严重事故的发生。

3化工企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分析

3.1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管理开始化工企业在正式运行之前,各部门应当对企业资质,各方面的运行条件进行审核与评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和布局,在化工企业建立之初就应当审核周边环境是否适合化工企业的建立,必须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是否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安全,对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必须与风向、安全距离进行严格的审核,以此确保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的源头管理落到实处。

3.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加强化工生产安全管理,尤其是针对消防的安全管理,不能只凭口头说说,或者宣传宣传了事,而应当建立一些安全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基本的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另外对于安全制度要分类建立,对于各类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必须进行相应的评估和测定其安全性,以此为制定的安全防范对策提供基本依据;另一方面要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只有这样,一旦事故发生,才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

3.3采用先进工艺方法,减小火灾隐患的发生概率化工行业不同与其他行业,其危险性是其他行业没法相比的,由于其生产工艺非常复杂,常常会因为小小的疏漏而引起火灾事故,所以化工企业在考虑经济利益长足发展的同时,更应该加大企业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的改造,适当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实现生产工艺的智能化,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4强化教育培训,做好事故预案保证化工生产的安全性,人在其中扮演者最最重要的角色,因为人不仅是各种安全制度规则的约束者,同时也是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执行者,因此化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的培训,比如对员工的处置事故的能力进行培训,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以此不断提高员工的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从而保障生产的安全性。

4结语

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范文第3篇

钢铁工业中主要的风险源焦化工序的主要危险物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及产品荒煤气:具有物质具有较大的毒性,且易燃易爆;烧结工序、高炉炼铁工序、转炉冶炼工序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一氧化碳具有毒性和易燃易爆性,一氧化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肺泡,迅速被吸收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使人体缺氧中毒。

2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析

2.1事故类型

2.1.1大气污染事故

钢铁工业中很多设备都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运行,存在着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风险,一旦反生事故,大量的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将快速扩散至空气中,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必须对污染物类型、强度及影响范围通过应急监测进行判定,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2.1.2水污染事故

钢铁工业焦化工艺段在生产、贮运、装卸过程中,存在着泄露或爆炸事故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大量原料、产品损失、大量的含有危险化学品的污水排放,导致水体的污染;同时一些企业如果违法偷排将废水排入周围的地表水体也,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2污染途径分类

污染途径主要分为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直接污染主要由物料泄露引发,这类事故通常的起因是设备(包括管线、阀门或其它设施)出现故障或操作失误、仪表失灵等,使易燃或可燃物料泄漏,弥散在空气中,此时的直接危险是有毒物质的扩散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事故发生后,通常采取切断泄漏源、切断火源,隔离泄漏场所的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合理通风,加速有害物质的扩散,降低泄漏点的浓度,避免引起爆炸。对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边沟等限制性空气应采取覆盖或用吸收剂吸收等措施,防止泄漏的物料进入,引发连锁性爆炸;次生/伴生污染主要是指在焦化工艺段内化工生产阶段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或遭遇火灾会产生新的的污染物;此外火灾事故严重而措施不当时,可能引起爆炸等连锁效应,从而引起重叠事故。

3应急事故的监测布点及人员防护

3.1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钢铁工业的大部分事故主要为煤气泄漏,为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采样点应在事故现场的最,配合相关部门监测泄漏到大气的污染物浓度。

3.2水环境污染事故

水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主要结合事故单位排水走向,周边河道分布情况,确定布点采样,主要可在应急事故池或监控池内、泵站进出口、事故收纳水体这三处设置监测点位。

3.3人员防护

在钢铁工业发生的环境应急事故中,需要对一氧化碳、氢气、甲烷、苯系物、氰化物等进行监测,这些物质不仅毒性很大,还有可能会造成人员的窒息,因此监测人员应配置正压呼吸器、防化服等防护设备,并应听从安全、消防部门的命令,决不可擅自进入区域进行监测,待确认监测地点安全后,再进行监测。

4结论

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一)高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情况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肇庆市的东缘,东隔北江与三水市相望,西边与四会市为邻,辖区总面积96.7平方公里,以轻工业为主,外资、合资企业众多。近年来,逐步向高科技产业发展,电子、铝业等制造业发达。辖区工厂企业310家(已投产260多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28家(最大化工企业是福田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分布于沙沥工业园、临江工业园内,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11多万吨,主要是以生产、加工、储存化工原料为主,火灾危险等级多为甲级,生产原料以甲醇居多。

(二)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及装备情况

高新区公安现役消防站1个,消防官兵28人,政府专职消防队1个,合同制消防员21人;执勤车辆配有泡沫水罐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居高喷射车1辆、登高平台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充气车1辆,并配备了个人防护装备、侦检、警戒、堵漏等各类抢险救援器材。2010年,高新区政府依托消防大队联合公安、安监、医疗、气象、环保、治安、单位组建了高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缓解了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的局面。

(三)基础消防设施情况

高新区有市政消火栓485个,企业消火栓合计528个,消火栓管网口径为300mm,最大压力可达1MPa以上。由于石化区濒临北江,天然水源河流贯穿整个辖区,消防水源充足、取水方便,大队储存有抗融性泡沫、水成膜泡沫等共16吨。已投产的企业内部固定消防设施主要由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等组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意识淡漠、处置能力不强

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管网出现老化现象,部分设备、设施连续生产运行,没有安排时间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一些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设备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使设备超负荷运行,也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经调查发现,辖区内的石化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情况差别较大。例如,国有大中型企业,有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事故发生频率比较低。而一些中小型和私有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形同虚设,消极应付,事故发生频率比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

(二)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难度大

一是火场爆炸危险性大。爆炸是石油化工火灾的一个显著特点。石油化工装置发生火灾后,受热的容器设备易出现物理爆炸,泄漏的可燃气体易发生化学爆炸。无论哪种爆炸都会使建筑结构倒塌,人员伤亡,管线设备移位破裂,燃料喷洒流淌,使火场情况更为复杂,给扑救火灾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扑救石油化工火灾中注意观察、侦察、分析爆炸的危险性非常重要,及早应对,采取正确的预防和抑爆措施,对整个火灾的扑救、事故的处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浓烟高温毒性强。石油化工火灾易引起爆炸,甚至连环爆炸。爆炸后,在可能的范围内形成高温燃烧区,火势迅速向各个方向蔓延波及,进一步形成更大面积的燃烧。产生的热辐射,迅速致使相邻容器管道内的物料迅速增压、挥发或分解,为火势扩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火势瞬间扩大的危险性。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放喷点燃、关阀断料、输转倒罐、器具堵漏等手段和措施都具有相当的难度。三是持续作战时间长。石油化工火灾的爆炸特点决定了其火灾扑救的难度。火灾现场泄漏的毒性物质的扩散和腐蚀性物质的喷溅流淌,严重影响了灭火战斗行动,给火灾扑救带来很大的困难。燃烧物质的性质不同,需选用不同的灭火剂;装置设备和着火部位不同,要采取不同的灭火技术和战术方法。石油化工单位发生火灾,在缺乏有效扼制的情况下,易造成迅猛蔓延扩大的态势。四是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难以满足需求。高新区消防大队配备的专业侦检、堵漏、洗消等装备器材配备不足,且无防化洗消车,尤其缺乏大流量供水车,大流量移动炮。此外,区域内无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没有可调用的灭火泡沫及其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辽宁省大连市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油库输油管线“7.16”爆炸事故,共出动14个消防支队,18个企业专职消防队,348辆消防车,2380余名消防官兵,调集1360多吨泡沫液,动用了大功率、远距离供水泵,才成功将火灾扑灭,而高新区消防力量、车辆、装备器材等配置仍然难以应对重大石油化工灾害处置的需求。

三、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的思考

(一)提高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强化消防制度落实,减少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管理体制中专职消防安全人员的业务素质,将安全管理会议“常态化”,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将安全责任作为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标准,制定符合实际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四化:“企业管理正规化、制度落实正常化、自查自改及时化、培训教育常态化”。另外,大队还要充分利用当地安监部门的管理优势,部门联动,杜绝石油石化企业的失控漏管,及时把对石油石化企业的消防监督情况,特别是火灾隐患情况通报给安监部门,作为安监部门对石油化工企业证照年审的参考依据。二是强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内部要指定专人定时、定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并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制度。选派优秀人员参加支队、总队统一组织的消防技术培训,保证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人员从事消防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加大投入,购置必要的应急逃生器材装备和储备一定数量的泡沫液。大队应加大对各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严从重查处,同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消防教育培育,提高自救能力。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定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安排固定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特别是新招聘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岗前培训,建立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档案,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安全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制度。强化培训和实际操作,保证员工普遍掌握如何报警、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等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强化突发性事故的应对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的消防安全素质,同时合理安排培训课程,扩大自防自救知识的普及范围,使企业员工的自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灭火救援的扑救方法

一是加强第一出动,集中力量主动控制。石油化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到场的是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由于其是编制序列中最小的战斗单元,兵力、装备和灭火剂都很薄弱,只能先行实施冷却保护;等待增员力量到场后要按照火场总指挥员的整体作战部署去展开救援行动,并且立即命令消防车停靠水源、铺设水带、设置水枪水炮冷却阵地和泡沫发射器具灭火阵地、聚集可供连续喷射的灭火用水量和泡沫灭火剂用量等,集中力量主动控制火势蔓延。二是加强冷却、防止爆炸,各个击破、适时围歼。在火灾扑救中,一定要布置足够的力量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冷却,使温度下降,防止爆炸。对于较大面积的设备火灾,一般已经形成多点燃烧的局面,且互相影响。对于这种类型的火灾应采取分割阻断、中间堵截、各个突破、多点进攻、适时合围的灭火方法,合理分配组合灭火力量,先外后内、上下结合、左右呼应、协同作战,逐点、逐片消灭,适时围歼。三是正确灵活地运用灭火战术方法。根据石油化工火灾的特点和火灾发展变化规律,在一定的作战原则指导下有针对性地选择灭火措施。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是扑救油罐火灾,取得灭火战斗胜利的关键。四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车辆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是消防员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进行危险作业用于灭火救援和保护自身安全的必备装备,是消防队伍提高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处置现代条件下各种复杂火灾事故,抵御危险情况的重要武器。各级领导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必须强化建设投入必要的资金,购置配备专业的车辆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为“灭大火,打大仗”做好充分准备。

化工火灾应急处置工艺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研究

由于我国的化工企业数量非常得多,而且大部分的化工企业都呈现出资源能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数量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渐渐呈现出很多的问题。由此可见,对化工行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对化工行业特点进行简单的分析,结合目前我国化工行业中所存在的不足,并且对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所面临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由于化工行业与其他行业有着非常明显的不同,因而对于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首先是由于化工行业所独有的特点所决定。对于相同的化工产品,因原料的不同,其化学反应的过程也呈现出多种多样,根据反应过程的不同,其生产工艺也会随之而不同,加之不同的原料产品,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工艺来制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次就是化工行业中所采用的原料,不仅种类多,而且很多的原料都属于有机物,并且具有很高的挥发性、腐蚀性强、易燃、易爆等化学特点,有的甚至属于有毒、有害的物质。因而在化工的生产过程,容易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一旦这些潜在的环境风险发生,就会对环境造成很严重的危害。最后就是化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基本上都是需要经过高温、高压或者是低温、负压等这些非正常的条件下来生产,如果这些生产条件达不到时,很容易造成化学物品泄露事故,严重情况时还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爆炸、火灾等,进而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除此之外,众多的化工行业还存在着周期性的全局停工检修,在此过程中也是很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以及对环境产生一定的风险。对于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三废”也会对环境造成直接的危害。由此可见,由于化工行业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无论是从前期原材料的选择,还是生产过程以及最后化工行业的排放,都会对行业环境造成潜在的风险,因而对于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的评估成为了重中之重。

2目前风险评估所存在的不足

2.1环境风险评估缺乏落实

对于环境影响评估的工作一般都是针对于建设项目来实施,并且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发展,对于环境影响的重在规划,很多的部门对此并不了解。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化工行业往往是以工业园区来进行规划,而且这些区域内都存放着很多的化工原料、产品等,具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等特点,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也呈现出复杂性,很容易造成火灾或者是有毒物体的泄露,因此,对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2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到位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忽略掉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执法不严的情况。由于化工企业的投入对于当地的经济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会对环境评估方面有所忽略,对于化工项目审核不严等,最终会为环境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

2.3缺乏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化工企业的管理阶层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的政策不够了解,加之对本化工企业的生产规程不够熟悉,对于环境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往往会忽略掉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容易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化工企业内员工的素质低文化差,并且缺乏专业的培训,同样也会使得环境风险意识缺乏。

2.险评估与项目不密切

对化工环境风险的评估需要根据具体的化工项目来进行,由于化工行业的复杂性,其不同的生产工艺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也是不同的,因而需要依据具体的生产工艺以及设施等重点生产过程以及薄弱的环节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对其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的了解。而在实际的过程中,对环境风险的评估往往不是建立在相应的化工项目之上而进行分析的。

2.5对风险评估不够深入

由于对化工行业环境评估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很多的评估方法与手段还不够完善,只是采用了简单的方法来进行评估,缺乏对环境风险的深入分析,例如运用数学知识来进行对环境风险进行定量的计算分析。

3如何做好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的评估

3.1做好化工项目的规划环境评估

在化工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既要对单个的化工项目进行单独的环境评估,也要对整个化工行业的发展规划进行评估,并且健立起完善的评估机制,有效落实好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对于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以及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都应当做好严格的审批,从而做好化工行业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

3.2不断优化环境风险源的管理

化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环境风险源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制定出其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防范措施,积极改进企业落后的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采用循环经济与清洁的生产方式,除此之外,化工企业还应当加大资金、人员以及设备、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借助这些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有效降低有害物质与污染物的排放。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则主要包括了应急计划、教育、培训以及救援的保障等,主要是用来处理环境事故的方法与程序,对于所制定出来的应急预案,应当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进行及时的补充、修订,与此同时,企业还可以定期组织演练,对于应急预案过程中的漏洞及时补查,从而有效确保企业人员对于化工企业对应急预案流程的熟悉,有助于加强对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与协调能力。

3.3提高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意识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化工企业应当不断提高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意识,并且制定出其相关的防范保障措施,并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开展防范环境风险教育与宣传的活动,从而加强化工企业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意识。

3.4做好对化工项目的风险分析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部分都会涉及化学物品,因而需要对化工行业生产的过程、工艺等物料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与分析,依据不同的物料与生产工艺,对不同生产流程进行分析,从而对整个生产过程做到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生产过程中的重点阶段与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对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跟踪分析,并制定出其相应的防范措施。

3.5采用多种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在进行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最为常有的方法就是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相结合,可以有效地降低定量法中主观性偏差和定性法中客观性的偏差缺陷,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先通过定性的方法来对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进行简单的论述,并且运用数学模型来对环境风险进行定量的计算与分析,在计算与分析过程中包括事故概率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以及事件树分析法等,其中比较常用的事故树分析法,可以使得风险事故之间的各种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能够清晰明了,并且由事件的发生频率而计算出事故的发生概率。

3.6强化对环境风险的应变能力

根据化工企业所经营产品的不同,其环境风险也是各自不同,因此,在进行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环境的评估工作要定期进行开展,这样有助于保证企业对于环境风险的处置与预警措施具有长期性与有效性,并且有效降低生产环节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预测与管理灾害事件,在不断加强企业对环境风险决策管理的同时,强化企业对环境风险的处置应变能力,对于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风险隐患加以消除,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降到最低。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其化工行业的环境风险随时存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为保证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不断地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对环境风险的处置与协调能力,优化环境风险源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化工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对风险事故的预测能力,尽量减少化工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避免为企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林武.化工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探讨[J].攀枝花科技与信息,2013(1).

[2]于学珍,成文东,李贺.环境风险评价与安全风险评价相容性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