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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开审判;知情权;法院电子记录;审判录音录像;数字化法院
[作者简介]高一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丹佛大学博士后,重庆401120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0-0050-07
法院公开审判,是公正审判的要求,也是公民知情权的要求。在国际上,《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的人类拥有“寻求、获取和传递信息”的权利包含了知情权的内容。国际社会于2008年2月的《亚特兰大知情权宣言》认为:“知情权适用于政府所有分支(包括执法、司法和立法部门,以及自治机构),所有层级(联邦、中央、区域和地方),以及上述国际组织的所有下属机构。”政府的司法分支即法院是广义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但是美国1966年的信息自由法(foia)(1967年生效实行)是妥协的产物。它只涉及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国会本身、司法系统(法院系统)和最高行政首脑——总统均不在其管辖范围。所以,在美国,公开审判的依据是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
一、美国获得法院诉讼记录和证据公开的权利
(一)获得公开审判权利的历史渊源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在一切刑事案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利得到公正陪审团的迅速、公开的审判……并被告之所受指控的性质和原因;有权利与对方证人对质;有权利用强制程序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人并得到辩护律师。”获得“迅速、公开的审判”是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关于审判公开的规则是通过一系列关于正当程序含义的宪法解释性判例和通过国会的司法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都设有司法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关于公开审判的立法来实现的。
历史上,美国法院的大门向来对公众和媒介敞开,可是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司法机构对据称由于将审判公之于众而给公正审判构成威胁所作出的回应,关闭法院的趋势有所发展。截止1970年代末,新闻出版自由记者委员会已汇集了有关的文件,证明在全美国有几十个预审和审判诉讼通过司法命令将公众和媒介排斥在法庭大门之外。
甘纳特公司诉德帕斯奎尔案(1979)的裁决使这种拒绝媒介接近司法信息和新闻机会的发展趋势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甘纳特案”里,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裁决,法官可以封闭预审审讯。但是“甘纳特案”的4位持异议的法官告诫说:秘密司法审讯将会成为对自由的威胁。幸运的是,在弗吉尼亚州的司法制度里已有了一个断然提出这些问题的案件,由此,很快地使最高法院得到一个澄清它在“甘纳特案”中所作裁决的机会,这就是著名的“理查蒙德报”公司诉弗吉尼亚案(rich-mond newspapers,inc.v.virginia,(1980))。由于一家自由媒体的努力,这个案子巩固了人们知情的权利。
在这个案子中,一个人因谋杀被捕,但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三次审判无效。于是,当第四次审判开始时,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一致认为,不将审判对旁人和新闻界公开。当地报纸提起诉讼,向法官的决定提出挑战。最高法院在其作出的重要裁决中,平衡了新闻出版自由的权利与得到公平审判权利的关系,法院认为,二者相辅相成。第六条修正案保障“及时和公开审判”的含义是:不仅保护被告不遭受秘密的私刑审判,而且还保护公众旁听和目睹审判的权利。鉴于弗吉尼亚州,或甚至理查蒙德市的全体民众,显然不可能都去旁听审判,因此,必须允许新闻界旁听和报道审判,协助确保审判公正进行。
自《理查蒙德报》案裁决以来,已形成确认媒介和公众在几乎所有情况下享有进入法庭的权利这样一个明显的趋势。后来,《全球新闻报》诉高级法院(globe newspaper co.v.superior count)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补充道:“刑事司法体制有两个特征,它们‘结合起来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一修正案专门为获各刑事审判信息的权利提供了恰当的保护’:(1)此种审判在历史上便对媒体和公众开放;(2)信息获知权在司法程序的运转过程中扮演着一个有特别意义的角色。”因此《理查蒙德报》案和《全球新闻报》案都承认,第一修正案的信息获知权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而是一项“有资格的”或是“假设的”权利。有足够的迹象表明,有强制性的需要时,关闭程序是可能的。
(二)公开法院诉讼记录的宪法基础
在美国,在法院所拥有或控制的副本、文件以及与刑事程序有关的其他材料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总体结论是: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不仅扩展至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的文件,法院还应当在考虑其他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灵活决定是否允许检查和复制法院的记录和文件。这是由审判公开在历史传统上的“经验”和现代司法运作的“逻辑”决定的。
在传媒企业ⅰ一案(1984年)中,最高法院通过裁决第一修正案能适用于预先甄选程序提出公开内容的判断上的“经验”和“逻辑”观念。在传媒企业ⅱ案(1986年)回中,最高法院同样依据上述两个因素,但还认为,公众的信息获知权应扩展到明显不是审判程序的一部分的一种程序——预审听证并确立了一个包括两方面的调查,以确定一个特别的程序是否适用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该程序通过参考“经验”和“逻辑”两方面来进行检验。经验分支的问题是,“地点和程序是否有向媒体和普通大众开放的历史传统”。而逻辑方面的调查是,“在存在疑问的这个特别程序的运作过程中,公开的信息获知是否扮演了—个重要的积极角色”。
美国的许多法院认为,传媒企业ⅱ案的“经验和逻辑”标准同样确定了第一修正权利对于法院所拥有或控制的副本、文件以及与刑事程序有关的其他材料是否适用。该标准极其容易地确立了一种第一修正案权利,该权利是关于“所提交的与司法程序有关的材料的,它们本身即暗含了信息获知权”。因此,法院认为,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不仅扩展至在审判中提出的文件,还扩展至在一系列审前听证中提出的与一系列动议有关的文件。
普通法诉讼记录和证据信息获知权的依据是
“尼克松诉沃纳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案”(nixon v.warner communications,inc.(1978))。该案中,最高法院注意到普通法上的一项“检查和复制公开的记录和文件,包括法院的记录和文件”的权利。最高法院将这种权利看作是“灵活的”,受审判法院合理的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所以,如果法官认为反对接近的一方的利益大于要求接近一方的利益,那么该权利就会被其他权利“超越”。所以,美国法院的文件和证据,无论是审判前还是审判后,也无论是文件性的材料还是非文件性的材料即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都具有宪法上可以公开和复制的依据,但是法院有“灵活的”自由裁量权。
二、美国公众获得法院电子记录的权利和方式
美国既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世界上电子政府最为发达的国家,连续几年在联合国的电子政府准备度排名中位居第一。针对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美国2002年制定了电子政府法。不论是就篇幅还是就内容而言,该电子政府法都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最为详细、覆盖面最广的一部法律。而在法院系统,美国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2001年开始)和“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1996年开始),实行法院数字化管理,也使公民实现了通过电子平台获得法院信息的权利。
(一)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cm/ecf(case management/electronic case files)是大部分美国联邦法院都有的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下称“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案件电子档案系统最初于1996年在美国俄亥俄州北区处理大量石棉案件时开始使用。1997年,又在密苏里西区、纽约东区和俄勒冈试点。全国性推出开始于2001年破产法院,接着,2002年在地区法院和2004年上诉法院也开始实施。案件电子档案系统没有应用于州法院,但一些州已经在一些案件中实施。截至2008年1月,大约有200个法院实施了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在案件电子档案系统出现以前,联邦司法机构就已经有了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但案件电子档案系统允许获取诉状、诉讼中的动议文件、简报以及其他当事人和律师填写的材料(除密封的文件和摄像资料以外)。对于大多数文档,每页要收取8美分的网络使用费(现在为7美分),以支付维护系统的成本。2002年颁布电子政府法时,起草者要求“对法院的决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根据电子政府法,获取这些文件应当是免费的。为方便在线访问,法院案件电子档案系统要求律师在诉讼中对大部分诉讼文件采用电子件方式,而不是传统的纸张方式。
该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法院履行记录保管的法律义务。虽然应用程序开发和维护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处理,但各地法院工作人员根据当地的规则和惯例具体填写相关材料。由于源代码可以在本地进行修改,各地区在具体应用时会有一些不同。大多数地方的变化只是表面的,并不改变应用程序的核心功能。
(二)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
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acronym for public access to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是一个可以获取联邦法院文件的公共电子平台。该系统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办公室管理。它允许用户从美国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破产法院获取已审和待审案件的相关信息。
每个法院维护其自己的案例档案数据库。正因为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由每个法院去维护,所以,每个司法管辖区将有一个不同的网址。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也遭到了不少批评。批评者认为该系统在技术上已经过时,很难使用,而且还要收费。为此,非营利性的项目已经让部分资料免费上网。
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诉讼参与人名单,包括法官、律师及人;汇编的案例相关信息,如提起诉讼的情况、案件数量、诉讼性质、诉讼标的的数额;进入资料系统的案件情况的年度统计表;诉讼的立案登记情况;每天新案件的名单;上诉法院的意见;判决或案件处理情况;某些类型的案件文件复印件;某些法院提供的影像文件的副本。
1988年开始,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只能作为由图书馆和办公楼终端连接的系统。从2001年开始,该系统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
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已经授权,法院可以对所有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用户收取信息使用费。以2006年为例,访问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收费是每页8美分。2005年1月1日之前是每页7美分。费用适用的页数适用于任何搜索结果,包括事实上不匹配页码。费用还与是否打印、查看或下载有关。但任何一项单项的资料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40美元。第三方的网址如freecourt-dockets.com这一网站,可以使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档案材料从它们那里免费获得。
纽约时报批评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繁琐,晦涩,而不是免费的系统”。2008年,卡尔·马拉默德领导的一项活动(他宣称,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是“过时了15到20年”。对于公共领域的文件,不应当收费),通过60万美元的捐款要求联邦上诉法院50年的网上记录档案可以免费使用。
此外,在2008年,地区法院在政府印刷署(gpo)的帮助下,开始在全国17个图书馆免费使用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继社会活动家亚伦·斯沃茨之后,马拉默德也下载了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整个数据库的20%,使它们在pub-lic.resource.org网站免费向公众开放,该实验结束于2008年9月下旬,根据联邦邮政总局的通知,该试验计划暂停,“等候评价”。2008年10月,邮政总局的代表说,“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安全是妥协的结果”。根据信息自由法的要求,2008年4月,联邦调查局针对斯沃茨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2009年,来自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的berkman中心的团队创建了一个名为“重述”的软件,可以让用户自动搜索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免费副本,并帮助建立一个免费的互联网档案馆。其他同样上载了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网址包括:justia.com,lexisnexis公司购买的版权——它可以下载整个数据库的副本,同样情况的还有“谷歌学术”(coogto scholar)。
三、信息化时代美国法院录音录像的公开与上网
(一)审判录音录像是否应当公开
在美国,传统上不太愿意认可对非文件材料的接近权利,这在最近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案件中被体现出来,这就是著名的合众国诉麦克道格(公开作证录像带)(u.s.v.mcdougal(1996))。在这个案件中,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要求其在对被
告詹姆斯·麦克道格、苏珊·麦克道格和吉姆‘塔克所进行的有关存款和贷款的刑事欺诈案件中作证。法庭允许克林顿在白宫通过录像作证。法院通过卫星线路得到证词。这盘录像带被命令封存。新闻自由记者联合会要求观看这盘录像带,法官拒绝了。但是,法官命令说,当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该联合会向第八巡回法院提出了审查的请求,第八巡回法院肯定了地方法院1996年8月12日发出的命令,两个月以后,这盘录像带在法庭上播放了。1996年12月20日,第八巡回法院发表了关于本案的全部观点。
麦克米廉(mcmillan)法官陈述的意见指出:一系列的新闻机构,包括新闻自由记者联合会、电台一电视台新闻主管协会、全美广播公司、有线新闻网、国家广播公司和cbs,以及非营利性的公民团体、公民联盟都提出了上诉。每个上诉均是针对联邦地方法院的命令作出的。上诉人争辩说,地方法院拒绝公开录像带的内容,使他们无法复制,侵犯了他们的第一修正案和普通法的可以接近法庭记录的权利。……在1996年8月12日的口头争论以后,我们了一个命令,其中指出:“基于随后我们会公布的理由,我们维持地方法院拒绝公开录像带的命令。”
对此,学者评价认为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给了总统特殊的优惠。“对于麦克道格案,一个似是而非的解释是法院对总统给予了不同的待遇。法院根据以前的尼克松案,判决应该拒绝取得和复制录像带的请求。但是,在‘尼克松案’和‘麦克道格案’中,存在一个根本的区别,尼克松的录音带并没有在法庭上被作为证据使用。‘在法庭上发生的事情是公共的财产。’难道在本案中这个录像带不是公共的吗?”
美国判例法的做法是允许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合众国诉麦克道格(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公开作证录像带)一案中,法官命令说,当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第八巡回法院肯定了地方法院1996年8月12日发出的不准媒体复制作证录像带的命令,两个月以后,这盘录像带在法庭上播放了。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于美国东部时间1998年9月21日上午9时25分,公开了克林顿总统向大陪审团作证的录像带。有关文件也在互联网众议院的网站上公布。
在美国,审讯录像在审判法庭播放前不允许复制,在合众国诉麦克道格(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公开作证录像带)(u.s.v.mcdougal(1996))一案中,法官不允许媒体在审判结束前复制录像带的理由是“公开录像带则违反《联邦法庭规则》第53条中规定的禁止在法庭中使用照相机的规定”;“在这里存在着对录像带滥用的可能”。这两个理由是有说服力的。因为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媒体复制录像带后播出,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因为媒体不可能像法庭一样,把所有的证据连续、全面地播放,而这容易导致公众的偏见并形成舆论对审判的压力。
但是,在审判结束后,不存在不公开审讯录像的理由,审讯录像作为审判档案的一部分,既然可以供给社会大众查阅复制,当然也可以给他人复制并在媒体播放。
(二)审判录音录像通过网络公开
在美国,除可以要求审讯录像在法庭上公开播放外,将法庭录音录像提供在公共网络上,也成了最近几年美国司法改革的新举措。
自1999年开始,经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批准,数码录音成为法庭正式诉讼纪录的一部分。最初的5个试点法院是:内布拉斯加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的联邦地区法院,以及北卡罗莱纳州东区、阿拉巴马州北部地区和缅因州的美国破产法院。数码录音最初在破产法院和地区法院地使用(这里的法官解决大部分诉讼案件)。与数码录音一样,法院听证的计算机磁盘也被授权可以26美元的价格出售,但购买者必须亲自到法院购买。而试点项目中,因特网接入9个试点法院,相同的内容只须耗资16美——8美分为访问网站费用、8美分选择具体资料。
2009年1月,司法会议的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数码录音试点在扩大。如果收费不会被废除,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将确定适当的费用。2009年4月中旬,在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宣布了一个试点项目,使审判程序的数字录音在网上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年底,试点的范围从5个联邦法院扩展到9个。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3个联邦破产法院——分别位于佛罗里达中区、纽约东区和罗得岛——被添加到项目中。罗得岛州已经提供了在线录音,其他三个法院正在执行。
人们可以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获取这些音频,到2009年4月,超过950,000用户获得了上述法院的音频文件。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自2004年以来就将口头辩论录像档案上网。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现场录像不仅向网站提供,而且还提供给全州有线电视广播。俄亥俄州是美国将法庭口头辩论现场直播的第一个州。随着重新设计的网站在2009年4月推出(su-premeeourt.ohio.gov),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录音数据可以免费通过流行的音频和音乐门户播客itunes获得。今天,俄亥俄州的审判和上诉法院将视频和音频放在因特网上提供给市民查阅的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
四、美国经验对于
收案、立案,极大地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重庆江津区法院的数字法庭功能除了规范庭审行为、采集庭审信息,还能实现“远程审判”,使身处异地的当事人也能“面对面”打官司。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数字化法院至少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提高法院的司法管理与审判活动的效率。数字化法院的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二是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方便群众实现司法公正。数字化法院的建设能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全面真实记录司法行为中发生的各种信息。这能够避免案件错误,使司法实现公正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但是,我国法院在建设数字化法院过程中,忽略了这样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即数字化法院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
美国的数字化法院建设,其初衷也是为了便于法院实现高效管理。美国法院的电子查询系统居然要收费,理由是为了系统的维护,但如果他们能够知道向公民提供法院信息的电子记录是法院的义务和公民的权利,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决定。正如2002年颁布的电子政府法在起草中有人所说的:“对法院的决定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但是,这一做法正在受到公众知情权的挑战,国会也通过了法律要求法院公开电子记录。
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少数法院的判决书上网和审判过程的网络直播以外,各级法院的所谓“数字化法院”建设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实现审判管理的数字化。而便于最大程度地体现审判公开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却不在数字化法院建设的目的之中。其主要表现就是,法院数字化后形成的网络材料大部分是仅仅出现在法院的内网,并不通过网络对外公开。
如果不是从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的角度来研究法院数字化,而是从技术角度研究,则只是一个it研究的问题。从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的角度来研究法院数字化管理,至少应当解决以下问题:
(1)当事人是否可以及如何通过法院网络了解审判流程和进行诉讼活动(这一点部分法院已经开始实施,由法院交给当事人或者其律师一个密码,可以在输入密码后进入网络了解案件进程和进行相关诉讼活动)。
(2)每一个案件的案件名称,诉讼参与人名单(包括法官、律师及人)。
(3)庭审公告是否应当通过网络公开。
(4)汇总的案件相关信息,如法院收案、立案、审理、裁判案件、诉讼性质、诉讼标的的数额的数量等有关统计资料是否应当通过网络公开。
(5)庭审记录、其他材料全部电子档案化后,是否通过网络公开。
(6)法院办案的证据材料、诉讼文书是否通过网络公开。
从总体上看,未来京津冀区域的空间布局为:以“京津石”三角为主骨架,重点打造“一轴两带”:京津塘经济发展轴、滨海经济带和京广北段经济带,形成“Z”形产业集中发展区。在此基础上,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城镇相结合,网络型、多层次、开放性城市体系。
京津塘经济发展轴:京津塘经济发展轴西起北京中关村,东至天津滨海新区,是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轴。沿线分布有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通州国家环保产业示范园、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园、天津逸仙国际工业园、武清新技术产业园、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兴埠新技术产业园区、塘沽海洋高技术园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集中了京津冀地区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和条件。北京、天津和河北相互镶嵌,是京津冀区域的浓缩。该区域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方向,以物流、金融等生产业为纽带,重点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带动京津冀区域整体发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未来,将逐步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密集带和都市连绵区。
滨海经济带:滨海经济带北起秦皇岛,南至沧州,包括秦皇岛、唐山、天津滨海新区与沧州,处于渤海湾海岸线的中间区段,区位条件优越,拥有众多港口,腹地广阔,对外联系便捷,具有发展重化工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与有利条件。未来将依托沿海港口优势,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动产业向沿海地带转移,吸引更多的企业向经济带集聚,形成我国北方主要的化工、能源、钢铁和物流基地。
关键词:濮阳开发区 循环经济 循环化改造 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200-02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党的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园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2013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197号),这将进一步为濮阳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开发区概况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情况
国家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濮阳市城区西部,成立于1992年9月,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辖两镇一乡四个街道办事处,132个行政村,常驻人口21.9万人,总控制面积232平方公里,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首家国家火炬计划生物化工产业基地、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园区和河南省精细化工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位于濮瑞路东、化工一路西、濮水河以南、晋豫鲁铁路以北及以南部分区域,规划面积7.1平方公里,以中原大化、中原乙烯为依托,链式推进,创新发展。目前,园区内已形成年产70万吨甲醇、30万吨合成氨、32万吨乙烯、16万吨丙烯、100万吨真空盐、52万吨尿素、25万吨苯、15万吨糠醇、10万吨甲醛、5万吨双氧水、8.5万吨三聚氰胺、6.5万吨甲酸钠、3.2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3万吨LED封装材料、2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生产能力。中原乙烯拥有国内最先进的煤制甲醇制烯烃工艺;中原大化已成为亚洲最大的三聚氰氨生产基地;龙宇化工拥有国内首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航天炉煤制气技术;迈奇化学成为亚洲最大的锂电池原料供应商,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惠成电子成为全国最大的LED封装材料供应商,2015年,在创业板上市;颖泰化工是国内最大的酰胺类农药生产商,2015年,与中农发集团并购重组上市。宏业化工是全球最大的糠醇生产基地;班德路成为全国单套规模最大、连续生产萜烯树脂的企业;沃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以技术创新和生产规模引领行业发展,成为全国最大、河南首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生产基地。当前,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三化”融合链接发展,开发区积极推进中原乙烯扩大MTO装置规模和投资28亿元的气化岛项目建设,使烯烃生产逐步达到百万吨级,原料气实现充足供给,为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提供原料保障。
二、循环化改造思路和目标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化工产业示范基地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石油、煤炭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空间布局合理化;着力推进石油煤化融合发展,提高能源资源产出率;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高效管理运行模式,全面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国化工类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示范园区。
2.总体目标。通过循环化改造,开发区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煤化石化融合发展的循环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能合理配置、各类副产品和废弃物充分利用,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更为完善,管理水平更加科学有效。初步形成适合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建成全国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区。
到2015年,实现开发区生产总值266亿元,资源产出率由0.37万元/吨提高到0.48万元/吨,能源产出率由0.92万元/吨标煤提高到1.08万元/吨标煤,土地产出率提高到2030.53万元/公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到2.3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33.62立方米/万元,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三、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
循环化改造将依托开发区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的具体工作和任务逐步进行,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对循环化改造进行总体框架设计,重点从空间布局、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关键物质流分析、生态建设、公共基础实施、组织管理等多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推进循环化改造。
(一)优化空间布局,促进集约化发展
针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早期建设中土地粗放式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够、产业集群效应不强、单位土地产值不高、各区域间物流效率较低等问题,遵循循环化改造的总体思路,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通过淘汰落后、置换搬迁、产业链招商等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围绕物质流和产品链进行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优化产业链条,实现石化煤化融合发展
依托当地丰富的石油煤炭资源和产业优势,重点围绕开发区内的核心节点企业,加快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产业链的延伸与改造,并加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之间的耦合链接发展,构建以资源、产品、副产物及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为核心的特色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原料投入和废弃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
(三)加强资源交换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加强副产物和废弃物的交换利用。通过分析开发区的物质流动,识别主要的副产物、废弃资源的来源和数量,结合开发区发展需要和周边市场需求,利用先进技术,对各产业副产物和废弃资源等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2.加强水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结合开发区的水资源情况,针对用水现状,通过完善分质供水和分级用水机制,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推广节水技术等措施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依托开发区湿地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铺设相应管网,形成合理的中水回用系统,并对雨水、微污染水等进行分流和分级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通过上述措施,缓解开发区水资源短缺的压力,提高水资源产出率。
(四)推进污染集中治理,提升环境承载能力
化工类项目的实施会产生一定的废气与废水,火电类项目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和废渣,这将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要加大力度实施污染集中治理。一方面,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治理和减少污染废气物的产生和排放;另一方面,工业布局方面配套项目的建设、运用循环经济的理念选择项目,减少“三废”排放。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
1.供气。建设开发区“原料气系统优化”项目,使制气专业化,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减少重复建设、重复投资,从而满足节能、低耗的目的。同时结合甲醇制烯烃装置,减少开发区对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
2.供热。加快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2×210MW机组高、中亚抽气供热节能改造项目和濮阳龙丰热电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开发区供热管网,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
3.公共管廊。加快研究开发区公共管廊规划,创新包括蒸汽、压缩空气、氮气、氧气等资源供应管理模式,提高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共享水平和服务能力。
4.公共服务平台。以完善网络、加强节能环保、整合资源、实现共享为重点,建设信息服务中心、能源监测中心和环境监测预警中心组成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探索发展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协调推进各项目相关企业按照项目规划,按年度及时完成工作内容和任务,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制定资金使用预算,合理评估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
2.建立废物交换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构筑废物信息化交换平台,推动企业间副产品、废弃物交换利用。开展工业副产物及三废现状调查工作,掌握开发区重点生产企业副产物、三废产生量及综合利用的基本情况,通过构建信息平台,实现开发区内企业生产计划、办公管理有效对接,加强企业间信息交换与沟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效提升企业效益,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污染。
3.整合科研技术力量。整合开发区现有技术研发力量,联合郑州大学等科研院所,在“河南省绿色化催化与分离技术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的基础上,共同建设国家绿色化工催化与分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对现有实验室的整合及改造、分析测试中心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有效提高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条件,组织对园区的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进行集中攻关,加快对绿色化工行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园区的循环化、可持续发展。
4.健全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统计考核和监测评价制度,制定循环经济区改造考核办法及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对开发区内循环产业和循环化改造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统计、分析。
5.完善激励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税收分享、用地倾斜等土地和财政政策;鼓励循环经济技术体系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开发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技术新工艺。围绕化工上游产业、支撑产业等各个环节,制定开发区招商指导目录,开展链式招商、补链招商。
6.培育专业化服务体系。引进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鼓励开发区和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进污水、污泥、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整合开发区物流能力,组建专业化工品物流企业,推进开发区物流业循环化改造。
参考文献:
[1] 翁希浩.无锡高新区循环化改造对策研究[J].经济视野,2013(12)
[2] 李清义.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学报,2003
[3] 曹立新,李遂亮,任素琴等.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11)
[4] 徐玖平,李斌,发展循环经济的低碳综合集成模式[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3)
[5] 陆健.论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如何开展循环化改造[J].现代经济信息,2014(9)
关键词:产业结构;问题;措施
前言
重庆位于中国西南部,属于长江上游地区。地形多以丘陵、山地为主,固有“山城”之称,占地8.24万平方千米,是其他三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总面积的2.4倍左右,是中国面积最大的城市。自从1997年正式挂牌成为直辖市之后,重庆无论在经济、交通、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虽然近几年重庆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粗放型的增长经济方式、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大量的能源消耗还是遗留下了许多问题,特别是在产业结构方面,还有诸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重庆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
1.1三大产业结构不合理。根据美国经济学家霍利斯・钱纳里()工业化中期理论:制造业内部由轻型工业的迅速增长转向重型工业的迅速增长,农业比重下降,重工业增长迅速,第三产业开始迅速发展的时候,到达工业化中期阶段。而以重庆目前的经济情形,正处于工业化中期。
自从重庆市直辖17年来,三大产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三大产业层次明显不合理。以2013年(2)重庆1至4季度的数据为例(表1),全市生产总值为12656.69亿元,同比增加12.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50.5%,41.6%。以上数据说明全市的生产总值虽然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产业结构明显的不对称。而从2013年的数据来看,第三产业比第二产业少了接近9个百分点。重庆目前仍然以重工业为主,长此以往,会减缓经济的整体发展速度。
1.2主导产业结构单一,科技开发力量薄弱。重庆作为我国长江上游的老工业化城市,过去经济一直都是以重化工业、汽车摩托车等机械制造业或者轻纺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主导产业生产总值占第二产业总值比重超过了40%。支柱产业结构单一,层次低下,制约着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针对这个情况,政府对主导产业进行一定的改造,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支柱产业的科技开发能力是一直存在的问题,许多企业大部分将资本投入生产,科研经费投入却很少,致使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很多企业至今仍然沿用以前的技术,迟早会被时代的大流淘汰。
1.3高新技术产值稳步提高,但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近几年来,重庆高科技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迅速,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和遗留的历史原因,重庆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例如汽车摩托车及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医学、天然气石油化工业。
从表二中看到2013年,重庆高新技术总产值达到2827.44亿元,同比增长26.0%。而2001年全市高新技术总产值才518.8亿元,10年时间重庆的高新技术总产值就翻了2倍,显示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重庆在这一块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仅制造业生产总值就达到了2763.96亿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值的97.75%,这么高的比例充分说明了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老牌的产业,过分的依赖传统产业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重庆产业结构相应的调整措施
2.1积极调节三大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全球的大趋势之下,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呈现上升状态,根据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国内生产总值为568,845.21亿元,第三产业生产值仅为262,203.79亿元,占GDP的比例为46.1%。纵观全球发达国家,美国、日本、英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9.6%、71.6%、77.8%。全球平均值也超过50%。而重庆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41.6%。这充分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发展第三产业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重庆第三产业主要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如下表可以看出,批发业和金融业相对占的比例大。我们应该深度挖掘第三产业发展潜力,对于新老不同行业制定不一样发展思路。同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吸引更多优秀的金融企业来渝发展,推动重庆经济新一轮腾飞。
2.2加大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提高科研能力。企业选择加大与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合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鼓励原创研究,调动创新积极性。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开发新产业和新技术,提高产业竞争力。重庆在自主创新中,首先应发挥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各自的优势,其次重要的是增加科研经费投入,要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于增加技术开发的投入,这样科研人员才有动力。
2.3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改造传统产业。随着社会经济机制的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必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由于一些客观因素,政府对于高新技术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优惠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进步。传统产业投资回报率低,在市场竞争中拓展的空间小,而高新产业投资回报率高,在市场竞争中拓展空间大。政府应该着手改造传统产业,重庆自1997年挂牌为直辖市以来,GDP一直保持稳步增长,但是相对其他三个直辖市还是比较落后,无论从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在经济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将重点改造那些产业关联度大、项目回报率高的产业,如医学生物、节能环保、建筑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工艺、设备等,期望在10年以内建立高素质、高质量的传统产业。(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H・钱纳里,等.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 重庆统计局.2013年重庆市统计年鉴[Z].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 王宏.对重庆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考[J].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版),2002(09)
[4] 邹毅.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建议[J].重庆经济,2002(09)
[5] 陆远权,钟兰祥.重庆直辖后产业结构现状及调整对策研究[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6(05)
为迎接新世纪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的挑战,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依靠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浙政(*)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高新技术推进科技进步的工作目标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调整和优化我市经济结构的关键,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优势的主要途径,是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兴工强市”战略的突破口。要紧紧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的要求,加强高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引进创新,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再创*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到20*年,我市在电子材料、医药化工产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要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和产业优势;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要广泛得到推广应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到20%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到50%以上,技术进步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比重达到55%以上,全市综合科技能力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年,初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基本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1、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
按照省政府(*)1号文件政策规定,要着力扶持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制定切实措施,积极培育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鼓励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建立股份合作,并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经市科技部门认定,财税部门批准后,其股权所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在3年内减半征收。
2、加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
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攻关、火炬计划和高新技术的项目,银行优先给予项目评估和贷款支持;列入国家、省专项给贷项目的贷款,有关银行按规定给予办理贷款;金融机构每年科技开发贷款余额应占贷款余额的1%以上。
继续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每年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科技三项经费按财政支出1.5%的标准安排并逐年有所增加。从*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奖励科技人员。
3、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探测步使企业成为高新技术开发和投入的主体。凡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技术开发率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3%提取,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率达到10%以上(含10%),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低扣应税所得额。
4、经市财税部门核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对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头两年全额返还,后五年按50%返还;对金华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头两年全额返还,后三年按50%返还;其中对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基因工程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头五年全额返还,后五年按50%返还。
5、对国家级新产品和经省认一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所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经市财税部门核准后,可列收列支全额返还。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或试产计划的产品,从通过省级鉴定之日起,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两年内,由市财税部门核准对该产品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50%的比例返还。返还给企业的税款,全额用于高新技术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
6、各支贸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系统职工技协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经市科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市财税部门审批,暂且缓征收营业税;对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转让收入,经市科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市财税部门审批,免征营业税。
7、对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的科研单位和企业自行研制的科技成果,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8、经认定的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需要可对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仪器和设备采取加速折旧办法,经市财税部门核实,年综合折旧率可达25%。为开发研制高新技术产品所购置的关键设备、仪器,单台阶值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9、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地方收益部分,免征建设过程中的水、电等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需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减半征收。属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列为市重点技改项目,优先安排技改贴息贷款,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中,缓征因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努力创造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的良好环境
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浙江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若干规定》(浙政(*)17号文件),建立市专利管理机构、技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制定*市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技术入股,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尤其要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专利技术等,充分调动、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健全完善市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制度;两年一次评选[表彰市科技标兵。
3、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可领办或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凭单位同意的证明,办理企业登记;经单位同意,也可到其他单位兼职从事技术性工作。
4、积极吸引高校、科研院落所的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来我市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独资、合资创办民营科技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到本市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业急需的技术人才,经科技、人事等有关部门认定可办理本人及家属户口在市区落户,并免收有关规费。
5、科技人员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可优先获得政府科研经费,贷款贴息等支持。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项目洽谈或考察进修,要优先安排。
6、企业内部技术开发项目,新产品开发投产后新增效益中可提3%以内的资金用于奖励有功科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将其高新技术开发、引进及成果转化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条件,业绩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数和岗位职务等条件的限制予以优先晋升。
7、经原单位批准同意,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单位进行技术承包,承包期内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农业科技人员被聘到生产单位从事本职技术工作,在聘任期内保留原身份,工龄连续计算。乡镇在编农技人员,从事基层农技工作15年以上的解决本人或符合条件配偶或子女1人农转非。
8、每年一次进行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提高科技进步资金额度,设立市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奖励在科技研究、开发、应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科技人员。
9、加强科技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报、*电视台要建立科技宣传专栏。科技法规要列入“三·五”普法教育。要关心科技人员的学习,继续搞好科技人世间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要继续办好中国农函大*分校,进一步推进农村科学普及工作。
四、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进一步提高科技意识,切实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真正为科技进步、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市科技进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科技专题会议,研究科技工作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制定推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营造推进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建立*市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市科委),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产为一的具体指导管理工作。
3、加强镇(乡)科技工作的领导力量,完善科技工作服务体系。要继续配备落实镇(乡)科技副镇(乡)长,建立健全镇(乡)科委和科协组织,要把镇(乡)科技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各镇(乡)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全市每年要评选表彰科技工作先进镇(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