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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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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摘 要 伴随着工程的不断发展,实现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实现全过程跟踪审计,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保障其跟踪审计人员能够熟知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同时,切实做好工程审计宣传工作,确保被审计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跟踪审计的程序,利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 风险导向 审计理论 工程审计 审计周期

一、现代工程各个审计周期的审计风险分析

审计活动全面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为规避各类不必要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高效有序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工程决策、项目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结算等多个阶段开展审计活动,归纳而言,各阶段将围绕四部分开展审计活动:(1)采取评价、测试等手段明确工程决策阶段审计的切入点与着重点,并初步估测审计风险分布区域,挖掘出工程决策风险点,为实现有针对性审计提供良好的基础;(2)着重调查与评价工程决策阶段审计所涉及到的资源来源,从中发现审计环节易发生失误之处;(3)合理评估工程决策阶段风险,并依据类别将风险划分为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检查风险等多类,同时优化调整审计流程,加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力度;(4)严格依照工程决策阶段审计流程开展审计活动,依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

二、工程决策阶段的工程审计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工程决策阶段审计指的是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正式施工前所开展的一系列业务活动的审计。通过开展工程决策阶段审计不仅有助于保障投资机构或个人所做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有效性;而且还为工程项目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1)工程决策阶段主要体现在:审查工程项目建设是否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冲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依照国家所规定的程序开展建设活动。工程决策阶段审计目标:决策机构所做投资决策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好前期准备工作;(2)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主要表现为:做好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经济效益评价活动;判断建设资金是否准时到位等;(3)判断工程决策阶段审计流程的合理性、规范性;各单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等。其中具体工程决策阶段审计流程如图1所示。(4)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具备准确性、全面性、有用性。

图1 决策阶段审计流程图

三、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审计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项目设计阶段审计指的是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关于设计的相关活动所开展的审查与评价。通过开展项目设计阶段审计既有助于保证委托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项工作的合法性、效益性,又能够增强设计环节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

(1)项目设计阶段主要体现在:审查所编制的概算是否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冲突;审查初步设计与设计概算的批准手续是否具备合法性、完备性;(2)项目设计阶段主要表现为:工程项目建设所需原材料是否准备就绪;工艺设备环节是否引用最新技术;工程量计算口径与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保持一致等;(3)项目设计阶段审计流程是否合理性、规范性;各单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其中具体项目设计阶段审计流程如图2所示。(4)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是否具备有用性、全面性、准确性。

图2 设计阶段项目审计流程图

四、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审计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一般而言,审计机构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及施工合同三个方面对工程招投标阶段予以审计。通过对各方面审计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之后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得以有序运行。

(1)工程招投标阶段主要体现在: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完备、合规合法;审查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依照国家规定流程进行;审查评标、定标标准是否具备公正性、合理性;(2)工程招投标阶段主要表现为:合同中各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合同中各条款表述是否具备一致性;合同中是否存在缺项漏项现象等;(3)工程招投标阶段审计流程是否合理性、规范性;各单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4))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是否具备有用性、全面性、准确性。

五、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审计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工程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部分,其中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活动主要涉及到工程进度款的审计、工程变更与签证的审计、索赔费用的审计及工程成本的审计等方面。实际上,工程项目建设具有施工期限长、耗资金额大、风险可变因素多等显著特征,所以开展工程施工阶段审计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活动,但通过落实该项活动对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性、高效率性、高质量性具有重要的积极效应。

(1)工程施工阶段主要体现在:审查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程序、时间是否科学合理;审查变更、索赔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合法;(2)工程施工阶段主要表现为:审计人员是否严格依照合同与相关规定开展工程变更、进度款支付等一系列工作;施工单位是否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变更;施工索赔要求是否合规性、合理性;明确施工索赔原因等;(3)(3)工程施工阶段审计流程是否合理性、规范性;各单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4)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是否具备有用性、全面性、准确性。

六、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审计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计指的是待工程项目竣工后需进行相关价款结算,审计机构围绕价款结算所开展的审计活动。通过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计有助于遏制虚假事件的发生,规避资金流失、浪费等现象,保证资金的使用价值,以促进工程项目真正意义上实现“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益”。

(1)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主要体现在:审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是否有效性、规范性;审查工程竣工结算是否真实性、客观公正性;审查签证记录是否合法性、完整性;(2)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状况是否与竣工图保持一致;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3)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计流程是否合理性、规范性;各单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其中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审计流程如图3所示。(4)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是否具备有用性、全面性、准确性。

图3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流程图

总之现行工程审计需要全面贯穿到主管部门、项目设计部门以及金融部门等,为此,这就需要实现审计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不断加强其与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积极鼓励和号召相关部门人员能够参与到审计工作中,进而,不断壮大审计队伍,进一步提升工程审计速度和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师宏.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的探讨.商业会计.2011(06).

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一)拟定审计计划根据学校年度建设工程投资计划、修缮工程计划及管理部门报送的工程结算审计计划,由审计部门统一编制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计划并报学校招标部门进行招标,选择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确定委托审计项目根据工程结算报送审计数量和金额。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工程管理部门、招标部门和监察部门组成的工程委托工作会议,确定委托审计项目的安排。

(三)签订审计合同及交接审计资料委托审计项目确定后,由审计部门安排项目负责人及时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并办理委托审计资料交接。

(四)出具审计报告受托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实施审核并按时提交由被审计单位签字认可的审核报告和工程结算审定单及相关的委托审计资料。

(五)复核并发送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对委托审核报告进行复核,无误后出具审计报告并报有关领导审批,经审批后的审计报告发送给工程管理部门。

二、高校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要点

(一)委托审计目标设立高校审计部门可以将审计目标是否达成作为评价社会中介机构是否履行受托责任的依据。高校工程结算委托审计目标就是严格控制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达到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降低内部审计的风险,缓解审计压力,提高审计效益。

(二)委托审计过程监督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不是委托出去就万事大吉,还需要审计部门做好委托审计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工作。一方面监督审计进度是否按合同规定时间进行:另一方面要对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其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项目;同时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纽带作用,做好与管理部门、施工方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更好地保证审计项目的质量。

(三)委托审计结果复核由于高校审计部门往往代表学校签字确认工程造价。而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的审核实质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内审部门不能完全摆脱审计责任。加上内审部门对施工情况较为了解,因此通过严格的监督复核,可以发现和纠正审计工程中的差错,把风险降到最小,从而有效地防范了审计风险,保证了审计质量。

三、高校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措施

(一)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选好社会中介机构成功选择好社会中介机构即意味着工程结算委托审计成功一半。因此委托审计单位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在全面了解整个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情况的前提下,应选择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邀标对象,这是控制委托审计项目质量的最直接的一环。同时要设定资格线,让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资质、一定权威性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评审委员会要根据投标机构的投标书中提供的审计方案、审计费用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要统筹考虑公司资质、业绩、项目方案、进度、报价、项目负责人及执业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等因素,审计部门应采取一定措施把握好审计项目的质量与中标价格之间的平衡,决不能片面压低中标价而致使审计质量下降。

(二)严把资料收审关,做好送审前的准备工作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和齐全,是审计结果准确的前提。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前,审计部门必须做好工程结算资料的收审工作。工程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立项文件及审批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标底编制说明及标底、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经济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包工程确认单、甲供材料清单、乙供甲控材料清单、水电费使用单、文明施工证书、施工单位计价手册、施工单位上报并由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工程决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钢筋计算书、定额换算补充资料)等,其中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的所有变更签证资料要齐全并保持连续性,缺一不可,所有签证一定要求是原件(或在报送资料时查看原件,保留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结算送审资料的真实、完整,工程结算资料的交接应有严密的书面手续,交接双方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应严格实行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承诺制,工程管理部门要承诺已对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施工方要对工程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工程结算没有高估冒算进行书面承诺,并保证审计中不再补充资料,如果确因补充资料的,必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学校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收审。同时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和审计费用,要求施工方还需承诺工程结算审减率在5%以上的,按审减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审计费用,具体支付比例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三)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责权委托事项确定后,审计部门必须及时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合同。工程委托审计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合同须明确审计事项、审计内容、审计时限、审计要求、审计标准及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等,其中工程结算委托审计付费标准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约定。为了控制委托审计费用,合同还可约定对于甲供材费用、水电费用、工程造价下浮金额以及委托方复核核减的金额等不作为委托审计费用计取的基数。为了加强对受托方的控制和约束,可以适当增加和修改一些条款,如在专用条款中要特别指明审计项目负责人及主审造价工程师、审计进度分阶段要求、审计质量问题惩罚措施等,尤其是审计人员及服务工期应依据投标书承诺,不得随意变更。对于规模大、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要求受托方制定出较为详细的审计方案,并把它作为合同的附件,以便控制审计质量。

为了更好地防范审计风险,对于一些风险高、投资大、结构类型复杂或有异议的委托审计项目,可以在委托合同中补充约定委托方有权选择第二家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核减率超过一定比例,将解除与第一家受托方的合作,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实行项目负责制,加强委托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审计项目实施前,要确定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委托项目的管理,加强对资料收审―合同签订一资料移交一工程管理、协调一报告复核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首先应将收审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给受托方,并向受托方介绍工程概括及工程管理状况,提出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并提醒受托方在具体审计时,不要跟着施工单位的决算思路走,以免被动。另外,要求受托方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也要进行审计,因为有的建设方代表对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并不十分清楚。在审计工程中,还有大量需要项目负责人协调和沟通的事项,如现场勘察、隐蔽工程核实、施工合同不明确、变更签证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或不真实、审计依据有争议等,要尽量避免施工单位与受托方私下接触,人为影响审计结果。

在委托审计中,学校审计部门和受托方之间还可以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在交流中,审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和跟踪受托方的审计

情况,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对严重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中止合同履行,及时挽回损失;受托方可及时反馈审计中获得的信息,并就下一步如何实施审计与审计部门进行讨论,以确保审计结果满足委托方的审计要求。

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含各类所有制的企事业项目)、非税收入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等政府资金的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政府资金,但政府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三)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政策的公益性项目(含政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

(四)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公路、桥涵、水利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程序

(一)下发通知书。县审计局在实施审计前,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收集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向审计组及时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完整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三)实施审计。县审计局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审计方式。1.对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对一般项目(2000万元以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3.对与项目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审计复核。项目审计质量复核实行跟踪复核和结果报告复核。复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项目选择进行一般复核或重点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事项,在作出审计决定前组织听证。

(五)审计报告。审计组向县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县审计局根据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处理。审计人员要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意识,以督促建设单位自行纠正为主,审计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县审计局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予以纠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县审计局可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准备阶段审计

1.建设项目程序审计:主要对立项审批、各项许可、建设管理和竣工交付等内容审计,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业务,促进依法行政。

2.内控制度建设审计:主要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健全、是否落实,防止制度形同虚设,避免出现重大问题。

3.征地拆迁情况审计:主要对拆迁程序、拆迁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4.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审计:主要对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文件、招标办法及施工招标中的工程量清单审计,对建设合同主要审查是否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精神、是否充分体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是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合同的执行风险、是否明确了国家审计条款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避免虚假招标或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

5.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主要审查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准确。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增减变动及真实性、合法性,杜绝虚假签证、重计工程量和偷工减料等行为;关注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减变动及调整情况,防止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格、标准用材、随意变更项目等;关注增加工程情况,防止施工单位虚列增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随意增加工程项目、多加隐蔽工程量问题的发生;关注价格变化因素,遏制低价中标排挤出竞争对手后,采取软硬兼施手段向招标人“磨价”,如停工、拖延工期、贿赂等现象。

(二)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审计

1.合同履行情况审计:主要关注招标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隐蔽工程。重点加强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环节的管控,防止损失浪费及腐败现象的发生。县审计局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必须由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认可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签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签证单”,未经县审计局签发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不认可工程造价。

2.合同外工程审计:主要对合同外工程(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额外工程、工程索赔等)、合同未涵盖或未明确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和涉及的工程费用进行审计。

3.建设经费支出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经费支出的合规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支出进度和比例是否受到合同的约束等。

(三)建设工程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1.工程结算审计。重点审查工程类别划分是否合理,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重大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调整、计算准确与否等。

2.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用,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手续是否健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记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20日内,按县审计局书面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决算资料,县审计局收到资料后要按照审计程序组织人员依法实施审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60日内(1000万以下30日内)提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

政府投资审计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门类杂,变化因素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坚持“以工程造价审计为突破口,以跟踪审计为主要形式,以计算机审计和设备仪器辅助审计为重要手段,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开展投资审计”的原则,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县审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建立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一是被列入审计监督范围之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必须接受县审计局的审计,未经县政府同意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不得审计。二是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工程价款以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三是县审计局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决定之前,财政和建设部门对工程拨款不得超过工程实际进度的80%。

(二)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跟审制。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县审计局要提前介入,采取阶段跟踪、环节跟踪、现场跟踪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一是建立审计组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联系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开挖、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审计组,审计人员及时深入项目现场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审计,为后期竣工结算审计奠定基础。二是推行跟踪审计意见书制度。对在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建立起“即查即纠”的处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发挥审计处理的前瞻性、预防性和时效性作用。三是落实阶段跟踪审计报告制度。定期反映项目建设阶段状况和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做到阶段性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有机结合,提升审计效益。

(三)实行政府审计主导与社会中介机构参审制。为保证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的审计质量和效率,采取以政府审计为主导、中介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投资审计专家、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的预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力度。县审计局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操作规章,加强对外聘审计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县审计局要对所委托的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出具的审计结果负责。县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费用,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证,或县政府依据审减金额的5%拨付县审计局,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五、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有截留、侵占、挪用、骗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虚假签证等行为的,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办理竣工结算或决算审计的,县审计局将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县审计局应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聘请的专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不当利益的;

2.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4.对委托中介机构或人员工作未尽督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与聘请的专业人员或受托机构串通舞弊的;

6.有其他、行为的;

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容;步骤;实践意义

进入新时期以来,公路建设一直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之一。公路建设推动沿线地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先导效应已越来越明显,全国一大批公路新建和改革扩建项目的完成,极大地改善了各地区的交通条件,带动了运输、旅游等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的持续和快速发展,形成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应当看到,当前公路建设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重复建设、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带来不少隐患,审计部门采取事后审计,“走过场”,完成任务,监理部门不很好的配合,“和稀泥”、“睁只眼闭只眼”,导致建设项目存在不少问题,最终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为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是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概念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单位审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活动。分为开工前审计,即对项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投资概算的真实性进行审计;施工期间审计,即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管理、施工进度、工程材料、变更洽商等事项的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即审计部门对竣工后各项工程最终造价的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即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认定情况的审计。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方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全过程审计(开工前财务收支审计、建设期间财务收支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也不是指审计决定(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后续审计。而是由出资人(代表国家出资的单位)派出审计组(或社会审计组织)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进行的工程建设(施工预算、施工组织、施工现场、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变更和变更单位、工程结算、财务收支等)全过程进行实际的跟踪审计监督。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步骤

跟踪审计步骤一改原来的事后审计步骤,事后审计可以说是一般现在时,跟踪审计那就是现在进行时。它们的区别十分明显。

事后审计。审计组所做的工作:1、收集资料:公路施工单位提供的预结算书、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预算定额、当地相关部门颁布的数据信息。甲乙双方签定的材料价格、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取费证、招投标价,施工组织设计、标准图集等。熟悉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计算工程量。2、了解工程情况:主要是针对变更资料不全时采用的。在施工现场对照图纸、设计变更和结算文件,实施测量、查看,将二者进行比较核对,看图纸与实物是否一致,有无偷工减料、私自减少工序。3、核对工程量:甲方将审计底稿报交乙方,通过交流核对,使乙方认可,做到审核结果双方认可同意。有近似于“走马观花”,根本不能审计出实质性的东西。

跟踪审计。审计组所做的工作:1、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前,应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审计组人员分工及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并考察施工地点。2、审计组进入被审计计单位后应独立租用方便到现场监督的工作驻地,并自备交通工具,以旁站、巡查、测量、试验等方法对工程施工量进行全过程现场审计监督。3、监理处对承包商进行计量验收时,必须联合审计组同行;验收后,施工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计组四方在验收单上签字。4、审计组收到建设单位签字的承包商计量支付申请后,专业造价工程师应逐项审核,提出核定数量和价款。若申报数量与审计现场验收记录不符或计价不准确时,专业造价工程师可修改计量支付文件,并编制审计签证单(审计记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审计人员三方在签证单上签章认可。5、审计组负责人只在最后审核无误的计量支付文件上签章。该计量支付文件报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6、发生工程变更设计时,若需新定工程结算单价,先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证,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后再交审计组审定。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组审定的的单价作为变更工程单价。7、审计组对已完工的合同规定建设内容的单项划等号应出具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建设单位在留足质保金的前提下,根据审核报告办理工程价款结算。8、建设中期审计组应向派出(委托)单位出具一至两次投资控制情况和财力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9、全部工程基本完工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审计组应出具全部工程建安投资部分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10、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时,一般采用当面交换意见、当面签字确认的方法,如果当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应采用书面交换意见的方法进一步协商;被审单位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必须在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未反馈意见的视同默认;审计组对被审单位反馈的意见应认真研究,认为反馈意见正确的要相应修改审计签证单或审计报告,认为反馈意见不正确的可以签署审计意见或出具审计报告,但应在附主中说明此事。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实践意义

跟踪审计是一种新型的审计方法,新生事物可能一下子难让有关单位或个人接受,必须对其意义及作用作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审计法》关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2003年3号令)、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发[2000]64号)和《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交审发[2001]62号)等,上述这些法律法规都对跟踪审计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宣传,使广大参建人员认识到跟踪审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投资控制,更加公正、合理、准确地对工程造价进行鉴证,这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通过审计认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大胆地计量支付,相应的加快了工程结算速度,确保了施工单位合法的工程款的及时收回和民工工资的支付,这样促进了工程进度的加快,对施工单位提高效益也是有利的。讲清跟踪审计与原来的事后审计的区别与优势之处。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最大的区别在审计人员能及时地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审计,确保了审计对路面表层以下工程真实性与准确性的监督,大大提高了交通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由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审计在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审定,确保了变更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准确、合理、合法,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变更工程的造价,有利于监理工作。试点项目的监理单位认为,在现场验收工作中增加一层监督,使监理单位领导对基层监理人员的工作感到放心一些。以前对工程造价实行事后审计,监理处工作人员在工程完工后还要问审计组作较长时间的解释工作。实行眼踪审计,工程竣工之日,就是审计结束之时。不留下一点后患,什么问题均可消失在萌芽之中。

跟踪审计不仅能及时纠正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和变更等影响工程造价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审计组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的道德风范和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的威信,制止和防范工程计量、计价的虚报与冒算,从长远意义看,这才是跟踪审计为出资人的投资控制作出的最大贡献。

跟踪审计是将管理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环保审计等新的审计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交通建设项目中,有利于提高交通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字】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报告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序言

政府建设单位承担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因此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的审视。多年来,建设单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接受有关审计部门依法对承担建设工程的审计。这些审计报告数量大,涉及面广,从一个集中的窗口较突出的反馈了外界对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全方位评价。因此,对这些审计报告进行解读与分析,对于提高建设单位总体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工程管理体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审计问题汇总

1、 审计报告汇总范围

近三年,该政府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项目较集中。因此,审计报告汇总范围选择为2009年 ~ 2011年。这期间,审计部门共审计该政府建设单位工程 91项,出具审计报告91份,提出审计问题148个。其中2009年审计工程40项,提出审计问题64个;2010年审计工程25项,提出审计问题47个;2011年审计工程26项,提出审计问题37个。

2、审计问题汇总结果

上述148个审计问题涵盖了建设工程管理主要方面,其中数量占前12位的审计问题有:

(1) 多计造价,共65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43.9%,占建设工程总数的71.4% ;

(2)未签合同先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共11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7.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12.1%;

(3)超计划投资,共11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7.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12.1%;

(4)合同条款不严密,共8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5.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8.8%;

(5)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共6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4.1%,占建设工程总数的6.6%;

(6)财政拨款高于审计价,共4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7%,占建设工程总数的4.4%;

(7)合同管理不规范,共4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7%,占建设工程总数的4.4%;

(8)送审决算资料有错,共3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0%,占建设工程总数的3.3%;

(9)超付工程款,共3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2.0%,占建设工程总数的3.3%;

(10)部分项目合同单价虚高,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11)工程造价结算有失误,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12)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不相符,共2个,占审计问题总数的1.4%,占建设工程总数的2.2%。

其余审计问题未有重复。

二、审计报告解读

上述148个审计问题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面,分析起来也比较复杂,但仍然可以总结出建设工程管理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倾向。分下面5个方面进行:(1)3年来审计问题绝对数量的变化;(2)3年来审计问题环比数量的变化;(3)3年来审计问题集中度的变化;(4)较集中的审计问题分析;(5)2011年主要审计问题分析。

设2009—2011年中,每年度提出的审计问题数量为Aj;被审计工程的数量为Bj;审计问题的类别数量为Dj(见附录)。那么,依据审计报告,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规律:

审计问题绝对数量 Aj 的变化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A2009、A2010、A2011分别为64、47、37,见下图。

图1:3年来审计问题绝对数量的变化

由图中可以看出,审计问题数量绝对值呈逐年下降趋势,表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在逐步趋向规范化,进步是显而易见的。

2、审计问题相对数量Cj的变化

Cj =Aj / Bj (2.1)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经计算,C2009、C2010、C2011分别为1.6、1.88、1.42,见下图。

图2:3年来审计问题相对数量的变化

由上图可以看出,(1) 三年来,审计问题数量相对值始终保持大于1,每项建设工程平均至少存在一个审计问题;(2) 审计问题数量相对值变化呈波动趋势(2010年最高),表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在规范化进程中发展并不稳定,2010年值得进一步总结。

3、审计问题集中度指数Ej的变化

审计问题集中度指数 Ej = Aj / Dj(2.2)

根据“统计结果”(见附录),经计算,E2009、E2010、E2011分别为2.78、2.47、3.70,见下图。

图3:3年来审计问题集中度的变化

由此图可以看出:(1)3年来审计问题分布越来越呈现“集中”的趋势,特别是2007年集中度最高,37个审计问题分布在10类别当中;(2)集中度越来越高,也说明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在规范化进程中某些方面一直是“薄弱环节”, 这些薄弱环节正成为制约该政府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管理进步的“瓶颈”,不容忽视。

4、 2009至2011年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问题占前12位的主要问题中,与资金造价有关的占8项,数量最多;与合同有关的审计问题数量位居其次。

5、 2011年审计报告中,审计问题主要有多计造价(占8条);而未签合同先施工,合同条款不严密,财政拨款高于审计价(各占3条),见下图。

上图表明,2011年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问题呈现数量少但更加集中的趋势。

三、若干审计问题分析与改进建议

下面,在进一步归类的基础上,就若干比较突出的审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未能按政府下达投资概算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多计造价,超付工程款,工程结算有失误问题

原因:

图纸质量不高,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概算,编制的预决算不完善、不准确(不排除某些工程在实施时提高建设标准中途改变较大)。

超付工程款问题,主要原因是设计单位提供签定设计合同的概算偏大,造成设计费超付,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预算过大,期间计量支付审核不够严格,结算不准确,当审计价低于此数时,便出现工程款超付问题,使政府建设单位承担极大风险。

建议:

(1)按批准的概算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设单位所有的业务部门。图纸质量是基础,概算编制是保障,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要严格。今后政府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的前期管理,作好前期必要的(如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特别是一些市政改造项目的管线改迁等零星工程要纳入概算申报当中。在建设单位目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情况下,以合同奖惩及履约评价加强对勘查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努力提高图纸质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努力使投资计划客观、全面、完备、不漏项。

(2) 政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投资计划权威性教育,借鉴其他省市建设单位经验,制定必要的主管工程师“问责”制度,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努力使工程不突破投资计划。

(3)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及现场变更签证的管理,力争解决工程预算、结算存在的质量问题。对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预结算过大实行“问责”,并对建设单位因此造成超付工程款损失时,予以赔偿。

(4) 要强化主管工程师对工程竣工后进行及时结算审计,以避免资料丢失漏项。建议实施竣工工程总结制度,由计划部门牵头对工程进行全面总结,给工程及各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

(5)要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实行重要工程资料上网制度。

2、未签合同先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原因:

多是应急任务,现场突发问题,如开挖后发现地下管线等,也有未及时办理合同造成的。

建议:

应建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预防与问责制度,对未及时办理合同的作出书面说明,同时,建立与审计部门及时沟通的机制。

3、无投资计划批文

原因:

前期规划立项、论证工作滞后,应急工程。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设置规划设计部门,加强与计划部门的及时沟通。

4、合同条款不严密,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合同单价虚高问题

原因:

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一定“随意性”,审查环节未能落到实处。

建议:

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权威性、风险性教育,对于审计出的合同问题,制定必要的“问责”制度。例如,可借鉴施工图审查方法,建立重大合同的“主审、”“复审”制,要加强对标底,商务标的审核。

四、结语

政府建设单位承担主要建设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正确的解读与分析审计单位提出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政府建设单位总体管理水平,创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工程管理体制是一个契机。

本文结合政府建设单位工作实践,解读分析了这些审计报告。这些审计报告涉及问题148项,认真、仔细的对这些审计报告进行整理和总结,我们可从中发现更多值得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事实上,政府建设单位还存在其他类似的“问题反馈窗口”,如项目立项的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对于建设单位提高总体管理水平同样有益。

附录:2009年 ~ 2011年审计问题汇总(略)

参考文献:

[1]蓝寿荣,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认定及处理,建筑管理现代化,2000年,NO.3,总第60期,P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