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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714.24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4-330-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常见的妊娠并发症,病变程度与围生期预后密切相关,临床上应根据临床表现主要指标差异与围生期预后的关系,制定恰当的指导临床处理的干预措施,以有效地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1][2]。本文对80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应用风险分级评分的方法,为选择临床干预的时机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在我院住院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80例,其中妊娠期高血压30 例,子痫前期轻度24 例,子痫前期重度24例,子痫2例。妊娠周数为32~43周,年龄为20~35岁,孕妇孕前均无慢性高血压和慢性肝、肾疾病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分类标准参照全国高等医药院校《妇产科学》第7版教材。如下:(1)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首次出现,BP≥140/90mmHg,蛋白尿(一),产后12周恢复正常;(2) 轻度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160/110mmHg≥BP≥140/90mmHg,尿蛋白≥300mg/24h,或(+);(3) 重度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BP≥160/110mmHg、尿蛋白≥5g/24h; plt
1.2 方法
患者入院后,常规行B超,胎心监护,眼底检查,清晨空腹取血测定血常规、肝肾功能、血清离子,选择其中与临床关系较密切的多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参照现在国内的分类标准,同时又借鉴了保险医学中核保风险评估原则,把临床动态观察中的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临床干预风险的风险分级评分方法。
1.2.1 风险分级 疾病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妊娠期高血压为I级、轻度子痫前期为II级、重度子痫前期为III级、发生子痫或合并严重的产科合并症(如重度胎盘早剥,DIC,肝、肾、脑等重要脏器严重损伤)为IV级。分级表明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情程度。
1.2.2 风险评分 (1) 眼底情况评分:正常眼底0分,眼底改变I期1分,II期2分,III期3分。(2) 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指标评分:① HCT>35%而且尿比重>1.020评1分。② PLT 50×l09~100×109/L且凝血功能轻度异常评1分,PLT计数进行性下降且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4.0进行统计分析,表3组间百分率比较采用X2检验,表1和表2采用关联分析,以P
2 结果
2.1 共41例患者发生眼底改变,如表1所示。分为风险分级评分III级6分以下组及III级6分以上组,进行风险程度与眼底改变分期的结果显示X2=11.491,P
表1 病情程度与眼底病变的相关性
2.2 孕周37~42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共计40例,如表2所示。风险评分III级6分以下组28例,III级6分以上组12例,将其与新生儿出生后1分钟Apgar评分进行关联性分析,结果显示x2=12.671,P
表2 孕37~42 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风险分级评分与
1分钟Apgar评分结果
注:Apgar评分≥8分为正常,4~7分为轻度窒息,0~3分为重读窒息。
2.3 如表3所示孕周36~42周剖宫产分娩的41 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当风险分级评分为III级6分以上时,新生儿的窒息率(58.1%)要远远高于风险III级6分以下(23.3%),经统计学处理,X2=7.603,P
表3 孕周36~42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剖宫产分娩的新生儿窒息率情况
3 讨论
目前临床上沿用的方法评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情程度,选择终止妊娠的时机与方式仍无较大的改变[3][4]。本文认为,将临床动态观察中的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借鉴保险医学中核保风险评估原则,由此提出的风险分级评分标准,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患者的全身状态,提高对病情评估的准确性。本组资料结果表明,风险分级评分与眼底改变、新生儿出生后1分钟Apgar评分及新生儿的窒息率具有明显相关性,提示在胎儿胎肺已经成熟,分娩方式相同的情况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分级评分不仅与病情严重的程度呈正相关,而且对围产结局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患者进行全面合理的评估为临床处理提供较为准确的判断依据,达到两相相害取其轻的目的。
母儿预后与分娩孕周、发病孕周、疾病进程的严重程度等有关,Yang Z等的研究显示,子痫前期患者的分娩孕周与高血压比较,孕周对重度子痫前期的胎儿结局的影响更明显,提示了孕龄是与围产结局直接相关的主要因素[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时机应是新生儿窒息率和母儿死亡率最低的时间。研究表明,在妊娠36周以前,胎龄愈小,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愈高,妊娠36~36+6周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最低,妊娠大于37 周新生儿窒息率和死亡率又开始升高[6]。认识到胎龄与新生儿预后息息相关,对孕周小于36周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时机选取尤为重要。
依据临床病情评估结果的分析,笔者认为,可在临床上选择如下干预时机:孕周小于36 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风险分级评分I、II级或孕周小于34 周风险分级评分III级6分以下,在严密监测病情变化下,应积极保守治疗期待胎儿达到或接近成熟后适时终止妊娠。风险分级评分VI级,或III级6分以上者,经短期积极治疗母儿状态无明显改善时,应考虑终止妊娠,以避免造成母儿的不良结局。孕周大于36周,胎儿各器官系统已趋成熟,新生儿娩出后,其生长比在不良的宫内环境生长发育要好。同时终止妊娠也可解除病因,阻断病情的进一步发展,减少母体并发症的发生。对孕周大于36周的患者,风险分级评分I―II级者,可期待自然阴道分娩或予剖宫产,风险分级评分III、IV级者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内终止妊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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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分析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为: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下面对我院2005年2月至2009年1月共60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以上类型各例的诊治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60例,都为生育期妇女本组孕妇未定期行产前检查。年龄22~40岁,平均年龄31岁。孕周21~40周,平均孕周35.1周;21周4例(6.66%),28~36周28例(46.66%),37~40周28例(46.66%);胎次1~4胎,第一胎16例(26.66%),第二胎28例(46.66%),第三胎8例(13.33%),第四胎8例(13.33%);子痫期12例(20%),子痫前期48例(8O%)。
1.2临床表现
60例妊高症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头痛、头昏、眼花、视物模糊,胃区不适,甚至出现抽搐,昏迷。无母婴死亡。
2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的目的和原则争取母体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可存活,以对母儿影响最小的方式终止妊娠。
药物治疗解痉、镇静、降压,必要时扩容、利尿、强心,适时终止妊娠,着重于纠正其病理变化,对于控制病情和降低围产儿死亡,都取得了新的成果[3]。
3结果
本组60例病人治疗母体全部康复出院,60例胎儿生后全部存活。
4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本病基本病理变化是全身性血管痉挛,全身系统各脏器灌流减少,对母儿造成危害,甚至导致母儿死亡。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及相关的辅助检查可作出诊断。
3.1轻度妊高征
主要临床表现为血压轻度升高,可伴轻度蛋白尿和(或)水肿,此阶段可持续数日至数周,或逐渐发展,或迅速恶化。
高血压:孕妇在未孕前或20周前,血压(即基础血压)不高,而至妊娠20周后血压开始升高≥18.7/12kPa(140/90mmHg),或收缩压超过原基础血压4kPa(30mmHg),舒张压超过原基础血压2kPa(150mmHg)。
蛋白尿:蛋白尿的出现常略迟于血压升高,量微少,开始时可无。
水肿:最初可表现为体重的异常增加(隐性水肿),每周超过0.5kg。若体内积液过多,则导致临床可见的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渐延至小退、大腿、外、腹部,按之凹陷,称凹陷性水肿。踝部及小腿有明显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消退者,以“+”表示;水肿延及大腿,以“++”表示;“+++”指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指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者。
3.2中度妊高征
血压超过轻度妊高征,但不超过21.3/14.6kPa(160/110mmHg);尿蛋白(+)表明24小时内尿内蛋白量超过0.5g;无自觉症状。
3.3重度妊高征
为病情进一步发展,血压可高达21.3/14.6kPa(160/110mmHg)或更高;24小时尿内蛋白量达到或超过5g;可有不同程度的水肿,并有一系列自觉症状出现。此阶段可分为先兆子痫和子痫。
4小结
妊高征早期治疗非常重要,妇女妊娠后由于血流动力学改变而使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在此基础上妊高征患者因血管内皮受损,微血栓形成致微循环障碍,机体处于慢性DIC状态导致母体组织器官及胎盘供血不足,多易发生脏器功能不全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4]。该病对母婴影响严重,一经确诊,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发生,降低母儿病率、病死率及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治疗原则:加强围产期保健,定期产前检查,早诊断,早治疗,必要时早收住院,严密监护母胎情况。治疗以左侧卧位、解痉、镇静、降压、合理的扩容,利尿,适时终止妊娠。而终止妊娠是至今治本最佳方案。
参考文献
[1] 乐杰 主编.妇产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98.
[2] 乐杰 主编.妇产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97-102.
[关键词] 硫酸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血压;尿素氮
[中图分类号] R714.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10(b)-0069-02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为产科常见疾病[1],可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严重的影响,其发病机制目前尚未完全明确,其治疗的主要目的为预防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的死亡率,改善母儿预后。目前国内外对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诊断已经完全明确[2],临床主要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一旦确诊应及时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治疗原则主要为降压、解痉、利尿及适时终止妊娠等[3]。目前临床上广泛应用的药物有硫酸镁,有报道显示,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效果显著,本研究回顾性分析2011年2月~2013年4月本院收治的90例妊娠高血压患者的临床资料,以探讨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效果,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收治的90例妊娠高血压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有恶心、呕吐,蛋白尿,水肿等临床症状,所有患者均排除患有慢性高血压、心肝肾疾病和特殊药物使用史。患者的年龄为23~42岁,平均(31.5±5.2)岁;其中,经产妇23例,初产妇67例;轻度27例,中度34例,重度29例。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硫酸镁(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043974)治疗,用药方法:硫酸镁8 g溶于100 ml 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1 h后再次给予患者硫酸镁8 g溶于500 ml 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4 h。治疗期间不服用其他降压药物,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1.3 观察项目
观察患者治疗前后的平均动脉压、尿素氮、肌酐及尿酸水平的变化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所得数据均采用SPSS 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2.1 治疗前后患者平均动脉压变化的比较
90例患者治疗后平均动脉压均下降,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治疗前后患者尿素氮、肌酐及尿酸的比较
治疗后患者的尿素氮、肌酐及尿酸的水平低于治疗前,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孕妇特有的疾病,多发于妊娠20周后,以高血压、蛋白尿和水肿为主要临床表现,严重时可导致头昏、眼花等症状,甚至抽搐、昏迷、心肾功能衰竭[4],引起母婴死亡。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是引起母婴死亡的原因之一。
硫酸镁为一种含镁的化合物,易溶于水,口服不易被吸收。硫酸镁主要通过作用于患者的神经、血管、肌肉的突触,抑制神经冲动,使患者的血管舒张,从而降低患者的血压,消除脑水肿;镁离子可抑制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阻断肌肉和神经传导,使骨骼肌松弛,故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抽搐;镁离子还可以改善母婴的氧代谢,改善微循环。硫酸镁在临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也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肾功能不全、低钙血症及便秘等。因此,硫酸镁注射中要严格规范使用。①硫酸镁静脉滴注时不可过量使用,不可滴注过快,注射浓度不易过高[5],以免引起镁离子中毒、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②在患者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可深部肌内注射硫酸镁,注射完毕后可给予局部热敷,以减轻注射部位药物的刺激痛;③治疗过程中要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告知医师。
硫酸镁在临床应用的历史久远[6],目前被作为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首选药物被临床广泛应用。有研究显示[7-8],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效果显著,规范使用无毒副作用,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无不良影响。本研究结果显示,90例患者给予硫酸镁治疗后,患者的平均动脉压降低,尿素氮、肌酐和尿酸均降低,与以往报道相符[9]。
综上所述,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降低患者的血压,改善患者尿素氮、肌酐和尿酸的水平,临床效果较理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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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会然.硫酸镁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0例体会[J].医学理论与实践,2007,20(10):1137-1138.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分析;临床治疗
【中图分类号】R714.24+6【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1007-8517(2009)01-0085-0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为: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05年11月~2008年4月,我院共收治以上类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19例,现将临床诊疗情况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19例,均符合《妇产科学》第6版[1]的诊断标准。都为生育期妇女,本组孕妇未定期行产前检查。年龄20~39岁,平均年龄28岁。孕周21~40周,平均孕周35.1周;21周2例,28~36周8例,37~40周9例;胎次1~4胎,第一胎10例,第二胎5例,第三胎3例,第四胎1例;子痫期5例,子痫前期13例;合并其它疾病1例。
1.2 临床表现 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头痛、头昏、眼花、视物模糊,胃区不适,甚至出现抽搐,昏迷,母婴死亡。
2 治疗
2.1 治疗方法[2] 妊高症疾病治疗的目的是争取母体可完全恢复健康,胎儿出生后可存活,以对母儿影响最小的方式终止妊娠;处理原则是解痉、镇静、降压,必要时扩容、利尿、强心,适时终止妊娠。以往对于妊高症的治疗,均属对症处理,但近年来由于对其病理生理变化有了进一步认识,因而治疗措施也着重于纠正其病理变化,对于控制病情和降低围产儿死亡,都取得了新的成果。
2.2 对症处理 对子痫前期患者在进行一般的注意休息、改善饮食结构等处理外,主要是根据病情予以镇静、解痉、降压、利尿、扩容、强心治疗。首先以25%硫酸镁注射液20ml加10%葡萄糖液50ml静推,5~10min推完,后以硫酸镁注射液1~2g/h静滴,每日总量20~25g,最多24h总量不超过30g。根据水肿程度和生化指标适当补充白蛋白以纠正低蛋白血症;利尿、强心、预防感染纠正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对子痫患者用冬眠Ⅰ号50%量肌注,全量加5%葡萄糖液500ml静滴,控制抽搐,心功能正常时可用20%甘露醇降低颅压。
2.3 终止妊娠 对子痫前期患者疗效好,血压下降理想且临床症状逐渐好转者期待治疗至孕34~37周,期间严密观察胎心、胎动及孕妇血压、蛋白尿及水肿情况。对血压下降不理想、自觉症状不减轻者以及胎龄
3 结果
19例患者中17例痊愈,2例遗留高血压疾病,无一例孕产妇死亡。发生产后出血3例,其中出血在1000ml以上者2例。
4 讨论
妊高症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多发生在妊娠20周后,其主要表现是:高血压、蛋白尿,有的可伴有水肿,严重时出现头晕、头痛、视物模糊、抽搐昏迷等,围产儿和孕产妇死亡率高。据文献报道,多数病例在分娩后随即消失,也有一部分病例因延误治疗,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该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产儿发病及死亡的主要原因。
3.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原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因目前尚不明确,有报道其发病机制主要与滋养细胞功能异常有关。还有学者认为[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是由于白细胞受到某些因子的激活,表面的淋巴细胞功能相关抗原1(LFA1),极近活化抗原4(VLA4)表达增强,与内皮细胞表面的SICAM1亲和力加强,释放化学介质促进内皮细胞表达CAMs增强,内皮细胞又促进白细胞活化,二者粘附加强,使白细胞进一步释放细胞因子介导炎性反应,直接或间接造成内皮细胞功能失调和损伤,使其单层结构被破坏,机体血管通透性增加,体液蛋白外渗,血管舒张因子减少,收缩因子增加,血管收缩,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理生理改变。笔者认为,孕妇的年龄、妊娠的次数、家族史、营养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是妊高症的高危因素。高危因素的存在,导致全身小动脉的痉挛引起各脏器供血不足而表现出一系列的临床症状。
3.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 积极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孕产妇和围产儿的生存能力。本组病例入院后经过以上的治疗后无一例孕产妇死亡,2例遗留高血压疾病患者经门诊规范治疗均获痊愈。生存的新生儿经随访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身体发育和智力上的明显异常。
3.3 终止妊娠 适时终止妊娠可以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终止妊娠时间以34~37周为宜,但若患者血压下降不理想,临床症状严重,子痫发生则在控制症状后终止妊娠。
3.4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 加强孕期保健是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关键。孕期应特别警惕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诱因,如即往有慢性肾炎或糖尿病、伴血管硬化者,注意孕中期平均动脉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止病情加重[4]。重视孕期检查,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使孕妇掌握基础的孕期保健知识,自觉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妊娠,做好围产期及围妊娠期保健是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第6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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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oberts JM.Preelampsia.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dnot know[J].Sem in Perintol,2000,24(1):24.
【关键词】
妊娠期高血压;影响;防治
作者单位:710061西安市雁塔区中医医院
HDCP是一种妊娠期严重威胁孕妇和围产儿生命的产科常见病,可导致母体发生心衰、肝衰、肾衰、胎盘早剥、DIC等,还可影响胎儿生长、导致胎儿宫内受压甚至围产儿死亡,我国报道总发病率为9.4%[1]。本病于妊娠20周后发生,临床表现为高血压、尿蛋白,严重时可出现抽搐和昏迷,甚至出现母婴死亡。现分析我院HDCP所产生的影响,来探讨其有效的治疗办法。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我院自2009年以来收治的123例患有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和随机抽取的同期120例正常孕妇为研究对象,分别作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中轻、中、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病例分别为47、27、49例,年龄20~38岁,平均年龄28.4岁,平均孕周36.3周。对照组年龄20~38岁,平均年龄28.7岁,平均孕周38.3周。两组病例年龄、孕周等基础资料经假设检验无统计学差异(P>0.05),将所有病例同时做相同检查,均排除其他(高血压、糖尿病、或心、肝、肾疾病等)病史。
1.2 研究方法选择
分析孕妇分娩方式、并发症(孕妇和围生儿)、死亡率等。
1.3 统计学方法 处理
数据应用相应软件包进行数据处理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学分析。数据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应用t检验,计数数据需采用χ2进行检验。
2 结果
观察组的孕妇剖宫产率和围生儿病死率分别为73.2%(90/123)、1.62%(2/123),明显高出对照组25.0%(30/120)、0%(0/120),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观察值比较
组别
孕妇围生儿
剖宫产率并发症发生率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
观察组73.2%(90/123)59.3%(73/123)1.62%(2/123)73.2%(90/123)
对照组25.0%(30/120)5%(6/120)0%(0/120)12.5%(15/120)
由上表得出妊娠期高血压可明显增高孕妇剖宫产率、围生儿死亡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3 讨论
妊娠期高血压作为一种严重威胁围产儿及孕妇健康的疾病,研究其预防和治疗对临床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在预防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严格产前检查制度和妊娠期高血压筛查工作,切实做到分级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和会诊制度。孕妇多吃高蛋白、高维生素和钙、锌、铁、硒等富含微量元素的食品和新鲜蔬菜和水果,切忌摄入大量食盐。另外,保持放松和愉快心情,保证充足睡眠,可有效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生。研究表明[2]自怀孕20周起每日补充2 g钙的孕妇,其妊高征的发病率明显降低。治疗妊娠期高血压,首先要注意休息,睡眠时间要充足,可增加胎儿供血。子痫前期临产时首选硫酸镁可控制和预防抽搐。其次,适当选择镇静药物可消除患者焦虑及紧张。要注意,吗啡抑制胎儿呼吸系统,在分娩前6 h慎用。冬眠合剂可有效降压但必须作好监测工作;氯丙嗪禁用于肝功不全者。有效降压药物有肼屈嗪、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硝普钠等,但应注意其适宜人群,期间严密观测血压变化。对于有明确血容量减少者选择白蛋白、全血或血浆合适扩容。发生急性肺水肿或急性心衰时可采取利尿治疗,但一般不主张应用。终止妊娠是妊娠期高血压治疗的有效措施。但近10年来多数学者认为剖宫产已成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尤其是重度子痫前期终止妊娠的主要措施[3]。
综上所述,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常见疾病,临床表现为高血压、尿蛋白,严重时可出现抽搐和昏迷,甚至出现母婴死亡。基本治疗原则是绝对休息、解痉、扩容、利尿、降压、可适时终止妊娠,适时选择剖宫产。可导致母体发生心衰、肝衰、肾衰、急性肺水肿、胎盘早剥、DIC或产后出血等,还可影响胎儿生长、导致胎儿宫内受压发生早产,甚至围产儿死亡。合理治疗可有效提高母婴存活率。
参 考 文 献
[1] 陈敦全,于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合并胎盘早剥.实用妇产科杂志,2002,18(5):26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