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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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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管理办法

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尽可能发挥公务车辆作用,经研究制定交通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如下:

一、总体原则:以“节约费用、确保安全、发挥效能、方便工作”为目的,坚持“统一管理”与“自主调度”相结合的原则,机关用车以统一管理为主,由机关办公室统一调度;稽征车辆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执行公务时以自主调度为主。

二、管理模式

1、产权界定:所有用车单位配备的公务车辆,均属国有资产,只能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进行产权变更处理,不得用其他单位名义上户,不得用私人名义上户,更不得以私自变卖或更改产权。

2、车辆使用:

①局、所机关公务车辆分别由局、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并负责车辆的维修、加油、年审、保险及驾驶员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管理模式参照往年执行。

②城东站、城西站、闸北站、稽查站及各乡镇交管站稽征车辆在运管所统一宏观调控的基础上,以“自主调度”为主,经费包干,年底结算节支部分,给予相应奖励;不得超支,超支部分自理,财务不予报销。

③各执法队车辆由运管所执法大队统一管理和调度,确定驾驶员人员,做好出入库登记,车辆经费从财罚返还中自主支付,治安办车辆由治安办负责人负责管理、调度和使用。

④运管所机关、执法队、治安办等单位车辆实行内部维修。城区内各交管站、稽查站、县乡公路站、路政队原则上推行内部维修。局、所机关车辆各执法中队、城东站、城西站、闸北站、各执法中队原则上实行定点加油。乡镇交管站车辆用油可以就近自行确定加油站点。

⑤车辆实行管理“四定”:一定专职驾驶员;二定安全责任,由相关单位与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相关责任;三定安全押金,确定驾驶员安全生产押金3000—5000元;四定用车规则。

⑥所有车辆必须抓好安全行驶工作,所有安全责任由各用车单位或部门自负。

3、定点停放: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具体为:32666(局1号车库)、32888(局2号库)、31110(局3号库)、30888(局车棚下指定地点)、35100(局院内)、30206(所1号库)、31105(所2号库)、31107(所3号库)、31106(所4号库)、31112(所5号库)、31104(所6号库)、30553(所7号库)、32561(所8号库)、31102(所9号库)、31103(所10号库)、31108(所11号库)。县乡站、路政队、各企业车辆分别停放在本单位院内。

4、权限划分:局、所因公务需要时,有权合理调整或调动各交管站、执法队车辆。非特殊情况各车辆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度,以免影响工作。

三、维修模式

所有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局、所车辆车辆正常保养、中修、小修1000元以下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2000元,报主管领导审批;2000元以上者集体研究,费用自筹。各站队车辆包干经费18000元—20000元(鉴于原小车队管辖桑塔纳车辆已到大修年限,07年包干23000元),车辆使用10年以上者每超过一年包干经费增加1000元,直至报废。

四、纪律规定

①各用车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来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②驾驶员应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疲劳车、酒后驾车及私自出车。

③严禁带交通制式标志的车辆停放在宾馆、饭店、桑拿、舞厅等娱乐场所,严禁乱停乱放,严禁接送人上下班。

④严禁公车私用,在未经有关领导的批准下,严禁车辆出县。

⑤严禁各单位领导私自驾车及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严禁用车单位领导安排驾驶员在恶劣天气(雨、雪、雾、冻)及上级领导安排不能出车的特殊情况下出车。

⑥严禁稽征车辆参与婚丧嫁娶,车内容留社会闲散人员和使用车辆参与非法活动。

⑦严禁稽征车辆夜不归库,无出车任务及出车回来后车辆均应停放在车库,若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按私自出车论处。

⑧稽征车辆驾驶员严格在本工作辖区内行使车辆,用车单位领导无权在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下强迫驾驶员驶出本辖区。

对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者,给予当事人系统内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者,当事人待岗,是单位负责人的就地免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用车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车辆使用和管理方案,报局办公室备案。

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为加强管理,保证商标规费及时上缴国家财政,正常开展商标工作,现将改进商标规费收缴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标规费由我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结算。

    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向申请人收取商标规费。

    三、我局在每期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刊登一个月后,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列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规费上缴清单。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清单后一个月内,负责将有关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缴款项收齐,按规定留成30%后,其余70%汇寄我局。同时退回注明交款人的商标规费上缴清单。

    四、我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汇来的规费及退回的清单,经核对无误后,对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注册证。没有按清单一次交齐规费的,待交齐后方下发注册证。

    对经异议裁定不予注册的商标,开列清单,将注册费返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补足240元后,退给申请人。

    五、我局办理商标转让、续展、变更、补证等业务时,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规定留成后,将应缴款项和清单汇寄我局(附寄原注册证;补证除外),我局收到汇款、清单及原注册证,经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汇寄款项注明商标规费,汇寄我局(开户银行帐号暂定为:8901560)。

    七、改进后的商标规费收缴办法从一九八七年七月起(即初审公告第181期)执行。

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城市交通道路;规划建设;研究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交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诸多大城市都存在严重的交通问题,交通事故发生频繁,交通需求关系不平衡。基于提倡可持续发展观的前提下,为了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交通需求与城市用地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供求关系的平衡发展,满足当前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从而实现其稳步发展。

1. 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现状

1.1 城市交通布局不合理

在空间资源配置上,效率极低,导致我国城市交通结构不合理。基于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城市规模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国土资源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合理,没有明确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导致城市市中心区交通压力增大。同时,由于城市土地使用布局存在矛盾,向心交通特征显著,城市中心区居住过分集,交通结构不合理。

1.2 城市交通管理系统不完善、交通需求增长量大

轨道交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公共交通发展缓慢,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有限,承担客运比例不高,道路拥挤现象突出,大部分城市交通结构个体化趋势明显。其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高。随着城市交通需求的日益增长,道路拥有面积指标低,特大城市道路长度年增长率不高,忽视停车场建设,一些大型公共建筑缺乏相应停车设施的规划,交通拥堵现象严重。同时,诸多城市地面公共交通形式单一,多层次立体交通系统不健全。

1.3 交通污染严重、交通投资主体单一

由于城市市中心区交通拥堵状况严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大气污染指标的影响率已高达70%左右,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同时,在城市环境上,各种交通噪声突出,尤其是机动车噪声。相关环保监测部门发现,汽车噪声占城市交通噪音的72%左右。交通拥挤已经成为了当前城市交通较为显著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导致社会投入成本增大。其次,在现代交通体制下,投入后产出表现为社会效益,投入滚动与增值无法实现,政府投资为主要的投资主体,由于缓解交通供需矛盾能力有限,难以适应未来城市交通发展需要。

2 .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策略

2.1 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建设

为了满足组织城市各部分用地布局的“骨架要求”,充分发挥道路的交通功能或生活功能,体现以人为本思想,满足不同功能交通要求以及城市环境要求,必须要优化道路网空间布局形式,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方格网式道路网布局。分散性与灵活性大;二是环形放射式道路网布局,强化城市中心与的联系;三是自由式道路网布局,此外,对于大型城市还可选择混合式道路网布局,以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其次,要不断完善自行车道路交通系统、步行系统、居住区内道路系统,提高道路交通功能。

2.2 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

在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平衡停车量与现有道路通行能力,及时控制好路边停车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停车对行人以及行车视线的阻碍与干扰,保证停车场交通流量与邻近街道荷载量相符合。在停车场设施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车辆的可达性、停车车辆阻抗,加大建设投资,对城市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实施机动车停车一卡通,积极发展停车产业,响应政府政策,加大停车场建设科技含量,实现智能化管理。

2.3 优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结构

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作为当前城市发展的关键内容,对于整个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般而言,城市交通结构主要有三种:第一,以小汽车交通为主体、公共交通为辅的交通结构;第二,以公共交通为主、小汽车交通为辅的交通结构;第三,以非机动化交通为主、步行与自行车等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结构。在优化交通结构过程中,为了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不断结合城市实际发展现状,具体选择合理交通结构,从本质上来讲,主要有两种选择方案:第一,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而言,必须要以轨道交通以及地面公共客运交通为主干,有效发挥小汽车、自行车等交通的作用;第二,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城市,要发挥道路公交的主体作用,组织多元化交通系统。解决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问题。

2.4 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在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过程中,首先要积极遵循交通优化原则、优先原则以及交通总量控制原则,正确处理好城市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关系,不断研究机动车运营规律,结合城市各个地方的功能分布,注意交通的通行能力,强化流量配置,构建智能交通系统,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二是电子收费自动控制系统,三是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四是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化,五是交通指挥中心,六是应急处理系统。基于构建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内涵,从而提高交通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网络规划建设,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停车设施建设与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优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结构,从而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陈永茂,过秀成,肖平.城市停车规划分区方法研究[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10(03)

[2]陈飞,诸大建,许琨.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模型、现状问题及目标策略—以上海市实证分析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09(06)

[3]郭亮,贺慧.基于行为需求的城市交通规划目标与对策研究[J].城市规划,2009(01)

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交通 绿色公共交通 交通问题

一、引言

中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大力发展绿色公交体系对于城市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对现今快速发展的城市尤为重要。

二、城市交通存在问题成因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交通的迅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引起的生态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有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技术政策与交通发展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随之出现的交通拥堵,出行质量差以及高污染和高能耗问题。城市交通建设其实是一项系统工程,缺乏科学性的整体交通战略规划,必然会造成种种后遗症。

首先交通问题出现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中国的城市化成为发展的主流趋势,城市化的市场选择,导致人口向城市流动从而造成城市人口过度膨胀。城市人口的增长极易超过基础设施的承受上限,从而导致现今交通体系中最常见的“人DD车DD路”的矛盾。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许多城市的土地利用布局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不仅使城市交通空间容量的需求明显增大,还会对原有交通网络布局及交通方式提出新要求,交通发展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也会加剧城市交通紧张。

其次交通问题出现和有关决策部门对城市交通问题认识不足,我国对城市交通规划重视不够。城市道路建设缺乏系统性和综合的分析,科学的评估,长期的规划和事先的多方论证。结果今天的交通发展没有足够的道路空间,而采用的解决方法也是简单的扩张方式,车流和人流交叉集中的后果就是一次次的扩建道路。显然不能根除交通的快速发展和道路交通基础建设部相匹配的矛盾。

再次城市交通问题和交通管理体制的有效实施,交通参与者的交规意识有关。由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部门分属于不同的机构使得城市交通基础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也分属不同部门,导致城市交通建设与城市工业布局、人口流动,就业区域变动和居住区的规划、建设相分离,使城市交通存在隐患。交通法规的优先执行不仅依赖于监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更在于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虽然现阶段的交通法规仍有缺陷,但更多的是交通参与者的不文明驾车,强行加塞,见到黄灯加速通过十字路口,路边随意停车等。

当前的城市交通问题不仅由于道路基础建设承载力不足导致的交通承受能力有限,而且还因为交通结构不合理,缺少快速,机动交通应急体系;同时还有交通管理设施不足和交通组织管理效率低和交通参予者缺乏交通法规意识和现代交通意识等原因。大力发展城市绿色公共交通是解决现今交通问题,交通发展与交通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矛盾的重要方法。

三、城市发展绿色公共交通的必然性

“绿色公共交通”就是以安全、便捷、高效、低耗、低污染为目标,运用科学方法、技术、措施,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多元化城市交通系统,推动城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营造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宜居环境相适应的城市交通环境。安全、环保、节能,城市道路运行能力的提升是未来城市交通的热点与重点,同时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城市交通的骨干和支柱。城市交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对环境的影响不应只考虑自然环境要素的变化,更应把社会、人文、生态、居民等作为统一范畴,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未来城市交通的发展方向是大力倡导公共交通优先和推广绿色交通模式,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核心在于倡导实施公共交通,并且建立一个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一致的多层次、全面的城市交通体系。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要以轨道交通系统为骨干,以常规公交系统为主体,以出租车及个人交通方式为辅助;以公路和铁路、航空等为对外交通的主要手段,并且要具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用系统调配置,实现各种交通方式彼此无瑕疵衔接、协调运行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绿色交通”的理念提倡步行、自行车与公共交通方式,尽量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以此改善城市交通拥堵与空气污染的状况。绿色交通主要为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发展绿色交通目的是提升道路通畅度、减少污染、有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环境、减少建设维护费用,绿色交通系统涵盖出行工具、道路状况、车辆运行方式和交通管理办法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优化决策需要融入绿色交通理念的指引思路,分析城市的开发强度、交通容量与环境容量之间的联系,促进城市交通系统与土地使用共同发展。绿色交通发展是大势所需。

四、城市绿色交通的新举措

城市公用自行车的复兴,在成熟的交通系统下,拥有独立的公共交通网络才是绿色交通的关键。自行车在汽车大规模使用前拥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成为城市交通的主力军。在今天日益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中,把公用自行车系统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满足了人们出行便捷,可达的要求。城市公用自行车优点有:首先短途出行的优势。在城市内开辟部分道路为自行车专用道,便可减轻主、次干道的混行交通压力。自行车交通以它灵活性、低公害等优点成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中不能缺少的部分。

其次共用自行车满足了衔接公交车的需要。即使公交地铁再发达也不可能所有人一出门就上车,而在到公交站或地铁站的路程中,公用自行车就成了最好的交通工具。

再次公用自行车的大量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自行车是标准的绿色交通工具。自行车使用人力驱动,不会造成大气污染。自行车具有无废气排放、噪声小的环保优势,成为绿色交通不能或缺的部分。

最后城市推广的绿色公用自行车项目不仅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短途出行,公交系统的无缝连接,城市小I车实用率过高而造成的交通阻塞,而且公用自行车的使用还让快速的城市生活有了自觉健身的机会,让城市居民享有平等,低廉的公交使用权力。

五、城市公交系统待完善的方面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构建与在国内的应用、发展趋势之间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管理系统的整合与集成应用不完善,阻碍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公交系统发展中面对的问题是:一是城市交通布局不科学,城市交通系统在交通拥挤等问题出现后再被动规划,很容易引起各种问题的堆积;二是城区交通工具性能差距较大,公交系统发达,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利用率较低,降低了道路的使用功能;三是交通供需在结构和空间上不平衡。交通投入主要在主干道等中心地带,周围公交资源分布不均匀;四是公交系统如何往便民方向发展,智慧公交是很多大城市现在提倡的,市民可以通过智能公交系统提供的掌上公交、便民查询终端、公共服务网等方式查询自己出行路线和应乘坐的车次,应鼓励将信息技术、数据通讯技术、电子控制技术等运用与公交系统,提高公共交通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城市公交系统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是规划上的不科学。如何优化线网,综合配套设施,科学规划是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城市公交大部分已经更换清洁能源车,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做出了努力。私家车对城市的拥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减少私家车出行就要在居民的观念里种下公交系统发达便捷,完全满足用户快捷,方便。

其次城市现在都有公交专线,但是在上下班高峰,公交专线照样会有车通过,规定出来并没有很好的遵守。这就是指令缺少权威性,只有保证各项交规的顺利执行,城市交通才能有序进行。

最后公用自行车的推行,建设完成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投入满足需求数量的公共自行车。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成后,各站点与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共同构建起“四位一体”的“大公交体系”。但共用自行车还存在诸如“自行车损坏”、“锁止器故障”、“没有遮雨棚”、“站点分布不均”、“不知客服电话”等问题。共用自行车不仅是设点放车还存在大量的后期维护,设点的前期调研等问题。自行车的专用车道也很重要,好多道路没有自行车专用车道,有的被路边随意停放的汽车占用。只用加快完善自行车管理和自行车行车区域,自行车加入的公交系统会越来越满足居民的出行要求。

六、结语

笔者从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产生原因出发分析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方法DD绿色公共交通体系的建立成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举措。同时对把自行车系统纳入公共交通做出了优点分析并对线性的公共交通系统不足突出了改进意见。

参考文献:

[1]光明网.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四个关键词.2015-12-5.

[2]郑杭生.社会学对象问题新探.中国人民出版社,2001.

[3]管驰明,崔功豪.公共交通导向的中国大城市空间结构模式探析.城市规划,2003(10):39-43.

[4]何玉宏.城市交通:一道跨世纪的难题.新东方,2000(1):53~58.

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城市交通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水平的前提和基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大力推进交通综合整治,有效地提升了城市交通水平。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城市交通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相对滞后,局部地段高峰期还存在拥堵,公共交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高,交通管理的手段和效能还有待提升等。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交通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通畅优良的交通环境,现就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鉴其他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公交优先、协调发展;创新体制、规范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搞好城市交通科学规划,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新交通管理方式,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学化、规范化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改善民生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努力,到2015年,基本实现道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更加合理,城市交通更加顺畅有序,交通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安全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局面逐步形成。

——交通运行状况得到改善。2013年底前消除高峰时段严重堵点,重点路段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到2015年,实现城市交通安全、便捷、顺畅,居民出行更加方便,市区行车平均速度由目前的28公里/小时提高到35公里/小时。

——公交出行比例得到提升。到2013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80%,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15%;到2015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0%,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5%以上。

——交通安全管理得到强化。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持续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到2015年,市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2%左右。

——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减少。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实现电动化,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总量有效控制。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组织城市交通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全面实施《市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控制老城区及交通拥堵区域建设总量,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与高度,加快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新区学校、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速度,有效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压力,平衡交通承载能力,畅通城市交通。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

2.完善城市交通规划

认真落实《市综合交通规划》,加快城市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11月底前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道路(含停车设施)规划,并分步实施、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

3.严格道路配套设施规划的落实加强新建、改建道路(包括重新罩面)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城区新建、改建道路要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规定配套规划建设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信号灯、电子警察、公交候车站亭、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把交通设施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

4.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对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商业和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实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单位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阶段同步申报《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针对交通流增加、停车需要等问题制定合理的交通解决方案,预防和减少商场、学校、车站、较大居民区等城市重点区域周边的交通拥堵问题。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交通拥堵隐患未解决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5.加强市区路网系统建设

按照“主干道有宽度、次干道有密度”的原则,对市区规划建设、拓宽改造的道路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列入计划的新兴路提升改造、仓库路南延、光明路西延、延安路北延、阳光大道、工农路、灞陵路、解放路综合提升改造等工程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完工。年对前进路西段进行拓宽改造;2013年对北大街北段、长青街进行改造;2014年对建安大道西段、东大街、西大街进行拓宽改造,打通文博路北段;2015年打通解放路北段、向阳路南段、五一路北段,冯庄街、机房街与周边地块开发改造同步实施。根据监狱迁建情况,及时打通许都路西段,建设许都路清潩河桥。努力化解市区堵点,消除市区道路梗阻,实现城内道路与城外道路的互联互通。科学设置绿化带和分车护栏,对双向两车道的道路绿化带逐步实施拆除改造,对主次干道一般按三块板型的道路断面进行设置,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快慢分行及人、车分流。加快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新区的青梅路、万通路、龙昌路、宏腾路、兴昌路、尚德路等“十路”确保年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县政府

6.积极推进立体交通建设

积极推进文峰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地下隧道工程前期工作,10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竣工使用。要科学布局、科学安排工期,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宣传、分流、疏导等工作。完善劳动路、文峰路、颍昌大道、瑞贝卡大道过街天桥及七一路、颍昌大道地下通道路口附近通行引导和限制设施,提高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利用率。做好解放路与许继大道交叉口、莲城大道与毓秀路交叉口、建安大道与清虚街交叉口、劳动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建设的论证规划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区政府、县政府

7.合理规划建设城区停车场

建立“以配建地下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立体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新建居民小区的非机动车存车处按照每户不低于2.0车位设置,可采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普通居住小区的机动车停车率控制在75%以上,社区较集中的高档小区机动车停车率控制在80%以上,采用地上和地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置,地上停车率不应超过10%,地下停车可独立设置区域;规划部门要从严控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提高停车率控制比例。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地下空间配建停车设施,按配建标准建设的地下停车场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加大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科学选址,在新兴路以南、八一路以北、京广铁路以西、魏文路以东等城市区域外规划建设大型停车场,新区要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建设完成、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在老城区规划大型停车场困难的情况下,规划设置立体停车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县政府

8.加大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

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的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同时采用BT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9.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

加快“零距离换乘中心”建设,“两站一港”(石武客专东站、城市公共交通中转站和航空港异地航站楼)一期工程年底前完工,同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场和首末站建设,公交场站与大型居住区、商业区等重点建设项目,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落实公交站场专项规划,年底前完成2个公交站场的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公交换乘枢纽2个,公交保养场3个,首末站10个,港湾式候车亭100个。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10.提升城市公交分担率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年底前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调整和增辟公交线路,提高线路密度,减少公交线路绕行和公交运行时间,方便市民乘车。更新提升现有公交车辆,提高公共交通的舒适度。增加新区公交线路,做好市中心区与组团之间的公交运营。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GPS监控调度中心,实行智能化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城区万人公共汽车拥有量达8台,中心城区站点覆盖率大于80%(按500米半径计算),乘客候车时间缩短到5—8分钟,公交车辆首末站运行时间不超过45分钟,争取公交分担率达到15%以上。有序发展出租汽车参与城市交通,满足不同层面的需求。在中心城区和交通堵点设立摩托车禁行区、限行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

11.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

城区符合条件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要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新建、改建的主干道要同步规划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确保公交优先信号,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完善停车设施,满足公交车辆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大力推动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统一管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大力推动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加紧筹建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国资)局

13.切实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加强对公交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监管办法,建立考核体系,提高司乘人员素质,促进规范优质服务。加大对公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对公交的正常投入和必要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4.强化城市交通管理

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革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实行路段巡逻联勤责任制,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网格化管理、执勤公示、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措施,提高路面执勤民警的见警率、管事率。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专项整治,确保市区主干道路24小时不失控、不漏管。加强城区大型运输车辆管理,分区域、分层次、分时段对大型运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对货车设置限制通行区域和路段,推行货车夜运制度,白天货车禁行,夜间分路段禁行。建立交通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5.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发挥科技在综合治理城市交通中的作用,运用道路交通科技监控手段,扩大“电子警察”和“流动电子警察”的覆盖面,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年对现有的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延安路以东、魏文路以西城市区域内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做好与数字化城管的有效对接,实现功能互补、相得益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

16.统一市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

明确市公安局为市区交通安全设施统一管理责任单位,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任务移交市公安局。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维护专项经费保障机制,专款专用,按需增减。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科学化管理水平,由市公安局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东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

17.充实交通管理队伍

编制部门为公安部门增加的政法专项编制,要适当向交通警察倾斜,逐步增加交警警力。加强对交通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根据需要,安排“4050”人员充实交通协管力量。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18.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

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五节交通安全宣传课,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深化社会宣传

在专业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日常管理和驾驶人培训等工作中强化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到2015年,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其他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0.强化舆论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电视台、《晨报》要分别开设交通安全宣传的栏目、专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征集市民意见,教育引导市民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公安局、日报社、电视台

21.大力倡导绿色出行

每年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培养公众绿色交通理念。鼓励在1公里距离内步行,在3公里距离内骑自行车出行。搞好自行车道和人行步道的建设,实行行人、自行车有优先于机动车的通行权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公安局、日报社、电视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建立以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城市交通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工商、卫生、教育、宣传、广播电视以及各相关区(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城市交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