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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目前,领导干部的调整多数集中在年度或换届前后,调整时间相对集中,调整面较宽。因此审计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年度审计力度,把审计关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时,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时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一)有利于预防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我们知道,进行任职监督与离职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之一。领导者怎样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现有资金,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效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极为突出的困难与问题。综合分析产生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没有认真履行自身所肩负的职能职责有着很大的牵连。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全面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那些无视国家财经法纪,、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管理水平,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以及自我制约能力。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安全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有的领导者以合资、联营、对外招商引资、办企业等为幌子,把国有资产逐步转为集体资产,甚至是个人财产,并从中牟取暴利,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而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则可以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良现象,确保国有资的产保值和增值。
二、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表现形式
(一)实施群众监督
进行群众监督,其具体操作程序就是,通过从常委会讨论决定以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或者离任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公示期限通常为7天。如果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没有问题的,则可以按照正常任职程序履行手续。但是,如果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存在问题的,则需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或离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履行和完善有关任职或者离任手续。而对于确实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并可能影响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则需要对任用人员和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并需要做出相应处理的决定。此外,对于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则需要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二)实施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此,我们可以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构发放审计委托,然后由审计机构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有关财经法律、政策、收支、投资、负债以及经济管理等情况,并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与管理。可见,推行执法监督,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三)实施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级监督或下级监督上级,对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同时又具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不同级别监督的意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把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监督列入正常化、法规化管理,上级领导部门也把所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列入考核指标,这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约束机制。(四)实施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们必须以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并切实做好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财务交接工作。此外,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在进行交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任职或者离任财务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开展这些工作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必须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规定确定监督交接的有关人员。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真正们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财务经济行为以及有关责任。
三、当前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是当前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上,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任职和离任审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少数国企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办事不按程序,个人说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级监督的大环境下,职责权力有限,审计监督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制约了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清晰
一般情况下,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既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资源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然而纪检审计监督部门是国有企业本单位的一个下属部门。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审计上级怕丢位子,审计同级怕丢面子,审计下级怕丢票子的“三怕”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加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专业业务水平有限,即使事后发现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会追究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
(三)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所执行的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审计的工作规定、法律法规等都是上个世纪研究制定的,不仅内容极为简单,而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已不能适应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了。此外,也会经常出现移交过程中轻率了事、敷衍应付等现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续不够齐全和完备,新任同志常使因资料不齐、底数不清等问题和困难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现因离前任领导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导致了新任职的领导接任不久便暴露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当前,在我国一些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往往是下级审计上级,而且审计监察人员是国企本单位任用的,因而导致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应付。这样一来,就必然导致了审计监察工作领导要你审你就审,不要你审你就没法审,失去了审计监察工作应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审计报告进口袋的结果,形成了审归审、审白审等不良现象。
四、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以及统一、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善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国企领导干部选拔上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体制,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环。实际上,坚持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进而使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宽畅,信息更加真实,范围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所谓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部门受组织管理部门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行为与活动。一般情况下,对国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经济责任审计三种。因此,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从事经济工作的素质、决算水平以及履行经济职责的重要依据。因而比起考察评议结果而言,就更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进而使得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都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
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以后,我们可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以及驾驭经济能力的综合评价,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国企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可以帮助审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任职监督或离任审计,可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
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关键策略。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接受并切实做好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此外,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作为考核干部任职重要指标,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而且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关键渠道。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夯实基础。
(四)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
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途径。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组织安排好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述职报告,要把审计对象以及内容重点放在任职期内负责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方面。其次,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再次,要组织开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任职或者离任审计报告。此外,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即任职或离任审计要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对任职或者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法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报送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需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结束语
一、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鉴于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过大,责任突出等原因,进行离任审计是必要的。第一,离任审计是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评价单位负责人业绩的需要。第二,离任审计是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第三,离任审计是保证干部队伍清正廉洁的需要。
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其存在的问题
(1)以往,我们对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一般将以下四个方面列为主要内容:1)对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按上任时与离任时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对比。2)单位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在任期内分年度进行鉴证及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如何。3)单位重大决策,经济效益情况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及执行情况。4)单位负责人遵守财经纪律、法律法规的情况。(2)目前,我国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了许多问题,主要有:1)难以保证审计时间审计质量。离任审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操作过程,不仅需要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资源。由于干部的任免、审计时间差很短,导致时间仓促。且目前审计力量普通偏小,审计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又要求审计有深度和力度,而领导干部一般任期较长,单位会计资料繁多,导致对离任干部的审计失之于粗,失之于宽,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2)离任审计与组织人事制度不够紧密,未做到“先审计后离任”。由于现行人事工作的特殊性,通常安排离任在前,审计在后。即使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离任者认为自己已经卸任,即便对查出的问题负有责任,但已无权处理或处理问题力不从心。而接任者对处理离任者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性不高,时间一长便无人过问追究。3)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受局限。由于我们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政治素质以及被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活”的情况问题,审计工作难免有误。且工作时间短、对象多、内容多,因而评价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另外审计人中虽然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但不能绝对保证不存在重大错报。例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故意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没有做到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舞弊,这就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为了更好的进行审计工作应该采取的措施
(1)对于单位负责人任期长,审计内容多的问题应讲究方式方法,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可采用重点审核和抽样审核的方法,对于现金和财产物资要及时清查盘点,对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抽查面分别不得低于50%~70%,详细审查收入账,至少抽查60%的会计凭证,这样保证抽样方法和样本选择的科学性,是减少和避免审计风险的关键。同时为了节约时间,离任审计重点在审家底,重在评价财务数据。对于离任审计,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有着不同的着眼点。但家底的真实即离任者管理的资产、负债和资金状况的真实,是最基本的。采用“账户入手”审计方法,从源头上全面掌握收支总量,弄清资金的来龙去脉,也是最重要的。因为离任者最起码要交个清楚,接任者要接个明白。取得被审单位可靠的基本的财务和经营管理信息是保证抽样科学性的基础。(2)离任审计应有附加程序。在干部离任审计过程中,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个别访问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拓展取证渠道,充分利用内审成果和民主理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有关资料,深化离任审计重点,建立并完善审计结果公示制,要重视群众质疑,对群众提出的疑点应深入调查,要强化离任审计工作的“阳光操作”。(3)要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制止行业做假,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质量水平,并与政府有关部门联手,开展对审计部门许可证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与审计单位串通一气,合谋舞弊行为的应严肃处理,应追究其法律责任。(4)要关口前移,将任前、任中离任审计有效结合。通过任前审计从源头上净化干部队伍;通过任中审计,较好地解决单纯离任审计存在的“马后炮”问题,实现监督的连续性,而且任中审计所积累的审计结论可以直接为离任审计所应用。将此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可有效整合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
四、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及在实践中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1)遵守审计纪律。被审计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应正确对待审计,积极主动配合,如实提供审计资料,并要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保证。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完整,致使审计质量出现事故或审计结果失实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应自觉恪守秘密的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守则。同时要对审计质量、审计结果全面负责。(2)提高离任审计意识,完善离任审计制度。要提高对离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以促进离任审计的健康发展。离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需统一思想,克服各种困难,才能顺利完成任务。要健全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对象、内容、范围和程序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做出离任审计报告。(3)正确处理好新老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面临的一方是即将离任者,另一方是即将接任者。作为原法定代表人,希望审计部门对自己在位期内的工作有一个好的评价。因此离任者在总结自己工作时,可能侧重于讲成绩,讲好的一面,而对不足失败或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而新的法人出于对自己今后的工作考虑,可能会带着“放大镜”去看原法人的遗留问题。由于双方的出发点不同,在一些问题上往往会产生分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既要客观公正,又要耐心的做工作,促进新老法人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与配合,使离任者离的清楚接任者接的明白。(4)正确处理离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关系。在法人的任职期间,一般都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如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因此,在进行离任审计时应当把离任审计与日常的其他审计结合起来,把精力放在审计时间与审计内容的空挡上,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审计,同时也可以节约时间,提高了审计质量增强了审计效果。(5)正确处理好审计与调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审计还没开始,组织或人事部门已将原法人调离,这样就使离任审计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对于干部的评价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同时也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因此,组织从事部门必须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处理好审计与调动的关系,坚持要在审计部门提供审计报告后,再决定单位负责人是否调离。(6)正确处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转嫁。审计责任是指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会计责任是指单位负责人负责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同时,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法律牢、作风正的审计干部队伍是搞好离任审计的保证。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民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离任审计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一、突出重点,找准定位,把服务公路中心工作作为内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规费征收工作,我们认为,强化单位内审工作,必须把服务公路中心工作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围绕公路中心工作,我们先后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下审计:一是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对基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规性进行审计。去年我们对环翠局、乳山局、高管处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今年又分别对荣成局、文登局、设计院、征收中心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在今年的审计中,共纠正各种差错25笔,查纠违规违纪金额532.8万元,并对一个拖解养路费的单位进行了通报。二是开展了工程、养护建设项目审计。在每项工程建设和养护项目结束后,都组织财务、计划、审计、工程、养护等科室人员,组成专门审计小组对项目进行审计,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问题。为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今年,我们委托正荟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成龙线崮山至烟威界桥涵路面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公路建设、养护投资4.5亿元,没有发生一起资金违规挪用、挤占等问题。三是开展了公路养路费、通行费审计。公路规费征收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每年我市的收入都保持8%以上的增长速度,仅汽车养路费收入就突破3亿元,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国家规费流失。每年我们都要对全系统规费征收工作进行专项审计,从票据的领用、缴销、库存票据的盘点,加大对规费的征收入库、解缴和征收标准等的审计监督,确保了国家规费及时足额征解入库,防止了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1至11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公路汽车养路费征收30486万元,全部得到及时足额上解,没有发生一起差错。四是开展了领导干部调任审计。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做到离任必审,并把审计报告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们先后对5名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查了他们任职期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财务管理的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造成各种债务的主客观原因。通过开展离任审计,分清了领导经济责任,促进了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局的离任审计面达到100%,做到了凡离必审,先审后离。五是开展了三产经营审计。坚持对全局各单位的三产企业进行定期审计,主要以经济效益为重点,审查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以三产名义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并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或建议。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抱海大酒店、浩宇房地产公司以及各单位工程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及时纠正各种管理不规范行为,使各类企业真正纳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轨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严字当头,规范管理,切实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是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公路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公路事业发展的大局。实践工作使我们体会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服务作用,必须把提高工作质量作为内审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强化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为确保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岗位责任制,审计工作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计划管理、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复核、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避免内部审计工作的随意性,使审计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二是重视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报告是体现审计工作成果,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既要全面真实的揭示存在的问题,又要深层次分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要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改进措施,不能就事论事,空洞无物。在每次审计报告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都成立专门报告撰写小组,对审计数据来源及其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权威性、可靠性。三是抓好审计事项的跟踪落实。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如果不检查、不改进、不落实,审计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在我们开展的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中,不管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我们都坚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审计结论和决定下达后,要求被审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核实是否真的整改,使审计工作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今年以来,通过内审及时发现各类问题30多处,所有问题全部得到及时整改,审计事项落实整改率达到100%,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内审与外审相结合。针对公路工程审计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们坚持内审与外审相结合,对数额大、专业性强、难度高的大型项目,我们委托资质信誉高、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强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对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实行跟踪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加强对太湖街道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干部任用的透明度,根据《省内部审计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规范太湖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审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太湖街道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行政事业性拨款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及部门均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审计对象为单位审计和个人审计:
1、单位审计
(1)社区及下属的有关集体经济组织;
(2)街道直属集体经济组织;
(3)行政事业性拨款、差额拨款的单位及部门;
(4)使用集体资金进行投资的各类工程项目(单独出审计意见);
2、个人审计
街道各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主要领导的任中及离任审计。
二、审计的任务和内容
1、主要任务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摸清家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审计监督的内容
(1)国家财经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及执行情况;
(2)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执行和决算情况;
(3)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增值情况;
(4)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预算、决算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5)民主理财及其公布、公开情况;
(6)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7)财政拨款、拆迁安置及附着物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对主要领导干部任中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另加如下内容:
(l)任期内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2)任期内净资产变动情况;
(3)任期内社区级可用财力变动情况;
(4)任期内一、二、三产业发展情况(经济总量、引资办企业、投入等);
(5)任期内群众收益分配变动情况;
(6)任期内社会事业建设及社会保障情况;·
(7)个人廉政规定执行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街道审计组和审计工作人员审计的职权和程序
1、审计的职权。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财务收支计划、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册、资产情况,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3)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4)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材料;
(5)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6)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2、审计的基本程序。
(1)由街道审计组提前3天向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
(2)对主要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街道党工委向财政所下达审计指令,财政所按指令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审计;
(3)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后,作好接受审计的有关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资料;必要时审计小组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审计;
(4)审计小组提出审计报告应当征询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个人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报告征询意见之日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5)审计组将征询意见后的审计报告报街道行政负责人审定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分别送达被审计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报送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6)落实整改情况,检查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四、审计的组织和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林烽任组长,纪工委书记谢立华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纪工委、监察室、财政所、农村工作办、重点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财政所,由财政所所长何志宏任办公室主任。
2、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对街道各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注重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指导督促和上下沟通,履行好监督职能,确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财政所作为审计工作的专业部门,要抓好审计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审计岗位职责和制度规范,按照街道的要求,调配好审计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活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农村工作办公室要针对街道各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要求,经常性的开展调研分析,提出强化审计监督的建议意见,并配合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部门搞好内部审计。各社区、直属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积极配合街道审计组执行对本单位、本部门或有关当事人的审计任务,以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