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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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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

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思绪

充分应用本区域中医药卫生资源、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系统和服务收集,结合实践,落实完成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形式的规划,完成中医药收集二次掩盖即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工作之中,知足群众分歧条理的中医药需求,推进全区中医药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创立目的

经过创立,力争2012岁尾,构成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为基本,分工合理、便利快捷、中医与西医相结合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中医药特征融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方案生育技能指导之中,为社区居民供应“安全、可及、价廉、便利”的中医药特征医疗服务,切实缓解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成全区居民可以享有社区传统医疗服务的工作目的,然后构成现代医学与传统中医药并举的社区卫生服务新形式。

三、创立准则

(一)坚持公益性准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供应不以营利为目标具有中医药特征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坚持以人来源则。增强、拓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保证群众享有中医服务的公道性和可及性。

(三)坚持合理结构准则。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坚持原有结构的基本上,统筹安排、合理规划,设立富有中医特征、便利群众诊疗的中医康复科。

四、首要任务

(一)坚持较为完善的中医药特征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系统。严厉依照国家中医药治理局以及省、市相关部分制订的政策和规范,具体打造符合我区实践的中医药特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设置规划,构成功能健全、特征光鲜、群众承认度较高的社区中医药卫生服务收集,构建中医药“15分钟健康圈”的内在,为社区居民供应“简、便、验、廉”的零间隔优质服务。

(二)逐渐构成具有武昌区特征品牌的中医药服务。针对我区老年人多、贫穷人群多的特点,充分应用湖北省中病院对口帮扶的优势,延聘高年资的中医科主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知足居民群众的中医诊疗需求。以运用中医药适合技能为打破口,围绕社区卫生服务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方案生育技能指导“六位一体”服务功能,重点推行针灸、按摩、拔罐、刮痧、薰洗、敷贴等中医药适合技能,普遍使用于社区经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

(三)加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应用省、市级中病院技能资源,打造全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育基地,为构成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夯实基本。经过有方案地增强对社区中医药人员中医药常识的培训,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加速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技能主干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培育,不断提高中医医疗保健的技能质量及服务程度。

(四)坚持规范化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监管体制。严厉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准则,制订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准则、相关职责、服务规程,探究完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监督评价规范。

五、施行步调

(一)预备阶段:(2012年3月---4月)

成立区创立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指导小组,组建创立工作专班,制订创立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召开发动部署大会,做好各类材料预备工作。

(二)施行阶段:(2012年4月---5月)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力打造中医药服务硬件设备,营建优越的中医药服务气氛。区创立办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

(三)功能建设阶段:(2012年5月---6月)

增强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实践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本社区状况进行中医药“六位一体”功能建设,还针对本单位特有的中医药优势进行提炼深化,全力打造出符合武昌区实践的中医药特征社区卫生服务。

(四)增强阶段:(2012年6月---7月)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构成响应的中医药特征,并在区创立办统一部署下着手开端进行大规划的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

(五)迎检阶段:(2012年7月---8月)

区创立办进行具体督导,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厉自查复审,迎接检查验收。

六、保证机制

(一)坚持工作协调机制。按期召创始建工作指导小组大会,研讨创立有关事宜,实时协调停决社区中医药发展中碰到的问题,保证创立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督导考评机制。区创立办详细负责对创立工作任务进行分化,明确工作目的,落实工作责任,并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6号文件为纲领,以《湖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目标,以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把我县建成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二、主要目标

把我县中医院建成国家标准的中医院(100张床位标准);县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达到国家标准;县中医院建成3个重点专科,县医院建成1个中医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形成专病专药特色;乡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使用中医中药实用技术;培养一支广受群众信任的中医中药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县中医院

1、房屋建筑面积达到9000平方米,开放病床120张,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室、院内生活服务区综合配套,标准化建设。

2、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梯队结构。通过读经典、拜名师、做临床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名医,引进一批中医中药人才,返聘一批知名老中医做临床、带徒弟。

3、在消化内科和慢病治疗上形成特色,建成专科。

4、运用中医中药特色文化,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二)建好中医科和中药房

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上要做到房屋、设施、人才三配套。

(三)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工作

组织专人开展中医药古典医籍、历代医家学术思想、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四)加快培养中医药临床骨干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5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县每年要引进3—5名中医中药大学本科毕业生;全县每年要选送10人以上到上级中医院接受培训;每年对村医开展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并给予奖励。

(五)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

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县科协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把中医药科普纳入全县科普规划之中,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六)积极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创造条件在1—2个乡镇开展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创建中医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研究1次创建工作,解决1—2个突出问题。

(二)加大投入

坚持中医院的公益性质,落实中医院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补助政策。支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在国家给予项目支撑的同时,适当给予资金配套,并减免有关建设规费。设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政府专项基金,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奖励名中医。

(三)完善政策

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合理确定费用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患者使用中医药。

五、具体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1月至6月

1、纳入规划:县、乡两级政府把中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成立组织: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

3、调查摸底:按照全县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对辖区内中医药机构、人员现状全面系统的进行调查,乡镇卫生院在调查中,要摸清当地中药材种植情况底子。

4、制定方案:县、乡两级政府,按照标准要求制定印发辖区创建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5、宣传发动:县、乡两级分别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措施,解决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同时分别召开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领会创建工作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创建工作指标,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

6、制定相关工作计划:①根据中医药资源现状,制订“中医药资源配置计划”,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②按照标准要求,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参加省、市举办的高等函授教育和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办好县中医院开办的中医药普及班,采取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对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计划培养提高。③根据医学会的职能和特点,制定“中医药学术活动计划”,发掘和整理名老中医经验和民间土单验方。以中医院为中心每年召开中医药学术活动两次,编辑出版县中医药期刊。④根据中医特色,制定专科专病建设计划,创建周期内全县要建成4个重点专科,5个乡镇卫生院具有1—2个专病专药特色。

(二)实施阶段:年6月至年6月

全县上下按照《方案》、《标准》、中医院建设等有关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长远计划与短期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对各级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县、乡两级政府

①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好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及时召开年度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落实有关中医创建专项经费。

②立足本地中草药资源优势,将适宜种植、适销对路的中草药种植和药源开发利用列入扶贫开发项目。建立比较稳定的药材种植基地,同时给各卫生院、所及村卫生室划拨0.5—1亩固定的药材种植地,采取自种自采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费用成本,受益于广大农民。

③向人大汇报中医先进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④反馈人大提出的有关中医药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2、县卫生局

①当好县政府参谋,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②将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工作考核,并及时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③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及学术活动。

④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及时进行检查督导。

⑤每年安排实施中医药、科研项目1—2项。

⑥及时填报有关创建工作表册。

3、有关部门

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支持中药产业发展;发改部门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科技部门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农业部门要负责中药材种植规划制定和生产技术推广,抓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板块基地建设;林业部门要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税务、宣传、人事、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都要在支持中医药发展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4、县中医院

①制定年度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及学术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②每年牵头开展1—2项中医药科研项目。

③年1—2个重点专科达标,年2—3个重点专科通过市级验收达标。并带动5个以上乡镇卫生院具有专科专病特色。

④建设周期内引进中医药诊疗新技术、新方法2项以上,并收到良好的效益。

⑤设立中医基层指导科,每年下基层指导中医药业务工作不少于6次,组织基层培训不少于10人次。及时指导中药材种植,为当地中草药种植提、供、销服务。

⑥周期内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总值达每床位6000元以上,建设中医药制剂室并投入使用。

⑦巩固充实二级优秀中医院内涵,按中医先进县建设标准评分达280分以上。

5、乡镇卫生院

①当好当地政府参谋,及时向政府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②抓中医科室、中医药人员配套建设。年各院中医科室落实到位,2010年中医药人员到位,人数达医药人员总数的10%以上。

③按计划落实中医药人员进修、培训,积极参与中医药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

④制定辖区中医药技术指导、培训计划,对卫生所、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

⑤按计划组织辖区内应训对象,及时参加县以上培训。

⑥因地制宜开展中医专科专病特色建设。

⑦充分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建好药材基地,采取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的方式,降低医药成本,惠及于民。

⑧周期内评分达165分以上。

6、村卫生室

①按时参加县、乡两级组织的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

②接受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出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

③种好药材基地,充分利用中医药大力开展预防保健活动。

④面向村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专栏不少于4期。

⑤周期内按标准评分不少于130分。

(三)自查阶段:年6月至12月

各级按照标准查漏补缺,规范整理相关资料编印成册,各单位写出自查报告。未达标的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

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医疗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二)研究建立医院评价体系

1.深入总结“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益经验,扩大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控制费用。

2.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体系,推进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与财务部门配合)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开展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

4.开展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应用、医疗服务公平、患者权益维护、人力资源管理和综合绩效(与人事部门配合)的评价。

(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1.建立市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指导医疗机构围绕诊疗服务的基础环节,制定医疗质量改进方案,开展质量考核评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探索建立区域医疗风险预警系统。分级、分类开展医疗风险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3.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警戒、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根据不良事件的性质、范围和严重程度,分级分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医疗安全和患者健康的不利影响。

4.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种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5.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和执业行为监管,启动标准统一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督和检查。

6.系统总结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有益经验,探索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协调处理机制。加强对患者投诉处理的规范和监管工作,推进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开展医院运行监管

1.建立医院运行监管的制度框架。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的中长期工作规划。研究制定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级别、不同地区医院管理政策和运行机制。

2.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院运行监管工作。扩大患者就诊预约服务,推广医院运行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3.开展医院运行专项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和后勤服务保障情况的监管。配合财务部门强化对医疗机构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管。

(五)推动医疗服务信息监管

1.指导和推动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健全评价监督信息制度。

3.配合市卫生信息中心开展医院信息化工作评估,完善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推动医疗机构提高信息工作水平。配合建立医院统计信息定期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内容。

(七)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支农工作

1.进一步丰富支援工作的内涵,提高支援效果。

2.坚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继续通过组派医疗队、举办培训班和接收人员进修等形式,帮助提高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推动加强区级医院建设,不断提高区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继续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协调组织工作,研究建立城市医疗机构长期下乡的长效机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

(一)继续深化医院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准入和适宜性、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制度。

(三)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指导。抓好《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在本市实施,继续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

(四)推进医政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建设。一是配合人大进行医疗纠纷处理立法有关工作;积极为上级制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意见和建议。二是利用卫生日等时机和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五)加强对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管。

(六)做好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艾滋病、人禽流感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二是推动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院前急救体系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

(七)加强血液管理,保证用血安全。一是全面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血液质量,保证血液安全。二是巩固无偿献血工作,注重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做好数据分析、统计工作。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检查评估,进一步推动临床合理用血,落实《临床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八)严格执行《护士条例》,切实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执业行为。

(九)继续做好防盲治盲和戒毒康复等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全省防盲治盲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防盲治盲工作规划(2009-2010)》,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防盲治盲工作。二是贯彻执行《禁毒法》,规范自愿戒毒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康复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唇腭裂救治和防聋治聋等公益项目工作。

三、中医药工作

(一)加强改革探索。

1.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机制、有利于中医药人员专心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分配机制和有利于中医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

2.在推进“全民医保”制度中,研究制定既能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又能引导患者选择中医药服务的相关政策。

3.进一步完善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探索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的途径和方法。

(二)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1.参照国家和省的政策文件,制订农村中医药工作整体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定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制定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指导。

2.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建设为市第二中医院,加强其业务用房建设、中药房建设、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医疗仪器装备。加强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明确村卫生站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配置中药柜。

3.加强农村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纳入定向培养和镇卫生院招聘计划;继续选派人员参加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以及农村基层中医在岗人员的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试点项目。

4.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推进省中医院*医院扩建,切实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对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治疗、研究、评价、规范的能力与水平。

2.继续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执业医师岗位培训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扩大“治未病”试点到所有三级中医医院,推广“治未病”服务的方法、技术和设备,创新服务模式。

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药学;创新能力;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3-0153-02

高等院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国家未来创新型人才的直接来源,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我校在2013年修订的中药学人才培养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以“创新型、实用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并将科学研究活动作为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培养的重要途径。现结合湖湘中医药文化特色、中药学专业特色,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我校中药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为例,从以下几方面探索人才培养途径。

一、政策保障

学校已制定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南中医药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校行教字[2015]号)”、“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k法(试行)”、“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等制度,为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思维的培养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二、中医药理论思维的培养

学校在教学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加大中药学本科专业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等核心课程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比例。据统计,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开出比例已达到96%,并有63%核心课程已开设创新性实验。学校在系统开设中药学相关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基础上,增加《中医诊断学》、《方剂学》和《湖湘中医药文化》等特色课程,逐步培养学生的中医药理论思维。

三、加强实验技能培养,牢固专业知识

在学生培养过程中,学校重视中药学专业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符合市场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毕业生。

学校有效利用药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药学技能教学实验中心,在完成基本教学的同时,作为开放性平台,制定相关开放制度和助研计划,鼓励学生参与实验中心具体的科学研究项目和课题,提升学生实验技能和科研思维能力。

学校模拟药厂、药房和药检所,为学生提供开放的实践平台和自由发挥的空间,让学生真实体验药品生产、临床用药和药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结合,培养学生具有从事中药生产、药学服务和中药质量评价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我校松霖药用植物园实行中药专业班级负责制,每班负责一块地,进行种植、田间养护等。这发挥了学生主观能动性,帮助他们将理论联系实际,牢固专业知识,并调动了他们在药用植物种植和开发方面的创新性思维。同时,借助中药标本馆,老师实物指导,增强学生辨别中药真伪的能力,并使他们学会应用发展思维观辨别现代的野生物种和人工种植品。

学校建立衡山药用植物实践和浏阳大围山道地药材两个大型野外见习基地。通过野外见习,学生巩固和提高课堂所学知识,观察、比较分析植物界各大类群的典型药用植物代表,正确认识植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在野外艰苦环境中培养了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和勇于实践的优良作风。

四、科研创新能力培养

1.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我校成立了中药技能大学生创新性训练中心,中心制定完善的开放制度,为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各类竞赛训练以及自行选题的学生提供实验平台和科研条件。由专业老师专项负责,通过具体的项目和课题,学生参与其中,从选题立项―收集查阅资料―制定方案―实施―总结,提高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2.实施中药学本科生导师制。我校实施了中药学本科生导师制制度,即本专业学生从大二开始与专业老师结对指导,课余时间参与老师的科研实验。通过专业老师对基本实验技能,安全意识,实验方案设计等方面的系统指导,系统地培养了学生科研和创新能力。近五年来,我校中药学专业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共有近30余人获得湖南省和校级大学生创新性研究性科研项目的资助,完成科学实验研究,并50余篇。

3.利用科研平台培养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我校已有湖湘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中药超微技术工程中心、省级中药不良成分快速检测及脱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中药活性物质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药配方颗粒工程研究中心等国级、省级中医药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平台和科研中心。科研平台的建设在促进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现已经成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基地。科研平台通过“一对一”指导、产学研结合、组会汇报讨论等形式,系统指导学生科研思维、动手能力、团队意识,并及时掌握国内外学术动态。以湖南省中药活性物质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例,中心每年通过中药学本科生导师制、本科毕业生实习指导、兴趣小组专业指导等途径,指导学生共计40人。在实验过程中,教师有效利用平台的资源,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针对每一个同学的特点,确定研究课题,并制定实施方案,从文献查阅、技能培养、实验方案设计、论文书写等方面进行系统指导,让学生在良好的学术氛围中学习,并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提升科研素质。

4.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我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和传统中药应用技术传承活动。中药学专业学生已参与的课外科技活动包括:“康缘杯”中药传统技能大赛、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技能大赛、2015中医药社杯中药类专业学生知识技能大赛、“远志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岐黄杯”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万众一网通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天堰挑战杯”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中医药创意设计竞赛、长沙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湖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中医药创新论坛、创新学术论文大赛、大学生开放性实验设计、杏林讲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药学院药师精英赛、暑期“三下乡”、中药综合知识挑战赛、百草课堂等活动。学生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不仅开拓了视野,而且提升了专业素养、团队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思维能力。

5.校内外名师名家为学生讲座。学校开设杏林讲坛、百草讲堂等讲座,并聘请多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本专业客座教授,定期为学生开展学术讲座,使本专业学生能够及时了解到本学科前沿动态;同时,本专业聘请了九芝堂药业、紫光古汉、千金药业、汉森药业、方盛制药等中药企业的知名校友和创新创业成功者来校开展讲座;与韩国圆光大学和美国密西西比大学建立本科学生学习交流项目,已有10名学生获批至美国密西西比大学、韩国圆光大学进行长短期研习交流,为我校中药学专业学生的国际化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五、存在的不足

在学校政策保障下,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中药学本科专业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F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如:(1)本科毕业实习指导中,学生实习期短,部分实习生涉及找工作、考研等事务,因此,在培养过程中,常出现学生专注力差、实验技能和科研思维能力的培养不系统等问题;(2)部分带教老师是年轻的专业老师,主要从事教学,无科研课题和实验平台,无法真正指导学生;(3)药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药学技能教学实验中心和科研平台培养学生多为短暂的,缺乏长效机制;(4)部分专业老师专业指导能力欠缺;等等。因此,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学校还需从学生管理、指导老师遴选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Study on Cultivating Ways of Innovative Ability for Undergraduat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LI Juan,LI Shun-xiang,XU Bo,QIN Li,ZHAO Xiao-fang

(College of Pharmacy,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Changsha,Hunan 410208,China )

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任务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周密部署,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确保农民受益,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步伐,争取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任务和目标

研究和探索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农合措施、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全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安排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遵循“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

开展新农合工作的要求是:一要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民意愿。二是在农民个人筹资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按要求、按时、按比例足额落实补助金。三是重点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四是以县为单位统筹,提高农民整体抗风险能力。五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和办事制度,赋予农民知情、参与、监管的权力,提高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六是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让利于民,得到比较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七是要由各级政府组织建立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管机构,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与领导。八是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扶贫、计生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并解决因病致贫的再补助。各乡镇合管办在开展新农合工作中,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精心组织,认真管理,务求实效,为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

1.领导机构。年度要根据人动情况与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监督委员会,真正做好新农合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根据人动情况与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与年元月30日前上报县合管办。各乡镇管理委员会必须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领导工作;同时要做好各村委会的组织管理领导工作,成立各村委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与乡级、村级机构,乡级实施方案一并上报)。

2.办事机构。县级由新农合办公室作为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各乡镇合管办,根据当地实际,必须配备1—2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合作医疗工作的日常业务。各乡镇合管办工作经费,按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人均不低于1.2元的标准由各乡镇财政列入预算安排。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基金筹集

新农合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1.个人缴费。年农民个人缴费不低于20元,年农民个人缴费不低于30元。持有相关证件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可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

2.集体扶持。有备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3.政府补助。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每年分别补为60元、3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县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划入大病统筹基金。

(三)基金管理

新农合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1.管理方式。新农合基金由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综合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缴入财政部门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做到银行管钱不管帐,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真正做到新农合基金收支分离,封闭运行。统筹模式实行大病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一种模式,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是指通过设立统筹基金分别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偿。特殊慢性病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2.收缴方式。我县农民个人缴费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收缴,乡镇经办机构负责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门收据,并负责将个人集体缴费及时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我县参加新农合的实际人数,按标准及时划拨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3.收缴期限。农民缴纳的下一年度基金要在当年12月底前收缴完毕,各乡镇务于12月31日前上交县财政专户。

(四)补偿范围、比例、方式

1.补偿范围。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的医疗费用补偿。(特殊病种大额医疗费用列入门诊补偿范围支付属于非住院)

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参合年度中连续两年没有获得门诊和住院补偿者,根据《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要求,可获得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办法另行规定)。

孕产妇住院分娩。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正常产每次补偿300元,病理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白内障门诊手术补偿。进行门诊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每一例患眼一次补偿500元,住院手术按住院标准补偿。

市内专科医院住院除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按二级医院标准审核补偿外其余疾病仍按同等级别补偿比例补偿。

对特殊人群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特困户,孤儿等重点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报销时,原则上不设起付线。

一年内因不同疾病,在县级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级别的医院连续转诊住院,只计算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外出务工农民,上学的学生凭外出务工地或当地村委会务工证明或学校证明,在外地住院治疗后,返回参合地按同等级别医院予以审核报销。

继续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向中医药倾斜政策。一是中医门诊补偿,病种为上肢和下肢骨折等用中医药治疗的非手术病人,在中医药门诊进行中医药治疗不设起付线封顶为200元。二是中医药服务住院费用占总费用70%(含70%)以上的,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同时提高10%。三是中医药饮片除单味使用不予报销外,处方使用均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目录》外的药品,其费用比例,一级医院不超过5%,二级医院不得超过10%,三级医院不得超过25%,超过以上比例的目录外药品费用从其药品收入上交款中扣除,返还当地新农合基金专户。

继续执行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对于支付部分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60%,1000元以上按50%计入可补偿费用,单项、次特殊材料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60%,1000元以上按50%计入补偿费用。

参合农民既参加合作医疗,又参加社保或商业保险的,可先在社保或保险公司报销,凭复印件加盖社保或保险公司证明性印章,按照新农合相关政策报销,同时提供原报销单位的票据,其目的是防止合计补偿超出实际住院费用。

2.门诊补偿管理

保障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以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服务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门诊统筹实行按比例补偿,封顶的方式。严格控制医疗费的不合理增长,保证基金安全(门诊统筹方案另附)。

3.报销比例

住院补偿:住院补偿封顶线4.5万元。住院补偿比例: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75%,二级医院(旗县区级医院)65%,三级医院40%,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50元、100元、500元。

参加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公式:医药费用总额—起付线—自费部分—【(特检费+特治费+血液费)X60%+特材费X50%】=统筹医疗费

门诊统筹补偿: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每次门诊补偿比例为门诊费用的30%,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相同,封顶线相同。特殊病种(慢性病)门诊补偿实行按病种定额补偿。

4.报账方式:参加农民在市旗县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结账时现场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再与旗县区合管办结算。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规定的费用,旗县区合管办不予结算。参合农民在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直接减免。

5.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的医疗费用

(1)未参合合作医疗的人员,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盈利性医疗机构就医或住院所发生是费用,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在县外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请医生会诊手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3)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范围继续执行年办法。

(五)监督管理

1.监督机构: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措施:县乡两级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各乡镇每个行政村要设立合作医疗报销公示栏,定期张榜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及农民参合情况、医药费用补偿情况,保证参合农民享有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确保新农合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举报电话为8822455。接受举报后2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给予答复。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新农合基金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示审计结果。

(六)医疗服务管理

年我县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全县的乡村两级机构进行一年一度的评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定点医疗机构要通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新农合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卫生、扶贫、审计、计划、农业、药品管理、财政、民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将新农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工作内容,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资金保证、管理监督四个方面明确责任,保证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培训搞好新农合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对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就农村卫生的相关政策和新农合的方案设计与补偿测算,管理与监督,评估与调查等有关知识分期举行培训,提高新农合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