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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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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范文第1篇

俗话常说 “人是铁,饭是钢”,说明了人必须要吃饭的同时,也表明食物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正式基于这种重要性,人类在繁衍发展的过程中,才一直没有停顿过对于我们所食用的各种食物进行研究,包括了对食物的种类、营养以及产出数量等等项目的探讨。在这些科学技术中,包括了能够同时增加产能和提升作物各种抗灾抗虫特性的基因工程技术成果——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即转基因食品。

从专业角度来讲,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通过某种能够产生预期结果的外源基因导入目标生物的方式,或者通过做分子重组的方式改变目标生物的基因特性,由此得到的生物为转基因生物(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GMO)。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生产加工得到的人类可食用的产品,即为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GMF)。

食品安全管理是指政府及相关食品管理部门,为了保障食品市场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通过立法和有关技术手段,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及食品消费等过程进行协调及整合的活动过程口。

二、国内外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比较

基于我们人类对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可能存在潜在的危险性还未为可知,所以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显得必要和慎重。从转基因食品的原材料在农田里进行播种、栽培到原材料的采购和销售流通,再到工厂生产中工人的安全性保障,以及消费及售后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确保是安全的。由此,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是非常冗杂的,为保障转基因食品链的每一环都是安全的,就要求管理体制和措施都适应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要求。

(一)国外典型国家和地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

1.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

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相对欧盟国家较为开放,其监管原则与非转基因食品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1)安全监管部门。在美国是由美国环保局、农业部、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国立卫生研究院以及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对转基因食品产品进行管理。

(2)涉及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2001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颁布《转基因食品知情权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从植物内提取成分与动物结合而成的转基因食品,生产开发商必须在产品进入经营销售的120天之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向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提出申请,以确认该产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具有同等的安全性。现在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对转基因食品和其它产品的监管还是一样的,如若转基因产品能够在过敏原、新成分、营养成分和毒性等常规的检验项目中合格就准入进行生产和销售环节,但是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强制性标注,以示与非转基因产品进行区别。

2.欧盟地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

1998年,英国的Arpad Pusztai教授在实验中发现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存在隐藏的损害风险之后,成员国的大多数公民对转基因食品就非常忧心甚至抵制。因此欧盟成了世界上对转基因食品的监控最为严厉的地区,并且形成了一整套非常严格并易于操作执行的监控体系。

(1)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原则。在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原则上,欧盟秉持严格的审批原则,没有通过成员国和欧盟双重审查的转基因食品都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其中对于转基因食品的审查囊括了涉及转基因产品的每一个环节,这也就成为了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监管的独特模式和特点所在。

(2)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制度。2002年1月《有关新食品和新食品成分的管理条例》是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监管的标志性法律。在该《条例》中规定了转基因食品强制要求贴标签,以及各种转基因食品贴标签的操作规范,贴标签的作用除了明示消费者以外,还体现了欧盟对于转基因食品监管的另一制度——可追踪召回制度,标签中具体表明了制品的成分、组成、转基因生物的含量以及每一环节的生产商。2003年又颁布《转基因食品及饲料条例》和《转基因生物追溯性及标识办法以及含转基因生物物质的食品及饲料产品的追溯性条例》。

(二)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现状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多项管理办法。2000年以前,我国就对转基因食品进行了监管,分别为:1990年国家卫生部的《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方法》;1993年12月24日,国家科技部颁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1996年7月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这些规定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管理搭建了基本框架,而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管理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是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此后为明确实务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农业部相继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在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及其职责的同时,也确立了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部际联席管理会议制度。2002年4月卫生部公布《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了在我国也实行转基因食品标签制度;2006年,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从主体适格上确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从业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三、中国现行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转基因食品虽在我国拥有广阔的运用和市场前景,在监管上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受传统食品安全监管弊端的影响,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缺乏完善的相关的法律条规

从前文我国监管现状可以看出,除了《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之外,其它大部分食品法规都是由部委制定的,并无权威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法律效力不强。另外,由于该《条例》在立法上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正常开展转基因产品的国际贸易是十分不利的。

(二)转基因成分的标准量与国际上通行的不符

需要明确一点的是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是与非,转基因食品能够构成威胁的前提也是在超过了食品和营养标准通常认为,每单位物质中含有的异已物质含量对人体的有害性是可以忽略的,则可认为是安全的,对于转基因食品也不例外。而我国现行的监管制度中却没有 类似的最低比例规定。

(三)相关部门缺乏统一的检测标准和具体规范

除了对转基因食品含量没有明确标准之外,各单位依据的检验基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可行规范,导致每个部门对同一产品有各自的检验结论。采用不同的的检测方法会有截然不同的检测结果与结论,因此,从转基因产品监管的规范性和专业性角度来看,不但需要设定基准检测值,还必须确定具体的法定检测方法,只有这样,相关检测部门作出的转基因成分的检测结论才具有可信度。

四、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管对策

转基因食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作用下人类对生物技术和食品的选择。基于人类对于转基因食品本身的了解并没有达到完全掌握的程度,生物科技还有很多位置领域需要我们去探索,所以我们无法真正对其潜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和保证。为了尽可能的做到在享受转基因食品给我们带来的各种好处的同时,能兼顾到环境保护和消费者的健康,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和管理向健康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而使转基因生物工程给我们创造更大的利益。

学习和借鉴国外转基因食品监管方面的优秀经验,对于我国建立和健全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转基因产业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测试制度,实行可追踪召回制度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的机构,另外,从事后救济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应仿效欧盟严格标识制度,只有严格表明转基因食品每个环节的经手方,使转基因生产链透明化,才能在风险出现以后及时救济,也更利于对于各个环节的监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评估

当前,我国的转基因技术方法比较先进,但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还比较落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因此,应加强和加快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评估,建立快速、准确而经济的检测体系,从而实现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评价更加公开、透明。

(三)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转基因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且根据情节和影响的轻重处以适当的罚款,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转基因食品的正常生产和流通,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参考文献:

霍飞,江国虹,常改.转基因食品的发展现状及安全性评价.中国公共卫生.2013(9).

李书国,陈辉,庄玉亭.基因工程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粮食与油脂.201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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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秋.钱茜我国转基因作物的发展现状及安全管理.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3(6).

励建荣,邓刚,杨新辉.转基因食品的优点和安全.食品工业科技.2010(4).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加强食品检验检测 建设意见

一、充分认识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在准确识别判断食品质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初步形成了“市县两级覆盖、职能部门监管、专业机构实施”的食品安全公共检验检测体系;市政府从2007年起将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安排200多万元专项经费,对市区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加强动态检测;各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针对性的专项监测,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自检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协调管理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分环节监管和分部门执法的实际,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管理,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食品检测综合网络,促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共用,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一)明确监管部门及公共检验机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农产品、畜禽产品,流通和消费环节源于农业的初级农产品、未经生产加工的畜(禽)产品,以及除生产环节外的米、面、生鲜乳类产品的监测检验。海洋与渔业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养殖、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的监测检验。质监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测检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保健食品的监测检验。卫生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负责流通和消费领域其他食品的综合监测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应的检验业务工作委托各公共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疫部门及其所属的检测机构负责进出口食品监测检验。

(二)健全食品安全监测协调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协调会议制度,由综合监管部门牵头、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公共检验机构参加,及时会商协调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中的业务工作。各职能监管部门既要按照法定职责和上级要求,指导督促所属机构做好分工范围内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也要接受综合监管部门和食安办的统筹协调,加强关联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各项检验检测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避免多头检测、重复检测,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综合管理网络,由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公共检验机构配合,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专用管理软件,形成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共检验机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业务平台。通过健全会商制度、完善管理网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使用管理,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注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综合能力建设

每个部门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趋势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在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科学配置、共建共享、完善体系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综合能力建设。

(一)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公共检测能力建设。突出政府举办的公共检验机构在食品安全监测检验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不断加大有效投入,着力提高公共检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需求。继续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调整归并功能重叠的检验机构,优化重组检测力量,逐步形成以一家综合机构为主、若干家专业机构为辅、市县两级机构分工协作的公共检测体系。科学配置新增资源,结合本地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重点加强专业实验室和公共实验室建设,注重紧缺、特需、先进、高效的仪器设施和执法一线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充分发挥地方和条线两个积极性,多渠道筹措、争取建设资金,加强仪器、设施配置的协调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上的主体责任,坚持从源头抓起,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业生产基地以及大中型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机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企业自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职能监管部门要逐步将企业自检情况纳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迅速督促落实补救措施。

(三)积极鼓励社会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监测。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实验室和经国家认证的商业性检测机构在人才、设备和技术上的优势,密切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对公共检验机构无力完成的检测任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择本地区或其他地区有认证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实施。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渠道,对社会检验机构检测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要依法及时通报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是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完善、有效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食安办要加强统筹指导,精心组织实施这项工作;各职能监管部门和公共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加强;食品检验;检测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够健全、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地域分布不尽合理、检测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一、食品安全现状

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由生产加工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政府部门监督抽检构成。我国食品行业发展很不均衡,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整体素质处于较低水平,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式企业数量众多,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条件。有相当一批企业不具备发放生产许可证中规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及检测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食用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加入世贸后面临的新形势,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蔬菜中的农药、泡发食品中的甲醛、猪肉中的瘦肉精、牛肉中的激素、鸡肉中的抗生素、海产品中的重金属和激素等以及环境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相当严重。中国近年来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事件,诸如苏丹红事件、啤酒甲醛风波、PVC事件、韩国泡菜寄生虫污染、大头娃娃事件、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广大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后十年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发展的黄金时机,必须围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中心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实现有效控制食品安全的建设目标。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从而影响到国内标准在国际上的可信度。二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不高,我国食品检测技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检测方法不够完善。三是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严重影响了我国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四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中国虽然已经开始受到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在风险评估,尤其是食品毒理学的研究和应用方面的起步比国外晚,工作开展得不够全面。因此亟待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二、食品安全检测现状

检测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是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就必须对食品安全中的各类样品进行快速准确的分析监测。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已将食品安全检测列为中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发展重点。目前在食品安全检验部门通常采用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及PCR、氨基酸测序仪等大型仪器来完成食品检验中化学源性项目的检测任务。这些食品现代仪器检测技术是食品质量安全重要的检测手段,应该加大力度开展检测方法研究,继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同样,传统食品现代仪器检测技术存在仪器价格昂贵、操作技术要求高、样品前处理与分析时间长、对仪器的使用环境要求高,通常都在专业实验室内使用,难以用于需对现场采集的样品进行实时快速监控的场合。食品安全检测具有样品数量大、检测种类多的特点,样品的分析测试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迫切需要一类操作简单、能够对多个样品进行快速检测的技术,以满足大量样品快速分析的需求。

三、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各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仍存在体系不够健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应有效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业务重叠,做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加快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研制检测所需要的消耗品,引进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构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减少重复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加紧构建各部门间检测信息沟通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为有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持。具体还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中,各地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可以以地市为中心,秉着“不建则已,一建既全面又先进”的原则,整合各部门检验检测资源,从提高检测水平、增强监管实效出发,理顺检测监管机制。如此,能发挥检验检测效力的模式,建立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对机构建设的投入,改善环境设施,增添检测设备,完善检测项目,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提高食品检验检测率,可以建立起体系健全、布局合理、手段完备、技术水平满足需要的检验检测网络。食品检测机构规章制度是保证食品检测机构管理科学、规范、有序的必要基础,是食品检测机构完成各项工作的保证。食品检测机构或其所在组织必须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测报告和检测活动,除了满足客户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食品检验检测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人才是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核心和人员素质原动力,只有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减少,提高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形势的不断变化。在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考,招录优秀人才。要有计划开展业务骨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使培训工作有质、有量。积极开展各种学术活动及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专业能手,使检验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逐年提高检测的广度和密度,重视检测结果,逐年提高检测的广度和密度。

3.以食品安全可靠为终极目标,增强检测频率,扩大检测项目、批次和覆盖面,提高抽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食品专项安全评价性抽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消费预警和趋势预报工作;针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质量信誉度较差的企业,进行目标明确的监督抽检。食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同时根据检验数据,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客观、公正分析,形成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魏毅麟;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8年12期

2.张月麟;进一步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08期

3.郑燕燕;康丽榕;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分析[J];科技风;2010年01期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食品检验检测 加强 现状

前言: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测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国家进出口食品贸易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多头化、检测体系的不完善、检测标准的混乱已严重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效力的发挥。

1.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

(1)食品检验检测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 由于政府承担了制定检验监管食品质量的职能多,部门分头管理,从而导致检验监管缺位, 陷入了监管定位模糊的困境。目前, 我国涉及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有农业、卫生、食品、质量监督、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 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信息交流, 协调联动性不强, 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 形成了一种大家都监管,但大家都管不好的情况。

(2)食品检测的方法不如意

就食品监管来说,对食品的控制监测可谓说是贯穿了从播种收获到制成食品整个过程,,这个过程是很严格且有效的,但并不是相当完善,因为国家对于食品监测体系相关方面的投入有限。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传统式、突击式以及运动式的抽查比较普遍,这也致使监管监测工作不能达到全程化、日常化以及系统化,最终难以杜绝有害食品在生产销售领域的流通。而且食品检测方式存在差异性,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使各个地区食品监测出现疏漏,使食品安全存在潜在危害。

(3)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差强人意

目前由于受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的限制,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例如苏丹红、三氯氰胺等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更严重挑战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特别是一些地区资源匮乏,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建设仍然比较滞后,基层综合性的食品检测机构十分缺乏, 食品监管的重点大都放在了放在最终产品的出厂监督环节,而对相关产品的过程控制不够重视。只在最后出厂时有大型企业进行最后的监测,单丝这种检测效果力度可以说是微小的,会出现严重失误的。

具体来说,目前我国食品检测技术落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多残留检测方法较少、快速检测方法开发利用率低下、检测技术手段单一、待检测样品检测前处理方法落后、检测方法不适用于现代食品安全生产标准、检测项目不完善等等,严重降低了我国食品检测技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造成食品检测方面不到位。

(4)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力量薄弱

目前出现了两极分化严重。省级、地市级检测机构设施先进,技术能力强,检测效率和水平较高,而县级检测机构设备老化,专业人才匮乏,直接导致开展的检测项目少,范围窄,检测水平低,检测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数据,缺乏法定性和权威性。有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较少,相关经费不足, 严重制约了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的范围与技术方法的推广虽然, 我国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的投入逐年增加, 但缺乏对一些重要食源性危害的检测技术。如食品的农药残留分析技术方法的推广难以满足目前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需求。一些县级及其以下检验监管部门无能力购置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施, 使检验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检测能力差、检验周期过长、检验检测不准的情况时有发生。

(5)重视程度不够。

检验检测工作的强度较大,一个样品的检验检测流程比较长,前期准备工作比较繁杂。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就不能真正认识到检验检测工作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这样容易打消检验人员的工作热情,致使人浮于事,不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发展。

(6)检测机构对于检测方式,结果选取不同

由于国家法律对于食品检测结果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致使各地区对食品安全的认定有了不同的选取而导致对食品安全的认定结构出现差异性,部委认定和行业主观认定并存,重复的而检测认定给检测实验室带来了负担,不利于认定工作的开展,而且为“有心人士”创造了条件,成为食品安全又一隐患。

2.如何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1)增加检测投入

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的关键在于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投入,完善设施建设,引进专业人才,特别是注重加大对县一级的基层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检测机构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2)改善对食品的检验检测

由于食品的检测方法存在不合理,所以我们须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改革,从传统式的抽查,突击查,运动查这种闭路式的检查方式改革为现在开放式、竞争式、并且对责任负责式的检测市场进行重点投入。逐步消除行业垄断和壁垒现象,加快民营性质的食品检测机构的力量注入,将食品检测工作引入到规范的市场竞争模式当中。

民营性质的食品检测机构的存在,不仅可以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设立有力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屏障,更可以为我国政府的食品检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准确性和实效性的提高,有竞争就有发展,民营与国营共存的经营模式将会使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进入另一个。

(3)提高检验技术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我检验检测对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力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加强企业自身食品安全检验室建设;积极培训企业员工,提高人员素质,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等各个环节不出差错,尽最大可能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无论是源头管理、市场准入、产品

抽检等都要有相应的检验技术。当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对质检机构的检验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挑战, 对质检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食品质量检验工作, 质检机构一

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 不断充实新的检验设备、先进的检验手段, 另一方面还要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检验人员, 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寻找到最直接的保障。

(4)统一检验标准

我们知道,由于检验认定标准的不统一,使监测环节出现纰漏,造成检测室和检测人员的双重压力,因此健全检验标准迫不及待。我们可以结合我国食品行业监测体系的特点,借鉴国际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先进技术、方法、标准的研究。积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技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质认定,明确准入条件、法则等。除法律明文规定外,不再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产性质、部门隶属关系等作为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建立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制度,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活动。

(5)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

在有效控制和合理解决检测机构重复建设的同时,国家应加紧构建国务院各部门间检测信息沟通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其

快捷有效的方法是整合当前各部门的检测信息和资源数据库,形成国家统一的、全面的食品检测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并通过对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加工,实现检测活动的电子监管,再辅以科学合理的信息机制,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和共享。

结语

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之多,让我们看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广大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一步步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顺应经济发展,顺应市场要求,最大限度地健全中国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把好百姓生活的第一关。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的现状;措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每个人要生存、生活下去,就离不开食品。如今食品安全已是我国消费者的“心头大患”,事关消费者乃至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是目前对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因此,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严峻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政府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出台了《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然而这未扭转食品安全管理混乱的局面,从2008年“三鹿奶粉”爆发,到“地沟油”“苏丹红”“塑化剂”“镉大米”“毒胶囊”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不断牵动着国人神经,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1 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工农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城市产生的大量废气、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渗入到土壤中,从而导致土壤中含毒量、金属量超标,严重影响了食品质量安全。另外,在食品种植、养殖的过程中的不合乎安全标准的人为行为也增加了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食源性中毒问题

由于在食源性会引起大量肠炎和病毒、寄生虫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这已经成为了导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1.2 食品污染问题

在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催长素等,尤其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这是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潜在因素。

1.3 食品加工未严格按照标准工艺要求操作

现在许多企业都超量使用添加剂,甚至超范围非法添加引起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如用违禁“工业盐”腌制的四川彭州泡菜,添加化工原料“非食用冰醋酸”的山西老陈醋,闹得谈红色变的“苏丹红事件”,“毒豆芽”等。另外新技术、新工艺带来了新的食品质量问题,如转基因。

1.4 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

目前,对食品的仓储、储运、货柜达标问题都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导致许多保鲜、保质的产品在流通环节中变成腐败变质的食品。

1.5 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

在生产经营中大量使用劣质原料加工、添加非食品原料、在食品中投毒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重导致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威胁到人民的身体健康。

2 导致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2.1 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有待完善

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关技术部门的职能混乱,责任分工不明确,有重复监管和漏管。其次就是缺乏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2.2 食品质量检验标准不统一

我国目前用于质量检验的标准琳琅满目,其中国家标准里面又分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除此之外又有各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同时又有各级相关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标准。而且这些标准中,很多标准存在过时不适用的情况,而且各标准也有内容出入之处。因此给质量检验带来麻烦。

2.3 政府执法不力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更为深层次是因为政府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的监管规则、职能范围不完善。如现行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滞后、食品质量安全出现多部门同时监控导致监管不力的混乱与脱节、食品质量安全执法过程中缺乏制度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强、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抓源头来控制,直接导致食品质量安全下降,难以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3 改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相关应对措施

3.1 完善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

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的全面预防能力,完善全过程的监管方法,建立预警系统、可追溯系统、检测系统、应急系统,推动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食品召回制以及食品质量安全数据库采用口。

3.2 不断强化监督审查和证后巡查以不断提高监管成效

我国设立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旨在从源头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因而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为确保工作成效,必须对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进行监督审查并不断强化,并审查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到实处,尤其对于发证审查存在的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以提高发证的科学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还应做好证后巡查工作并不断强化。切实从源头减少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系统

1)食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作为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工作开展的强力支撑与重要技术保障,对于缓解当前食品市场层出不穷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的建立,应做到严格把握技术关;明确任务,强化应对措施;加强对于检验机制与检验技术的创新;针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建立起完善的目标责任制度。2)针对检验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重点控制。首先,对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检验,其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再次,对食品生产的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控制。3)注重食品质检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按照相关法律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严格的检验操作制度。同时应加强对于质检人员专业操作技能的定期培训,并努力提高其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培训结束后,还应根据培训结果,进行严格的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来增强检验员的工作积极性。

3.4 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

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因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已成为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所以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市场经营食品的风险评估工作,从而更好的了解和掌握食品加工可能带来的风险;二是根据风险系数的高低确立监管顺利,并加强风险比较,把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风险系数大和极易导致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视频上,并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减少风险性较低食品检查和监督的频次,提升监督检测的科学合理性和高效性,将有限的监管资源利用到最大化;三是加强风险的监控与评价,对风险评级与实践措施的高效性进行定期的检查,并结合实际需要,可对风险管理系统实行全面审查, 以始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交流,联合起来一道建立系统完善、畅通高效的监测信息网络,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全面、最准确的公共卫生事件情报,从而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法和处理措施,将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已达到最大化、最有效的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3.5 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1)大力开展食品打假活动。根据本地的实际切实将监督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再对抽查的企业和产品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对于发现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对于那些不法企业加大曝光、惩戒、复查力度,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顿,确保其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2)不断完善投诉和举报渠道与制度。投诉和举报是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的重要信息来源渠道,因为为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就必须对投诉和举报渠道与制度进行完善。通过不断拓展渠道和完善制度,来提高自身的公信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将造假者的可耻行为公诸天下,尤其是利用现达的网络媒体和传统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舆论和监督力量,将打假成果及时出来,对造假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引导全社会关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使其树立良好的消费意识。与此同时,还应设立相应的举报专线,对于接到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加大跟踪和回访力度,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对奖励、保密等制度措施进行不断的完善,且深入社区开展食品质量鉴定技能与知识宣传讲座,使广大人民群众具备最基本的辨别能力和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3.6 建立起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

食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的建立能够针对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状况,做出积极的反应并快速预警。同时还能有效加强对于食品流通以及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监控,通过该系统的建立,能够实现对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以及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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