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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管理 建议
一、当前基层央行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职责职能划分不当,易产生管理上漏洞或重复
基层央行涉及会计核算的部门主要指会计财务、营业、国库等职能部门。从部门性质来看,三个部门都是央行同级内设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并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业务上分别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支付结算和国库部门的垂直领导。就基层央行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ABS)、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TCBS)等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后,会计核算的具体业务操作分别由营业室(核算中心)和国库部门负责,会计部门作为负责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承担着统一的管理职能。这样的职能定位使得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难免错综复杂:既分别接受上级行具体工作布置和管理,又在单位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难免出现不够协调的情况, 进而可能产生管理上的漏洞或重复。
(二)制度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会计基本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近年来,总行在修订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就ABS、TCBS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在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某些规定过于原则,致使一些制度和规定在基层的贯彻和执行出现了偏差,比如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权限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导致基层央行在上级检查约束下就某一制度、规则层层制定实施细则,造成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不是对总、分行制度、细则的翻版就是对基本制度的曲解,增加了基层行的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还损害了基本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会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当前,基层央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调研轻基础工作、重财务基建轻会计核算、重发行保卫安全轻会计风险防范等错误意识;部分领导对会计核算管理表现出消极态度,不重视会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看重会计反映管理职能发挥,不关心会计人员的工作生活,影响了会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会计检查与事后监督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风险
一是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运行后,各网点会计原始单证及系统打印的凭证、账表都集中到事后监督部门,日常进行的会计联行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缺乏相关资料,直接从事后监督部门调阅资料又十分不便,存在检查现场与检查资料出现脱节的情况,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由于事后监督工作与前台截然分离,事后监督只是依照打印出的凭证、账簿等资料,对会计核算进行事后的检查监督。而操作人员是否按制度、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是否隐含风险等,事后监督就无能为力,缺乏对会计核算全过程的监督。同时,由于事后监督存在滞后性,再加上各网点票据传递的“时间差”,对业务监督的时效性不强,如会计核算出现问题和错误,事后监督最快也只能在次日下午才能发现,一旦发生问题,资金损失就难以追回。
(五)人员知识结构老化,难以胜任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是会计人员配备不够,导致岗位设置、定期轮岗、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难以落实。基层央行的人员编制不断缩水,人员只出不进的状况使得会计人员的配备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人员配备与岗位设置存在一定矛盾。遇人员培训、外出检查、正常休假等情况,兼岗和替班就更不可避免,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不能很好地体现,风险隐患较大。二是会计人员培训不够,难以胜任新业务需求。当前,对于新会计人员仍然实行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做法,缺乏完整、系统的业务培训,致使一些新进会计人员不能全面熟悉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及各项制度、办法,业务综合素质难以得到保证。同时,因岗位特殊性和工作固定性等原因,会计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不少会计人员多年来未参加过一次上级行组织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的业务知识及技能无法适应业务发展。
二、意见和建议
(一)厘清职责,理顺关系,明确各会计职能部门的职能定位
一是要突出核算部门的操作管理主体地位,即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主要是由营业部门完成的,因此应充分发挥和调动营业部门的会计核算组织职能,在制度执行、业务处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例如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方面,建议赋予(营业室)核算中心负责全辖会计账务核算的管理和考核的职责,使其正确组织核算,提高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二是要凸显会计财务部门会计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既充分发挥制度和机构队伍建设、检查督导、会计信息反映等职能,会计管理部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全辖的会计业务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在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设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开展工作。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维护会计基本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总行负责制定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制度和规定,各省级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所制定的细则要报总行备案,并不得与总行制度和规定相抵触。但是到了基层执行层面出现了一些偏差,省级会计主管部门、内审和监察部门在进行业务检查或审计时候,往往要求地市、县一级机构也要制定相关细则,甚至还对一些制度进行曲解,这样就造成市以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得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纷纷制定自己的实施细则或者操作规则,形成了基层央行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的奇怪现象,这样不仅增加了基层行的工作量,严重损害了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潜在的制度风险。因此建议总行在及时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专门就各级行对总行制定的会计制度,规范、规程的解释权、制定细则权做出专门规定,明确哪级人民银行有权就那些事项制定细则或做出解释,哪个级别的人民银行不能解释或补充制度,以避免制度重复制定和相互冲突,保证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提高会计重要性认识,全面发挥会计管理职能,努力防范操作风险
会计核算工作是人民银行会计工作的基础,其核算质量和信息反映对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系到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各级行的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会计重要性的认识,从防范业务风险、提高决策和信息反映水平的角度去认识加强会计机构、队伍建设,人员素质的提高的重要性,在加强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关心会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上加大工作力度,从而增强会计机构、会计工作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促使其严守制度、按章操作,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增强风险防范和会计信息反映、会计管理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事前控制、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督一体化的多层次无间隙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要将会计制度的学习作为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前置基础,加强对制度的正确理解。二要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加强授权、岗位制衡。三要在监督检查方面,将突击性检查和常规性检查充分,做到制度建设无死角,制度执行无例外,检查监督无缝隙。四要加强部门协调,促进管理信息共享,做到会计制度建设和学习会计管理部门、会计核算部门,事后监督部门共参与,同步学,事后监督的信息会计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共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会计风险控制体系。
(五)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关键词: ACS系统;相关建议;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已于2014年6月30日在湖南成功上线运行。相比ABS,ACS是以数据集中化、流程科学化、管理信息化、服务综合化和监督过程化为目标的会计核算系统,这对加强基层央行会计核算管理、精简岗位、优化人员配置、防控资金风险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2014年7月份怀化市ACS业务处理正常,系统运行状况良好,所辖11个网点累计发起各类业务934笔,成功918笔,作废16笔,成功率达983%。从中我们发现,ACS在凭证设计、系统功能和打印程序设计等方面存在瑕疵,有些甚至潜伏风险隐患,希引起重视并能加以改善。
一、ACS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ACS专用凭证设计不合理,需要完善。
1部分凭证格式设计不合理。如支票、电汇、信汇和进账单等给汇出行签章的预留位置较小,以前刻制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绝大部分印模超出此范围,大写金额稍长一点就被印章压着,看不清字,易造成凭证作废。
2部分ACS专用凭证沿袭ABS凭证基本格式。如:支票沿用原ABS支票、电汇、信汇和进账章都用原来老凭证格式,这些凭证上都有“记账”、“复核”字样。根据ACS“凭证扫描切片,集中并发处理,流程授权监控,后台实时记账”的业务流程,凭证的记账在业务处理中心,而支票、电汇、信汇和进账单原始凭证上的“记账”、“复核”章,后台业务处理中心操作人员却无法加盖,并且凭证上又没有前台营业网点操作人员加盖“主管、扫描”章的位置,以致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确,不符合“相关性和明晰性”的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二)系统功能设计不完备,需要增补完善。
1凭证主件与附件没有比对校验功能。
扫描到业务处理中心的凭证,ACS系统对于主件审核非常严格,而对于附件审核不严,且不能对主、附件的账号、户名、金额等进行校验比对,容易导致会计核算风险。譬如:一般存款余额采集:从怀化市一个多月的运行情况看,有3笔一般存款余额采集凭证采集的是存款准备金数据,而不是“一般存款余额”,可也记账成功。事隔几天才发现更正。如果当时能与附件进行校验比对,就能立即发现采集的是准备金存款数据,而不是一般存款余额。另外,现金收入凭证附件是现金交款单,由于系统没有比对校验功能,多张“现金交款单”合计金额与“现金收入凭证”金额不相符,也能记账成功。如我们辖内有个网点出现“现金收入凭证”金额错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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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交款单”合计金额不符,当时由于记账成功,不引起重视,临下班作账务核对时才发现差错,这样很容易引发会计核算风险。
2各营业网点损益明细表无法查询。
ACS能查询整个核算主体的损益明细表,但不能查询单个营业网点的损益明细表,只能在其损益明细登记簿中查询发生额,并且红字记账业务没有反应。当县级网点损益调整发生红字记账业务时,该笔发生额不在本网点反映,而反映在核算中心市级网点中。县级网点如要核对本级损益,在ACS系统损益明细登记簿中查询的信息不全,易造成损益账户余额在ACS系统与财务综合系统核对不相符的问题。
3部分主管审核退回的业务不能修改。
ACS系统网点主管在审核业务时,虽然发现业务大类错了,但是退回至操作员修改不了,只能作废。如普通转账凭证应走“大额支付往账”时,扫描员业务大类选了“普通转账”,主管审核发现问题,退回至操作员处却无法修改“业务大类”为“支付往账”,只能作废处理,不能达到主管审核的目的。
4、财政性缴存款余额为零时都要扫描确认。
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交存财政性存款时,在本期财政性存款余额为零时,按照ACS系统的要求也要缴存,扫描确认,这不但增加了基层营业网点的工作量,也给系统运行造成压力。
(三)打印程序设计需调整
1打印格式设置大多不方便操作。ACS打印报表、发出业务清单、记账凭证、业务回单时系统绑定的打印格式有A3、A4、A5或窄幅式1/2打印,打印账表、发出业务清单、记账凭证时需根据设置频繁变更打印机和打印纸张,比较繁琐。希望能借鉴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CBS)打印设计,“简单、环保”,一张A4纸可打印多种类型凭证。[JP2]
2业务回单的打印有些不必要。业务回单有许多都是商业银行不需要的,而系统设置为必须打印输出,否则网点不能签退,容易造成纸张、时间、人力的浪费。如原ABS的现金缴存,根据“先收款,后记账”的原则,专业行凭现金交款单回执联作账,会计部门不提供业务回单,ACS现金交存业务打印设计有业务回单,且有业务回单都要打印才能正常签退,但是专业行已习惯凭现金交款单回执联入账,不再需要会计部门的业务回单,也造成“业务回单”的签收经常不及时。
四)内控管理方面的具体细则需升级
ACS上线后,系统架构和业务流程发生了较大变化,与原ABS存在较大差异。基层营业网点只设立两个岗:业务受理岗和网点主管岗。营业网点只需受理业务、凭证扫描,经网点主管确认后上传即可,由业务处理中心进行下一步的账务处理。也就是说ACS已将票据接柜、业务受理与会计记账、会计核算剥离,基层营业网点不再参与记账与核算,风险点集中上移到业务处理中心。因此,现有的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虽然总行陆续下发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规定》等文件,但是没有内控方面的实施细则,造成会计核算及时性、准确性无法保证。
二、相关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相关业务凭证
1支票、电汇、信汇和进账章等小凭证规格小,汇出行签章的预留位置不够,因此,建议全部改成规格为115X195厘米的大凭证。
2支票、电汇、信汇和进账章等凭证下方的“记账、复核”改为“扫描、主管”,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合法、责权明晰。
(二)改进完善系统功能
1增加主件与必选项附件的比对校验功能。一般存款余额采集时,“一般存款余额明细表”已经作为扫描附件的必选项,建议把现金收入凭证的附件“现金交款单”也作为扫描附件必选项,建议对必选项的附件增加主件、附件比对校验功能。
2增设能查询各级营业网点的损益明细表功能,便于县级网点会计人员及时准确核对本级损益类账户明细及余额。
3主管审核后退回的所有业务都能修改。如把应走“大额支付往账”的凭证退回至操作员界面,操作员能修改“业务大类”,将“普通转账”修改成“支付往账”,以发挥主管审核的功效。
4增加财政性存款调整标志。在财政性存款为“零”时,只要作调整标志,不作凭证扫描处理,以减少财政性存款调整的工作量,也能避免因漏缴产生的差错。
(三)调整打印功能
打印程序本着“简单、实用”的原理,对业务回单的打印,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作适当调整后都能够正常签退。
四)建立内控机制,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尽快出台相应的内控管理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对扫描员的凭证受理、主管审批、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内外账务的核对、内部监督的实时到位等,有一个明确的实施细则,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和及时准确。
政府融资公司基建会计对当前国家基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工程和项目融资包装工程等多个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目前,对于基建会计的概念界定,业内界并未有统一的定义,但是对于“基建会计”这一词,却有着一致的共识。
当前业内人士都认为,基建会计是针对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专业化的会计工作,是基建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企业,依据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开展会计工作,所涉领域比较广泛,大致上有以下几种:A.基建会计核算;B.基建项目投资的预算和控制,比如项目包装融资工程;C.招标和投标管理;D.合同商定和管理;E.项目工程的审核量价、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
基建会计核算的种类比较繁多,具体如下:(1)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核算,这主要包括预算拨款的拨入和结转、自筹资金和其他拨款的拨入、联营拨款的拨入、投资借款的借入和支用以及偿还、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借入和支用以及偿还、国内储备借款的支用和偿还6个方面;(2)设备和材料的核算,这主要是器材的购入、委托加工器材的发出和收入、器材的发出、器材的有偿调入和调出、器材价格的调整、器材盘盈亏和毁损、超储积压物资的处理7个方面;(3)固定资产的核算,这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和折旧3个方面;(4)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的核算,这包括工资的支付和分配、工资附加费的提取和分配2个方面;(5)基建工程结算的核算,这主要有尚未实行竣工结算办法和已经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6)基本建设支出的核算,这主要包括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的结转;(8)基本建设拨款的冲销和交回;(9)联营拨款的冲转;(10)基本建设投资借款的结转和偿还;(11)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节余的核算;(12)基本建设收入的核算;(13)有价证券的核算。
二、政府融资公司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单独开户建账核算
目前,我国政府融资公司在基本项目建设工程中对于资金管理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和严格性,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融资公司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因为政府融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国家和政府直接拨款,企业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和合法程序就能取得适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在一定期限内合理使用,大致上就不会存在多大的问题。然而,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并不是非常简单的。首先就是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
政府融资公司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除了一部分是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以为,还有一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自筹。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和透明的话,将会引起许多严重的问题。因此,在基建项目中资金来源问题上就需要进行严格的规定,制定出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尤其是对贷款所得的资金。政府融资公司财务会计人员与基建项目工作的相互脱节与分类,对项目建设进程和支出状况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控制,比较容易造成资金供应和需求出现失衡问题,既会浪费一定资金,又会造成资金紧张,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在建项目的进程和质量,更会产生不必要的银行利息费用。
此外,对于一些项目包装融资工程来说,在项目建设伊始检查过程中没有按项目分开核算,最后到了工程结算时发现,每个项目的真实决算投资数、资金用途及来源数都无法具体查清,造成了工作极大的不便。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完善,核算体系不健全
某些政府融资公司会计科存在着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比如设备采购时的账务处理,事先没有经过设备投资科等其他部门,就直接交付到资产使用科进行使用,缺乏一种交付使用的转账流程,有的甚至还放在了待核销基建支出项目中;会计核算时对基建企业管理费核算不到位,造成许多核算内容都无法分清;项目融资包装工程的咨询费、设计费和管理费则是直接投放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却没有放在待摊投资科目中。
另外,会计核算体系也不够健全和完善。政府融资公司推行单一账户核算方法,在核算基建项目业务时,往往只设一套账,将基建账混入到行政账务中,从而造成基建业务和政府融资公司的同类业务相混淆。例如,基建业务的费用支出包括建设企业的人员招待费和管理费,这与政府融资公司中的人员招待费有相似支出,但其性质却大大不同。要是核算不到位,极易造成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财务人员业务不熟,能力有限
在经济欠发达和较落后的地区,某些政府融资公司对于财务主管人员的聘用急于求成和审查较松,加之客观环境因素,往往导致财务部门出现一些业务不熟和能力不够的工作人员,即出现不称职问题,从而限制了当地基本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此外,虽然国家已经制定了建设企业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并且已下达到各个基层部门,组织了一定的基建会计核算工作培训和学习,但是对于大部分政府融资公司而言,其基建业务并非总是存在,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导致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三、加强政府融资公司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预算管理,健全资金管理体系
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基建资金预算管理,完善资金预算管理体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基建资金管理计划,确定工程造价各项指标以及所需材料、设备的具体数量,控制最高基建投资限额,从而切实为基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
此外,在基建资金管理中,要加大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的力度,推行专款专用方式,与开户银行定期进行存贷款项核查,核实未达账项,分析和追查出现的差异进行,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彻底防范贪污和资金拆借等恶性行为,严禁企业和个人私自挪用建设资金,进而做到对项目整体进行全面清晰的分析核算,保证资金安全,使每一分钱用到实处。
(二)优化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优化会计基础工作,出台电子凭证,逐步取消纸质凭证的传递,实现网上资金的无纸化结算。在处理建设内容多、涉及面广、工期时限长、财务核算复杂的大中型基建项目时,应该严格遵照《国有建设企业会计制度》,并且通过设立账簿期末并表的方式进行核算。另外,要加强政府融资公司和基建企业双方往来帐的控制,确保所有参与往来帐的企业录入均是签约企业的名称。同时,双方需相互签字方能确认并承诺保证预付款得到相应管理。
另外,加快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政府融资公司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基建会计核算的要求,对每一个基建项目单独设立账户并进行严格核算。对企业日常开支费用和基建企业费用进行严格分离和审查,把各方所支出费用记在各自所开设的独立账户名下。
(三)提高财务用人门槛,加强业务培训学习
在政府融资公司中,对于财务人员的选用,应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执行“高标准、高素质、高能力”的三高要求,并定期进行业务考查,对于考查不合格的财务人员,进行警告,若屡次考查不合格,则予以降职或辞职处分。
此外,要注重在职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加大业务教育培训力度,并不定期进行适当小考核。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事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快速发展,与基建会计相关的各种知识也在不断更新,这就需要行政事业企业有目的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专项知识培训,使会计人员不仅具有过硬的基建会计知识,还掌握了与基建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施工工程的基础知识。
最后,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教育。会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大量资金,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都需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这就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检察委员会工作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多年的实践证明基层检察委员会在研究检察规律、总结检察经验和讨论决定重大案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是在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选拔、检察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机制,要求我们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一、实践中基层检察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拔机制实际操作不够灵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选拔缺乏择优选拔机制,仍套用行政任命方式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委会委员基本上是由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在内部具有行政色彩。委员主要由院领导提名而通过组织部门考察后,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并非是委员通过竞争或民主产生的。个别资深检察官因此无缘进入检委会,致使其权威性受到影响。
2.会议发言程序有章无序现象突出。检察委员会无规范化运行操作程序,委员发言顺序倒置,领导先入为主。检察委员会主持人或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发言,其他委员碍于领导权威或情面,不愿当面批驳领导意见,更不愿发表相反或不同看法,导致发言内容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讨论流于形式,起不到检委会集思广益、凝聚集体智慧和力量的作用。
3.会前准备不够充分。委员发言前无足够时间吃透案情,准备不充分,发言偏离案件主题,无法切中要害,得不出明确的判断结果,而导致表决结果错误。除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外绝大多数委员都是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或院领导,平时工作任务繁重,在检察委员会召开前没有足够时间吃透案情,查阅相关法律资料。
4.委员在履行职责中主动性不强。因而导至委员发言对案件的分析不够完善充分,甚至有时出现只有表决结果,无分析意见。
5.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偏低。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是检察业务中的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这就要求检委会委员要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较完备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经验。
6.检察委员会发挥的作用不到位。未真正履行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职责。多数检察委员会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个案讨论多,应用研究少;法律实务议案多,重大事项议案少;就事论事多,督办落实少;被动开会多,主动开会少。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构想
(一)建立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择优选拔机制
应赋予检察官推举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委员从具备一定任职年限的、能孚众望、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检察官中,公开竞争产生,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再由检察长提名、交由组织考查提请人大任命。
(二)建立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程序
1.规范议案提交程序。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案可由案件承办人提起,科室组织讨论并由科室负责人签注科室讨论意见,若是公诉部门提交的议案应该附主诉检察官讨论意见,报主管检察长确定。主管检察长确定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案,案件承办部门应将“议案单”及相关资料提交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对议案是否属于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范围,报送的材料是否与议案的主题相符进行程序性审查,对符合检察委员会讨论议案条件的,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对提交讨论的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提出法律参考意见。
2.规范检察委员会委员发言顺序。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发言顺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案件或事项的最终处理,为了杜绝委员发言顺序倒置,领导先入为主的情况发生,对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发言顺序应该作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一般应采取承办人向检察委员会汇报案件或事项的基本情况、科室负责人作补充发言、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作程序审查发言并对提交讨论的案件或者事项提出法律意见、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发表对案件或者事项的实体性审查意见并表明对案件的最终处理意见、其他检察委员会委员发言、主管检察长发言、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会议综述,总结归纳。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相关规定最终作出案件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决定。
3.建立检察委员会委员书面发言、表决制度。检察委员会是检察院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机构,是保证案件质量和处理重大事项的最后一道关口,一旦把握不住这道关口就会出现案件错误或造成重大损失。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事项,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检察委员会召开前1~2日将议案报告报送给各检察委员会委员,以确保检察委员会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吃透案情,作好书面发言、表决的准备。会议结束,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将“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审查意见书”随议案归档保存。
4.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检察委员会成员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其成员也需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要求全体委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检察业务,以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事决策水平。
5.建立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工作机制。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是检察委员会的法定职责,这就要求凡是提交检察委员会的“议案”必须符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必须是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项,把不符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的“议案”从源头上堵死,决不提交检察委员会。
我们在11月11日召开了县文明委成员(扩大)会议,指出了问题,安排了任务,到今天恰好一个月的时间。所以,这次会议既是对上次安排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会议,也是推进当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加压会议。刚才,公安局、工商局、建委、城关镇、文化局、交通局六个单位的同志从不同角度作了一个很好的发言,我都完全同意。下面,就如何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对各涉创单位一个月工作情况的简要回顾
一个月以来,在文明办、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和城关镇等各涉创部门的通力合作、强力推进下,城区“三大秩序”比前阶段有了较明显的改善,县委、县政府给予肯定,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也较为满意。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会后,各有关部门能够迅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谋划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尤其是对会上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暴露出的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能够自我揭短,举一反三,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这种虚心接受批评、正视问题的精神值得肯定。
(二)突击整改有了效果。会后,文明办及时召集有关涉创部门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积极协调、参与、配合“三大秩序”集中整治,各部门迅速掀起整治。同时,文明办对明后两年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及早谋划,起草了《县年—年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印发到15个主要涉创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仅及时调整警力,对城区主要街道加大管理的力度,还积极配合交通局、市容局联手对城区违章营运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查处交通违规行为起,查处违规人员1884人,其中拘留54人,取得了令人满意的阶段性成果。工商局重抓绩效考评,有效规范了城区几个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并对重点路段经营秩序进行整治。交通局主要围绕城区三轮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城关镇和建委联合开展的“两城联手”向垃圾宣战活动成效较为显著。城关镇发动社区全面参与向垃圾宣战,对垃圾进行清理、归堆,并主动向沟塘垃圾延伸。建委环卫处切实增强服务协作意识,对城关镇清理出的垃圾做到随清随运。据不完全统计,“两城联手”活动共清理、清运垃圾上千吨,先后出动上千人(次),出动机械700多台(部),为城区卫生环境治理做出了贡献。广电局派出了专职记者对“三大秩序”集中整治进行跟踪采访、系列宣传,形成了很好的宣传声势。可以说,通过一个月的整改效果较为明显,成绩值得肯定。
(三)督促检查宣传报道有了加强。县文明委及时成立了向垃圾宣战工作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取得较好效果。编印了“向垃圾宣战工作快报”,县电视台在《聚焦文明创建》中加大对“三大秩序”整治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通过多种手段强化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文明创建有了新思路。刚才听了同志们的回报,大家都能在工作中根据各自部门特点,拓宽创建领域,开启新的思路。工商局能够在职能转变的情况下,找准目标,加强管理。交通局采取加强对职工的学习教育,落实学习阵地,设立学习活动室,提升创建软实力的方式,这种思路就很不错。
二、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虽然“三大秩序”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不否定大家的努力和取得的效果,但这是阶段性的、浅层次的,还不到总结、表扬的时候,千万不能有自我满足的思想。目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我们的文明创建工作是不是存在这么几个现象:从时间上讲,白天比晚上好,上午比下午好,上班时间比下班时间好,工作日比节假日好;从区域上讲,主干道比小街巷好,机关区比生活区好,城区比城乡结合部好,县城比集镇好;从工作力度上讲,领导重视比不重视好,抓比不抓好,突击比不突击好。这几个现象说明很多问题,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也有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既有工作思路方面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这几个现象如果不从深层次上解决,我们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可以说都是“靠领导催、靠突击抓”来实现的。所以,刚才我说我们目前取得的成绩是阶段性的、浅层次的,必须从深层次上解决问题、取得突破。
在上次的会议上,提出了小街小巷的整体治理进度明显缓慢的问题、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欠账的问题、职能部门的文明创建职能作用发挥明显松懈的问题、市民的素质教育明显弱化的问题、群众对文明创建的参与度明显不够等五个突出问题,现在已经一个月时间了,大家再对照一下,这五个问题应该由哪些部门来解决,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没有长效管理办法,目前有没有进展或进展程度如何,这也是我这次会议最关心和最关注的问题。我认为,有的有所改善,有的只是解决了一些点上的问题,有的还是比较被动,我县的文明创建工作还主要表现在这五大问题上,我今天就不再赘述,如果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们的文明创建工作就上了一个大台阶。虽然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但我们要有努力方向,要有目标任务,要有解决措施,要有任务分解,要有时限要求。
三、少说多做,狠抓落实,促进工作,提升水平
今天已进入12月中旬,元旦、春节“两节”即将来临,如何为群众营造一个安乐、祥和的社会氛围,正是当前文明创建工作需要思考并加以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当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依然是要突出抓好最基础的“脏乱差”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而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文明创建是一项永无止境的事业,是利民、利社会、利发展、树形象的好事、大事、实事、要事。各涉创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精品意识,一定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造福社会、方便群众的高度,从打造良好环境、树立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上抓长久、动真格、讲实效,千万不能领导重视了就抓、领导不催就停,千万不能抓抓停停、停停抓抓,确保我县文明创建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二)工作力度要再加大。大家知道,“三大秩序”管理是动态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涉创部门既要各自履职尽责不推诿扯皮,又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围绕“脏乱差”治理切实加大力度,强化治理,巩固成果。比如,建委环卫处要克服当前天气转寒、清扫难度加大的困难,加大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力度,还要继续增强协作意识,对城关镇小街巷的环境卫生治理给予支持、配合,更要及早谋划冰雪期间城区环境卫生治理预案,确保“两节”期间环卫秩序整洁有序。公安交警大队要继续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力度,坚决杜绝重罚轻教、一罚之了的现象,坚决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并积极配合县文明办、交通局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的集中治理,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通畅的环境。工商局要正视“两节”期间经营秩序监管难度加大的现实,及早调整市场监管力量,确保城区经营秩序更规范、更有序。城关镇要进行认真盘点,分门别类列出问题,制定落实措施,并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强化市民素质教育,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创建,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交通局要突出农班车、出租车、无牌照车辆等非法营运市场的监管这些重点,加强管理,逐步规范。广电局要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聚焦文明创建》专栏,深化文明创建宣传主题,为“三大秩序”整治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文明办(市容局)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积极发挥协调、督导作用,认真做好市容管理工作,狠抓各项争创工作的落实,以良好的创建水平迎接“全国文明村镇”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标准要再提高。文明创建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做了这个层次上,还要考虑做的效果怎样,达到一个什么标准。例如城区绿化,不单单是植树问题,还要从美学的角度讲究布局。再比如我们的垃圾中转站虽然有了,但还要考虑垃圾收集的时间,一天收集几次等,这些都是工作标准问题。
(四)部门协作要再紧密。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系统的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都要增强一盘棋意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文明办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通过会议或现场办公等形式,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各部门对需要文明办协调的工作,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切实搞好协作;对一些共同管理的工作,都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协商,避免推诿扯皮,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难度大、交叉多、容易产生漏洞的环节,要互相配合、相互支持,积极承担责任。要着力解决工作中上紧下松的问题,采取加大督导、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媒体曝光、领导谈话等方式,让每个环节热起来、活起来、动起来、连起来,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真正形成良性循环,把文明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延伸,向高水平推进。
(五)长效工作要再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