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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省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进入了稳步发展时期。2001年6月,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高中开设技术类课程;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据此,吉林省城区开始兴建综合性劳动实践场所(学校),集中对城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教学活动。2003年,教育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意见》(教财字[2003]6号)文件,指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是培养学生劳动观点、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提高教育为农村经济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2005年5月,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吉林省中初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教校产字[2005]1号),对全省中初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场所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加大投入、注重实效”原则,有效整合现有教育资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出地方特色;把城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和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一期部署、同步建设;努力拓宽育人渠道,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供场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响应号召,城镇兴建综合性、独立建校的劳动实践场所,农村普遍兴建有育人特色的较大规模的劳动实践教育场所。截止到2009年末,全省已建立城区(含县城)综合性劳动实践场所19所,农村乡镇学校兴建较大规模实践场所460个,数百万学生参加了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能力普遍有了提高。先后涌现出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基地校、延吉市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校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在场所(基地),学校组织陶艺、木艺、布艺、电工、钳工、摄影、烹饪、野外生存训练、无线电测向、农作物种植、军训、野炊、垂钓、篝火晚会以及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等活动,深受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全省已建成的19所综合性劳动实践场所,年接纳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达30万人次;已建成的460所较大规模的劳动实践场所,年接纳学生参加生产实践活动达120万人次。其中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基地校、白城市洮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校一次可接纳学生350人和10名指导教师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2. 当前影响我省中、初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尽管我省中初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1)领导认识不到位。有的城区教育局以为有没有劳动实践场所都行,建设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的积极性不强。
(2)场所建设数量有待提高。吉林省现有城区22个,有14个区兴建了综合性劳动实践场所,有9个区设有劳动实践场所;县(市)38个,有3个县建了综合性劳动实践场所,大多数县没有建劳动实践场所。较大规模劳动实践场所数量、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不仅场所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还没有行动,而且已建成的劳动实践场所设施还简陋,劳动实践场所开设项目也较少。
(3)和新课改衔接不紧密。新课改规定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活动、高中开设技术类课程;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同时予以时间保证。现有的劳动实践场所(学校)课程设置与新课改要求衔接不好,多以简单的军训、手工包饺子等体改综合实践活动,远远不能满足新课改的教育教学要求。
(4)场所建设运行经费短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及教育教学活动没有单独立项列支,也没有纳入到收费项目中,只是场所建设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越是场所建设好、教学内容丰富的场所(学校),经费越是短缺,制约了场所建设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5)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数量不足,尤其是既具有教师资格又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双师型”教师比较缺乏,综合实践教师队伍还很不稳定。
二、城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基本思路
“纲要”中将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程纳入课程结构中,显示其所担负的责任、目标的重要性。
1. 以“纲要”为依据,确立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发展方向。(1)以学生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让学生初步掌握获得从事基本劳动和劳动技术活动的能力;(2)为素质教育搭建平台,发挥场所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实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目标;(3)学校劳动实践教育研究能力的提高,增添了场所可持续发展的生机和活力;(4)学生“三个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培养多样化、复合型适用人才。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多种模式的场所可持续发展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2. 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创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新模式。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建设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各地应利用乡校合并的契机,把闲置的学校改建成为城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目前,吉林省城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的建设模式都是通过这一途径来实现的,做到了劳动实践场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根本性改变。
3. 加强场所建设管理。建立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是落实“纲要”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和高中通用技术教育,加强中初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这是场所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场所建立后要加强管理,发挥育人效益。目前,综合性实践场所管理基本上采取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筹措建设资金,实践场所(学校)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由同级人事、财政部门解决编制、人员和经费。这些做法还要坚持下去。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每学期初,确定各学校到综合实践场所(学校)参加实践活动时间表,定期安排学生到场所参加劳动、实践、创新等课程内容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几点的建议
1. 进一步明确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性质,落实师资和课程计划。劳动实践场所是为中、初等学校素质教育服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要经一般中小学需要开展却因不具备条件不能或不宜开展的实践活动项目放到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基地)开展,同时有效整合教育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场所的育人效果。因此说,劳动实践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体系的一部分。它不同于校外教育机构,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享受和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城区学校将小雪高年级及中学的综合实践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在劳动实践场所,将更有效地利用场所资源。我们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场所更多的关心,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劳动实践场所(基地)为学校或准教育机构,妥善解决场所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编制问题,尤其是教师待遇问题。像办学那样办好劳动实践场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劳动实践场所的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制定有关场所建设政策和对场所建设予以宏观指导;勤工俭学管理部门作为劳动实践场所管理的牵头部门,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教师进修学校(院)等相关处室同理配合,共同抓好学校劳动实践场所中的校本教材以及教师、管理人员培训;要将场所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好本地区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和运营等项工作。
关键词: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开展情况;报告
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内容,其开展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社区矫正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笔者通过对辖区内51名矫正人员的谈话,我们对社区矫正过程中公益劳动的问题展开了详细调研和分析。
一、公益劳动的基本情况
1、公益劳动时间难以保证。两高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实践中,我们发现本辖区内矫正人员除了每个月每次2个小时的两次固定集中劳动以外,其余剩下的4个小时劳动都由他们自己完成。根据个人的工作生活时间灵活安排,保证劳动效果和劳动时间即可。由于司法所专职矫正干部就1至2人,社工3至4人,但是矫正人员可能多达90人,最多的情况下,平均每个社工要负责30人的矫正工作量。再加上每个矫正人员都工作生活时间安排的不同情况,故平时社工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每个矫正人员每次劳动都到场监督检查,也没有合理规范的签到制度制约,劳动时间和劳动量的完成基本上靠矫正人员自己确认。每个月8小时劳动时间难以保证。
2、公益劳动方式简单化随意化。我们发现,实践中公益劳动的形式简单单一。劳动形式以打扫卫生为主,如打扫马路、打扫敬老院,打扫社区街道等等。劳动内容以拔草、捡垃圾、清理小广告、扫地、擦玻璃、为老年人叠床单衣服等工作。劳动区域通常重复这些地点,100余人的矫正人员常年反复不定时的对该几个区域进行重复劳动。有可能前一个对象刚打扫完某段路面,下一个对象又过来打扫同样的路段,或者两个对象同时负责打扫一条路段,无法保证劳动时间和劳动质量。并且,重复、简单、机械的劳动容易使矫正人员产生懈怠心理,对公益劳动的重视度和责任心不够,草草应付了事,且疏于监管,矫正人员在公益劳动中无法真正获得教育和改造效果。
3、公益劳动流于形式。实践中,辖区内司法所多采用分段包干责任区域的劳动方式。即在奉贤第二矫正中心附近一条马路成立公益劳动基地。每个矫正人员分段负责其中一块区域的劳动,平时劳动时间自己随意支配,可长可短,只要保证路段无杂草、无垃圾、无小广告即可。因为公益劳动的时间经常会与矫正人员正常的工作生活时间相冲突,有的矫正人员工作是异地运输,有的工作较忙,没有固定休息日,甚至有的用人单位并不知道其是在服刑期间,为了不影响矫正人员的就业和生存,故无法保证每次集中统一组织劳动。这样分散分段各自劳动就应运而生。但是劳动时间无法满足8小时。而且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不签到,基本没有人在场监管,只是事后社工找时间来检查劳动情况,这样极容易导致矫正人员将公益老动草草了事的情况发生。对于公益劳动中的请假,也只是矫正人员简单向司法所社工口头请假,事后是否来单独补上劳动也不得而知。社工大多听矫正人员自己报告,不到现场实际监督。
4、存在一人服刑,全家陪同的情况。在51名谈话的矫正人员中,有少数矫正人员出现自己劳动、家人陪同一起打扫的情况,甚至有个别对象因为自己临时有事情,无法劳动,即叫家人临时代替自己公益劳动的情况。该类矫正人员一般年纪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儿女不在身边,老伴出于对老年人照顾的心态,希望两个人一起打扫,劳动也能快一点完成。忽视了该项义务是赋予矫正人员本人的,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去完成,是为了强化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纠正其不良习性,促使其认罪悔罪,是为了体现缓刑期间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和改造的根本目的和宗旨。
5、替代性、补偿性方式缺乏。在劳动实践中,有的矫正人员不参加公益劳动。如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如尿毒症、强直性脊柱炎等,不适宜劳动。但是因为该类矫正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不参加公益劳动,只参加集中教育等,能否完全达到矫正教育效果呢?是否还应当开展别的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活动,让这些矫正人员参加,作为公益劳动的替代性、补偿性方式呢?实践中没有这种做法。
二、公益劳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律依据欠缺。2012年两高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对于公益劳动的时间有简单的规定,如两高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但是对公益劳动的项目和内容及强制措施均没有规定。在2012年上海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54条规定,社区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社区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内的公益性工作;(二)针对被害单位或者被害人的补偿性劳动;(三)是其他不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工作。但是何为“社区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内的公益性工作”?何为“补偿性劳动”?没有具体的规定解释予以说明,司法实践中便简单理解为反复打扫卫生、拾捡垃圾等机械劳动内容。这样使得法律规定流于表面,形式主义,起不到实际效果。
2、司法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两高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而实践中,司法所对绝大部分矫正人员采取的矫正方式都基本一样。在公益劳动的项目和方式上就是简单单一,完成任务即可。至于如何完成,怎样完成并不在意。并且,社工监管不够,矫正人员劳动时无人监管,八小时的法律规定时间无法保证。再加上目前辖区内社工素质普遍参差不齐,学历背景、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等各不相同,很多不是法律、心理学等专业出身,社工数量少,有的司法所1名社工甚至要同时负责30余名矫正对象,且工作繁琐,工资待遇不高,很多社工也只是应付了事,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态度无法达到要求,影响矫正效果的实现。
3、缺乏对司法工作人员完善的制约惩罚机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只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规定详尽,但是对社工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惩罚措施规定缺失。导致司法社工有权力行使,无制度约束,工作好坏一个样,容易导致社工产生惰性和随意性,最终使得社区矫正效果无法实现。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违反法律和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第38条规定,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强制力,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约束有限,并且,法律只规定了司法工作人员有、、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给予相应处分,但是在社工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没有严格监管公益劳动符合8小时,没有制定有效的劳动项目保证矫正效果的情况,没有规定如何监管、如何处罚和惩戒。
三、对策和建议
1、完善公益劳动的立法规定。首先,需要确立明确具体的公益劳动项目、内容和实施形式。对于劳动什么、怎样劳动、劳动多久都要有法律的具体规定。不能仅仅局限于扫地、擦玻璃和捡垃圾。要体现公益劳动的个性化和具体效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如何监管确保劳动保质保量完成、监管不利的惩罚措施等都要有详细规定;其次,需要建立一个高效、规范的执行监管系统。严格监管程序,严格公益劳动签到制度,严格社工在场监督监管,严格执行程序,建立科学有力的奖惩机制。对于有事请假的,严格事后加补公益劳动的监管,并且对于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并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对于因身体疾病不适合参加劳动者,要按照法律法规提交相关申请,获得司法局的同意,同时,司法所社工应当为该类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矫正方案和项目,替代公益劳动,如增设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疾病常识、道德讲堂教育等;第三,明确公益劳动基地的建设标准。劳动基地的主要功能、范围、设施、劳动项目。同时,可以选择建立联合企业公益劳动附属基地。将公益劳动和就业技能培训相联系。比如组织矫正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等工作,然后将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如捐给慈善机构。在增强矫正人员社会责任感的同时,也能提高矫正人员的就业技能,通过劳动更好的回馈社会,帮助矫正人员掌握生存技能,以便日后更好的回归社会。
2、加强对社工队伍的选拔管理培训力度。社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的主力军,承担着重大的责任。首先,提高社工队伍的招收门槛和标准。引入精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精神病学等专业的本科人员进入矫正队伍,扩大和提高社工人员的招收数量和质量;其次,加大对社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其对工作的责任心和专业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组织专门的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或者法律实践部门的专业人士讲课,提高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掌握,提升矫正监督效果;第三,加强社工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矫正工作实践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不能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违背法律的规定来操作执行。第四,规范社工违规惩处内容。对于社工违反法律规定,不严格执行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应当给予其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开除处分,加强制度对社工的约束力度。
关键词:劳动竞赛;实践思考
中图分类号:D296.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8(C)-0066-01
开展劳动竞赛是企业工会组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传统优势项目,也是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工会十五大在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中就明确提出:“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面对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不仅需要正确的生产经营战略,更需要劳动竞赛这样的“助推器”。劳动竞赛的主体是职工群众,企业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地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因此面对新的形势,企业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开展劳动竞赛的重要性
1、开展劳动竞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当前,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大背景下,各类企业都在积极的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知识价值。通过劳动技能竞赛这个载体,以全员参与的方式把公司的战略贯彻到企业发展过程中,改变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自上而下的单向性,促进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职工的创造性,提升了职工的技能水平,促进了企业科学发展[1]。
2、开展劳动竞赛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职工队伍的全面发展。以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的全面提升,来推动企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构建和谐企业、加快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劳动竞赛是培养职工学习能力的重要课堂,是提高职工操作技能的练兵赛场,是发挥职工能力才华的广阔舞台[2]。扎实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有利于引导广大职工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扎实推进产业工人知识化进程,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劳动者大军。
3、开展劳动竞赛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共创共享共赢。从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长远目标来说,构建和谐企业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的需要。企业与职工的利益是息息相关,两者利益的实现都有赖于企业的盈利和发展。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把传统的以“比、学、赶、帮、超”为标志的劳动竞赛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共赢机制、诚信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也有利于增进劳动关系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企业与员工的互利双赢[2]。
二、企业开展劳动竞赛的有效方法
1、企业应组建劳动竞赛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发动。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劳动竞赛领导小组以及以工会组织为主体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企业内部报刊、电视、企业内部网络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面,为劳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形成“行政主导、工会协调、职工参与”的竞赛格局。同时,企业应要求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确保企业劳动竞赛组织机构的完整。
2、企业应建立求实创新的竞赛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是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劳动竞赛的重要保证。工作小组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符合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特点的竞赛指标,竞赛指标既不能过低,让职工感到没有挑战性;又不能过高,让职工感到没有可能性,竞赛指标的设立应该让职工感到“跳一跳可以摘到”。
3、企业应加强劳动竞赛的过程管理。过程管理是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建立劳动竞赛的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劳动竞赛开展情况的调研,掌握基层开展劳动竞赛的动态,不断修正竞赛指标;企业应建立竞赛通报点评制度,定期通报点评基层开展劳动竞赛的进展情况,提高基层组织的荣誉感,推动劳动竞赛的蓬勃开展;企业应建立劳动竞赛联系点指导制度,劳动竞赛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与基层建立联系对口制度,以及时掌握基层的有关动态,定期调研分析竞赛开展情况,帮助基层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对基层出现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
4、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评比奖惩制度,有效的评比奖惩制度是提高职工参与竞赛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开展劳动竞赛过程中,企业要做到及时总结,及时评比,及时奖励。对劳动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仅要加强宣传,而且更要给予重奖,并与评选劳模,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等方面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出在政治上取得荣誉,物质上得到实惠这一原则。
总之,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竞赛对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作用,认真策划劳动竞赛的实施,通过周密安排,集思广益、宣传发动,切实调动职工群众参加劳动竞赛的积极性;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实施奖惩,切实调动职工群众的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职工队伍的操作技能水平,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参考文献:
继续坚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中心,围绕课程改革的推进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这一工作重心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的工作原则,在扎实有效的教研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强化“研究、指导、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深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层次和水平。
继续围绕学校在课程实践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展开细致而又深入的研究,逐步引导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上走向常态,逐步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研究,全面推动这门课程在全校范围内的有序开展和全面探索。
积极挖掘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已有资源和成功经验并加以提炼,逐步形成我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面的教育特色。
二、教学内容及课时安排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安排如下:
1、高一年级劳动与技术课以《劳动与技术》课本为依据设计教学,也可开发自编教材或综合实践活动主题,需将方案报学校教科室备案。每周一课时。
2、高二、高三年级劳动与技术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劳动与技术》课本为辅设计教学。每周一课时。
三、主要工作
(一)积极落实课程常规,夯实课程实施基础
1.理性分析我校的实际情况,引导学校和教师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面的研究,落实课程计划。
2.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观摩和研讨活动,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指导,全面推动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践的发展。
3.完善教研组建设,优化师资配置的方式。积极推进学校特色资源和优势资源的建设,提高学校课程实施的能力和水平。
4.广泛征集学校在课程建设中形成的优秀经验,并组织相关的评比活动(教师案例、课堂指导设计、计划总结等),逐渐丰富我校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策略。
6.继续开展教学实践周活动。
7.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研究
(二)组织多项教研活动,提升课程理解水平
1.继续开展“再学习课改理念,再反思课改行为”以及“课堂教学有效性”为主体的研讨活动。进一步学习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等文件精神,提高对课程改革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熟悉相关学段的课程信息,如课程的产生背景、课程性质、课程内容、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等,提高教师的问题意识和专业水平,始终保持与新课程同行。
2.引导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努力学习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师队伍信息素养的养成,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研究,提高教师应对新课程改革的适应能力。
3.坚持每月一次的教研活动和不定期举办的主题沙龙研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参与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提供交流和研讨的平台。
4.引导教师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分析,增强对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践的理解和领悟,从而更加科学地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
5.继续组织高中教师密切关注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
(三)积极开展研究工作,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1.进一步稳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式的课程实验,紧紧围绕影响课程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行动研究,积累可行性经验,为整体推进课程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2.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等重点项目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有效渗透和融合,引导学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有选择地创建课程与教学特色。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完成十七大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月17日,市委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预热升温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魏福刚同志作了重要讲话。3月2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市学习实践活动作了总体部署,市委书记许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强调了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对开展好这次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强化劳动保障行政职能、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大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劳动保障工作承担着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等多项职能,这些职能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相联系,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定基础的要求相适应。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大都处在与群众接触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样,这也使我们面临着更加艰巨的历史重任。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一重大契机,力求解决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不足、发展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要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转化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和谐氛围。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向前发展的现实需要。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在发展动力、发展目的、发展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中,有的党员干部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存在不符合、不适应的地方,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思路不够清晰,改革创新不够有力,有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比较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不足,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无法满足新时期、新形势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期待,无法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光荣使命。因此,我们要通过这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着眼于思想有新的解放、改革有新的突破、工作有新的成效,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再创新的业绩。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在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广大群众的肯定。特别是今年初,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了以“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加大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和争取资金力度,完善机制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劳动保障十项重点工程,确立了推进五项创新,实现五“强化五突破”的工作目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离市委、市政府“保增长、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的总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着如:就业形势紧张、社会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各项社会保险之间相互衔接、跨区域转移不畅通等问题,一些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突出问题急需从政策、制度上创新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刚性政策弹性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新的跨越。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继续解放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全面推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同时也应看到,面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与科学发展观要求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党的执政能力要求还需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手段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还需不断加强,一些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纪律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要求必须不断提高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我们要抓住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在解放思想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指导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活动方案
市委印发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许宁书记的讲话以及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是这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吃透精神,把握总体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活动的主题和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方针,我局确定以“深入实际、破解难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活动主题,以“强化培训、稳定就业、注重保障、促进和谐”为活动总目标。并要求把活动落脚点重点放在落实“四项活动”和“七项制度”上,充分体现劳动保障特色,体现活动效果,努力达到树立新理念、彰显新优势、建立新机制、塑造新形象、实现新跨越的“五个新”的目标。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把握目标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边学边查边改和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局确定的主题和总目标,紧密联系实际,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开展。
(二)准确把握活动的主要步骤和环节
按照市委的要求,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需要抓好10个环节。
第一阶段要抓好学习调研。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开展大讨论三个环节。一是要抓好学习培训。着重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支部的学习,切实做到“三严三保”,完成“六个一”规定动作。在这里我再强调一次,理论学习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和重点,各单位领导必须认真抓实,各党总支、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在这个环节上走过场,必须保证“三严一保”。在学习中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要把理论学习与科学发展观学习结合起来;与“讲党性、讲大局、讲奉献”学习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年”干部思想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与劳动保障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二是要抓好调查研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搞调研、解难题、促发展”活动,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特别是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影响,如何稳定就业局势;如何解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启动前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实现真正的全民医保;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仲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每位处、科级干部都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局里确定的专题或本科室确定的专题开展调研,写出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建议对策。三是要抓好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一方面要围绕市委提出的“*能不能科学发展、如何科学发展”,开展大讨论,另一方面还要结合我局的的实际,探讨如何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新途径。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整理成专项报告,为转入下一阶段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要深刻剖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聚焦提炼问题工作。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和办法。二是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谈心、交心、静心”的基础上,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分析主观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三是要下功夫撰写好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这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任务。要通过回顾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剖析主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符合劳动保障发展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主要工作目标和举措,同时谋划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各科室也要针对自身负责的工作写出分析检查材料。四是细心抓好群众评议工作。在这一环节中,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上下对口部门、业务联系单位代表等开展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将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第三阶段要搞好整改落实,干实事、见实效。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措施要体现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二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把职能范围内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对解决条件比较成熟的问题,要制定集中攻坚计划,集中解决,努力取得一批重要的实践成果。对通过努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明确责任,分步解决。三是完善体制机制。要认真清理现有规章制度,按规定该废止的马上废止,该完善的抓紧完善,该坚持的认真坚持。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要采取召开测评会、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让大家来评判我们这次活动是不是能过关。最后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得失和成效,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局总结报告经党组讨论通过后,要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向党员、群众通报。
总之,以上步骤的每个阶段,相互联系,环环相扣,完整统一,我们必须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好、做到位,既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也不能偏离重点,避重就轻。
三、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时间较长、环节详细、要求很高,能否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于我局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市委领导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动作”,同时要有创新,创造性的完成“自选动作”,必须总体谋划,分段进行,稳步推进,一次达标。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成立机构。经研究,局党组成立局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各位处级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兆宪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纪检监察室主任、党委办、二级局党总支副书记以及局机关、就业局、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等人员。我局“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已经成立,并从就业和社保局各抽调一名同志,希望你们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周密布暑,严格把关,认认真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局领导小组成员既是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又是活动的督查督办者,要结合各自分工尽职尽责,做好检查指导工作。二是领导示范,以点带面。局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各科长、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抓好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并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抓紧每个环节具体措施的落实。三是虚心接受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市委派出的指导检查组代表市委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每位成员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站位高,思路广,所以我们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指导,也希望他们把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传授给我们,促进我局活动更好地开展。
(二)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活动形式、具体方法上我们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坚持做到:载体要新,有新形式,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内容要实,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准走过场;特色要鲜,确定的主题要鲜明,学习实践活动体现我局特色;效果要好,通过活动,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难题有新办法、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对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意见,深入剖析,积极整改。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都要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在解决问题阶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让群众关心、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使整改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三是努力让群众满意。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如何,要让群众来评价。通过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形成群众参与积极、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切实达到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的要求。
(四)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学习实践活动既要与日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又要与做好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妥善安排。现在正是第一季度,一年之际在于春,各科室各部门都在部署和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应该说工作任务比较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妥善安排时间和精力,防止顾此失彼。要合理调整工学矛盾,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关系,处理好参与活动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关系,要通过活动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效果。活动期间,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活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和全年业务目标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