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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长或是教师,最基本的愿望就是孩子们都能健康成长。因此,不管是家庭和还是幼儿园都非常重视孩子的健康问题例如幼儿园会为孩子制定每周的营养菜谱、家长会尽可能给孩子添加营养品:幼儿园每天都会保证孩子有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家长也会利用休闲时间带孩子去游泳、打球、在社区或到公园跑跑跳跳……等等。然而很少有家长和教师意识到,早期性教育对孩子一生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性――这就使“性教育”成为儿童早期教育的一个盲点。这跟家长和教师未能正确、全面理解“性教育”的涵义有关。
一、性教育的涵义
在我国,人们通常把性教育狭义地理解为对青春期儿童进行性知识教育。事实上,性教育是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通俗地讲,性教育不仅仅是引导孩子认识人体解剖和生育,并且是教他们懂得作为男孩或女孩各自的特性,为他们将来成为什么样的男人或女人奠定基础。
二、低幼儿童性教育的重要性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未能适时对孩子进行恰当的性教育,从而给儿童的人生发展带来极其严重后果的例子比比皆是。
深圳南山区一位5岁女童因偷看小男孩撒尿被亲母体罚失手致死。法官认定其母是教育手段不当造成悲剧,从轻判刑。事实上,如果孩子的母亲适时让孩子了解男孩子与女孩子的生理解剖特征、并教以适当的行为礼仪――比如“偷看别人上厕所、洗澡都是不对的”,那么,孩子就不会有偷窥的行为,也就不会出现后面的悲剧。从性教育的角度看,因为孩子的母亲没有掌握性教育的知识与方法,把5岁孩子常有的好奇行为当作“品德败坏”――这才是本次悲剧发生的关键。
三、低幼儿童性教育的原则
原则1:要掌握好时机
性教育是一种典型的随机教育。它首先要求父母善于把握“可教的时刻――即自然而且很容易给孩子提供有关性信息的时刻”:如当孩子问“我从哪里来?”时、当你在给孩子洗澡的时……,而在幼儿园则要求教师有意识地把性教育渗透于当一日生活环节之中。总之,低幼儿童的性教育不能像中小学那样设立专门的课程来进行,它要求家长、教师心中有准备,敏锐地把握“可教的时机”,巧妙地渗透性教育的内容,使低幼儿童的性教育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
原则2:要掌握好分寸
在孩子成长的每一年龄段都有不同的性知识和信息需要了解。也就是说,不同时期,性教育内容的重点与讲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对低幼儿童进行性教育的第二个关键点就是要拿捏好分寸:讲什么?怎样讲?讲到什么程度?这些都要考虑到儿童的年龄特点。这既是原则,更是技巧。例如,父母不应该也不必要向5岁的孩子详细讲解避孕措施;但是他们绝对应该从孩子更小的时候就向孩子灌输“防范犯”的观念自己身体上的一些部位是不允许别人随意触摸的,如果有人对你做些感觉怪怪的事情,你一定要说“不”,并且赶快告诉爸爸妈妈……
原则3:自然地对待“性”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把“性”当作自然的事物来看待:既不应将“性”神秘化,对孩子绝口不谈“性”的问题;同时也不应把“性”透明化,即在公众场合(专题讨论会除外)随意谈论“性”的问题。
四、低幼儿童性教育的主要内容
1、认识身体部位与自己的性别
家长和教师应该让孩子了解到: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名称和用途。在家庭里,父母在给婴儿洗澡和换尿布的时候就可以让孩子像认识手、眼睛等器官一样,很自然的认识生殖器官的名称。同时也很自然地认识了自己的性别。通常这不是一次就完成的;而在幼儿园,教师可以在一日生活环节中抓住“可教的时刻”,或配合主题活动,借助图片、模型等让小朋友认识男孩和女孩生殖器官的名称。
2、性别角色扮演
这一部份的内容就是要让孩子不仅懂得作为男孩或女孩各自的特性,而且还能针对某种具体情况,做出与自己性别角色相适应的适当的行为:男孩子不能像女孩子那样穿裙子;如女孩子不能像男孩子那样站着小便。
3、“我是从哪里来的”――生命是怎样形成的?
“我从哪里来?”――这是3到5岁孩子通常会给父母或老师出的“考题”。因此,无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的老师,都应做好随时“应考”的准备。如果成人事先有心理准备,那么在回答孩子的问题时就显得比较从容:先简单回答(――你很小、很小的时候是妈妈的肚子里……),再根据情况判断可以跟孩子讲到哪一程度。其实这一问题,不仅仅是性教育的问题,还是生命教育的问题。
4、相应的礼仪
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是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之中,他必然要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这是孩子社会化的问题。虽然礼仪的问题受文化背景影响较大,不同时代、地区有不同的礼仪,但在通常情况下,社会对个人都会有以下要求:即不能在众人面前赤身;性器官是人的隐,不能随便外露或让别人碰,也不能故意偷看或碰别人的隐;洗澡时必须关上浴室的门等等。因此家长和教师应从小教给孩子相应的礼仪,这样才能使孩子社会化过程更加顺利,同时也使孩子形成健康的性心理。
5、防止犯:
在西方国家,儿童犯问题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我国,以往大家对这个问题似乎都不够敏感。比如在一些地方就有成人公开随意逗弄小男孩的生殖器习俗,大家对此都不以为然。严格来讲这实际上已是涉及到“犯”的界限了。
一、孤残儿童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孤残儿童福利和特教机构管理还没有放开,未走向市场,实现社会化。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直管直办的带有福利性收养和扶质的孤残儿童单位与特教机构,是国家与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的主体,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出台“国有民营”、“民办公助”的相应政策与激励机制,特别是对特教机构在管理上还没有走向市场,实现社会化。辽宁省所辖区域内在这方面的发展指数几乎为零。即使目前对一部分孤残儿童由国办福利机构依照现行政策法规予以实行了家庭寄养(即养育),但实际上还是以养护为主要目的。
(二)在孤残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上,还未能如愿承担起对他们教育服务的责任,实现思想的教育效果。据调查掌握,大多数儿童福利院把孤残儿童的抚养放在了整体工作中的首要位置,把其治疗与康复放在了第二位,把早期教育工作放在了末位,这显而易见地忽视了孤残儿童的早期教育。特别是寄养在社会家庭中的孤残儿童,被协议委托寄养的家庭更是把抚养视为首要任务,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把“养、教”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
(三)工作人员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养育儿童的专业技术培训,在用人上没有从制度上吸纳有知识的专业人才。从孤残儿童早期教育的角度上看,总体上还没走出“以养、治为主,以教育辅”的传统范围和惯方式,更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队伍。从服务理念上仅满足于能够使孤残儿童“小有所养”、“小有所医”的现状,且忽视了“小有所教”、“小有所为”,致使养育服务质量不高,特别是孤残儿童的早期成长教育与自身发展工作滞后,其智力、技能不能得到客观有效地开发。
(四)社会对孤残儿童关注不够,没有形成规模,仅流于形式。
二、孤残儿童早期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改进和完善孤残儿童的早期教育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多种模式的孤残儿童福利机构,提供促进其发展的激励机制与宽松政策环境。
首先,需要尽快建立一个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从儿童福利行业以外的角度上去审视。在政府主导、国办示范、民办公助的大前提下,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即民政部门,协调财政、税务、工商和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国有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如相似于儿童家庭寄养模式)等孤残儿童养育模式,激励其社会民间组织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和国办儿童福利机构的深化改革的优惠政策。二是从民政部门的内部视角上看,需要民间组织、社区建设和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三个业务部门的相互配合,从儿童养育组织体系、福利事务的指导、场所的建设方面,联合制定出台孤残儿童养育的社会福利支持政策,特别强调的是还要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孤残儿童教育的行业标准,其中儿童早期教育的标准更需详尽与量化,以利于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其次,是在民间组织、社会福利和场所选择与建设等方面,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利于刺激和鼓励社会民间举办孤残儿童养育机构的政策。一是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出发,要强化对种类不同性质的儿童福利机构的政策性引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二是在财政支持上,要出台相应的优惠支持政策,为儿童养育工作搭建“绿色”平台。三是在社区内选择所需场所与建设方面,也要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不但要明确所需场所的布局、面积、结构和质量标准,而且还要详尽规定机构内部的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社工人员专业资格等量化标准。
(二)提高对孤残儿童教育工作的认识,强化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教育工作质量。
儿童早期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身体方面;二是良好性格方面;三是智力开发。各级、各类儿童福利机构要把对孤残儿童的早期教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服务始终,编制教育方案,明确教育的具体内容,量化标准。其次,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职工职业技术培训工作,请业内“专家”或“学者”举办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短期培训班,同时建立起符合专业工作的培训制度,根据需要编制培训方案和培训模式。
(三)在孤残儿童养育服务中,应注重其早期教育,从而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与智力开发。
1、注重把握孤残儿童启蒙教育的环节。无论是在“院舍”集中供养的,还是进入社会家庭寄养的,无论是残疾的,还是健康的,可采取分班,因人施教,也可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启发式教育,并做好对每个孩子教育进展情况的跟踪记录。培养教育他们相互爱护,注意培养他们勇于吃苦精神,培养生活处理能力。
2、注重把握孤残儿童适应社会的引导教育环节。一是组织儿童走出院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认知上感悟社会新鲜事物对他们的影响与启迪;二是有组织地与院共建单位进行联谊活动。把院外学生、幼儿园的小朋友请进来,让孤残儿童和他们共同生活、学习、玩耍、交流感情、自然相处,使其在客观上最大程度地“汲取社会营养”,对社会有一个初放型的认识与适应。
3、注重把握对孤残儿童技能、特长和心理品行的培养教育。根据孤残儿童的年龄结构、残疾程度、智商的高低、兴趣和爱好,可采取分班、分类进行文化教育,开展心理辅导。
(四)建立社会关注孤残儿童的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地满足孤残儿童的情感需求。
儿童最初是通过视觉和听觉“语言”来认识世界的,这是儿童的两大优势潜能,3岁前,幼儿主要通过看和听来决定气质和性格,即人们常说的耳濡目染、情景领悟、成人指导等,这些都是对孩子的一种“暗示”,这种“暗示”可划分为“积极暗示”和“消极暗示”两种。积极暗示能促进儿童健康的成长,培养儿童良好的心态,而消极暗示则使孩子情绪低落,逆反心理加剧,自卑自弃,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的言行对孩子的“暗示”实际上起了很大的引导作用,那么家长在儿童的早期教育中,应该如何把握言行艺术呢?
1 婴幼儿到了入托儿所、幼儿园的时候,就是系统地培养幼儿参加集体生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交能力的开始,作为家长应该让孩子体验到入托和在家是一样亲近的,可是有一部分家长常把上幼儿园作为对孩子的惩罚手段,当幼儿不听话时,家长常会说:“不听话就送你去幼儿园。再不听话就把老师叫来。”这种暗示尤如告诉孩子,幼儿园就像“地狱”一样。
2 每天,当家长下班后去幼儿园接孩子时正是自己心情愉快孩子欢愉的时候。可是,我们的一些家长却没有很好的把握这个时机。例如这种时候。你完全可以问问孩子:“今天在幼儿园你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或者问:“你今天掌握了什么本领吗?学了哪些知识?”遗憾的是我们很多家长只会问孩子:“你今天吃的什么菜?有没有和小朋友打架?”等等,只着重于孩子物质养育而忽略了精神养育。
方法:随机抽取在我院儿保科就诊的0-3岁儿童家长300名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不同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的儿童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知晓情况存在明显差异(P
结论:目前儿童早期教育的相关知识仍不够普及,家长对儿童早期教育服务表现出很高的需求,儿童保健工作者应该抓住时机,深入开展早期教育服务活动。
关键词:儿童 早期教育 需求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346-02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个时期是婴幼儿大脑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也是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已有研究证实,在儿童生命早期大脑迅速成长的阶段给予适当、有效的刺激,将使人类大脑神经元突触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如再配以适当方法,孩子的智力潜能将得到极大的发挥,并且这种早期发展对婴幼儿的影响可持续终生[1,2]。为了解郑州市0~3岁儿童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知晓及需要状况,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我们对300名0-3岁儿童家长进行随机问卷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随机抽取2013年1月~2013年12月在我院儿童保健门诊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咨询的0-3岁儿童家长300名进行调查。
1.2 调查方法。调查问卷由儿保医师进行现场直接询问,内容包括:①一般情况:了解儿童家长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等;②儿童早期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采用单项选择法,共10题,每题1分,满分10分。③家长早期教育知识的需求及需求方式:采用多项选择法,由家长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回答。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符合要求问卷3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3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家长的一般情况和早期教育知识的掌握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不同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的儿童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掌握存在明显差异,见表1。
3 讨论
3.1 家长的早期教育知识水平有待提高。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回答正确率只有53.8%。受传统保健思想的影响,家长往往过于重视婴幼儿的体格发育和预防接种情况,而忽视了早期教育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3]。而不同文化程度的家长,对早期教育知识的了解程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2 家长对儿童早期教育知识的需求。调查发现,家长对早期发育知识讲座、智能测定、婴儿操等知识需求比较强烈,我们在今后的健康教育内容上应增加这些知识的设置,将早期教育工作常规应用于儿童保健门诊,不仅要告知家长基本的婴幼儿发育常识,还要引导家长掌握促进婴幼儿的潜能开发的方法,满足家长不断增加的保健需求。
3.3 家长对获取早期教育知识形式的需求多样。家长期望的健康教育形式以举办健康讲座为主占95.3%,宣传册或书籍其次占86.3%,但对早教课堂的接受程度不高,仅占到了67.3%。我们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将科学育儿的知识传递给家长,努力提高家长的早期教育水平。
参考文献
[1] 鲍秀兰.0-3岁儿童教育的重要性[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3,18(4):243-244
关键词:儿童 早期音乐教育 重要性
前言
在2l世纪的今天,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加速增长,把人类的物质文明建设推到了一定的高度。如何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已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早期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那么早期音乐教育则更应该贯穿其中。经过长时期的研究发现,儿童智力开发与学习音乐有着重要联系。我国人民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所以说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始终是音乐,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音乐占据着不可低估的位置。由此,大量的科学实践证明: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极为重要,它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教育,是一把开启智慧的金钥匙。
一、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现状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应由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三方共同组成的。而在0-6岁这个阶段,家庭教育是最为重要的,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将来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我国在实施音乐教育的同时仍然存在着重技能轻感受的现象,导致许多家长认为学习唱歌、跳舞或乐器才算是接受音乐教育,而没有给孩子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此外,在有些家庭中,虽然认识到早期音乐教育的重要,但并未付诸行动,只寄希望于学校和社会,再加上有的父母自身音乐素质不高,不能给孩子正确的辅导,就造成了家庭音乐教育的缺失。除了家庭教育之外,社会上也有很多教学机构,而对于这类行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比如师资、设备等要求,所以这也需家长在选择的时候要注意,挑选一些正规的教学机构进行学习。如何让孩子在快乐中学习音乐,重视体验感受音乐,父母双方都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摒除功利思想,让孩子在自然、快乐中感受音乐的魅力。
二、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
(一)音乐教育能够挖掘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音乐是通过声音来表达情感的艺术,音乐的想象则是通过声音来实现的。培养儿童对音乐的想象能力要注意设置合理的情节、激发儿童的兴趣、营造他们的想象空间。要鼓励儿童大胆并多角度地去思考,通过各种手段、途径让儿童在感受音乐美的同时创造美。让儿童在想象的基础上积极动手、动脑、用肢体。还要激发他们的创新精神、勇气和能力。在学习中,不仅需要学习别人的作品,更需要培养他们运用音乐来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理解,还要培养儿童的创造力。教师也要善于把握儿童的创作时机、激发儿童捕捉灵感,积极进入创作空间。还要给儿童提供机会,让他们经历和体验音乐的创作过程。
(二)音乐教育能够促进儿童听力和记忆力的发展
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在儿童欣赏音乐时,会潜移默化地对节奏、音高、力度、音色等方面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从而使儿童在听觉方面有很好的提高。培养儿童的音乐记忆力是智力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创造音乐活动的基础。在培养儿童的音乐记忆力时,每天应让儿童重复唱一些歌曲或跳一些舞蹈。一般重复3~4回,大部分儿童就能够记住了。但由于儿童遗忘的很快,尤其在短时间内遗忘很多,后期逐渐减少,所以要采取“先密后疏”的原则进行重复练习,这样就可避免遗忘。在进行音乐活动中,成人应调动儿童的多种感官,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记忆训练。
(三)音乐教育能够辅助其他学科的学习
儿童通过感知,将听到的音乐传入大脑,便会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从而提升儿童的情绪体验和感知能力。这些情感体验会使孩子在学习其他学科时更容易产生心理的共鸣。音乐对于儿童情感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促使他们更好地认知、学习其它学科。儿童经常接触音乐,受到音乐的熏陶,会更容易感到心情愉悦,内心平静。这与其他学科的学习,尤其是人文学科,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施以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实施方法
(一)创设良好的音乐环境和氛围。
环境是塑造和强化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让儿童处在一种良好的音乐氛围之中,对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有着重大意义。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一生都致力于幼儿音乐教育的研究,他主张儿童出生时就给他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让孩子从小听好的音乐,在反复的聆听和接触中产生自然的习惯和动力。比如,在家中我们可以播放一些音乐作为背景,还可以和孩子一起聆听音乐,让他们自己去感受与体验音乐,除此之外,家长可与孩子一起跳舞,让孩子随着音乐摆动,感受音乐的旋律和节拍,也可以放一些古典音乐给孩子听,家长也可哼唱一些摇篮曲、儿歌或民歌给孩子听,使儿童充分的接触音乐。即便在游戏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把音乐运用进去,利用音乐的情境把儿童带入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