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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注学生饮食安全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净化学校食品安全,从源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扼制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的薄弱环节,结合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我们坚决做到一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将在今后每年学生寒暑假刚开学进校园,进一步加大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意识的培训和教育,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经食药监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辖区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年2月19日至2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1、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餐饮服务许可证》申领、换况;
4、食堂环境卫生情况;
5、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情况;
6、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情况;
7、重点检查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盐、发芽土豆、四季豆、野蘑菇、黄花菜、甘蔗、肉、蛋、奶、豆浆等高危食品;
8、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
9、炊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和食堂卫生制度落实情况;
10、检查中发现有过期及无索证索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予以封存。
三、检查方式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点
1、取缔无证经营企业,并依法处罚;
2、硬件设施不到位、安全工作存在隐患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标准者一律取缔经营资格;
3、无索证、索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学校、幼托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长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合同,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学校、施工单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餐饮服务消费环境,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面保障我市学生和建筑务工人员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食堂是否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应明确学校和建筑企业与承包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证,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肉制品、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性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专用记录的要求。
(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5号)的要求,按照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部署,加快推进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四、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3月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月—月底和月—月底)。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联合教育和城建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动态底数,督促各类食堂认真开展“春季、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自查自纠结果的搜集、统计、分析和建档工作,督促指导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2),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
(二)集中整治和指导整改阶段(月和月)。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针对辖区内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组织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别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等,指导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填写《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1)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2-2)。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要采取措施,加强检查和督促力度,并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月和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分别于6月和12月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各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全市社会影响面较广、排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存在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管办法和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监督指导各餐饮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把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深入开展培训,建立健全制度。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学校与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摸清各类食堂开办数量,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类食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对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无证经营要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市局餐饮许可监管处将适时组织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个区、县排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两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目标
根据两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切实改善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素质,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餐饮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整治时间
年9月8日至年10月8日。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月饼、水产品、猪肉、鸡肉、羊肉、牛肉及各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面粉、乳制品、豆制品、水果、饮料、即食食品、儿童食品、酱油、醋和药品、医疗器械等。
(二)重点区域:旅游景点、车站、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单位: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五、部门分工
(一)农业部门:要认真搞好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物、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节日市场。
(二)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市场食品的质量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强旅游景区、游客集散地食品市场及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等违法行为。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辅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的检查,加大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日常监管,没有按规定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得出厂、批发、销售。对不符合肉食品生产和销售条件规定的要停产整顿,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以旅游景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和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五)商务部门: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关,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及前后出入境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工作,加大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七)粮食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粮油产品质量。
(八)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学校内部的自查力度,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相关制度。
(九)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十)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适时向社会。同时协调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两节期间市场供应、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务求实效。要切实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整治责任。凡因整治不力,走过场、搞应付,导致发生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将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人员、责任、工作制度三落实。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全年食品安全事故大事中事不发,小事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净化食品市场
6月份来,我局突出日常监管长抓不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7户次,责令改正58户,查处无照经营13户。
(一)、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结合端午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粮、肉、酒类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餐饮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六查六看”为主要检查内容,做到“日常检查抓规范,专项整治抓落实,联合执法抓成效”,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开展学校食堂及考生就餐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户,学生就餐餐饮单位1户,督促7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
(三)、全力排查“地沟油”,防范劣质油流入餐桌。对城乡结合部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检查中未发现销售或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打击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查营业执照,确保证照齐全;二是查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三是积极引导和健全的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餐饮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户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的发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严格把关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六)、积极引导和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按照市药监局制定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要求,以创建、健全、规范相结合,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的经验做法,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目前,我辖区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56户,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4户。
三、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重点对小型餐馆、夫妻店无照经营开展查处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43户次,责令整改31户。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