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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宿舍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宿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龙卷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程主要任务:从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防御区、雷击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配备避雷、消防等设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宿舍,消除安全隐患。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宿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宿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乡镇(办)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宿舍进行逐栋排查。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宿舍安全档案。
(二)科学制定宿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宿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
(三)分类、分步实施宿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宿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及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宿舍,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施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定废弃的危房宿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宿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分类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新建宿舍必须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三、工作机制
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宿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宿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消防、监察、水利、审计、安监、地震、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全市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集中办公。办公室设三个专业组,由有关部门科级干部担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宿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工作目标、政策措施;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宿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市本级资金安排方案;根据全国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相关标准,组织培训、排查、鉴定,并制定全市宿舍安全工程规划;明确有关部门在宿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制订和检查宿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协调各地各部门支持重点地区的宿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部门重要事项;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统一组织和协调本镇宿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各乡镇(办)要相应成立中小学宿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宿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费用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按要求向省、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程实施情况。
对本地的宿舍安全负总责,各乡镇(办)负责宿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宿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宿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宿舍的安全档案。市政府统筹协调本地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学校,若市级技术力量不足,可申请咸宁市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进行宿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市、县负责,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中央财政补助的分担体制。
根据工程规划和建设任务,市政府在全市宿舍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全市宿舍安全工程资金需求和筹资方案。要切实加大对宿舍安全工程的投入,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财政预算、整合与宿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宿舍安全工程。
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宿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专款专用,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宿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和确保师生安全为根本,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机制和办法,群策群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从2009年开始,在三年内举全市之力,完成34376平方米现有d级危房的排危任务(不含新增危房),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让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大局。
二、目标任务
以省、州核定的中小学d级危房数据为基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等原则,采取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的办法,安排专项资金,三年内将34376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排除。其中:2009年排除d级危房1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037平方米,总投资390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219.2万元;2010年排除d级危房131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8770平方米,总投资4315万元,中央、省411.48万元、州274.32万元、市自筹3629.2万元;2011年排除d级危房762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765平方米,总投资2364万元,中央、省416.64万元、州69.44万元、市自筹1877.92万元。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规划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做到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教师廉租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坚持危、急、险、重学校优先的前提下,确定重点,突破难点。根据近几年我市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力度后,全市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大部分、大面积分布在市区的实际,采取突破重点的方式入手,按步骤稳步推进。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乡镇(区)、村涉及的学校优先,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优先,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工作积极主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优先。以集中办学为导向,根据城区和乡镇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按照山区、半山区、坝区和城区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市中小学校点布局,进一步加大校点撤并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原则上一个村委会集中建好一所村完小,规模较小的教学点及一师一校点不纳入项目安排,就近撤并,集中办学。暂时难以撤并的校点,采用零星修缮,确保安全的办法进行过渡,不再作大的投入。
(二)以市为主,分级负责,强化具体责任的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是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各乡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部门,分解到相关人员。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的原则
全市的校舍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20*年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159号)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省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安全、科学、实用、经济、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改工程,把校舍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成立了《*市中小学排除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办公室。由市长王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长,由*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杨龙遇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对全市危改工程进行部署和动员,督促基层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按计划完成,乡镇(区)都要层层组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好相关业务。市人民政府将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市对乡镇(区)教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业务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发改、建设、财政、教育、国土、环保、消防、气象、地税、监察、安监、审计等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1、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是辖区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主要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筹措项目缺口资金、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等。
3、市建设局:负责对新增危房的鉴定,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报建登记,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的审核把关,落实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招投标(议标)工作,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办理项目的开工及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
4、市财政局:设立“危改工程”资金专户,由国库统一支付,统一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专款及配套资金,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市自下而上建立危改项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体制,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监督机构,建立一整套正常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5、市教育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编制、申报,制定全市中小学校舍排危规划。上级项目下达后,结合项目学校的实际,根据规划,负责确定项目的建筑面积、结构、标准、用途等,与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按协议拨付工程款,收集整理好项目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管理。指导项目学校签订项目协议书,按要求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和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公开验收结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包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工程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协调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情况作出相应鉴定,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7、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及评价工作,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8、市消防大队:负责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查、审批及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业务。
9、市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办理相关验收业务。
10、市地税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工程项目的税费。
11、市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双合同”机制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市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13、市地震局:出具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14、市安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知识的指导,并进行综合协调和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善措施
各乡镇(区)、各单位要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为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供政策、制度和措施保障。建设、消防、气象、环保、地税、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工程税费减免的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相关费用,全额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三分之一收取。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
2009-2011年三年内,全市计划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34376平方米,总投资10585亿元。除中央、省、州的投入外,市级财政必须自筹8727万元。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市级财政压力巨大,为了不将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债务转嫁到学校。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在争取中央、省、州危改资金的同时,我市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每年在教育附加费中拨出1200万元用于危改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倡导社会力量进行捐集资用于危改项目的建设。
(四)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调查、鉴定、核实、确认、规划、初设、地勘、设计、报建、招标、合同、施工、质量监督与监理、工程验收、结算审计、工程档案归档等过程组织项目实施。同时,由市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考察考核,采取招标、议标的方式,优选3-5个技术力量强、信誉好、实力雄厚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承担项目监理任务、设计任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进度快、质量好、讲信誉的企业(部门)将作为继续实施下一年项目建设的优选对象。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把危房鉴定关、项目规划关、工程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审计关,确保危房鉴定、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议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2、项目建设实施中,要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市项目建设专项督查组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对本年度实施项目的进度及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和巡视。市建设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后有管护,使建设项目始终处于规范的管理之中,切实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质量。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所有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置“*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公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建设、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单位名称、相关责任人和开工、竣工时间等相关内容。
4、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任何一道程序上工作的部门和人员都要以对组织、对人民、对师生、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若出现失职、渎职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对教育和建设部门的特殊要求
1、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和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当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要分别制定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的工作方案。特别要做好技术力量不足或边远落后地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教育和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要制定具体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各个环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特别重视校舍加固改造时学校师生的安全,制定详细的教学区与施工区隔离等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师生绝对安全。
(七)建立健全管理系统,加强校舍安全综合管理
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拓展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对每年实施的校舍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综合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内容,做到动态管理与时点数据相结合,确保综合管理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为加强今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0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1为开展好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xxx〕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xxx年壮族三月三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二、活动时间
xxx年4月1日-4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举行壮族三月三活动新闻会,适时公布全市节庆活动日程安排信息,组织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门集中报道宣传,提高壮族三月三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以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拓展民族文化视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激发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民宗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各民族人士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
(四)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市文化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体现壮族三月三文化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市级开展三月三歌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山歌对唱,原生态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演出等大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壮族三月三民俗文化蓬勃发展。
(五)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市旅发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在江山半岛白浪滩景区举办以歌舞表演、民族风情表演、民族特色美食、土特产展销等内容的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深度发展,创建民俗文化旅游品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创新,认真做好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仔细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实施办法,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一)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有关活动实施方案(含活动项目表)于xxx年3月10日前报市民宗委(电话:xxxx,传真:xxxx;邮箱:xxxxxxxxxxxxxx)汇总,以便集中上报。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从活动安排、实际情况、新闻报道、社会效果、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xxx年4月28日前报送市民宗委,由市民宗委汇总上报。
20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2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xx〕x号),为开展好xxx年壮族三月三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活跃节日气氛,打造xx壮族三月三文化品牌,提高xx县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县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制定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xx风采。
二、活动时间
xxx年4月1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县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级媒体、网站对我县壮族三月三活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在全县营造出喜庆、欢乐、祥和、幸福、团圆、红火的节日氛围。让各族群众共同分享节日盛宴,进一步提高xx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协调部门:县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
1.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鼓励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电子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等多种媒介和平台大力宣传壮族传统文化和民族风俗,以其为切入点,以点带面,让广大师生了解民族的传统文化,增进民族感情,为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做出贡献。
2.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开展主题教育。全县学校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以及利用主题班会课,强化民族常识教育。让学生了解壮族的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及其在民族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同时也深入了解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发展所做的巨大贡献,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牵头协调部门:县教育局
配合部门:县各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
(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1.举行xx县x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座谈会,做好沟通协调和联谊工作。
3.配合xx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
4.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扬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跟踪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
县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统一开展以下活动:
(1)制作悬挂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横幅。
(2)制作、更新一批民族团结宣传专栏板报。
(3)结合各部门实际,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一批好事实事。
牵头协调部门:县民族宗教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组织举办xxxxx市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体验节。
与xx市民宗委联合在xx县凤山镇对河村塘进屯融江河边及蚂拐洲上举办xxxxx市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体验节,通过开幕式文艺演出、民族体育体验,民俗文化抬阁巡游、传统美食展示、民族团结摄影展等多种形式,让群众感受到浓郁的民族风情,营造各族群众民族团结、共享中国梦的热烈氛围,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壮族三月三民族节日。
牵头协调部门:县民族宗教局
配合部门:县各有关部门、凤山镇人民政府
(五)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组织举办巧手绘出三月三少儿绘画比赛及展示活动、龙舟赛、拔河赛及三人板鞋、背篓绣球、高杆绣球、竹竿舞等民族传统体育体验活动。
牵头协调部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六)组织壮族三月三山歌会及农村文艺演出。
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壮族三月三壮欢赛、山歌会、歌圩节及农民文艺演出等民族文化活动。
牵头协调:各乡镇
配合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加强对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策划,统筹安排,结合当地特点和群众需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
(二)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加强协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牵头协调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有关活动实施方案(含活动项目表)。
(三)做好防范,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针对壮族三月三活动情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计划周密,工作细致,防患于未然,确保壮族三月三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次会议精神,按照地区安委办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安监、交警、交通、教育、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增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严防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发生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安委办特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督查行动工作。
三、专项督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时间:2011年1月25—5月31日
(二)督查范围:全县有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乡镇
(三)督查内容
1、教育部门是否履行对各类校车的主体责任,校车是否造册登记并抄送同级安监、交警、运管等部门。
2、教育部门是否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是否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统一校车的外观标识,是否督促或组织校车使用单位的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3、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劳动车辆。
四、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督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次专项督查作为当前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督查行动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要求,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1、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驾驶员未进行造册登记备案的,县安委会将下达督办函,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县安委办将予以通报。
2、校车未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编号和颜色的,一律通报乡镇教育办公室和学校,并取消幼儿园办学资格。
3、校车必须专车专用。运管部门要督促各校车专车专用,确定营运路线和标牌,完成季度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等,严管从业人员。对未专车专用、手续证照不齐的,一律停运。
4、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和车主、学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交警、消防、安监、教育等部门培训合格,否则暂扣车辆及驾驶员的证照,通报学校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取消幼儿园的办学资格。
5、校车必须配齐押车员及消防器材。对未配备的,一律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