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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故教训,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地方和企业,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事故发生。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大检查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大检查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负责大检查工作总体安排,跟踪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
主 任:
成 员:
此次大检查覆盖所有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道路运输、汽车站场、县乡道路。重点检查落实各项监管和防范措施:
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冬季路面防滑、防雾、防碰撞的预防措施;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加强客运车辆夜间管理,防止疲劳驾驶;加大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车辆监管,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和流散;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及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结合“两节”“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段以季节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股、室、站、所、中心: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14]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略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219.141.223.141/esp/)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 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我局检查组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近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的情况、落实中秋国庆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方面为检点,分别听取了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抽查从业资格和档案、与基层工作人员对话等多种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了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渡船渡口、治超检查站、桥梁、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的安全生产情况,并现场反馈了检查意见。
局分管副局长秦儒平亲自带队,对市八方运业、海事处、运管所、公路局等单位安全生产和安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局直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我局的总体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有力地保障了孝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态势的持续稳定。
市八方运业主要领导亲自打电话或召见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专题听取招引项目大润发超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成立活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地开展了“平安企业”各项活动。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逐级推行“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
运管所建立了部门和企业及司机三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加大了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了“平安车站”创建活动。严把“三关一监督”,查找“不安全、不踏实、不放心”因素,把“三不进站,六不车站”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公路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召开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了《公路系统开展“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分级、分层、分行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机制。
海事处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印发了《平安渡口(水域)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创建“平安交通”的目标任务,保证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并在已建立区、乡(镇)、村、渡工四级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指导、帮助乡(镇)政府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从本次大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开展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关键是抓住重点,对排查出安全隐患,进行了同步整改,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同时,狠抓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和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实现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向好,有力保障了全区交通运输安全高效。公路管理部门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桥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截止目前,共排查在用桥梁xxx座,其中:四类桥梁xx座,五类危桥xx座。排除工作结束后,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同时,加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完善桥梁数据库资料,加大桥梁养护管理力度,建立桥梁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市八方运业开展了以“查、除、堵、促”为目标的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规范公交出租客运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实现查违法行为、除事故隐患、堵管理漏洞、促安全生产的目标。地方海事部门重点加强了对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监管和渡工的安全教育。共对在运渡口和旅游船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交通运管部门在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的基础上,实行了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承包机制,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机制,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无证经营“黑车”工作。截止到8月底,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单位8家,排查一般隐患3项(其中立即整改隐患1起,限期整改2起),查处“黑车”55辆。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现场检查,主要问题有: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检设备需要增加投入,安检人员需要专业培训。渡口水域非法渡运现象依然存在,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应急救助和抢险救灾装备建设不足,难以提高应对极端自然灾害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的问题。
(四)保障道路和桥梁安全运输的压力大。一是由于长期以来一些桥梁超负荷运转,危桥数量只增不减。从检查情况看,随着重载车辆不断增多的影响,公路危桥数量还在不断攀升。二是超限超载形势依然严峻。造成道路和桥梁通行状况急剧下降,给桥梁安全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三是由于养护经费不足,桥梁管理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不足严重缺乏。
(五)安全生产监管“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依然存在。 有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标识不清晰;在建公路工程工地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安保工作不到位;部分出租门店私拉电线,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等等。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充分认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交通运输在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肩负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居安思危,决不能松懈,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尽心尽力,把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进一步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以落实第一责任保安全稳定”的意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突出安全生产重点。
狠抓落实安全措施,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部位,二是重点时段。所谓重点部位,即事关国计民生或人员密集的码头、车站、渡口、公路等;所谓重点时段,即春运、暑运、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时期都是十分敏感的时期,必须严防死守,坚决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深化督促检查,注重整治实效。
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检查和自查活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道路水路运输特别是水陆客运以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危化品运输和“两船”( 渡船、运砂船)专项治理及车辆超限超载等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强化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安保工作。通过开展检查活动,深入查找交通运输安全薄弱环节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排除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四)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全面细化和坚决落实每项工作职责,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流程、紧急处理措施,要进行相应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节日期间包括重大活动期间,领导要坚持24小时带班;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动态,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大规模群体事件要立即报告;要保持信息畅通,提高决策水平,及时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一、工作目标
即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守住市局、市政府下达的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企业职工死亡三大考核指标红线,并达到明显控制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目标,全力守住交通建设工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零增长,继续保持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学生运输和水上交通三项“零死亡”。实现全行业一般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强化意识
要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到全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的真重视,行动上的真落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党政同责”,同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落实“四到位”和“四不两直”,以及“事故警示的工作要求”。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穿于交通运输各项事业和工作中,不断提高全行业防范事故风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都要依法接受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件方可履行岗位职责,以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能力。要完善企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有责任心、业务素质强的人管安全。要通过企业承诺、安全评估、“基层基础”、奖惩机制、安全手册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2014年将继续全面推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对照交通运输、施工企业现状开展对照完善,督查评估,最终进行公布。同时还将依法、依规制定交通运输企业的约束和退出机制,通过标准化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服务广大群众的能力。
二是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以及“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企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车辆机械技术状况鉴定、从业人员审核等把好安全关,凡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要求的不予进入交通运输市场。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密关注行业安全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查处力度,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只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自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养成按章操作、依规做事的习惯,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改善、创新安全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安全学习教育,实现全行业从业人员能够明确辨析危险、杜绝侥幸心理、严格操作规程、减少避免操作失误、懂得安全应急救助,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健全体系
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深化各类安全生产创建活动,推进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部位生产经营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防范能力。用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约谈等制度,扩大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适用范围,加大安全生产相关执法力度,加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成本;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推进安全生产信用评估,逐步完善行业准入淘汰机制。
四、强化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方面:要进一步通过安全承诺、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激励制约机制、安全手册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的落实。通过紧抓安全生产动态监测、安全培训、安全证件发放、安全约谈、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事故追究等措施,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业安全监管行为方面:在继续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同时,通过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月、“道路客运安全年”、“平安交通”创建等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警示通报、明察暗访等相关制度,严密关注行业安全动态,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查处力度。
五、狠抓落实
安全宣传培训方面:继续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计划。重点进行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习惯养成,严格培训记录查验,严格考试程序,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航道)、夜间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员增加夜间驾驶考核。探索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继续推行交通水运工程安全相关人员的应知应会考试。搞好安全生产月、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等的宣传工作。
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促进交通运输企业改善和提升安全文化,使其成为约束违章,激励安全,规范行为的企业全体共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植根企业每一个员工的心中,培育本质安全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面:一是抓好“平安交通”创建工作。2013年年初,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涉及到“公路”、“车站”、“车辆”、“客船”、“渡口”、“航道”和“工地”等多个方面,交通运输行业的主要方面全都涵盖其中。根据要求,到2017年底,纳入创建范围的要100%达标,各项创建指标全面完成。2014年是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根据《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二是抓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2014年我们要按照省厅、市局对“道路客运安全年”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对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学生运输工作的监管;加强客车在途有效监控,进一步巩固“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成果、加强事故“黑点”整治、持续改善道路安全行车环境;深入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夯实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在安全管理上应用明显增强,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衡量尺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结合省厅、市局要求及安全等级评估、“黑名单”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考评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交通运输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
安全行政执法活动方面:要继续坚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要在2013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大对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安全执法在行业内进一步深入推进,保持执法处罚高压态势,加强惩处执行的工作力度,坚持“四个一律”,以确保行业各类涉及安全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得到依法处理和根本遏制,维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环境。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承担起确保“两会”期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党政同责与行业部门落责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严肃问责相结合,全面摸排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平安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针对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季节和疫情防控特点,对道路运输、客运班车、公路施工、公路管护、出租车、汽修驾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二)强化重点监管。深刻吸取乾安“4·15”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对易发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车辆)、路段、桥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桥施工、客运站(场)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货运源头企业、超载超限车辆、危化品运输和重点运输经营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逐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持24小时值守、全天候督导,持续路警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绝对安全。
(三)强化火灾防控。有针对性开展春夏防火专项行动,全力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春季防火工作,扎实开展客运站、小车停车场、危货运输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强化暗查暗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组成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对职责范围内重点企业(车辆)不间断跟踪暗查暗访。重点围绕企业(车辆)违法违规违章运输经营、GPS监控、不系安全带、旅客扫码、客运车辆消杀、出租车违规运营、违规施工建设、车辆“带病”运行等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运输经营企业(车辆),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单位(车辆),警示约谈和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运输经营的单位责任人(车辆)。
(五)强化应急准备。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道路、疫情、灾情、气象等监测预警,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联动。交通运输救援、道路抢险救援、紧急物资运输、危化品运输救援等应急专业救援责任单位要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隔离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时刻保持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全时待命、力量前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有力有效应对处置。
(六)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从5月14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全系统各单位、各科室的所有干部职工暂停休假;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道路事故、疫情防控、交通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出现紧急情况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国“两会”是今年防控肺炎疫情后的重大政治活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是当前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各科室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的安全防范具体实施方案,狠抓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入广泛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和历年同期事故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增强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一律采取“领导+监管干部+专家”的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推行差异化执法,对守法企业、车辆、人员侧重服务,对违法不放心企业、车辆“利剑高悬”。继续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现场办公、“双随机”等方式,以最严格的执法、最坚决的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堵塞各类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