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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1999年度年报审计意见总体情况

截止2000年4月30日,深、沪两节共计965家公司公布了年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各种审计意见如下表:

项目标准无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

*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合计

家数78510958121965

99年占总家数比率81.34%11.30%6.01%1.24%0.1%100%

98年占总家数比率84%11.28%4.05%0.67%100%

*说明:保留意见中已包括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

上表表明:1999年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有180家,占全部已公布年报公司的18·56%,比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如此高比率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令人堪忧。

笔者认为,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公司增多的原因有:(1)财政部、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的要求越加严格和规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2)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入,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独立审计准则陆续出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得到加强,业务水平有所提高;(3)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偏低,水平参差不齐。各种经营管理问题越来越多,不少公司连续多年被注册会计师就同一问题出具非标准意见报告;有些公司以前年度的问题尚禾得到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显现;也有些公司的旧问题解决了,但新问题又出来了;还有些公司问题由来已久,尽管以前末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意见报告,但终究还是被查出。

尽管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与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有所不同,但考虑到报告中披露的情况或做法已经得到注册会计师的认可,注册会计师将有关公司的具体情况用解释性文字予以特别说明,目的是提醒有关报告使用者予以特别关注,因此本文在分析注册会计师对各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原因时,不将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原因纳入分析范围。

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

1999年度深、沪两市有58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已公布年报公司的6·01%,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这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会计核算前提条件存在不确定性。该类公司一般都是由于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和外部经营环境不利的影响,亏损严重,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注册会计师的质疑。

(二)提前确定收益,虚增当期利润。提前确认收益包括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和提前确认营业外收入两种做法。提前确认营业收人的情况主要出现在房地产类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公司中。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应在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予以确认。但现实中经常出现上市公司在未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前就确认营业收入,与制度规定不符。提前确认营业外收人的情况主要为有关部门给予上市公司各种补贴收入,在相关款项尚未收到前,就将其全额收入计人当期会计报表。有些公司甚至上年度的补贴款尚未收讫,本年度又将补贴收入全额预提计人当年损益,岂能不出问题?

(三)有关费用未按规定列支和摊销,可能的损失计提不足,影响了当期损益,这类公司的主要做法有:(1)不计提或少计提有关损失准备HZ)将应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支出计作长期性资产,分期摊销迸大成本;(叨不将相关损失计人当期成本等。

(四)资产处置依据不足,欠缺必要的法律手续,或处理方法明显存在偏差。这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活动中,受让或出让有关股权时经常出现。

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因其他一些原因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1)会计核算方法前后期不一致,或不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资产成本刊2)重大债权债务得不到足够的证据予以确认;(3)公司陷人法律纠纷,或有损失重大而报告未能真实披露等。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情况是广大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作为在证券市场中担任警察角色的注册会计师,其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针对199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就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原因进行总结,以引起投资者在分析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重视。

一、1999年度年报审计意见总体情况

截止2000年4月30日,深、沪两节共计965家公司公布了年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各种审计意见如下表:

项目标准无保留意见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

*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合计

家数78510958121965

99年占总家数比率81.34%11.30%6.01%1.24%0.1%100%

98年占总家数比率84%11.28%4.05%0.67%100%

*说明:保留意见中已包括带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

上表表明:1999年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有180家,占全部已公布年报公司的18·56%,比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如此高比率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令人堪忧。

笔者认为,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公司增多的原因有:(1)财政部、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的要求越加严格和规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2)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进一步深入,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独立审计准则陆续出台,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意识得到加强,业务水平有所提高;(3)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偏低,水平参差不齐。各种经营管理问题越来越多,不少公司连续多年被注册会计师就同一问题出具非标准意见报告;有些公司以前年度的问题尚禾得到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显现;也有些公司的旧问题解决了,但新问题又出来了;还有些公司问题由来已久,尽管以前末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意见报告,但终究还是被查出。

尽管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与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有所不同,但考虑到报告中披露的情况或做法已经得到注册会计师的认可,注册会计师将有关公司的具体情况用解释性文字予以特别说明,目的是提醒有关报告使用者予以特别关注,因此本文在分析注册会计师对各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原因时,不将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原因纳入分析范围。

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

1999年度深、沪两市有58家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占全部已公布年报公司的6·01%,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这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会计核算前提条件存在不确定性。该类公司一般都是由于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和外部经营环境不利的影响,亏损严重,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注册会计师的质疑。

(二)提前确定收益,虚增当期利润。提前确认收益包括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和提前确认营业外收入两种做法。提前确认营业收人的情况主要出现在房地产类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公司中。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应在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予以确认。但现实中经常出现上市公司在未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前就确认营业收入,与制度规定不符。提前确认营业外收人的情况主要为有关部门给予上市公司各种补贴收入,在相关款项尚未收到前,就将其全额收入计人当期会计报表。有些公司甚至上年度的补贴款尚未收讫,本年度又将补贴收入全额预提计人当年损益,岂能不出问题?

(三)有关费用未按规定列支和摊销,可能的损失计提不足,影响了当期损益,这类公司的主要做法有:(1)不计提或少计提有关损失准备HZ)将应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支出计作长期性资产,分期摊销迸大成本;(叨不将相关损失计人当期成本等。

(四)资产处置依据不足,欠缺必要的法律手续,或处理方法明显存在偏差。这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活动中,受让或出让有关股权时经常出现。

另外,还有上市公司因其他一些原因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1)会计核算方法前后期不一致,或不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资产成本刊2)重大债权债务得不到足够的证据予以确认;(3)公司陷人法律纠纷,或有损失重大而报告未能真实披露等。

三、被出具拒绝表示讯见的主要原因

12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拒绝表示意见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ST东海、ST粤金曼、ST渤化、PT农商社、ST红光、ST郑百文、PT中浩、ST闽阎东、ST东北电、ST金马。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些公司全部为被ST或W特别处理的公司,这些公司被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多具备以下共同特征:

(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出现严重问题。持续经营是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核算的四大基本前提之一,如果失去这一前提,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就必须按企业清算方法处理所有资产和负债,否则就无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期末应收款项严重不实,坏帐准备计提不充分,潜在亏损重大。多家上市公司利用应收款项调节损益,对应收款项的真实状况未能予以适当的反映。坏帐准备计提依据不足,从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当期经营成果的准确披露。

(三)经营不善,诉讼官司缠身。多家上市公司由于经营风险失控、导致陷人法律纠纷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或有损失巨大,使公司本就困难的财务状况更趋恶化。

(四)关联交易频繁,关联公司占用巨额资金。关联交易本身无可厚非,但该类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其中主要为控股母公司)却通过关联交易为手段,以套线为目的,长期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致使上市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正常经营活动无法维继。

另外,这些上市公司被注册会计师拒绝发表审计意见的其他原因主要有:(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致使相关资产、负债或损益项目无法确认叫2)上市公司末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1999135号文的规定计提四项准备或相关帐务处理与规定存在冲突;(幻对外投资当,债务担保过重,存在巨大不确定损失等。

四、被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原因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股份制公司年度报告的结构,一般由标题,说明,公司基本情况,上年经营状况,重要事项,财务状况及其分析,业务展望,署名和日期,附表等组成。

标题。通常由公司名称、年度和文种三部分组成。

说明。常见的说明有两种情况:一是本公司对这份年度报告的说明,如“本公司根据××××的规定,公布××××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二是该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机构对这份年度报告的说明。

公司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公司概况、高级管理人员简介,股东情况、财务状况等。这一部分内容也可以不写。

上年经营状况,即上年业绩。这是股份制公司年度报告的主体部分,要详细写出本公司上年度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要业绩、年度股利、主要业务回顾、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或变动情况等。

重要事项。包括本公司机构的变动,新投资的重大项目等需要向股东、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事项。

财务状况及分析。这一部分,不但要公布本公司编制的财务状况及分析,通常还都附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查帐报告,以示这个财务状况及分析是可信的。

业务展望。主要包括未来的一年中本公司的经营指导思想、主要投资方向及所需资金数额、盈利预测等。

署名和日期。在附表前写出公司全称或公司董事会,以及详细的年、月、日。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06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06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06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04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06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约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2005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05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2005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200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会计年终工作总结《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上年度的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质量 年报披露 及时性

一、引言

及时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之一,也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1989年7月公布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规定及时性为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制约因素之一;IASC在1997年的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中规定了会计报表披露的合理期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0颁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概括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主要为可靠性与相关性,相关性包含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三个方面。200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07年证监会通知,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2007年年报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上市公司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二、文献回顾

(一)年报披露及时性 国外关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因素及其市场反应,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好消息公司似乎更愿意早日披露定期报告而那些坏消息的公司却倾向于较迟披露。公司披露年度会计盈余的早晚同公司实际盈余与分析师预测值的差距间存在显著关联,坏消息(即实际盈余小于预测值)的公司会更晚披露,而好消息(即实际盈余高于预测值)的公司会提前披露,这就是“好消息早、坏消息迟”的披露规律,此规律得到了Gilvoly等(1982)、Kross等(1984)、Haw等(2000,2003)、chen等(2005)、陈汉文等(2004),等等的广泛支持。此外,也有众多学者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其他方面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Whittred(1980)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越严重,年报披露的时滞越长,Elliott(1982)也发现审计意见与盈余公告时间具有显著地关联,还有学者研究了审计师(审计师的结构、规模)、业绩状况(未预期盈利方向、是否存在损失)、财务困境和行业情况等因素与年报及时性之间的关系(Ashton等,1987;Kinney等,1993)。国内学者也对盈余报告及时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王立彦等(2003)发现,推迟披露年报的公司较多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当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业绩较差。程小可等(2004)发现,利好的盈余消息显著地比利差的盈余信息更及时的披露,且规模越大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越晚。伍丽娜等(2004)发现,当年得到非标准审计意见、变更审计师、未预期收益为负、亏损公司倾向于推迟披露年度报告,但是未发现与预期收益的大小与年报披露及时性显著相关。巫升柱等(2006年)发现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和亏损公司经历更长的年报时滞,同时他们还发现年报时滞与公司规模、是否发行外资股、是否为集团公司等因素有关。张继勋等(2006)通过研究年报披露时滞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发现,主营业务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收益稳定指标越高,年报披露时滞越低,同时发现审计意见类型、审计师变更影响年报披露的及时性。蒋义宏等(2008)发现未预期盈余为正的年报、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年报以及业绩好的年报披露较早,当年发现审计师变更的公司和亏损公司年报披露较晚。王建玲(2008)年研究了股权结构对审计报告及时性的影响,发现流通股的比例阅读,年报时滞越长,而股权集中度越高、前十大股东中存在机构投资者会导致年报的披露越及时。

(二)内部控制 美国SOX法案之前,内部控制鉴证及其披露属于公司自愿行为,自愿性披露是公司或管理层显示其经营、财务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一种方法(Healy等,2001)。由于数据缺乏,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方面的文献非常有限。SOX 302和404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管理层内部控制报告和审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意见,其中包括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这种法律强制下的制度化披露为开展实证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基础,这方面的实证研究主题主要有:自愿性内部控制披露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缺陷存在的影响因素、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信息含量、内部控制与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与审计收费、审计师变更和审计延迟、内部控制与权益资本成本、内部控制失败与高管人力资本损失、内部控制与公司质量改善等等(李亨,2009)。然而,关于内部控制与审计报告及时性的文献非常少,Ettrendge等(2006)和Li等(2007)均采用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来衡量内部控制质量,研究发现,如果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则审计师会增加审计工作范围和实施额外的实质性测试以降低审计风险,从而导致审计延迟增加,同时他们还发现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缺陷比具体层面的内部控制缺陷更复杂,产生的影响更大,审计延迟也更长。Ettrendge等(2006)还发现,员工、过程与程序、职责分离、结账过程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经历更长的审计延迟。由于我国内部控制鉴证处于自愿阶段,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非常有限,一般也不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目前很少有文献对内部控制质量是如何影响年报披露及时性进行研究,本文希望对这一主题进行初步探索。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通常情况下,薄弱的内部控制导致会计错报更容易发生而且不易察觉,因此审计师需要扩大工作范围和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因而企业倾向于较晚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相反,内部控制有效的企业会及时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越好,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越及时

(二)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为2009年度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并删除无法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的样本公司。经过筛选,最后得到研究样本数为1522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样本数为820个,深圳证券交易所样本数为702个。本文使用的年报披露时间、主要财务数据、会计师事务所数据来自CSMAR金融数据库和北大锐思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相关资料系通过查询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年报后手工获取。本文的数据处理主要采用eviews 5.0统计软件。

(三)变量选取及度量 (1)年报披露及时性及其衡量。本文采用实际报告时滞(Actural Reporting Lag,ARLag)作为年报及时性的替代变量。实际报告时滞(ARLag)=年报报告披露日-会计期间结束日,ARLag越小,年度报告披露越及时。(2)内部控制质量及其衡量。Easley等(2004)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增加公司融资成本,当公司质量存在差异时,管理者可以通过信号传递方式可靠披露公司信息而不需要额外的支付成本。2010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前,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属于自愿性披露范畴,虽然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增加公司的负担和风险,但是也是一种有利且有效地信号传递方式,内部控制质量好的公司倾向于向外界传递这种信号。曹建新等(2009)从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结果上发现,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皆是肯定性的,因此认为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强于未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吴益兵(2009)采用了企业是否披露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相关信息,作为内部控制质量的衡量标准。因此,本文假设:如果企业披露了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内部控制信息,则内部控制质量为(Attestation)取之为1,否则取值为0。(3)控制变量及其衡量。审计意见类型。由于非标准审计报告将可能向投资者传递负向信号,根据信号理论,拥有高质量会计信息产品的上市公司更愿意及早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拥有低质量会计信息产品的上市公司更愿意延迟披露会计信息。并且,《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等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更正;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由于法律的严格规定和处于各种动机考虑,上市公司管理层会尽力避免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因此会加强与审计师的沟通、磋商以及谈判。审计师与客户对各种意见分歧的协调与沟通,可能会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很可能导致年报披露的延迟。此外,由于审计师需要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增加审计程序以加强或减少签发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需要增加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也会导致年度报告披露的延迟。2006年颁布的新审计准则将审计报告类型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大类。其中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本文通过设置虚拟变量Type来度量审计意见的类型,当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时,Type=1;当公司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Type=0。审计师变更。变更后的事务所与客户的首次合作,可能需要一个互相熟悉、磨合的过程,双方沟通、协调和谈判时间可能会增加;另外,由于初次接触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活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很难直接借鉴以前年度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具体审计程序上花费的时间可能会增加。因此,本文通过设置虚拟变量Switch来衡量审计师的变更,当审计师发生变更时,Switch=1,对于因事务所改组、合并而引起的名称变更,不视为审计师变更;当审计师未发生变更时,Switch=0。审计师规模。由于大型规模的事务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具有更充足的能力去及时完成审计义务,因此事务所规模效应使得大型规模事务所能够更及快速的完成审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全球范围最优秀的审计师,因此我们假设,经过国际“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更及时。如果公司聘任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年度审计时,Big4=1,否则Big4=0。业绩指标。不少文献研究表明,盈余状况是判断公司经营活动好坏的重要衡量指标,管理层倾向于选择好消息及早、坏消息延迟的披露策略。本来采用未预期盈余(UE)和亏损状况(Loss)两个指标衡量业绩状况。借鉴Haw等(2003)方法,未预期盈余=本年度实际盈余-本年度期望盈余,根据随机游走模型,上年度的实际盈余可以当做本年度期望盈余,如果未预期盈余小于,UE=1;如果未预期盈余大于或等于0,则UE=0。当公司本年度发生亏损时,则Loss=1,否则Loss=0。股权集中度。审计师在执业审计业务过程中,承担的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集中程度有关,如果股权越分散,依赖公司年度报告进行投资决策的投资者的数量也就越多,相应地上市公司与审计师遭遇诉讼的可能性就越大,基于此考虑,公司也就需要更长时间来准备年度报告。因此本文通过设置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Percent10)衡量股权集中程度,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年度报告披露得越及时。财务困境。面临财务困境的公司,有动机延迟披露财务报告。本文借鉴Haw等(2003)度量财务困境的方法,利用资产负债率(Leverage)来替代财务困境。资产负债率高的公司面临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比资产负债率低的公司大。公司规模和经营业务复杂程度。通常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编报年报所需时间越长,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需要的时间也就越大,相应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也就越晚。规模小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提前披露年度报告,这一结论得到了Haw等(2003)、程小可等(2004)的支持。但从政治成本假设角度出发,规模大的公司可能受到监管结构和投资者更多的关注,因此有动机去尽早的公布年报,伍丽娜等(2004)没有发现公司规模显著影响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此外,公司的业务越复杂,公司越有可能延迟披露年度报告。本文通过设置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Lnasset)和应收账款与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Ava)来衡量公司规模和经营业务复杂程度。具体的控制变量及其衡量如表(1)。

四、实证检验分析

五、结论

本文以沪深两市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内部控制质量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结果表明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明显比未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公司更早披露年度报告,说明我国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执行以及执行内部控制鉴证的必要性。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提出以下建议:上市公司应尽快围绕2010年4月26日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设计适合自身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实施鉴证业务;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的监督,保证只有拥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接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并按照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执行鉴证业务。及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存在的问题,建立惩处机制,加大违规成本,以保证内部控制鉴证良性发展;加强对内部控制鉴证的指导,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能够彻底贯彻与实施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范的要求。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企业集团风险管控的会计内部报告研究”(项目批准号:11JJD7900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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