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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08.02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039-02
1 油田企业会计财务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针对油田企业而出台的内部会计制度虽然不少,但是在内部监督的执行过程之中却都流于形式,无法发挥企业内部监督的重大作用。在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财务人员从根本上脱离了各委派企业的实际业务工作,不能详细了解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监督企业内部出现的问题,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油田企业中大多数的核算人员都同时负责多个单位的账务,无力掌握所有单位的业务细节,这就给核算工作人员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则会计监管部门形同虚设。
1.2 油田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低
目前,油田企业中财务人员的知识层次还是比较低的,很少会计工作人员接受过大学专业教育,大多数财务人员是半路出家,这对财经政策与财会知识缺乏了解,严重影响了会计工作的严肃性、知识性,影响了油田会计的工作质量,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大多根据以前的经验开展工作,不能与时俱进,使用传统的以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计量的基础,以其他计量方式为辅的计量方法。计量方法的落后给油田企业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人才是油田企业发展的软实力。
1.3 相关环境事项往往合并,不单独核算
目前,油田企业虽然已经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对于环境支出也做出了非常细的分类,并据此进行核算,但是环境相关事项还是与企业中的日常会计事项合并反映。所以,在油田企业的会计报表上,不能直观地看到油田企业因为环境事项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的确切情况、因环境事项产生的收益情况和环境事项带来的现金流情况。这使企业不能掌握自身对环境的破坏程度,以及保护环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益,势必造成我国环境的过度污染,对企业的长足发展也不利。
1.4 财务部门的核算方法不科学
传统会计核算都是对会计盈亏进行分期计算,以前年度的经济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造成了现阶段环境费用的增加,这使现阶段的会计盈亏与以前年度的会计盈亏不能完全与实际相符合;企业现阶段的经济活动和产品都可能与以前年度的不相同。
2 针对油田会计财务制度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
2.1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体系
油田企业首先要充分发挥稽核人员的作用,认真审核会计凭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票据开具的真实性、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及科目选择的正确性等,对于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稽核人员还要跟踪落实整改的进展,对稽核报告进行存档。此外,不断提高所有工作人员对稽核结果及稽核业务的重视程度,解决在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其次,油田企业要加强对于会计资料的管理。为了更好地对会计资料进行管理,我国财政部很早就已经出台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这一规范很好地适应了会计工作的新环境。再次,油田企业可以实行集中核算,集中核算又称为一级核算,它是一种把企业所有的会计工作都集中到会计核算部门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要求企业下属的各个职能部门只针对自己部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原始凭证,然后定期地交给会计部门,并以此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填写明细分类账、编制财务报表。这一核算方法对于减少核算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很有利。
2.2 提高油田财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油田财务工作水平是否提高和会计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都要依靠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所以,油田企业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选拔、培养、使用人才的机制,充分调动全体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首先,要抓好在职财务人员的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财务专业知识在职教育,在油田的统一规划下,鼓励油田财务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在职学习,提高油田企业财务队伍的整体水平。其次,油田企业要制定严格的油田财务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宣传,不断加强财务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的教育,整体提升油田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2.3 针对环境事项实际情况,单独核算
对于油田企业有关于环境的各种事项,企业必须单独核算。首先,企业要明确责任,保证已经对所核算内容的书面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对单位的负责人与业务人员进行调查,确保掌握关键情况与线索。此外,还要适当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确保审计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依靠审计结果追究经济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其次,企业针对环境事项可以建立财务集中核算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标准体系与会计信息化系统,分别建立起环境事项、非环境事项两个会计信息集中平台,建立交易平台与标准管理平台,实现会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环境事项和非环境事项会计信息的集中。再次,国家应该制定详细的会计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环境的污染程度,制定出不同的会计制度,规定不同的资产摊销年限,尤其对于国家给予的环境补助,必须重点说明其入账方法,这既可以让一些油田企业无机可乘,也保护了环境。
2.4 运用科学财务核算方法
有些人觉得油田维护费支出中既包括收益性支出也包括资本性支出,起到了维持简单再生产的作用,有的甚至起到了扩大再生产的重要作用。因此,在会计处理上不能一概而论。但实际上,油田维护费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它的主要作用是扩大再生产。所以,应该采用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一样的处理方法,计入到以后的产品成本中必须通过折旧或者摊销。这就显现出财务核算方法的重要性。事实证明,虽然目前实行的油田财务制度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只要利用科学的核算方法,在加强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上,在推进我国油田企业的发展上,在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控制上都会显现出核算方法的优越性与推动性。整体上来说,它是一项重要的且适合我国油田企业基本情况的最好方法。同时,油田企业还必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按时落实对应节点的审核,加快关联企业交易的结算速度,保证内部业务在完工后的结算率。此外,采购部门还必须做到材料账款随时结算,不要无故拖延。通过企业内部的共同努力,保证成本预算和投资信息的真实、可靠。
3 结 语
我国的油田企业财务制度正在与国际接轨,和国外的跨国石油企业相比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差距就是我们的机会,就是我们行动的方向,我们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资本项目自由化、金融市场一体化及信息技术多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油田企业发展的步伐也会越来越快。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睿.企业内部环境视角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J].科学之友:B版,2008(3).
关键词:新时期下;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审计工作;分析和研究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是其较为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对当下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其存在自身的发展弊端,无法满足当下社会的发展需求,管理体系存在众多弊端。下文将详细对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弊端进行分析和阐述,并给予相关举措和建议。
一、新时期下,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弊端阐述
(一)无法满足时代的发展需要
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对企业的财务体系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的地位[1]。但是当下众多企业中,其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没有把无形资产放在主要位置,使得在实际的财务评估过程中,极大的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内部的管理制度体系内,但是企业没有及时把握这一优势,使得企业的利用内部控制体系来进行财务的管理工作,降低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2]。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在实际经营管理工作中,要想保证自身的长远发展,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也是企业发展自身的必要工作任务,但是现阶段,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极大的忽视了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存在较多发展弊端。众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较为关注经济的增长,关注自身的利润效益,企业财务部门没有给予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该有的关注,致使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弊端重重,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阻碍[3]。
二、新时期下,财务审计工作的建议举措
(一)贯彻实施和完善财务制度,使其满足社会的发展
当下,企业的发展来说,其和政府具有紧密联系密。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不同机构和部分具有紧密联系,受到政府和不同机构的认可。因此,要想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要增加自身和政府机构的联系性。站在政府机构的角度来说,其要增加对企业的关注度,给予企业相应的支持。其一,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其要增加自身的职责明确性,把属于自身工作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做好。其次,增加自身和企业的联系性,增加对企业的发展过程的关注度,建立完善和科学的财务制度,保证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其二,政府机构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时,要把企业工作人员的利益和内部评价体系结合到一起,全面贯彻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理念,保证财政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完善性[4]。
(二)增加审计工作和指引工作的完善性
目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审计体系和企业的咨询体系是独立运作,行使各自不同的职能和权利。对我国的会计法律进行分析和研究,其给出对于审计的主体单位,其会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时,不可以进行咨询业务的服务,要保证企业的审计工作和企业的咨询工作的独立性。但是,当下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其尽管建立了单独的咨询体系,但是其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其和审计投资事务仍然存在较大联系。而且,在实际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和咨询工作常常相互采纳意见,进而极大的阻碍了企业的发展。面对这一形式,针对管理体系,要增加对这一现实的关注度,增加审计工作和指引工作的完善性,建立合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对于违反管理体系的体系进行惩罚,保证审计工作和指引工作的完善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对于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来说,为了保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的高效进行,要增加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关注度,对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专业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具备较好的工作能力,使其满足现代化企业的发展需求,保证其具备较好的工作能力和操作能力,其次,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人员,也要树立科学工作目标,全面贯彻爱岗敬业理念,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5]。
三、结论
新时期下,要想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首先要完善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的弊端,全面贯彻实施和完善财务制度,使其满足社会的发展,增加审计工作和指引工作的完善性,增加对会计注册师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关注度,保证企业财务部门财会内控制度的审计工作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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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双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0,20:26-27.
[3]林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探讨[J].会计师,2014,02:66-68.
1.年度财务报告不公开披露。我国高校财务报告披露主要遵循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高校会计报表只向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不对外公开。当时立法者的思路是高校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拨款,因此高校会计报表只需要满足政府的信息需求。但是,这一规定已不能适应现今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高校资金来源由过去的单一依赖财政全额拨款变为财政差额拨款以及学杂费、接受捐赠、投资收入等多种资金来源。高校招生规模日益扩大,高等教育开始由免费制到收费制过渡,学费构成高校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为了适应招生规模扩大的要求,高校多向银行举债,大量投资于固定资产。银行需要通过财务报表来评价高校的偿债能力,高校资财非债务来源的提供者虽不要求获取投资收益,但是他们都有各自的信息需求:捐赠人需要了解其捐赠财物的用途和产生的效益;学生希望获得学校培养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成本信息;政府需要评价高校管理者履行经管责任的成绩,决定资源在各个高校之间的分配;而广大的社会公众则要求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由此可见,高校财务信息的需求者已趋于多元化,但是他们却不能从公开的渠道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2.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外部审计。我国还没有形成大学年度财务报表接受外部审计的制度。政府审计部门对高校的审计主要是对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一些专项资金的审计。此类审计间隔时间长,具有偶发性的特点。因此,这种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的监督效果有限,它不能有力地促使高校管理层遵守财经法纪,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如果高校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未经外部审计,那它将很难取信于报表的使用者。虽然高校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其独立性要远低于外部审计机构,它不具备向第三方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服务的能力。在西方国家,高校对外公开的财务报表需要经过政府的独立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且独立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一起对外公开披露。
3.同时采用两种会计核算基础。高校对教学科研和教辅活动业务的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对收入、支出或费用加以确认或记录的时间标准不同,一张报表上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导致报表信息的有用性和可比性都大打折扣。高校的目标是在其财务和其他资源允许的条件下为社会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服务或产品,因此,虽然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但是它还是要讲求业务活动的效率。无论对高校的内部管理者还是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来说,收入、成本及费用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收付实现制虽然易于建立和使用,但是它不能对教育和科研成本进行正确的核算,不能使收入与费用恰当的配比,而且容易被管理当局用来操纵业绩。
4.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这项规定使得高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核算教学科研经费,一个核算基本建设投资。这使得任何一个会计主体都只是反映了高校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的这一基本前提。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核算不仅增加核算成本、加大了工作量,而且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了解高校全面的财务信息的需求。
5.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现行《制度》只要求高校提取修购基金,而不要求提取折旧。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与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情况没有联系,不能反映其实际的价值。提取修购基金不会减少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价值,这使得高校固定资产虚高,财务状况不真实。
6.负债分类不科学。在资产负债表中,“借入款项”排列在其他流动负债之前,位于负债类的第一项,似乎隐含着“借入款项”属于流动负债之意,实则不然。近些年来,高校进行大规模基本建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银行的长期借款。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混合列入“借入款项”中,不利于有效揭示高校的财务风险和分析其偿债能力。
7.基金核算不合理。按照《制度》的规定,高校净资产分为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固定基金是高校所有的各项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专用基金中包含修购基金,而提取修购基金又不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中进行登记,这无疑夸大了高校的净资产。此外,基金信息也较粗略。例如报表没有提供各限定用途的专项基金的详细分类。
8.财务报告信息不足。现行《制度》要求高校编制的基本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细表,这三张报表主要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的业务活动日趋多样和复杂,投资、举债、经营创收等活动被广泛涉足,因此,高校业务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不断增加,关于高校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也是报表使用者所希望获得的信息,而现行制度却不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此外,提供的表外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也严重不足。
二、几点改革思路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
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
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一、 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主权,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 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