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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06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06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06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04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06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约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2005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05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2005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200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会计年终工作总结《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大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一方面,可以促进师事务所合理经营,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及降低收费;另一方面,客户也不必耗费精力就审计条件讨价还价,对客户甚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会计师事务所在拟定合同条款时,经常利用其制订者的地位,制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户的条款,特别表现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资条款,这些免资条款包括免除责任的条款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本所概不负责”或“本所只退还审计费,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等。通过规定这样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损害客户利益,使合同关系不公正,违背了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为了避免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纠纷,会计师事务所应尽量回避使用格式条款业务约定书,而使用非格式条款约定书。如果为了节省审计成本,决定使用格式条款约定书时,应注意以下:(1)事务所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客户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3)事务所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对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予以说明。
二、持续经营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各国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注册会计师职业界进入了诉讼爆炸。许多审计风险源于客户的持续经营问题,源于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问题的认识不够。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持续经营的风险认识不足,认为能否持续经营,与审计无关,审计只要确保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就可以了;二是未能实施关于持续经营方面的审计程序;三是编制审计报告时,未能充分考虑持续经营的。某注册会计师接受某中外合资企业清算审计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要求补办审计报告,但在审计报告中对持续经营问题未作任何披露。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范。一是提高认识。在商业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破产倒闭屡见不鲜,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面临着持续经营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充分考虑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可能性。二是充分关注企业财务、经营等方面显示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迹象。例如:资不抵债,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三是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例如与企业一起、讨论最近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预测和盈利预测;审核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期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查阅有关企业财务困境的会议记录;向客户的法律顾问询问有关诉讼、索赔的情况等等。四是充分披露持续经营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当客户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披露:(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2)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
三、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就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作了详尽的规定。然而审计实务中,有的注册师为了迁就客户等原因,错误地运用了审计意见的类型。例如,将保留意见写成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将否定意见写成拒绝表示意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业内人士认为,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没有实质性区别。其实不然,这是完全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例如,某上市公司1997年出售4250m2商业用房,在产权没有过户、房款没有收取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已实现,提前确认利润797万元;此外,该公司在受托经营报酬时,违反委托管理经营合同书,只计算1至10月的部分利润,而没有承担相应的亏损,虚增利润699.8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对该上市公司1997年会计报表审计时未能尽责确认上述两笔利润已实现,并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提前确认利润、虚增利润都是姓“假”。对假的不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而用了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证监会于1999年6月作出了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3万元的处罚决定。外公布的上市公司1998年年报审计报告来看,这种现象也非个别。因此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时,不能混淆性质,应确保意见到位。
为使信贷独立审查官的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使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重庆市分行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信贷业务独立审查(暂行)办法》,规范了信贷独立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审查内容和尽职要求,建立了独立审查办职责和岗位职责,为独立审查条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实行全面风险审查
一是坚持独立、现场、高效原则。坚持与信贷前、后台工作的相对独立,保证审查意见的独立性;坚持对新客户、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进行实地核查,加强对重大风险和非财务因素的审查,更好地防范信贷风险;坚持高效率完成审查工作,保证不因独立审查工作延长办贷时间。二是加强财务因素的审查。一方面,继续加强客户现金流量审查。通过查看客户银行对账单明细,进一步了解客户销售货款回笼、他行资金回笼、个人银行卡结算资金、整体存款余额等情况,准确判断客户现金流量和资金实力情况,把握第一还款来源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实地查看企业库存、纳税申报等情况,分析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努力还原真实情况;通过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初步分析,结合具体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对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变化等财务因素的核查,掌握企业资金使用、经营效率、固定资产投入等方面真实情况。三是加强非财务因素的审查。通过对企业生产现场、库房进出记录、发货单、员工工资、水电费交纳等一系列非财务因素审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进一步验证和补充财务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四是高度重视抵押担保措施。通过进一步强化抵押品现场核查工作,并有效利用重庆国土资源网站等资源,结合类似资产的最新成交价格,分析抵押品评估价值和变现能力,较好地把握了第二还款来源。五是有效开展贷款项目回访工作。为了及时掌握了解贷款项目执行情况,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信贷独立审查人员利用续贷审查或专门组织回访的方式,对经独立审查的部分贷款项目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重点围绕贷款批复条件落实、贷款资金使用、企业现金流变化、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企业银行借款变化、担保措施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近两年,共对60余个贷款项目进行了回访检查,对回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行进行沟通,并督促各行进行整改,同时通过回访收集的最新数据,与企业上年同期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为企业续贷过程中进行信贷独立审查提供参考依据。六是完善核查手段,切实提高核查意见质量。为尽可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尽量使所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准确,重庆市分行不断丰富完善核查手段,充分利用网络等工具,多方面收集独立审查工作中所需要的信息。例如,搜集整理了近两年重庆市所有区县的土地成交交易记录6000多条,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为抵押土地的价值判断提供了较为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利用工商局“红盾网”系统,充分了解企业信息,以及需要了解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或重要股东的其他注册信息;利用会计之家网站的年度审计报告查询系统,对客户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防伪编码进行查询,客观地验证所提供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总结
已经在贺岁片市场大红大紫的华谊兄弟,终于发现过于依赖“一哥一姐一导”的弊端。2012年2月18日,华谊兄弟(300027)发公告称,其将与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打造“华谊兄弟文化城”。
这是华谊兄弟立足于在电影投资、制作、发行方面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电影产业链、进入影院放映业务、实现公司打造电影产业完整产业链的发展战略。横店在影视界已经是非常著名的影视基地,华谊文化城的建立,又会带来怎样的新格局呢?
如何摆脱依赖超级明星
连续两次人事震动的背后,折射出华谊深层次的发展问题。
对于娱乐影视企业而言,以艺人为核心的人才资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华谊兄弟演艺公司副总经理王伟丞曾表示,娱乐公司唯一的核心资产就是艺人,优秀艺人的去留,直接决定了公司的命运。
华谊兄弟的核心人力资源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导演和制片人等创作人才,第二类是经营管理人才,包括营销、财务、经纪人等,第三类则是最直观的艺人群体。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三方面均存在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除了艺人经纪,其影视制作业务同样严重依赖某些“个人”。 冯小刚工作室出品的《集结号》和《非诚勿扰》占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影业务收入的40%和总营业收入的18%,公司对冯小刚团队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早在《唐山大地震》开机之时,就出现过英皇1亿元挖冯小刚的风波,虽然最终冯小刚选择了留下。但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冯小刚与华谊的合约总有到期的一天,有“票房王”之称的冯小刚,早已成了各大娱乐公司竞相争取的香饽饽,下一次冯小刚是否还会选择留下,谁都无法保证。
王中军的压力不只是来自于冯小刚。去年底,冯氏电影的御用演员葛优签约英皇,约定五年内拍三部电影。更早之前,周迅、黄晓明、李冰冰等华谊力捧的明星也在合同到期之后并未续签。这意味着华谊兄弟的主打产品或知名品牌将会被削弱甚至转投竞争对手。
华谊已在尝试“去冯化”的努力,开始把鸡蛋分散到很多篮子里,现有的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三大板块比例日趋均衡,新业务游戏、影院、影视文化城发展迅速,但公众最关注的仍是冯小刚这只最会下蛋的“金鸡”。
资本迷局对赌流产
华谊兄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广告公司到民营影视娱乐界的航母,资本杠杆在华谊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王中军的一句话道出了他对华谊兄弟高速成长的基本观点:“金融与电影的成长密切相关,起码华谊兄弟是这么成长起来的。”
娴熟的资本运作为华谊获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但对资本的过度迷信也让华谊走上了唯资本论的歧途,并将这种意识过度蔓延,甚至影响到公司业务发展方向。
究其根本,源于大投入、大制作的商业大片产出模式极大增加了华谊兄弟的经营成本。在王中军看来,只有高投入的商业大片才能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视觉吸引力,才有足够的资金做好市场营销,这是吸引市场的根本手段。“华谊兄弟近年来业绩徘徊不前,伴随着公司股本的无限扩张,引进了不少钱,但不代表盈利能力的提高。”有证券分析师这样认为。
2010年6月,华谊兄弟以1.485亿元入股掌趣科技,以持22%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入股时,双方就曾签对赌协议。而2011年华谊兄弟又披露将上述对赌协议取消。
何为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当初为何华谊兄弟发起对掌趣科技投资?在一年后,华谊兄弟又为何解除与掌趣科技的对赌协议?
按照当时的规定,掌趣主要股东承诺公司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的税后平均净利润(A)不低于5000万元,若小于5000万元,则按照(5000万元-A)×12倍×22%的金额补偿华谊兄弟。若股东会决定申请上市日前述2011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做出,则按2010年度审计的税后净利润(A)计算基准。
公开资料显示,掌趣科技2011年1至6月净利润为2213.04万元,2010年为4133.48万元。依据上述条款,如果公司未在申请上市日前做出2011年度审计报告,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准,则两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目标没能完成,因此,应当向华谊兄弟补偿差价2200余万元。
在解读华谊兄弟对掌趣科技投资时,华谊兄弟副总裁、董秘胡明认为,华谊兄弟的初衷是加强产业链布局。
事实上,虽然华谊兄弟希望将对掌趣的投资作为电影版权的衍生业务,但是,经过近2年的接触,双方仍没有找到可以将电影版权直接转化为游戏的赚钱的合作项目。
向综合性娱乐集团转型
华谊的危机自去年已经开始。2011年前三季度,华谊公司营收4.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74%;其中电影业务收入下降41.18%,这一波动来自2010年《唐山大地震》带来的高票房对比。
2011年,除了上半年的贺岁片《非诚勿扰II》,华谊电影几乎没有更多的亮点。前三季度,华谊的单部影片收入无一过亿。
已经意识到影视剧产出不稳定危机的华谊,今年也加大了收购或自建影院的步伐,试图加大渠道建设,以期对上游内容形成良好互动,并靠影视放映工作获得稳定回报。
2010年6月,华谊兄弟首家影院在重庆盛大开幕,成为集团打造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里程碑。7月,由华谊兄弟公司和北京市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打造新影联・华谊兄弟影院在北京开幕。拥有影厅20个,成为目前全国拥有影厅数量最多的影院。随后,华谊兄弟再斥巨资打造重庆第二家江北金源影院。2011年4月,华谊兄弟影院成功进驻武汉黄陂。2011年5月,华谊兄弟影院荣耀绽放合肥滨湖新区。2011年11月,华谊兄弟影院在安徽铜陵落户。未来两年,华谊兄弟还将分别在无锡、重庆、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影院。
华谊文化城的建立反映出华谊在电影方面的实力,现在国产电影与进口片相比还是非常有竞争力的,国产片和国内观众在文化上的互动是更强的。因此,华谊片库的积累和大片的出品能力都具备以影视为基础来做文化旅游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