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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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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包括: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下同);乡镇及街道直属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的正职领导干部;区直属事业单位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晋升、转任、轮岗、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被审计领导应当在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五)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它情况。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地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中长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四)重大投资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决定及其实施结果情况;

(五)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资料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六)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资料;

(七)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八)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有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包括;

(一)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管理绩效情况;

(二)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三)领导干部任期内投资、担保、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交通工具、办公物品移交情况;

(五)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分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用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内审机构工作,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商请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内审机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情况;

(四)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七)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组向内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根据所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修改,并将他们的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审机构,同时将核实和修改的情况告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时抄送上级审计部门及本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任用、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及下列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移交单位纪检部门或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

1、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报经营业绩的;

2、侵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财物的;

3、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4、违反规定将资金借贷他人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摘 要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适时加强村级财务、村级债权债务、村集体资产资源等项目的管理,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焦点和热点。管好农村集体财务,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就目前的村级财务审计现状、原因及对策提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村 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中的一个焦点、难点问题,它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几个村,委托我所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现谈谈审计的个人体会。

一、村财务审计的目的、内容和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经济,造成村级财务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明细,有的村虽然成立了村理财小组,但设立不规范,审核不严,村务流于形式,造成群众意见很大,往往在村换届选举后,村民迫切要求进行清产查账,查明村干部有无贪污、舞弊等违法乱纪,比如土地征用款、青苗补偿费等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发放是否准确;山林收入、财产出租收入是否入账,招待费的开支是否合理,资金有无挪用,利息是否入账等等。涉及账时间少则五、六年,多则十多年。由于村自身的财务力量薄弱,所以委托我们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审计的内容,村清帐小组一般提不出具体的、明确的事项,基本上成为村级财务的全面审计。

二、村级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几年的村级财务审计看,村级财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财务人员知识结构低,业务素质不高。早几年,村财务人员大多由本村村民担任,年龄偏大,部分兼职,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虽然有些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业务素质普通不高,部分形同虚设,起不到财务监督作用。近几年,村财务转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兼管,但大多凭村出纳的报账资料做账,未能发挥会计应有的职能。

2.会计设置不健全,使用混乱。甚至不设立“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将其收付纳入“现金”;同一事项,在不同的科目反映等。

3.会计原始凭据不规范、缺乏管理。如收款凭据,既有农村集体经济专用票据,又有白条“收款收据”,票据未实行专人使用与保管,收据上下联错位、代开、遗失、开票日期颠倒,收据未入帐情况等。付出票据,大多无合法凭据。

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批权混乱,村长、书记、会计、出纳家属、甚至其他人员(如集资建房款由工程施工方直接收取售房款)等人插手财务工作,收入未入帐或未及时入帐,收入直接抵销支出等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

5.凭证填制欠完整,原始凭证及清单不全,金额涂改、粘贴,凭据无领款人签字,或签字模糊,代签或按手印,支出发放无依据,支出标准不一,数量与金额计算不符,甚至合计数存在多报等现象。如某村发放土地征用款15.003亩金额180036元,而合计数付出16.003亩金额192036元入帐,多报征用费12000元。

6.档案保管不善,会计凭证、账册、收据存根、重要合同,村委会会议纪要等保存不完整。

三、审计主要方法及发现问题的处理

审计过程中,我们以账簿为主要依据,以货币资金收支为主线,对历年的收支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审核:

(一)收入审计

对村收入,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山林承包、房屋租赁等收入,我们逐笔进行审核,列出清单,包括发生时间、缴款单位、内容、收取标准和金额。然后,将账面收入与合同、与收据存根进行双核对。将核对情况,在报告正文中披露。同时将账面收入、合同收入、无合同收入、未按合同执行、合同未执行等情况,制作成表格,作为报告的附送件。特别是村民有意见的,或者金额较大的,逐笔反映。无意见或金额小的收入,按类别汇总披露。

(二)银行收支审计

对村未设立“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无银行存款日记帐,不能提供或不能全部提供收付全部凭据的,一方面,我们与村清账小组一道,向村开户的银行、信用社提请协助,要求其提供被审计期间的对账单,然后根据我们的审计经验及现金账面收支,有针对性的抽查若干笔数(如金额较大,或有异常的),请银行帮助提供原始收付凭据复印件,将其与村现金账面核对,发现是否存在未入账或者被挪用情况。如审计某村银行收付时,发现该村存款利息未全部入账,款项付给某气动元件厂(该厂与村无业务联系,村账面无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以及抽查情况,在报告中进行披露,提请村清账小组与相关当事人核实。另一方面,我们将每期的出纳结报单余额和同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对比、分析,以确认是否有挪用资金情况。如某村审计,经余额对比,反映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出纳处均有大额库存现金,对此情况,是否与村民反映的资金被挪用相吻合,我们在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同时提请报告使用方,关注库存现金余额中可能存在的未及时入账的土地补偿费支出。

由于银行、信用社拉存款,村往往在多家银行开户,村资金在各银行户头之间转账也较多,因此我们对该种情况,关注收付是否入账,收付时间是否合理。

对设立“银行存款”明细账,我们将发生额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三)收款收据审计

在村账面收入审计的同时,我们将已入账的收据号、收款金额进行汇总,将汇总数与收据存根核对,将差异,与缴款方核实的,并利用表格形式予以披露。如某村审计,发现如下问题:有存根联、但记帐联未入帐的有24本收据,金额579659.66元;记帐联已入帐、但未提供存根联的金额958725.17元;为他人代开收据金额1918374.00元;未入帐金额90062.60元;被审计期后入帐500元;票多开、款小收600元;收据缺号一张。上述情况,我们在报告附送件中均一一列明发生的时间,缴款人,款项内容,开票人等。

(四)支出审计

村土地征用款、青苗补偿款支出,我们逐笔、逐户反映支付情况。其他支出按委托要求,进行归类汇总,对有异议、或金额在一定标准以上的支出,逐笔进行审核并披露。

(五)审计中发现问题处理

审计发现问题,我们不是忙于下结论,先向村清账小组反映,联系当事人调查、了解、询问,当场做好谈话笔录。对难以查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向清账小组反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在完成实质性审计后,我们整理、撰写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给村清账小组,征求和听取意见反馈,对报告涉及相关事项的披露深度、广度与之进行沟通与交流,甚至进行激烈的讨论,并充实一些新的审计证据,修改相关文字,语气,完善审计报告。然后按照本所审计报告出具的流程,签发正式审计报告。

四、启示

通过几年来的村财务收支审计,我们得出如下启示:

1.村民和村清账小组,在清账初期,主观期望往往过高,总是希望经中介机构查账就能查出村干部贪污、舞弊等违法乱纪的结论,一旦审计结果与其愿望有相当的差距,就可能对审计报告进行挑错,因此,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我们要明确提醒村清账小组,社会中介机构,受职权限制,部分取证工作,可能难以开展的,使清账小组对审计的局限性有必要的认识和理解。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严谨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少作一点主观测和推理,多一点取证,为减少审计风险,我们要全面和清晰反映每一项业务,对村各项收支进行归类、分析、整理,以详尽的披露和说明,充分的附表,使村民容易看懂和理解。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村级财务会计审计是农村集体财产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形式,审计三方关系人的信任对称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通过对青海省X市D区村级财务审计的调研,了解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分析产生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并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以确保村级财务审计规范、有效运行,保持村级财务审计公信力。

 

1 村级财务审计的发展

 

村级财务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以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形成的。起初在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关系比较简单,社内的财务收支、收益分配、财产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依靠内部村民民主监督小组、财务相互审查的方式进行,还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带有审计性质的财务清查或清理整顿。随着农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出现不良现象,如一些地方放松对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集体资金被部分人员私自挪用、挥霍浪费和长期拖欠。通过国家1980年和1986年进行的两次全国性财务清查,农村集体财务有所好转,但由于缺乏经常性的审计,一些地方农村财务前清后乱。鉴于此情况,1986年以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财务活动实行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逐步建立专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审计人员。这对改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效益,密切党、干、群关系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条例规定》,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各省市也按照规定陆续与之相应的集体经济审计法规、条例和审计办法,以便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供依据和标准,加快村级审计的步伐。十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都表明村级财务审计逐步发展,与各方发挥监督作用密切相关。

 

2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现状

 

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良好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从全国来看,村级财务审计由于主体模糊,发展缓慢,其中也存在一些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问题。文章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青海省X市D区5个行政村的村民进行调研,包括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三个方面。调研中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5份,其中男性75人,占51.7%,女性70人,占48.3%。在调研中发现,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对村干部管理集体经济活动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76%的填写者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经济管理和决策方面,存在“一支笔”现象,村民认为村干部并未完全履行自身责任,未遵守竞选干部时的承诺。如某村一位村民指出,其所在村的村长在选举时向村民保证,一定会把村里的公路修好,直至他离任公路并未完全修好。另外,换届时对村干部没有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民对村干部的任期行政效果并不十分满意。另外,村干部在村中贫困户选择方面未做到公平公正,存在滥用职权为亲近的村民谋福利现象,不能使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国家政策。通过村民对村干部管理村级活动的评价,70%的受访者对村干部信任不对称。

 

2.2 对审计人员的信任不对称

 

在回答村级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有81%的填写者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很少,有些甚至没听说过,不清楚自己所在村落有无财务审计。仅有3%的填写者知道村级财务审计,在谈到村级财务审计执行方时,只知道是由省、市、县执行审计。从调研反映出,大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不了解,不知道审计是对村干部行政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更谈不上对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报告的信任。鉴于此,在发放问卷过程中,调研者向村民解释村级财务审计相关的知识,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了解之后表示,在一定程度上会信任村级财务审计。

 

3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

 

3.1 集体利益受益不均衡

 

基层社会公共产品的分配和受益,如基础医疗、教育等,同一地区不同村庄的农民享受待遇不同,通过相互的比较,增加因受益不同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感,对村级财务、村干部管理绩效、审计监督产生低信任感。另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土地被征用,各村按照人口数及征地面积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前后存在差异,农民从长远生计考虑,现有失地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求,这与当前物价高涨、生活成本加大的现实形成矛盾,加剧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度。

 

3.2 财务透明化程度低

 

调研中了解到,村委会都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村务公开,但是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仍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择性公开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指令、文件,较少涉及村级财务收支明细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拨款使用途径。某村2015年详细公布第三季度财务公开收支明细信息,但时间在11月中旬,滞后了45天左右,村民未能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因此,财务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村级的财务信息公开与定期及时仍有一定的距离,不排除村干部为了上级检查而象征性公开的可能。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时不能及时回应村民反馈信息,民主决策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3 审计被认可程度不高

 

从调研中看出,西北部地区大多数村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虽然村干部的文化水平高一些,但村干部认为审计部门就是来找自己工作中的毛病,往往消极对待审计人员,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村干部只是肤浅地从表层原因理解审计,并未认识到审计是评价和监督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达到为民着想、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目的。农经站的审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有些在岗人员未经审计培训即上岗,对审计专业知识掌握不熟练,缺乏必要审计程序。

 

3.4 审计信息不对称

 

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村民有权自我管理,但不能事事都参与,一部分权力需要委托村干部行使。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为了保护集体权益和集体经济发展,委托农经站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情况审计。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运而生。村民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未完全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有些村干部按照益于自身的方式管理村级财务活动,而审计机构发表的村级财务审计报告不能及时向村民公开,村民无法了解本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审计结果,不能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审计立法工作滞后、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不健全,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导致村委会与审计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对等关系。审计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财产所有者、受托经营者和受托监督人相互之间的关系错位,从而导致审计信任不对称。

 

3.5 审计主体缺乏独立性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除了完成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外,还安排人员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这种审计模式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值得商榷,并且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时容易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干扰。而上级政府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管辖的村落进行审计工作,类似于内部清查,不能起到审计外部监督作用。即目前常见的审计主体无法保持审计的实质独立,审计人员没有司法权,无权处理涉事责任人,审计问责机制有待完善。

 

4 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对策

 

4.1 明确村级立法,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

 

农村市场经济要想走向成熟,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监督。建议在法律上规定由县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分局,配合农经站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并能赋予一定司法裁决权,强化法治建设,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无论地区、民族、家族、职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发达地区的经验,以法治保证基层社会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符合宪法的精神,也符合国家投入,基层受益、满意的宗旨,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建设基层政权的目的。制定符合村级特点的财务审计条例,和相关的审计取证、报告办法,如《农村财务审计专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2 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根据芮国强,宋典(2012)对江苏市民政府信任实证研究的结果,即政府信息公开会积极影响社会公众的政府信任水平,因此村级财务公开也可以强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程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审计结果不仅要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向村民公开、向村民负责,同时公开的内容也要让村民看得懂,以便能够有能力监督。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审计人员入村审计与村级民主理财相结合。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干部薪酬、村里招待费、大额债权债务信息等,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采用邮寄方式公布,费用可从村集体资金总额中扣除,使其及时了解本村财务状况。(下转P159)

 

       4.3 确保沟通顺畅,认可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的三方关系中,村民、村干部、审计人员应该建立沟通渠道,使各方对村级财务审计透彻理解。村民和村干部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在此关系中,村民应广泛接受教育,提高文化程度,以便顺利接受村级财务审计知识;村干部应做到凭证、账簿等真实,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及时与村民沟通,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保持职业态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审计三方关系人之间相互信任对称,最终构建和谐的村级财务审计关系。

 

4.4 引入民间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

 

在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的问题上,许多学者(王金凤等,2012)提出由国家审计机关主管农村财务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下,设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并下设审计和责任追究部门,二者相互牵制提高独立性。另外,在当前审计模式基础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陶媛婷,2015),构建体外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使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外部独立的再监督职能,以平衡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关系。

 

4.5 创新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技术

 

目前村级财务审计主要任务是差错纠弊,审计方法简单,需要把现代审计理念引入到村级财务审计中,除财务收支审计外,还需要加强绩效审计,注重事前和事中审计,并采取分析性复核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刘家义审计长指出:“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因此需要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各村实行电算化会计记账,开展计算机审计,提高村级财务审计质量,加快基层政府行政效率,把村级财务审计推向现代化审计。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秣陵街道拥有地域面积185平方公里,街道下辖21个社区,4个村。2012年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财政收入9.1亿元,同比增长20.6%。2012年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16963元,增幅达15.6%。2012年社区(村)实现可支配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14%。近几年来,街道始终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农村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推行了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制度。同时大力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使秣陵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促进了街道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1年获得南京市农村财务管理先进集体称号,现将我们的一些做法总结如下:

一、改革管理体制,推行财务、资金“双代管”

秣陵街道把原村、社区主办会计改为报账员,具体负责备用金管理、原始支出发票的初审、收入款项的上交、当月财务收支凭证的管理、资料整理及向村民理财小组报告等工作,撤消了社区(村)出纳员、保管员等职位,大力压缩村级工作人员职数。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出纳员、记帐员、复核员、档案管理员等职位,全面负责所村、社区的财务、资金管理、审凭证编制、账簿登记、微机录入、会计报表编制、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改革原有的资金管理模式,撤消了各村银行(信用社)账户,改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统一账户,分户核算,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报账会计的备用金进行管理,严格限额,监督报账会计及时结账,不得坐支。

二、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

秣陵街道在原有的农村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根据需要,对一些财务行为和财务支出出台一系列的办法的细则。具体的制度有《秣陵街道村级财务收支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村级招待费用支出管理办法》、《招商费用管理办法》、《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干部报酬管理办法》等,将这些制度发放到各村、社区,并在会计服务中心显要位置进行了张贴。建立了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集体经济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增强农村财务制度的严肃性,使街道的农村财务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按规办事”。

三、创新工作方法,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

街道整合之后,秣陵街道会计中心配备了11台电脑、6台打印机、2台刻录机、1台复印机,同时购买了太阳软件公司的财务核算软件、用友公司的出纳通、票据通软件,对村级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目前会计服务中心对社区、村财务已完全采用电脑记帐,彻底摆脱了传统手工记账模式的记账效率低、差错多、核算不规范、资料保存不完整等问题。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目前会计电算化工作运行状况良好。现在25个社区(村)的出纳资金出入、会计凭证录入、明细账、总账记入到报表的报出通常要10个人干的事,现在3个人就完全可以完成。这样不但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每月5号左右我们就能将财务报表及时汇总上报街道领导,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四、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财务收支先收后支,坚持以收定支、合理安排;先审后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后方可使用。首先,加大支出票据审核力度,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要求所有支出发票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对必要的支出发票要有相应附件,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进行退回处理。同时超过1万元的大额支出必须经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批准,严格遵守“先报事,后用款”的原则,真正意义的变事后审核为事前监督。其次,规范票据管理,实行收支分离,杜绝收入不入账现象的发生。目前,各社区、村的使用的收入票据一律在会计服务中心领取,每次限领一本,票据专人管理,社区、村开具的每张收据在资金到位后必须由会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签字证明方可以旧换新,从而在源头上对收入进行了监督控制,规范了管理。第三,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村、社区自行建设的工程超过5万元,必须由街道审计办出具审计报告并开具正式发票方可报支。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专项审计。

五、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理财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一、守和谐之门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果,监督政府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是和谐社会之大门。该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中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为目标,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权的制约,提出了可行建议,得到了人大、政府的采纳。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收支“两条线”进行拉网式跟踪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去年该市支付支农资金累计4 227.5万元,较上年周期增长16.7%。该局把涉农资金包括财政支农资金、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征地拆迁资金一起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

二、固和谐之本

官民和谐,干群融洽是和谐社会的晴雨表,也是社会和谐的根本所在。做好审计工作,融洽官民关系,是南康审计局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去年,该市原西华乡苏茅村的三位村民来到审计局,反映他们村财务混乱,有些集体资金去向不明,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准备集体上访。该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全体业务人员研究此事,派出审计组对该村几年来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认真审计,并把审计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进行了通报,使村民信服。

三、解和谐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