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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成本预算的依据
1、按最低的容积率、最高地价等作为预算依据;
2、安大提供的拆迁户详实资料。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拆迁安置为1504户共1513套,(其中增加大套房改小套9户),安置面积(含配套用房)为130000㎡;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为123930㎡,安置配套用房6070㎡;
(2)规划占地面积117亩(约77260㎡)【区域规则面积133亩(约88660㎡)】,暂时按占地面积117亩计算如下:
(3)出让建筑用地面积25588㎡+6319㎡(商业房及配套房用地),(实际出让建筑面积由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取土地有偿使用权后确定);商品房建筑面积为55384㎡,配套用房2712.7㎡商业房13198.30㎡;
(4)建筑物体距地面总高控制在100米以内,其中住宅建筑物体为33层,层高2.9m;
(5)总用地面积为79945㎡,总建筑面积201295㎡,容积2.52,总套数为1554套,其中出让户型576套;
(5)地下二层,其中移动车库及部分产业按地下二层高度部署,部分产业、非机动车辆以及物业等按二层建设,产业类部署在地下底层。
二、建设成本的基本分析
(一)综合前期费用及建安费用
1、装配式高层住宅建安费用
NO
类别
混凝土PC率60%定额
钢结构定额
钢混结构综合参考费用
1
估算参考指标
2478元/㎡
2776元/㎡
2353元/㎡
2
建安费用
2106元/㎡
2360元/㎡
2000元/㎡
3
工程建设及其它
248元/㎡
278元/㎡
235元/㎡
4
预备费
124元/㎡
139元/㎡
118元/㎡
2、前期开发费用:
新技术运用增加技术整合等前期开发费用147元/㎡;
3、基本建安费用:
建安费用为2500元/㎡;
4、结合建筑物体其他产业采用组合投资完成。
(二)投资分析(146045万元)
1、建安费用总支出:
201295㎡X2500元/㎡=50323.75万元;
2、出让土地按2000万元/亩
(25588㎡+6319㎡)X2000万元/亩=95721万元。
(三)收支平衡分析
A、商品房部分(55384㎡,3.00万元/㎡)
1、销售收入 166152.00万元;
2、销售费用: 13292.20万元;(销售额的8.00%)
3、营业税: 9138.40万元;(销售额的5.50%)
4、销售剩余: 143721.40万元。
B、商业房部分(13198.30㎡,6.0万元/㎡)
1、销售收入 79189.80万元;
2、销售费用: 9502.80万元;(销售额的12.00%)
3、营业税: 4355.50万元;(销售额的5.50%)
4、融资成本: 2800.00万元;(4亿,按7%计)
5、销售剩余: 62531.50万元。
三、基本效益:
实现销售余额206252.90万元,减去土地及建安成本后可实现税前利润约为60207.90万元。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2009年农房建设7257户,2009-2011年建设16459户。
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936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改造建设2000户。
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加快推进节能示范镇村建设步伐,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完成10处市级节能示范村建设,全区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同时农村住房按国家抗震防火规范设计,提高农村住房抗震避灾能力。
(三)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把节地、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空闲房,鼓励采用新型建材和新能源,解决好农村污水和垃圾问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大宗建材可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房和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3、市场运作。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加以改造,提倡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集中开发建设,提倡经济强村利用集体收入进行统一改造。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4、群众自愿。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的同时,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可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可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摸底。
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制定规划。
1、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以区为单位,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即着手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一般村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
2、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抓紧时间对城镇周边及拟改造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等用地,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
3、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密切衔接,优先做好乡镇驻地、中心村的建设规划。乡镇驻地、中心村规划要于2009年底全部完成,其他保留村庄建设规划要于2010年底全部完成,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4、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对拟实施整村迁建、合村并点村庄不再安排危房改造计划,危房户应由当地政府以空闲房进行安置,2009年6月15日前编制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加快农村住房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主要分六种类型:
1、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等发展。
2、小城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
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
4、村庄整治改造型。对村镇体系规划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5、逐步撤并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
6、整村迁建型。对地质灾害威胁区、水库库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四)推进危房改造。
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充分利用现有空闲房,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六种方式解决农村危房住户的居住问题:
1、空闲房安置:乡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
2、租赁安置: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
3、修缮加固: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确保居住安全。
4、救助安置: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
5、配建安置: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应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6、新建翻建: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五)把握工作重点。
工作中要以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为主,农户分散自建为辅,提倡建公寓式楼房,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地质灾害威胁区、搬迁村为重点,迅速启动,尽快见效。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项目,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经区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审查后实施。对集中连片进行村庄改造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六)规范项目运作。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和群众意见征集制度,涉及的相关问题开相关村居村民大会讨论确定,充分尊重和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线等大宗建材,可以为单位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对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对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房项目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
(七)维护农户权益。
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和《枣庄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第114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一)资金扶持。
1、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区财政自2009年起,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太阳能综合利用。各乡镇(办)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既可对农户直接补助,也可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
2、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3、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5、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
7、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各级政府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要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行重点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支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3、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4、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本区范围内调剂使用。
5、在城区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地理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的,可划拨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商业运作、连片开发的,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住宅按商品住房管理。
6、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区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
7、对农户拆除旧住房或多余住宅、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或“一户多宅”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
8、实行先建后拆、先补后拆的政策。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区的村居,采取先建新房、后拆旧房,先行补偿、再行拆除政策,建一批、搬一批、拆一批、复垦一批。
(三)信贷支持。
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
2、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3、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
4、对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可借助投融资机构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用于项目的启动和建设。市政府对山亭区今年实施的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改造及村庄整合项目,确定由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统一融资。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四)技术支持。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免费进行技术咨询,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山亭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建设、区服务业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区财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供电局、区卫生局、区残联、区广电局、区联通公司、抱犊崮管委会、各乡镇办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乡镇(街道)政府是责任主体,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关政策,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人,确保按期完成。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督查,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排名,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底检查考核。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将纳入每年市区重点项目观摩会的观摩内容。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抓项目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有新突破。半年来,坚持大手笔运作,大气魄实施,高强度投入,强势推动协调发展。一是突出中心城区建设。坚持基础设施优先、社会事业优先、市民需求优先、聚集人气优先、绿色环保优先的理念,高标准规划,高品味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进一步提升县城的承载力、聚集力和竞争力。为实施城建重点项目带动战略的高位推动和科学调度,我县先后于2012年5月2日召开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暨推进新型镇化再动员大会;2012年6月19日又召开全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专项现场推进会暨县2012年第一批城建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两次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强势推动迅速掀起了我县第三轮城镇建设新,2012年至2014年全县城建重点项目154个,总投资238亿元,分三年逐步实施到位,其中2012年实施的城建重点项目53个,总投资66.35亿元,其中市政公用项目16个,总投资1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个,总投资1.9亿元;建筑节能项目1个,总投资1800万元;社会事业项目20个,总投资5.38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11个,总投资43.89亿元。2012年6月中旬,第一批新开工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23亿元;具体项目有:昌万公路(县城段)拓宽项目、县城外环东路项目、久亿•国际都会项目、新都国际项目、迎宾广场、紫霞公园、干越壹号工程、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信一司法大楼、建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房产交易中心项目、综合档案馆项目、金利源国际大酒店项目、消防指挥中心项目。2012年7月第二批开工项目即将进行。这些项目的启动实施,对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确保2012年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容一平方公里,将县城建设成文化娱乐、都市休闲、商业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化新城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在完善规划、突出特色、土地运作、拓宽融资、产业发展要有新发展、新突破的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小城镇建设现状,今年二月中旬组织人员到有关乡镇展开了调研,并赴德兴市花桥镇,鄱阳县田畈街镇和丰城市梅林镇、曲江镇学习考察,形成了调研报告,明确特色化建设小城镇的发展思路,精心谋划一批小城镇建设产业和项目,以加快省、市示范镇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乌泥镇、黄埠镇、瑞洪镇建设。加快乌泥镇区开发建设步伐,做精做美乌泥镇,重点实施乌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乌泥镇基础设施建设、乌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乌泥农业观光园项目、乌泥省级示范镇学校建设等一批项目。加强黄金埠镇区、工业园区和厂区的互动对接,完善服务配套功能,做大做强黄金埠镇,全力实施好黄金埠镇厂区、园区、镇区三区规划项目建设,黄金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黄金埠自来水厂建设,城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建设黄金埠接收门站、高中压、减压站一座。大力推进瑞洪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通过实施休闲度假区项目、瑞洪商贸城项目、水产品市场建设项目,全面带动瑞洪镇的土地经营和开发建设,做活做特瑞洪镇。建立“大发展大支持、小发展小支持、不发展不支持”的小城镇建设指导激励机制,尽快把古埠、梅港、社庚、九龙建成边贸特色集镇;尽快把杨埠、石口、三塘、大溪等乡镇建成区域中心集镇,形成各县特色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新格局。三是全力落实项目对接工作。狠抓省、市领导挂点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机遇,切实围绕供排水、排污、供气、管网建设,建筑节能、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项目,主动对接相关优惠政策,主攻对接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对接项目的资金技术扶持。重点对接并落实好黄金埠镇区污水处理管网项目、农村区域性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管网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厂项目、城镇供水管网、水厂建设项目、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项目、省级示范镇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示范县项目、绿色低碳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等,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汇报与衔接,跟踪服务,促进更多项目在我县对接落户和投入扶持。
(二)抓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筑行业管理有新发展。一是改进施工许可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改进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施工许可审批行为,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证效率,同时对开工的建筑工程全面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备案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制、施工许可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从2012年始至2014年,力争利用三年时间(第一年整治年,第二年规范年,第三年品牌年),全面提升我县建筑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今年重点抓了神华爱心学校、紫阳府邸、久亿加洲阳光、县医院内科住院大楼、鼎鑫苑、达江中央城等六个在建工程的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建立样板工程,加以示范推广。今年二月二十日,召开了全县建筑管理工作大会,到会人员有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共计130余人参加,这在我县建筑行业十几年来未有过的,通过这次会议强势推进了建筑业标准化管理,整治了建筑市场秩序,营造了氛围。三是强化了安全质量监督。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监理职责,落实了工程监理制度,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个在建工程单位、项目部,从项目组织机构、队伍状况、五大员在岗出勤状况、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监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施工的工程,进行了通报和处罚,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上半年开展质量安全集中检查10余次,检查施工工程项目20个,共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0余份,提出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300余条,整改率达95%;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严把主体和工程竣工验收关,认真执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
(三)抓规范农民建房,落实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有新进步。今年为“规范农民建房服务年”,增强服务效果,我们坚持二手抓:一手抓加大“规范农民建房服务年”活动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注重现场宣传、图片宣传、示范点宣传;加强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今年上半年共培训工匠人次3千人次,并从资质、质量监督、持证上岗等方面强化对农民工匠的管理,建立了登记造册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县农民建房新户型”,力争今年农民新建房屋新户型推广率达到80%以上。第二手抓实施农民建房“穿衣戴帽”工程,引导农民对现有吊脚楼、“房”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我们与乌泥镇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加大对德昌高速乌泥连接线农民建房“穿衣戴帽”的服务力度,同时为解决村民的出行难问题,筹集3万余元为乌泥镇铜鼓包村修建铺设下水管道,改善了道路设施和村容村貌。
(四)抓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程有新办法。今年以来,为加强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查和管理,一是制定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单位和纪工委挂点督查制度》,八个纪工委参与全县各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工作,在自查自检的同时,并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展开了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县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范围,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对象,严把程序,确保人员名单“不多报、不瞒报、不漏报”。三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对乡(镇)上报的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进行实地调查摸底,鉴定危房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抓作风建设,推进建设事业发展有新成效。一是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当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先锋”主题活动,增强全局干职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爱岗敬业意识,树立了建设人的新形象。二是开展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制订了实施方案,查找出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逐一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职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三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对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重要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办清时限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政行为,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我们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上虽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1、工程建设管理力度还不够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2、小城镇建设发展水平不高,从具体情况看,“项目牵着规划走”,小城镇建设规划起点不高,随意违法变更调整规划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特色城镇化水平不高,发展后劲和功能不足,制约城镇化进程。
3、基础设施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垃圾回收中转、公共绿地、垃圾填埋、休闲广场、公厕、停车场位等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城区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4、随着建设工作量的不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极为匮乏,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5、部分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小农意识、小进即满、墨守陈规意识根深蒂固,在拆违拆迁和城中村改造中,不主动配合,不积极参与,甚至阻挠工作的开展,严重影响到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以更大的气魄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完善项目推进督查机制,对今年新建开工的城建重点项目,做到定期督查,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会,每半月汇报一次,每月编辑一期城建月报。二是继续努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和建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2010年1月份我局组织局房管科、建筑设计室、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房管所,联合镇、亭江镇、罗星街道分别对上报的危旧房屋进行了分类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各镇、街、区房管所上报的危旧房排查情况
1、镇23户
上德村6户;新民村2户;快洲村1户;旺岐境1户;儒江村1户;共和里5户;进步里3户;前街3户;后街1户。
2、亭江镇:17户
长安村5户;亭头村2户;闽安村8户;笏山村2户。
3、罗星街道:君竹村7户
4、区房管所直管公房:进步里新村170#-172#,二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2540平方米;沿山路区委新村1#-5#楼,四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4964平方米;沿山路38号,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590平方米;沿山路四弄罗星新村,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389平方米;镇前街、进步里、共和里等处二层砖木、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767平方米。
存在问题
从这次危房排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危旧房屋点多面广,整治难度较大。各镇、街、房管所排查出存在不同程度隐患的危房中,基本为民宅、农民自建房,且大部分为土木、砖木、石混结构,建造时间长,结构简单,施工质量也较差,存在较大的结构安全隐患,此种结构抗震设防能力极低,结构安全隐患严重。
二是部分危房属年代久远的老房,其共有产权人多,产权关系复杂,对产权人的申请改建、修缮加固造成困难。
三是部分居民对房屋安全使用意识不高,需要镇(街)、村(居)进一步做好劝导工作,提高居民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
四是受城市规划等因素制约,危房改造难度较大。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我区有关建审部门暂停了居民私人自建房的新建、改建审批,也制约了危旧房的改造力度。同时,虽经镇、街、村督促,危旧房产权人仍未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危房鉴定,导致危房鉴定率低。
五是未按规定审批的违建房、无产权房居多,加大了危房改建审批难度。
有关整改措施及建议
1、各镇(街)、房管所要根据危房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抓紧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实。
①对于危房不符合翻建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对象,应积极引导其另外选址。
②对集中开发区、新城区及城镇范围内危房户及住房困难户,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居)民申请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
③对目前无法申请危房翻改建的,各镇(街)应责成业主对危房薄弱点进行整修加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防止房屋失修倒塌危及人身安全。特别要将老人户和贫困户列为重点危房排查对象,各村(居)应指定专人监护,重点处理。
④各镇、街、区房管所应根据防自然灾害工作预案要求及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密切关注季节性自然灾害的动态信息,及时做好各管辖范围内危旧房屋以及低洼地带的房屋居住人员及时转移撤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2、对存在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镇、街要立即采取坚决措施,责令房主立即停止居住和使用。对邻街、巷的倾斜危旧房、危墙等要责成业主限期维修加固,在安全隐患排除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禁止行人通行。
3、对上述危旧房进行分类整改,属于近期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危旧房以维修加固为主,改建重建为补;近期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外的危旧房以改建重建为主,维修加固为补,彻底解决危旧房安全隐患。
一、积极对接规划设计,做好战略谋划。一是明确战略目标。到2017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率先建成鹤中洪芷核心增长极的新引擎。二是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建“一核三轴六组团”的空间格局和“一圈两水四山七园”的生态布局,积极对接并融入鹤中洪芷生态城镇群建设。同时,加快中方省级工业集中区建设,从而推进怀化中心城区东扩,拓展主城区外延。三是谋划战略布局。立足中方交通区位、生态资源、城镇布局、产业支撑等优势和基础,做实“一核”,以县城为核心,放开南北两口,向北融入怀化中心城区,向南连接怀化工业园区,强力推进城镇综合提质工程,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核心增长极。
二、积极对接产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四个怀化”,产业发展是关键。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一个中心”谋划中方的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工业园区化。加快实施产业园区三年倍增计划,努力把两大产业园区打造成为经济增长极。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形成材料工业、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印刷包装、仓储物流五大产业集群。二是推动农业品牌化。做大做强油茶、葡萄、柑桔、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和城郊休闲观光农业,致力将中方打造成为怀化主城区的“菜篮子”、“果盘子”和“后花园”。三是推动三产特色化。主动融入大湘西乃至武陵山片区生态文化旅游圈。按照“融入主城区、对接大湘西、辐射武陵山”的定位,借助大湘西文化旅游协作区、怀化“三古”旅游等区域协作平台,致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等旅游品牌。
三、积极对接城镇建设,增强综合功能。要以融入鹤中洪芷生态城镇群建设为契机,以推进旺市融城为核心,坚持重点突破,完善综合功能。一是加快县城建设。继续强力推进“旺市融城”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重点将中方县城打造成“四座城”(即创业之城、生态之城、智慧之城、休闲之城)。二是推进产城融合。按照“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融合发展”的思路,加快县湘商文化科技产业园建设,协调推进怀化工业园建设,促进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良性互动、融合发展,使园区与县城做到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通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化互动”,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路子。三是建设美丽镇村。创新城镇开发机制和模式,加快推进中方镇省级建制镇示范试点改革,带动全县建制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镇村建设、生态环保有机融合,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配套、产业特色鲜明、自然环境秀美、吸纳能力强的中心镇、特色镇。
四、积极对接精准脱贫,构建全面小康。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十三五”期间,该县计划用2年时间实现全县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重点抓好七个“脱贫一批”。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坚持因地制宜,扶持70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8000元,到2020年达1万元。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采取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水电补贴、减免办证规费等激励政策,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实现脱贫。金融扶持脱贫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后予以贷款和贴息支持,扶持贫困户进行产业开发。发展旅游脱贫一批。对现有贫困村的资源条件、区位交通、现实基础和发展前景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台贫困村乡村旅游规划,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推进乡村旅游开发。劳动力就业转移脱贫一批。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等方式,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一批。整合各类资金,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将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户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对低保、“五保”贫困人口,通过低保补助提标实现脱贫。率先实施“三无60”人员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