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2009―2011年,黑龙江省产业化经营项目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78个,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92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9473万元,地方配套4435万元,群众自筹15365万元)。三年累计新建和改造标准化畜舍156500平方米,新建青贮窖63000立方米,新建化粪池35500立方米;新建温室195栋,新建大棚2175栋,新打机电井798眼,安装滴灌设备820套;新修道路253.7公里,新进各种设备383台套;新建厂房8607平方米,新建交易大厅1000平方米,新建保鲜库807平方米。三年累计新增蔬菜产量1126.6万公斤,新增出栏生猪9.05万头,肉牛0.81万头,家禽80万只;提供林木种苗358万株,种猪3.91万头,种禽17万只;新增鱼产量0.007万吨,奶4.39万吨,肉0.66万吨,蛋0.068万吨。新增蔬菜生产能力71万公斤,粮食加工能力1845万公斤,其他农产品加工能力89.98万公斤。带动农户40575户。
一、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是扶持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优先扶持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产业,一县一业,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建设。把扶持合作社与扶持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把优势产业作为立项条件,按照地域特点和优势科学布局,重点扶持奶牛、生猪、肉牛、蔬菜产业。为大力推进“千万吨奶工程”建设,在乳业发达地区大力扶持奶牛合作社。在齐齐哈尔地区扶持奶牛合作社21个,连续三年做大做强合作社规模,不仅引进了一批优质奶牛,而且解决了奶源基地薄弱问题,为企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带动下,齐齐哈尔市克东县近三年新增优质奶牛8120头,供应飞鹤乳业优质鲜奶4.8万吨,企业增收860万元,新增税收740万元。为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围绕城市周边、口岸县(市),扶持果蔬种植、加工、储藏保鲜、批发市场等项目的建设,重点扶持棚室蔬菜规模发展。重点扶持大庆市蔬菜产业,新增温室108栋,新增大棚1640栋,使大庆蔬菜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年新增蔬菜650万吨,极大地丰富了当地居民“菜篮子”,实现了北菜南运。
二是做大做强优势合作社。坚持扶持项目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加大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扶持政策主要体现为“三高”:第一是建设标准高。本着建设一个、完善一个、见效一个,从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都按照高标准,努力使扶持的合作社真正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样板。如在扶持奶牛合作社项目上,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建设,钢骨架结构,分区设计、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冬暖夏凉,通风干燥,从奶牛的休息、运动、生产都做到科学化,使奶牛养殖合作社成为标准化协会、花园化小区、规模化基地、科技化窗口、观赏化景区,发挥了较好示范引带作用,不仅受到农户的欢迎,也得到了各界的好评。第二是配套程度高。坚持从整体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全面提高。如在扶持奶牛合作社上,要求榨奶间、饲料库、兽医室、机械库、沼气站、办公室、青贮窖、水电路等基础设备齐全,现代先进的机械化榨奶设备、科学实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功能齐全的牧业生产机械配备到位。第三是科技含量高。引进和采取先进的技术、品种或模式,促进合作社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采取开放式投资方式引导各方面资本投入合作社建设,做到“三个不限”:不限投资比例,在保证项目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多投入,壮大投资规模;不限投资资本的形式,可以以现金、土地、奶牛、技术等入股,科学量化股本;不限投资主体,在合作社为投资和建设主体的基础上,实行更广泛的联合合作,吸引大户或龙头企业参股共同推进合作社建设。 通过“三个不限”,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本大量投入。在推进奶牛合作社建设中,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624万元,吸引社会资本17046万元。
四是与产业结构调整、财源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紧密结合。2009―2011年,扶持产业结构调整项目8个,扶持财源建设项目16个,扶持新农村建设项目12个,发挥了农业综合开发引导和牵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壮大了发展规模,增强了发展后劲。通过项目扶持,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发展资金紧张的问题,新增设施发挥了较好作用,生产规模以及社员规模明显扩大,生产水平、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如桦南县鸿源水稻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扶持,注入财政资金240万元,新建水稻育秧大棚32栋,购置农业机械14台,合作社不仅“强筋壮骨”,而且做大了“盘子”。入社农户由158户发展到273户,规模经营土地由850亩发展到1500亩。2010年合作社亩收益达1514元,较成立前亩收益增加596元,增长64.9%;社员人均收入达到23343元,比同乡村非社员高出9637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进程。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围绕主导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行订单生产,有效连结了龙头企业和基地,改变了小生产经营方式,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如富锦市利民村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项目扶持,社员由原来32人发展到现在54人,经营蔬菜大棚180栋,露地蔬菜种植面积2000亩。实行规模化生产,统一购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统一接受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辐射带动周边的村屯350户农民发展蔬菜生产。
三是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科技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开拓,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商品率和附加值。同时,合作社组织农民开展规模生产,减少生产与市场对接中的中间环节,有效地降低生产与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比如,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扶持尚志市长营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建标准化牛舍4220平方米,新增奶牛存栏400头,年产鲜奶2000多吨,年销售收入750万元,利润207.5万元,拉动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
三、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从黑龙江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看,主要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大部分合作社的章程不够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二是系列服务不到位。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合作社支持较少。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及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发展潜力不足,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三是辐射带动不明显。多数合作社带动辐射的范围仅局限于本乡镇,局限于周边的几十户经营同一产品的农户,多数合作社服务层次低,真正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专业合作社较少。四是利益联结不紧密。多数合作社只作不合,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利益风险不紧密,体现不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关系。五是融资难。由于合作社规模小,一些合作社没有土地证、产权证可供抵押,金融部门出于自身的资金安全考虑,无法给合作社发放贷款。
在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合作社方面,目前黑龙江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投入少。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新增资金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致使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基层需要,不利于做大农业产业化经营“蛋糕”。二是范围小。由于资金有限,全省扶持合作社的数量较少,2009年仅安排14个,占全省合作社的0.5%,发挥不了示范作用。三是投入标准低。目前项目规模都比较小,补助项目资金在30―200万元之间,多数合作社因资金有限只能享受10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这对于扶持连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项目来说,补助严重不足。四是立项门槛高。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初步发展阶段,规模比较小,管理不够规范,而项目申报要求都有硬性规定,使得大量的合作社得不到扶持,尤其是一些成长性的合作社,由于门槛问题被拒之门外。五是自筹难度大。合作社全部或者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自筹资金相对难度大。虽然国家对合作社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给予了免税,但由于税务部门对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这块还没有具体的免税政策,依然参照基本建设征缴相应5%―6%的税收,使合作社不堪重负。
四、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建议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农业综合开发要成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渠道。鉴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时期,资本积累刚刚处于启动阶段,建议增加单个项目扶持额度,并降低合作社项目自筹资金比例。
二是简化申报手续。目前合作社在项目申报上缺少人员、资金,为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减少比如可研报告、审计报告、环评报告等硬性规定,参照有关部门要求,只提供相应的申请表、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建设内容清单、有关项目建设合同(协议),经农发办和财政局实地考察核实后即可上报。同时,由于补助资金较少,涉及群体为弱小农户,应简化申报材料和程序。
三是适当放宽扶持条件。要面向所有合作社,既要扶持现有合作社,也可扶持新组建合作社,尤其是针对新成立的合作社的项目建设,主要看合作社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对合作社人数以及组成人员成分不做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