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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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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调研方案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一、工作任务

做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关心力度。

二、工作情况

1、街面救助巡查工作。为能够及时妥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市救助管理站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承担每天深入到客运站、火车站、商业大姐、银行ktv等人群密集处开展街面救助巡查工作,确保流浪在街头市面的乞讨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目前,我市没有发现流浪乞讨儿童。2、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由社会救助站牵头,组织乡镇、社区街道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走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清晰掌握全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按要求认真指导各镇、社区对留守儿童逐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富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各部门通力协作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目前,市妇联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贫困和留守儿童活动,送去了社会的关心和关爱。3、关爱困境儿童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7名孤儿,40名无事实抚养儿童,每月每人按时发放生活补贴1150元。三月份共发放补贴64463 元。贫困大病儿童共有13名,我们组织乡镇网格员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同时动员19个爱心志愿者与76名留守儿童结成了帮扶对子,通过电话、微信开展亲情陪护和心理健康辅导活动,辅助监护人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存在问题

未成年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开展的一项爱心工程,目前这项工作由民政局牵头抓总,但很难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来推进。需要研究措施,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为庆祝201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XX市各级妇联组织立足部门优势,发扬创新精神,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使全市少年儿童度过了一个快乐、温暖而有意义的节日。

一、创新活动载体,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为组织好今年的“六一”庆祝活动,市妇联联合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庆祝201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六一活动方案。节日期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六一活动,五大班子领导分别到全市各幼儿园、儿童福利院亲切看望小朋友,并带去了精美的礼物,送上了节日的祝福。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也按照省妇联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庆“六一”等活动。市妇联与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了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活动,张店区组织了“祖国发展我成长,童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演出和“文明礼仪”知识抢答赛,淄川区举办了庆六一“天艺美校”杯百米长卷少儿绘画精英大赛,周村区组织了庆“六一”暨第二届幸福宝宝风采展示大赛,高青县举办了庆六一“DIY低碳环保时装秀展演”文艺汇演,桓台县开展“我帮妈妈做家务”、“我给老师敬个礼”、“我把学校来打扫”、“做文明有礼小公民”等道德实践活动。这些活动开展让孩子们展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寓教于乐,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同时,市电台、鲁中晨报、淄博晚报、聊斋网、鲁中网等各大新闻媒体对六一活动进行了高密度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六一”期间,全市各大新闻媒体先后发稿270余篇(次)。

二、集中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六一“圆梦行动”

“六一”期间,全市各级妇联、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六一”儿童节“圆梦行动”公益活动,并结合春蕾计划,重点对孤残儿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群体进行了帮扶。市妇联联合鲁中晨报社组织开展了“听花开的声音---2013情暖六一”公益助学活动,协调爱心企业在全市范围救助100名贫困学生,为每名学生发放助学款1000元,并赠予部分学习用品;张店区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区属小学幼儿园送去了价值两万余元的学习、体育用品,并对20名困境儿童进行了慰问;周村区妇联组织全区110多个“爱心妈妈”志愿者家庭近300余人,在周村区人民广场举办了“关注贫困生 携手共成长”志愿义卖捐助活动,共募集爱心款2500元;博山区组织女企业家捐建了“贫困留守·儿童阳光驿站”,并购买了价值4万元的爱心物品,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关爱体系,结成帮扶对子142对;桓台县开展了“关爱贫困学童,赠送爱心书包”活动,为200余名贫困学生送去了爱心书包和文具等学习用品。高青县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的调研活动,并结合干部联户包村工作,积极开展了帮扶结对活动;沂源县组织开展了“手拉手、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15名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到南鲁山镇看望了25名家庭贫困儿童,为他们带去了现金及“六一”节日新装。据统计,六一期间,全市妇联组织救助春蕾女童23万余元,开展的“圆梦行动”折合现金49万余元。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一、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参与主体

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内容研究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流浪儿童救助参与主体的问题;流浪儿童救助内容及成效问题;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当前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主要是由政府包办、社会参与程度低,但社会组织参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成功案例仍然值得学习参考。另外,各地官办救助机构在救助实践中也发展出了特点各异的多元合作救助形式。由此,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参与主体应该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多方合作的复合式主体,但三个主题在救助保护领域中的参与程度、实施情况上存在差异。

(一)官办救助机构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参与的主导角色

我国官办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起步较晚。1995年公布的《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了“可在流浪儿童较多的城市试办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内容,随后民政部在全国收容遣送站内首批设立福州、金华、岳阳、宝鸡、贵阳、郑州、吉林、南宁、合肥、牡丹江10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由此开启来了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事业。2003年,通过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废除了先前的收容遣送制度,自愿救助制度由此确立,这也是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转折。2006年,民政部印发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和《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为我国官办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提供了细则化的规定,并对各级政府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职责分工,推动了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事业的规范化、人性化。由此,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为主,由民政部门负责,以及当地公安、市容等部门的配合,在官办救助管理站或者救助保护中心等专门的救助机构内完成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是一种应急性临时救助为核心的集体养护模式。

官办救助机构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担当主要责任,并在国家力量支持下得以迅速发展。2011年,当时的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指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建立了310所流浪儿童救助中心,而在“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将在一些人口大县和一些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再建设一批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同时对现有的救助机构要完善其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等方面的功能。

(二)社会组织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参与中的补充角色

笔者对近10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关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各项政策意见进行整理中发现,在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对社会参与的“引导培育”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同时实现官办救助机构与社会参与的“优势互补”则是重要目标。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了“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基本要求。随后,在2012年《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摆脱困境的重要力量”,明确了社会力量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但是,在目前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实践中,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低、服务开展困难的现状仍不容忽视。虽然国家政策意见提出了引导培育民间力量和社会组织,使其参与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基本原则,但却没有明确民间力量、社会组织的参与方式、内容和机制,也未提出政府与民间力量、社会组织建立的具体合作关系和政策框架。正是由于民间力量、社会组织的参与缺乏政策制度的足够支撑,社会组织的“黑户”身份、资金来源不足、服务水平低、工作人员素质差等困境成为当前发展的障碍。

尽管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也不乏成功的范例。例如,云南昆明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的发展经验。该机构于2004年由云南省民政厅与世界宣明会合作支持下成立,是当地民间社会救助机构,主要为6至18岁流浪儿童提供“回归家庭——就业——重返校园”的综合服务。2009全年共资助42名流浪儿童到正规学校上课,资助153人次儿童到医院就诊,协助13名流浪儿童返回家庭,转介工作及职前培训13名儿童(数据来源于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2009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多方合作的复合式主体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的创新角色

2013年刚刚的《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明确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这标志着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多元合作方式在国家相关政策上得以确定和鼓励。

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实践中,部分地方救助机构总结发展出了各具特点的多方合作方式。以重庆为例的官办机构与高校合作的形式,重庆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重庆师范大学合作启动的“救助社会工作”项目,在中心设立社会工作工作岗,引进高校教师参与督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参与服务的基本形式,笔者也作为服务提供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工作记录、问卷、服务对象感受表达、访谈服务对象及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对了解中心的救助现状。

二、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主要模式

根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要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内容包含:以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服务、对残障身心障碍等流浪儿童的特殊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服务、其他服务五项内容。但受资金匮乏、专业人才不足、对救助机构的激励不足等多方面条件制约,多数地方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工作内容仅限于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在对儿童的教育上则无章可循。

笔者基于文献回顾发现,在对流浪儿 童救助保护模式探讨中,基于当前官办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文献占其中的大部分。同时,依据学者们总结归纳出了不同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模式,笔者在此重点介绍以重庆、郑州、秦皇岛、广东四地救助机构为例的救助保护模式。

(一)以重庆为例

自2011年重庆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重庆师范大学合作启动的“救助社会工作”项目启动以来,直至2013年以官办机构与高校合作为形式的“重庆模式”,在流浪儿童教育上日趋完善,同时社会工作新理论新视角的运用,也使受助儿童得到更好的服务。“重庆模式”立足于集体养护的机构背景,探索以优势视角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传统流浪儿童的教育视角转换——由“问题为本”转向“优势为本”,将生命教育作为介入手段,以挖掘流浪儿童的抗逆力为目标,以引进专业高校教师做服务督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以实习身份担任机构社工的基本形式。

(二)以郑州为例

“郑州模式”是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综合性和连续为特征的流浪儿童保护体系。2006年以来,“郑州模式”不仅在儿童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上日趋完善成熟,更上一层楼,而且郑州模式已成为中国儿童福利理论创新与儿童服务政策框架设计的典范。郑州市救助管理站,以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为依托,以“全天候街头救助点”为纽带、以“类家庭”和“家庭寄养”为途径,以“技能培训”为手段,以“跟踪回访”为巩固的,注重调研为基础,与高校社工师生合作为专业支持,参与社区预防为辅助。并针对流浪儿童群体救助保护、教育、行为矫正的独特工作方法,明确提出“有教无类”教育原则,有的放矢、共性、个性化、共性与个性结合教育方案。

(三)以秦皇岛为例

通过多种途径打造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新模式,并主要通过:(1)建立全天候开放式的“流浪儿童之家”,以志愿者为主,为流浪儿童进入救助站打造过渡平台;(2)通过基线调查,对本市儿童从源头上控制其外出流浪;(3)营造保护儿童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参与,联合其他政府部门、地方高校、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

(四)以广东为例

“类学校”式救助。以开展“类学校”式职业教育为救助重心的广东省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在开展流浪儿童“类学校”教育的基础上,推行培训安置,与东莞市樟木头劳动保障分局签订培训、就业、安置协议书,为流浪儿童搭建有效的就业培训平台。

三、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近的发展中,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探索出了以上各具特色救助保护模式。但是,在对部分文献进行二次分析中,笔者发现当前官办救助保护机构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将其问题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集体养护下,“机构病”强化流浪儿童“被排斥”地位

当前官办救助机构采取的是以应急性、临时性为核心的“集体养护”救助模式,其着眼点主要是流浪儿童当时面临的具体困境,而较少关注产生这些困境的深层次个人、家庭及社会原因。集体养护下的儿童由于生活在非正常的环境中,往往出现身心健康和社会生活适应问题,即所谓的“机构病”。另外,集体养护使流浪儿童处于与社会隔绝的相对封闭空间中,而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内容单一,教育方式落后等问题,加剧了儿童在集体养护的非正常环境中的“异化”。

(二)问题视角下,救助保护工作忽视儿童能动性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流浪儿童常常被标签为“问题儿童”、“不良少年”等等,这样的“标签化”无疑是对流浪儿童个体的怀疑和排斥。然后,对流浪儿童面临的文化排斥,正是当前救助中的常常忽略的。在救助机构内,服务过程往往是评估、诊断——分析其不利境遇——得出“偏差行为”、“不良心理”等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流浪儿童的个体都遭到了忽略。反思我们的救助实践,不难发现这事实上并非对他们实施了有效救助,反而强化了他们的挫折感和自卑感。

(三)临时性的救质下,救助保护工作缺乏持续性

当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只是一种临时性救助,并非积极的长效机制,因此流浪儿童权益保护效果难以起到长效作用。同时,这样的救质也造成,“回归社会”的救助保护目标面临被简化为“回归家庭”的矛盾。最终,由于缺乏持续性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即从预防到救助到回归的体系化救助保护,面临常常儿童被遣返回家后,留不住,再次流浪的困境。

参考文献

[1] 刘继同,王素英,张其安,谢小卫.“郑州模式”的制度创新、基本经验与未来发展方向[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02).

[2] 刘永旭.秦皇岛市——多种途径打造儿童救助保护新模式[J].社会福利,2007(03).

[3] 丹,凤阳阳.抗逆力视角下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探析——以重庆市为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02).

[4] 薛在兴.社会排斥理论与城市流浪儿童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10).

[5] 王舒捷.社会排斥理论视角下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2).

[6] 李晓凤.优势视角社会工作辅导在流浪儿童工读学校的介入空间——以中国某流浪儿童工读学校为个案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09(12).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__区妇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妇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总体目标,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区“妇女之家”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规范,筑牢“妇女之家”阵地基础

__区妇联按照覆盖、完善、督导、提高的工作方针,制定出台了“妇女之家”实施方案,并在20__年底前,在全区139个社区和村全部挂牌建立“妇女之家”,实现了“妇女之家”的全覆盖。区妇联先后制定、完善了“妇女之家”工作职责、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妇代会工作职责等10项制度,建立健全“妇女之家”领导机构、活动计划,做到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二、以点带面,促进“妇女之家”建设

今年以来,__区妇联以构建妇联枢纽型组织和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工作。去年环市街篁庄社区创建首批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完备软硬件设施、完善各项制度等一系列举措建设好妇女之家,并通过创办“430学堂”、“730妇女健身学堂”等特色项目,把篁庄社区“妇女之家”打造为深受妇女、儿童欢迎的关爱之家、成长之家和文明和谐之家,创建成效显著。20__年四月份,省妇联常务副主席____率队开展实地调研,__“妇女之家”成绩获得高度评价。继后,今年__区环市街碧桂园社区申报创建全省第二批“妇女之家”示范点。为进一步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在今年初,__区妇联将“妇女之家”创建纳入各镇(街)妇女儿童工作目标管理指标量化考核,要求今年各镇、街分别明确1-2个“妇女之家”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并严格按照《__省“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管理手册》规范管理。前一阶段,为全面掌握全区各“妇女之家”实际情况,__区妇联多次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调研活动,重点对各镇(街)“妇女之家”示范点进行督查和指导,力促全区“妇女之家”创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妇女之家”建设提供保障

__区妇联积极争取上级和政府支持,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首批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用于示范点开展相关活动、普法宣传及改善硬件设施等,以推动“妇女之家”具有特色的、注重民生的工作实施,增强妇女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同时从人员的配置、工作制度的建立、阵地设施的建设以及经费落实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严格按照实施目标、硬件软件基本建设、量化服务内容等要求,推动“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做到有管理、有计划、有活动、有档案、有经费。

四、开展推广百姓健康舞活动,树立“妇女之家”品牌

承借今年我区开展“我舞蹈 我健康”百姓健康舞全民推广活动契机,__区妇联利用“妇女之家”全覆盖有利条件,在村、社区“妇女之家”开展百姓健康舞推广活动,率先带动广大妇女参与到百姓健康舞活动中来,对百姓健康舞全民推广活动具有重要意义。__区妇联做好推广活动规划工作,下发__妇发[20__]12号通知文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推广百姓健康舞工作,加强活动宣传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妇女人群的宣传,组织号召广大妇女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健康舞活动中。目前,我区有巾帼文明健身队75支,队员2625人,她们参与到百姓健康舞活动中,开展各项健身活动,并踊跃参加各类型文艺表演,带动身边周围的人参与活动。活动既促进了社区文化建设,也为我区“妇女之家”工作树口碑,创品牌。

五、丰富活动内涵,“妇女之家”的特色品牌叫得响

自“妇女之家”建立以来,__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妇女、家庭中的影响力。各村、社区“妇女之家”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春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契机,举办一系列彰显特色、形式多样、具有影响力的家庭活动,让妇女感受到“家”的贴心与温馨。一是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定期邀请著名学者、专家举办家庭教育、法律、保健等知识讲座,使“妇女之家”成为传播知识的课堂。二是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力度。发挥“妇女之家”关爱、关心妇女儿童的功能,每逢重大节日,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慰问活动,重点扶助、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困境儿童。三是增强妇女法制意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宣传普法活动,接待妇女来访求助,协调处理群众矛盾。

六、抓好示范点创建,打造“妇女之家”工作亮点

省“妇女之家”示范点篁庄社区针对不同居住场地和层次的家庭,并根据志愿队伍的特长,成立专项服务妇女和家庭的义工队伍。

1、创办“430学堂”,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篁庄社区是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密集的地方,社区现有流动妇女752人、流动儿童146人,如何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和儿童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20__年7月份,环市街道、篁庄社区与江门市利民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共同打造篁庄爱心服务站——“新候鸟计划”,即“430学堂”项目,此项工作主要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利民 中心社工与志愿者为每天放学后暂时失管的学生提供学习的帮助和开展一些有益游戏活动,篁庄社区以组织和监督的身份参与到这项活动,主要致力于为流动(留守)儿童在放学后及周末提供场所,该项目依托篁庄小学,为孩子们提供课外作业和阅读的安全场所,帮助他们巩固课堂知识,并通过开展各种文化、素质课程等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项目开展至今,得到学校与家长的一致好评,这不仅为留守学生家长解决后顾之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为创造和谐家庭铺设良好条件,活动过程中先后出现如__*、__*、__*等多名留守学生在学习成绩和性格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2、举办“730妇女健身学堂”,彰显妇女风姿。为了活跃社区妇女的文娱生活,社区于20__年在辖区内组织起一支妇女巾帼健身队,成员主要来源辖区妇女代表和爱好运动的热心人士。多年来,健身队在篁庄社区和篁庄经联社的大力支持下,并通过自身的努力,现已成为一股活跃于社区范围内的群众力量。篁庄社区妇女健身队现有骨干成员35人,每年开展活动超过10次,带动了一大批妇女同胞,参与活动的妇女超过辖区妇女人数的70%。她们自编自演的“春满人间单扇健身舞”、“莲花扇”、“太极柔力球”、“百姓健康舞”等精彩节目经常出现在各种表演舞台上,她们不仅为社区的文体活动带来了原动力,活跃了社区的文体活动氛围,亦为社区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妇女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促进社区和谐建设。

下一步工作计划:

困境儿童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经过各地不断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教育水平不高、相关资源缺乏等问题,导致一些家庭出现了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提升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家庭教育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1.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孩子的合理需要和个性,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境,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要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发挥榜样作用,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培养孩子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让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小学生家长要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增长自我保护知识和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养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和学习习惯,引导孩子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实做事。中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开展性别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培养孩子积极学业态度,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孩子学会自主选择。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不问兴趣、盲目报班,不做“虎妈”“狼爸”。

3.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以自身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影响和帮助孩子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孩子情况,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三、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1.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3.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四、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1.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五、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生。

2.加强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依托有相关基础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机构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部分学校为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

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努力培养新时期合格家长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 就《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 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家庭教育是家长对孩子进行的教育,是家长的法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长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教育法》也规定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非常迫切而且意义重大。

一是贯彻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要求。去年以来,关于家庭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学校少年队主题队日活动、与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强调“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又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再次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系列论述,深刻地指出了家庭在人一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家教在人一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面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教育部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家长的家庭教育取向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家长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未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不注重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与学校的沟通配合不够,导致家庭教育未能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工作是对家长进行教育,普及家教知识,更新家长观念,提升育人水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形成综合育人体系,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家庭教育工作现状亟待改进。近年来,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现实状况不容乐观。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还不高,家庭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还没有形成合力,这些问题导致在育人方面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象,如缺教少护、教而不当、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等。因此,切实加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是让每一位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关键环节,是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研制过程。

答:《指导意见》的制定是一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尽可能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使其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我们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地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意见,吸收地方有益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征求意见稿。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了让意见征求更广泛,更有代表性,我们多次召集有关家庭教育的专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学校校长、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家长举行小型座谈会,集中征求文件修改意见。

三是不断修改完善。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方面对家长提出什么要求?

答: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广大家长要及时了解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性,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二是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广大家长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特征,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性,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是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广大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问:《指导意见》对各地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指导意见》就如何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4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是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社会实践、亲子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三是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四是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

问:《指导意见》如何推动社会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答:《指导意见》就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提出了3点意见。

一是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

三是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困境儿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问:《指导意见》在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指导意见》对如何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措施明确了3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文件落实。各地教育部门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实施办法。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订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

二是加强科学研究,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基地,重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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