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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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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危险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氧化铝行业 安全管理 改革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279-01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氧化铝企业达40多家,已建和在建产能达4350多万吨/年,其中处理国内铝土矿的产能为3250万吨/年。2010年全国氧化铝产量2896万吨,是世界第一大氧化铝生产国。众所周知,氧化铝生产是典型的冶金化工生产过程。其生产过程既涉及冶金行业的安全问题,又涉及化工行业的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一个高危行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高碱、生产管线长且复杂、立体交叉作业等特点,还有不少企业设备已超期服役,腐蚀老化严重,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冒巨大风险使设备带病生产。近年来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局对冶金行业和化工行业的监管是非常重视的。2005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2月15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3年9月底,安监总局又出台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下发通知。针对上一年发生事故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近两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开展了企业互检督查。对重点省,如河北、山西、辽宁进行冶金等方面的安全督查。

虽然大多数企业能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但其管理方式依然是以重大事故、危险为中心,以经验教训为依据,想到危险,消除危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抓安全工作无系统性,不知其根本在哪里,即使有些企业已推行了一些现代安全管理,但也不全面。随着冶金化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实行现代系统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

一、现代工业生产特点及其安全管理特点

随着生产和技术的发展,现代工业生产有如下两个特点:

(1)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

(2)三化:生产过程的大规模话、复杂化和高度自动化。

在氧化铝行业内,这种新特点体现尤为突出。

1、现代安全管理的任务在于,以专业技术知识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方法和现代化科学技术,按现行法律、标准、技术规范等安全准则,预测、识别、消除或控制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或者进行安全设计的优化,以及改革安全系统管理工作。

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模式的实施,应在普及安全系统工程知识,加强传统安全管理基础上,以控制工伤事故为主要目标,以危险源控制为中心,从经验系统化、工作科学化入手,逐步试点推广。

1.1 模式主要内容

1.1.1系统危险辨识

系统危险辨识主要指主体生产系统危险源辨识、辅助系统危险性分析及周边环境分析。危险源辨识包括如下内容:

(1) 危险模式。是指潜在危险因素及其被诱发引起事故的触发条件,可能引起事故的类别及后果。其结论是进行人为失误控制和实施动态安全检查的重要信息来源。

(2) 固有危险状况。含本质安全化状况,设备、设施、工艺危险状况,作业环境危险状况等。本质安全化状况是指设备、设施先天所固有的(投入使用前已具备的) 中断故障、降低危险,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能力。设备、设施、工艺危险状况是指设备、设施、工艺上先天或后天形成的对安全有突出影响的重大问题。

(3) 其它内容。主要有危险源名称、同类危险源个数、危险程度、管理级别等。

系统危险辨识工作应由企业有关领导负责,在安全部门主持下,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发动职业发掘危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

班组辨识活动的内容主要有:本班组危险点;各危险点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本班组与相邻作业点接口部位的安全问题;过去事故情况;不安全条件;不安全行为;操作规程不当之处;控制措施。

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参考的危险调查的内容主要有:设备名称、容积、温度、压力及设备性能;岗位日常维护范围;事故类别、危险等级,与友邻相互间的影响及措施;正常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操作失误存在的危险,生产工具、附件存在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工艺、设备的固有缺陷;工艺布局是否合理;工人接触危险的频度;有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安全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有何缺陷;危险场所有无安全标志;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有无安全措施;故障处理措施;事故处理应急方法;过去事故状况。

危险源管理级别应根据危险严重度和危险概率情况,同时考虑各级机构对各危险源实施管理的必要性,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一般将危险源划分为A、B、C、D 4四级。

1.1.2 安全检查改革及隐患整改

1.1.2.1 安全检查改革

传统安全检查存在着局限性、重复性、重点不突出、检查不科学等问题。因此,作为安全管理重要手段的安全检查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检查网络,协调各层次检查内容、周期即危险控制点检查是各级检查的基础;人的不安全因素检查,以班组例行检查和巡查为主;环境、公共通道、能源管线等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的检查,以车间、公司例行检查为主;制订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检查表,制定岗位安全检查表应遵循:根据危险源辨识发现的问题,抓要害部位或部件以及对友邻可能造成伤害的环节;与岗位设备点检结合,将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在表中列出;检查的项目应是岗位工人便于检查的,最好是1 条1 个内容,避免遗漏;建立危险控制点检查信息反馈网络。

1.1.2.2 隐患整改

隐患整改就是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所发现的固有危险状况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安全要求。根据隐患信息的来源和整改难易程度上的差异,可将其分为一般隐患整改和重大缺陷改造。一般隐患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危险控制点检查和巡回检查。此类整改的目的在于使失去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常用的工具和附件、某些不良的作业环境恢复到完好状态。

重大缺陷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危险源辨识。此类整改的目的在于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或工艺过程管理,消除或降低作业中的固有危险因素。

1.1.3 标准化作业及危险预知活动

标准化作业程序是在作业系统调查基础上,对现行作业过程和动作进行分析研究,按有关技术及规章制度等科学准则,以安全、省力、优质、高效为目标,形成的一种优化作业方法。通过推行标准化作业,可控制程序性强和有关重要作业过程中的人为失误问题。

1.1.4安全考评

各级考评应以平常巡回检查及例行检查的结果为主要评分依据。考评由工段对班组,车间对工段,公司对车间等一级对一级。

2 结论

安全管理改革是对现有安全管理系统的补充完善和优化。这是保障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得以推行的前提,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步骤。

氧化铝行业当前安全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抓好以最小单元(班组) 建设为基础的全员安全管理工作;抓好以危险源控制为中心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抓好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同时,模式在建立的过程中,一定要与企业现有的情况结合,不能脱离企业实际,完全照搬。

参考文献:

机械行业危险源范文第2篇

1、把法人代表安全承诺制度推向深入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搞好舆论引导,使全社会对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加大对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行承诺职责情况、承诺内容落实情况等的督导检查,全面落实承诺内容。今年我局把休疗宾馆纳入到法人代表承诺制度中去,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联合区质监分局加大了对休疗宾馆的检查力度。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积极性,我局将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转化为经常性的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在机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机械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评定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评定标准、技术咨询、危化品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4、抓好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各部门责任

充分发挥安委办的作用,逐步探索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督促各行业部门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北安[*]2号)的职责分工,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要做好安排部署、指导落实、督导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各企业要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行动为契机,开展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强化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把“安全第一”的意识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认真开展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教育培训机构或依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各类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机械行业危险源范文第3篇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机械行业危险源范文第4篇

为切实抓好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企业;农机安全、渡船渡口等重点领域;学校、医院、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0日-6月8日。区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委办文件精神及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8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8日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检查范围和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和上下对口的原则,区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冶金、机械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经贸委负责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渡船渡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农委负责农机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文化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等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权属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街道、镇,****工业区负责。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9日-6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政府印发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的特点,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认真填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于6月25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及时上报所在街道、镇,****工业区及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镇,****工业区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和区有关牵头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落实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区有关牵头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书面总结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区政府督查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区政府将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街道、镇,****工业区及区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挂帅的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区安委办对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作为深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大措施来抓,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区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街道、镇,****工业区及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有关部门制订的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