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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
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前厅部、客
房部、人事培训部、管理部、总务部、购物中心等部门的经理和各联营单位
负责人组成(文件另发)。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保部经理
成
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文件另发)。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
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
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
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
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
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
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指导员:安保部经理
队
长:
安保部消防主管
队员:
由酒店各部门及有关联营单位挑选附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文件
另发)。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
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
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
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三、值班巡查组成及职责
(一)
值班巡查组成
酒店值班分两级制,由总值班、保安值班组成。酒店总值班由各部门经理轮
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职责
1.酒店总值班职责
(1)酒店总值班代表酒店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酒店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灾程序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对各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详细记录在案,次日晨会上通报。
2.保安值班职责
(1)消控值班必须提高警惕,严守岗位,集中精力观察和倾听控制器上的各种讯号,遇故障或火警信号应按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处理。
(2)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情况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应按安保部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酒店值班经理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并组织人员扑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当然的消防法定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员工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
经常检查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副总经理/总助/总监消防责任
1、受总经理委托,各副总经理/总助/总监协助总经理对分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不断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根据下属各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经常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积极做好新建、改建和装修项目的审批工作。
6、经常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一)安保部经理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与工程部共同对酒店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或督促对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
5、负责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
6、在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参谋,组织指挥扑救和宾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前厅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辖区内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禁止员工携带电热器具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不得动用明火。
6.部门辖区内不得擅自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特殊需要时应报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电设备下堆放物品。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四)客房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门员工,应经常向宾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应放在烟缸内,入睡前应将电器关闭等防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宾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或在客房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禁止在客房区域内燃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五)各商场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员工携带电饭煲.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在商场内使用;不得在商场内焚烧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场内吸烟。
5.商场内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灭火器和配电设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六)餐饮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加强对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气炉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同意,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负责对烟道.抽油烟机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垢过多引起火灾。
7.保持餐饮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8.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9.营业结束后,督促工作人员对营业场所内的设施和客人遗留的残物及时检查和处理。确认无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10.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七)各管理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参加酒店举行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增强本部门员工防火灭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维护保养好本部门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8.对租用酒店场所的各单位,应将有关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书上,要求客户必须知道。
(八)各娱乐场所负责人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各娱乐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需改建和装修项目时,应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证营业期间各疏散通道畅通。对仓库.厨房.配电室.音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6.负责对本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营业场所;禁止在营业场所或工作区域焚烧可燃物品。
8.建立夜间值班制度。营业结束后,全面检查各营业场所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照明电源。做好夜间巡查工作。
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宾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责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向宾客宣传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宾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
4.发现宾客在客房内焚烧纸张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及时阻止,同时报告房务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组成员在清理房间时随时注意火种.火源,防止将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带入垃圾袋内。
6.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和消防设施区域报警装置的动向和情况,一旦有异,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
(二)餐饮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督促班组成员做好抽排油烟机.烟道的清洗工作和烧烤.油炸等作业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推车液化气炉时,应经常检查器罐是否漏气,酒精是否外溢,煤气钢瓶皮管是否夹紧,以免引起火灾。
5.餐后收拾桌布时,应注意清除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等火种,以免将火种带入桌布造成隐患。
6.营业结束应检查煤气.灶具各阀门是否关闭,包厢内是否留下火险隐患,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三)娱乐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灭烟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灾。
4.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娱乐场所;教育员工不得在娱乐场所内使用电热器具。
5.营业时坚守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6.营业结束应对场所内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清理,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
四)商场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教育班组成员不得在商场内使用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等电热器具,对销售的电热器具,顾客需测试应在指定场所测试。
4.注意宾客将流动火源带入商场,如发现客人吸烟要及时阻止,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严格控制电熨斗的使用,如因销售需要,须向安保部提出申请,实行定人.定时使用规定。
6.营业结束应对商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五)施工员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技术法规。
2.在酒店进行的土建.安装.装修项目要按防火设计要求,严格做好
现场监
督和把关工作。
3.认真落实《施工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和动用明火审批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瓶和油漆等危险物品必须按消防安全规定严格管理。
4.协助安保部做好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5.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教育,严禁施工装修现场吸烟,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施工结束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五、重点岗位消防责任
(一)天然气保管员消防安全责任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库区附近禁止烟火。
2.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危险物品专管员证》后,方可上岗。
3.装卸气瓶应轻拿轻放不得摔.碰.撞,发现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气瓶应采取措施,不得进库,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4.库内不得超量储存,实行总量控制,限量发放的原则。空瓶应注意关闭阀门,防止余气溢出。夏天应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气温过高发生意外。
5.管理人员应熟悉液化石油气的性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措施,并经常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6.认真检查气瓶.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并做好记录。下班前应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对库内.库区的消防安全作好仔细的检查。
7.认真作好各餐厅煤气瓶进.出的登记工作,按煤气钢瓶使用年限,定期清洗钢瓶,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二)消控中心值班员消防责任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
2.坚守值班岗位,严密监视各种消防信号,对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查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发生火警.火灾时,按酒店规定的火警火灾处置程序进行操作。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操作好消防设施,当好酒店领导的参谋,配合消防部门组织灭火。
4.认真学习掌握酒店内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内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电工消防责任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四)电焊工消防责任
1.电焊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焊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3.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做好清除电焊.气割地点周围的一切可燃物,专人监护并备灭火器材。
4.电焊间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能倾倒。
5.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是否漏气,软管有无破损,接口螺丝是否拧紧。应使用年检后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瓶阀及减压阀里沾上油脂,以免发生钢瓶爆炸。
6.电焊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设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五)油漆工消防责任
1.油漆工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油漆工在进行油漆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间及油漆作业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一切火种进入。
4.保持油漆间通风,经常打扫卫生,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
5.油漆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厨师消防责任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管道煤气的理化性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气前应检查各管道.灶具.阀门是否漏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炼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控制油量,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4.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5.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工程部同意,由正式电工接拉。
6.营业结束必须认真检查管道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烘烤箱是否短电,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七)物资仓库管理员消防责任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
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器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
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酒店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2.酒店的仓库.配电间.重要机房.电梯内.商场.地下更衣室.档案室.临时施工点.文印室.洗衣房.服装室为禁烟区。
3.酒店内严禁焚烧废纸和其它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
酒精炉.液化石油气炉等明火用具。
4.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酒店房间内从事烧香点烛等迷信活动。
二、用电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修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2.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3.各部门和宾客需要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报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4.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须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间距。
5.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烤箱等电热器具。
6.酒店举办大型活动时,新闻单位使用的自备电源和酒店提供的临时电源,要由电工值班负责安全。
7.各营业部门需制作灯箱广告,必须由工程部审定用电量。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8.非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三、配电室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变配电室是酒店重要设施,为了确保供电,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不得擅自操作变配电设备。
3.配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电力局颁发的许可操作证进行操作。
4.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必须遵守运行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表,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操作,紧急情况下,有发令人在场作双重监护,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5.对配电室灭火系统,消防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观察压力和预防渗漏。各值班人员应会使用灭火系统,平时注意保养。
6.加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每2小时抄表一次,做好日报抄送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7.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不得在变配电室放置食品和吃饭.吸烟等。经常做好灭鼠工作。
8.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检查不安全因素。
四、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天然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2.掌握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3.天然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4.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6.厨房内使用天然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
五、危险物品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暴型,库外应用明显的禁火标志。
2.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类存放。
3.信纸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存混放。
4.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与堆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通道。
5.储存遇湿易燃物品的仓库要有防潮措施;接触高温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入在露天或室温过高的库房内,下级要有降温措施。
6.入库和储存中发现包装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发货和进货时要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
7.下半时,应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并切断电源。
8.仓库房外要配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六、防火检查制度
1.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要对酒店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酒店各部门每月对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3.各部门主管每天对本班组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4.每个员工上下班期间应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5.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
6.各级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七、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
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八、总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1.严禁闲人进入机房。
2.严格按操作程序上机,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线.电器老化或松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工程部。
3.上班时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立即采取措施或查找原因,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机房内不准吸烟.不准使用电炉.电茶壶,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九、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制度
1.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凭消防部门核发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方能营业。
2.疏散门营业时间不准上锁,并设专人引导。疏散通道不准堆放物品,保持畅通。
3.不准超员加设临时座位。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
5.各消防设施器材应保证正常好用。
6.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吸烟情况,防止引起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全状况。
8.散场后,要进行清场检查,并登记签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下班后,应切断电源。
十、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酒店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酒店安保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安保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
位必须严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酒店电工的协助下接电源。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达到一清三定的规定。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炉.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十一、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方能上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为“消防安全周”,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演练活动。
3.每半年组织一次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
4.每半年组织对重点部门.部位.公众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5.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基本达到“四会”:会报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的要求。
十二、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每日值班分为经理值班、保安值班,经理值班名单每月1日前下发各部门。
2.酒店值班由部门经理担任,代表酒店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对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保安值班巡逻情况。
3.酒店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各部门的不安全因素,遇火灾事故必须报告
值班总经理,并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和扑救,迅速疏散宾客,使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消控中心每天二十四小时保证二人值班,做好必要的值班记录。
5.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必须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正确及时处理。
6.值班巡查人员负责对酒店内的违章情况,火险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理,发现不能纠正的火险必须立即向酒店总值班报告。
7.值班巡查人员每2小时按巡查指定路线巡查,并认真作好巡查记录。
十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酒店消防安全奖惩分为消防责任制奖惩和日常消防奖惩二种。消防责任制奖惩每年年终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评和奖惩。责任制奖惩具体内容详见〈〈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日常消防奖惩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100—300元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
(3)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拯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措施效果突出的;
(5)发现和整改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
(6)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表现突出的;
(7)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或部门经理,租用单位负责人2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上述用火.用电管理规定的;
(2)违反规定携带化学危险物品进入酒店的;
(3)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挪作它用的;
(4)对火险隐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5)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防火间距,经酒店消防监督部门提出后仍不按规定改进的;
(6)埋压.圈占.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或部门经理,租用单位负责人200元到400元罚款:
(1)谎报火警.制造混乱的;
(2)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消防法规或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3)在施工中随意改变工程项目原设计或改变使用性质的;
(4)刁难.拒绝和阻碍酒店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5)因过失引起火警,尚未造成火灾的;
(6)其它危害消防安全,情节严重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直接责任人,部门经理.租用单位负责人4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作业造成火警,尚未造成火灾的,处责任人400元至500元罚款;
(2)
因玩忽职守,乱扔烟头造成火灾事故的,处责任人500元罚款;
(3)对酒店消防监督部门事先已发过《火险隐患整改书》,因拒绝或拖延整改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处直接责任人1000元至2000元罚款;
(4)违反本消防管理制度规定而引起酒店.部门或个人财产损失及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除给予处罚外,应按损失价值予以经济赔偿。
十四、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管理制度
(一)检查程序
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职能部门
工程部
安保部
一.消防报警系统
1.探测器灵敏度检测
每月10%,每年年检一次
√
2.探测器模拟火灾优先报警监测
每月一次
√
3.各控制器应急电源,“故障”或“火警”显示,探测器关闭情况
每月一次
√
4.感烟探测器清洗
每三年一次
√
5.手动报警按钮模拟报警检测
每二月20%
√
二.消防喷淋系统
1.末端放水检测(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管道阀门)
每半年一次
√
√
2.泵房消控中心启动喷淋泵检测
每二月一次
√
√
3.对市政供水及水池.水箱情况的检查
每半年一次
√
三.消火栓系统
1.泵房.消控中心.远距离启动消防泵
每半年一次
√
√
2.消火栓管道阀门
每季一次
√
3.消火栓最不利点水压检测
每半年一次
√
4.水带.水枪完好率
每季一次
√
5.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
每二月一次
√
四.防烟排烟系统
1.新风排烟风机启动检测
每季一次
√
2.新风排烟阀门检测
每季一次
√
3.新风排烟风.风量检测
每半年一次
√
五.消防电梯
1.电梯轿厢内电话,上人孔检查
每季一次
√
2.电梯机故照明检查
每季一次
√
3.电梯迫降装置检测
每季一次
√
4.电梯消防电源检查
每季一次
√
六.消防安全疏散
1.安全疏散指示灯,事故照明灯监测
每季一次25%
√
2.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合页密封情况检查
每月一次
√
3.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灯具在位.损坏情况
每月一次
√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
每周一次
√
5.防火卷帘门手动运行,延时下降运行检测
每季一次
√
√
6.应急广播切换操作
每二月一次
√
七.消防联动系统
1.喷淋泵.消火栓泵联动
每季一次
√
2.新风排烟风机联动
每季一次
√
3.切断空调.新风电源联动
每季一次
√
八.高低配电室灭火系统
查压力表,手动控制.电气控制盘等正常情况
每季一次
√
九.消防救生设备
1.防烟面罩
每二月一次
√
2.空气呼吸器
每二月一次
√
(二)灭火器
1.酒店内配置的灭火器,由各区域所在部门落实专人维护保养。
2.消控中心保安员每月检查一次。
(三)每次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检查。
(四)酒店工程部是消防设施检查.保养和维修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五)酒店安保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部门,应熟悉掌握消防设施性能的操作方法。
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工作。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2、学
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3、门卫值班室应安 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5、外来人员会 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 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
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 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 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
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要求,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为目标,以实施积极的管理为手段,以开展有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无证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行为为内容,按照“稳定规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坚持规范和清理整顿并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有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活动
1、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房屋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电器电路安全、食堂安全及学生的安全常识教育和校方责任险落实情况等。
2、规范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重点检查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及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学校党团、工会、学生会等组织建设情况,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标情况,教师聘用合同签订情况。
3、规范学校内部配置。对照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配置。
4、规范学校办学层次范围。重点检查办学许可证核定办学项目是否有变动,是否存在超范围办学,有无擅自设立教学点,是否正确使用学校名称。
5、规范学校招生广告。重点检查学校有无乱招生,有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违规招生广告和简章情况。
6、规范学校收费、退费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有无乱收费行为,有无不按规定收费、退费行为。
7、规范学校财务管理。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财务帐册,财会帐目是否规范,财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8、规范学校制度建设和档案建设。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各项档案建设。
9、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健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机构,加强“两项常规管理”,开足开齐课程。
10、规范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二)无证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活动
1、清理整顿的范围。全市范围内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以市区和县域城镇为重点。
2、清理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区县教育局是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3、清理整顿的方法。由于无证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难度较大,各区县教育局可向区县主要领导汇报,成立由综治、公安、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顿。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2-4月)
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对辖区违规办学(园)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各民办学校要对照有关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
2、规范整顿阶段(5-10月)
依据摸底情况,对有证民办学校进行办学行为规范,对无证民办教育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逐园(校)依法清理。原则上一律停办,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审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其立即停办。
3、巩固总结阶段(11-12月)
各区县教育局要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同时规范对已审批的民办学校的管理,确认无反弹后将“民办教育规范年”活动工作书面总结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职教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市还存在一些违规办学机构,一些有证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日常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不仅损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一些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不明确,办学行为不规范。对此,我们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学校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出发,充分认识办学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把清理整顿无证民办教育机构和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规范办学行为。
(1)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
(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与备案内容相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4)要加强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和完善与受教育者的沟通联系和调解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受教育者的意见、建议和申诉。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
(5)要加强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教职工、受教育者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6)要依法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为学校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校长(园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7)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民办学校存续期间,其举办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逃出资或挪用办学经费。
(8)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要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9)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确需异地办学或设立办学点,要按照相应层次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重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