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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金融 商业银行 多方共赢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2-060-04
一、 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及需求分析
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发展出来的创新金融服务,主要原因为:在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中,对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控制和整合是最为核心的内容,企业一般可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与外部信息的对接来对信息流进行控制;通过自身仓库管理或借助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对货物流进行控制;而唯独对资金流的控制缺乏手段,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就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具体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和货物动产,为企业在获取订单、采购原材料、生产制造和销售货物等环节提供的,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账款管理、风险参与及风险规避等各种金融产品组合和解决方案,为企业盘活资金流的同时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境内外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乃至物流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利润的集中增长点。
2、不同供应链经营模式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
企业在进行供应链经营管理中会采取不同的实践模式,同时也会对供应链金融产生不同的需求:
第一类,品牌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品牌型企业一般在国内和全球拥有一定品牌知名度,技术、专利和管理等方面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供应链管理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这类企业一般多出现在IT和PC产业中,多通过“直接销售”或“个性化定制”的供应链管理手段,实现最终用户和零配件供应商之间的直接信息传递,并由供应商将货物直接送达到最终用户手中。戴尔公司是缔造该种供应链模式的先驱,国内的联想集团也紧随其后,自从购并了IBM后,联想建立了以直销针对大客户、以分销渠道针对中小客户的全球供应链管理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于品牌型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汇率和资金风险规避、资金收付便利、财务成本控制和离岸业务需求等方面。
第二类,能源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能源型企业主要从事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加工、运输和运用,在供应链的经营管理中,也多具有涉及环节多、过程复杂,产、供、销关系协调难度大的特征。以石油行业为例,石油行业的供应链大致可分为原材料供应、勘探与生产、运输、炼油、化工、分销和最终用户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主导整个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成为整个供应链上的管理中心、信息集成与交互中心和协调控制中心。对于核心企业的金融需求而言,不但是要通过较为强势的地位降低自身的财务成本、灵活付款条件、保障资金回笼,还需为它的上游或下游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或获取融资便利,从而进一步紧密供应链上其他利益共同体的关系,为自身扩大采购和销售争取有利条件。
第三类,贸易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传统的贸易型企业一般都是为客户从事买卖交易的中介企业,承担着供应链上经销商的主要角色,但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进步,许多中国的贸易企业都已从一个国内的贸易商成长为一个以供应链为主要运作管理模式的跨国贸易集团。这类企业一般在国外设立了采购公司,并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通过自身广泛有效的销售渠道为上游企业寻觅到最佳的买方客户;对下游客户或采购商,企业会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采购方案设计,在最合适的地方为下游企业采购到最合适的货品,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还会提供质量控制、产品设计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以此稳定和回馈下游客户。对于该类贸易型企业在供应链经营管理上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回笼资金和采购资金的良好匹配,结算工具的灵活使用以及在周转资金不灵情况下的融资需求。
第四类,制造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中国的制造型企业很多是以配套加工为主要的经营模式,因具备劳动密集型的特点而具有一定竞争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这类企业从转换成本、逆杠杆操作和动态竞争的角度出发逐渐走出国门,作为制造端环节,深嵌在全球供应链环节之中。他们面对的上游企业是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商,面对的下游企业是可能遍布全球的采购商,这些日益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制造企业,面临着全球采购需求压力巨大、生产成本高涨和非关税壁垒增多等众多难题,在加强自身对信息管理和存货管理水平的同时,这类企业,特别是已经走出国门的中国制造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尤为巨大,主要集中在:融资需求、结算工具需求、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需求、离岸业务需求和汇率风险规避需求。
二、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走在了我国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前列。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将自身定位为专业的贸易融资银行,并整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制度支持、物流金融、产品支持、信息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五大平台,统筹资源,集中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业务;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了“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及在线账款管理方案、采购商支持方案、供应商支持方案、区内企业贸易融资方案、船舶出口服务方案和工程承包信用支持方案六个子方案,通过对象、行业和产品的不同纬度,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组合服务方案。2007年,浦发银行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服务内涵,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服务理念,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紧密连接了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延伸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为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民生银行于2005年11月成立了贸易金融部,定位于“走专业化道路,做特色贸易金融”,建立起专业化的垂直营销体系、评审体系和业务操作体系,为开展供应链金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 供应链金融对供应链条上各参与主体的意义
1、对于核心企业
本文所指的核心企业是指自身资质和规模较强,具有一定采购和销售能力,且在供应链或产业链上能起到核心作用的企业。该类企业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难题,如:在原材料采购的过程中,无法对交易对手取得信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存货管理占据了较大成本;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无法及时收回款项,对账款的管理缺乏精力或由于交易对手的资金问题,使企业无法扩大销售、提高收益等等。对于该类企业的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为企业提供交易对手信用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输出监管等组合业务,为核心企业解决上述难题的同时,为核心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2、对于上下游企业
本文所指的上下游企业是指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采购或经销商,特指资质和规模较弱,采购或销售能力不强,且在供应链或产业链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企业。该类企业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中小企业,不同的是,他们处于核心或强势企业的供应链条中,该类企业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难题,如:在项目竞标或订单获取的过程中,交易对手对企业缺乏了解和信任;在原材料采购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足够的周转资金、品牌信用、对手信息和谈判地位;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精力来扩大产能、管理存货;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较好的交易条件和账款回收的能力等等。对于该类企业的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为其出借银行信用或借助较强势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为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和谈判地位;可以通过存货及强势采购商的付款能力为企业进行短期融资等服务,直接为该类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间接为上下游较强势企业稳定了交易对手,扩大了采购和销售能力。
3、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
本文所指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指通过以加强物流仓储、分拣、包装的综合业务操作能力,提供完整的第三方物流综合解决方案而获取利润和竞争优势的企业。该类企业是我国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将货物流管理外包后应运而生且快速发展的产物,虽然该类企业在近年来不断挖掘自身的服务价值,但由于受到经营范围和资金规模的局限,始终无法将竞争优势扩张到最大。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争取客户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最终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4、对于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体系、业务结构、客户结构、绩效考核、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转型和调整。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
1)业务结构方面。作为银行的一个新兴业务领域,供应链金融业务覆盖范围很广,涵盖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表内和表外业务,包括:授信融资、支付结算、应收账款融资、现金管理、电子银行、避险理财和交易托管等多个业务品种。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交叉销售机会,有效带动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和低成本结算性存款的发展,也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与我国商业银行由传统的借贷型银行向先进的交易型银行转型的目标相适应。
2)客户结构方面。供应链金融的大部分客户对象是规模较小或资质较弱的中小企业,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银行服务可以调整中国商业银行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结构,分散客户集中度的风险,对占中国企业绝大多数比例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另外,供应链金融还有利于培育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上资金流动的连接节点,可以向上或向下提供延伸服务,不断深入对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进行挖掘和开发,使得生产厂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从而开拓出新的客户群,提高营销效率的同时降低营销成本。
3)收益方面。根据《巴塞尔协议Ⅱ》对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要求,风险资产权重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银行的成本和收益,由于业务自偿性的特点,保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开立和福费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相较于其他业务风险资产权重较小,有利于突破资本约束的限制,改变中国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在传统发展模式下,风险资产规模扩张过快、信贷结构不尽合理和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的现状,同时改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扩大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的同时稳定结算性存款。
四、 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
本文列举下列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加以说明:
1.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授信贷款的业务。随着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的发展,动产质押业务也出现了发展和创新出了动态动产质押业务,即核定库存质押业务,较之静态动产质押(非核定库存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商业银行在动态动产质押中除了对借款企业的存货核定质押率,并给与一定比例的授信金额以外,还会根据存货的价值核定一个最低价值控制线,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上时,借款企业可自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出提货或者换货的申请;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下时,借款企业必须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银行的指令进行提货或换货操作;而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借款企业不得随意提取或更换其已质押给商业银行的货物,除非补入保证金、归还银行授信或者增加其他担保。
2、仓单质押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以仓单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出质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仓单一般是指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质押一般可以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两种模式:
1)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标准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
2)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非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非标准仓单位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厂商银)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基于上下游和商品提货权的一种供应链金融业务,之所以也可以称为“厂商银”业务,主要是因为该业务是通过生产商、经销商、仓库和银行的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开展的特定业务模式,银行承兑汇票是该模式下的主要银行产品和金融工具。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保兑仓或厂商银是典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在经销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础上,更引入了供应商,不但在业务中体现了较为真实的贸易背景,通过供应链条的挖掘和衍生,商业银行扩大了对业务授信风险的掌控手段:1)许多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和稳定下游,愿意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提供担保和回购,商业银行多了一个授信保证;2)商业银行对货权的把握,在授信初期是基于对供应商的信任以及由经销商(借款企业)提供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授信后期是基于对经销商(借款企业)销售回款的封闭管理,钱款与货权一一对应,充分体现了物流金融中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充分匹配;3)选择资金信赖或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对货物的仓储和运输管理,使得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的货权更为稳固。这种业务模式,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收益,实现了多赢的目的。它为处于供应链结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有效解决了其全额购货的资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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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管理;财务供应链管理;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8-0076-07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概念,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冲动下的全球性业务外包,由此衍生出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一直以来,供应链管理集中于物流和信息流层面,到20世纪末,企业家和学者们发现,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边”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分工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价值发现过程,国际银行业也展开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本文拟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讨论从财务供应链管理向供应链金融的演变过程,最后对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与外延给予学理上的界定。
一、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
1分工的演变与制造模式的变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制造模式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需要经过若干工序,如果把这些工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则可以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到中间产品再到产成品的产品链。按照迈克尔•波特的观点,每一道工序都是一个价值增值的环节,因此,产品链本身就是一条价值链。就某一个产品而言,其生产过程往往需要不同的人分工完成,生产的分工正是基于产品链(价值链)上的不同环节来展开的。严格地说,这种分工可以以两种形式展开:企业内分工和企业间分工。所谓企业内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部完成,企业管理层通过命令机制将不同环节安排到不同的班组、车间和部门来实现,这种情形通常也被称为“纵向一体化”。所谓企业间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企业独立完成,不同企业之间乃至整个生产过程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来协调[1]。
传统上,受市场交易成本的制约,产品链的绝大部分环节是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完成的,除了原材料需要到市场上进行采购之外,大部分中间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以及最终产品的组装完成,乃至销售,都是通过企业的集中管理来加以控制。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产的分工模式开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分工从企业内转向企业间。过去,企业间的分工往往以产业或产品为界,而最近三四十年来,一个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在多个企业间进行分工协作已经成为分工的新潮流。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分工类型在整个产品链中的分布情况取决于两者进行转换时生产收益和交易成本的动态变化。制造模式的变化既有市场需求方面的考虑,也是基于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首先,随着技术进步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大批量生产的单一产品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用户的定制化需求越来越强,品种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提高品质、增加品种和缩短推向市场的时间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在适应这种变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其次,70年代以来所出现的以下因素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1)远洋运输和航空运输成本的下降;(2)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3)基于WTO体系的国际贸易自由化过程;(4)以模块化为特征的技术创新模式的重大变化[2]。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导致更多的企业间分工交易变得有利可图。
企业间分工使得过去行业内大而全的企业可以集中资源,专注于自身最有优势的领域,而将其他环节通过生产外包或全球化采购渠道,交由的中小企业来承担。这种模式不但有利于发展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通过不同生产环节的空间再分布来利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尽可能降低整个产品链的生产成本。
在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其主要的手段是通过标准生产流水线进行大批量、少品种的规模化生产。这种生产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福特汽车公司。但是,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结构的多样化,企业间分工趋势的强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兴起,市场竞争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断推出适应不同用户需要的新产品,谁就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大规模定制”成为许多世界级企业努力实现的生产模式。以汽车行业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的汽车行业已经按照这种新的制造模式组织生产(见图1所示)。
2供应链管理的兴起
分工与制造模式的变化导致贯穿整个产品链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在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集中在单个企业的管理层手里。但是,一旦生产环节分配到多个企业,就需要有一个核心企业来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协调,因此,一种新的生产管理实践在最近20年便应运而生,这就是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所谓供应链,它是一个相比于传统企业内部产品链更为复杂的系统,它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是一个范围更广的企业结构模式,包含了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经过链中不同企业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直到最终用户[3]。(见图1所示)。
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导致传统的管理出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资源管理的范畴从单一企业资源扩展到了社会资源,凡是处在同一供应链不同环节的企业都有可能基于市场交易展开合作,因此,每一个企业都要尽可能地与自己具有共同市场利益的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来解决终端顾客的具体需要。鉴于资源管理超越了企业的边界,显然,供应链管理对于社会制度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不完善的环境导致的组织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将扼杀这一新制造模式的优势。二是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管理过程的基本依赖手段。为了实现看板生产(just-in-time)和精益生产模式,许多企业在采购、库存、资金管理方面都越来越多地借助于各类管理软件(尤其是ERP软件)和电子网络平台。而为企业之间的交易提供支持的物流公司、金融机构也通过各类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电子货单、网上支付等电子化服务手段、甚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来提高物流和金融管理的效率。
3全球贸易的增长
企业间分工代替企业内部分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外包与采购活动,其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全球经济的贸易总量快速增长,而且,全球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高于生产总量增长的态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全球贸易的统计数据,1973―1990年,全球制造品的贸易增长速度大约是全球生产总量增长速度的18倍,而1990―2005年,这一数字更是提高到了大约23倍。
相比于传统贸易,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贸易在产品结构、单笔交易量、交易频率和支付方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
首先,从产品结构上看,传统贸易主要以初级产品(包括农产品、石油和矿石等原材料)和最终产品为主,而制造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零配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比重非常低。而供应链贸易的情况恰好相反,中间产品在其构成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由于供应链贸易的迅速发展,制造品中中间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上升,从而导致整个制造品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由二战前的40%上升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70%以上。
其次,从单笔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上看,为了适应看板生产和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核心企业在管理上力争降低采购库存的同时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单笔订单采购数量下降、采购周期缩短、交易频率提高的特点。据统计,2004年企业间单笔贸易交货价值只有50年前的40%左右。
最后,从交易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上看,传统贸易主要采用信用证(国际贸易)和支票(国内贸易)等支付方式,为了保证信用,购买方企业必须要在相应银行的账户上留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而在供应链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往往保持较长的合作关系,对对方的信用状况比较了解,而且,由于交易频繁,反复开立信用证变得非常不方便,因此,赊账贸易正在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双方往往在交易一段时间后再集中进行结算。根据咨询公司Killen 和 Associates(2002)的估算,如果供应链贸易采用传统支付方式,那么,全世界的企业将多搁置5 000亿至10 000亿美元的资金,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4]。
二、财务供应链管理在提高供应链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1供应链生产模式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供应链本身包括三个“流”:需求信息流、货物与服务流、资金流。需求的力量是使整个供应链充满活力的驱动力,它以订单的形式从下游企业层层上传;物流是生产过程依次延续的基础,它以各种中间产品和产成品的形式从上游供应商往下游传递。而资金流则是供应链得以循环维系的最关键之处,如果供应商不能及时获得回款,则必然影响其下一阶段的生产,从而使整个供应链中断甚至崩溃。供应链管理的难点就在于如何使三“流”尽可能做到有序衔接。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前两个流,而表现最差、受关注最少的则是资金流。这一状况已经影响到了供应链制造模式的整体成本和运营绩效,从而必须引起所有采用这一生产模式的企业的重视。
和传统纵向一体化制造模式相比,供应链模式有可能大大提高了整个生产过程的财务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来自两个方面:第一,由于更多的生产工序是通过市场来协调,因此,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生产,以及最终产品被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贸易总量和交易频率都提高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就必须准备更多的现金,从而带来了运营成本的上升。第二,当前赊销模式已经成为供应链贸易中主要的交易模式,该模式通过延缓买家的付款时间,表面上固然降低了作为核心大企业的财务成本,但是,却将资金需求压力推给了上游的众多中小企业,而按照传统的银行信贷实践,这些资金需求迫切的中小企业被认为属于高风险的贷款人,因此,需要支付更高的资金成本(甚至可能因为银行的信贷配给而根本得不到贷款),从而带来整个供应链资金成本的上升。根据Hartley-Urquhart(2006)的估算,戴尔(Dell)公司比其上游的合同制造商Flextronics公司在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发行公司债的利率差)要低280个基点或28%。另一个例子是,零售业巨头沃尔马(Wal-Mart)比其非投资级的供应商之间的平均资金成本差要大于64个基点。
2通过财务供应链管理降低产品成本
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简单的赊销实际上是下游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挤压,其表面上延长了购买方的应付账款天数,但实际上却增加了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并且可能导致供应商延迟购买原材料,缩减在生产存货,相应地也必然推迟对购买方的交货,从而给整个供应链的持续运营带来很大的风险。这样一种简单的转移资金成本的做法无疑是把上下游企业置于利益的对立位置,而没有真正体现同一供应链之上的企业本身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原则。因此,解决问题的办法显然也不能强调缩短买家的付款期限,因为这反过来又损害了买家的利益。
由此,供应链管理便引入了“财务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所谓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FSCM),就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不同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和流动统筹安排,合理分散资金成本,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小化。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主动权显然掌握在核心企业手里,然而,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在尽可能保证购买方的延迟支付期限的前提下,又能够让供应商尽早取得货款,以解决其资金压力,就必须要借助于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正是适应了解决该挑战的需要。供应链融资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如果借助供应链融资方式,例如,尽管买家的付款期限不变,现在供应商在开票后几天内便可从金融机构得到大部分货款,则前面所讲的供需双方的资金矛盾就能得到缓解。
Aberdeen集团在其提供的《供应链融资基准报告》一文中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实例:ATJ是一家在英国和爱尔兰拥有90家连锁店的快速时尚零售商,过去,其亚洲的供应商通常在当地银行从ATJ提供的信用证中提取预付款,但是这样做的前提是必须给予ATJ 20%的价格折扣。现在,ATJ邀请其供应商利用供应链融资服务,这样,供应商在集装箱装船离开码头时即可从融资服务者哪里获得70%的货款,等到货物进入英国仓库时再得到剩余的30%。要做到这一点,ATJ必须向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传递供应商的信息,以便其准确地评估融资风险。使用供应链融资服务后,供应商可以挽回5%―15%的订单价值,而且ATJ本身也可以通过享有5%―10%的折扣率来分享这笔节约的价值,从而实现了双方的双赢局面。
然而,根据Aberdeen集团的调查,即便在发达国家,运用供应链融资来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的做法也并不普遍,目前已经这样做的企业只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3%,表示错过了机会,目前正在制定和考虑可行方案的企业占56%,还有31%的企业在这方面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同一个调查,Aberdeen集团发现,购买商(通常是核心企业)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77%)、“相互深化的财务往来压力过大”(55%)和“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45%);供应商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50%)、“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36%)和“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生产、无法安排工作和无法达到需求商要求的存货量”(32%)。由此可以看出,降低整体供应链的融资成本,从而降低最终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已经迫使发达国家的企业对通过供应链融资改善其财务状况问题日益变得重视起来。
Aberdeen集团的调查还发现,尽管过去许多购买商在改善自身财务状况方面往往采用“延长支付期限”、“增加使用记账式赊账”和“提前支付折扣”等方式,但是,鉴于这些方式并非符合整体供应链利益的最佳战略安排,因此,它们开始转向其他更有效的方式。那么,有哪些供应链融资技术可以帮助改善供应链财务状况呢?大多数正在积极寻求供应链融资可行方案的购买商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通过第三方为‘供应商管理库存(VIM)’提供融资”(见图1所示);而大部分供应商则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保理”、“第三方提前应收账款贴现”和“金融机构的存货融资”(见图2所示)。
三、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
1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从被调查企业正在考虑实施的供应链融资计划来看,改善供应链整体财务状况离不开作为第三方的金融机构。那么,如何界定金融机构的具体功能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相比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存在什么区别,需要进行哪些变革呢?
我们首先需要界定贸易融资的概念。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帮助贸易双方实现交易的融资方式,它是一种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相结合的银行业务模式。对银行而言,在风险控制有保证的前提下,贸易融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资金运用方式,可以给银行带来两方面的收入,即手续费和利差,有时还可产生汇兑收益和外汇交易费用等。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融资(也称为结构性贸易融资)已成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甚至专业的公司、福费廷融资商等金融机构向贸易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流程设计随着创新而不断丰富[7]。但其中融资所需资金主要还是由银行提供。目前,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种类日渐丰富,银行像一个金融百货公司一样为贸易的双方在贸易的不同阶段,针对交易方不同的需求提供多达数十种的贸易融资产品。仅以基于出口或进口,以及属于传统产品还是新兴产品为分类标准,有如下的主要品种(见表1所示),每一种产品在不同的银行针对不同的交易条件还会衍生出很多子产品。
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金融机构首要的角色定位无疑是供应链融资的资金提供者,这一点和传统贸易融资并无差别。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供应链将生产商、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结在一起,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乃至供应链相互交叉形成的供应网络中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提高整个供应链中流动资金的效率,从而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了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供应链融资要比贸易融资复杂得多。因此,它在产品设计、风险大小和风险控制方面与传统贸易融资存在很大差别。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贸易融资和供应链融资具有共同的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银行授信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单纯强调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财务指标,转而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购买方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因此,按照新的信用评估方法,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远比传统方式要高。
第二,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操作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因此,贸易融资业务具有封闭性、自偿性和连续性特征。封闭性是指银行通过设置封闭性贷款操作流程来保证专款专用,借款人无法将资金挪作他用;自偿性是指还款来源就是贸易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连续性是指同类贸易行为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会持续发生,因此,以此为基础的授信业务也可以反复进行。
然而,供应链融资又有一些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为:
第一,从融资产品来看,在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中,信用证仍然占据主流地位,在此银行用自身的信用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供应链融资中,由于交易双方基于长期合作所产生的了解与信任,对银行信用中介的需求降低了,赊销贸易成为主要的形式,因此,供应链融资产品是要在存在大量赊销的前提下去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要,从而保理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资产支持型贷款成为了主要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二,从融资风险来看,供应链融资比传统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例,传统贸易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其产品价值比较容易通过市场价格得到体现,而且当出现信贷风险时也容易通过担保物品的销售来收回贷款。但是,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因此,不容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容易在市场上变现。
第三,从风险控制来看,传统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针对各个交易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所以,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
除了发挥供应链融资中介的作用外,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方面还可以提供若干中间业务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和贷款承诺等,在涉及国际贸易的领域还可以提供货币和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服务。借助人力资源优势,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咨询既可以专门针对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帮助它们合理安排应收账款账期结构与数量,缓解它们通过赊销扩大销售规模的冲动,也可以针对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帮助它们分析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提出降低整体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优方案并协助其实施。应收账款清收往往是商业银行公开保理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缺乏清收其债权能力的中小企业而言尤其具有价值。贷款承诺则非常适应供应链交易比较频繁的特点,可以满足供应商数量有限、期限较短且反复出现的借款需要。
因此,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的整体定位应该是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这一定位包括两层含义:首先,金融机构能够针对某一条具体的供应链,就其财务成本最小化问题提出最优的融资方案,该融资方案对象不但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还包括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其次,为了实现该融资方案,金融机构不但提供资金融通,而且也提供包括各种服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换言之,它必须具有开发一系列产品与服务来满足不同企业需求的能力。在财务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着重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结成战略共同体,借助资金、人力资源和商业网络优势,运用多种产品与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
2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及其有机构成
众所周知,金融是指人们围绕货币、资金和资本资产所从事的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完整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主体和金融制度。我们可以基于对金融的上述理解,相应地给出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即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
第一,从广义上讲,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它是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者为供应链资金流管理提供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在静态上,它包含了供应链中的参与方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动态上,它倾向于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供应链管理的参与者(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充当组织者,为特定供应链的特定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财务管理解决服务。供应链金融活动必须能够实现通过整合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各方创造价值,降低风险的作用。
第二,从供应链金融具体产品来看,它主要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类产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也包括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供应商管理库存融资)、原材料质押融资。此外,还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比如购买商向供应商提供的“提前支付折扣”,供应商向购买商提供的“延长支付期限”等产品。除了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还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目前还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开发出来(如表2所示)。
第三,从供应链金融市场来看,根据上述产品列表,它基本上属于短期的货币(资金)市场,其供求双方或者是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和工商业企业;或者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第四,从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来看,它大致包括以下四类主体:(1)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2)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发性银行;(3)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等;(4)监管机构,各国的银行业务监管机构设置不一而足,在中国,目前主要是指各级银监会。
最后,从供应链金融制度来看,它涉及三方面的内容:(1)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担保物范围与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中不同权利的优先顺序,等等。(2)司法体制,包括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的判决机制、裁决公正程度与裁决的执行效率。(3)银行业务监管制度,包括监管的具体方法、对象、政策等方面。
以上方面结合在一起,便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四、结束语
本文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详细分析了全球性生产外包和供应链生产模式的兴起对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所提出的挑战。为了降低供应链生产的财务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供应链核心企业产生了进行“财务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适应这一新的需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系列满足企业展开“财务供应链管理”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最终,基于这些单元产品,金融机构开始创新出一整套解决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的集成方案,从而形成了供应链金融这一新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前者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而后者则可以充分利用该金融创新更好地实现自身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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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7-0023-05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及传统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通过借助供应链①中与中小企业有产业合作关系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或者以两者之间的业务合同为担保,同时依靠第三方物流企业等的参与来共同分担贷款风险的融资手段。
供应链金融通过为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促进了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 、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协作,构筑了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一般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在这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融资,结果造成资金链紧张,整个供应链出现失衡。
而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改善其谈判地位,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二)供应链金融的传统模式
目前各家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见图2)。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上游中小企业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银行办理融资的模式。在此模式中,上游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参与此融资过程,且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银行在对上游中小企业进行贷款风险评估时,更多地关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不仅仅局限于对上游中小企业本身资信的评估。
第二,保兑仓融资模式(见图3)。保兑仓融资模式是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下游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额度,并由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在产业供应链中处于核心企业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的核心企业预付账款,才能获得企业持续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和产成品等,故采用保兑仓融资模式可对中小企业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不仅需要核心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参与,还需要仓储监管方参与,以保证对质押品的评估和监管。
第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见图4)。动产质押融资也称为“存货融资”,是企业以存货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企业可以通过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监管的方式申请银行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此过程中,可以通过对质押物验收、价值评估与监管,协助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也可以接受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货款的运营和风险的管理。
供应链金融的传统模式改变了过去银行针对单一企业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并据此作出授信决策的融资模式,使银行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风险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与核心大企业之间交易的信用风险评估。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该模式中,能够取得在其他方式下难以取得的银行融资。简单地说,如果一家上下游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信实力和规模达不到银行传统的信贷准入标准,而其所在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实力较强、贸易背景真实稳定并与银行具有长期稳定的信贷关系,这家中小企业也可能获得银行相应的信贷支持。
二、供应链金融传统模式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贡献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在以下几方面对拓宽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降低了中小企业贷款准入门槛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银行可以适当淡化对企业的财务分析和贷款准入控制,其关注的重心是每笔具体的业务交易。在融资过程中,银行重点考察申贷企业单笔贸易的真实背景及企业的历史信誉状况,通过资金的封闭式运作,确保每笔真实业务发生后的资金回笼来控制贷款风险,从而使一些因财务指标达不到银行标准而难以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可以凭借真实交易的单笔业务来获得贷款,适合中小企业资信普遍偏低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其资金需求。
(二)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拓宽了可选择客户的范围
银行通过对物权单据的控制和融资款项的封闭运作,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双向控制,使风险监控直接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环节,有利于对风险的动态把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银行授信与融资主体风险的隔离。银行更注重企业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通过对企业信用记录、交易对手、客户违约成本、银行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确定企业在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作为其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限定融资期限与贸易周期相匹配,使资金不会被挪用,贷款风险相对较小。风险的降低增加了银行可选择客户的范围,增强了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信心。
(三)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还款意愿
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银行将核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捆绑,核心大企业常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因此,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就会影响到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关系,影响其在供应链中的信誉度,不利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贸易合作关系,甚至威胁到中小企业的生存。
(四)规避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有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不仅对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而且通过订单和销售渠道选择控制着中小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银行借助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了解和对中小企业未来还款能力的评价,通过核心企业的担保将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转化为对核心企业的授信。
三、供应链金融传统模式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局限性
供应链金融的传统模式借助核心企业信用打破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有效扩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数量和规模。但是,传统模式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还存在以下一些局限性:
(一)加剧了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地位不平等,为核心企业向中小企业转嫁财务成本提供便利
由于中小企业的生存依赖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核心企业依托银行的应收账款和保兑仓融资服务可以在付款方式、时间等方面向中小企业提出原先不可能实现的更加苛刻的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供应链金融服务并非源于资金的实际需求,而是被动地满足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转嫁要求。供应链金融虽然表面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实质上是为核心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转嫁财务成本提供了工具。最终,核心企业的资金更加富余,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更加恶劣,利润进一步向核心企业和银行转移。
(二)加大了供应链集中度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集中度风险额度管理集中在单一客户和集团客户,对供应链集中度风险的额度管理仍然处于空白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对核心企业供应链内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对核心企业融资的总和可能大大超过集团客户15%的规模限制。一旦核心企业出现信用风险,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风险就会集中爆发,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风险。
(三)质押动产的范围和规模受到价格波动风险和物流企业储存能力和存货估值能力的限制
在动产质押融资模式下,由于银行承担了质押动产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银行拒绝为市场价格波动大或者没有活跃市场的存货提供融资,质押动产的范围都有严格限制。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大部分动产特定供应给核心企业,由于物流企业的专业限制,对专有动产的价值评估能力不足,对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存货的储存能力不足,这些都影响到可质押动产的范围和规模。
(四)对中小企业中长期资金的支持力度不足
供应链金融的传统模式局限于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领域,局限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仅能满足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求。部分中小企业在供应链竞争中脱颖而出,核心企业倾向于给与这部分中小企业更大的市场规模,而传统模式无法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融资需求。
四、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
通过分析供应链金融传统模式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贡献和局限性可以发现,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成功的关键在于商业银行借助核心企业的信息和信用控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深化银行与核心企业的合作,打造依托核心企业富余信用和信息优势的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创新更多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和银行三方共赢的融资模式。
(一)深化银行与核心企业的合作,搭建供应链融资担保平台
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司治理结构优秀、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主导地位、现金流充裕、信息披露透明以及具备行业龙头特质的核心企业的合作深度,充分利用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信息优势和主导地位,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搭建供应链融资担保平台,使银行降低融资风险、优化融资结构;使核心企业将信息、信用资源转化为利润,同时,借助银行资金实现供应链的优化组合;使供应链上的优势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快速发展。实现银行、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三方共赢。
具体操作上,一方面,核心企业要建立供应链融资担保平台,平台可以是一个部门,也可以是全额担保的子公司。担保平台主要作用是集中核心企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借助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对具有融资需求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收取一定担保费,协助银行进行贷款资金的监控。另一方面,银行要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营销平台和风险管理平台。营销平台通过与核心企业担保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实现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开发和推介,快速实现中小企业客户规模的拓展。风险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基于整个供应链风险评价的统一授信管理模式,将包括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在内的供应链作为整体进行授信,实现对供应链集中度的风险管理。
(二)依托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平台,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
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平台的搭建,不仅通过将信息和富余信用变现为担保费的模式拓宽了核心企业的盈利渠道,而且使核心企业通过担保获得了整合优化产业链的资金,使核心企业通过担保对象的选择获得了对银行资金在产业链分配中的控制权,使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中的地位变被动参与为主动控制,这就必然会创新出以下几种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
1. 订单融资模式(见图5)。订单融资模式的流程是中小企业凭借核心企业的采购订单,在核心企业的担保下向银行申请贷款,中小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在核心企业和银行的双重监控下支付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设备租赁费等各项生产成本,产品交付核心企业后,核心企业从应付账款中直接将贷款本息划拨给银行,剩余部分支付给中小企业。
订单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的担保和预扣货款锁定了银行风险,中小企业借助银行贷款实现了生产规模的扩张,核心企业通过银行贷款使订单向供应链中最优秀的中小企业集中,提高了供应链上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交货速度。
2. 并购融资模式(见图6)。并购融资模式的流程是供应链上的弱势企业向核心企业提出重组申请,在核心企业的担保下,供应链上的优质企业向银行借款收购供应链上弱势企业。并购融资模式下中小优势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实现了快速扩张,通过规模优势降低了经营成本;核心企业借助银行资金整合了供应链,使供应链的产品向具有成本、管理等优势的企业集中。
1、重组申请][3、融资申请][5、发放贷款][7、归还贷款][6、支付并购款][][?
1、重组申请][][?][?][][]
3. 资产回购模式(见图7)。资产回购模式的流程是上下游中小企业申请将动产或不动产卖给银行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购回。银行将资产交付核心企业进行评估并与核心企业签订协议,核心企业代为保管资产并承诺如果中小企业到期违约将以评估价购买资产。资产回购模式充分利用了核心企业对产业链资产估值优势和保管优势,大大拓宽了中小企业抵质押资产的范围,使银行规避了由于抵质押资产价格波动和估值误差造成的损失。
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模式将解决银行供应链风险集中度的管理问题,进一步降低银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风险;将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发展空间;将提升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优化和整合。
注:
①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这个链条集成了产品设计和开发、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仓储、加工制造和分销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集中了原材料生产供应商、半成品或零部件加工商、运输商、最终产品生产商和分销商等各类经济活动主体。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作是一个价值增值的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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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据悉,招商银行“智慧供应链金融”实现了四大项独树一帜的创新:
一是,首创“智慧供应链金融系统”(ISCF),将IT 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全面整合,对外对接企业、机构、电商平台,对内整合客户、运营、信贷、国际结算等系统,是同业中产品线最全面、线上化程度最高的系统。
二是,首创“参数化”产品组合和“定制化”行业解决方案,研发了包括结算、融资、跨境金融和增值服务等在内的综合化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
三是,独创“供应链数据驱动下的全新审贷模式”,依托贸易背景下大量真实数据的支持,实时分析处理供应链额度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物流信息等各类数据,实现由传统的“三表”审查向“三流”审查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