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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演练目的
通过对设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任务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县职教中心负责人的电话举报,该校部分学生购买了学校商店销售的xx品牌牛奶饮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为防止“问题”牛奶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县工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工商干部迅速集结。在县工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行动,对县流通环节的“问题”牛奶开展拉网式的清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演练。
三、参演部门及人员
(一)参演部门
县局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企管股、法制股、消保委、递铺工商所、昌硕工商所、孝丰工商所、梅溪工商所、市场工商所。
(二)参演人员
1.县局(22人):消保股(4人)、经检大队(6人)、办公室(4人)、监察室(2人)、信息中心(3人)、企管股(1人)、法制股(1人)、消保委(1人)
2.工商所(5人):李建义、黄永、朱新伟、王卫金、高文斌。
3.县职教中心的部分职工、医护人员。
四、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7日。
地点:县职教中心、该学校商店。
五、演练等级
Ⅲ级应急预案响应。(一次性中毒3例以上20例以下,无死亡)
六、演练部署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工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及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指挥部设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指挥长:刘克毅,副指挥长:陈国庆、谢文荣、戴正华。下设应急演练办公室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成员:
1.现场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做好救治工作,进一步了解中毒原因、过程;对县职教中心商店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检查和抽样送检,查清xx品牌牛奶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并对xx品牌牛奶的来源(上级批发商)进行控制、调查,查清该牛奶的去向,对未销售的xx品牌牛奶进行封存;查封学校附近xx商店尚未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市场清查组(设置一个清查场景配合媒体拍摄,但不作观摩)
组长:
副组长:省略
成员:省略。
分为五个小组开展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递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昌硕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三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孝丰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四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梅溪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五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市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3.信息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做好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警示信息”的工作(第一时间将此次食品安全事件通报各级媒体,引导正面的舆论导向,随事态发展及时更新)、宣传报道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整理上报市局、县政府和向有关部门通报;通过OA系统安排各股室、所(队)及时对流通环节xx品牌的牛奶进行清查,配合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对应急演练进行全程录制、报道。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演练的协调服务、宣传标识制作、对讲机及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5.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分别参加市场清查组开展监督和评估记录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督查参加演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到位,坚守岗位等。掌握各小组参演过程,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故和演练中发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演练步骤
1.事故发生:设定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起为演练开始。
2.应急响应:包括事故报告、召开县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向县政府及食安委领导汇报,会同政府及食安委领导对事故进行分析、指挥长宣布县工商局启动食品安全Ⅱ级应急预案响应,成立指挥部和五个处置工作组、进行分工、各处置工作组根据会议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听取汇报:指挥部听取各处置工作组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
4.结束演练:指挥长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演练结束。
5.演练评估:办公室对演练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参加机构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工作,把演练作为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关键词:羊奶销售;食品安全;问题
中图分类号: TS2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0.035
1生鲜奶销售
一些养殖户将奶山羊运到居民小区门口或者城市路边,在不采取任何消毒等防范措施情况下,挤奶销售,少则1~2只,多则5~9只,这些奶山羊是否经过免疫、是否健康、是否经过产地检疫、是否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手续,消费者均不得而知,导致街头挤奶售卖隐患很多。一是手工挤奶操作不规范,街头挤奶环境卫生条件也难以保证,极易造成污染。比如山羊卧地时,会沾染粪便,如果不加清理和消毒,会造成羊奶大肠杆菌超标;二是现场挤奶无法保证0℃~7℃的最佳保存温度,奶液一旦脱离母体,超过7℃就容易滋生细菌;三是奶羊的健康状况没办法保证,如果奶羊感染了结核病、炎等疾病,乳液中也很可能携带病原体,单纯通过加热煮沸并不能保证病原体完全清除。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和免疫力低的人群,食用生鲜奶后被病原菌感染的风险更大。国内外均有因为食用生鲜奶而引发食物中毒的报道。
羊奶的生产过程要参照国家颁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奶畜养殖者对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等应当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对生鲜乳造成污染。现挤羊奶不符合规定,但因其未形成规模生产,流动性差,若没有举报,相关管理部门管控起来也比较难。存在的隐患:一是挤奶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确定;二是挤奶环境和盛奶的容器存在污染隐患,不具备生产安全生鲜乳的条件;三是奶羊本身的健康情况不确定,零散养殖户养殖不规范。如果奶羊感染了布病、结核病、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疾病,生鲜乳里面会含有活性致病菌,人一旦食用可能会给自身健康带来严重的后果。另外,奶牛、奶羊乳腺炎的患病率高达70% ,奶农一般都会用青霉素、链霉素等抗生素对其进行治疗。停药一周后,牛、羊奶中仍会有抗生素的残留,人喝了这种奶,很可能会出现抗生素间接过敏。
针对羊奶现挤现卖的销售方式目前监管存在盲区,不知应该由哪个职能部门监管。我们知道,羊容易患布病、结核病,而这类病又是人畜共患病。如果不经过职能部门检测,那么这种经营方式无法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更是无从谈起,更谈不上食品安全无缝对接。
2措施与建议
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知识的普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养殖户、广大消费者明白人畜共患病造成的危害,提升养殖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但只靠制度约束还不够,需要从思想层面对此行为进行引导。散装羊奶商贩的流动性比较大,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很难维权。建议广大消费者到商场、超市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牛奶、羊奶,不要直接饮用“生鲜奶”。
农业部门要加强动物养殖环节的源头管理,健全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定期开展“两病”排查(布病、结核病),做好布病、Y核病实验室检测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养殖档案,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街道办、小区、食药等部门联动进入市场。各级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和追惩机制。
经营者销售羊奶应取得相关部门检测合格报告,交专门的羊奶收购站消毒加工后,方可销售。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羊奶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依规、依据严厉打击羊奶现挤现卖经营销售方式,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着力解决散养殖户交奶难的问题,许多奶山羊养殖户反映没有人收散户羊奶,这是目前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3 结语
近年来,随着“红心蛋”、“三鹿奶粉”以及“健美猪”事件的相继曝光,动物性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对于影响动物生产的兽药饲料的安全隐患也提到了重要日程,现代兽药饲料工业化的大力发展,日益呈现出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发展态势,人们对兽药、饲料的需求不断增大,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场(户)及动物饲养规模场(户)、动物产品加工企业为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对动物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形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维护健康养殖,保障人体健康,提高公众安全优患意识,特分析提出饲料兽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1 兽药饲料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1.1 假劣兽药屡禁不止形成的安全隐患。现代兽药是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的,它无需对用药动物、动物产品的使用者和使用者承担安全、治疗和疗效的风险。而一些兽药生产经营户为了自身利益,置国家法规而不顾、生产、销售假劣兽药,而一些兽药使用者由于缺乏对假劣兽药的辨认能力,贪图便宜,造成用药失败和治疗无效,因而加大剂量、超时间使用,使其药物残留动物体内蓄积中毒死亡。病死动物产品人食用后造成人的不安全事故的屡屡发生。近年来,我们依法对兽药经营户进行专项整顿,逐户逐项逐品种进行检查,对违规产品进行没收销毁,对违法经营户进行处罚,并加大打击力度,但假劣兽药销售依然存在。
1.2 不懂兽药药理,盲目用药形成的安全隐患。由于乡村兽医、养殖户未经过专业培训,尤其是兽药药理培训和学习出现了一些只是从养殖书中学些皮毛:有的缺防疫员,防疫季节临时凑和:有的没事干,找本兽医书看一看就在村院中给动物治病:有的养殖户给自养动物治病就成了兽医:有的连药物说明书都看不懂就行医治病出现了百斤重的猪用毒霉素80万单位24支,甚至更大剂量应用:什么病都用抗菌素和解热药治疗有的养殖户给鸡饮水和治疗疾病时抗菌素药物按说明书规定量的5-10倍应用因此引起动物产生耐药性,是动物疫病无法防制和治疗,同时造成药物蓄积,在动物产品中残留,给人体造成损害。
1.3 滥用抗生素形成的安全隐患。一是饲料中长期滥用抗生素残留造成低水平积累,可使动物人体正常菌群平衡遭到破坏。非致病菌死亡、耐药菌大量繁殖而加重病情,如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使肠道菌群平衡破坏后,造成二重感染,导致中毒性胃肠炎或全身感染。众多研究表明,有抗生素药残留的动物源性食品可以对人类胃肠道的正常菌体产生不良影响部分敏感菌受到破坏,某些条件性治病菌可能会大量繁殖;二是饲料中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致病菌的耐药性增强,尤其是人畜共用的抗生素。细菌耐药性最大的危害是通过食物链转给人类,使人类染病,同时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或使治疗失败;三是抗生素本身的特殊毒性作用,主要包括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和生殖毒素性作用,如呋喃类、磺胺类等抗生素可通过诊疗而残留在动物产品中,进入人体,引发“三致”及影响生殖功能;四是干扰免疫作用,而呋喃唑酮、磺胺类、氯霉素类能起免疫抑制作用,动物免疫期间禁用上述药物,否则造成免疫失败。
1.4 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违禁药品形成的安全隐患。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有以下五类:①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盐酸克林特罗、莱克多巴胺等;②性激素类:乙烯雌酚、雌二醇、甲孕酮等;③蛋白同化激素类:碘化硌蛋白等;④精神药物:安定、巴比妥等;⑤抗菌素类:氯霉素、呋喃唑酮、抗菌素滤渣等。
盐酸克林特罗,俗称瘦肉精,属B~肾上腺素激动剂,1998年香港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1998年宁波在14个饲养场查出违禁药品4000公斤,猪吃了含有B~兴奋剂添加的饲料能提高瘦肉率,但人食用了有兴奋剂残留的肉则会引起心跳过快,心悸胸闷,四肢肌肉颤动,神经中枢中毒,特别是心脏病史的人食用后,后果十分严重。但若为了拔苗助长随意在饲料中添加时会使动物中毒死亡。激素类药物进入饲料通过食物链可使青少年肥胖、性早熟,成年人骨质疏松会使人头晕、胸闷、呼吸困难等。残留激素、兴奋剂的动物产品人类长期食用可引起激素调节紊乱,精神类药物可使动物保持安静,限制运动,减少物质消耗,有利增重,滥用则后果十分严重,给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1.5 使用药物添加剂造成的安全隐患。目前,饲料中添加的药物添加剂主要有四种。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其中任何一种添加剂残留于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目前高铜、高锌添加剂就很有代表性。而铜、锌是动物生长必须的微量元素,高铜可使动物肝脏铜蓄积,使其食用价值下降,甚至造成人体中毒,长期饲喂高剂量的铜、锌排出粪便污染环境,造成土壤板结,水源自净能力降低,使水质恶化,水生物死亡。在养鸡中经常用于抗菌剂的药物一喹乙醇,在饲料中添加可促进动物生长,但它是一种基因毒剂,生殖腺诱变剂,有致突变和致癌性。
1.6 假劣兽用生物制剂,形成的安全隐患。兽用生物制剂属兽药范畴,而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成为畜牧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特别是成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保障基石,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同时受到养殖户的青睐,随着规模养殖集约化生产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显得兽用生物制品的重要。兽用生物制品作为兽药中一类特殊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因畜牧兽医职能部门的综合监管不到位,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一是销售混乱,谁都在卖疫苗,生产厂家、各级兽医站、层层商、个体兽医经营户都在经营疫苗,饲料推销户搭配疫苗,造成假劣疫苗“横行”,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如猪链球菌病等。二是假劣疫苗接种后照样发病,重大动物疫病久控不止,如辽宁黑山县使用假疫苗造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在短期内成片发生,造成上千万只鸡遭扑杀,损失达几个亿。三是含量不够,效价不高的疫苗不仅防不住病还扰乱了动物机体的免疫功能,干扰对其它应防疫苗的激活机制,造成免疫失败。疫苗致弱不够或灭活不全接种动物,其散毒极易造成环境深度污染,发生非典型疫病,如非典型猪瘟、非典型新城疫。劣质疫苗在防不住病的同时,还刺激动物机体促使病毒、病菌产生变异,形成亚型异株,导致原来的老病变成新面孔在动物中发病流行,极大的增加了疫病防控的难度,使得常规的疫苗无法预防发生变异的病毒和细菌。
1.7 兽用生物制品储存、保管、使用不当形成的安全隐患。兽用生物制品是根据各类动物、各类疫病、各类生物生理特性和不同要求进行保管、使用的,是有很强的科学性,必须根据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存和使用,否则就会形成安全隐患:首先是按说明保管,一般冻干苗都在低温下储藏,灭活苗目前多为油剂苗,多数要在常温储藏,不能冻结,否则真疫苗变成假疫苗,造成免疫失败;其次进行疫苗效价测定,而目前县、乡、村所有用户都不经效价测定,购回就用;三是应符合免疫操作程序,应刺种的不得注射。
1.8 滥用生物制品,免疫程序紊乱形成的安全隐患。一是谁都可以使用疫苗,村兽医在用,规模养殖户在用,连一般养殖户几家合购一瓶疫苗也在用;二是滥用疫苗相当普遍。近年来,防猪瘟大多数用2倍量甚至10倍量,防鸡新城疫雏鸡用2倍量、4倍量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免疫程序紊乱,各种人畜共患的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和流行,造成的人畜死亡事件如猪人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的发生。
1.9 动物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形成的安全隐患。研究资料表明:英国发生的疯牛病就是由于食用了由肉骨粉、骨粉等所配制的饲料造成的,为规避风险,农业部先后两次发文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或使用动物性饲料,我们也大张旗鼓的进场入户宣传,但动物性饲料作为开发利用的蛋白质饲料有其很好的经济效益,在养猪养鸡业中被广泛应用,在市场上被经营销售,形成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1.10 假劣霉变饲料形成的安全隐患。有些厂家生产的饲料不达标,为占领市场进行低价位运行,既扰乱了饲料市场秩序,又侵害了消费者利益;有的饲料经营户经营超保质期饲料,使其达不到配合饲料饲喂效果,导致动物疾病发生;有的将超保质期饲料返回原饲料厂,原厂换袋包装后又投入市场;有的饲料已霉变,霉变的饲料易产生黄曲霉菌等多种毒素可引起动物急性中毒而死亡,而慢性中毒,毒素在动物体内蓄积、致畸、致癌,通过食物链给人构成威胁。
2 消除兽药饲料安全隐患的对策
为消除兽药饲料安全隐患国家从法律法规及规章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创造了良好的畜牧行政执法环境。从实际出发,笔者认为县以下消除兽药、饲料安全隐患应采取以下对策:
2.1 营造宽松的畜牧行政执法氛围。强化领导,履行畜牧行政执法职责,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给畜牧行政执法工作予以全方位支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给畜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条件,把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列入到工作职责中进行年度考核,以强化他们的职责,使畜牧行政执法人员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畜牧行政执法中去。
2.2 建立健全兽药饲料可追朔体系。要加强管理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户,全面建立购销台账,在兽药、饲料、兽用生物制品使用中要全面建立登记制度及处方档案,做为畜牧行政执法人员长期的工作重点,不得疏漏敷衍,进行拉网式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监督检查记录,并要经营户、使用户签名,真正达到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2.3 建立完备的兽药饲料专业基础培训制度。对经营户、使用户我们每年进行兽药药理、饲料知识进行基础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允许经营,形成一种制度,每年一次,以强化专业基础知识和安全意识。
专家提醒:家长应叮嘱孩子远离干燥剂,不要玩干燥剂,不要将干燥剂投入水中,以免造成伤害。
海苔、饼干、月饼、膨化食品,如今,在各类定量包装的食品中,一般都会放入小包装的干燥剂,以降低包装物中的湿度,防止食品吸潮变质。然而,尽管人们对于包装食品中的干燥剂都有“不能食用”的认知,在打开包装食用时一般也会将它丢弃,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干燥剂导致的儿童意外伤害事件还是屡见不鲜。那么,食品包装内的干燥剂究竟都有哪些成分?为何对儿童更易造成危害呢?
常见的食品干燥剂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的干燥剂多以氧化钙(生石灰)、硅胶、三氧化二铁以及氯化钙为主要原料。其中,以生石灰和硅胶为原料的食品干燥剂最为常见。特别是生石灰,因其吸湿效果好,且来源方便,价格又便宜,所以大部分干燥剂以生石灰为主,在食品干燥剂中一直被广泛使用。
近年来,作为石灰类干燥剂的替代产品――硅胶干燥剂逐渐流行,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无毒,无腐蚀性,性状稳定且吸湿能力较好。
食品企业首先会从干燥剂的安全性角度考虑,其次才是成本问题。特别是石灰类干燥剂使用过程不可逆,一旦吸湿变硬便无法继续发挥作用,这也是导致其逐渐被淘汰的原因之一。另外,根据食品药品包装规定,干燥剂的包装要有抗强度,且应在干燥剂外包装上标注其主要成分及有害结果,并做出安全提示。从目前市场调查情况看,食品企业一般会在干燥剂包装上标注“不要食用”、“远离儿童”等警示字样。
干燥剂危险性最大
近年来,市场上的各类儿童食品丰富多彩,为防止吸潮变质,食品干燥剂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儿童好奇心强,食用了包装袋内的食品后,对干燥剂的性能并不熟悉,因误用、误食造成的意外伤害日益增多。
据专家介绍,生石灰即氧化钙,属于碱性物质,遇水后会变成熟石灰,在这一中和反应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热量,造成气体膨胀和水体膨胀,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压力,当压力达到一定的程度,可能会引发“爆炸”反应。因此,石灰类碱性干燥剂一旦被孩子意外踩爆、误食或不慎入眼,都可能对肌肤、消化道或眼结膜等造成损伤,尤其对眼睛伤害最为严重。
儿童是食品干燥剂的主要“防范”人群,为让孩子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干燥剂,专家提醒家长们,在给孩子零食吃时,一定要把里面的干燥剂取出来,放在远离孩子的地方;同时,家长应叮嘱孩子远离干燥剂,不要玩干燥剂,不要将干燥剂投入水中,以免造成伤害。
如果是无色透明的小球,这属于硅胶干燥剂,硅胶在胃肠道不能被吸收,可经粪便排出体外,一般来说,对人体没有毒性,误服后不需要做特殊处理;如果入眼,用清水从内眼角往外眼角冲水即可。如果大量服用三氧化二铁类干燥剂,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以及腹痛、腹泻等症状,可对症治疗。
关键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危机;原因;对策;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各个层面的发展深度和广度都产生了巨大变化。快速发展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社会关系的调整速度,导致很多社会问题矛盾突出,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本文所要提及的食品安全监管就属于这样的问题。
中国的食品市场多年来一直比较平静,2008年一个“三鹿奶粉”事件打破了这份平静,食品安全问题开始走向社会大舞台的前沿。 “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染色馒头、牛肉膏、回炉面包、毒豆芽、石蜡墨汁薯粉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相继发生,让广大的老百姓一提起食品添加剂就胆颤心惊。 “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商务部《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食品安全仍存在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人们的饮食信心……中国的食品怎么了?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暴露出这么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说明已对当前社会造成了明显危害。
一.形成食品安全危机局面的原因
(一)消费者主客观认识不足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购买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考虑的第一因素是商品的价格。较之目前社会购买能力来看,食品的消费比重仍占据着主要位置,重点还是低价的生活食品,对于高价食品往往不予问津。而低价往往带来质量的低下,这也就为“价低质次”的食品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再则,食品内在质量要求,并不为普通群众所普遍知晓,如食品添加剂有哪些、哪些物质是不能加入食品的、怎么通过网络查询食品的生产许可情况等等。既然不知,何来注意,所以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看不出“门道”。第三,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比较严重,很多的食品制作方法是从古代沿袭而来的,现代科学已经证明是不卫生或不安全的,比如,用松香给动物脱毛、用亚硝酸盐做肴肉等。消费者长期以来习惯了这些工艺制作的食品,认为这种做法的食品口感好、色泽好等,还没有能及时转变认识。第四、消费者对一些不法行为的不闻不问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很多地方出现利用死亡的牲畜加工制作食品,周围的群众明明知道却不予制止,任由问题食品流向市场。当然以上四种是主要问题,还有如:认品牌不认质量、盲从购买等多种不足的存在。
(二)食品经营者的道德问题
当前很多食品经营者在营销观念上忽略诚信的价值和意义,特别是中小微型的经营户对构建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和经营意识显得更不在意。很多的食品经营者更注重的是如何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怎样获取更大的利润,至于诚信只是非物质的口号而已,可有可无。更有甚者,某些食品类经营户在明知食品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昧着良心销售,比如在现实工作中查处的一些车站、码头地区的食品经营户,他们就干着“一回头”的买卖,反正来买东西的都是过路的,今天来一次,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来。唯利是图的思想将其仅剩良知冲蚀得消失殆尽,道德的防线被彻底冲毁。道德的严重滑坡,严重影响着我们的食品消费的环境安全,它就像一只无形的黑手,诱惑着食品经营者一步一步滑出正常的轨道,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造成可怕得后果。经营者的道德缺失引发了社会民众的强烈反响,曾有社会民众向执法单位建议,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和打造透明、诚信的行业自律规范,提出了食品安全管理“零容忍制度”,只要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事故,就应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罚,让其永不得翻身。
(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品行和素质问题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食品,其最初形态都是来自于农产品环节,食品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到最初原料的影响。有部分农产品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最高化、产程最短化和利益的最大化,瘦肉精、硫磺熏剧毒农药等手段得到了“极致的滥用”,甚至出现了用有毒有害物质直接作为种植要件的行为。为了达到目的采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无所不用其极,各种各样的非法恶劣手段纷纷登场。在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曾出现过农民不肯使用自己种的菜;还有为了防治菜地蛆,使用绝对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甲胺磷;为了番茄早上市,使用大剂量的激素类催熟剂进行植株处理;为了牲畜长得快、各类雌性激素类药物被大量滥用于饲料当中。这些都是受到利益驱动,全然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完全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做人的基本原则。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缺失的操守品行和基本素质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监管部门的体制和履职问题
食品安全的监管是复杂的行政管理体系,其具体实施涉及到二十多个职能部门,任何一个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或者出现监管缺位,都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讲究的是部门间的合力,然而在现行体制下,往往会因为部门的职责不同,监管环节不同,所调整的利益不同或部门性质不同等因素造成部门之间工作的不平衡性;在部门之间的监管还存在环节的交叉和盲区;同时很多部门的监管执法人员惧怕履职风险,畏苦畏难,进而产生了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甚至胡乱作为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食品安全监管无法实现“全过程、多环节、各部分”的无缝监管。由于涉及的监管部门多,出了问题大家都有推得掉的理由,往往又出现谁都抓,又谁都不抓的现象,这也就出现了前阶段新闻报道的六个部门管不好一个豆芽的故事。监管部门虽对食品安全问题都很重视,但缺乏科学的方式、有序的过程和扎实的基础,顾此失彼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本无法实现完全监管。因为监管部门体制不足和履职的缺失必然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五)国家食品生产规范与标准相对落后问题
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不但要求食品“好吃、好看、好闻”,而且对便携性、营养性、易储性也提出了更高需求。一些为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改善食品的口感品相、延长保质期、提高营养成分指标的食用添加物质被大量的添加在各类食品,甚至形成了滥用的现象。同时,我们还看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也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比如阿斯巴甜、苯甲酸等。而与此同时国家的相关使用规范和生产标准没有能够及时得到修改,形成了“有监管无办法”的局面,特别是针对地沟油的检测标准至今仍没有出台。很多的食品标准制定过高,比如先前在速冻水饺的检测当中不得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而只要使用猪肉就不可避免会出现此种菌种,为达到没有的目的就要大量使用抗生素,结果又导致了抗生素指标的超标。食品安全指标的过高或过低都在很大的程度上造成了影响。
(六)食品经营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
笔者在实际的监管工作发现,对于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市场准入条件非常低,可量化的硬性指标只有距离污染源25米这一条。食品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人的生命安全存在着极为重要的影响,食品的运输、仓储、柜面摆放和销售环境都可能都对食品的性质产生影响。我们在实际的检查中发现很多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食杂店经营环境脏、乱、差,既是销售门店又是居家的卧室,有的甚至和农资商品在一起销售,由此看来门槛过低显然会对食品市场的安全问题带来不稳定因素。因为市场准入门槛的过低,导致食品经营户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组织分散、价低质次的状况,食品的品质安全的不到保证。
二.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伴随着各种社会问题深化而日益凸显,对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从目前流通环节监管现状来看,效果不容乐观,监管工作忙忙碌碌,回头一看劳而无功。一方面监管压力到只气喘吁吁,另一方面工作成效力不从心。而分析想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在监管中出现了单打一的局面,缺乏部门间、群体间的协作合力,没有能够发动全社会的作用。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是依靠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个人能实现的,实现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径。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化管理必须确立一个基本原则:即部门监管为前提,社会协同作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通过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社会、公民的三方共治。
三.创新举措,破解食品安全监管的难题
(一)必须依靠宣传发动。提高上市食品的安全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商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构筑两道天然屏障,有效堵塞不合格食品上市流通渠道。
(二)必须依靠办案驱动。要规范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秩序,合理运用好办案手段,增强对经营者的震慑力,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到位。
(三)必须依靠重点带动。食品流通领域点多、面广、线长,在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下,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什么都做了,但什么都不到位。因此,在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当中,一定要找准主要矛盾,通过“牵一发”去“动全身”。
(四)必须依靠创新触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品种与日俱增,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再依靠传统的望、闻、问的监管方式,再依靠简单的地毯式的突击抽查,耗费的资源越来越多,监管效果却越来越微。因此,在食品的监管工作中,必须与时俱进,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五)必须依靠政府推动。保障食品安全,既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与党和政府形象,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我们要以此为出发点,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力量,一方面,解决生产、消费环节的突出问题,减轻流通环节压力,另一方面,争取将部门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扩大部门工作的公信力和约束力。
参考文献:
[1] 臧立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9年
[2] 刘录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