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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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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报告

事故应急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QAA;改革

英国的高等教育迄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其教育质量得到全世界的认可。经过漫长而曲折的变迁,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在保证教育质量和提高教育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就其中重要的一环——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的最新改革动态进行分析,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的改革与发展

1997年,英国将原高等教育资助委员会的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与大学校长委员会的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合并为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of Higher Education,简称QAA),负责向包括大学和其他教育机构在内的英国高校提供质量保障服务。作为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QAA自成立以来不断进行改革。

在2002年以前,QAA的评估主要分两类进行,即对学科层面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对院校层面的评估。其中对学科层面的评估由于存在占用被评院校的精力较多、而评估结果的区分度不足等问题,受到过较大质疑[1]。

2002年,QAA推出新的质量保障框架(Quality Assurance Framework,简称QAF),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我们现在所熟知的“院校审核”(Institutional Audit)。它代替了以前的学科评估和院校评估,在院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对院校质量标准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2]。首轮审核在2003-2005年进行。

2005-2006学年,为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促使高等学校建立有效机制,以保证所授学位及学历的学术标准均达到预期,QAA开始对高等教育机构实施新院校审核。与过渡阶段相比,新院校审核具有减轻院校负担、重视质量提高、强调学生参与等特点[3]。

目前,QAA针对不同的教育主体,实施高等教育机构评估、远程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评估、教育监管评估(针对私立高校)、联合培养高等教育评估、专业学位项目评估、对高校在境外开展的高等教育进行评估等6种评估[4]。评估的依据是英国高等教育质量准则(the UK Quality Code for Higher Education,在2012-2013年前称为Academic Infrastructure),它规定了全英国高等教育必须达到的“预期”(expectations),其关注的核心问题包括[5]:每个学生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学生有机会参与设计自己的学习体验;与学生学习相关的事情,要及时主动告知学生;与学生学习相关的所有政策和流程要明确、透明;对学术标准和质量的战略监管位于教育机构学术管理的最高层次;所有政策和过程得到常规而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改进;为保持学术标准和学习条件,要有足够的、合适的外部力量帮助和监督;职员发展受到重视,从而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学生学习提供服务。

二、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评估工作的新动态

1.“院校审核”(Institutional Audit)改为“院校评估”(Institutional Review)

2011年3月,QAA正式宣布,自2011年9月起(即在2010-2011学年完成上一轮院校审核之后),将在英格兰及北爱尔兰使用院校评估来替代院校审核。这个决定是在向全英格兰受HEFCE资助的继续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负责人、全北爱尔兰的大学校长和受学习与技能委员会(LSC)资助的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人征询意见后做出的[6]。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点。

(1)名称变更[6,7]。院校审核的名称改为院校评估,既与QAA在英国所做的其他评估方式保持一致,又能更好地反映其对机构制订和保证学术质量和标准进行评价的实际情况。院校评估的核心是检查高等教育机构能否提供具有合适学术水准和学生体验的高等教育。评估团队在下列方面对机构做出判断:①是否能够制订并保证最低学术标准;②是否能够保持一定质量的学习条件(learning opportunities,按照QAA的解释,包含提供给学生的各项条件,包括培养计划、授课、评价、学术方面和个人方面的支持、图书资源、职员支持等多项内容);③是否能够不断提升教育条件(educational provision);④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自2012-2013年起需要评估公布信息的质量,包括提供给申请者和学生的信息)。评估还突出“好的经验”(good practice)来认可机构所取得的进步,鼓励其未来继续提高。这项新的评估仍以6年为周期,针对英格兰及北爱尔兰地区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并公布每份报告

(2)与“院校审核”相比,“院校评估”有如下改变[8,9]。

更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增加了学生参与本校评估的方式:评估团队与更多学生座谈并收集更深入的信息,更重视从学生得到的信息;受检机构要将评估后的行动计划公布给所有学生;除继续要求有学生担任评估团队成员外,受检机构要指定学生代表协助安排评估访问。

增加灵活性。质量保证需要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公众需求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评估将包括两部分,即主体部分和附加部分,评估专家只对主体部分做出判断,附加部分主要用于做决策支持,附加部分的主题每年可根据公众关注情况做必要调整。院校评估采取循环机制,新举措不必再等待6年一轮评估完成,有足够的灵活性能够迅速有效地满足院校和QAA各部门的需求。院校评估周期比院校审核明显缩短,报告的时间从20周缩短到12周。

强调清晰和简单。评估报告应该对更多公众有用,包括当前和潜在的学生,而不仅是对机构有用。因此,QAA改变了报告评估团队判断的方式,强调清晰易懂——判断使用的语言更清晰,报告更简短,并同时公布适合大众阅读的摘要。

对公共信息重要性的明确认可。高等教育的选择应该以明确、易懂、准确的信息标示。为方便公众,QAA改变了评估团队考查受检单位提供信息的方式——要对院校提供的公共信息(包括提供给申请者和学生的信息)进行检查,从2012-2013年起,评估报告中也将会包含对公共信息质量的正式判断。

让公众对最低学术标准有更大的把握。QAA改进了评估流程,以使公众对英国健全的高等教育标准更具信心——如果受检单位满足最低标准要求,这一点将会以清晰明确的文字判断来确认,这些判断也会以便于比较的方式明确公布在QAA的网站上。

使受检单位的管理负担最小化。本着增强公众信心、减少额外负担的理念,QAA在评估流程方面做了许多调整,简化了受检单位迎评过程——要求提交的文档均以电子方式提交,以减少延迟并减少浪费;尽可能利用视频及远程技术;评估团队不再到受检单位做为期三天的前期访问,而是改为一天半等。

以2012年8月QAA的皇家艺术学院院校评估报告为例。与5年前的“院校审核”报告相比,本次院校评估的判断语句更加简单明了,更易使社会公众理解和比较,时间则明显缩短。两次报告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QAA新的质检标志

2012年8月1日,QAA了新的质检标志,包含QAA的LOGO、所通过的检查名称及通过时间。QAA执行总裁安东尼麦克拉伦称,QAA通过新质量标志,呼吁大学与QAA一起完成它的使命,满足学生的需求,增进公众对高等教育标准和质量的理解。新标志再次向海内外的学生确认,他们所申请机构的学术标准和质量达到全英国公认的期望值[11]。

三、对我们的启示

1.审核重点在于院校质量保障体系

QAA刚刚成立时就把审核重点放到了审查院校是否具有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该体系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上,而将具体的实施过程交由院校自己负责。这一点从“质量准则”中也可以看出。此举措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只有促使高校重视自我保障机制的建设,才能调动高校和广大师生保证质量的主动性、积极性,促使内外部质量保障机制有机结合的实现,才能确保高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2.重视学生的体验

在已有以学生为中心的审查过程基础上,新的院校评估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中心地位;在 2011年的“2011-2014年发展战略”中,QAA将满足学生的需要摆在了第一位;新的质检标志时,明确表示要满足和适应学生的需求;在“质量准则”中,最关注的核心问题还是学生。

反观国内目前的评估活动,学生经常只是“人才培养”内容中的一些数字,在整个评估活动中处于被访的位置,主动参与度低,评估结果也不会专门向学生。学生的积极性对提高教育质量非常重要,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有利于“以评促建”,应该纳入我们以后评估工作的考虑范围。

3.考虑公众感受

QAA的评估信息,包括活动安排、评估结果等,都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在QAA的使命、发展战略与新质检标志过程中,都提到将增进公众对高等教育标准和质量的理解,表现出QAA对公众感受的重视程度。在新的“院校评估”中,特别提到要保证信息质量,方便公众对评估结果的理解和使用。

目前国内的评估中,活动参与和信息公示范围局限于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对公众的知情权重视不够。在我国高等教育已发展到大众化阶段的今天,高等教育与公众的联系日益密切。如能扩大公众知情范围,则既可满足公众了解高等教育发展状况的需要,又可将高等教育置于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对保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有裨益。

4.减轻受检单位负担

事实上,QAA的院校审核评估活动也曾受到一些非议,认为其对受检单位造成负担。因此,QAA在2005年实施新的“院校审核”时即注意减轻院校负担;2011年新的“院校评估”又特别采取文档提交电子化、缩短前期访问时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受检单位的负担。评估本身是为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如果因为评估活动给院校带来较多困扰,可能招致批评,对“以评促建”本身会有负面作用,这也是未来我国评估活动组织中应加以重视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金顶兵. 英国高等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机制:经验与启示[J]. 教育研究,2005(1):76-81.

[2] 张晓鹏. 国际高等教育评估模式的演进及我们的选择[J].中国大学教学,2009(3):90-93.

[3] 唐霞.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新院校审核述评[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3):92-95.

[4] How we review higher education[EB/OL]. http://qaa.ac.uk/ InstitutionReports/types-of-review/Pages/default.aspx.

[5] The Quality Code[EB/OL]. http://qaa.ac.uk/Assuring StandardsAndQuality/quality-code/Pages/default.aspx.

[6] Future arrangement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England and Northern Ireland[EB/OL]. http://hefce.ac.uk/pubs/year/2009/ 200947/.

[7] Institutional Review-England and Northern Ireland [EB/OL]. http://qaa.ac.uk/InstitutionReports/types-of-review/IRENI/Pages/default.aspx.

[8] Summary of Institutional review in England and Northern Ireland[EB/OL]. http://qaa.ac.uk/Publications/InformationAnd Guidance/Documents/IRsummary.pdf.

[9] Institutional review-the main changes from Institutional audit[EB/OL]. http://qaa.ac.uk/InstitutionReports/types-of-review/ Documents/ Changes.pdf.

[10] Royal College of Art[EB/OL]. http://qaa.ac.uk/ InstitutionReports/Pages/Royal-College-Art.aspx.

事故应急报告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演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是考验企业和职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手段。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和配合响应,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各个节点应急救援资源,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反应迅速、科学决策、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惧、有条不紊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一是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现有预案通过演练认真修改加以完善,预案要注重针对性、实战性和实用性;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当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初起时岗位操作人员的应急报告内容和程序,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等相关内容。要对具有爆炸、泄漏、火灾等危险的重点单元装置和储存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论,明确相应控制手段,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周边企业、住户、单位等的衔接,减少事故对周边的影响,要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向周边的单位和居民进行告知,并提供基本的紧急疏散、个体防护和自救互救方法和知识。三是要配齐配足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应急处置物资和相应品种、数量的急救药品,明确维护保养责任。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化工企业都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特别是氯碱、炼化以及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针对火灾、爆炸、剧毒化学品泄露等恶性事件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在应急演练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科学计划、结合实际、周密组织、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安监局拟确定1-2家典型企业,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应急演练活动,取长补短,改进提高。各企业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加强对应急演练的评估、点评和总结工作,将应急演练的详细文字记录、现场照片存档备查,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视频档案。各镇街区安监所要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考核制度,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镇街区安监所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于7月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事故应急报告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年**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13号)文件精神,以及进一步提高工信系统企业综合事故应急水平和从业人员逃生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企业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稳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召开**年XX区工信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制定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地点和参演单位

间:**年6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点:**市XX啤酒厂(**市XX号)

主演单位:**市XX啤酒有限公司

受邀参观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以及安全员,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有较大危险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二、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机构

**

三、活动计划

1、城区工信局、安监局领导及其他企业代表6月26日下午15:00到**XX啤酒有限公司集中,XX啤酒有限公司安环部负责向来访代表发放演练活动计划宣传书及矿泉水,并引导来宾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陪同引导来宾到休息区;

2、**XX啤酒有限公司联系消防单位支持共同参与演练,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协调配合,快速遏制应急事件

3、安全月活动应急演练会场布置:

(1)制作简易安全宣传栏、布置充气拱门、安全横幅、演练现场音响(用于介绍讲解演练各阶段内容及城区、工厂领导演练总结点评);

(2)工厂负责布置应急演练来宾观摩区场地,准备太阳伞、饮用水、凳子、安全宣传横幅等;

4、演练活动环节安排:

来宾休息区

演练开始

紧急疏散集合点(运动球场)

公用间演练区

演练观摩区(纸箱仓东面)

观摩演练

工厂领导、城区工信局/安监局领导点评总结。

应急演练环节内容:事故报警、人员紧急疏散、周边社区联络通报、消防单位应急报警及协助支援、事故处置防化服穿戴、受伤人员施救、事故专项应急处置、义务消防队与消防部门联合应急支援、救援人员清洗防护处置。

四、参演单位人数、物资及职责分工

**市XX啤酒有限公司人员,负责现场抢险救援过程演练。

1、掌握氨泄漏报警的要点。

2、检验岗位员工掌握发生氨泄漏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及重点对策。

3、检验岗位员工重型防护服及空气呼吸器使用的熟练程度。

4、检验工程部属地内发生氨泄漏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5、掌握氨中毒现场救护基本要领。

6、掌握紧急疏散的要领和组织能力。

7、检验公司发生氨泄漏后实施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

为保证演练顺利进行,分成以下几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通讯联络组、抢险救灾组、交通运输组、警卫疏散组、技术专家组

**

五、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部门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演习结束后,由XX啤酒有限公司安环部总结演习记录、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在现场由城区有关领导对演练作点评。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掌握情况,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事故应急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的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同时,确保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一)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做到有备无患;

(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能迅速、有效、妥善地予以处置;

(三)及时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要力争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必要时作出安全评价。

(二)有备无患、反应快速原则。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做好技术储备,明确应急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三)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原则。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必须相互协调,统一行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四)平战结合、积极兼容原则。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发挥作用,平时能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并可将应急监测系统应用于污染纠纷取证和其它环境事件评价。应急处置系统的技术储备服务于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五)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优先考虑风险度大的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制定场内场外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量力而行建立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

(六)分级管理,以县区区域管理为主原则,实行污染事故处理区域责任制。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及其保障系统;

(二)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组织机构、快速测报方法和应急监测程序;

(三)建立潜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库及其中高风险装置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

(四)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五)加强公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污染事故防范意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事件,是指可能会使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后果严重的人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意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二部分事故判定与分级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判定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判定,以便有效采取相应级别的控制措施。事故判定共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的;

3.因环境污染引发一般性的;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万元);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人员发生严重中毒症状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人群发生大面积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的;

3.发生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重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警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上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四个类别,划分为三个预警等级: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组织体系

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预警等级,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组织体系。

1.三级预警(黄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县区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3.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县区长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常设市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二)组织职责

1.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1)负责针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预警等级。

(2)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环保局报告。

2.市应急处理办公室

市应急办公室是应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检查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落实情况;

(3)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制度;

(4)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技术储备;

(5)建立潜在高风险度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及其场外应急预案;

(6)协助黑名单单位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场内应急预案;

(7)接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报告,及时将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负责把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通知到各有关应急组织;

(8)配合应急指挥部组织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

(9)受应急指挥部委托,负责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0)负责涉及跨县区或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

(11)召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和有关应急组织,以年会形式交流情况,修改技术资料和有关制度;

(12)负责对公众环境污染应急的宣传教育。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九个专业组,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应急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的组织。

1.监测评价组

由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和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业务人员组成。其职责:

(1)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2)建立应急监测快速测报方法和技术储备;

(3)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监测;

(4)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污染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方面的建议;

(5)受市环保局委托,按应急监测程序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

2.技术咨询组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组成,并请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事故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其职责:

(1)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作出技术评价;

(2)协助市应急办公室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3)协助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办公室,作出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对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公安消防组

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等组成。其职责:

(1)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

(2)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警戒;

(3)消防救护;

(4)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定。

4.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局和市各大医院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

(2)参与大气、饮用水和食物的染毒程度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办法;

(3)对应急响应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指导。

5.水文气象组

由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提供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

(2)负责提供应急污染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

6.公众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各新闻媒体组成。其职责:

(1)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知识的日常宣传;

(2)应急期间,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信息。

7.工程抢险队

在发生应急环境污染与生态突发事故时临时组建,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其职责:

(1)抢修水、电设施,保障应急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2)抢修污染事故设备,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污染物泄漏;

(3)其它工程应急措施。

8.通信保障组

由市各通信部门组成。其职责:

保障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时通信畅通。

9.督查组

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

负责对应急预案职责履行、工作效能等情况及应急资金、物资等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所需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重点企业黑名单,协助其制定应急预案。

(四)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及技术储备;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与生态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承担环境执法工作。

(五)市卫生局

承担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对大气、饮用水和食物染毒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对参与应急行动人员进行自身安全防护指导。

(六)市公安局

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提供消防救护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市农业局

承担建立完善种植业、养殖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农业污染事故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补救措施和建议;协助农业污染事故的监测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防止损失扩大。

(八)市水利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参与水域污染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市交通局

承担环境污染应急期间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市气象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

承担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其相关政策,保证事故应急的设备、医疗救治、交通工具等所需经费;保证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需的日常工作和运行经费。

(十二)市委宣传部

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知识宣传;强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新闻舆论监督;做好事故现场的报道和应急信息的。

(十三)市监察局

承担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事故应急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四部分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按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开始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一)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二)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生产原料、产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三)本市范围内贮存化学品的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四)运输化学品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在本市范围内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五)其他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向市环保局领导报告,根据情况成立事故应急现场指挥组。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时向省环境保护局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市应急办公室指令各应急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等设备,立即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的,应急专业组应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应急专业组应分工协作,组长负责与当地县区、乡镇政府协调,与监测人员沟通,确定现场监测布点;组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现场调查、勘验调查。

对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故,应立即与该单位的应急事故处置小组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五)情况上报

应急专业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内速报,24小时内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及上级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应急专业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技术组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等)做初步调查。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专业组向应急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市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后可受市政府委托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专业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并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八)污染跟踪

应急专业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应急终止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织专家论证调查后,确认突发事件具备应急终止条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后,由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并向社会应急终止信息,即警报解除信息。

(十一)结案归档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四、事故的恢复处理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警报解除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善后工作。

(二)要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并进行评估。进行决策记录、信息分析等相关资料的汇编。

造成特大损失的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辖权限逐级上报。

(三)事故发生后,各级环保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及周围大气、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指挥部提出恢复方案。

第五部分督查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督查

(一)督查的范围

各县区要成立督查组,对本地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督查。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的督查组要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本预案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加重的单位和人员,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督查的程序

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1.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由各级督查组制定工作方案;

2.实行现场督查;

3.分析评估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

4.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办单并依法监督执行;

5.检查督办单落实情况;

6.将督查、督办有关情况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三)督查的方法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四)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督查时发现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并实地做好预防和应急工作;

2.督查时发现一般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能及时控制和处置,造成事故影响扩大,损失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保障

一、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理任务。

二、采取有线、无线和计算机网络的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

三、专业队伍要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

四、后勤保障部门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桥梁;安全管理;预案;探讨

1.明确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

1.1编制目的的确定:为做好沭河大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并根据该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物体坍塌、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溺水等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根据以上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为了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的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1.2编制依据主要为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复的桥梁施工技术方案。

2.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应急工作原则

2.1坚持以人为本。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建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尽快恢复工程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维持桥梁施工建设的正常进行。

2.3实行分级分工负责。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和205国道新沂改线指挥部、监理组的指导下,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沭河大桥施工建设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4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安全观念,经常对该桥梁施工建设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建设体系,完善施工建设的安全保障体系。

3.详细进行桥梁施工项目的危险性分析

沭河大桥位于新沂市臧圩村境内,横跨沭河,该河段为规划Ⅶ级航道,最高通航水位27.34m,通航净空:净宽18m,净高3.5m。桥梁和沭河航道中心交角为100°,全桥长303.9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桥跨布置为(5×30+5×30)m。全桥宽度26.0m,单幅桥面实际宽度0.5m(防撞护栏)+11.5m+0.75m(波形护栏)。

主要的危险源有变压器、施工机械、拌和设备等,主要伤害类型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物体坍塌、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溺水等。

在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点的风险分析如下,钻孔桩施工中的泥浆池,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掉入后容易造成人员伤亡,钢筋加工过程中容易产生触电,钢筋刺人等事故,施工人员的溺水事故发生,人员落孔事故,立柱盖梁施工容易发生高处坠落、钢筋伤人、模板伤人等事故。箱梁运输及安装易发生交通事故、梁体伤人、机械伤害等。箱梁预制过程中钢绞线伤人、触电、机械伤害,砼拌和场容易产生粉尘、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

4.施工危险的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本项目对危险源的监控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形成每日巡查、重点巡查的检查制度,按时记录。发现情况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4.2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1)预警行动

各部门在接到发生安全应急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2)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3)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4)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5)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6)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5.应急响应

5.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作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5.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5.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5.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就近救护医疗机构。

5.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

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5.6配合社会救援组织抢救

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

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5.7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5.8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6.后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