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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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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14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1〕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12]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公共卫生组织机构建设

小高镇卫生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省市县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黄忠云院长任组长,刁尚倩、余燕、陈丽帆、沈云彩、叶思佳具体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我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居民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上门随访服务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到目前共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12000余份,电子档案建档11931人,电子档案建档率99%;完整管理电子档案11310份,完整率95%;完善电子档案11119份,完善率93%。

(二)、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教。充分利用宣传栏,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更新健康卫生知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截止目前,共设置健康教育专栏2块,板面更新24次(其中中医药知识12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2次,受益人约3000余人,健康教育咨询9次,受益人2500余人,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vcd)12次,受益人2500余人,个体化健康教育400余人次,很大程度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

(三)、儿童保健

对辖区内0-6岁进行保健管理,进行定期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疾病防治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共管理儿童1500余人次。

(四)、孕产妇保健

对辖区内孕妇32人、产妇170进行系统管理:从早孕开始进行卫生保健宣教指导,定期产前检查,并对目标人群进行了叶酸发放,投服率均达到管理要求。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共计796,为其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六)、预防接种

免费向0-6岁儿童提供12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有效的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了儿童的身体健康。辖区内应建接种证人数171人(常住171人),实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203人(常住171人,流动32人)。

(七)、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管理

截至12月20日无法定传染病例报告。对疑似传染病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了筛查处理,有效的杜绝了传染病蔓延。

(八)、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共规范化管理高血压412人,2型糖尿病病人123人,结核病病人7人。

(九)、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内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共规范化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11人。

(十)、卫生监督协管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方面,卫生院成立组织,制定了方案,并定期对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进行安全巡查,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

(十一)、艾滋病和麻风病

一年来,我院利用“麻风病防治日”、 “3.24结核病防治日”“6.26世界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设立咨询、宣传点,走进学校,向群众、学生宣传艾滋病、麻风病防治知识,同时利用每月的预防接种日向群众播放艾滋病知识、麻风病防治知识12次,参加人数达2000余人次,有效的提高了本镇群众防治艾滋病和麻风病的知晓率。

截止2016年12月20日全镇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4人,规范建册管理,并随访督导41人(有3人外出打工)。抗病毒治疗28人,均进行了规范的管理。共免费为孕产妇进行HIV检测100余人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

(十二)、精准扶贫

我镇共有贫困户90户342人,贫困户中外出务工19人,死亡1人,外嫁1人,劳改3人,读书3人,截止2016年12月30日建卡86户体检315人,建卡体检率93%。

三、存在问题

我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从总体上已经进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 居民健康档案的录入和规范化使用有待进一步完善,动态化的管理居民电子档案,规范的电子档案管理是工作重点之一。

(二)存在村卫生室人员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的现象。虽然居民健康档案(纸质)完成建档,但是怎么充分合理的使用健康档案,村医生还不明白。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镇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卫生院人员不足,不能满足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四)镇村干部对公共卫生行政干预不够,社会影响力不深,还没有形成共识,有些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公共卫生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改变医务人员和基本公共居民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与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人口信息变化,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提高CD4检查率。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医生定期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各项健康知识。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帮助群众树立自我防病和自我保健的意识,使公共卫生项目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跟踪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实行动态管理,以慢病人群、特困、残疾人、低保、五保户等群体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提高疾病知晓率、控制率、服药率。对慢性病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或解除他们的病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县疾控中心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光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县位于省会东南,距市25公里。县辖7个乡镇,173个行政村,人口32万,共有县级医疗机构2个,公共卫生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169所。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生局及市疾控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强化领导,完善举措,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启动。截至11月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7万余份,老年人保健1.5万余人,高血压、糖尿病人管理3.4万余人,重症精神病人管理370人。高血压、糖尿病人管理数分别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402%和189%。下面,我就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一、打实基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整合卫生资源。去年,完成了全县7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首批示范县验收。今年,县政府投资近20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购置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设备。6月,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标准化村集体卫生室建设工作,到12月底,完成了人员、资产整合,实现了“一村一所一址”,91%的村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为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我们意识到,公共卫生将是今后基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县卫生局早在就设立公共卫生科,负责全县公卫工作。去年,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双推双考”形式,即:民主推荐、班子推荐;业务考试、个人考察,竞选配齐了7名乡镇卫生院专职公共卫生副院长。县政府研究确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全院40%,比省规定的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通过县定条件、乡镇把关、村级推荐方式,共确定了219名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固定的网络体系。

二、加强领导,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亲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财政、人劳保、发改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卫生局专门成立医改办公室和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推进工作。县疾控中心设立慢病、健教等公卫项目技术指导组织。二是完善方案。结合实际,县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7个配套文件。县卫生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及评估标准》、《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病管理实施方案》等,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三是政府支持。包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公共卫生项目基础建设、设备更新、药品零差率补助,今年,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达到400余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用好资金。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数额较大,下达较晚,部分工作启动较晚,如何使用资金是个难题。为此,县卫生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局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其使用方案为:一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发放,依据37号文件规定,项目资金总额的10%部分,用于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县疾控中心、精神病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发放依据各自工作职能、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支出凭证,报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拨付。二是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资金发放,每季度由县疾控中心、县精神病院等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按对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以得分情况评定为合格的发放本季度本乡镇项目资金的70%,年终项目资金依据本乡镇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全县统一发放。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延迟发放本乡镇项目资金,考核为合格后给予发放。三是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补助发放,按照县政府《关于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补助村级公卫人员(乡村医生每月220元,执业助理以上每月320元)。四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及宣传培训投入,如:统一标准制作宣传栏、制度牌,购置电视机、dvd,印制健康档案及各种表格等。五是其余资金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补助。

三、注重宣传,营造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6月份,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各乡

镇长、卫生院长、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全面部署启动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出动巡回宣传车15辆,悬挂条幅200条,发放《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明白纸》等12种宣传材料20万份,书写墙体广告200条,制作宣传专栏200个。县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三是开展政策培训和宣讲活动。由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负责,先后两次以集中授课方式,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了“居民健康档案服务规范”、“慢病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教育”等,使乡村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并且熟练掌握了各种资料、表格的规范填写,以及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四、严格考核,确保公共卫生项目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联合制订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季考核,百分制,层层督导,县疾控中心、县精神病院等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负责考核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各村卫生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项目资金发放挂钩,考核合格的,发放本季度项目资金;考核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扣减项目资金。考核情况作为下年度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调整的依据。

五、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具体项目实施

慢性病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网络。县疾控中心专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慢病科,负责全县慢性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及对相关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科,负责辖区卫生室慢病管理工作质量控制。村卫生室负责慢病的筛查、建档、管理工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慢病服务网络。二是加强督导。每季度对乡、村慢病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通告,限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效果。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制度,每周进行汇总,并公示于“慢病健康管理进展情况统计一览表”。三是实施健康干预。对在健康体检中筛查出疾病的人员,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指定责任医生,定期上门进行随访和健康干预。四是强化考核。制订《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对责任医生进行定期考核,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从建档等具体工作细节进行系统培训,保证了居民建档质量。二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保证了工作进度。三是完善硬件建设。各医疗机构设立档案室,投资30余万元为村卫生室购置了档案柜,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完整。四是按照县政府安排,会同民政局开展75岁老人健康体检工作,分别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成立机构。按照市局要求,正在积极筹建健康教育所,设立专职健康教育队伍,编制8人,已报县编办待办。二是设立专室。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均设立健康教育室,并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资料、有设备,重点疾病健康教育落实、农民健康档案落实、健康教育入户落实、重点人群健康检测落实。三是创新载体。依托农村健康教育室,不定期举办讲座,为村民讲解健康教育知识。各村广播开设“健康促进活动专栏”, 现正在筹建的“健康网”,近期运行,使群众随时查看有关资料和信息。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健康观念逐步由“重治疗、轻预防”向“重保健、保健康”转变。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

此次督导随机抽取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电话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的内容主要为:是否实行组织管理,是否规范使用资金,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病管理等。

1.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出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召开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专题会议,将项目工作的目标要求作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和核心内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地切实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大部分县足额安排了地方配套资金,并按照要求对2009年度项目资金进行了决算,预拨了2010年度项目资金。

2.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健康教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内涵管理水平,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传染病防治:各地能够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强化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多数单位能够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方案,及时规范地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并配备了计算机、宽带等硬件设备,保障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儿童保健与孕产妇管理:大多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开展了妇幼保健服务,使用统一的服务券发放登记本,回收的服务券与服务人次数基本一致,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券发放、回收、审核流程基本合理。经抽查核实,规范率85%。

重点人群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体检,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通过积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沟通,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经抽查核实,慢性病管理规范率80%;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率60%;老年人管理规范率85%。

二、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拨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预拨不及时,导致资金沉积,资金使用率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2.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基层医改后要求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20%,现场检查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比例远低于要求,且大部分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3.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不能完全达到项目九个方面内容的整体要求,部分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城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慢性病人系统管理不规范,随访不到位;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存在较大空白。另外,由于城市拆迁、部分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辖区疾控、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培训职能,扩大培训范围,规范居民建档技术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积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及时预拨和结算项目资金。

3.规范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流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确保20xx 年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建议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 分级量化; 档案管理;利用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卫生部明确规定,各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1公共场所量化分级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分级量化档案同人事、财务、病历、其他卫生监督档案一样至关重要,同时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部明确规定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其档案是顺利开展此项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好、利用好这一资料,有助于实现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动态监管、合理分配监督资源提供第一手资料。

2 公共场所分级量化档案管理

2.1公共场所分级量化档案管理主要的内容

公共场所分级量化档案,按照公共场所行业经营范围不同的特点分类,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洗浴业、文化娱乐业等,每类应按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B、C、D四级,每级内应一户一档,具体保存每户的基本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者类型、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卫生监督意见书、公共用品用具检测报告单、卫生监测评价报告等内容。

2.2公共场所分级量化档案的收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规定,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对新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在对其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根据量化评分结果评定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归档。对已经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后按类别等级归案。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发生变化后将原有档案撤除,按新评定等级分类归档。并随时将各类场所监督、监测信息、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收集、填充到相对应的公共场所业户管理档案中。

3公共场所分级量化档案的利用

档案工作是一项卫生监督的信息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发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利用。公共场所分级量化管理的档案资料是对这一场所比较真实客观的记录,通过查阅公共场所分级量化管理的档案资料,可以及时高效地查询到每户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对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解决了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为实施公共场所动态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科学手段,推动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朝着信息化管理的方向迈进。另外,一系列完整、准确、系统和客观及时的档案资料无疑将会为监管提供便利的条件,更好地创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