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1篇

经贸局20__年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彝安办发﹝20__﹞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__年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我局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认真开展运营电站和农网、农网改造、加油站安全隐患的大排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的监督整改,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和迎接“两会”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

(一)运营电站和农网:一是凡属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的运营电站及农网,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属其它企业及私人电站、电网的,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要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所在乡镇安监站要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必须监督及时整改。供电公司及未电改乡镇,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严防电网触电伤人,也要严防电网短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农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农网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农网改造项目,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行为的发生。

(三)各加油站:县内运营的19座加油站,各企业业主要结合各自油站的特点,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冬季寒冷,生火取暖,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范,本文来源:文秘站 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县经贸局决定成立20__年元旦、春运、春季、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

毅(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先(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李江鳌(县供电公司经理)

蔡顺林(中石化××县分公司经理)

艳(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李自强(经贸局中小企业办主任)

李向东(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陈代勇(县企改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在经贸局安全生产办,由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彝安办发﹝20__﹞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运营电站、电网、各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整改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__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此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认真开展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登记,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时限。

(二)监督整改阶段(20__年2月1日至3月20日)。

一是各企业根据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落实的整改经费、责任人、时限要求等,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二是领导组将深入企业对第一阶段开展的隐患排查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2篇

一、1-11月份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5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9.9%;死亡142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4%。其中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均控制在青岛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

11月17号上午,市政府组织市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和部分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收听收看了全省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省政府及青岛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会后,安委会立即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结合本市实际,认真研究了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措施,会后立即印发了《平度市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等七个方面的整治。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

(一)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整治。一是加强了对露天开采矿山的安全检查。由安监局牵头,组织国土、矿山所属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检查了采场台阶的高度和边坡角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程要求,爆破作业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等方面。重点检查了大泽山、城关、崔召、灰埠、旧店、张舍、明村、大田等镇(街道)。二是加强了对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检查。把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中毒窒息等作为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完善爆破、供电、通风等措施。重点检查了金兴金矿、氟石矿等地下矿山企业。三是依法取缔非法采矿行为。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组以取缔大泽山非法采矿为重点,严厉查处了大泽山、灰埠、崔召、城关、麻兰、旧店、明村、祝沟、门村、马戈庄等镇处的金矿、铁矿、石墨矿、采石矿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加强了804等事故多发路段的检查,大力查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了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完善道路标识,加强交通疏导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整治,遏制了重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由安监局牵头,会同公安、财办、交通、城建等部门,重点检查了危化品生产企业、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及加油站、液化气站。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天柱化肥、山东威泰、东生药业、富尔农气、海贝尔化工、双丰化工、欣丰制漆、爱敬化学、瑞东气体、合增气体等企业;加油站重点检查了79个社会加油站;液氯液氨使用企业重点检查了威泰化工、祥泽化工、三莹电子、征和工业及三统万福等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积极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四)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九小场所”、商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集中整治。近期,我局对全市346家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业户分三期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同时,由安监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整治和监管,重点检查了宏远民爆器材仓库、九八厂及康丰土产农机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六)建设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抓了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活动,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模板支撑坍塌、违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

(七)重点企业集中整治。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专家组对明村、同和、南村、城关、李园、麻兰、开发区和华侨科技园等重点镇(街道、园区)的大型橡胶、化工、电子制造企业等40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截至目前,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做好做实,力争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改和监控情况

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我市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是金星金矿炮烟中毒事故发生后,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列出的全市90余处重点矿山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市安委会组织了8个专业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进行了抽查。今年共整改各类事故隐患1540处,其中青岛市重大隐患3处,平度市挂牌整治隐患29处,整治一般隐 患1508处,经验收,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贯彻落实省政府发〔〕66号文件情况

省政府发〔〕66号文件下发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发〔〕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1号)。7月15日上午,市政府有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收看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省电视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正确认识和估价当前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平度”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危机感,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五、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制订、完善和落实了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重点的企业定岗定员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助理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组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在3处企业进行了试点,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减少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以及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安全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经市编委研究同意,设立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青岛市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在10个社区(村庄)开展了青岛市级“安全社区”的培育工作,推荐4个社区接受青岛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时,把“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与中小企业“双基”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互促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六、今年事故处理结案情况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加油站 雷电灾害 风险评估

1 引言

我国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3000~4000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而由此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统计,产生的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1]。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有关加油站雷击风险评估的国家标准,仅重庆等部分省市出台了雷击风险评估的地方标准,针对加油站、液化石油储配站和煤矿等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也未出台[2-5]。本文参照IEC和国内最新制定的雷击风险评估标准,利用通用的方法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某加油站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供大家共同探讨。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侯庄村,湖南路以东,坐东朝西,东西长109.83米,南北宽80米,南侧储油罐,东侧为办公、配电、库房等一排房屋,中间为加油机及金属罩棚,金属罩棚内筋作为引下线,建筑高度8.2米,为二类防雷建筑物,其平面布局见图1。服丈枋括电源线路、通信、监控线路和电话线路。电源线路在距离建筑物15米处采用穿钢管、埋地敷设入户方式;通信线路为光纤接入,监控线路和电话线路为穿钢管埋地敷设方式。防雷设计有雷电防护装置,在电源配电柜内有二级电源SPD保护,有效的等电位连接。如图1所示。

3 雷电活动特征分析

以下雷电资料取自山东省闪电定位系统,以项目现场测量的地理位置参数(中心位置:E118°07.888′,N36°53.681′)为参考点,选取其所在区域(5km范围内)地闪活动5年(2006.07~2011.06)的地闪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作为雷电风险评价的基础参数之一。

3.1 年平均地闪密度

图2显示以加油站5 km半径范围内地闪密度分布,加油站所在区域年平均地闪密度约为Ng=4.61次/(km2・a)。

3.2 雷电活动季节变化

对加油站5 km半径范围内5年的雷电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该区域发生地闪1672次(表1)。其中该区域发生负地闪1652次,发生正地闪20次,占总地闪比率分别为98.80%和1.20%。由表1可知地闪电流强度平均值为12.06kA。

图3为以加油站所在区域为中心方圆5km范围内各月闪电次数占全年的百分比,3至5月份雷电活动逐渐增强,6至7月份强度急剧加强,8月份达到全年最强,9、10月份急剧降低,而11月份至次年1月份没有地闪发生。

春季(3、4、5月)、夏季(6、7、8月)、秋季(9、10、11月)和冬季(12、1、2月)闪电次数分别占全年总数的5.14%、91.86%、2.75%和0.24%。可以看出夏季占比最高,为全年雷暴活动的频发期。

3.3 雷电活动日变化

依据图4可得出以加油站所在区域为中心方圆5km范围内闪电活动日变化规律:该区域闪电活动表现为2个高峰期,上午 7~14时为地闪活动高发时段,占比为48.99%;夜间22~03时为地闪活动高峰期,占比为30.21%; 4~6时地闪活动相对较少。

因此,建议在夏季6、7、8月份密切关注雷雨天气活动,重点关注7~14时以及22~03时的雷电活动,提前做好各项防雷措施。

3.4 土壤电阻率

通过对该加油站现场勘测测定土壤电阻率平均值为6.18Ω・m,表面在测点上随着地极间距的增大土壤电阻率测量值变化不大,土壤分布比较均匀[6]。

一般按式(1)计算[7]:

(1)

式中:为所测土壤电阻率,为季节修正系数,现场勘测土壤为干燥粘土,天气为晴天,温度为32℃,取为1.5,则=1.5×23.24=9.27Ω・m。

4 加油站雷击风险评估

4.1 采用的评估方法

根据《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等标准中的雷击风险评估方法,雷击风险的计算由式(2)确定:

(2)

式中,是雷击次数,是雷击导致损害概率,是雷击损失。

4.2 雷击风险评估计算

(1)年平均雷击次数。淄博地区的雷暴日数是32d,Ng=0.1×Td=3.2次/(km2・a),而闪电定位资料显示最近五年其Ng=4.61次/(km2・a)。雷击加油站等效接收面积Ad=4.78×103m2,雷击建筑物周围250m范围内的截收面积AM=1.41×105m2。位置因子Cd取0.5,环境因子Ce取0.5,变压器因子Ct取0.2。(见表2)

(2)雷击建筑物造成的损害概率。该加油站直击雷措施到位,取PA=10-2;该加油站为二类防雷建筑物,PB=0.05;电源系统设置了二级SPD,信号系统未设计SPD,不符合规范要求,PC(电源)=10-2,PC(信号)=1;雷击建筑物附近引起内部系统故障PM的概率取决于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措施(LPM),即因子KMS的防雷措施,KMS=1×1×0.0002×(1.5/1.5)=0.0002,所以PM=2×10-4;在服务设施线路入户处电源系统设置了二级SPD,信号系统未设计SPD,不符合规范要求,取Pu(电源)= Pv(电源)=Pw(电源)=Pz(电源)=10-2,Pu(信号)=Pv(信号)=Pw(信号)=Pz(信号)=1。

(3)建筑物雷击风险分量的计算。该加油站工作人员较少,防护措施到位,如发生火灾危险,会产生低程度惊慌。(见表3)

将各参数代入相应公式,表4是雷击建筑物风险分量计算结果。

4.3 雷击风险计算结果分析

加油站内的人员生命损失风险R1=1.29×10-2,大于一般可接受的容许值RT=10-5,未达到防护要求,需要对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加以完善,以降低人身伤亡风险。

加油站内的公众服务损失风险R2=1.52×10-4,小于一般可接受的容许值RT=10-3,达到了防护要求。

加油站内的经济价值损失风险R4=1.52×10-2,大于一般可接受的容许值RT=10-3,未达到防护要求,需要对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加以完善。

4.4 降低风险防护措施

当依据新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要求,将信号系统安装配合的SPD,则:PC信号=PU信号=PV信号=PW信号=PZ信号=10-2。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物内所考虑的各种损失的相应风险分量见表5。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加油站内的人员生命损失风险R1=1.74×10-4,仍大于一般可接受的容许值RT=10-5,未达到防护要求,因此,只靠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仍不够,需通过加强对人员防雷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防雷意识,采取“躲”的方式来降低风险。(见表5)

5 雷电防护措施和建议

(1)在防雷装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应采取符合标准设计的防直击雷措施。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核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所有电子信息系统应采取防雷电电磁脉冲措施(如接地、屏蔽、等电位连接、合理布线及安装浪涌保护器等)。在各强弱电间、控制室、高压变配电室等设局部等电位联结,相应的该处所有金属管道、支架等金属构架,PE线以及预埋件均与局部等电位联结板联结。地网用作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及电信系统接地。埋地油罐的罐体、量油口、阻火器等金属附件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加油机外壳、配电箱外壳及穿线钢管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2)加油站静电安全防护措施:加油站投入使用后,注意采取人员防静电措施和设备防静电措施。在站区内工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鞋和手套,不得穿用化纤衣物。穿着防静电鞋时,要考虑所穿袜子的导电性,严禁在鞋内外粘贴绝缘垫。在进入站区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在灌装汽油前,应做好拖车的接地,并与卸油口做好等电位连接。

(3)建立防雷装置管理与维护制度。采用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工程竣工后应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对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隐蔽工程图纸资料、年检报告等,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建立防雷装置周期性维护和日常性维护制度,维护周期为半年,应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日常性维护应在每次雷击之后进行,尤其是检查SPD是否失效。

(4)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以及事故处置工作流程,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1]陈渭民.雷电学原理[M].北京:气象出版社,2010.

[2]付朝云,李庆南,刘波.加油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实例[J].中国防雷,2011

[3]赵东,李彩莲,李玉文,等.石化行业雷击风险评估技术方法应用[J].陕西气象,2008,

[4]杨再奎,刘崛,杨翼飞.黔东南州液化石油储配站雷电风险评估[J].贵州气象,2012,

[5]景东平,延雪花.浅析煤矿的雷击安全隐患及防雷保护[A].S13第十届防雷减灾论坛雷电灾害与风险评估论文摘编[C],2012.J.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依据《X市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有效推进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加大全镇污染减排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积极响应区域应急联动。强化压力传导,实行量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x.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目标,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安全生产、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企业升级改造。

一是培育示范企业,引领行业升级,运行规范、执行治污措施到位、污染防控效果好的企业,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引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落实退出机制,实施整合关停。对不能按照《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整改提升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发现违法生产的一律顶格处罚,限期进行整合或转产,否则拆除或封存设备。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对已按《技术导则》整改提升并达标的企业,充分利用好视频监控平台,重点检查企业违规生产、执行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技术导则》不规范的行为,从严从重加大处罚。(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提升VOCs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辖区内X县鸿福板材厂、X县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X县恒旺木业有限公司x家木板加工企业,XX信德铝材有限公司x家铝材喷涂企业,聘请专家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机械设备制造、汽修、等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提高废气收集率。每月底以前开展一次执法专项检查。(镇生态环境科)

x.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对x家已取缔的“散乱污”的企业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对X县盛源肉类加工厂x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严格依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x-x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x年x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镇生态环境科)

x.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淘汰落后、优化整合、治理提标”的原则,对x家砖瓦企业x家玻璃瓶制造企业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实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差别化管理,全镇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x个百分百”和加细加严措施。强化动态管控,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按时限完成绿色工地评审工作,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发放秋冬季绿色施工证,凡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工地秋冬季期间土石方工程一律不得施工。通过治理符合条件的动态纳入,不符合要求的动态剔除,及时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镇村镇办、镇农技科、镇水利科、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x.实施季节性绿色管控措施。针对X县禹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x家水泥制品预制件、X省X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家烧结砖厂高排放企业,科学组织实施差别化绿色管控措施,避免“一刀切”。评选水泥、砖瓦行业绿色标杆企业,严格评审确定享受豁免政策企业,制定抽查、巡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于享受豁免政策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取消其豁免资格。经贸、生态环境、电力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全镇绿色管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日监控措施,研判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县供电公司X所)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x.加快推进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积极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和生物质取暖应用。x年x月底前完成气代煤x户。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生物质节能炉具的使用,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推广清洁煤x吨。(镇村镇办、经贸办)

x.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时序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控新增用煤,对新增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用煤。(镇经贸办)

x.严防散煤复烧。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成果,对已取缔的x台燃煤小锅炉实施台账管理,不定期巡查。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加快农业大棚、畜禽舍燃煤设施淘汰。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村居散煤复烧。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住户家不得存有散煤,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区域,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村镇办、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以施工工地、大型工企业等为重点,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并上传至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人对所管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村镇办、自然资源、经贸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水利科)

x.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x年x月底前,对x家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企业自备柴油专项执法检查,严禁储存和使用非标油,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镇经贸办、县市场监管局X所、镇生态环境科)

(三)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x.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盗采矿产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严管土地复垦、农田水利、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各项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需外运的,定点、定时、定量外运,禁止国V以下车辆参与运输,各项目严格参照《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实施。成立联合工作组,对用地性质、原材料来源、企业注册、环评手续、安全生产、消防、依法纳税、用电、运输车辆管控等开展联合检查,对手续不全、不达标生产的予以关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从重处罚。(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经贸办、镇生态环境科、镇应急办、X县公安局X派出所、镇水利科、X供电公司X所)

x.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排放,按照已出台治污技术导则要求,对扬尘面源污染进行规范治理,严格落实“x个百分百”及加细加严措施,对执行不到位、落实缺项的,立即停工整改,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最新导则要求,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再次发现问题的,除停工整改外,按日连续顶格处罚,对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实施约谈,将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镇生态环境科、镇村镇办、镇经贸办、县自然资源局X所、镇水利科)

加强镇驻地各类沙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达到“四净五无”,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无乱堆乱摆,无乱停乱放,无污泥脏水,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漂浮物。驻地主次道路每天湿式机扫作业频次不少于x次,路面保洁后及时洒水,确保道路湿度、无扬尘。(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的绿化、硬化。加大人工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弥补机扫不足;雨夹雪天气,机扫车巡回作业,人工配合清理落叶。在具备洒水条件的情况下,道路每天巡回洒水降尘不少于x次;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道路、背街里巷提高清扫频次;主次干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镇村镇办、保洁公司)

x.严控餐饮场所油烟污染。严格禁止各餐饮单位使用非清洁能源,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地段执法巡查频次,餐饮经营业主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使用及清洗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执法巡查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实现餐饮油烟治理有效提升。(镇执法大队)

x.严控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动态巡查、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及垃圾监管。开展秋收阶段禁烧专项巡查,增加错时巡查力度,严控露天焚烧、烧荒等行为。(镇农技科、镇村镇办、镇生态环境科)

x.禁燃烟花爆竹。严格执行《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按照“网格化、无缝隙”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禁放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对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跟进宣传告知劝阻,对违规燃放的个人,给予罚款。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加强禁燃管控,凡是在各自从业地点接待婚丧嫁娶、开业庆典时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处以罚款。(县公安局X派出所)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x.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x%的要求,未达标的实施整治。x年x月底前,主要VOCs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砖瓦烧结窑等工业炉窑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鼓励对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镇生态环境科)

x.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及智慧环保监管平台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文件、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等方面,大力推进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电力数据等高效监侦手段,结合网格员线下巡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镇生态环境科)

三、保障措施。

x.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督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健全责任体系,《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责任分工》等文件要求,通过不间断加严排查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各相关主要负责人,每天坚持夜查工作。(镇党委、政府、镇生态环境科)

加油站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5篇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0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0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年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年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5

2020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6

老旧车淘汰

2020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0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0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0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0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0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0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0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0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0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0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0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